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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识形态工作7项制度(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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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一:意识形态工作7项制度

  

  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制度及领导小组

  一、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一)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对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二)支部每月向上级专题报告一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每月30日前落实。

  (三)遇到有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支部随时向上级报告。

  (四)支部班子成员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二、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一)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各学校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学校校长、支部书记担任,副组长由副校长、教导主任、支部委员担任,成员由学校各科室主要负责人及教师代表担任。

  (二)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半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6月中旬和12月中旬进行,对特殊情况及时进行研判。

  (三)各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不少于2次。

  (四)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报告形式报上级。

  (五)定期通报结果。各支部每年在各校通报一次意识形态工作情况。

  三、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阅评制度

  (一)阅评领导。人员由上级主要负责同志组成。日常工作由中心学校党办负责。

  (二)阅评内容。重点阅评各校德育工作方面、教师队伍考核与管理方面、师德师风方面、学校办学行为方面、学校网站和校园广播等方面。

  (三)阅评时间。每季度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下旬、6月下旬、9月下旬、12月下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组织阅评。

  (四)对学校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错误思潮和言论,应通过学校管理信息形式,理直气壮地及时进行批驳,有理有利有节地开展思想舆论斗争。

  (五)支部阅评情况以信息形式报上级党办。

  四、学校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一)支部负责组织检查考核各校意识形态工作。

  (二)检查考核每年至少一次,纳入各校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各校述职述廉相结合,统筹安排部署。

  (三)检查考核内容为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情况。

  (四)检查考核结束后要形成书面报告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五)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校进行通报。

  五、学校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一)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形势、互通情报、交流经验,实现信息共享。

  (二)成立联席会议协调领导小组。组长由上级担任,成员由支部书记、校(园)长、各科室负责同志组成,也可根据需要适当增加教师。

  (三)职责分工

  1.上级负责综合协调工作。

  2.各学校各科室应当在上级的统一领导下,履行好指导、组织、协调、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上级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各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

  (四)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一次,原则上安排在每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形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五)联席会议日常工作由上级负责。

  六、意识形态工作专项督查制度

  (一)专项督查工作由上级负责。

  (二)专项督查工作每年组织一次,原则上在12月份进行,也可根据需要开展督查工作。

  (三)督查内容和标准根据区教育局制定的测评体系进行,包括各学校各科室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情况、工作制度落实情

  况、追责问责情况等。

  附件:XXXX学校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意识形态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组织领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及中央、省委、市委、区委关于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各项部署要求,加强和改进对全校意识形态工作的领导和指导,切实巩固党中央指导思想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XXXX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主要职责为:落实主体责任,领导全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根据意识形态工作形势和任务要求,着重做好分析研判形势、研究重大问题、作出工作部署、开展督促检查等工作。

  具体名单如下:

  组长:XXX副组长:XXX、XXX成员:XXX、XXX、XXX、XXX、XXX、XXX学校意识形态工作领导小组将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在上级党委的统一领导下组织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切实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的建设重要内容。

篇二:意识形态工作7项制度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1、思想工作机制

  (1)思想政治工作主要职责的定期汇报机制

  各车间要按季度进行思想工作汇报,各部门要把思想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议和工作汇报的重要组成部份。

  (2)思想场域的分析与判断机制

  成立了以村委会书记为首、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思想工作领导小组,对思想领域的情况进行分析和判断。每一年进行4项以上的特别研究和判断。全面分析全村舆情和工作人员思想动态,准确掌控全村思想场形态,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和解决问题的初期征象和偏向性。

  (3)建立思想舆情风险评估机制

  对重大决策、政策、改革措施、施工项目和公共秩序相干的活动与人民的利益密切相干,系统的调查,科学预测、分析和评价应进行可能影响社会稳定的因素,和舆论风险对应策略和计划制定之前,制定实现或审查。

  (4)思想领域重大问题的处理机制

  主要的负面舆论或意识形态上的事件,秘书应当召开小组会议,分析和判断的情况尽快意识形态领域,研究和部署对策,采取有效措施处理,以免延迟发酵。同时做好与上级有关部门的沟通和联系,通报情况,调和处置。

  (5)意识形态通报机制

  每一年在党员干部会议上报告1次或两次思想领域的情况;及时汇报全村思想领域的重大情况,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设性意见。

  (7)思想政治工作的教育培训机制

  应当包括意识形态工作的重要内容,中央党组学习小组的重要内容培训党员和干部,从事思想工作的人员应当积极选择参加上级有关部门组织的相干培训。

  (8)思想政治工作监督考核机制

  思想工作组织每一年都要进行1次专题检查,检查结果要报升旗委员会宣扬部和网络信息部。党组书记对思想工作存在突出问题的单位和部门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采访。

  (9)思想政治工作责任制

  党员干部有关措施规定的15项问责事项中,如有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告诫和谈话;情节较严重的,予以通报。责令公然复查或公然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岗位的;情节特别严重的,可以辞职或责令辞职、撤职、降级或开除。上述问责方法可以单独使用,也能够同时使用。

  2、建立思想岗位管理制度

  进1步落实分管、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新闻舆论阵地和网络阵地管理制度,坚决反对邪教,切实避免邪教渗透思想领域。

  (1)新闻舆论立场

  1.突发事件新闻应急响应系统。突发事件产生后,要第1时间参与,做好信息通报、应急响应、后勤保障、舆情咨询、舆情监测等工作。主席团办公室应负责提交资料。

  (2)网络的位置

  1.主要网络舆情应急响应系统。成立以局长为首的信息化建设管理和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发现重大敏感网络舆情后,30分钟内通过电话或短信向宣扬部汇报。同时,对舆情应急处置也应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为进1步加强和改进意识形态工作,全面落实党管意识形态的原则,明确党委领导班子、党员干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结合医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1条

  意识形态工作是党的1项极端重要的工作,关乎旗帜、关乎道路、关乎国家政治安全。做好意识形态工作,对巩固马克思主义在乎识形态领域的指点地位,巩固全党全国各族人民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凝聚全部党员干部职工的智慧和气力,推动医院发展都具有10分重要的意义。

  第2条

  做好意识形态工作,是各党总支的重要政治责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工作的原则,建立党委统1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党委宣扬部组织调和,相干部门分工负责的意识形态工作格局。

  第3条

  成立医院意识形态工作管理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副书记、纪委书记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第4条

  依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各支部对本支部的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支部书记是第1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带头管队伍、抓导向。重要工作要亲身部署、亲身过问、亲身处置。

  第5条

  各支部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党建的重要内容,列入年度工作要点,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党建工作责任制。

  第6条

  各支部要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和唆使精神,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情况,重要院情民意中的偏向性问题,有针对性的进行引导,保护意识形态安全。

  第7条

  各支部每季度最少专题研究1次意识形态工作,及时向院党委汇报意识形态领域的重大情况并提出建设性意见。进1步完善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加强对党员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的教育培训,定期在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情况,统1思想认识,明确工作目标。

  第8条

  宣扬部要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的管理,牢牢掌控意识形态领域的领导权与主导权,依照有关规定,加强对宗教活动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监督管理工作。

  第9条

  高度重视网络信息管控工作,党委书记对医院网站与微信公众号的建设与管理工作负第1责任,对发布或转发否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毛病言论,要敢抓敢管。对散布传播政治谎言的党员干部,要严肃追究党纪责任,涉嫌背法的,由相干部门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第10条

  将意识形态工作纳入党委领导班子及中层干部综合考核内容中。重点检查考核各党支部落实意识形态工作主体责任、加强组织领导、贯彻中央和上级党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态、加强意识形态

  阵地管理、保护网络意识形态安全、展开思想舆论宣扬和责任追究的情况。党委要把意识形态工作作为民主生活会和年终述职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第101条

  院纪委要切实实行意识形态工作监督责任,把意识形态工作展开情况纳入履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并会同党委组织部作为干部考核、使用、赏罚的重要根据。

  意识形态各项制度意识形态工作责任落实制度

  1、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必须坚持党管意识形态原则,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2、党组领导班子对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负主体责任,党组书记是第1责任人,带头抓意识形态工作。每一年最少两次专题研究本部门的意识形态重点工作和责任制,对重要的意识形态工作要及时过问、亲身处理,对网络意识形态安全要亲身抓。

  3、抓好干部理论学习,每一年对意识形态工作相干内容的学习很多于1次。

  4、对意识形态工作的统1领导,构成党组统1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办公室组织调和、各股室分工负责的工作格局。

  5、加强反邪教工作,防范邪教在乎识形态领域的渗透。

  6、积极同社科理论界、经济界、科学界知识份子交换,做好学术带头人、领军人物的工作,通过展开常常性访问、建立联系制度、参加学术活动、约请座谈等情势,不断拓展同知识份子沟通的渠道。

  意识形态工作报告制度

  1、实行意识形态报告工作责任制,局属党支部书记为第1责任人,对向局党组报告意识形态工作负总责。

  2、党支部每半年向局党组专题报告1次意识形态工作,分别在6月20日前和12月20日前落实。

  3、遇到成心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或特殊情况,党支部随时向局党组报告并提出建设性意见。

  4、党组成员及党支部应当把意识形态工作履职尽责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和述职述廉述学报告的重要内容,接受监督和评议。

  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制度

  1、建立分析研判机构。成立柳城县环境保护局意识形态工作分析研判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由主要领导担负,副组长由其他班子成员及党支部书记担负,成员由局党支部副书记、各股室负责人担负。

  2、分析研判时间。常规性研判每季度组织1次,原则上安排在每一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及时研判。

  3、党支部全年专题研判意识形态工作很多于2次。

  4、分析研判内容。重点分析研判当前的意识形态工作情势、存在的重大舆情和重大问题、今后的应对策略等。研判结果以《意识形态工作信息》情势编发舆情专报公然在党员活动室。

  5、定期通报结果。局党组每一年在全局系统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党支部每一年每个月的党员活动日通报1次意识形态领域情况。

  意识形态工作检查考核制度

  1、局党组负责组织检查考核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

  2、检查考核每一年最少1次,纳入全局年度目标综合考评,与述学述职述廉相结合,兼顾安排部署。

  3、检查考核内容为中共柳城县委印发的《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行细则》中规定的内容。检查依照县委制定的测评体系标准实行百分制量化考核。

  4、检查考核结束后要构成书面报告向局党组汇报,同时向被检查考核对象反馈。

  5、检查考核情况要在全局进行通报。

  意识形态工作联席会议制度

  1、联席会议的主要职责是研究工作、研判情势、互通情报、交换经验,实现信息同享。

  2、成立联席会议调和领导小组。组长由局分管领导担负,成员由局办公室、党支部、各股室负责人组成。

  3、职责分工

  1.局办公室负责综合调和工作。

  2.局党支部应当在局党组的统1领导下,实行好指点、组织、调和、督导和抓好落实的职责。

  3.局党组要把落实中央、自治区党委、市委、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决策部署情况,纳入履行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监督检查范围。对意识形态领域出现严重毛病偏向、造成不良影响的行动,要严肃追究相干责任人责任。

  4.局党组要把意识形态工作情况纳入局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年度考核,作为领导班子整体评价及领导干部提拔任用和赏罚的重要根据。

  4、联席会议每季度召开1次,原则上安排在每一年的3月中旬、6月中旬、9月中旬、12月中旬进行,特殊情况随时召开,构成联系顺畅、反应灵敏、配合有力的工作秩序。

  5、联席会议平常工作由局办公室负责

篇三:意识形态工作7项制度

  

  意识形态五个制度

  意识形态五个制度

  意识形态工作制度汇编1、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制度2、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3、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管理制度4、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5、新闻发布会制度6、新闻宣扬审查制度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制度1.对意识形态领域状况的分析研判,由局党组亲密协作县委宣扬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准时精确

  供应有关状况。

  2.定期分析研判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分清主流支流,辨析思想文化领域的突出问题。每季度对思想理论、新闻舆论、社会舆情、思想道德、网上舆情等进展分析研判。

  3.对重大敏感时间节点、重大舆情热门需留意问题进展前瞻性分析研判,对待定领域和群体重要状况随时进展分析研判。

  4.健全完善组织调和、社会调查、科学分析、工作保障等机制,推动意识形态领域状况分析研判工作科学化、标准化。

  意识形态阵地管理制度1.局党组建立健全平常信息搜集发觉机制,切实加强对各类意识形态阵地和平台的管理。

  2.完善应急处置,确保准时有效处置突发大事。重大舆情和意识形态大事,“边处置,边报告〞,防止延误发酵。对否认中国共产党领导、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毛病思潮和言论,必需敢抓敢管。

  3.建立健全沟通联系机制,消灭重大负面舆情或意识形态大事时,做好与上级主管部门的沟通联动,通报状况、协同处置。

  4.党工委要对各村〔社区〕各股室加强思想文化管理教导,对其由于工作缘由自办的微信定阅号、公共效劳号、网站、报纸、刊物等各类媒体,要向局党组报备。自觉承受局党组对媒体的统1管理制度。

  5.将意识形态工作贯穿于交通运输内干部职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全进程;加强对宗教及宗教思想传播的管理;加强对外文化交换活动、学术交换合作的管理;加强对境外非政府组织活动的有效管理;严峻打击各种非法出版物,周密封堵境外政治性有害出版物向境内渗透。

  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管理制度为了加强网络意识形态平安的管理,引导互联网上网活动安康开展保证国家信息平安,爱护上网的合法利益。依据国务院发布的?互联网信息效劳管理方法?、公安部发布的?计算机信息网络国际联网平安爱护管理方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1.上网应当遵照法规,遵照社会公德,严格自律,文明上网,开放安康的网上活动。

  2.加强网络平安管理,落实网络平安责任制;定期分析、评估所属网络的平安状态,配备网络平安设施,制定有效的平安保障方案;加强网络平安监视,落实平安保障措施;明确特地的网络平安管理人员,负责网络平安管理工作。

  3.对网络故障,要准时发觉、准时定位、准时解决;对影响到骨干网运行的故障,必需准时处理;对影响到其他上级网络的故障,要准时向上级网络管理部门报告。

  4.要加强计算机网络病毒的防范工作,建立计算机网络病毒防控体系。实行有力措施,预防和把握计算机病毒的产生、传播、复制和分散,做到准时发觉、准时隔离、准时处理,准时升级操作系统和防病毒软件。

  5.要加强用户、系统和装备等的账号口令管理,重要系统和装备的账号口令由专人保管,并严格限定使用范围,严防账号口令泄漏。

  6.加强网络信息管控,对发布或转发否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点社会主义制度等毛病言论,要敢抓敢管、勇于亮剑。对散布传播政治谎话的党员干部,要依法严峻

  处理。

  7.不得进展以下危害计算机信息网络平安的活动:〔1〕成心制作或传播计算机病毒和其他破坏性程序的;〔2〕非法侵入计算机信息系统或破坏计算机信息系统功能、数据和利用程序;〔3〕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功能进展删除、修改或增加的;〔4〕未经允许对计算机信息网络中存储、处理或传输的数据和利用程序进展删除、修改或增加的;〔5〕进展法律、行政法规制止的其他活动的。

  8.不得利用互联网制作、下载、复制、查阅、发布、传播或以其他方式使用含有以下内容的信息:〔1〕反对宪法所确定的根本原那么的;〔2〕危害国家平安、泄漏国家隐秘,颠覆国家政权,破坏国家统1的;〔3〕侵害国家荣誉和利益的;〔4〕煽动民族冤仇、民族轻视,破坏民族团结的;〔5〕破坏国家宗教政策,宣扬邪教和封建迷信的;〔6〕散布谎话,扰乱社会秩序,破坏社会稳定的;〔7〕散布淫秽、色情、赌博、暴力、凶杀、恐惊或教唆犯法的;〔8〕污辱或诽谤他人,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9〕危害社会公德或民族优秀文化传统的;〔10〕含有法律、行政法规制止的其他内容的。

  新闻媒体采访管理制度宣扬工作离不开新闻媒体的支持和协作。要把握新闻传播规律,敬重记者的劳动,充分调动新闻单位和记者关怀、支持交通运输工作的乐观性。对新闻媒体关注的交通运输热门问题,各股室应协作综合办,充分利用各种有效情势乐观承受记者的采访,精确

  、客观地介绍全交通运输工作的具体状况,加强正面引导。

  1.综合办负责管理新闻媒体对交通运输的采访工作,负责受理和调和媒体的采访要求;各股室1般不直承受理新闻媒体的采访申请。

  2.新闻媒体申请采访局领导或向导约稿,由综合办依据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拟写采访提纲,报经局领导本人同意后,支配采访事宜。采访内容需经综合办审核并报被采访领导审定方可刊载。

  3.新闻媒体申请局有关股室,由综合办将新闻单位的采访要求及采访提纲报分管新闻宣扬工作的局领导同意后,支配采访事宜。

  4.各股室接到采访要求后,应当尽快供应所需资料或调和落实被采访人员和采访时间,并对是不是需要核稿提出要求。对精确

  没法支配的采访要求,应准时反响综合办,以便综合办与媒体沟通,调剂采访方案。1般状况下,不通过电话承受媒体的采访。

  5.对影响较大的突发大事和社会高度关注的敏感问题,相干股室应依据工作支配,主动帮忙综合办协作媒体的采访需求,乐观解疑释惑,传播科学学问,以免新闻单位刊播不精确

  的信息,误导群众。

  6.交通运输局全部新闻采访实行预约制,对未经预约直接到综合办或打电话要求采访的,被采访者应当将其介绍到综合办实行预约程序。对没法核实对方身份的,不应直接承受其采访,以防止带来负面影响。

  7.除依据需要支配的采访活动外,局干部职工1般不以公职身份主动向媒体发表谈话或承受采访。

  新闻发布会制度1.新闻发布工作的主要任务。牢牢围绕交通运输的中心工作,全面、精确

  、主动、准时地向公众介绍交通运输重大工作的履行状况和

  获得的成效;针对舆情动向,准时发布权威望息,解疑释惑,消退不实或曲解报导的影响,构成交通运输工作的良好社会气氛和舆论环境,保证交通运输改革与开展的顺当进展。

  2.新闻发布的主要内容。发布交通运输重点工作进展信息和突发公共大事信息;介绍交通运输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履行和重要工作进展状况;针对外界对交通运输工作所产生的误会和曲解和谎话,通过准时发布信息,解疑释惑,澄清事实,驳斥谎话;公布医院重大工作进展状况。新闻发布的内容不得违背事实,不得泄漏交通运输局机密。

  3.新闻发布工作的组织。局党组建立信息员和网监员队伍,作为新闻发布工作联系员,调和处理与局领导和各股室有关的新闻发布事宜;依据新闻发布的内容、目的和要求,从实际效果动身,充分利用专题新闻发布会、发布新闻通稿、组织记者采访等不怜悯势,开放新闻发布工作。

  4.专题新闻发布会。专题新闻发布会不定期召开,可由综合办应上级部门或社会需求,依据交通运输重点工作进展状况或突发交通运输平安大事处置工作需要,报请主管部门领导同意后有针对性地支配,综合办和各股室共同组织实行。

  5.发布新闻通稿。交通运输工作动态信息,由交通运输局综合办以发布新闻通稿的情势供应应新闻媒体,同时可将新闻通稿在网上刊载。对某些重要工作和重大问题,在供应新闻通稿的同时,可支配以新闻发言人的名义发表声明或谈话,也可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对局领导或相干股室负责人进展集体采访。

  新闻宣扬审查制度1.为加强和改进交通运输新闻宣扬工作管理,掌控正确的舆论导向,努力构建团结向上的良好舆论环境,处理好舆论监视与正面宣扬的平衡,使新闻宣扬更好地为交通运输的改革开展、稳定效劳,为宏扬正气、推动社会文明程度效劳,为构建和谐社会效劳,特制定本制度。

  2.建立完善稿件审签制度,加强对舆论监视稿件的审核把关。1般性舆论监视报导的采访支配由局宣扬工作分管领导审签。触及重大事项和敏感问题,或在重要时段、栏目、节目刊播的舆论监视报导,必需送局分管领导或主要领导审定。

  3.对记者采写的触及国家平安、社会稳定等内容,刊发后会引发重大影响的新闻报导,要报请综合办把关,对重大突发大事的宣扬报导要报请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审签,其它报导依照单位的稿件审签制度进展把关。

  4.各股室主要负责人作为本股室新闻审查把关的第1责任人,同时明确1名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对本单位通讯员采写的新闻稿件进展审核把关。触及本单位改革开展稳定的重大宣扬问题,准时与相干部门沟通联系。对拿不准的新闻报导特殊是舆论监视报导,要报请综合办把关。

  5.新闻审查的重点是新闻稿件的真实性、精确

  性和导向性。未经核实的重要稿件,必需认真核实,否那么不得刊播。要正确分析和引导社会热门,把社会效益放在首位。

  6.新闻审查中要严格履行保密规定。要遵照国家有关保密的法律、法规和新闻出版的保密规定,严防在报导中泄密。对是不是涉密的界限不清时,采访报导前要征求新闻主管部门或保密工作部门的意见。

  7.新闻审查中要留意敬重公民、法人及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新闻报导特殊是舆论监视要敬重个人权益和隐私。点名批判要慎重,在不触及背法犯法行动的状况下,1般不对公民个人点名批判。对领导干部的点名批判要从严把握,确需点

  名批判的,必需经被批判领导上1级党工委织审核同意。触及未成年人舆论监视报导,未经监护人同意,不得表露姓名、住址、肖像等相干信息和音像资料。

  8.新闻从业人员要认真贯彻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扬为主的方针,高扬主旋律,发挥新闻宣扬的抑扬功能,大力提倡正面宣扬报导,公正适度地开放舆论监视,牢牢掌控正确的舆论导向。对不按程序上报审查、刊发后对改革开展大交通运输和社会稳定产生不良影响的失实报导,要对当事人和责任单位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篇四:意识形态工作7项制度

  

  意识形态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篇:意识形态责任追究制度

  意识形态责任追究制度

  严格追查问责是落实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意识形态工作责任的关键。必须坚持有错必纠、有责必问,强化问责刚性和“硬约束”,既查失职、渎职,也查“为官不为”“为官慢为”,对导致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不良后果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领导干部有下列情形之一,造成不良影响的,视情节轻重,报请局纪委追究责任(一般干部职工参照执行)。情节较轻的,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诫勉谈话;情节较重的,给予通报批评,责令公开检讨或公开道歉,停职检查;情节特别严重的,报县纪委处理。

  1.对党中央或者上级党组织安排部署的重大宣传教育任务、重大思想舆论斗争组织开展不力的;2.在处置意识形态领域重大问题上,党支部书记没有站在第一线、没有带头与错误观点和错误倾向作斗争的;3.管辖范围内发生因意识形态领域问题引发群体性事件的;4.对重大敏感问题和突发事件处置和引导不力,引起思想混乱,造成严重影响的;5.对所管理的党员干部公开发表违背党章、党的决定决议和政策的言论放任不管、处置不力的;6.所属舆论阵地出现严重错误导向的;7.管辖范围内举办的报告会、研讨会、讲座、论坛有发表否定党的领导、攻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言论,造成不良影响的;8.对管辖范围内意识形态工作出现严重问题隐瞒不报的;9.党员领导干部通过信息网络、广播电视、报刊书籍、论坛讲座等公开发表违背中央精神言论,妄议中央大政方针的;10.党员领导干部组织、利用宗教活动反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破坏民族团结的;11.党员领导干部在涉外活动中,因言行不当在政治上造成恶劣影

  响,损害党和国家形象的;12.其他未能切实履行工作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

  第二篇: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一、中心和窗口工作人员由于主观故意和自身行为过失违反了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从而导致适用法律、法规不当或违反法定程序,使工作发生或显失公正,并造成后果时应进行过错责任追究。

  二、过错责任的追究应当坚持实事求是、过错与处罚相适应、惩戒与教育相结合的原则。

  三、中心及窗口工作人员有以下行为的应承但过错责任:

  1、不贯彻党和国家方针以及乡党委、政府工作部署,致使全局性工作出现重大失误的;

  2、不履行或不正确执行行政审批职责,影响行政管理秩序和效率,损害行政审批相对人合法权益的;

  3、不认真解决职责范围内有关问题,造成严重后果和不良影响的;

  4、工作责任心不强,业务不熟悉,服务屡出差错的;

  四、责任追究的形式:

  1、责令限期整改,逾期未改的,予以通报;

  2、批评教育,并作出深刻检查;

  3、给予行政效能告诫;

  4、调离窗口岗位,给予相应的党纪、政纪处分;

  5、涉嫌犯罪,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五、责任追究由中心和有关单位共同组织调查,并提出处理意见,由中心主任会同有关单位领导联席会议研究决定;党纪、政纪处分按干部管理权限报上级党委、政府批准。

  第三篇: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秣陵镇为加强干部广大基层干部、群众的密切联系,掌握、熟悉村务工作,为党委、政府和各村当好参谋,搞好服务,特规定责任追究制度如下:

  (一)包村干部职责:

  秣陵镇政府机关实行党政领导包片、包村;基层干部包村。包村内容:掌握、了解所包村全面情况,包括村级党务、政务、财务情况、经济运行情况、开展工作状况,做到上情下达、下情上达。包村干部是村内各项工作的直接责任人,要及时将党委、政府的决策、决定传达到村、到群众。对村内情况能解决的及时解决,不能解决的马上向上级主管部门反映,做好矛盾的排查,协助村干部及时化解各类不稳定因素,保持村内稳定,并做到问题解决的回复和反馈及时准确,决不能误事,如出现因工作不负责造成严重后果,要追究包村干部责任。

  (二)包村制度:

  1、努力做好镇村工作的协调。有事多同村干部商量,为村干部建言献策、出谋划策。做好所包村发展规划、工作思路的制定。加强村干部的教育管理,促进基层干部工作作风转、变和整体素质的提高。

  2、时刻保持同包村群众的联系,依托依赖于老党员、老干部、现任干部和广大群众。要以群众利益无小事作为我们行动的指南,以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为宗旨,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每名机关干部至少包3—5个困难户,帮助其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困难,努力帮助其脱贫致富。

  3、严禁利用下乡之便在村内用餐,杜绝吃、拿、卡、要、报现象,以自身行动树立机关干部良好形象。

  4、实行责任追究,机关干部应以扎实严谨的工作作风,以求真务实的工作态度,以对党委、政府负责、对人民负责的态度努力完成包片、包村工作。

  工作责任追究制度

  一、责任追究的原则

  实行谁负责的工作谁落实,谁包的村的工作谁负责并承担相应责任的原则。

  二、责任追究的范围机全镇干部,农村两委干部。

  三、责任追究对象的工作职责

  镇全体干部、包村领导、包村干部、镇直各站所负责人及村干部

  要按照有关政策、法律法规及上级的有关要求认真做好自己所负责的工作,要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做好所包村的各项工作,包括稳定、信访、安全、党建、农廉、新农村建设等工作。

  1、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镇党委、政府作出的决定,维护镇党委、政府的权威,自觉接受上级领导和法律的监督,从思想上、行动上与镇党委、政府保持一致,保证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2、对镇党委、政府部署的各项工作,要定期研究,明确责任,分解细化,指定人员,逐项落实,按质、按量、按时圆满完成任务。

  3、增强工作责任感、使命感,切实转变干部工作作风,认真解决好镇村干部中工作薄弱、作风漂浮、对工作不负责任等突出问题。

  4、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勤政廉政、强化监督检查、措施,用求真务实的精神,狠抓各项工作的落实.

  5、增强法制观念、政策观念、协调观念和时间观念,对上级交办的工作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牵扯部门多的事情协商办,难点事情合力办,做到就地发生,就地处理,就地化解,不将矛盾上推。

  6、做好调研工作,深入一线,体察民情,了解民意,注意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重点难点问题,多研究工作思路、办法、措施。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把矛盾化解在基层,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

  7、加强请示汇报制度,重大问题要专题向镇党委、政府报告。

  四、责任追究的内容

  1、对党委、政府安排的工作认识不到位,思想不重视,对工作只作表面上的部署,不动脑子,不认真进行分析研究,敷衍了事,消极应付者。

  2、年初签定的工作承诺立状中目标任务没有完成的。

  3、搞形式主义甚至弄虚作假,欺骗组织,造成工作严重失误的。

  4、对上级摆不正位臵不服从领导,对平级或下级不能听取不同意见,不愿接受监督,且工作中不能科学决策,工作随意性大的。

  5、工作主观上不努力、怕吃苦、怕得罪人,拖拉、推诿,措施落

  实不力的。

  6、因工作不力,群众意见大,造成群体或越级上访或出现其他严重问题的。

  五、责任追究的措施

  1、责令整改。工作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及时解决,落实工作不到位,由分管领导或包村领导提出整改意见。

  2、诫勉谈话。凡思想、工作、生活、领导作风均存在一定问题,年终未完成工作目标,群众反映意见较大者,由组织上进行诫勉谈话。

  3、黄牌警告。不服从分管领导的批评指正,工作中对政策把握不准,又不能科学、民主决策,造成较大工作失误的,要在干部大会上通报批评,给予黄牌警告。

  4、调整工作岗位。对各项工作落实不力,在各个部门考核中排名最后的负责人要坚决调整其工作岗位。

  5、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工作能力差或者主观上不努力导致工作落后或造成严重后果的负责人,要视情况采取降职、免职或责令辞职的惩罚措施。

  第四篇:责任追究制度

  责任追究制度

  第一条

  为维护公司利益,强化全员责任意识,建立责、权、利相统一的管理制度,更加效地提高工作效率和制度执行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公司的利益高于一切。公司的各项规章制度是全体员工共同遵守的行为规范。员工有违反工作纪律和规定的,损害公司利益的行为都必须受到责任的追究。

  第三条

  本制度主要追究职务不作为导致决策失误、指导工作失误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工作相互沟通不畅,系统之间、部门之间相互推诿扯皮而造成的经济损失;因工作职责不到位造成的安全生产责任事故、质量管理责任事故和生产经营事故以及公司内部重大经济犯罪的发生和资产资源的流失。

  第四条

  集团实行总经理负责制和部门经理负责制,各系统各部门

  发生的责任事故,由各子公司总经理负责,各部门经理和主管以及直接责任者共同承担直接责任。

  第五条

  集团实行刚性的责任追究制度,各级管理者必须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不管任何人发生责任事故,都必须受到责任的追究。

  第六条

  本制度适用于集团总经理、各子公司、所属各部门经理和按中层干部管理的部门主管、业务主管;各系统、各部门、各子公司以及事故防范和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第七条

  集团责任追究惩戒种类有以下四种:

  1、行政处罚(包括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免职处分)。

  2、经济处罚;

  3、经济赔偿;

  4、诉讼法律追究刑事责任。

  (一)关于生产管理责任

  第八条

  子公司总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对生产系统的各项工作负总责,对调度室、技术部、热源厂、物资采购部和各生产管理所发生的责任事故负总责。第九条

  在正常情况下生产调度不利,不能按时完成供热生产计划,导致停热或经常性间断供热,影响正常住户用热,公司将追究生产主管副总经理和调度室经理、热源厂厂长的直接责任。

  第十条

  生产设备能力与设计要求发生变故,设备管理不善、维修不及时,生产能力下降,损失浪费严重,需追究热源厂厂长厂长、总工程师、技术部经理、相关部门经理或主管的渎职责任,根据损失情况给予经济处罚,同时追究主管副总经理的领导责任。

  第十一条

  采购大宗原材料没有履行招投标程序,注重价格,忽视质量,由此引发的内在质量问题,一经发现,公司将追究主管副总经理的管理责任;追究物资采购部经理和采购业务员的直接的经济责任。

  第十二条

  凡是设备采购、物资采购、对外加工和设备维修工程都必须严格按照《合同管理制度》的规定,签订合同,履约合同。由于不签订合同所发生的一系列问题,由业务主管部门负责处理。因此所造成的经

  济损失,公司将追究主管副总经理的渎职责任;追究生产系统有关部门经理和物资采购部经理的直接责任,给予经济处罚。

  第十三条

  物资系统必须强化仓储管理,严格控制安全风险库存,做到库内整洁,产品分类标识清晰,帐物相符,按照流程会同相关部门及时处理废旧物资。经发现库内摆放混乱,帐物不符,物品丢失、发霉,没有仓储管理规定或没有按规定执行,造成经济损失,公司将追究仓库保管员、物资采购部经理以及主管副总经理的经济责任。

  第十四条

  主管生产副总经理有按照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公司的相关规定,采取必要的措施,对管辖权限范围内实施安全监督管理,落实安全生产制度;层层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定期检查;对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应及时提出强制预案,避免重大安全事故的发生。

  第十五条

  由于安全生产制度落实不到位,各项安全生产责任制不健全,安全生产培训流于形式,导致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从子公司总经理到主管生产副总经理、相关部门经理,都要受到行政和经济处罚。

  第十六条

  公司实行安全生产工作和产品质量“一票否决制”,凡发生安全生产责任事故和质量责任事故,生产系统和技术系统所涉及的部门和发生安全质量事故的子公司一律取消当年评优、评先资格。

  第十七条

  各子公司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有关安全生产制度,不经常性的进行安全检查,对已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不进行彻底的整改,对新上岗的员工不进行安全知识技能培训等,由此而酿成的安全事故,公司将对子公司总经理、人力资源管理部门进行行政和经济责任的处罚。

  第十八条

  各系统、各部门、各子公司一旦发生安全事故,必须及时向公司报告,对未及时上报安全事故,对事故迟报、晚报、漏报或瞒报,对事故未及时处理或阻挠有关部门调查处理的都要按规定进行重处重罚。

  (三)财务管理责任

  第二十六条

  财务总监对公司财务管理负全面责任,各部门主管负直接责任。

  第二十七条

  财务总监要对财务系统人员进行系统的培训,提高财务人员素质,如培训不到位,教育不到位,促使财务人员违反财务规定,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除财务人员要受到直接的经济处罚外,财务总监要承担连带责任。

  第二十八条

  财务总监要严格财务管理,严格财务审批制度,凡是审批手续不健全,不予审核批准,坚决制止和遏制不正当行为的发生,否则追究财务总监和财务人员的经济责任和行政责任。

  第二十九条

  财务总监要加强对各子公司的财务管理,实行严格的财务监控,如果监督不力,财务管理混乱,财务总监、各子公司经理必须受到行政和经济责任的追究。

  第三十条

  财务总监要同时强化对外采购(包括设备采购)、工程承包合同价格的审核管理,特别是招投标项目的价格审核以及在执行过程中的有效监控,如审核监控不到位导致公司受到不应有的经济损失,除追究主管、主办部门的行政和经济责任以外,财务总监也将受到经济责任的追究。

  第三十一条

  财务总监必须严格执行财务结算制度,特别是对工程结算和各项工程费用的支出必需严格监控、严格把关,不许有任何纰漏,如果发现在工程结算中有营私舞弊现象,要加重追究财务总监行政和经济责任。

  (四)行政、人资管理责任

  第三十二条

  行政总监对行政系统负总责。凡是行政系统发生的违反公司各项规定和不正当行为的人和事,行政总监都要受到责任追究。

  第三十三条

  行政系统的各部门主管对自己部门的工作负主要责任。对完不成本部门工作或因执行力的问题,导致工作失误,酿成责任事故的要追究部门经理的经济和行政责任。

  第三十四条

  行政总监要强化对办公室的综合管理,特别是后勤管理,严格控

  制费用管理,如把关不严,费用无故提高,甚至出现欺诈现象,行政总监将受到责任追究。

  第三十五条

  人力资源的管理,在人员招聘、录用、调岗、晋升和薪酬等方面有营私舞弊行为,不能认真执行公司的有关规定,擅自安排人事问题,公司将追究人力资源管理经理的责任。

  第三十六条

  强化企管计划部的管理功能,要更多的在绩效考评、综合监控、各项规章制度的完善上下功夫,如职责不到位,导致工作失误、管理失控,公司必须追究企管计划部经理的责任。

  第三十七条

  行政系统必须加强综合督办功能,对总经理和总经理办公办公会议作出的决议决定要进行跟踪督办落实,如落实不力,延误工作,甚至造成损失,公司必须追究行政总监和行政系统相关部门的责任。

  (九)各子公司管理的责任

  第三十八

  各子公司在公司领导下全面履行管理子公司的职责,经理在公司赋予的权限内行使全面管理职能。

  第三十九条

  各子公司必须认真贯彻执行公司的各项决议决定,切实抓好企业的生产管理和生产经营工作。经公司检查发现未能按照公司的要求抓好各项管理工作,公司将追究子公司总经理的行政和经济责任。第四十条

  各子公司必须按时完成全年既定的生产经营计划和生产经营目标。在此过程中必须抓好工作质量、生产质量和产品质量,因工作不力、不能按时完成生产任务、达不到质量要求,导致公司受到严重的经济损失,公司必须追究子公司总经理和公司相关副总经理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四十一条

  对发生安全生产事故、质量管理事故、设备管理事故、资产管理混乱,子公司总经理必须受到责任的追究,相关副总经理也将受到行政和经济责任的追究。

  第四十二条

  对本发生的经营性亏损,按公司绩效考评指标进行责罚。第四十三条

  子公司总经理必须接受全体员工的监督,与自己的下

  属和员工进行经常性的沟通,充分听取下属及员工的意见和建议;不允许对提出反面意见的员工进行打击报复。公司将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追究子公司领导的行政责任。

  第四十四条

  各子公司必须加强员工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末位淘汰的人事管理制度,采取各种措施调动员工的积极性,创建留住人才和人性化管理的平台。如果对员工采取粗暴蛮横态度使员工情绪不满,损害公司利益,子公司领导必须受到责任追究。

  第四十五条

  各子公司要严格员工薪酬管理和行政费用管理,对员工工资的发放必须严格审核,严格按照公司核定的指标执行。一经发现谎报瞒报,营私舞弊,合伙诈骗,公司将严厉惩处直接责任者,并追究子公司领导的经济责任。

  (十)执行力的责任问题

  第四十六条

  集团上下必须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公司的决议决定,各子公司总经理、各部门经理、各子公司必须按照公司的要求和指导,尽心竭力地抓好自己权限范围内的工作。

  第四十七条

  公司下发的文件、通知和各项规章制度,各系统、各部门、各子公司首先抓好贯彻;其次抓好培训,要让每个员工都要知道公司的要求和规定。

  第四十八条

  凡是违反公司规定,擅自超越权限安排生产经营工作,导致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不应有的经济损失,公司必须追究各级管理干部的行政和经济责任。

  (十一)关于各类责任事故报告

  第四十九条

  公司实行事故报告制度,各子公司凡是发生安全生产事故、重大质量事故、火灾事故、重大交通事故、重要物资被盗事故、当地政府部门、环保部门在检查中发现的重大问题,要在事故发生的当天电话报告公司总经理和有关部门,第二天下班前书面报告公司,否则追究行政和经济责任。

  第五十条

  凡是因事故造成的经济损失,都必须进行经济和行政责任的追究。

  必要时追究法律责任。

  (十二)惩戒的实施办法

  第五十一条

  凡是受到经济处罚的部门和个人,在当月工资中予以扣除。

  第五十二条

  凡是受到经济处罚的部门和个人,取消全年和年终奖励;并取消当年晋升提拔资格。

  第五十三条

  凡是受到降职处分的个人,当年不能再晋级、加薪,一年后视表现可考虑晋级加薪。

  第五十四条

  凡是受到免职处分的个人,满一年后视情况并经人力资源管理和企管计划部的业绩考核后,根据考核结果符合提拔条件的可以再晋级。

  第五十五条

  凡是调离原岗位的个人,不享受其原岗位工资待遇,但不影响晋级、提拔任用和公司以及所在部门的一切待遇。

  第八十四条

  凡是受到法律追究的个人,公司将追究经济责任并予以辞退。

  第五十六条

  凡是受到经济处罚的,在公司企管计划部综合绩效考评中该项责任不再重复处罚。

  (十三)惩戒责任划分

  第五十七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受到经济处罚:

  1、不认真贯彻执行公司决议、决定的,导致某项工作延误时间或导致相关工作不能持续进行的;

  2、因系统之间、部门之间沟通不畅,互相推诿扯皮,导致工作不能按时推动,影响工作进度的责任双方或多方;

  3、擅自不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种会议、集体活动和无故旷工的。

  第五十八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给予经济赔偿:

  1、在设备采购、安装、维修工程工作上,更换设备工艺,与设计方案不符的;

  2、不执行公司规定,擅自改变工作目标和思路,导致工作失误且造成重大经济损失的;

  3、不认真履行工作职能,玩忽职守,导致公司利益受到不应有损害的;

  4、集团办公桌椅、办公电脑,以及其他办公用品实行“三包”责任制,即包使用、包管理、包责任。在规定使用范围内造成损坏的,使用者负责修理费总额的50-80%;无法修复的,赔偿该固定资产账面价值的50-80%;造成丢失和其他损失无法祢补的,赔偿其账面价值的100%。

  5、人为损失各种低价易耗品及办公材料的由责任人按损失总额的100%赔偿。

  6、因保管不善而造成的帐物不符或库内物品丢失的由相关责任者赔偿所有损失,行政部经理、库管及相关责任者共同承担损失赔偿。

  7、车辆轮胎、座垫座套、工具等车内其它车管物品丢失,由责任人按公司帐面价值100%赔偿。

  8、采购物品和原材料的质量和价格与合同不符,应及时退货,退货一切费用和损失均由责任者自负;如果不能退回,由公司测算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相关人员承担经济赔偿。

  第五十九条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受到行政处分:

  ①免职处分:

  1、在生产安全、防火防盗、抢险救灾等重大问题上工作不力,使公司利益受到严重损失的;

  2、不认真贯彻公司的决议决定,指导工作失误,影响工作的一系列问题得不到解决,贻误工作的;

  3、严重损害部门利益,难以沟通,各项工作长期达不到公司的要求,通过考核不能使公司上下满意的;

  4、工作态度和素质与同级管理者不相适应的,差距很大,跟不上先进的思路,因而影响工作的。

  ②调离原岗位的:

  1、经过考核不适应现职岗位的;

  2、业务能力不适合现职岗位的;

  3、并不愿意做现职工作的;

  4、在本岗位期间受到重大经济处分的。③降职处分:

  1、由于职责不到位,管理上不去,系统工作和部门工作有很大差距的;

  2、由于不能独立承担工作能力的,指导不了现职工作的;

  3、所属系统、部门受到经济处罚或受到其他责罚的;

  第六十条

  凡是受到经济处罚的,按公司相关规定执行;如果有多项规定可以参照的,采取“就高不就低”的原则;无规定参照的,由公司相关管理委员会或相关部门共同审议确认。

  第六十一条

  责任追究的程序:首先由被追究责任的部门经理提供责任事故发生的真实情况、原因初步分析和责任初步认定的书面报告;提交上一级业务主管部门,并由其按照公司相关规定提出处罚意见;必要时,提请相关管理委员会或部门讨论审议并形成书面报告,经总经理办公会或总经理审定批准后作出公司决定。

  第六十二条

  本制度由公司各副总经理及集团各部门监督实施。第六十三条

  本制度由总经理办公会负责解释,未尽事项另行补充制定。第六十四条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第五篇:责任追究制度

  禹州平禹矿产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

  责任追究制度

  禹州平禹矿用产品有限公司安全生产

  责任追究制度

  为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责任意识,规范安全管理,增强安全工作执行力,切实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有效的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严肃追究安全事故的责任。确保公司财产、职工生命安全,确保长周期安全稳定生产,确保全面完成生产目标任务,真正实现我公司安全可持续发展。根据煤电公司“三三三一”的规定,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要求

  1.按照“狠抓基础、源头管理、确定职责、责任到人”的要求实行各级管理人员分别按所规定的职责,明确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范围,从而达到谁主管、谁负责的目的。

  2.接受职工监督的管理体系,任何人都要维护安全生产,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义务,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行为,有权检举和控告。

  3.公司各部门经理是本级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其他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为第二责任人,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的人员为直接责任人。

  4.督促检查,安全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检查安全生产制度的落实情况,发现有违反规定的,以及限期整改未落实的,将通报批评并责令立即改正,情节严重的给予处分。5.发生重、特大事故时,相关部门领导立即到现场组织抢救,了解事故的发生情况,查找事故原因,做到“四不放过”,做好善后处理工作,及时向上级有关部门上报。

  6.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认真贯彻执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精神,做好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宣传和教育工作。

  7.各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人对其部门安全生产情况要认真检查落实,发现隐患及时排除。

  8.有关部门负责人和责任人在接到隐患通知后,要立即制定整改措施和方案,确保事故隐患及时排除,并将整改结果上报。

  二、事故处理分工:

  1、生产技术科负责集团各公司、部门发生事故后的调查处理,对事故全面分析,总结教训,提出处理方案;

  2、各公司、部门事故发生后,要积极采取措施,防止事故扩大,保护好事故现场,并按有关规定及时向安保科和有关领导报告,并及时处理;

  3、各公司、部门发生安全责任事故后,本单位领导或指定负责人要负责事故的善后处理,配合安保科调查;

  4、发生人员伤害事故,本公司、部门要及时采取措施,积极稳妥处置,必须送医的,先将伤员送往就近医院处理后,送往定点医院进行治疗,安排人员护理;

  5、各公司、部门发生人员伤害事故后,应在15小时内向煤电公司工伤签定小组申请签定,并由事故单位相关领导或者指定专人配合

  调查确认;

  6、治疗期间,事故单位领导要主动向医生了解治疗方案,根据治疗情况,提出合理建议,尽可能减少治疗费用,并向集团公司相关领导汇报

  三、安全责任追究行为

  各公司、部门领导、管理人员和当事职工在其职责范围内,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自己应尽的职责,造成以下安全责任事故的,由当事直接责任人承担造成损失10%--100%的赔偿责任,相关领导、管理人员按其责任大小和直接损失给予2%至10%的处罚;

  1.凡违反安全管理规定,造成事故隐患和发生事故的。2.对有现实危险的应责令停止作业,消除隐患,拒不执行者;

  3.对隐瞒、拖延或慌报事故,故意破坏、拖延报告时间的、伪造事故现场的行为,4.安全文明生产无人负责,对项目部安全规章制度不落实,管理混乱。

  5.制定的有关规章制度违反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6.不按规定对职工进行安全教育、培训;特殊工种作业人员未经考试取证,上岗操作的。

  7.不按规定使用劳动防护用品的。8.违反安全生产法规,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的。9.违章指挥生产,造成安全生产事故的。

  10.在事故调查中,隐瞒事故真相,弄虚作假,甚至嫁祸于人的。11.事故发生后,不积极组织抢救,以至事故扩大,导致事故更加严重的。事故发生后,不认真吸取教训,不采取防范措施消除隐患,12.违反事故处理程序、滥用职权,擅自处理或者袒护、包庇事故责任者的。

  13.因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野蛮施工造成事故的。14.因安全监察人员玩忽职守,对安全事故发生负有安全监察不力责任的。

  15、对可能造成重大安全事故的险情和隐患,不采取措施或措施不力的。

  16、对安全生产不检查、不督促、不指导、放任自流的。

  17、重点部位没有安全防范设施,安全防范措施不力的。

  18、喝酒上岗、擅离岗位或工作漫不经心的。

  五、对发生死亡事故的,将对应承担领导责任的负责人,或其他

  相关责任人员,按其情节轻重分别给予记过、记大过、降职等行政处分,按其责任大小处以100元以上5000元以下的罚款。

  六、对事故隐患不采取措施,致使发生重特大事故,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除追究经济责任以外,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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