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业工队站所检查表格
凤凰山景区林业工队(站所)检查记录表 被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检查人:
检查 项目
工作要求
扣分标准
存在问题
得分
情况
一、责任制落实(10分)
建立工队(站所)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
①未落实森林资源管护责任制的,扣 10 分;林业工队(站所)或护林员、瞭望员、检查员责任区域、工作职责、奖惩规定不明确的,每缺一项,扣 1 分。②护林员“定人员、定区域、定时间、定职责”四定制度中,人员、区域、时间、职责不明确的,每人次每缺一项,扣 1 分。
二、日常管理(60分)
按标准配备护林员,并做好护林巡查工作。(20 分)
①未按照“1 名/500-1000 亩”护林员的标准,落实护林人员的,每少一人扣 1 分;②护林员不知道责任区域,或对责任区域山情、林清、社情不熟悉的,每人次扣 1 分,扣完为止;③护林员值班时间空岗的,扣5 分;④工队没有工作记录的,扣 2 分;工作记录不详细、不真实或漏记的,扣 1 分;交接班记录不明确的,扣 1 分;⑤护林员对责任区内林木管护、森林病虫害、古树名木异常、盗挖盗伐、侵占林地等情况未及时发现上报的,扣 2 分;护林员不清楚火情报警程序的,扣 2 分;工队无通讯工具或通讯不畅通的,扣 2 分。(其它森林防火问题,执行景区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按标准配备火种检查员,并做好火种检查工作。(20 分)
①未按照“2 人/班次”的标准落实专职检查员,每少一人,扣 1 分;②值班时间空岗的,扣 5 分;③每班次工作人员工作时间段划分不明确的,扣 2 分;④无火种检查记录的,扣 2 分;检查记录对进山人员姓名、有效证件、联系方式记录不明确或漏人的,每人次扣 1 分,扣完为止;交接班记录不明确的,扣 1 分;⑤无火种存放箱的,扣 1 分;⑥对进山人员未检查留存火种的,每人次扣 1 分。(其它森林防火问题,执行景区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检查内容
工作要求
扣分标准
存在问题
得分
情况
二、日常管理(60分)
按照标准配备瞭望人员,并做好瞭望工作。(20 分)
①未按照“2 人/班次”的标准落实瞭望人员,每少一人,扣 1 分;②值班人员空岗的,扣 5 分;③瞭望人员不熟悉瞭望区域的,每人次扣 1分;④每班次瞭望人员工作时间段划分不明确的,扣 2 分;⑤瞭望哨无考勤设备的,扣 2 分;不能按规定进行考勤的,扣 2 分;⑥无瞭望记录的,扣 2 分;瞭望记录低于“1 次/半小时”记录频次的,每少一次,扣1 分;交接班记录不明确的,扣 1 分;⑦瞭望哨无通讯工具或通讯不畅通,扣 2 分。⑧ 瞭望人员不清楚报警程序的,扣 2 分。(其它森林防火问题,执行景区森林防火有关规定)
三、灭火设施设备(10分)
工作(站所)配备必要的灭火设施设备,工作人员会使用。
①工队(站所)风力灭火机等灭火设备不能正常使用的,每台次扣 1分;②工队(站所)工作人员不会操作风力灭火机等灭火设备的,每人次扣 1 分,扣完为止;③配备至少 20 只塑料桶,每少一只,扣 1 分,扣完为止;塑料桶未装水或水结冰的,每只桶扣 1 分,扣完为止。
四、检查考核(20分)
各单位对所属林业工队(站所)考核制度明确,并按规定进行考核。
①单位未制定工队(站所)考核制度的,扣 10 分;考核制度不明确的,每缺一项扣 1 分,扣完为止;②单位对所属工队(站所)人员到岗到位、履职尽责、通讯设施及灭火器材完好率等,未进行检查考核的,扣 10 分;检查考核频次低于“1 次/月”的,每缺一个工队(站所)扣1 分;单位对工队(站所)电话(对讲机)调度低于“3 次/天”的,每少一次扣 1 分;③检查发现问题未及时整改的,每项扣 2 分,扣完为止。
整改要求 以上问题,限期
日内整改完毕,并将整改情况于
月
日前报森林防火办公室。
被检查单位负责人签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