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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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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6篇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 反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执纪、执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6篇,供大家参考。

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6篇

篇一: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

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讲话稿

  同志们:

  今天召开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执纪、执法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整体合力,全面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县委常委、纪委书记**同志通报了今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情况,并安排了下步工作;县纪委副书记、监察局长**同志组织大家学习了《中共**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试行)》和《**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各参会单位领导也对如何开展好新形势下的反腐败协调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大家讲的很好,我完全赞成。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认清形势、坚定信心,保持惩治腐败的坚强政治定力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坚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针对突出问题抓细、抓实、抓严,从中央政治局开始以上率下,党风政风为之一新,整个反腐败态势从 20**年呈胶着状态发展到 20**年压倒性态势正在形成,可以说是跨过了一个临界点。今年以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紧跟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转变思维,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全县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全县反腐败斗争作出努力和贡献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对形势有正确的认识和判断,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的讲话深刻阐述了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的形势和党中央大政方针,可以概括为“一二三四”,即,一个总形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复杂二字是总书记亲自加上的;两个没有变:党中央坚定不移反对腐败的决心没有变,坚决遏制腐败现象蔓延势头的目标没有变;三个永远: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永远在路上,全面从严治党永远在路上;四个自信:全党同志对党中央在反腐败斗争上的决心要有足够的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取得的成绩保持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带来的正能量保持足够自信,对反腐败斗争的光明前景保持足够自信。前不久,天津市代理书记、市长黄兴国“落马”就很好的印证了党中央对形势的判断和反腐决心,习近平总书记的这些重要讲话精神为我们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供了遵循。从**来看,我县反腐败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一是少数干部律己不严,违纪违法行为时有发生,个别政府部门掌握着各种专项资金、行政审批权或个人行为能直接对服务对象产生较大影响的股所级干部存在违纪违法行为,有的问题已经在审计、专项纪律检查等监督过程中发现。二是工程建设、土地征用、矿产资源开发利用等权力集中领域违纪违法问题较为突出,且多是窝案串案。三是发生在基层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依然严重,群众反映十分强烈。四是国有企业管理层人员腐败严重,国企管理层干部腐败问题呈现顶风违纪,屡教不改,被处理后继续再犯的特点。

  面对当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依然严峻复杂的形势,我们要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紧跟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转变思路思维,突出工作重点

 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六次全会上指出,无数案例证明,党员“破法”,无不始于“破纪”,只有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发前,才能克服“违纪只是小节、违法才去处理”的不正常状况。去年 9 月,**书记在福建调研时提出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四种形态”体现了对管党治党规律认识的深化、创新和飞跃,体现了纪严于法的思维,对我们做好新形势下的反腐败工作具有重要指导意义。如何运用“四种形态”指导我们做好反腐败工作,我理解:

  一是要用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干部。“四种形态”坚持纪严于法,用党的纪律衡量党员、干部的行为,适用于全体党员,涵盖了所有的“小毛病”、“大错误”直至严重违纪涉嫌犯罪等各种情况。只有在法律面前架起纪律底线,才能有效防止党员干部从“破纪”走向“违法”,“四种形态”中的任何一种,强调的都是挺纪在前。纪检监察机关、组织人事等成员单位要强化“查处不是目的,监督保护才是根本”的意识,协调处理好“树木”与“森林”的关系,转变和创新思维,实现工作方向从“盯违法”到“盯违纪”,工作路径从“抓大防小”到“抓早抓小”,工作方式从事后处理到日常监管,工作重点从“惩处极少数”向“管住大多数”,处理方式从“单一化”向“多样化”转变,用严明的纪律管住全体党员和党员干部的各种违纪行为。纪检监察机关要进一步明确职责定位,发现问题要及时介入、提前处置,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案件。要加大谈话函询力度,切实把纪律挺在前面,维护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二是用法律惩处极极少数。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并不意味着放松对违纪、涉嫌违法问题的查处,或者随意降低处分档次,更不意味着反腐败就要减缓收兵。相反,是释放出了更严的信号,小问题都不放过,严重的违纪违法问题当然也必须处理,对反映具体、可查性强的问题线索必须尽快核查,按照“越往后执纪越严、处理越重”的要求,查实一件、处理一件,移送一件。要从

 严查处十八大后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反映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有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特别是集三种情况于一身的要坚决查处;要紧盯矿产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民生管理资金使用、行政审批、国企经营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要重点查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用、扶贫救灾、社保和移民搬迁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贪腐问题,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查处一批股所级干部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要同力合作,司法机关要平时跨好刀,关键时刻能亮剑,用法律来惩处极极少数,持续保持遏制腐败的高压态势,进一步强化不敢腐的氛围。

  三是各方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责任。实践“四种形态”,全县各级党组织、纪委(纪检组)和组织(人事)部门都是责任主体。对违纪问题的纪律审查和问责处理,由纪委(纪检组)具体负责;组织调整,由组织(人事)部门具体实施;涉嫌违法立案查由检察院、法院和公安具体负责。在大力实践“四种形态”新形势和任务下,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和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和任务都需要进行延伸和拓展,需要由惩治腐败向预防和惩治并重转变。实践“四种形态”,基础是及时发现党员干部身上的问题线索并进行分析研判处置。各成员单位在齐心协力做好查处腐败工作的同时,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充分利用各自的监督利器和探头,把党内监督同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协调起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处置,对反映和发现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的,及时交由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进行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

 三、加强协作,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全县反腐败工作整体合力

  一是要健全制度机制。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要充分发挥职能作用,议大事、定政策、抓协调、促落实,确保定位明确、运行有效、责任落实,既要围绕事关反腐败全局的重大问题,加强研究协调,推进职能整合,优化协作配合,提高反腐败效率质量,又要防止错位越位,坚持不干涉司法机关和有关部门依法履行职责。去年出台的《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规则》,对反腐败协调小组的组成、工作职责、工作制度、纪律要求等进行了明确,各成员单位要认真执行,协调小组办公室要做细做实日常工作,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工作情况,督促各成员单位落实责任。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完善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同时,还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小组向县委报告工作,纪委与组织部门加强和规范组织处理,纪委与司法机关、审计部门案件线索移送通报协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推动协调小组各项工作规范运行。

  二是要强化协作意识。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既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又要加强同其他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自觉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框架下,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要认真落实《**县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实施办法》,健全完善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制度,建立常态性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要充分履行法律赋予的反腐败职能,强化工作配合,在线索来源、线索分析、线索初查、线索突破阶段打破部门障碍,提前介入,互相移送、通报和共享信息,加强分析研判,运用各自资源、力量,优势互补,能力互补,形成查办案件整体合力,提高查办案件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推动协作配合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职担当,亲自参与研究

 部署、督促指导。具体分管领导、日常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和联络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办案协作配合相关规定抓好工作落实。

  三要确保办案安全。安全是查办案件工作的“生命线”和刚性纪律,必须高度重视。要严格落实办案安全责任制,加强对查办案件工作的监督管理,严防办案安全事故的发生,守住办案安全底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必须带头依纪依法办事,每件事情、每个环节都严格依纪依法办理。执纪执法机关要在守纪律、讲规矩上做好表率,严格按照办案程序和有关规定依纪依法开展案件调查,坚决杜绝办案过程中的违纪违规行为,对违反办案纪律的,发现一起,要严肃查处一起。要坚持优质高效办案,严格依纪依法收集证据,努力将案件办成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程序合法的铁案。

  同志们,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是党委履行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大家要高度重视。当前,我们要推动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就必须加强反腐败协调联动,这也是我们今天召开这个会议的主要目的。各成员单位下来要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一架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反腐利器,切实推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我县经济社会平稳健康发展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

篇二: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

腐败协调小组联席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召开全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联席会议的目的,就是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切实加强执纪、执法、司法等部门的组织协调,形成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和整体合力,全面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刚才,大家共同学习了 XX,各参会单位领导也对如何开展好新形势下的反腐败协调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大家讲的很好,我完全赞成。

  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我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要扛起政治责任,切实履行反腐败协调工作职责 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着眼于完成历史使命,战胜风险挑战,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坚持正风肃纪、反腐惩恶,针对突出问题抓细、抓实、抓严,从中央政治局开始以上率下,党风政风为之一新,反腐败压倒性态势已经形成。近年来,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紧跟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反腐败斗争的新部署、新要求,积极转变思维,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持续加大惩治腐败力度,全县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在此,我代表县委、县政府,向为全县反腐败斗争作出努力和贡献的各位同志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时,我们也要对形势有正确的认识和判断,清醒看到存在的问题。要清醒认识腐蚀和反腐蚀斗争的严峻性、复杂性,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艰巨性,切实增强防范风险意识,提高治理腐败效能。从我县来看,我县反腐败工作仍然面临严峻形势,少数干部律己不严,违纪违法行为还有发生;权力集中领域问题仍然突出;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仍然不少,等等。

 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充分认识反腐败协调工作的重要性,切实提高政治站位,扛起政治责任。要主动适应全面从严治党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决策部署,聚焦监察体制改革后的纪法贯通、法法衔接及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等重点工作,突出重点人、重点事、重点环节,抓好各成员单位的沟通衔接,不断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保持反“四风”、正党风、反腐败、倡清廉的战略定力,锲而不舍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要着力整合资源,进一步提高反腐败工作质量和效率 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发挥得怎么样,最终还是要靠具体数字来说话,靠工作成效来检验。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坚决查处各种风险背后的腐败问题,深化金融领域反腐败工作,加大国有企业反腐力度,加强国家资源、国有资产管理,查处地方债务风险中隐藏的腐败问题。要坚决查处医疗机构内外勾结欺

 诈骗保行为,建立和强化长效监管机制。要完善境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要坚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保持定力、寸步不让,防止老问题复燃、新问题萌发、小问题坐大。下一步,我们要明确目标导向,加大工作力度,通过查办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彰显反腐败领导小组的制度优势。

 一要坚持 正确 政治方向不动摇。反腐败工作具有很强的政治性。开展反腐败工作,要自觉从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根本面去审视和判断,从我县政治生态的全局去谋划和考虑,牢记反腐败工作的初衷是为了惩前毖后、治病救人,是为了赢得党心民心、夯实党的执政基础。要站在践行“两个维护”的高度,通过查办一批案件,促进党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重大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通过剖析一批案件,充分发挥反面教材的警示教育和震慑作用,释放违纪违法必究、执纪执法必严的强烈信号,发挥查办案件的治本作用;通过问责一批案件,推动我县各项重点工作顺利开展,不断提升反腐败工作的政治效果、纪法效果、社会效果,为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二要紧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 放松。要提高政治站位和政治觉悟,把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作为正风反腐、反对“四风”的重要任务、长期任务,同严明政治纪律、落实“两个维护”

 结合起来,同推动中心工作、加快转型发展结合起来,在贯彻落实党中央和省市县委决策部署中找问题,在转型发展主战场找问题,在全面从严治党实践中找问题,集中整治工作作风漂浮、群众观念淡薄、不作为慢作为、不整改假整改、责任意识弱化等现象,严肃查处不敬畏不在乎、喊口号装样子、空泛表态、应景造势、敷衍塞责、出工不出力等问题。

 三要彻查涉黑涉恶腐败不手软。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全县各部门在县委的坚强领导下,努力担当作为、认真履职尽责,依法查处了 XXX 等一批群众深恶痛绝、社会影响恶劣的恶势力,铲除了影响经济社会健康发展的“恶毒瘤”,人民群众对此纷纷点赞。但同时我们也必须清醒认识到,黑恶势力之所以能够“坐大成势”,往往是一些党员干部在背后撑“伞”,扫黑除恶要想“务尽”,就必须坚决查处纵容、庇护黑恶势力的“保护伞”“关系网”,彻底铲除黑恶势力赖以生存的土壤。去年我们对 XX 案件中发现的涉嫌违纪违法的 XX 名公职人员进行了立案查处,下一步我们仍然要坚持把扫黑除恶同反腐败斗争和基层“拍蝇”结合起来,作为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的一个重点,强化监督、铁面执纪、严肃问责,坚决冲破“关系网”、打掉“保护伞”。县纪委监委要加强与政法机关的协调联动,要按照 XX 要求,进一步规范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与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线索双向移送和处置工作,加大打击力度,不断提高人

 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四要整治群众身边腐败不懈怠。整治群众身边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依然是我们必须做好的重要工作。要紧盯资源开发、土地出让、工程建设、民生管理资金使用、行政审批、国企经营等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腐败问题,加大查处力度;要重点查处村级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用、扶贫救灾、社保和搬迁等领域虚报冒领、截留私分等贪腐问题,坚决遏制基层不正之风和腐败现象;要查处一批领导干部腐败问题,并公开通报曝光,实现查处一个、教育一批、警示一片的效果。各成员单位在齐心协力做好查处腐败工作的同时,要发挥各自的职能优势,充分利用各自的监督利器和探头,把党内监督同法律监督、审计监督、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协调起来,变单兵作战为联合作战,共享信息资源,及时发现党员干部问题线索,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司法机关和组织人事部门进行处置,对反映和发现县管干部问题线索的,及时交由县反腐败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集中统一管理,进行分析研判和分类处置。

 三、要积极总结探索,建立健全协作配合长效机制 反腐败领导小组由多个成员单位组成,我们领导小组能不能发挥作用、能发挥多大作用,取决于在座各位的共同努力。各成员单位要认真履行职责、加强协同配合,强化责任担当、形成工作合力,确保反腐败工作顺利推进。

 一要强化主责意识。作为反腐败领导小组的成员,抓好全

 县的反腐败工作,是大家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完善重大案件请示报告制度,对查办案件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重要情况,各成员单位要及时向县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报告。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协调小组向县委报告工作,纪委监委与组织部门加强和规范组织处理,纪委监委与司法机关、审计部门案件线索移送通报协作流程等方面的制度,推动协调小组各项工作规范运行。要把反腐败工作融入本职工作中,明确职责定位、强化责任落实、提高履职能力,推动反腐败责任落到实处,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实践、历史、人民的检验。

 二要强化协作意识。各成员单位在反腐败领导小组中是相互配合的关系,谁也离不开谁、谁也代替不了谁,是建立在相互理解基础上的一种有机组合。各成员单位要进一步强化责任意识,既要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又要加强同其他成员单位的协作配合,自觉在反腐败协调小组的框架下,形成各负其责、各司其职,通力协作、互相配合的工作格局。要健全完善案件和案件线索通报、移送和查办案件过程中的协作配合制度,建立常态性沟通机制。各成员单位主要领导是推动协作配合的第一责任人,要履职担当,亲自参与研究部署、督促指导。具体分管领导、日常工作部门及负责人和联络员要强化责任意识,认真履职尽责,严格按办案协作配合相关规定抓好工作落实。

 三要强化问题意识。要树立问题导向,针对工作中发现的

 问题,及时弥补漏洞,补齐短板。工作中涉及反腐败工作的重大问题、重大事项,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积极担当履责、主动发现问题,如果问题涉及到多个单位,就要及时向领导小组汇报,共同研究解决问题,实现反腐败领导小组作用的最大化。

 同志们,反腐败协调小组是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对反腐败工作统一领导的重要形式。各成员单位要强化沟通协调,充分发挥组织协调作用,最大限度地把各自专业优势、职能优势结合起来,形成一架行动迅速、运转高效的反腐利器,持续推动我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取得新成效。

 在应急管理局 2021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同志们:

 今天,我们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这既是深入贯彻县纪委 X 届X 次全体会议精神、落实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班子成员“一岗双责”的实际举措,也是纪检监察组履行和强化监督职责的现实要求,更是我局全面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责任制,以严明的纪律和良好的作风推动新时代应急管理事业发展的一次再动员再发动。下面,我就进一步加强 2021 年全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讲三点意见。

 一、统一思想、认清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责任意识 作为服务企业、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和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应急管理部门,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是我们必须抓紧抓好的一项重大政治任务,也是我们每名党员干部义不容辞的政治责任。

 近年来,在县委、政府的领导和县纪委指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重大决策部署,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和“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主线,针对应急工作特点和存在的实际问题,紧紧抓住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坚持真抓实做,真解决问题,收到了较好的成效。尤其是在应急管理部门组建的一年多时间里,我局领导干部和广大干部职工不断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

 信”,做到“两个维护”,为人处事的境界明显提升、不严不实的问题明显改进、守纪律讲规矩的意识明显增强、团结干事的氛围明显更浓。工作中,大家亲历亲为,扎实工作,以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为抓手,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县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总体部署,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昂扬的精神状态、过硬的工作作风、一流的工作标准,不断夯实基础,创造性推动各项工作的落实,各类事故指标全部在控制范围内,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继续保持平稳,杜绝了较大以上安全事故的发生。回顾以往的工作,一些成绩的取得与我们抓党风廉政教育,抓干部廉洁自律,抓制度建设密不可分;与我们全体干部职工认真贯彻落实党纪条规密不可分。实践证明,只有继续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用刚性的约束规范管理,才能求得党风廉政建设的新进展、新成效,才能更好地促进我县安全生产形势的持续稳定好转。

 在肯定成绩的同时,我们还应当清醒地看到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离县委、县政府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一定差距;我们的队伍在业务、纪律、作风等方面还存在一些不足,如:有的同志工作积极性不高,责任心不强,请假次数频繁,迟到早退现象较多;有的同志业务不熟,缺乏刻苦专研精神,办事效率不高;有的同志,慵懒散拖、敷衍塞责,工作不推不动;有的同志遇到问题左躲右闪、上推下卸、回避矛盾,缺乏担当精神等等。这些问题的存在说明我们在作风、制度建设和监督管理上还有盲点、有漏洞,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极少数同志身上,但是严重影响了我们应急队伍的整体形象,对此,我们局全体同志必须要高度的重视,在今后工作中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以解决。

 二、抓实重点任务,全力推进我局 0 2020 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021 年,我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总的要求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提高政治站位,履行政治责任,强化政治担当,持之以恒推进机关党风廉政建设,为打造“应急管理铁军”队伍建设、推进应急管理事业提质增效提供保证。具体来讲,主要抓好以下四项工作:

 (一)深入践行“两个维护”,加强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一是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始终把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放在首位,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执行党章党规党纪和宪法法律、全面落实重大决策部署、充分履行单位职责,坚决杜绝上有政策、下有对策,有令不行、有禁不止行为。要加强疫情防控、双重预防体系建设、“岗位大过关”、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防汛抗旱、防灾减灾救灾、应急保障和脱贫攻坚等重点工作的落实落细,严肃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干部担当作为方面的突出问题,严肃追责问责。二是巩固拓展主题教育成果。要把“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作为加强党的建设的永恒课题,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本职工作聚焦聚力深化“三服务”,依法依规帮助企业解决安全生产方面的难题,全面提升企业安全生产本质水平和应急管理能力。要强化思想政治引领,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坚守...

篇三: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

(1)

 x xx 局党组 党风廉政建设 和反腐败斗争 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内容 主要任务 推进措施 序时进度 一 加强组织领导

 1、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和省委、地委部署要求。

  2、制定工作措施,推动各项工作落实。

 1、每年至少召开两次专题会议,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明确年度工作任务和目标要求,定期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一季度召开一次,以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督促行政部门每年召开一次廉政工作会议。

 3 月 30 日前完成。

 3、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领导小组。

 根据人员变化,及时调整。

 4、每半年对落实主体责任情况开展一次督导检查。

 上半年 6 月 25 日前完成,下半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 5、每季度有重点地对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下级党组织进行督促整改。

 每季末前完成 6、每年对下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12 月 30 日前完成 7、组织开展巡察工作,发挥从严治党利剑作用。

 根据工作实际安排。

 8、向地委报告年度履行主体责任情况。

 12 月 30 日前完成 二 完善工作机制

  1、建立健全责任传导机制。

 2、建立健全反腐败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

 1、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进行细化分解,形成落实“两个责任”清单。

 2、组织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 月 30 日前完成。

 3、推动纪委、法院、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审计机关在查办党员、国家工作人员违纪违法、涉嫌犯罪案件中的协作配合。

 12 月 30 日前完成 三 严明党的纪律 认真执行党章和其他党规党纪。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

 2、坚持用铁的纪律管党治党。

 3、坚持和完善民主生活会制度,加强和规范党内生活。

 4、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

 12 月 30 日前完成 四 选好用好干部 1、认真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2、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

 1、完善科学的育人选人用人机制。

 2、把握好选拔任用干部各环节,杜绝违规提拔。

 3、对拟提拔和转任重要岗位干部人选有关事项报告情况进行重点抽查核实。

 4、对违反组织人事纪律行为及时进行处理。

 12 月 30 日前完成

  2

 表一(2)

 xx 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内容 主要任务 推进措施 序时进度 五 抓好作风建设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地委十项规定精神。

 1、健全改进作风建设常态化制度,持之以恒狠刹“四风”。

 2、开展侵害群众利益问题、执纪执法领域违规用权问题等四个专项治理。

 3、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行为。

 12 月 30 日前完成 六 深化源头治理

  1、扎实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2、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1、开展“党规党纪”专题教育。

 2、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3、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日常管理监督,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

 4、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和廉政风险防控法规制度体系。

 5、坚持“三重一大”事项必须经党组集体讨论决定。

 6、实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办法。

 12 月 30 日前完成 七 领导和支持执纪执法机关工作

  1、加大执纪审查力度。

  2、支持纪委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

 1、加强对所辖范围内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检查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情况。

 2、认真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依纪依法履行职责,协调解决重大问题。

 3、认真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级纪委领导为主,各级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和考察以上级纪委会同组织部门为主的要求。

 4、深化纪检监察机关内部机构改革,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和干部队伍建设。

 12 月 30 日前完成 八 支持和配合上级开展巡视工作 对上级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整改。

 1、分解落实整改任务。

 2、督办问题查处和整改情况。

 12 月 30 日前完成

  表二(1)

 xx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内容 主要任务 推进措施 序时进度 一 全面领导责任 1、重要工作亲自部署。

 2、重大问题亲自过问。

 3、重点环节亲自协调。

 4、重要案件亲自督办。

 1、主持召开专题会议,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研究制定工作计划和具体措施。

 第一季度主持召开一次,以后可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经常听取纪委工作汇报。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

 3、支持纪检监察机关推进“三转”。

 12 月 30 日前完成

 4、向地纪委报告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二 源头治腐责任

  1、强化对权力的制约和监督。

 2、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

 1、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

 2、推行“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事、财务、行政审批、项目建设、物资采购等具体事务的规定。

 3、选好用好干部,坚决杜绝选人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12 月 30 日前完成 三 廉政教育责任

  1、深入开展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

  2、深入开展纪律监督和教育。

 1、全年至少讲一次廉政党课。

 2、全年至少安排一次中心组廉洁从政专题学习。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4、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进行提醒谈话;发现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进行诫勉谈话。

 5、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应当平时多过问、多提醒,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12 月 30 日前完成 四 监督执行责任

 1、督促班子成员严格遵守党纪国法和廉洁从政规定。

  2、监督下级党组织落实主体责任。

 1、组织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3 月 30 日前完成 2、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上半年 6 月 25 日前完成,下半年 12 月 25 日前完成 3、每年至少约谈一次班子成员和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相关情况如实记录,以便备查)。

 12 月 30 日前完成 4、组织召开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谈话会,对下级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履行主体责任提出要求。

 5、每年亲自带队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进行一次检查考核。

  4

  表二(2)

 xx 局党组主要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内容 主要任务 推进措施 序时进度 五 案件督办责任 1、领导并支持执纪执法机关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2、支持和配合上级开展巡视工作。

 1、及时听取重大案件汇报。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听取 2、严格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以问责促负责。

 12 月 30 日前完成 4、对地委巡视组反馈的问题认真查处和整改。

 六 作风建设责任

 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省委省政府九项规定和地委十项规定精神。

 1、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大执纪监督和惩戒问责力度。

 2、着重解决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四风“和腐败问题,严肃查处小官巨腐等基层腐败问题。

 12 月 30 日前完成

 七 纪律建设责任

  把严守纪律、严明规矩放到重要位置来抓,努力营造守纪律、讲规矩氛围。

 1、严明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2、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

 3、督促领导班子成员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和所在党支部组织生活会。

 12 月 30 日前完成 八 示范带头责任

 1、认真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2、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

 1、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12 月 30 日前完成 2、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根据事项发生时间及时报告 3、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4、每年进行一次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12 月 30 日前完成

  表三(1)

 xx 局调研员及班子成员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内容 主要任务 推进措施 序时进度 一 担起分管责任

 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各项部署和任务的落实。

 1、把党风廉政建设与分管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落实。

 12月30日前完成 2、把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任务分级、分口、分项落实到分管部门和单位。

 3 月 30 日前完成 二 加强检查督促 1、定期研究、检查、指导分管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督促分管部门负责人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1、每半年至少听取一次分管部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汇报。

 上半年 6 月 25 日前完成,下半年12月25日前完成 2、督促分管部门完善各项制度,防控廉政风险。

 12月30日前完成 3、参加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检查考核工作。

 三 强化教育监管

  加强对分管范围内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

 1、每年在分管领域至少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专题调研。

 2、与分管部门主要负责人每年履责廉政约谈不少于一次(相关情况如实记录,以便备查)。

 3、发现分管部门领导干部有思想、作风、纪律等方面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对其进行提醒谈话。

 4、支持执纪执法机关查处分管范围内的违纪违法问题。

 12月30日前完成 四 当好廉洁表率 1、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

 2、带头遵守《廉洁自律准则》。

 1、带头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12月30日前完成 2、按规定如实报告个人有关事项,重大情况及时报告。

 根据事项发生时间,及时报告。

 3、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教育管理好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

 12月30日前完成 4、每年进行一次述责述廉并接受评议。

 五 个性责任 1、强化对腐败易发多发领域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

 1、 健全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

 2、 深入推进政务和各领域办事公开。

 3、加强对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2月30日前完成

  6 2、 做好分管业务工作。

 1、削减和下放行政审批事项,优化审批流程。

 2、动态调整权力清单、责任清单。

 3、严格按照接待标准,注重节俭,不要浪费。

 4、加强财经纪律检查。

 5、做好粮油检验和军粮工作。

 表四(1)

 xx 局派驻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内容 主要任务 推进措施 序时进度 一 协助地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

  1、提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建议。

  2、认真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职责。

 1、组织召开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加强与公检法等部门的协作。

 根据工作需要适时召开 2、向地委报告年度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情况。

 12 月 30 日前完成 二 监督推动主体责任落实 1、督促各级领导干部对承担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进行签字背书。

 2、对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地方、部门和单位实施责任追究。

 1、协助地委做好“两个责任”清单制定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签订工作。

 3 月 30 日前完成 2、坚持“一案双查”、“一问三责”,通过问责,推动责任落实。

 12 月 30 日前完成 三 加强党的纪律建设

 1、加强对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等各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2、加强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情况和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1、定期组织开展管党治党责任落实情况检查工作。

 12 月 30 日前完成 2、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以及打折扣、做选择、搞变通行为进行纠正和严肃查处。

 四 发挥党内监督作用

 严格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切实履行监督职能。

 1、接到对干部一般性问题的反映,及时进行谈话提醒、约谈函询。

 12 月 30 日前完成 2、严把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防止“带病提拔”、“带病上岗”。

 3、每年至少约谈一次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

 五 坚决纠正

  紧盯“四风”新形式、新动向,加 1、坚持明查暗访经常化。

 根据重要时间节点适时进行

 “四风” 大执纪监督力度,坚决防止“四风”反弹回潮。

 2、对顶风违纪行为,严查快处,动辄则咎。

 12 月 30 日前完成 3、对典型问题公开通报曝光。

 每季度进行一次

 表四(2)

 xx 局派驻纪检组长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清单

 序号 责任内容 主要任务 推进措施 序时进度 六 高压严惩腐败

 1、有案必查、有腐必惩。

 2、对重大案件亲自过问、靠前指挥。

 1、坚决查处违反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行为。

 12 月 30 日前完成 2、重点审查不收敛不收手,问题线索集中、群众反映强烈,现在重要岗位且可能还要提拔使用的领导干部。

 3、坚持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提高执纪审查质量和效率。

 七 强化反腐败机制制度创新

 1、协助地委健全反腐败制度体系。

  2、规范权力运行。

 1、协助地委和有关部门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防控廉政风险、防止利益冲突、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任职回避等方面配套制度。

 12 月 30 日前完成 2、开展“党规党纪”专题教育。

 3、加强廉政文化建设 4、加强对“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八 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

  1、深入推进“三转”工作。

  2、抓好班子、带好队伍。

 1、巩固清理议事协调机构工作成果。

 12 月 30 日前完成 2、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思想教育和业务培训。

 3、严格落实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强化内部管理监督。

 4、对纪检监察干部的违纪行为严肃查处,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

篇四: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

政法委在市反腐败协调小组会议上的汇报材料

 各位领导:

  按照会议安排,下面我就市委政法委履行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职责情况作如下汇报,不否之处请大家批评指正。

  年初,我委制定了《关于建立健全全市政法系统惩治腐败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长效机制的意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年度计划》,以深入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四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针,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以确保公正廉洁执法为核心,以规范执法司法权力运行为重点,探索建立具有 xxx政法特色的惩防腐败体系,全面提升政法系统反腐倡廉工作科学化水平,为全市经济社会跨越发展实现同步全面小康提供有力保证。

  一、坚持政治建警,着力筑牢反腐倡廉思想防线

  坚持以教育为先导,建立健全政法部门党委(党组)主责、政工部门主管、基层单位具体抓的思想政治工作责任体系,大力推行政法干警思想动态定期分析、警示约谈、政治轮训、文化育警等制度,不断增强思想政治建设的针对性、实效性,打牢政法干警忠诚使命、反腐倡廉的思想基础。

 一是强化理论教育。开展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大学习大讨论”活动,围绕 xx 个学习讨论题目,开展专题辅导 xx 余场次、专题讨论 xxx 余次,制发学习手册 xxxx 余本。

 二是开展荣誉教育。建立入警宣誓等职业荣誉制度,提升干警职业荣誉感。积极组织开展“双十大、双十佳”等先进评选活动,营造“拼干部、比工作、赛作风、争一流”的良好环境,对 xx 个工作成绩特别突出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今年以来,受到各级表彰政法干警达 xxx 名。

 三是注重警示教育。围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在全市政法系统继续开展了周永康、刘汉案件的反思讨论活动,举一反三,汲取教训,开展廉政宣誓 xx 余场次 xxxx 余人,观看下一步要重点抓好以下工作落实:

 一是全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格局,层层

 落实责任、传递压力; 二是发挥领导班子示范带头作用,进一步健全完善建设长效机制; 三是加强对政法队伍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及时查处干警违法违纪行为;四是扎实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牵头工作,深化司法体制机制改革,推进司法公正。

 (二)强化制度建设,抓好预算执行环节

 1、完善制度体系建设。下发了《xx 县党政机关国内 公务接待管理办法》(xx 办„201x‟xx 号)、《江左县公务 支出公款消费审计办法》(xx 办„201x‟xx 号)、《xx 县 财政局关于转发< 省机关工作人员差旅费管理办法>的通 知》(xx 行„201x‟xx 号)、《江左县财政局转发< 省外宾 接待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xx 行„201x‟xx 号)、 《江左 县财政局 江左县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关于转发< 省因公临 时出国经费管理规定>的通

 知》(xx 行„201x‟xx 左县财政局江左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转发< 公短期出国培训经费管理规定>的通知》(xx 行„201x‟xx 号)、《xx 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江左县党政机关培训费管理 规定>的通知》(xx 行„201x‟xx 号)、 《江左县财政局关于 印发<江左县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规定>的通知》(xx 行 „201x‟xx 号)等关于各项经费的管理规定,初步构建起反 腐败的制度体系。

 2、推行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联合县纪委、县监察局、 县审计局联合下发了《关于实施江左县公务卡结算目录的通 知》(xx 结 201x)xx 号),将办公费、印刷费、会议费等 支出列为公务卡强制结算项目,并明确规定公务接待费一律 使用公务卡当场结算,凭发票和刷卡记录单报销。通过建立 强制结算目录进一步限制现金支付范围,加强和规范公务支 出,逐步提高公

 务支出的透明度。

 3、深化国库集中支付改革。扎实推进我县乡镇国库集 中支付改革,目前我县各乡镇均已开始国库集中支付。通过 实现国库集中支付的全覆盖,进一步强化预算约束,堵塞支 出管理漏洞,有效地预防、遏制和纠正资金使用中的不规范 操作和违规问题。

 4、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按照深化财税体制改革、实 施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的总体部署,制定并由县政府出台 《xx 县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预决算公开工作的通知》 (江政发„201x‟xx 号),进一步扩大部门预决算公开范围, 我局负责公开本级政府预决算公开及“三公”经费预算,所有 使用财政拨款的部门除涉密部门外公开本部门预决算和“三 公”经费预算。同时进一步明确要求各部门要对“三公”经费 增减变化的原因进行说明。

 5、加强公务用车运行管理。结合《党政机关厉行节约 反对浪费条例》、《 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用车 控购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有关规定》,下发了《关于进一步 明确公务车辆定点保险工作的通知》(xx 采监„201x‟xx 号)、《江左县财政局关于做好 201x-201x 年度公务用车定点 维修有关工作的通知》(xx 采监„201x‟xx 号)等文件, 进一步加强公务用车管理,停止一般公务用车购置审批,按 “总量控制、报废更新”的办法购置执法用车,严格执行公务 用车定点维修和定点保险等制度,通过公开招标方式确定我 县公务用车定点维修企业和定点车辆保险机构,规范公务车 辆运行经费管理。

 6、加强国有企业职务消费管理。根据中央、省、市有 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县国资局制定并由县委、县政府联 合出台了(江左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职务消

 费管理暂行办 法)。通过完善制度建设进一步加强对企业领导人员在履行 工作职责时发生的、由企业承担的费用支出,包括公务用车、 通信、业务招待、会议活动、办公用房、差旅、因公临时出 国(境)、培训等费用支出的监督管理,规范国有企业领导 人员职务消费行为,确保国有资产合理有效利用和企业领导 人员廉洁从业。

 (三)强化部门协作,用好监督检查手段

 1、专项检查和日常监督相结合。201x 年,我局会同县 纪委、审计局等部门组成检查组,通过查阅票据凭证等方式 个乡镇落实公务卡强制结算制度情况进行了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了公务支出、发票报销、津补贴发放、内部食堂用 餐支出等情况,从检查情况看,各乡镇使用公务卡结算的意 识有了较大提高,财务报销程序也较为规范。在做好专项检 查的基础上,我局

 建立“三公”经费支出逐月统计报表制度, 要求各预算部门每月报送“三公”经费支出情况,通过日常监 管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强化“三公”经费使用监管。

  2、自查自纠和常规审计相结合。自 201x 对县发改委等 xx 家一级预算单位 201x 年度公务支出公款消 费进行了专项审计,延伸审计了 xx 家下属单位,并对“三公” 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等重要事项进行了必要的延伸和追 溯。审计结果表明:自深入贯彻中央“八项规定”以来,被抽 审单位在公务支出公款消费方面管理从紧、措施有效;从费 用支出看,各单位的财务收支基本正常,“三公”经费及会议 培训费支出总额比上年明显下降;部门预算编制、执行总体 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等财经法规的规定。

 二、下一步工作重点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财政部门要按照上级的统一部署, 坚持标本兼治、综合

 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全 面推进反腐倡廉建设,更加坚决地惩治腐败,更加科学有效 地预防腐败,确保财政资金安全。

 (一)要在思想上严抓。

 一要坚持教育为先。把反腐倡 廉教育作为基础性工作来抓,增强廉政教育的针对性、有效性。

 二要加强警示教育。警示教育直观、感性、说服力强, 是提高干部防腐能力的一种有效手段和重要载体。要把警示 教育作为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措施,作为保护干部、源头防 腐的基础性工作来抓,要充分运用典型案例,加强警示教育、 诫勉教育,用身边的事教育身边的人,以案释法、以案明纪、

 (二)要在制度上严防。要把制度建设作为保持财政干部队伍纯洁性的重要保障,贯穿于反腐倡廉建设的全过程, 从源头上杜绝各种腐败现象的发生。近

 年来,各级财政部门 创新财政管理机制,进一步推进部门预算、国库集中支付、 非税收入管理、政府采购、公务消费卡等各项财政管理制度 改革和创新,今后,各项财政改革的力度将进一步加大。财 政部门将进一步健全财政部门组织体制和程序规则,真正形 成用制度管权、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从而 更好地保证干部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尤其是要建立健全项 目申报、资金分配等重点领域的监督管理,完善内控、互控 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三)要在监督上严管。综观腐败案件发生的根源,无 不与权力失去监督有关。事前监督能防患未然,事中监督能 校正偏差,事后监督能纠正错误。监督到位,阳光用权,腐 败就无藏身之所;依法行政,公开公正,清廉方保政通人和。

 要强化监督意识。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财政监督的作用,加 强对小金库,滥发

 津补贴等违规现象的查处。要加强对项目 申报、财政资金分配、拨付、使用、管理实行全过程的监督 检查,特别是要加强对重点工程项目资金和民生工程资金的 检查,对违反财经纪律的要依法查处,进一步规范财经秩序。

 加强对政府性投资项目的资金评审,合理节省财政资金。加 强对一些大额专项资金的绩效考评,把考评的结果作为财政 资金安排的重要依据。加强对个人民营企业财政资金的检 查。要拓宽监督渠道,把党内监督与人大监督、政协监督、 司法监督、群众监督等结合起来,形成监督合力,确保财政 部门权力监督沿着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运行。

 (四)要在作风上严守。要认真落实、严格遵守中央关 于改进工作作风、密切联系群众的八项规定和省、市落实中 央要求制定的若干规定要求,进一步改进文风、会风、作风, 精简文件,精简程序,精简会

 务,尽量降低标准、提高效率, 做到讲实话、干实事。要深入开展好绩效管理提升年活动, 使各项财政工作提质、提速、提效,要严格厉行勤俭节约, 反对铺张浪费,做到同城一律不吃请,公务接待不奢侈、不 浪费,营业性的歌厅、洗浴场所,一律不准去,不送不收有 价证劵、礼品礼金。全市广大财政干部,一定要做个“明白 人”,以高度的自觉性全面落实中央、省、市的决策部署和 市局的有关要求,既要管住自己的八小时以内,也要管住自 己的八小时以外,坚守做人做事处事的底线,进一步转变作 风,以优良的党风政风行风促进全市财政事业持续健康较快发展。

篇五: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

市公安机关落实两个责任暨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公安机关落实两个责任暨反腐败协调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在全市公安机关 落 落实两个责任 暨 暨反腐败协调 工 工作会议上的 讲 讲话 同志们 :

 :

 根据市纪 委 委会议精神, 我 我代表市局党 委 委、市局纪委 就 就我市公安系 统 统“两个责任 ” ”的落实问题 , ,讲三点意见 。

 。

 第一,要 定 定责明责,真 正 正把“两个责 任 任”扛起来。

 对 对于党委、纪 委 委在党风廉政 建 建设方面的责 任 任,党章和中 央 央的一些规定 已 已经很明确。

 最 最新出台的《 中 中国共产党党 组 组工作条例( 试试行)》第十 三 三条也规定:

 “ “党组应当认 真 真履行党风廉 政 政建设主体责 任 任,支持纪检 监 监察机构履行 监 监督责任。” 全 全市公安机关 各 各级党委、纪 委 委要自觉承担 起 起管党治党的 政 政治责任,以 “ “两个责任” 的 的具体化推进 全 全面从严治党 要 要求的落实。

  一是要以严 实 实的措施把责 任 任要求具体化 。

 。具体来讲, 就 就是做到三抓 , ,即抓“全” 、 、抓“实”、 抓 抓“严”。抓 “ “全”。就是 对 对党风廉政建 设 设,要抓得“ 全 全”、抓全面 。

 。从时间段上 讲 讲,应该是时 间 间轨迹全覆盖 , ,连续地、不 间 间断地抓;从 内 内容上讲,要 一 一以贯之、全 面 面系统地抓好 日 日常纪律、作 风 风建设、监督 管 管理、廉政教 育 育等各方面内 容 容,防止挂一 漏 漏万。抓“实 ” ”。就是要有 实 实际行动、有 切 切实有效的措 施 施,不能“光 表 表态不行动” 。

 。

 抓“严”。

 就 就是坚持纪律 为 为先、规矩唯 重 重,不和稀泥 、 、不搞变通, 不 不留死角、不 留 留盲区。

 二 是 是要以严格的 程 程序落实好相 关 关制度要求。

 全 全市公安机关 各 各级各部门党 委 委要定期向上 级 级党委和纪委 报 报告责任落实 情情况,将领导 班 班子落实“一 岗 岗双责”、抓 党 党风廉政建设 和 和反腐败斗争 的 的情况,定期 书 书面向市局党 委 委、市局纪委 报 报告。同时, 要 要积极向市局 纪 纪委报告主体 责 责任落实情况 。

 。各单位纪委 要要严格落实定 期 期报告、专题 报 报告、即时报 告 告、约谈、处 置 置反馈、述职 述 述廉等制度。

 所 所有这些工作 程 程序和纪律要 求 求,都是履行 “ “两个责任” 的 的重要内容。

 三是要注重学 习 习领会好上级 部 部署要求。去 年 年以来,公安 部部、省厅、市 局 局纪委以印发 文 文件等形式对 落 落实“两个责 任 任”提出了具 体 体要求,全市 公 公安机关各级 各 各部门要通过 党 党委会、组织 生 生活会等多种 形 形式认真学习 研 研读,理解和 把 把握好上级的 部部署要求,不 断 断提升履职能 力 力,更准确、 更 更全面地落实 好 好“两个责任 ” ”。

 第二, 抓 抓住履行“两 个 个责任”的关 键 键和重点,落 实 实好全面从严 治 治党新要求。

 就 就当前的形势 任 任务要求看, 要 要重点抓好以 下 下几个方面:

  一是要把纪 律 律和规矩挺在 前 前面。今年 3 月 月,王岐山同 志 志在河南调研 时 时指出:“落 实 实党委主体责 任 任和纪委监督 责 责任都

 要冲着 纪 纪律去,使党 员 员受到纪律的 刚 刚性约束”。

  首先,党委 要 要负起抓纪律 建 建设的主体责 任 任。党章第三 十 十七条规定:

 “ “党组织必须 严 严格执行和维 护 护党的纪律。

 ” ”当前,一些 党 党组织对党员 干 干部的监督管 理 理仍然存在失 之 之于宽、失之 于于软的问题, 对 对诸如公车私 用 用、工作日中 午 午饮酒等一些 违 违纪行为不抓 不 不管;对“大 错 错不犯、小错 不 不断”的党员 干 干部,不提醒 、 、不谈话,不 教 教育、不批评 。

 。所有这些, 都 都是一些党委 纪纪律意识淡薄 , ,抓纪律建设 不 不到位的具体 表 表现。需要明 确 确指出的是, 不 不用纪律约束 干 干部,本身就 违 违反了纪律。

 目 目前,基层存 在 在“三个多数 ” ”,即:多数 党 党员在基层; 群 群众信访举报 反 反映的突出问 题 题多数发生在 基 基层;简政放 权 权后,权力也 多 多数下放到了 基 基层。这“三 个 个多数”,都 迫 迫切要求全市 各 各级公安机关 党 党委要把纪律 作 作为履行主体 责 责任的重要抓 手 手,以严明的 纪 纪律管好班子 、 、带好队伍。

  其次,要把 纪 纪律和规矩严 起 起来、立起来 。

 。纪严于法。

 有 有的民警甚至 是 是领导干部认 为 为,现在要求 过 过严了,管的 太 太宽了,标准 太 太高了等等。

 事 事实并非如此 。

 。长期以来, 对 对很多与党的 纪纪律、规矩要 求 求不一致的言 行 行,不少人都 习 习惯了甚至是 宽 宽纵放任了, 一 一直没有用党 的 的纪律和规矩 去 去审视、去分 析 析,没有认识 到 到这些言行实 际 际上是违反党 的 的纪律的,是 坏 坏规矩的,应 该

 该纠正和禁止 。

 。现在,用党 的 的纪律和规矩 来 来要求党员干 部 部本来就应该 做 做到的东西, 来 来纠正以前存 在 在的这些问题 , ,反而觉得不 习 习惯了。把纪 律 律和规矩严起 来 来、立起来, 必 必须澄清这种 错错误认识,不 是 是现在抓得越 位 位了,而是过 去 去没有抓到位 。

 。所以,各级 党 党组织要把纪 律 律和规矩挺到 前 前面,严格用 纪 纪律规矩这把 尺 尺子衡量和矫 正 正党员干部的 日 日常行为,这 样 样的话,不能 看看到干部快出 问 问题了还在那 说 说好话、不当 回 回事,看到干 部 部快掉到坑里 了 了还在那当旁 观 观者,这样不 是 是对干部的真 正 正爱护。如果 违 违反纪律没有 严 严重后果,谁 还 还会把纪律当 回 回事?因此, 要要坚持严格执 纪 纪、动辄则咎 , ,即使是情节 轻 轻微,或者是 曾 曾经习以为常 的 的“小事小节 ” ”,也要早用 多 多用纪律手段 处 处理,绝不搞 “ “下不为例” 、 、网开一面, 切 切实让纪律成 为 为刚性标准。

  第三,要严 肃 肃查处违反政 治 治纪律、组织 纪 纪律的问题。

 今 今年省、市纪 委 委将结合人事 部 部门查办一批 违 违反政治纪律 和 和组织纪律的 典 典型问题,特 别 别是要重点查 处 处搞假年龄、 假 假学历、假婚 姻 姻,篡改档案 , ,不如实报告 个 个人有关事项 的 的问题。这是 把 把纪律挺在前 的 的一个切入点 和 和有效抓手。

 二是要持之以 恒 恒地抓好中央 八 八项规定精神 落 落实。这是全 面面从严治党的 要 要求,也是履 行 行”两个责任 ” ”的重要内容 。

 。在各级三令 五 五申严明纪律 要 要求的情况下 , ,我市仍发生 了 了一些违反中 央 央八项规定精 神 神的问题,比 如 如,今年灵寿 县 县局李俊发为 女

 女儿操办婚宴 , ,违规收受礼 金 金,被省纪委 进 进行了通报, 造 造成了极坏影 响 响。这既说明 防 防止“四风” 问 问题反弹的任 务 务依然艰巨, 也 也说明一些党 组 组织和领导干 部 部还没有真正 把 把纪律挺起来 、 、管到位、严 到 到份。抓中央 八 八项规定精神 落 落实,一定要 克 克服麻痹厌战 情 情绪,不能紧 一 一阵松一阵、 严 严一阵宽一阵 。

 。要作为一项 经 经常性的工作 , ,始终抓在手 上 上,紧盯重要 时 时间节点,该 提 提醒的提醒, 该 该检查的检查 , ,对发现的问 题 题该处理的处 理 理,对典型案 件 件和问题该通 报 报的通报,以 强 强硬的措施推 动 动中央八项规 定 定精神的落实 。

 。当前,特别 是 是要坚决查处 慢 慢作为、选择 性性作为、简单 作 作为等“为官 不 不为”问题。

 应 应该看到,在 “ “乱作为”现 象 象大为减少的 同 同时,一些“ 不 不作为”现象 却 却有所抬头或 呈 呈蔓延之势, 突 突出表现在:

 有 有的干部门好 进 进了、脸好看 了了、话好听了 , ,但事更难办 了 了,甚至有些 连 连群众递交的 有 有关材料也找 借 借口不接;还 有 有的干部借口 有 有中央八项规 定 定、管得严了 , ,宁可不办事 也 也不揽事,更 不 不承担责任。

 这 这些“为官不 为为”的现象, 在 在某种程度上 是 是“乱作为的 延 延伸”,是一 种 种“隐形腐败 ” ”。所有这些 , ,都要引起高 度 度重视,既要 在 在思想上教育 引 引导,澄清错 误 误认识,又要 搞 搞好专项治理 , ,在行动上加 以 以纠正,严肃 查 查处一批典型 案 案件和问题。

 必 必须明确,今 后 后对于违反中 央 央八项规定精 神 神的问题,不 仅 仅要查处当事 人 人,对所在单 位 位的领导班子 、 、主要领导、 分 分管领导也要 视 视情况追究责 任 任乃至给予党 政 政纪处分。今 年 年“五一”期 间 间,全国通报 的 的 487

 起违 反 反中央八项规 定 定精神典型问 题 题中,有 17 起 起 45 人被追 究 究主体责任, 5 5 起 7 人被追 究 究监督责任。

 希 希望同志们高 度 度重视,警觉 起 起来,切实引 以 以为戒。

 三 是 是要切实抓好 案 案件查办工作 。

 。从全市公安 机 机关情况看, 部 部分纪检监察 干 干部的思想水 平 平和能力素质 不 不适应新形势 、 、新要求,工 作 作不积极不主 动 动,今年上半 年 年,2 个分县 ( (市)局纪委 未 未初核 1 起案 件 件,18 个单 位 位纪委 0 立案 。

 。各级党委、 纪纪委要把查办 案 案件工作作为 履 履行“两个责 任 任”的重要内 容 容,强化担当 , ,坚决亮剑。

 主 主要领导不仅 要 要领导好,更 重 重要的是亲自 批 批办督办、亲 自 自部署指挥、 亲 亲自协调推动 。

 。要根据部门 职职责和警种特 点 点,结合推进 查 查处“小官巨 贪 贪”问题专项 行 行动、“三严 三 三实”专题教 育 育专项整治行 动 动,重点查处 执 执法、监管等 窗 窗口行业和领 域 域国家机关工 作 作人员中存在 的 的权钱交易、 受 受贿索贿问题 ; ;位低权重的 部 部门向群众乱 收 收费、乱摊派 问问题;以权谋 私 私、侵害群众 切 切身利益的问 题 题。要加大对 中 中央纪委提出 的 的“三种人” ( (十八大后不 收 收敛、不收手 , ,问题线索反 映 映集中、群众 反 反映强烈,现 在 在重要岗位且 可 可能还要提拔 使 使用的领导干 部 部)的查处力 度 度,三种情况 同 同时具备的是 重 重中之重,必 须 须马上严肃处 理 理;有两种情 况 况的要重点关 注 注,抓紧处理 ; ;有一种情况 也 也要认真对待 , ,不能放过。

  四是要注意 创 创新监督执纪 方 方式。要坚持 以 以改革的思路 和 和

 方法解决工 作 作中的障碍和 问 问题。比如, 在 在日常管理监 督 督方面,党委 要 要加强组织协 调 调,着力发挥 纪 纪检监察、组 织 织人事、审计 、 、后勤等各职 能 能部门和单位 内 内部室处的作 用 用,形成执纪 监 监督合力;纪 委 委要抓住监督 执 执纪问责的要 害 害和关键,集 中 中力量、精力 加 加强对同级领 导 导班子和中层 干 干部、重点岗 位 位的监督。在 执 执纪方式方面 , ,可以将反映 的 的问题上民主 生 生活会展开有 针 针对性讨论; 也 也可以探索运 用 用党政纪处分 、 、降级等处理 手 手段,形成警 示 示震慑效果。

 第三,要明确 有 有关纪律要求 , ,严格责任追 究 究。今年是中 央央纪委、省纪 委 委确定的“责 任 任追究年”。

 省 省、市纪委对 多 多起责任追究 典 典型案件进行 了 了通报曝光。

 严 严格追究责任 , ,已成为强化 “ “两个责任” 落 落实的新常态 。

 。在这个问题 上 上,市委、市 纪 纪委态度是鲜 明 明、坚决的, 就 就是以严厉的 问 问责倒逼责任 落 落实。今天谈 话 话结束后,市 局 局纪委将与各 单 单位签订党风 廉 廉政建设主体 责 责任、监督责 任 任承诺书。说 到 到就要做到, 承 承诺了就要严 格 格执行。市局 纪 纪委将坚持有 错 错必究、有责 必 必问,对不认 真 真履行“两个 责 责任”或落实 不 不到位,该抓 的 的没抓好,该 管 管的没有管住 , ,导致组织涣 散 散、纪律松弛 、 、不正之风问 题 题突出,或者 发 发现重大腐败 问 问题而不制止 、 、不纠正、不 报 报告、袒护包 庇 庇的,坚持“ 一 一案双查”, 既 既追究主要责 任 任人的责任, 也 也倒查追究相 关 关领导的责任 ; ;既追究党委 的 的主体责任, 也 也追究纪委的 监 监督责任。有 几 几种情况提请 同 同志们注意:

 一 一是对群众多 次 次举报

 的问题 线 线索、上级交 办 办的案件消极 对 对待或轻易查 否 否,但又被上 级 级查实的,严 肃 肃追究主体责 任 任和监督责任 。

 。二是今年市 纪 纪委明确要求 , ,将纪检监察 信 信访举报工作 纳 纳入落实“两 个 个责任”内容 , ,党政主要领 导 导对重要信访 件 件要亲自批办 , ,对于上级转 办办及本级收到 的 的涉及同级党 委 委管理干部的 信 信访举报件, 要 要全部阅批, 对 对查办情况亲 自 自过问、亲自 督 督办、严格把 关 关。这些要求 , ,要严格落实 。

 。

 需要强调 的 的是,各位作 为 为公安机关党 委 委、纪委的主 要 要负责同志, 必 必须以上率下 , ,带头遵守中 央 央八项规定和 省 省市公安系统 纪 纪律规定,带 头 头落实“两个 责 责任”的各项 要 要求,做到自 身身清、自身净 、 、自身硬,管 好 好班子,带好 队 队伍,以“两 个 个责任”的落 实 实推动全市公 安 安机关党风廉 政 政建设不断取 得 得新成效。

篇六:公安机关在反腐败协调小组中的职责

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工作职责及各成员单位职责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办公厅《关于在查办党员和国家工作人员涉嫌违纪违法犯罪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意见》、中央纪委《关于纪委协助党委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规定(试行)》、省纪委《关于在查处违纪违法案件中加强协作配合的办法(试行)》、区委《**区实施〈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工作规划〉方案》等党内法规和制度规定,现就**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议事规则、工作职责和各成员单位职责提出如下意见。

  一、议事规则

 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以下简称协调小组)根据工作需要组织协调的事项,可采取召开联席会议方式进行。

  (一)全局性重大问题组织协调。贯彻落实全区反腐败工作的总体性部署,涉及组织各执纪执法机关协同查办的重特大案件,涉及重要复杂案件的定性和处理,涉及党员干部违纪违法线索交流,由协调小组组长主持召开会议,协调小组组成人员参加,原则上每季度召开一次,遇有特殊情况可随时召开。

  (二)专题会议组织协调。对区管干部党纪政纪与法纪交叉的案件,对跨区域、跨部门、跨管辖范围的重大案件,对案情复杂、查处难度大,一个部门查办有困难,需其他部

 门配合查办的案件,由区纪委主管案件工作的领导同志主持召开专题会议,有关成员单位负责案件和组织协调工作的分管同志参加。

  (三)个案组织协调。查办案件过程中遇到突出问题,需要有关执纪执法机关协同查办或提供支持帮助的,根据办案实际需要,由区纪委主管案件工作的领导同志负责召集会议,相关成员单位负责案件和组织协调工作的领导同志及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

  (四)经常性组织协调。协调小组办公室根据办案工作需要和案件查办的进展情况,负责协调小组成员单位间的日常协调、沟通和重点案件督办等具体事项。

  会议议题由协调小组成员单位提出,协调小组办公室收集报经协调小组组长同意后确定。协调小组办公室成员和议题涉及到的部门负责人列席会议。

  经协调小组研究决定的事项,一般以实施意见、工作安排意见、会议纪要等书面形式交有关部门实施。

  协调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区纪委。各成员单位分别确定一个内设机构,明确联络人员,具体负责日常事务处理。

  二、工作职责

 1、研究分析全区反腐败工作形势,及时向区委提出反腐败工作建议,协助区委抓好反腐败工作;

 2、围绕全区工作中心,研究制定反腐败工作计划,总结反腐败工作经验,组织、协调、指导全区反腐败工作;

  3、加强反腐败工作监督检查,定期听取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关于反腐败工作情况的汇报,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4、加强对查处违纪违法案件的指导,听取协调小组成员单位大要案件线索分析和查办大要案件工作进展情况的汇报,研究重大疑难复杂案件;

  5、研究制定与反腐败工作相关的措施办法;

  6、完成区委交办的有关反腐败工作的其他任务。

  三、各成员单位职责

 (一)区纪委监察局职责

  1、牵头反腐败协调小组工作;制定协调小组年度、阶段性工作计划,定期向协调小组通报案件调查处理情况;

  2、及时向区委组织部通报区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违纪情况,对被调查对象涉嫌犯罪的,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移交司法机关;

  3、对司法机关移交的案件,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党政纪处分;

  4、根据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提请,协调其他成员单位查处腐败案件;

  5、完成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二)区委组织部职责

 1、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区法院、区检察院、**公安分局移交在干部考核、考察和日常管理监督的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行为或线索;

  2、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移交受理的涉及党员干部违纪问题需要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重要信访件;

  3、根据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提请,及时研究对被调查对象采取停职、免职、调离等组织处理措施,协助成员单位查处腐败案件;

  4、完成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三)区法院职责

  1、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通报审理的党员、干部涉刑的案件,并在一审、二审宣判后,将案件裁判情况通报区纪委监察局,并及时移送《判决书》、《裁定书》等相关材料

  2、根据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提请,及时研究对被调查对象财、物采取查封、保全等措施,协助成员单位查处腐败案件;

  3、完成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四)区检察院职责

  1、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通报被侦查对象属于区委管理的党员、干部的案件;

  2、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线索,认为不

 构成犯罪但需要移送区纪委监察局处理的,应将检察建议书等相关材料及时移送纪区纪委监察局;

  3、根据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提请,协助其他成员单位查处腐败案件;

  4、完成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五)公安分局职责

  1、对立案查处的区委管理的党员、干部涉嫌犯罪的案件,在依法进行处罚后,将情况书面通报区纪委监察局和区委组织部;

  2、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移送在侦查过程中发现的党员、干部违纪线索,以及认为不构成犯罪但需要移送区纪委监察局处理的案件;

  3、积极查处区纪委监察局移交的应由公安机关管辖的案件及线索,并及时向反腐败协调小组办公室通报调查处理情况;

  4、根据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提请,协助其他成员单位查处案件;

  5、完成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六)区审计局职责

  1、在审计中发现被审计单位和直接责任人违反党纪政纪行为的,及时将案件线索移送区纪委监察局;发现涉嫌犯罪行为的,在移送司法机关同时,报送区纪委监察局;

 2、对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移送的审计监督事项进行审计;

  3、根据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成员单位的提请,协助其他成员单位查处腐败案件;

  4、完成区委反腐败协调小组安排的其他工作。

  (七)区人社局职责

  1、在干部考核、考察和日常管理监督的过程中,发现党员、干部有违纪违法行为或线索时,及时向区纪委监察局或司法机关移交。

  2、及时将违纪干部职工的处分决定装入本人档案,并在干部职工考核考察、职称评定、工资晋升等工作中充分运用处理结果。

  3、在接到公安、检察等部门对公务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的通报后,或者收到区纪委监察局对党员干部的处分决定后,应按照规定及时落实受处分人员的工资待遇处理问题。

  4、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对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政纪处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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