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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条例专题讨论发言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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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极端化发言稿

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指引下,在兄弟省市的大力援助下,在全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蓬勃发展,群众生活水平大幅提高,各族人民求稳定、谋发展的积极性空前高涨。但境内外反动势力不愿意看到一个繁荣富饶新疆的崛起,想方设法破坏社会稳定的大好局面,阻挠我们的发展。他们常常披着宗教的外衣,伪装成宗教利益的捍卫者,鼓吹宗教极端思想,歪曲《古兰经》中“吉哈德”的原意,宣扬“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谬论,煽动群众特别是青少年从事暴力恐怖犯罪活动,对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

发生在云南省昆明市的“3·01”暴力恐怖案件,一伙蒙面歹徒手持利刃,砍杀无辜群众,造成29人死亡,130余人受伤。这一丧心病狂的暴行,是赤裸裸的暴力恐怖犯罪,充分暴露了暴力恐怖活动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凶残本性。习近平总书记明确指出,“暴力恐怖活动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这一重要判断,深刻指明了产生暴恐活动的思想根源。剥开宗教极端势力的画皮,把他们的真面目暴露于光天化日之下;
揭露其罪恶本质,进一步增强识别能力和抵御能力,使广大群众不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是当前一项十分紧迫而重要的任务。

一、宗教极端主义近年来在一些国家或地区趋于活跃,宗教极端思想渗入意识形态领域,严重地毒害着民众的精神和思想。对所在地区民众的生命财产、社会稳定与国家安全构成了严重威胁。其活动引起世界各国的普遍关注,受到世界舆论的抨击,成为世界各国反对、防范和打击的重要对象。受国际大气候的影响,加之“三股势力”的推波助澜,宗教极端势力在新疆的活动也十分猖獗,宗教极端思想呈渗透蔓延之势,给自治区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造成了极大的危害。必须彻底揭露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本质,肃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流毒,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歪曲教义,企图通过暴力手段推翻现有社会政治秩序,或者通过暴力来支持信仰、生活方式、法律体系的观点、立场和行为,其借用宗教只是假象,核心是制造民族分裂和暴力恐怖活动。当前,打着伊斯兰教旗号的宗教极端主义活动猖獗,新疆也不例外。他们打着宗教旗号,鼓吹“神权政治论”,鼓吹“在整个世界建立伊斯兰政权是真主给我们指引的唯一理想”,“除了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政府、任何人”。目的就是推翻国家政权,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
鼓吹“宗教至上论”,主张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度,作为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排斥一切世俗观念,排斥国家现行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及现代文明成果等;
鼓吹“异教徒论”,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作“异教徒”和“叛教者”,对所谓“异教徒”采取戏弄、嘲讽、孤立、恐吓,以至于用极端、恐怖手段予以残害;
鼓吹“圣战论”,主张以“圣战”来实践“主命”,以武力推翻政府,用各种恐怖手段加害于广大人民群众。从中不难看出,宗教极端主义具有强烈的政治性。以建立政治统治为目标,曲解、篡改宗教教义,赋予宗教经典、教义以政治含义,使宗教信仰成为政治纲领,目的是推翻国家政权。宗教极端主义具有强烈的排他性,煽动宗教狂热,激化民族矛盾,破坏民族团结。宗教极端主义具有暴力性。主张采取反人类的暴力恐怖手段,如绑架、暗杀、爆炸、投毒及武装暴乱等手段,以达到他们的政治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之所以打着宗教的旗号,是因为它不仅需要宗教、利用宗教,而且离不开宗教。因为没有其他什么名义比宗教的名义更能蒙骗、诱惑同一宗教的信仰者。宗教极端主义只有裹上一层宗教色彩、披上一件宗教外衣,才会有吸引力、诱惑力,才能产生它所需要的影响。一些人之所以能够被蒙骗、被愚弄,他们正是利用了信众虔诚和朴素的宗教感情。宗教极端主义断章取义地利用宗教经典中的片言只语,以对神灵高度负责的面目出现,对经典、教义作出极端化的解释,使信众难辨真假、不容置疑,只能盲从。从而鼓动他们的追随者为了神灵的事业和教诲,自我牺牲,自我奉献,甚至可以不择手段、杀人放火。

宗教极端主义破坏性很强,危害性极大。一是宣扬宗教极端思想,毒害人们的心灵。被宗教极端思想蛊惑的人,会变得良知泯灭、狂热无比,有的甚至丧失理智,铤而走险。它是导致人们思维偏离正常轨道的毒品,是形成暴力恐怖活动的精神鸦片,是危害社会稳定的毒瘤。二是危害国家安全。宗教极端主义的最终目标是建立宗教统治的政权,以颠覆和推翻国家政权为目标。不论它采取暴力的还是非暴力的手段,都会对国家安全构成严重的威胁。在新疆,宗教极端势力的一切活动都是以建立“哈里发”国家为目标,并为实现这一目标,鼓吹推翻现政权的宗教极端思想,制造不同信教群体包括不持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穆斯林之间的仇视和斗争,大肆进行爆炸、绑架、暗杀等恐怖活动,千方百计制造动乱、暴乱和骚乱事件,对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全造成了严重破坏。三是破坏民族团结和民族关系。宗教极端势力把宗教信仰作为民族团结和民族关系的唯一标准,实行同者和、异者分,在思想和舆论上敌视、施加压力;
在行动上孤立、进行离间,直至伤害生命。制造民族间、不同群体间的仇视,是宗教极端主义的重要手段。他们把不信仰伊斯兰教的人称为“异教徒”,诡称对异教徒进行“圣战”是穆斯林的义务,死后可以进“天堂”。正是在这种所谓“圣战”的欺骗宣传下,反汉排汉甚嚣尘上,杀害非穆斯林群众案件时有发生。四是破坏正常的宗教活动。他们大肆进行非法宗教活动,进行地下讲经习武,培植分裂势力;
散布异端邪说,搞乱人们的思想;
污蔑诽谤,甚至暗杀爱国宗教人士,给社会稳定造成了极大的危害。五是破坏民族传统文化。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传播的过程,就是民族文化被瓦解、消失、异化的过程。他们把食品的“清真”概念扩大、异化到许多领域。称穆斯林的一切生活用品都是清真的,非穆斯林的一切生活用品都是不清真的;
政府颁发的证件是不清真的等。企图通过清真和不清真划分人群,制造不同群体间的隔阂。他们还煽动女性穆斯林着蒙面罩袍。这些不仅不符合伊斯兰教的教义,更有悖于维吾尔民族的传统文化。

宗教极端主义与宗教有着本质区别。宗教极端主义不是宗教,也不是宗教的教派,而是打着宗教旗号传播宗教极端思想。宗教历来主张中庸、中道而不偏激,虔诚、热诚而不狂热。宗教极端主义偏激的观点、暴力的手段完全背离了宗教的本义。宗教极端主义借用宗教只是假象,核心是制造民族分裂和进行暴力恐怖活动。所以,要把宗教极端主义同正常宗教区别开来,既要旗帜鲜明地保护和支持合法宗教活动,也要旗帜鲜明地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毫不手软地打击宗教极端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是已经变异了的伊斯兰教,决不能把宗教极端势力看成是正常的伊斯兰教。对这种宗教极端势力绝不能手软。宗教极端势力是一股以宗教为掩盖,传播宗教极端主义思想主张、从事恐怖活动或分裂活动的社会政治势力。宗教极端活动属于利用宗教进行的违法犯罪活动,要予以坚决打击。

二、宗教极端主义鼓吹的所谓“圣战殉教进天堂”,是他们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核心内容,是蛊惑煽动群众的最恶毒招数。伊斯兰教提倡“两世并重”,既重今世的幸福,也重后世的归宿,现世的行为为后世的归宿奠定基础。而后世的最好归宿是“天堂”,又称为天园或乐园,字面意思是“花园”。根据《古兰经》中的描述,人们现世的渴望和追求在天堂应有尽有。根据伊斯兰教的末世论,死者生前的行为将决定他在坟墓里的待遇。以此鼓励人们多做善功,今世行善,后世必有回报。《古兰经》中对进入天堂的条件有清晰的阐述。最根本的条件是要有坚定的信仰,要履行善功。同时,《古兰经》明确指出信教、行善的人、恪守教规等4种人将永居乐园。与天堂相对的是“火狱”,生前作恶的人将被“戴上枷锁投入火狱”,遭受“足穿火鞋”“垫火褥”“盖火被”“遭火烧”之罪。

“行善进天堂”这样一个宗教中原有的教义,信教群众的一个美好愿景,却被宗教极端势力歪曲为“圣战殉教进天堂”。他们大肆鼓吹“杀死一个异教徒胜做十年功,可以直接上天堂”,鼓吹以“圣战”推翻人民政府,献身宗教等等。在宗教极端主义眼里,想上天堂就要“圣战”,“圣战”就要杀人,殉教就要自我毁灭。这是何等荒唐的谬论和逻辑!他们鼓吹的“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谬论,既在《古兰经》中找不到任何根据,也丝毫没有训导人们行善的含义,更不符合国家的法律法规。他们的真实目的完全是以宗教为名,行分裂和暴力恐怖之实。试想,如果圣战殉教能够进天堂,那么那些“圣战殉教进天堂”的鼓吹者们为什么总是躲在幕后,自己不以身殉教! 受“圣战殉教进天堂”宗教极端思想的毒害,一些无知的信众,特别是青少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他们中有的由于无知,缺乏辨别能力而中毒;
有的怕入地狱,向往天堂生活而被引诱;
有的对现实社会不满,走上了所谓的“圣战殉教进天堂”之路。近年来,新疆发生的一系列暴力恐怖案件都有“圣战殉教进天堂”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子。多数暴徒观看过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视频,接受过宣扬宗教极端思想的宣传;
有的行凶时抱经宣誓,高呼极端口号。这些暴徒丧失了最基本的人性和理智,其残忍和血腥程度无法以常理去想象。这些暴力恐怖案件极大危害了社会稳定,给人民生命财产造成了极大的损失。同时也极大地损害了民族团结和民族关系,极大地影响了经济社会的发展。

三、宗教极端主义活跃,宗教极端思想渗透蔓延,是当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直接因素。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是当前的一项重要任务。

1、把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作为第一位的任务。党中央十分重视和关心新疆工作。近期对新疆工作作出了重大部署,提出新疆工作的着眼点和着力点是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第一位的工作,最难最长远的是民族团结问题,最大的群众工作是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这是基于对新疆形势的科学分析得出的正确结论,作出的重大部署。新疆稳定关系到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关系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各项工作都要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来进行。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是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重中之重;
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是抵御宗教极端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的重要基础。要把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放到维护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大局中予以重视和部署。

2、全面正确理解并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宗教政策。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宗教信仰自由。任何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不得强制公民信仰宗教或者不信仰宗教,不得歧视信仰宗教公民和不信仰宗教公民。宗教事务涉及社会公共事务,必须纳入国家的管理,必须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活动,正如一个人的自由要受法律约束一样,不受任何约束的自由是不存在的。因此,宗教信仰自由不是“宗教自由”。把宗教活动自觉置于依法管理之中,不给宗教极端势力以可趁之机,才能奠定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坚实基础。

3、树立正确的民族观和健康的宗教观念。树立中华民族大家庭观念,摒弃狭隘的民族意识,要把民族的概念融入中华民族之中。以开放的心态,敢于冲破陈规陋习,虚心学习汉族及其他少数民族的优良传统、先进文化;
以包容的心态,互相支持、互相谅解,处理好各民族间的关系。宪法赋予了公民信教与不信教的权利,信教与不信教都是公民的自由,不影响根本利益的一致,不能以宗教信仰划线,要团结一致,共同致力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形成信教与不信教群众和睦相处,信教者树立既符合宗教基本教义,又适应时代发展的健康的宗教观念。这样,就会在思想上筑起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坚强防线。

4、以现代文化为引领,营造远离宗教极端思想的社会氛围。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活现代文化、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内涵,发挥教育、凝聚、鼓舞和引领作用,大力弘扬爱国爱疆、团结奉献、勤劳互助、开放进取的新疆精神,增强各族人民的“四个认同”,推动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共同建设美好家园。要发挥宗教人士的积极作用,从现代文化引领的要求出发,挖掘和弘扬宗教中与现代文化要求、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的积极因素。如倡导爱国爱教、和平团结、追求“两世吉庆”、主张珍爱生命等,通过卧尔兹宣讲,引导信教群众用这些积极的教义进行自身的功修。加强传播现代文化的阵地建设。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文体活动,活跃群众性的文化生活。宣传媒体要多讲群众关心的事,多讲群众听得懂的话,多讲宣传政策的话,多讲惠民利民的话。有针对性地开展对宗教极端思想谬论的揭露和批驳,增强同宗教极端思想斗争的战斗性和有效性。同时,要采取有力措施查缴非法宣传品,堵住各种有害信息的侵蚀,防范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蔓延。

5、治理“三非”,铲除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的土壤。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网络传教为宗教极端思想的滋生、传播提供了渠道,为利用宗教进行违法犯罪活动提供了土壤和温床,必须坚决进行治理。治理工作坚持堵疏结合,对“三非活动”不论是什么性质的问题,都必须坚决地堵,不允许任其泛滥。与此同时,要按照“适度、有序、可控”的原则,作好疏导工作。通过对“三非活动”的治理,切断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渠道,遏制宗教极端思想的蔓延,压缩宗教极端势力活动的空间,铲除宗教极端思想产生的土壤和温床,为教育群众远离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创造良好的环境。

去极端化发言稿

【篇一】

尊敬的各位领导,亲爱的各位老师:

大家上午好!为认清“三股势力、暴力恐怖活动”的实质,我校在8月6日至8月31日期间对全校教职工进行了集中教育学习。学习把“揭露本质、揭穿谎言”作为重点,用雄辩的实施揭露和批判“三股势力”的谎言!

通过学习,使我对“三股势力”“反分裂”的反动实质有了更加深刻、更加清楚的认识,在校领导、年级领导的教育下,在与同事交流讨论的过程中,使自己在理论和思想上都有了很大的提高。下面,就自己的学习心得与大家交流。

所谓“三股势力”准确的说就是宗教极端势力,民族分裂势力和暴力恐怖势力。他们不择手段,通过制造暴力恐怖事件残忍的杀害无辜百姓和各组干部。虽然他们的阴谋一次次被我们挫败,但一次次的卷土重来正说明他们处心积虑,千方百计企图打开缺口,制造事端,已达到他们不可告人的目的。

作为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坚决拥护党中央的领导,坚持与暴力恐怖活动作斗争,积极努力做好对学生“淡化族别意识,强化集体意识”的教育。在学校,我有着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的光荣职责,只有教书育人的权利,没有传播宗教的权利!

在教育学生的过程中,我会帮助学生及时识破少数别有用心的人到学校进行宗教渗透的图谋,自觉抵制宗教的渗透和宗教的影响,引导学生并以身作则,深刻透彻的认识“一同三统一”的原则,并且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非法宗教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作为教师,我一定会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对我而言,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庎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暧昧,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以后的工作中,我会更加深入的学习政治理论,认清“三股势力”的反动本质,帮助学生树立“轻族别,重集体”的意识,通过学习“一同三统一”的原则使他们更加清楚了解合校的意义与目的。只有不断地学习政治理论,才能进一步加强自身的政治水平,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增强政治辨别力和非法宗教活动的抵御能力。作为一名新疆群众及教育工作者,我会像爱护自己眼睛一样维护这来之不易的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为新疆的团结稳定贡献自己的一份力量,我的发言完毕,谢谢大家!

【篇二】

今年新疆发生多起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其共同特点是暴恐团伙均带有宗教极端色彩。暴恐事件表面上是暴力恐怖团伙作案,实质是伊斯兰极端宗教思想扩散的结果。

伊斯兰原教旨主义比较强调现代化和世俗化的负面效果,而对其积极意义认识不足且应对不力,容易产生某些激进成分。这些激进成分被别有用心的势力利用,将其恶意极端化,并将理论转为真实行动,便成为宗教极端主义。

宗教极端势力为实现“理想世界”提供了简单化和暴力化的解决方案,它将复杂的人际和社会关系简化为二分法(信徒和异教徒),认为杀光异教徒,完成“圣战”,建立政教合一的伊斯兰政权,便可恢复伊斯兰秩序,实现安拉描绘的理想世界。实践中,宗教极端势力往往扩大民众日常生活及风俗活动的宗教内容和色彩,将极端和暴力思想向群众渗透,待条件成熟后再强化极端思想,进而策划实施暴力和极端活动。

新疆暴恐和极端活动频发,民族问题并非主因。当前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在全球影响持续增大,这是个世界现象,并非新疆独有。与新疆毗邻的中亚国家和俄罗斯、德国、法国、英国等国,女子戴头巾和穿阿拉伯黑袍等现象逐年增加,散发宗教极端内容的宣传品等也是屡禁不绝。就连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大本营的沙特,也曾多次遭遇极端势力袭击。

当然也应注意到,新疆暴恐和极端势力大多与“疆独”势力有或远或近的联系,很多非法宗教活动和暴恐犯罪背后都有“疆独”势力的身影,尤其是“东突”组织和“世维会”。只不过“疆独”势力目前不提“疆独”,而是推广伊斯兰原教旨主义和支持极端势力,借助宗教力量发展群众,将政府的反恐、维稳、处置普通群体事件等歪曲诬蔑为“镇压维吾尔族群众”和“打压伊斯兰”行为,将普通的社会治理上纲上线到民族宗教冲突,故意制造伊斯兰信众同政府的矛盾。

宪法强调,中国人民掌握了国家政权,成为国家的主人。各民族必须维护民族团结,促进全国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强调“禁止破坏民族团结和制造民族分裂的行为。”

我们必须坚决反对意识形态领域内的分裂主义思想,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宗教观、历史观和文化观,决不许民族分裂主义打民族宗教旗号鼓吹分裂思想。我们要高度重视民族分裂主义利用手机、网络等现代传媒传播分裂思想,向青少年的渗透,要从源头封堵。要切实做好制止、处置“三非”工作,创造一个以现代文化为引领,弘扬主流文化、核心价值体系的意识形态环境,维护民族团结、祖国统一。

我们必须依法打击民族分裂主义势力破坏活动,尤其是暴力恐怖活动。不管分裂主义势力打什么旗号,它总是破坏民族团结、制造事端破坏社会稳定和谐,实施暴恐活动。因此我们要坚持主动进攻,出重拳严厉打击。重视严防,用好技防、物防等现代手段。更注重标本兼治,既治标更治本,把广大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形成反分裂斗争的钢铁长城,使一小撮分裂主义分子成为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新疆乌鲁木齐北站国家粮食储备库

“去极端化”条例测试题

姓 名:
成 绩:

一、单项选择题

1、新疆工作的总目标是什么?( )

A、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B、富裕富强 C、民族团结

2、伊斯兰教的基本宗旨是什么?( )

A、“民族分裂、独立自主”B、“倡导和平、追求和平”

3、我国《宪法》第33条规定:“任何公民享有宪法和法律规定的权利,同时必须履行宪法和法律规定的义务。”这项规定体现我国公民的权利和义务具有( )。A、一致性 B、矛盾性 C、对立性 D、排斥性

4、“五个认同”是指( )、对中华民族的认同、对中华文化的认同、对中国共产党的认同、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认同。

A、对伟大祖国的认同 B、对中国历史的认同

C、对传统文化的认同 D、对政策方针的认同

5、( )是我们党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制度。

A、民族团结 B、民族平等 C、民族区域自治 D、民族座谈

6、民族区域自治是党运用马克思主义解决我国民族问题的基本政策,是国家的一项( )。A、基本政治制度 B、具体措施 C、基本国策

7、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保护合法、( )、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A、制止非法 B、禁止非法 C、打击非法

8、当宗教教规与国家法律相矛盾时,应如何处理?( )

A、宗教教规必须无条件地服从《宪法》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

B、法律法规应照顾宗教教规 C、群众自由选择执行

9、被联合国宣布列入“急需保护的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之一的( ),是维吾尔族集木卡姆、民歌等为一体的文化娱乐活动。

A、麦西来甫 B、达瓦孜 C、萨玛舞

10、( )是破坏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的总根源?

A、宗教 B、“三股势力”C、群体性事件 D、环境问题

二、多项选择题

1、“三个离不开”思想的具体内容是( )。

A、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 B、各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C、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 D、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2、在民族工作中,党和国家所强调的“四个维护”是指( )。

A、维护法律尊严 B、维护人民利益

C、维护民族团结 D、维护祖国统一

3、少数民族传统体育项目具有( )的特点。

A、历史悠久 B、浓郁的民族风格

C、在本民族内广泛开展 D、世界普遍流行

4、在争取中华民族独立解放和繁荣发展的过程中,我们党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的民族发展道路,形成了( )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A、平等 B、团结 C、互助 D、和谐

5、《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团结教育条例》规定,“三史”教育是指什么( )。A、新疆历史 B、民族发展史 C、宗教演变史 D、民族演变史

三、简答题

1、“去极端化”组合拳“四管齐下”是指什么?

2、我国民族区域自治的特性是什么?

3、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要旨是指什么?

4、“三股势力”是指什么?

5、宗教的“五性”是指什么?

“去极端化”从我做起

艳阳普照的大地上仍有光明无法抵及的沟涧;
正步向前的身姿后也有黯淡黝黑的背影;
熊势漫烧的烈焰下还有其不可企及的炙热……。当前新疆正昂扬地迎来他大好发展的春天,期待着烈日的骄阳与蓬勃,喜迎那秋日的硕果与欢欣。在党中央正确领导、扶持,各族人民真切的关怀、努力下,全疆正在发生着令人振奋的新的历史性变化,呈现出经济大跨越、民生大改善、城乡大变样、民族大团结的全新气象。但不可否认的是新形势下的我们仍然任艰责重,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任务,如何在这场马拉松式的竞赛者夺魁,还民生以圆梦,是各民族团结这一杠杆的平衡点。

曾经漫步海角天边,来到温泉湿地之畔—与天相近的地方,居于静宇楼阁之内,享一缕恬静与祥和,嵌入从毕业到融入社会这一切合点,完成经历的缓和过渡。城市总有不灭灯火,怎比草原遍地鲜花;
它乡总有佳酿美酒,怎比此地浓香奶茶,走不完来时的路,雪山白云低语应答,自此作为一名西部计划志愿者,积极响应党对青年人的感召,为西部的发展履一份责,尽一份绵薄之力。希冀在团结人士的协同共进中明日的温泉,温煦和美、泉暖如春,只待冰释,遍地绿浓。

近年来,“三股势力”的魔爪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通过歪曲事实,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等方式,从意识形态、经济制度、法律规范、文化艺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成为宗教和

谐的最大威胁。此种行径让人所痛恨,青少年乃名族发展的新兴力量,作为国之栋的他们如同尚未开苞的花骨朵、初升的太阳,阅历不足、欠乏理性使得极易被蛊惑而残辣抹杀及被阴云遮蔽而无法自拔。为此在县党委积极响应中,团委多次为志愿者开展相关讲座,并深入乡镇中小学中开展相关活动,发放宣传资料,一定程度上强化了青少年们的法律意识,为防止消极思想的侵入树立牢固的屏障。

诸多事实也早已表明,“三股势力”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方式是暴力恐怖活动。少数青年在极端宗教势力的教唆、蛊惑、欺骗之下,走上了极端主义歧途,坠入了与恐惧、饥饿、孤独、悔恨为伴的罪恶深渊,选择了与人民为敌,极其可悲地成为极端宗教势力的“炮灰”,成为被各族人民极度愤恨唾弃的犯罪分子。教训极其沉重、警示极其深刻。因此正确及时的对青少年进行正确观念的引导刻不容缓。

要拔除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这颗“毒瘤”,必须将宗教极端思想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新疆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
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每一位当代青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当下,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影响新疆稳定的直接现实危害,而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则是暴力恐怖活动进行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主要手段,是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针对反分裂斗争的形势和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的现实任务,新疆多方入手,综合施策,对症下药,着力加强“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用思想

利器摧毁“三股势力”思想根基,使各族干部群众擦亮眼睛,认清危害,与宗教极端思想彻底决裂。这无疑是对其最有力的反击、最致使的打击。

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场所,同时也是抵御敌对势力对青少年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重要阵地。只有全疆上下人人争当践行先进文化的模范,争当文明的传播者,争当“去极端化”的践行者,那么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就能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宗教极端思想彻底清除干净。

2015年07月15日

西部计划大学生志愿者( 县医院):明益平

新疆综合施策着力“去极端化”[ 来源:中国民族报 | 发布日期:2014-04-29 | 浏览(2291)人次 | 投稿 | 收藏 ]

□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民族事务委员会(宗教事务局)主任(局长) 吐尔

干·皮达

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以来,特别是去年6月28日、12月19日中央政治局常委会议以来,新疆围绕确保社会政治大局稳定、建设繁荣富裕和谐稳定的美好新疆的目标,展开了一系列“去极端化”工作,坚决铲除宗教极端思想,高举各民族大团结的旗帜,高举捍卫中华民族最高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捍卫法律尊严的旗帜,揭露宗教极端主义反人类、反社会、反文明的本质,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努力维护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

“三股势力”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方式是暴力恐怖活动。在当下,暴力恐怖活动是影响新疆稳定的直接现实危害,而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是暴力恐怖活动进行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主要手段,已经成为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针对反分裂斗争的形势和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的现实任务,新疆多方入手,综合施策,着力加强“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教育,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和群众思想。

面对“三股势力”利用宗教问题与我争夺群众、制造混乱、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的严峻、复杂形势,新疆把意识形态领域反分裂斗争的思想教育作为重要工作抓紧抓实。在2013年全区开展的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中,自治区要求在反“四风”教育的同时,要把各族干部的政治立场坚定作为重要的教育内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对于新疆的意识形态领域的反分裂教育,起到了极大的推动作用。

针对宗教极端势力制造的暴力恐怖活动,自治区要求各级干部特别是少数民族干部要主动发声,敢于“亮剑”,坚决肃清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充分认识到只有坚定不移地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才有新疆各民族的繁荣发展,才有新疆各民族人民的幸福安康。近日,自治区主席努尔·白克力发表了《共创新疆各族人民美好未来》的署名文章,回顾了新疆近年经济社会发展硕果,表明了坚决铲除宗教极端思想这个社会毒瘤的坚定决心,提出了抢抓机遇、改革创新、共同建设美好家园的任务。自治区党委常委肖开提·依明发表题为《肃清“圣战殉教进天堂”流毒,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署名文章,深入阐述了宗教极端思想的极大危害,揭示了宗教极端思想的丑恶本质和罪恶目的,提出了打击宗教极端势力,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指导思想和工作任务。这些文章在社会上引起了极大的反响,使各族干部擦亮了眼睛,认清了宗教极端主义的反动本质和现实危害。

同时,新疆还把加强宣传舆论阵地建设、主动发挥正面引导作用作为去极端化的重要工作来抓,对群众思想的正面引导收到了良好的效果。目前,网络上的正能量增加,并起到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的作用。

推动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加强民生建设,创造各族人民的美好生活,切实把中央的关怀转化为各族干部群众团结奋进、攻坚克难的强大动力。

在中央的坚强领导和特殊关怀下,在国家有关部委、19个援疆省市的无私支援下,全区各族干部群众充分发挥主体作用,发扬艰苦奋斗精神,齐心协力、团结拼搏,使新疆经济社会发展呈现出令人振奋的历史性变化。2009年至2013年,全疆生产总值由4227亿元增长到8510亿元,年均增长11.5%;人均生产总值由19942元增加到87347元,与全国的差距逐步缩小。在发展经济的同时,自治区党委、自治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保障和改善民生,连续开展“民生建设年”活动,启动了数百项重点民生工程,每年用于民生的支出占公共财政70%以上,民生建设力度之大、效率之高、受益之广、影响之深前所未有,长期积累的住房、就业、教育、社会保障、水电路气等突出问题正在逐步得到解决。

民生工程得到了新疆各族人民发自内心的拥护,使各族人民群众真切、具体地感受到,中国共产党是新疆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忠实代表,社会主义道路是新疆各族人民繁荣富裕的康庄大道,伟大祖国是新疆各族人民幸福生活的美好家园。经济社会的发展,各族人民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民生的不断改善,使新疆各族干部群众信心倍增,精神面貌焕然一新。各族干部群众心怀感激,求发展、谋富裕、思稳定、盼和谐成为社会的主旋

律,全社会形成了感恩伟大祖国、共同团结奋斗、建设美好家园的喜人局面。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

新疆在2013年下半年深入开展第一批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取得扎实成效的基础上,目前正在全疆各地州市县展开第二批教育实践活动。围绕作风建设,自治区提出加强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作风建设,着力解决一些党员干部脱离群众、服务群众不到位、侵害群众利益等方面的问题,进一步密切党群干群关系,以党员干部良好的作风服务群众、造福群众,赢得各族群众的真心信赖和支持。同时,自治区决定从今年起,在全疆实施“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抽调大批机关干部下基层,深入乡村社区,亲身感受群众冷暖,了解群众所想所盼,落实自治区各项惠民富民政策,解决群众实际困难和问题,促进机关干部转变作风。目前,下基层的干部全部到位,他们住村入户,联系群众,解决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宣传党的惠民政策,帮助群众发展生产、改善生活,受到基层群众的普遍欢迎,“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工作初显成效。

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作用,以解经讲经为有力抓手,正本清源,批驳宗教极端势力的歪理邪说,教育引导信教群众。

新疆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注意发挥宗教团体和宗教人士作用,把正确解经讲经,作为正确解释教义、破除宗教极端势力歪理邪说、正本清源、引导群众的基础性工作。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于2013年年底出版了

《卧尔兹选编1—4集合订本》,将近年编写的64篇卧尔兹(讲经稿)汇编成册,扩大了发行范围。在“4·23”、“6·26”等暴力恐怖案件发生后,伊协都组织有名望的宗教人士,及时编写有针对性的卧尔兹发到全疆的清真寺,对信教群众起到了很好的引导作用。

近年来,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邀请知名宗教人士组成巡回演讲团,针对宗教极端势力散布的歪理邪说,到基层巡回演讲。2013年、2014年,伊协加大了这项工作的力度,由协会副会长、秘书长带队下基层巡回演讲,同时专门编写了《伊斯兰教是和平中道团结的宗教》、《反对极端主义,做恪守中道恪守法律的好公民》、《参加圣战殉教进天堂的说法不符合伊斯兰教义》、《圣战殉教进天堂洗罪的说法不符合伊斯兰教义》等内容的卧尔兹。目前,巡回演讲正在各地州基层的清真寺进行。

为了有针对性地弘扬正信,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配合中国伊斯兰教协会,近期将在新疆举办“伊斯兰教中道思想研讨会”。

加强少数民族语言文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宣传教育到基层、到群众。

新疆注意增强“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的针对性,增加覆盖面,使宣传教育到基层、到群众。自治区专门成立了领导小组,研究部署和具体实施面向基层群众的宣传教育,把《四个认同教育读本》、《三史教育读本》等面向群众的普及性读物大量印发到基层。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会同新闻出版部门,编写面向基层信教群众和宗教人士的普及读本,连续3年以汉文、维吾尔文、哈萨克文3种文字印发到基层农村社区的宗教活动场所,

介绍党的民族宗教政策和宗教人士勤劳致富、科技致富、遵纪守法、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事迹,如《民族政策百题问答》、《宗教政策百题问答》、《反对宗教极端,建设美好家园》、《我们今天的生活》等,受到基层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的普遍欢迎。

加强对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是团结凝聚各族群众的根本要求,也是抵御宗教极端思想影响的根本途径。近年来,新疆把加强对干部的民族宗教政策教育,作为维护团结稳定、凝聚各族群众的重要途径。针对新疆多民族、多宗教的实际和反分裂斗争的严峻形势,自治区党校把民族宗教政策列为重要的培训内容,不断提高干部队伍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能力。2014年初,自治区又在干部远程教育中专门开设了民族宗教政策教育。4月,自治区民委(宗教局)会同有关部门,围绕落实《关于进一步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工作的若干指导意见(试行)》,开办了系列讲座。在自治区开展的“访民情、惠民生、聚民心”活动中,对干部的培训首先是民族宗教政策的培训。

疏堵结合,满足群众正常的宗教生活需要,挤压宗教极端主义宣传的空间。

在“去极端化”工作中,自治区始终注意严格把握政策,分清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宗教极端活动的界限,在坚决堵住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同时,尊重和保护正常、合法的宗教活动,满足群众正常宗教信仰

的需要,用正信、正念、正行压缩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空间。自治区伊斯兰教协会出版了《古兰经》,满足了基层清真寺和信教群众的需要。根据信教群众的需求,自治区伊协编写了《伊斯兰教基础知识》等普及性的宗教读物,还与中国伊协合作出版了伊斯兰教的3本工具书。

深入开展对特定群体的教育。

新疆注意开展有针对性的教育,对特定群体采取不同的教育方法,去除宗教极端思想的影响。

监狱的危安犯群体,多数受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较深,对社会有现实危害,教育转化难度较大。新疆采取了宗教人士面对面宣讲、管理人员细微教育、社会关心、亲属配合的办法,促其思想转化。近年来,自治区民委(宗教局)、宗教团体和监狱管理部门不断深化教育,取得了很好的效果。一些教育转化过来的人现身说法,揭露宗教极端主义的危害,对社会群众起到了很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外出打工人员群体,由于其流动大、多为年轻人的特点,易成为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的对象。针对这一情况,新疆各地普遍对外出务工人员进行行前培训,把遵纪守法、勤劳致富作为首要内容,加强思想教育,增强其抵御宗教极端思想诱惑的能力。

以“双五好”作为抓手,创造宗教和谐局面。

对宗教活动场所、宗教人士的管理是宗教事务管理的核心内容,也是“去极端化”的关键。自1993年以来,新疆宗教界广泛深入开展“五好”宗教活动场所(独立自办好、遵纪守法好、民主管理好、团结和谐好、安全环境好)、“五好”宗教人士(爱国爱教好、遵纪守法好、团结和谐好、勤劳致富好、教风教养好)创建表彰活动,对于调动广大宗教界人士加强宗教活动场所自我管理、带领广大信教群众投身经济建设的积极性,增强宗教界维护民族团结、社会稳定的自觉性,起到了积极的作用。2014年,根据新的形势和任务,自治区赋予这项活动新的内容,制定了新的创建标准,推动宗教和谐建设。第一季度,围绕“双五好”创建,安排部署了各地宗教界的规范解经讲经、教风建设、公益慈善等工作。同时,已经连续举办了两期培训班,对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组织负责人进行政策法规培训,提高宗教活动场所民管会组织自我管理、自我提升的能力。自治区确定,要把“双五好”创建活动作为宗教工作的抓手,通过活动的深入开展,创造宗教和谐局面。

毫不畏惧,绝不退缩

极端主义者害怕书与笔。

——玛拉拉·尤萨夫扎伊

“如果一代人没有拿过笔,就会接受恐怖分子递来的枪支。”这句话出自一名年仅17岁的巴基斯坦少女玛拉拉,在2014年10月10日,她正式摘下诺贝尔和平奖的桂冠,成为这个奖的最年轻得主。2013年7月21日,16岁的玛拉拉在联合国大会上发表演讲。在演讲中她说,当我们在巴基斯坦北部的斯瓦特,当我们见到枪械时,我们认识到笔与书本的重要。极端主义者害怕书与笔。他们害怕教育的力量。这也是为什么他们每日炸毁学校,因为他们从过去至今一直都害怕我们能为社会带来变革与平等。我记得学校里有一位小男孩,记者问他,“为什么塔利班反对教育?”他指着自己的书本回答:“塔利班不知道这书里写着什么。”

今年3月以来,暴恐分子连续制造多起暴力恐怖案件,新疆各行业各族群众都深切感受到了维稳形势的严峻。从近几年处理的暴恐案件可以看出,受暴恐音视频影响,走向犯罪道路者也呈现出低龄化、低学历的趋势。22岁从未上过正规学校的阿巴拜克热木就是主要受到境外一些煽动民族仇恨内容及暴恐音视频的影响,编造虚假信息在网上发布谣言,因其所散布谣言造成恶劣影响被警方依法逮捕。阿巴拜克热木从小在非法讲经点学经,被灌输了宗教极端思想,2013年开始收听收看境外敌对网站和广播。“看到他们宣传的内容,我觉得我们的民族受欺负,待遇不平等。其实生活中不是这样的,我错了,我被他们迷惑了。”对于自己的做法,阿巴拜克热木觉得很后悔。

世界各国的社会实践证明,现代化是人类发展的必然,从农业文化和游牧文化向现代文化的转变是历史的必然。公民教育的内容应走进学校教科书。青少年和在校学生是宗教活动渗透的主要对象,要重视对他们的教育、引导、保护和管理。要进一步统一编写公民教育课程内容,精心设计、周密组织公民教育活动,把培养国家意识、公民意识贯穿学校德育教育全过程,融入学生日常教育之中。

8月13日,我区著名舞蹈家迪丽娜尔·阿不都拉、高空王子阿迪力等32名优秀文化工作者向全疆维吾尔族同胞发出《弘扬民族优秀文化 大力倡导现代文明》公开信,号召大家不要再迷信那些鼓吹者而丢失民族文化,迷失自己。新疆是祖国的一块瑰丽宝地,是享誉国内外的歌舞之乡,是世界四大文明的交汇地。翻开史书,不难发现从古至今,美丽中国的稳定与发展离不开新疆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在汉代,莎车国曾经与汉朝结盟,共同反击匈奴的入侵,莎车王无子嗣,在生前上书汉宣帝请求派解忧公主的儿子万年来做莎车王,共同修筑“祈富台”,共书匾额“共尊汉室,同拒匈奴”。抗日战争时期,莎车一个县就捐出四架飞机。在绝大多数维吾尔族同胞那里,暴恐分子不得人心。维吾尔族在漫长的历史进程中与中华各民族同胞共同缔造了伟大的祖国。32位文化工作者集体发声,这种精神层面引导的深层意义就在于:弘扬优秀民族文化,倡导现代文明。

在艺术家眼中,维吾尔族是一个“能走路就能跳舞、能说话就能唱歌”的民族,宗教极端势力却煽动穆斯林妇女穿黑罩袍、戴面纱,男性留大胡子,而且否定新疆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化,禁止穆斯林唱歌跳舞、参加体育活动。极端势力对于信教群众的日常生活的点点滴滴都从宗教极端主义角度做出强制规定。他们不仅在食品、药品、化妆品、服装上都打着清真标签,而且以这种清真标签作为信教群众的社会生活半径,凡是超越这个半径的就是“异教徒”。但“清真”与阿拉伯语للاح‎词义的范围有所不同,作为一个中文词汇,清真仅针对符合伊斯兰教教法的饮食而言,与其他如衣、住、行、思想无关。宗教极端势力用这样的方式妄图强化信教群众的这种极端化的宗教意识,把正常的宗教教义体系扭曲为暴虐的极端主义思想,形成其对抗社会、政府,分裂国家的势力。

7月30日,喀什市艾提尕尔清真寺伊玛目居玛·塔伊尔大毛拉在主持完晨礼后,遭受3名暴徒袭击,被残忍杀害。伊斯兰教教义中要求信徒不妄语、不贪财、不嫉妒、不偷盗、不杀人、尊老爱幼,打着伊斯兰教旗号的暴力恐怖分子违背《古兰经》和圣训的教导,漠视生命,亵渎宗教。他们为达到其政治目的,不惜亵渎伊斯兰教,不惜对《古兰经》断章曲解。他们残杀具有威望的宗教人士,目的就是要引起社会关注,引发恐慌。但是,这种罪行只能引起人们对他们更大的愤慨和唾弃。居玛·塔伊尔大毛拉多年来坚决维护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和法律尊严,是深受广大信教群众尊重的大毛拉,他按照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教育广大信教群众,他曾多次表示,暴力恐怖分子所宣扬的极端宗教思想根本不是伊斯兰教的教义教规,其宣扬“杀人进天堂”完全是歪理邪说,相反,《古兰经》里说,杀人者,夺去无辜人的生命者大罪过也,必进火狱,只有爱护和平的人、为大众为国家做好事的人才能进天堂。他的演讲触及到恐怖分子的阴暗心灵而被杀害。这些恐怖手段也再次证明他们根本不是穆斯林,他们惧怕真理,是新疆各族人民的敌人。

天欲令其亡,必先令其狂。与暴恐分子的斗争,是一场正义与邪恶、进步与反动、法治与犯罪的较量,是一场反分裂反渗透反颠覆、你死我活的严肃的政治斗争,是不以我们的意志为转移的,没有丝毫妥协、退让的余地。

乌云永远遮不住太阳的光芒。暴恐分子的罪行,阻挡不了新疆前进发展的步伐,撼动不了新疆社会的稳定与长治久安。多行不义,自取灭亡,这是暴恐分子必然的下场。

去极端化亮观点、明态度、大讨论、大揭批

活动发言稿

**发生多起重大暴力恐怖事件,其共同特点是暴恐团伙均带有宗教极端色彩。暴恐事件表面上是暴力恐怖团伙作案,实质是极端宗教思想扩散的结果。

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利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的端思想,借助宗教力量发展群众,将政府的反恐、维稳、处置普通群体事件等歪曲诬蔑为镇压群众和打压伊斯兰行为,将普通的社会治理上纲上线到民族宗教冲突,故意制造伊斯兰信众同政府的矛盾。

宗教极端主义在**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
另一方面,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误导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损害了宗教正道形象,破坏了社会和谐。

我们要深刻把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根本目的和严峻形势,宗教极端势力为达到其政治目的,披着宗教的外衣煽动宗教狂热,不断制造事端,向祖国统一和社会稳定进行破坏。宗教极端势力从意识形态、经济制度、法律规范、文化艺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煽动和蛊惑,成为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要拔除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这颗毒瘤,必须将宗教极端思想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

深入推进去极端化,有利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有利于促进民族团结和宗教和谐,有利于把各族群众团结在党和政府周围,是摧毁三股势力思想根基、取得反分裂斗争决定性胜利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要时刻保持清醒头脑,坚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增强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侵蚀的自觉性和敏锐性。坚决维护社会稳定、民族团结,从自身做起,坚决同非法宗教活动作斗争,坚决反对暴力恐怖活动,为我县的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贡献自己的力量。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3月29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

常务委员会 2017年3月29日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2017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

通过)

【发布单位】新疆维吾尔自治区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2017-03-29 【生效日期】2017-04-01 【失效日期】 【所属类别】地方法规

【文件来源】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大常委会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2017年3月29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

第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第六条 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

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

第八条 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极端化的主要表现

第九条 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

(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

(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

(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五)干预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

(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

(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

(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

(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

(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

(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

(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三章 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第十条 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第十一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改善民生、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起来,实现相互促进。

第十二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第十三条 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

第十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集中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技能培训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成效。

第十五条 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第四章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十七条 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第十八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

第十九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第二十条 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

第二十一条 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

第二十二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三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

第二十四条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

第二十五条 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

第二十六条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
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七条 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

第二十八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

第二十九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五章 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条 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第三十一条 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

第三十二条 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

第三十三条 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

第三十四条 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三十五条 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

第三十六条 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三十七条 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三十八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

第三十九条 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

第四十条 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

第四十一条 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

第四十二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三条 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睦,反对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四十四条 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四十五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六条 违反本条例第九条规定,情节较轻的,由公安机关会同有关部门、单位责令改正,予以批评教育或者法治教育;
情节较重尚不构成犯罪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予以处罚,有违法所得的没收违法所得,给他人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十七条 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应当受到处罚的其他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 附则

第四十九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

第五十条 本条例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

本内容来源于政府官方网站,如需引用,请以正式文件为准。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解读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列举了极端化的14种主要表现,其中“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必须予以禁止。

《条例》中列举出的上述言论和行为破坏了各族群众正常的社会生活秩序,甚至已经超出了“狭隘民族主义”的范畴,绝不能被视为一种个人“自由”或“权利”,这是一种明显的极端化言论和行为,严重侵犯了他人正当的合法权益。

第一,这是一种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言论和行为,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等法律法规禁止性条款的内容。

第二,这是一种违背民族、宗教和社会政策的言论和行为,与民族团结进步、宗教和睦和谐、社会稳定与长治久安总目标背道而驰,与推动构建各民族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的政策导向背道而驰。

第三,这是一种违背中华民族历史文化传统与现实民众要求的言论和行为,与新疆各民族杂居混居、交错杂处的历史传统相悖,与新疆各族人民群众相互了解、相互尊重、相互包容、相互欣赏、相互学习、相互帮助的共同繁荣发展进步、中华民族一家亲的共同心愿相悖,与新疆各族人民群众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的和谐社会构建理念和宝贵经验相悖,与新疆各民族为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而奋斗的伟大实践相悖。

第四,这是一种违背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国家大局和民族大义的言论和行为,是对美丽新疆由各民族共同缔造、美丽边疆由各族群众共守共建共享的历史

和现实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对各大文明在新疆交汇交融、繁荣发展的历史和现实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对新疆各民族“共居、共学、共事、共乐”安居乐业、幸福生活的历史和现实的视而不见、听而不闻。

第五,这是一种违背新疆民族关系历史发展规律和趋势的言论和行为,阻碍了新疆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历史进步潮流。

第六,这是一种违背新疆改革、开放、发展、稳定大局的言论和行为,阻滞了从“兼济天下”到“人类命运共同体”的中华文明传播发展、繁荣壮大的步伐,阻滞了现代文明和先进文化繁育繁荣、开拓进取的步伐。

第七,这是一种违背“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言论和行为,不利于打造政治互信、经济融合、文化包容的利益共同体、命运共同体和责任共同体,偏离了促进共同发展、实现共同繁荣的合作共赢之路与增进理解信任、加强全方位交流的和平友谊之路的道路方向,有损“一带一路”和平合作、开放包容、互学互鉴、互利共赢的理念与共商、共建、共享原则,有违民心相通的政策愿景和成果共享的民众期盼。经贸合作是手牵手。文化交流才是心连心。

《条例》中列举出的上述言论和行为具有不可小觑的破坏性影响,它挑拨民族情感、渲染民族情绪、激发民族矛盾、离间民族关系,掀起宗教狂热、扰乱宗教和谐、破坏宗教政策,对社会秩序的破坏作用极大,严重背离了民族宗教发展的历史趋势和客观规律,严重违背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趋势和客观规律,与人类社会发展和文明进步的大趋势背道而驰,必须予以预防、遏制和消除。

第一,要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和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
坚决贯彻执行自治区党委关于民族宗教工作、反恐维稳工作、意识形态工作、去极端化工作的综合举措和一整套“组合拳”,从源头上铲除宗教极端主义的思想根源和现实根源;
坚持全面推进依法治疆、建设法治新疆,以事实为依据、法律为准绳,依法做好打击违法犯罪和对重点人员的教育转化工作,依法维护人民权益,不断推进新疆治理的法治化进程。

第二,要坚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各民族和睦相处、和衷共济、和谐发展的良好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三个离不开”的政治局面,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的可喜成果,不断构建和发展相互嵌入式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不断巩固和发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共享共建成果,像珍惜自己的生命一样珍惜民族团结,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让各民族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

第三,要精心做好宗教工作,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发挥好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
坚持政教分离,宗教不得干预行政、司法、教育等国家职能实施,坚持政府依法对涉及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宗教事务进行管理;
坚持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不断推进宗教法治化进程,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切实做好宗教领域的去极端化工作,防止外毒入侵、排出“体内毒素”,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言行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2017年3月29日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根据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关于修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的决定》修正) 目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极端化的主要表现

第三章 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第四章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五章 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七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防范极端化侵害,实现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国务院《宗教事务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自治区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在自治区行政区域内去极端化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 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

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自治区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预防和惩治极端主义犯罪活动。

第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坚持宗教中国化、法治化方向,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

第五条 去极端化工作实行领导责任制和年度目标责任考核制。

第六条 自治区、州(市、地)、县(市、区)设立去极端化领导小组,负责本行政区域的去极端化。

去极端化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履行调查研究、指导协调、督促检查等相关职能。

第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检举揭发极端化言行。

第八条 对在去极端化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

第二章 极端化的主要表现

第九条 受极端主义影响,下列言论和行为属于极端化,予以禁止:

(一)宣扬、散布极端化思想的;

(二)干涉他人宗教信仰自由,强迫他人参加宗教活动,强迫他人向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教职人员提供财物或者劳务的;

(三)干涉他人婚丧嫁娶、遗产继承等活动的;

(四)干涉他人与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交往交流交融、共同生活,驱赶其他民族或者有其他信仰的人员离开居住地的;

(五)干预正常文化娱乐活动,排斥、拒绝广播、电视等公共产品和服务的;

(六)泛化清真概念,将清真概念扩大到清真食品领域之外的其他领域,借不清真之名排斥、干预他人世俗生活的;

(七)自己或强迫他人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的;

(八)以非正常蓄须、起名渲染宗教狂热的;

(九)不履行法律手续以宗教方式结婚或者离婚的;

(十)不允许子女接受国民教育,妨碍国家教育制度实施的;

(十一)恐吓、诱导他人抵制享受国家政策,故意损毁居民身份证、户口簿等国家法定证件以及污损人民币的;

(十二)故意损毁、破坏公私财物的;

(十三)出版、印刷、发行、销售、制作、下载、存储、复制、查阅、摘抄、持有含极端化内容的文章、出版物、音视频的;

(十四)蓄意干涉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的;

(十五)其他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三章 预防、遏制和消除极端化

第十条 去极端化应当准确把握民族习俗、正常宗教活动、非法宗教活动与极端化行为的界限,区分性质,分类施策,坚持团结教育大多数,孤立打击极少数。

第十一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系统治理、综合施策、标本兼治,与教育培训、改善民生、关爱帮扶、脱贫致富、民族团结进步创建等紧密结合,实现相互促进。

第十二条 去极端化应当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和舆论导向,弘扬主旋律,传播正能量;
加强意识形态领域反渗透、反分裂斗争,禁止利用各种媒介宣扬极端化,扰乱社会秩序。禁止任何机构和个人借课题研究、社会调查、学术论坛等传播、宣扬极端化。

第十三条 去极端化应当开展大宣讲、大学习、大讨论,用现代科学文化知识教育群众崇尚科学、文明,用法律知识教育群众学法遵法,用宗教正信正本清源,驳斥邪说谬论,引导信教群众确立正信正行,自觉抵制极端化。

第十四条 去极端化应当做好教育转化工作,实行个别教育与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教育相结合,法治教育与帮教活动相结合,思想教育、心理辅导、行为矫正与学习国家通用语言文字、学习法律、学习技能相结合,教育转化与人文关怀相结合,增强教育转化实效。

第十五条 去极端化应当加强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发挥社区、行业部门以及各类企业作用,做好流动人口去极端化工作。

第四章 政府及相关部门的主要职责

第十六条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各部门、各单位应当依照各自职责,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十七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可以设立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和管理部门,对受极端主义影响人员进行教育转化,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十八条 民族、宗教部门应当开展民族宗教政策和民族团结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巩固完善宗教人士教育培训和服务管理机制,加强对宗教教职人员、宗教活动场所、宗教活动的服务管理,加强宗教出版物的审核,组织宗教教职人员做好讲经解经工作,引导正信正行。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

第十九条 司法行政部门应当组织、指导、协调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开展普法活动,培育和提高各族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意识。加强监狱管理,防范遏制极端化在监狱传播,做好相关改造、教育、转化工作。

第二十条 公安机关应当依法防范打击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非法宗教网络传播的综合治理工作。防范打击利用互联网、移动存储介质等从事极端化违法犯罪活动、境外极端势力渗透破坏活动、非法出入境活动,加强对重点人员的管控。

第二十一条 教育转化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做好安全管理、教育教学、就业帮扶、回归社会、回归家庭和指导监督等工作,推动教育转化工作法治化制度化规范化。

第二十二条 教育部门应当防范极端化干预国民教育,加强对师生进行民族宗教政策、有关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教育,引导师生正确认识和对待宗教,加强教材、教学辅导材料审核,防范和抵御极端化向校园渗透。

第二十三条 文化部门应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倡导进步、开放、包容、文明、科学的理念,创新文化活动,引领文明风尚。加强基层文化设施建设,丰富文化产品,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加强文化市场监管,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治理非法宗教宣传品。

第二十四条 新闻出版广电部门应当弘扬主旋律,强化去极端化宣传教育,提高出版物、广播影视节目的数量和质量,加强各类节目的审核,加强正面引导,增强各族群众自觉抵御极端化渗透的意识。

第二十五条 交通运输部门应当加强去极端化宣传教育,强化行业管理,防范极端化传播和渗透。

第二十六条 卫生计生部门应当组织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教育,防范极端化破坏计划生育政策实施和在医疗卫生场所传播。

第二十七条 网信、经信和公安等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加强对网站、论坛、微博、QQ、微信等自媒体和即时通讯软件的管理,及时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不良信息,责令有关单位和个人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或者关闭相关网站、关停相关服务。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立即执行,并保存相关记录,协助进行调查。

第二十八条 电信主管部门应当督促电信业务经营者落实对手机、声讯台、固定电话等通信工具中含有极端化内容的音频、留言、通话记录等监督制度和安全技术防范措施,防止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传播。电信业务经营者发现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删除相关信息,留存证据,及时报案;
对互联网上跨境传输的含有极端化内容的信息,应当采取技术措施予以阻断,协助公安机关进行依法处理。

第二十九条 民政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婚姻、社会组织的登记和管理,防范和抵御极端化渗透。

第三十条 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部门应当加强经营许可、注册登记和产品的生产经营管理,堵住源头,防止宣扬极端化的物品进入市场,并依法查处市场内宣扬极端化的物品。

第三十一条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在上级人民政府领导和有关部门指导下,依法加强宗教事务管理,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宗教宣传品等,指导村、居民委员会制定推行新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等,提高法治化水平,建立常态化治理机制,依法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五章 社会各方面应当履行的责任

第三十二条 全社会应当共同参与去极端化工作。各族群众应当学法守法,树立对伟大祖国、中华民族、中华文化、中国共产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认同,增强国家意识、公民意识、法律意识、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自觉抵制和远离极端化。

第三十三条 职业技能教育培训中心等教育转化机构应当开展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律法规和职业技能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思想教育、心理矫治、行为矫正,促进受教育培训人员思想转化,回归社会、回归家庭。

第三十四条 工会应当在工会组织、会员中进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的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去极端化活动,防范极端化在工会会员中传播。

第三十五条 共青团应当对青少年进行民族宗教政策和有关法律法规的教育,鼓励各族青少年交往交流交融,引导各族青少年抵制极端化、崇尚先进文化、适应现代生活。

第三十六条 妇联应当对妇女进行先进文化教育,加强对受极端化影响妇女的教育管理,引导帮助其融入现代文明社会,自觉抵制非法宗教活动和极端化。

第三十七条 科协应当在全社会普及科学知识、弘扬科学精神、传播科学思想、倡导科学方法、讲好科学故事,引导各族群众崇尚科学、健康、文明的生产生活方式,提高科学认知能力,自觉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三十八条 宗教团体应当对宗教教义教规作出符合时代进步要求的阐释,批驳极端的宗教思想观念,发挥在去极端化工作中的作用,引导信教群众正确处理法律与教规的关系,确立正信,抵制极端,做守法公民。

第三十九条 工商联、文联、社科联、学会、协会、基金会等各类社会团体和社会组织应当根据自身的特点和优势,做好去极端化工作。

第四十条 学校应当对师生员工加强民族宗教政策教育,增强反分裂、反渗透意识。发挥好教师在去极端化中的引导作用,教育学生崇尚科学、追求真理、反对迷信,抵制极端化。

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利用学校讲台、讲坛、论坛等,散布、传播极端化言论。

第四十一条 各级党校、行政学院、社会主义学院以及各类培训机构应当加强去极端化教育培训,推动去极端化宣讲教育进农村、进牧区、进社区、进企业。

第四十二条 高等院校及有关社科研究机构应当加强民族宗教理论和政策研究,加强去极端化研究。

第四十三条 宗教院校应当坚持宗教中国化方向,认真履行培养培训宗教教职人员职责,防范极端化渗透。

第四十四条 大众传媒、新兴媒体应当创新载体和方式,针对不同对象和受众特点,多渠道开展去极端化宣传活动。

第四十五条 公共场所的管理人员、公共交通工具、车站、机场等的工作人员,应当劝阻穿戴蒙面罩袍、佩戴极端化标志人员进入公共场所或者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及时向公安机关报告。

第四十六条 企业应当履行去极端化的责任,教育引导员工爱岗敬业、遵规守法、团结和睦,反对极端化言论和行为。

第四十七条 家庭及其成员应当遵法、守法。家长应当以良好的品行影响子女,教育子女崇尚科学,追求文明,维护民族团结,抵制和反对极端化。

第四十八条 宗教教职人员应当向信教群众宣传相互包容、和谐共处、团结友善理念,将爱国、和平、团结、中道、宽容、善行等教义贯穿到讲经解经活动中,旗帜鲜明地批驳极端化,引导信教群众树立正信正行,抵御极端化的渗透。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以及《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办法》等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第五十条 去极端化工作领导小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在去极端化工作中未履行职责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部门给予批评教育,责令改正;
情节严重的,对单位主要负责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 附则

第五十一条 自治区人民政府可根据本条例,制定去极端化的具体规定和办法。

第五十二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去极端化条例学习心得体会

极端化是一个精神毒瘤,须用智慧和韧劲抵御,并去之。

众所周知,通过极端思想渗透进行民族分裂,是“三股势力”惯用的手法。极端思想渗透,是发生暴力恐怖活动的重要推手,不根除极端思想,暴力恐怖活动就会像癌细胞一样复制繁衍。

去极端化工作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事关国家安全和社会大局稳定。中央和自治区党委对此高度重视,作出了一系列重大部署和决策,各地各部门也纷纷行动起来,主动作为、协调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和成功经验。

那么到底什么是极端化?为何通过制定一部法规来遏制和消除它? 翻开4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去极端化条例》, 在第一章总则里, 这样写道,“本条例所称极端化,是指受极端主义影响,渲染偏激的宗教思想观念,排斥、干预正常生产、生活的言论和行为。”“本条例所称极端主义,是指以歪曲宗教教义或者其他方法煽动仇恨、煽动歧视、鼓吹暴力等的主张和行为。”

通过深入学习,使我对“宗教极端化”有了更进一步的了解,使我清醒地认识到:宗教极端化思想是暴力恐怖势力、民族分裂主义、非法邪教分子家用宗教名义,歪曲宗教正道教义、篡改在、甚至捏造教义、宗教史,鼓吹暴力极的端思想,是“三股势力”用以煽动、蛊惑穆斯林和其他群众的极端谬论思想,在其极端谬论思想的煽动、蛊惑下,使不明真相的信徒、群众盲目的信奉宗教狂热,以达到其控制受其极端思想毒害的群众的精神,甚至采用各种残忍的威逼胁迫手段,操纵受害群众充当其制造暴力恐怖事件、进行分裂破坏的工具,挑起宗教纷争、民族仇视,破坏社会和谐安宁。宗教极端主义,为达其罪恶目的,不择手段,无视生命、残害无辜,制造血腥事件,鼓动恐慌动乱,妄图伺机实现其分裂民族团结、破坏祖国统-、颠覆社会主义制度的罪恶目的。

宗教极端主义在新疆的渗透和扩散,一方面是近年来境外极端主义思潮通过各种方式,特别是借助互联网以及新型社交工具,不断向 1 新疆以穆斯林社会为主要对象,进行传播侵染,造成了传播污染和思想侵蚀;另一方面,境内外“三股势力”与地西方敌对势力相互勾结、狼狈为奸,大肆宣扬暴力极端思想,推崇宗教极端崇拜、蛊惑极端的宗教“圣战”思想,宣扬荒谬的“世界末日论”,误导、唆使群众相互仇视,制造血腥恐怖事件,扬中损害了宗教正道形象,破坏宗教和谐,蓄意深化矛盾。

宗教极端主义的罪恶行径和目的,是完全和宗教正道教义背道而驰的,是侵害各族人民利益的毒瘤!因此,中央和自治区对极端宗教思想和行为进行严厉打击的举措是对各族人民利益的坚决维护!是完全正确的! 作为人民教师,在认清“三股势力”反动本质的前提下,我深知自己的责任重大,如今,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思想正加紧对我们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向学校渗透,妄图达到和我们长期抗衡;作为教师,我一定会认清“三股势力”的危害程度,对我而言,我会坚决反对民族分裂主义,旗帜鲜明的维护祖国统一和各民族的大团结,要始终牢记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不造谣,不传谣,不信谣,不散布事实不清的信息,特别是面对严峻复杂的反分裂斗争形势,自觉站在反分裂斗争的第一线,肩负起祖国统一和民族疥的神圣使命,在事关国家利益和各族人民根本利益的大是大非问题上,始终做到认识不含糊,态度不暖味,行动不动摇,始终立场十分坚定,旗帜十分鲜明,稳定情绪,用心做好本职工作,用实实在在的行动捍卫来之不易的改革开放成果和稳定的政治局面。

通过学习,使每位教职工更进一步加深了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和认识,全面地提高了全体教职工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的意识和教育教学的综合素质。使我校教职工的理想想念得到了进一步坚定,师德师风的观念得到进一步增强,做好本职工作的能力得到了进一步提高,为人师表的模范作用得到进一步发挥。为我校认真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跨越式发展再上新台阶提供了坚强的思想、政治和组织保证。教职工们一致表示,通过学习一定要尽职尽则地做好本职工作,关爱每因为仪位学生,为办好人民满意的教育而努力做出贡献。

阿克陶县实验中学2014~2015学年第一

学期

去极端化课件

姓 名:古扎力阿依考勤号:280 教研组:高中文科

新疆的宗教问题具有长期性、复杂性、群众性、民族性、国际性等特点。事关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全局,必须坚持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御渗透、打击犯罪,精心做好宗教工作。要深刻认识到,信教群众也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积极的、不可或缺的力量。要将伊斯兰教界人士和广大穆斯林群众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构建民族团结、宗教和谐的新型关系上,深入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努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华梦,是一项意义深远的系统、复杂的社会工程。打击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要保障信教群众的合法宗教需求,以此来挤压宗教极端势力生存和活动的空间。宗教极端势力之所以有市场,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信教群众有宗教需求,以所谓的“宗教信徒”为伪装大肆传播极端思想、进行违法犯罪活动。“去极端化”要从意识形态领域抓起,按照有序、适度、可控原则,稳步拓宽信教群众正确掌握宗教知识的合法渠道。

研究制定合法宗教出版物规划,有计划、有选择地出版伊斯兰教经书、典籍和常识性、礼仪性通俗读物、视听产品。这些措施,既能有效压缩宗教极端势力的活动空间,也能进一步提高信教群众抵御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自觉性和积极性。在开展封堵宗教类非法宣传品的过程中,我们逐步认识到通过正常合法渠道疏导和满足信教群众的信仰需求,是抵制“三非”活动和遏制极端的有效举措。去年,自治区出版发行维文《古兰经》后得到良好社会效应。按照第二次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精神,自治区党委已明确要在有效避免宗教升温的前提下,按照“有序、适度、可控”的原则和《宗教事务条例》及其配套办法关于宗教出版物的管理规定,有计划、分步骤地支持宗教团体负责做好《新编卧尔兹》等解经书籍的编写、出版和发行工作,这项工作的实施,必将极大地遏制宗教极端思想滋生蔓延的空间。要坚持以现代文化为引领,以“去极端化”为目标,加大对党的民族宗教政策的宣传力度。要坚持尊重差异、包容多样、相互欣赏,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各民族文化传统,在传承民族优秀文化的基础上大力发展一体多元、融合开放、具有新疆特色的现代文化。

要积极组织专家和爱国宗教人士,把伊斯兰教教义中倡导和平、热爱祖国、服从执行、团结友善的理念融汇到解经、讲经之中,对宗教教义作出符合时代发展、适应现代文化的阐释,增强新疆宗教文化的时代性和包容性。“去极端化”是一项系统社会工程,要进一步加强文化阵地建设,有力压缩宗教极端思想传播空间。着力构建覆盖全疆、比较完备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全方位发挥文化活动载体的作用。突出抓好重大文化惠民工程落实,推动群众文化活动常态化,提高基层文化阵地、文化产品供给的数量和质量。推进新型网络传播服务。围绕各民族传统文化活动,有组织的开展好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体系和现代文化为引领加强宣传引导工作,增强群众免疫能力,最大限度地压缩宗教极端思想的滋生蔓延空间。

“去极端化”工作宣传标语

沙雅县质量技术监督局 2015-05-07 12:13:20 文字:【大】【中】【小】

1.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全力以赴维护沙雅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2.以铁的手腕给暴力恐怖以毁灭的打击,确保全县社会大局稳定!

3.谁敢挑战我们的人民民主政权、就让他葬身于人民战争的汪洋大海! 4.对暴恐分子的容忍,就是对人民群众的犯罪! 5.没有与稳定无关的人、没有与稳定无关的事! 6.坚决把暴力恐怖分子的嚣张气焰打下去

7.打掉分裂分子的嚣张气焰,打出我们的威风、打出社会的正义、打出人民的安宁

8.对暴力恐怖分子给予最严厉、最沉重的打击

9.以雷霆手段、用铁的手腕予以“三股势力”毁灭性打击 10.下狠手、出重拳,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活动 11.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确保沙雅长治久安

12.坚决打击暴力恐怖犯罪,坚定不移维护社会稳定 13.暴力恐怖,法无可赦;
伤害无辜,天理难容

14.主动进攻、先发制敌,彻底粉碎暴力恐怖、宗教极端分子的阴险图谋 15.严厉打击非法制贩爆炸物品违法犯罪

16.依法打击制售、传播暴力恐怖音视频行为

17.依法打击制售、传播宗教极端思想音视频行为

18.制售、传播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音视频违法,检举、揭发暴力恐怖、宗教极端思想音视频有奖

19.坚决打击地下讲经、教经活动

20.坚决打击利用宗教干预司法、教育、婚姻、计划生育行为 21.反恐维稳、人人有责、人人参与

22.暴力恐怖分子就是过街老鼠,人人喊打

23.坚决打击暴力恐怖,揭露暴恐分子丑恶嘴脸 24.打击暴力恐怖活动,维护社会稳定

25.深挖涉恐涉暴、宗教极端违法犯罪活动,铲除滋生暴力恐怖活动的土壤

26.严厉打击暴力恐怖活动就是最大的民生

27.反对民族分裂、反对极端宗教、反对暴力恐怖,坚决维护社会稳定 28.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

29.维护法律尊严,确保社会安定

30.检举、揭发暴力恐怖有奖,窝藏、包庇暴力恐怖就是犯罪

31.树立必胜信念,鼓足决胜勇气,全力以赴打赢反恐维稳的人民战争 32.暴力恐怖分子反人类、反社会、分文明,绝对没有好下场 33.团结社会各界、形成合力,坚决打赢反恐维稳的人民战争 34.保护合法、制止非法、遏制极端、抵制渗透、打击犯罪 35.团结稳定是福,分裂动乱是祸

36.各族人民要像石榴子籽一样紧紧抱在一起 37.民族团结是各族人民的生命线

38.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祖国统一,维护社会稳定 39.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

40.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各少数民族之间也相互离不开

41.民族团结就像阳光和空气,我们一刻也离不开 42.民族团结是社会发展基石

43.像爱护眼睛一样爱护民族团结,像珍惜生命一样维护社会稳定 44.天山青松根连根,各族人民心连心 45.加强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46.团结互助谋发展,携手共进奔小康

47.维护民族团结和祖国统一是党和国家最高利益所在 48.维护各族人民大团结,促进经济社会大发展 49.只有长治久安,才能国泰民安

50.民汉团结一家亲,各族人民心连心

51.维护民族团结光荣,破坏民族团结可耻 52.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是新疆工作的总目标

53.建设团结和谐、繁荣富裕、文明进步、安居乐业的社会主义新疆 54.依法治疆、团结稳疆、长期建疆

55.只有努力才能改变,只有努力就能改变

56.坚定不移沿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前进,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而努力奋斗

57.最大限度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 58.谋长远之策,行固本之举,建久安之势,成长治之业 59.热爱伟大祖国,建设美好家园

60.中国梦,你的梦,我的梦,大家的梦 61.共产党好、伟大祖国好、社会主义好 62.感恩伟大的党,感恩伟大的祖国 63.跟着好人,走着好路,奔向好日子 64.跟着党走奔小康,美好生活像阳光 65.漂亮脸蛋露出来,美丽长发飘起来 66.爱国、敬业、团结、诚信、友善

67.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谬论,肃清宗教极端思想的毒瘤,严厉打击宗教极端势力 68.反对宗教极端主义,是全社会共同的任务 69.维护民族团结,从你我做起

70.暴力恐怖活动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

71.自觉抵制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维护祖国统

一、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社会稳定

72.切实推进“去极端化”工作,从严强化治理非法宗教活动、非法宣传品和非法言论,切断宗教极端思想的传播渠道 73.坚持反暴力、讲秩序、讲法制,确保社会大局稳定 74.以现代文化为引领,抵御宗教极端思想 75.人民祈求安定、敌人渴望动乱 76.好人流芳百世,坏人遗臭万年

77.与君子交如鱼得水,与坏人交身败名裂 78.金银财宝不算真富,团结和睦才是幸福 79.事成于和睦,力生于团结

80.熬不过艰辛,就难得安乐;
离开了和睦,就别想幸福 81.团结则存,分裂则亡

82.背弃祖国的人,如同失去森林的夜莺 83.对狐狸要下夹子,对敌人要动刀子

84.群众是根茎,是海洋;
个人是树叶,是滴水 85.骏马是英雄的翅膀,群众是领袖的眼睛

三、简答题

1、宗教极端势力具有怎样的危害性?

答:宗教极端势力是一股以宗教为幌子,传播宗教极端思想意识,从事暴力恐怖活动和民族分裂活动的反动势力。其本质是打着宗教的旗号,采取各种极端手段,对正常合法的宗教进行歪曲和极端化解释,煽动宗教狂热和极端思想主张,进行反对社会主义,反对党和政府的罪恶宣传,企图分裂祖国、残害各族人民。

2、张春贤同志强调,要深入推进“去极端化”,会用好“五把钥匙”。请回答“五把钥匙”的内容。

答:思想的问题用思想的方法去解决,文化的问题用文化的方式去解决,习俗的问题用尊重的态度去对待,宗教的问题按照宗教的规律去做好工作,暴恐的问题用法治和严打的方式去解决。

3、自治区党委八届八次全委(扩大)会议提出的依法治疆总目标是什么? 答: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全面落实宪法和法律,坚持和完善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着力构建符合新疆实际的地方性法规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坚持依法治疆、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坚持法治新疆、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实现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新疆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建设法治新疆,全力实现新疆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

4、依法治疆的六大原则是什么?

答:必须始终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必须坚持人民主体地位;
必须紧紧围绕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总目标;
必须坚持“反暴力、讲法治、讲秩序”;
必须强化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必须坚持依法治疆和以德治疆相结合。

5、宗教极端主义思想的主要内容是什么?

答:一是“神权政治论”,鼓吹“在整个世界建立伊斯兰政权是真主给我们指引的唯一理想”,“除真主之外,不服从任何政府、任何人”,目的就是推翻世俗政权,建立伊斯兰教法统治的哈里发国家。二是“宗教至上论”,主张要以《古兰经》和《圣训》作为制定、衡量和判断一切是非的标准,排斥一切世俗观念,排斥现行国家政治制度、法律制度、经济制度及现代文明成果等。三是“异教徒论”,煽动把信仰“安拉”以外的一切人员都当作“异教徒”和“叛教者”,对所谓“异教徒”采取戏弄、嘲讽、孤立、恐吓,以至用极端、恐怖手段予以残害。四是“圣战论”,主张以“圣战”来实践“主命”,以武力推翻政府,用各种暴力恐怖手段加害于广大人民群众。

单选提

1、A

2、A

3、B 4 、B 5 B

6、A

7、D

8、B

9、C

10、A

11、A

12、C

13、C

14、A

15、A 16 、A

17、C

18、C

19、B 20、B

21、A 22 、A 23 、C 24 、A

25、C

26、A

27、B

28、C

29、A 30、A

31、A

多选题

1、ABC

2、ABCD

3、

去极端化学习表态发言稿

宗教极端主义是当代世界政治生活中的一个毒瘤。它利用各种宗教形式,宣扬宗教极端主义、宗教狂热思想及实施暴力恐怖活动,破坏社会稳定,企图达到其罪恶目的。宗教极端主义的本质是反社会、反人类、反科学、反文明,因此宗教极端主义是人类社会一股邪恶的反动势力,是全世界和平与发展的共同敌人。从宗教极端主义的定义和现实表现来看,它不属于宗教范畴的问题,而是纯粹的政治问题。

当前,民族分裂主义以宗教极端主义为手段,不断制造暴恐活动,已成为新疆社会稳定的最现实、直接的严重危害。这也是民族分裂破坏活动的新动态,我们必须坚决打击其破坏活动,维护新疆社会稳定。然而,要实现首府社会稳定、长治久安,必须要“去极端化”,铲除干扰经济发展,改善和提高群众生活水平的滋生与土壤。

通过这几天的学习,我重新认识有关会议精神。党中央把新疆工作提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会议明确提出“三个事关”:新疆局势事关全国改革发展稳定大局,事关祖国统

一、民族团结、国家安全,事关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四个定位”:新疆是我国西北的战略屏障,是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重点地区,是我国向西北开放的重要门户,也是全国的能源基地和运输通道;“三个看清”看清新疆发展大势,看清做好新疆工作对全党全国大局的影响,看清新疆工作在统筹国内国际两个大局中的地位。党中央关于要坚持教育优先,培养优秀人才,全面提高入学率,让适龄的孩子们学习在学校、生活在学校、成长在学校的部署,令人感到无比振奋,新疆教育迎来了跨越发展的新机遇。我们要充分利用这个机遇努力完成自己的使命。

总而言之,当前,在国际敌对势力加紧对我推行“西化”、“分化”策略的大背景下,境内外民族分裂势力和宗教极端势力加紧对我进行颠覆破坏活动,并利用宗教一步步将黑手伸向我们社会主义学校和纯真可爱的青少年,妄图达到其与我长期抗衡的目的。复杂的国际背景和境内外民族分裂主义势力分裂、破坏祖国统一的反对本性,决定了在新疆,反对民族分裂主义和非法宗教活动、固守社会主义教育阵地、维护社会政治稳定将是一项长期的战略任务。对此,我们一定要有充分的认识。维护国家统

一、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这不仅是我们的责任更是我们的义务。我们一定要努力学好专业文化知识,提高自己的素养,做一个合格的共产主义接班人,为中华民族的崛起而奋斗!

发言人:热娜 2016.1.17

巴州地震局学习《条例》试题

姓名:
单位:
得分:

一、单项选择题

1、《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自( )起施行。

A、2010年12月1日

B、2011年1月1日

C、2011年7月1日

D、2011年10月1日

2、法制宣传教育施行全面规划、统一领导,单位组织实施、公民广泛参与、( )监督检查的组织形式。

A、人大

B、法院

C、检察院

D、司法行政部门

3、《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规定,( )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法制宣传教育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确定人均经费标准。

A、乡级

B、县级

C、地州级

D、自治区级

4、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应当根据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安排,在每年( )自治区宪法法律宣传月和(

)全国法制宣传日开展集中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A、4月、12月4日

B、7月、12月4日

C、7月、1月24日

D、7月、1月24日

5、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是( )的责任。

A、党政机关的

B、司法机关的

C、社会团体的

D、全社会的共同

6、( )应当每年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情况进行自查,并将自查情况书面报送相关司法行政部门备案。

A、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

D、以上全选

7、( )等行政部门应当开展对流动人口、失业人员和进城务工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引导其学法、守法和用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

A、公安

B、民政

C、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

D、以上全选

8、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在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履行的职责以下选项错误的是(

A、执行有关法制宣传教育的法律、法规、决议、决定

B、制定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并向社会公布

C、监督和检查法制宣传教育工作

D、组织、指导法制宣传教育考试、考核

9、( )和其他组织应当为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提供经费保障。

A、国家机关

B、社会团体

C、企事业单位

D、以上全选

10、( )应当配合司法行政部门做好刑满释放人员、解除劳教人员的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帮助其融入社会。

A、公安机关

B、村(居民)委员会

C、民政部门

D、法制宣传教育志愿者

11、关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法制宣传教育条例》的表述,以下错误的选项是(

A、各级干部应当带头学法、守法和用法,自觉维护法律尊严,增强依法管理的素质和能力,其法律知识水平和依法办事的能力应当纳入考核内容

B、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应当纳入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考评范围,对于没有达到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考核标准的,不得评定精神文明和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有关奖项

C、侵占、挪用、私分、截留法制宣传教育经费的,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D、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法制宣传教育评估、考核机制,通过舆论调查、社会监督和群众评议等方式,考核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成效

12、下列选项中,关于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主要任务的表述,错误的是(

A、突出学习宣传宪法

B、深入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

C、扎实推进和谐新疆、平安新疆建设

D、加强反腐倡廉法制宣传教育

13、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分为三个阶段,以下错误的选项是( )

A、宣传启动阶段

B、组织实施阶段

C、检查验收阶段

D、总结奖惩阶段

14、2013年是实施“六五”普法的第( )年

A、1

B、2

C、3

D、4

15、自治区“六五”普法规划中确定的工作原则,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A、坚持围绕中心,全力服务大局

B、坚持以人为本,服务各族群众

C、坚持分类指导,注重工作实效

D、坚持理论联系实际,突出法治实践

16、依法治国是我国宪法确定的治国方略,是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核心内容。关于依法治国的表述,下列选项错误的是( )

A、构建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必要前提

B、依法行政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依法治国的水平和成效

C、高效公正权威的司法对于依法治国具有举足轻重的意义

D、确立公民的\\\"法律中心主义\\\"意识是依法治国的根本条件

17、“三股势力”在新疆实施暴力恐怖犯罪的主要犯罪方式是(

A、策划、组织骚乱、暴乱

B、爆炸、偷渡、纵火,制造恐怖气氛

C、暗杀、弑杀各族干部群众和爱国宗教人士

D、以上全选

18、关于新疆暴力恐怖犯罪的基本特点,以下选项错误的是(

A、利用现代传媒强化思想意识渗透、煽动暴力恐怖犯罪

B、暴力恐怖活动的政治化、国际化政治诉求明显

C、暴力恐怖犯罪具有明显的时间性

D、犯罪目的的反社会性、犯罪手段的多样残忍性

19、境内外“三股势力”极力效仿国际恐怖组织的犯罪手段与方法,呈现出以下新动向。以下选项错误的是( )

A、作案手段多样且积极残忍

B、暴力恐怖犯罪的实施有些预先经过周密策划,有些暴力恐怖活动则具有随机性、突发性

C、高龄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不断增多

D、女性暴力恐怖犯罪分子不断增多

20、中国共产党第( )全国代表大会确立了“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制国家”的基本方略。

A、十五次

B、十六次

C、十七次

D、十八次

二、多项选择题

1、人民依照法律规定,通过各种途径和形式,管理( )。

A、国家事务

B、经济事业

C、文化事业

D、社会事务

F、外交事务

2、下列选项中,由人民代表大会产生的,对人民代表大会负责,受人民代表大会监督的有(

A、国家行政机关

B、审判机关

C、检察机关

D、公安机关

3、依照我国宪法规定,( )属于可以依法属于集体所有的自然资源。

A、森林、草原

B、荒地、滩涂

C、矿藏

D、山岭

4、宪法规定,国家举办各种学校,普及初等义务教育,发展( )。

A、中等教育

B、职业教育

C、高等教育

D、学前教育

5、根据我国宪法的规定,我国的民族自治地方包括( )。

A、自治区

B、自治州

C、自治县

D、民族乡

6、我国宪法规定,公民有( )的自由。

A、言论

B、出版

C、集会、结社

D、游行、示威

7、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人格尊严不受侵犯,禁止用任何方法对公民进行( )。

A、侮辱

B、诽谤

C、批评

D、诬告陷害

8、我国公民享有的( )等权利,同时也是义务。

A、劳动权

B、受教育权

C、监督权

D、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9、宪法规定,退休人员的生活受( )的保障。

A、国家机关

B、社会

C、国家

D、原单位

10、宪法的修改,需要由( )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三分之二以上的多数通过。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B、五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C、三分之一以上的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D、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

11、宪法规定,下列属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的职权的是( )。

A、解释宪法和法律

B、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

C、决定省、自治区、直辖市范围内部分地区进入紧急状态

D、监督宪法的实施

12、宪法规定,我国行使宪法监督职权的机关是(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B、全国人大常委会

C、最高人民法院

D、最高人民检察院

13、宪法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的组成人员不得兼任( )。

A、国家行政机关职务

B、民主党派的领导职务

C、国家审判机关的职务

D、国家检察机关的职务

14、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的当选条件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

B、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C、年满四十五周岁

D、中国共产党党员

15、国务院各部、各委员会根据法律和国务院的行政法规、决定、命令,在本部门的权限内可以发布的有( )。

A、命令

B、指示

C、规章

D、决定

三、判断题

1、实行“一国两制”是解决祖国统一问题的一大创举。

2、我国政府承认公民拥有双重国籍。

3、道德和法律是两类不同的社会规范,因此,两者互不影响。

4、社会主义法制的中心环节是依法办事。

5、社会主义法制是社会主义民主的前提。

6、国有经济是我国国民经济的主导力量。( )

7、市场经济是资本主义特有的。

8、国家行政机关对自己的职权可以放弃不履行。

9、犯罪行为是违法行为的别称。

10、有条件的学校可以聘任从事法制教育的专职或兼职教师,条件不允许的,可以不聘任。

1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在法律面前一律平等。( )

12、“一府两院”是指国务院、法院和检察院,它们都是国家行政机关。

13、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的肖像。

14、社会主义法制的根本出发点和最终目的是确立、保障人民的民主权利。

15、社会主义法制的基本要求是有法可依、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

16、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根本制度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17、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

18、一切法律、行政法规和地方性法规都不得同宪法相抵触。( )

19、只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才有权监督宪法的实施。

20、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3/4以上的多数通过。

“去极端化”人人都要当践行者

高级中学教师——马尚红

近一个时期以来,“去极端化”工作一直是一项重要工作。但是,还有一部分人并没有认识到这项工作的重要性。自“去极端化”工作开始以来,在一些地区中,一些部门和部分人士,虽然从服从工作的角度,表面上接受了这项新的工作,但是在思想认识上却不以为然。虽然“去极端化”工作,更多是集中于宣传文化领域,属于意识形态的范畴,但是它能否取得成效,要充分发挥自己面对群众、服务群众的工作优势,首先发声,首先我们老师们要有正确的认识,如果我们对这个问题认识模糊,工作敷衍,具体措施流于形式,那么我们的学生对其认识也许就不到位,“去极端化”工作的最终效果,无疑将会大打折扣。因此,如果不能够在思想上,端正对为什么要开展“去极端化”工作的态度,并在全社会形成共识,那么,各方对于解决当前新疆亟待解决的问题:通过铲除宗教极端思想对信教群众的恶劣影响,进而从根本上遏制暴恐活动,就不会产生实质性结果。在新疆,“去极端化”工作需要解决的问题是,通过不断提高老百姓对伊斯兰教宗教知识和教义的正确理解,自觉抵御各种形式的宗教极端思想,进而切断非法视频和非法讲经人士散布的歪曲伊斯兰教义的宗教极端思想流向社会的渠道,引导信教群众自觉区分正常宗教活动和非法宗教活动。

1

记得有一句维吾尔族谚语是这样说的,如果潜水的人惧怕鳄鱼,他就取不到价值昂贵的珍珠。当前,新疆正处在历史上最好的发展时期。天山南北正在发生着令人振奋的新的历史性变化,新疆呈现出经济大跨越、民生大改善、城乡大变样、民族大团结的全新气象。但毋庸置疑的是,我们仍然面临着复杂、艰巨的反分裂斗争任务。

特别是近年来,“三股势力”为了达到他们分裂祖国的罪恶目的,大肆篡改宗教教义,编造异端邪说,通过各种方式,从意识形态、经济制度、法律规范、文化艺术、伦理道德、风俗习惯等方面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对信教群众进行全方位的腐蚀、煽动和蛊惑,甚至把黑手伸向校园,想方设法利用宗教极端思想毒害、腐蚀青少年,成为宗教和谐的最大威胁。

事实也早已表明,“三股势力”的根子是民族分裂主义,思想基础是宗教极端主义,活动方式是暴力恐怖活动。少数青年在极端宗教势力的教唆、蛊惑、欺骗之下,走上了极端主义歧途,坠入了与恐惧、饥饿、孤独、悔恨为伴的罪恶深渊,选择了与人民为敌,极其可悲地成为极端宗教势力的“炮灰”,成为被各族人民极度愤恨唾弃的犯罪分子。教训极其沉重、警示极其深刻。

要拔除严重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这颗“毒瘤”,必须将宗教极端思想从正常宗教中剥离出来,坚决予以遏制和打击。青少年的未来是中国的未来,新疆的未来。社会稳定,青少年是最大的受益者;
社会动荡,青少年将成为最大的受害者。维护祖国统一,

2

维护民族团结,维护珍惜来之不易的发展成果是每一位当代青年不可推卸的社会责任。

学校作为培养社会主义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摇篮,是境内外“三股势力”进行渗透、破坏、争夺的阵地。故此,围绕“去极端化”的主题,专家学者从思想政治教育学、民族学、宗教学、社会学、艺术学,不同角度揭批了宗教极端主义向学校渗透的丑恶行径,提出高校做好抵御和防范宗教极端主义渗透的对策与思考。

维吾尔族有句谚语说得好,谁玩火,火烧谁的手。当下,暴力恐怖活动已经成为影响新疆稳定的直接现实危害,而宗教极端思想是“三股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则是暴力恐怖活动进行思想发动和成员发展的主要手段,是严重影响新疆社会稳定的毒瘤。针对反分裂斗争的形势和教育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的现实任务,新疆多方入手,综合施策,对症下药,着力加强“去极端化”的宣传教育工作,用思想利器摧毁“三股势力”思想根基,使各族干部群众擦亮眼睛,认清危害,与宗教极端思想彻底决裂。这无疑是对“玩火者”最有力的反击、最致使的打击。

在这个意义上说,学校是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合格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的场所,同时也是抵御敌对势力对青少年进行宗教极端思想渗透的重要阵地,专家学者集体发声亮剑:坚决抵御宗教极端主义在高校渗透,其导向和引领意义是显而易见的。只要全疆上下人人争当践行先进文化的模范,争当文明的传播者,争当“去

3

极端化”的践行者,那么,“豌豆跳得再高,也砸不透铁锅”,深入推进“去极端化”,就能以摧枯拉朽之势,将宗教极端思想扫入历史的垃圾堆。

去极端化活动方案(共11篇)

入党积极分子讨论发言稿(共3篇)

去极端化心得体会800字(共20篇)

去极端化个人自查报告(共10篇)

新疆去极端化心得体会(共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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