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9篇
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9篇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 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9篇,供大家参考。
篇一: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
(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探讨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作为纪检系统的重要组成部分,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强化主业意识、履行监督主责,紧密结合所在职能部门的业务工作,加大执纪监察力度,大力营造风清气正的环境,为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提供坚强的纪律保障。
一、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必要性 一是从政府部门工作特点来看,必须落实监督责任。政府部门担负着经济社会发展的重任,掌握着重要领域的社会资源,集中了大大小小的财权、物权、事权,违纪问题和腐败现象易发、高发。据四川省纪委统计显示,xx 年以来,全省查办党政机关案件数居前五位的依次为教育、卫生、公安、
交通、国土资源部门,重点部门中依靠职权“靠山吃山”的现象较为突出,从涉案领域看,房地产开发、工程建设、政府采购仍是腐败高发区。又如 xx 区 xx 年共查办违法违纪案件 x 件、x 人,其中政府系统就占 x 件、x 人,分别占总数的 xx%、xx%。因此,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全面履行监督责任,切实发挥监督职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以权谋私、滥用职权,确保政府部门“有权不任性”。
二是从政府部门改进作风来看,必须落实监督责任。近年来,政府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纠“四风”、刹歪风、树新风,作风建设取得了明显成效。但“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庸懒散浮拖”等作风问题在政府部门并未得到根除。有的干部职工作风松散,上班迟到早退,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有的拿“为官不易”当借口,为官不为、不敢担当;有的缺乏执行力,遇到矛盾问题“推、拖、绕”,不想做事、不愿做事;有的窗口服务部门“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等。这充分表明政府部门作风建设任重道远,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认真落实监督责任,树立长期抓、反复抓的思想,持续正风肃纪,推动政府部门作风不断好转。
三是从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来看,必须落实监督责任。基层政府部门处在工作的第一线,承担着经济、文化、社会等
各方面的管理、服务职责,直面广大群众,直面各种利益关系和社会矛盾,能否做到依法行政,不仅关系政府形象,而且关系群众切身利益和社会和谐稳定。但在一些政府部门,依法行政意识还不够强,行政不作为、乱作为和慢作为等“中梗阻”现象时有发生;有的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处理问题随意性大、有失公平;有的办事流程不规范,相互推诿扯皮,解决群众诉求不及时,等等。为此,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必须切实担负起监督的职责,严肃执纪,强化问责,有效遏制违法行政行为,为深入推动依法行政、加快建设法治政府提供保障。
二、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是思想认识不到位。有的政府部门纪检(监察)干部对落实纪检监督责任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认识不足,责任感、使命感不强;有的主责主业意识淡薄,认为政府部门业务工作是“重头戏”,纪检(监察)工作“敲敲边鼓”就行了;有的认为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政府部门作风有了较大转变,“不敢腐”已初见成效,不收手、不收敛的人大为减少,不需要再下大力气进行监督了。
二是业务能力有差距。从严治党、依规治党的新形势下,全面加强监督执纪问责的要求更高、任务更重。但从实际情
况来看,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配备普遍不足,有的政府部门纪检干部多则 2 人,少则 1 人,纪检(监察)工作人手不够、精力不足、疲于应付;一些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知识结构单一、专业不对口,加上不注重学习提高,跟不上新的纪检监察形势,执纪办案能力差距大,“缺位”现象比较突出。
三是方式方法不适应。从目前政府部门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看,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的办法不多、创新不力、仍局限于老办法老套路,停留在一般化的教育上,执纪能力滞后、监督方法单一、办案手段落后,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执纪监督趋势;有的工作该细化的没有细化,该具体的不具体,定性的软指标多,定量的硬指标少,监督的针对性、有效性不足。
四是纠风执纪缺力度。有的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平常工作局限于学学上级文件、搞搞廉政教育,面对出现的作风问题和违纪行为,顾虑重重,监督上级怕打击报复,监督同级怕妨碍团结,监督下级怕伤了和气,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心态,“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当“老好人”,执纪不严格、问责不逗硬,甚至出现重查轻究、应究未究、久拖不究等现象,落实监督责任的效果大打折扣。
三、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落实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要强化思想教育。深入开展思想理论、法纪、警示和先进典型教育,采取专题学习、集中宣讲、研讨交流、观摩参观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思想教育,补足精神之“钙”,筑牢思想防线。同时,改进党风廉政教育的方法,结合工作实际,把自律与他律、教育与管理、示范教育与警示教育有机结合起来;运用微信、微博、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手段,增强教育的针对性、灵活性、实效性;运用典型案例,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使教育入脑入心。
二要强化能力提升。按照“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的要求,纪检干部要主动加强纪检业务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并努力把学习成果转化为工作实效,真正做到会监督、善监督。同时,要通过岗位实践、组织调训、委托培训、交流锻炼、理论研讨以及参与上级机关办案等多种形式,着力提升渐渐干部执纪监督、查办案件能力,更好适应党风廉政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
三要强化工作融入。政府部门纪检(监察)机构干部要把熟悉业务作为有效监督的前提,既突出主业主责,又适当参与“副业”,在不参与所在单位业务分工的前提下,适当参与有关业务工作检查,了解掌握情况、熟悉业务工作,找
准监督切入点、抓住廉政风险点,把监督工作全面融入、贯穿到各项业务工作中,真正做到在监督中参与、在参与中监督。
四要强化监督检查。树牢“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理念,强化主责意识,明确角色定位,切实把工作重心放到监督、检查、督促、指导、协调上来,做到既不“越位”、也不“缺位”。加强对驻在部门履行反腐败工作职责、落实反腐败工作任务的监督检查,特别要加大对重要领域、关键岗位的监督力度,既要监督人、又要监督事,既要监督“三重一大”、又要监督作风纪律,切实把监督检查的触角延伸到方方面面。
五要强化纠风执纪。坚持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针对驻在单位的工作特点,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省政府十项规定和市委市政府实施办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特别要对“四风”问题紧盯不放,加强监督检查,一手抓正风肃纪、一手抓巩固提高,做到纠风不放松、执纪不手软,坚决防止“四风”问题花样翻新、反弹回潮,持续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
六要强化责任追究。健全发现问题、纠正错误和追究责任的监督机制,以严格的责任追究倒逼责任的落实,以惩处
为手段来强化监督检查,确保反腐倡廉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利剑高悬、震慑常在,对各类违纪行为,坚持秉公执纪,敢于动真碰硬,敢于板起脸来批评,狠下心来问责,攥起拳来惩治,切实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真正让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同时,对发生违纪问题单位的纪检(监察)干部落实监督职责不到位,甚至渎职的,也要进行责任追究,以责任追究倒逼监督责任的落实。
七要强化示范带头。按照“打铁还需自身硬”的要求,坚持“正人先正己、执纪先守纪”,要求别人做到的,纪检干部自己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纪检干部自己首先不做,以身作则、率先垂范,带头清正廉洁,带头遵规守纪,带头转变作风,树立纪检干部的良好形象,不断提高执纪监督的公信力。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防止“灯下黑”,对以案谋私、跑风漏气、办人情案等问题,不遮掩、不护短,发现一起严肃查处一起,用铁的纪律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政府部门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二: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
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履行监察职能职责存在的问题报告一、基层纪委(纪检组)在落实监督责任过程中面临的困难与问题 (一)基层从事纪检监察的人员缺乏
在乡镇和街道调研走访的过程中,我们发现现在工作有一个问题是重机关轻基层,具体表现为乡镇纪委、街道纪工委、区直单位派驻人员不能很好地利用起来,人力资源配置不够科学合理。这是关乎监察体制改革能否很好得向下延伸,打通执纪监督最后一公里的问题。调研中我们发现,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开展后,各乡镇、街道、部门的监督对象都出现不同程度的增加,而从事纪检监察的工作人员却基本没有变化。比如,改革后 xx 街道街道纪工委监督辖内党员 851 人,监察街办工作人员 98 人;xx 纪委现监督的党员1674 人,监察非党干部对象 389 人,监督监察对象都翻了一翻,而被监督人员与监督人员比,街道是 1000/3,xx 是1000/2。从以上数据不难看出,目前我们在乡镇、街道 1 名监察员、2 名监察员助理的配置有些捉襟见肘,甚至有些乡镇连办案都无法开展工作,赋予的监察权难以履行。存在权力边界的问题。这个问题直接关系到信访受理口径的问题。比如在今年选举中,群众到某乡镇纪委反映有人贿选,经乡
镇纪委调查后,被反映人既不是党员又没有当过村干部,只是个普通群众,这样的人如何监督监察?同志们十分困惑,在实际工作中大多是推脱。基层尤其是矛盾集中复杂的乡镇,这样的问题对实际工作造成了很大影响。
(二)基层纪检监察力量配置不合理 基层存在乡镇与街道之间、乡镇与乡镇之间人员力量配置不合理的情况。调研中我们看到,街道办事处大多承担的是服务和协调职能,资源资产资金本身不多,辖内是市民,都是各过各的,人与人之间关联性不强,而且街道办事处没土地、没有项目,工作内容没太大深度。以 xx 街道为例,xx 街道街道虽有 20 个党支部,但党员大多是退休回街办的,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三)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
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四)“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 5年内进行了 3 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
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五)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
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六)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七)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
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 2 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二、存在的问题原因分析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 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
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
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三、履行好监督责任的对策建议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 “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
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篇三: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风清气正模范政治机关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正风肃纪既是新时代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内容,也是党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始终得到人民拥护的必然要求。党和国家机关只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才能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才能坚定站稳人民立场,才能真正建成让党中央放心、人民群众满意的模范机关。纪检监察机关肩负着从严治党重大责任和光荣使命,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和国家机关党的建设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推动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的模范政治机关尤为必要和迫切。本课题以 XX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建设模范政治机关为研究重点,就如何切实抓好自身建设,探索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模范政治机关进行研究。
一、XX 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建设模范政治机关的实践 近年来,省纪检监察系统围绕“争做三个表率,创建模范机关”活动要求,结合持续深化“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打造“纪检监察铁军”目标,坚持强化理论武装,带头加强政治建设,从严织密自我监督防控网,坚持刀刃向内,严格执纪问责,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模范政治机关上做了长足的实践。
(一)强化理论武装、做实政治建设,打牢正风肃纪的思想根基和政治根基。
一是突出抓好理论武装,做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表率。在省纪委监委领导班子示范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主线,高标准常态化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推动全体纪检监察干部原原本本学、全面系统学、深入思考学、联系实际学,进一步深化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特别是习近平总书记对 XX 工作重要指示精神的理解把握,自觉地运用党的创新理论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制定印发《省纪委关于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的实施方案》,把“强化理论武装”作为省纪委常委会重点推进工作,巩固扩大主题教育成果。委机关各党支部以“组工微课堂+南湖健谈”、“思行天下”等学习品牌,北海市纪委监委机关以开展“四学四
新”活动,河池市纪委监委机关以举办“河池清风讲堂”推进理论学习常态化走深走实。
二是做实政治建设,做带头践行“两个维护”的表率。坚持把旗帜鲜明讲政治贯穿纪检监察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制定纪检监察机关《开展坚持“五个强化”推动践行“两个维护”党建活动方案》,以“强化政治建设、强化信仰教育、强化责任落实、强化作风锤炼、强化制度执行”为抓手,教育引导党员干部筑牢政治忠诚。执行纪委书记第一责任、班子成员“一岗双责”、机关党委直接责任、党支部落实责任“四责协同”的机关政治建设机制,坚持“书记抓、抓书记”。制定机关干部政治体检实施办法,严格执行“三会一课”制度,完善党员过政治生日、重温入党誓词等政治仪式,定期开展谈心谈话、干部思想动态分析、领导干部家访活动,细化政治建设。在省纪委常委会的带动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牢固树立政治机关意识,自觉带头做到“两个维护”。
(二)健全内控机制,强化自我监督,织密正风肃纪防线。
一是健全制度体系,制定出台《XX 纪检监察干部之间打听、干预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和请托违规办事的报备及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为工作中受到不实反映的纪检监察干部澄清正名暂行办法》,在严格管理监督的同时,从制度层面为干事创业的纪检监察干部撑腰鼓劲、消诬正名,有效激励干部担当作为。
二是压实主体责任。组织派驻(出)
机构、各设区市纪委书记签订年度《履行纪检监察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责任承诺书》,进一步压紧压实各级纪检监察机构“一把手”的“一岗双责”。
三是细化工作流程,严格审批程序,严控自由裁量权。加强对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权力运行过程的监督,强化事中和事后监督。
四是推行督导调研机制,深入了解纪检监察机关及其领导班子遵守党章党规党纪、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作风建设及履职情况。突出对执行制度情况的监督,确保纪检监察机关做尊崇制度、执行制度、维护制度的表率。
五是运用信息化手段,健全完善纪检监察干部廉政资料,为纪检监察领导干部建立电子廉政档案,实行“一人一档”管理,并动态更新和定期分析研判。
(三)做细做实日常监督,驰而不息纠“ 四风” 。始终铭记“打铁必须自身硬”,从讲政治高度在系统内部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专项整治。印发《省纪委监委机关解决形式主义突出问题为基层减负的具体措施》《关于排查、纠正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的通知》,组织党支部查摆机关、部门及党员干部个人的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召开组织生活会,就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开展深入检视剖析,制定整改措施,提出整改建议。抓实日常监督“三必谈”,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开展谈话提醒;对发现情节轻微、不需要追究党纪政务责任的问题,进行批评教育或诫勉谈话;
对岗位调整、交流的纪检监察干部,开展廉政谈话。开展正反典型作风纪律教育,教育党员干部从身边的“四风”问题和违反中央八项规定案件中汲取教训。严格执行减发文、控会、严管督查考核工作要求,落实为基层减负。例如,南宁市纪委监委集中开展开展“作风建设硬化月”活动“六个一”工作,着力整治纪检监察干部“昏庸懒散拖”问题,XX 市纪委监委机关建立“问题清单”和“目标清单”,要求机关各部门对照普遍问题,认真查摆检视整改。XX 市纪委监委坚决克服“文山会海”,XX 年上半年印发文件仅 X 份,以市纪委监委名义和有关议事协调机构名义召开的会议仅有 X次,比去年同期下降幅度较大。
(四)坚持刀刃向内,保持执纪问责高压态势。
一是坚持严字当头,以更高标准和更严要求核查反映纪检监察干部的问题线索。针对发现的问题,以刀刃向内、清理门户的胆识和魄力,做到发现一个、查处一个,保持执纪问责的高压态势,坚决清除“害群之马”。XX 年,全区涉纪检监察干部立案 71 件,处分 41 人。
二是深化以案促改,强化纪律意识。抓实警示教育,选取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查处的典型案例进行通报,组织全区纪检监察机关认真开展学习,组织干部进行典型案例庭审旁听,推动以案明纪、以案促改。结合年度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开展“两个对照”剖析活动,剖析班子带队伍的主体责任履行情况及纪检监察干部个人
遵纪守法情况。开展专题活动。在主题教育期间,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系统开展“学案例、明法纪、促整改”活动,推动主题教育取得实效。
二、当前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模范政治机关存在的主要问题和原因分析 为了解掌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正风肃纪建设模范机关的基本情况,找出当前面临的困难和问题,课题组深入 5 个区直单位、4 个设区市的纪委监委机关党组织、本单位 8 个党支部开展调研,召开座谈会、与党务干部、党员交谈了解,同时设计“纪检监察机关建设风清气正模范政治机关情况调查问卷”,面向全区部分区直单位机关纪委、市县乡纪检监察机关的不同层级党员干部发放(如图 1),并对回收有效的 X 份有效问卷进行统计分析,搜集了大量一手资料。
在汇总、分析及课题组开会研究的基础上,我们了解到,近年来,XX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在持之以恒正风肃纪上取得了较好成效,认为所在单位(部门)在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模范政治机关的总体情况为好等次的占 92.65%,较好等次的占 5.31%(如图 2)。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相比,与创建让党中央放心、让人民群众满意模范机关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经分析总结,主要存在有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存在主要问题
1. 思想不够解放,开拓创新精神不足。主要表现在:个别干部没有强烈的学习意识,思想观念陈旧,没能把握新思想实质,对新时期、新形势下纪检工作发展方向认识不足,开展监督执纪工作仍依赖老经验、老办法,不愿学习使用信息化技术;个别干部精气神不振,安于现状,满足于交差应付,工作缺乏特点亮点,没有形成可推介经验;个别机关仍遵循老旧工作程序办事,程序繁琐,机关效能不高。问卷反映出,21.09%的党员干部认为存在少数党员干部因循守旧、墨守成规,习惯于按旧思维、老套路来思考问题、研究工作;47.76%的党员干部认为少数党员干部精气神不足,缺乏开拓创新精神;32.79% 党员干部认为机关工作运转机制不够高效,办文审签程序较繁琐。
2. 责任意识不强,存在不担当不作为现。
象。主要表现在:个别党支部、少数党员干部存在工作标准不高,工作应付了事,只讲数量不讲质量,或只机械地照着领导安排去开展,不管是否达到应有的效果;个别党员干部有“老好人”思想,执纪担当不足,怕唱黑脸、怕得罪人;有的部门协作配合意识不强,对有些需要协调办理、联合处理的事项不愿主动牵头,不愿主动配合。问卷反映出,18.64%的党员干部认为少数党员干部缺乏精准意识、工匠精神,工作浅尝辄止;17.55%
的党员干部认为个别干部存在不敢担当,查案不深、执纪不严现象;38.91% 党员干部认为机关存在部门间合力不足问题。
3. 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情形依然存在。主要表现在:有的部门协调指导下级开展工作缺乏前瞻性规划性,导致层层加压,出现“今天发通知、明天要材料,上午发通知、下午要材料”问题;有的到基层调研督导不注重时效,对基层检查偏重于痕迹管理,有时几个部门同时同地“扎堆”调研,致使基层干部疲于应付;个别领导到下级调研没有真正把心思用于解决问题、推动工作上,却责成基层干部花精力把反映调研过程的信息、照片整理好上报,不同程度存在“衙门气”“机关病”和“作秀”问题。有的部门对下转办案件线索或布置相关工作含糊不清,却对后期下级干部提出的疑问缺乏耐心解释指导,以“自己看着办”简单回应。有的工作数据统计报表等相对固定的日常工作缺乏统一标准和统筹性、协调性,致使基层面临多头报送、重复报送的问题。问卷反映,40.41% 党员干部认为个别干部仍然存在“官僚做派”;19.86% 党员干部认为个别领导干部深入基层指导调研不够;13.74% 党员干部认为机关“衙门习气”依然存在;13.33% 党员干部认为在对下布置工作时不同程度存在形式主义;8.03% 党员干部认为当前对基层减负方面还有待加强。
4. 律己修养不足,个别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时有发生。主要表现在:个别党员干部存在自我感觉良好,党性修养的弦有时绷得不够紧,为民务实、尚俭戒奢理念淡化;个别党支部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管理松散;个别党员干部存在以权谋私,走上违纪违法歧途的情况。问卷反映,72.38%党员干部认为纪检监察干部铁军中不时冒出的“害群之马”严重影响了纪检监察机关清廉的形象;14.56%的党员干部认为个别纪检监察干部存在纪律意识不强,自我修养、自我监督、自我管理没能起到示范作用,13.33%党员认为个别干部八小时之外自我要求不够严,没能谨言慎行,自觉净化朋友圈、生活圈、社交圈,容易产生廉洁风险点;16.73%党员认为个别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廉政文化氛围不够浓厚。
(二)原因分析
产生上述问题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但从我们调研情况来看,主要有以下方面因素导致了上述问题的产生:
1. 理想信念不够坚定,思想认识有松懈。一是个别党员干部对党忠诚弱化,没有坚定将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和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人民的忠诚统一起来,始终做到党性坚强、党纪严明,导致精神上“缺钙”,背离了对党忠诚的誓言,丢掉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从而思想上有松懈,失去了抵御各种腐朽思想侵蚀和利益诱惑的
免疫力和抵抗力。二是个别党员干部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树得不够牢,导致作风漂浮,联系群众不够紧密。
2. 理论学习不够深入,学用结合不够紧密。少数党员干部对用新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足,重事务性工作,轻理论学习,学习自觉性、积极性和主动性不足,导致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任务发展需要,出现本领恐慌,只能依赖旧方式、老办法,从而缺乏开拓创新。在理论体系把握上和“融汇贯通”地运用理论学习成果去指导实际工作上不适应,忽视了理论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导致理论学习与实际工作脱节,不能有效地紧密结合起来,从而表现出工作作风不实,求真务实的精神不够。
3. 常态监督制约的制度建设和执行仍存在短板。一是绩效考核评价仍需进一步完善,虽然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内部绩效考评已探索试行二次分配,但由于岗位差异等原因,缺乏严谨科学的绩效考评机制,“干多干少一个样、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问题不能得到根本解决。二是监督合力有待进一步整合,触角有待进一步延伸,干部监督机构监督、人事部门考核监督、党组织监督、社会监督等各方监督的合力不够,对干部八小时以外的监督办法、措施还不够多。
三、持之以恒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模范政治机关的对策思考 (一)进一步强化理论武装,破解思想根源。巩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突出正风肃纪这一重要内容,推动解决思想根源问题。坚持把强化理论武装摆在突出位置来抓,把理论学习作为领导班子学习的“第一议题”,作为干部学习的“第一内容”和教育培训的“第一课程”,坚持领导班子带头、以上率下,压实支部书记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班子“半月集中学”和机关干部“每天一小时”学习制度,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走深走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正风肃纪,建设风清气正模范机关的重要论述精神。把理论学...
篇四: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
党员干部不履职不担责问题原因 分析及对策建议思考 范仲淹的名句“居庙堂之高则忧其民,处江湖之远则忧其君”,放在全面从严治党的今天来看,也同样适用,“居庙堂之高”的履行主体责任,“处江湖之远”的担好监督专责,主体要投入,监督要清醒。2016 年 7 月,《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出台,XX 年 X 月,省出台了《中共 XX 委员会实施<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办法(试行)》,XX 年 4 月,XX 市印发《中共 XX 市委员会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意见(试行)》和《XX 市关于不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这一系列规定的出台,以及 XX 县当前纪检监察工作实际,都向我们强调着“责任重于泰山”这句话的份量,也昭示着我们纪检监察机关在“层层压实责任”的征程中还有很长的一段路要走。一、现实中有关不履职不担责的问题现象
XX 年初,XX 县纪委查处了几起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并点名道姓在全县范围内通报曝光,在全县干部职工中引起强烈反响,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望洪镇村干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观摩、学习为由,组织村队干部及党员到镇北堡影视城、XX 滨河新区公园等地公款旅游吃喝。县纪委给予当事人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同时启动一案双查,对履行主体责任不力的镇党委书记进行了约谈,给予财务报销把关不严,履职不到位的镇长警示谈话的问责处理,给予履行监督责任不力的镇纪委书记诫勉谈话的问责处理。随后,县纪委下发通报对上述履行“两个责任”不力的典型案例在全县点名道姓予以通报,同时“荣登”通报的典型案例还有另外 2 起案例。在这 2 起案例中,县纪委同样对履行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力的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干部,给予了约谈、警示谈话、诫勉谈话、作出书面检查和召开民主生活会进行批评帮助等问责处理。
XX 年 2 月 15 日,XX 县国土资源局不动产登记事务中心工作人员刘某在为县内某企业办理 6 栋楼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业务时,在没有明文规定且未请示领导的情况下,以该企业没有提供其中一栋楼预售许可证为由,拒绝为该企业办理首次登记业务,3 月 8 日,刘某再次以同样的理由,拒绝为该企业所售楼盘商户办理不动产权登记业务,该行为导致
该企业人员到国土局等部门上访,造成不良社会影响。XX县纪委对刘某立案调查的同时,启动一案双查,对在这起案件中不履行工作职责的 XX 县国土资源局驻不动产登记中心首席业务代表陈某,进行了问责处理。
二、原因分析
在思考上述案例时,不由得使笔者想起电影《我不是潘金莲》中的讲的故事,如果基层部门个个都不担责,把问题一级一级往上推,那么这些问题最终会被推到中央。通过对近来年 XX 县纪律审查数据的分析发现,XX 县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正面临着四个方面的问题:一是信访量逐年增大,违纪违规案件数量居高不下,且逐年增多;二是反映和审查的村队干部问题数占绝大多数,占到 90%以上;三是科级干部违纪线索成案率高,基本上查一件就成一件;四是被上级追责和司法机关查处的数量惊人。
之所以产生这些问题,笔者以为,与多年来没有完备的管人管事制度和没有严格执行有关,与多年来对不担责不履责行为的放纵有关。就是因为问责力度不够、问责执行不到位,才导致压力传导不到位,造成一些部门、一些党员干部责任和担当意识缺位。
第一,制度落实方面。虽然《XX 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已实施多年,但在实际工作中,部分干部“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多干多错”、不担当不作为的思想仍根深蒂固,不要说对人民群众反映的问题积极解决,甚至对上级部门交办的任务、同级其他单位协调的问题,都有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能推则推、能应付绝不实干的现象存在。一些单位的办事流程不公开,权责划分不明确,不仅造成办事群众往返跑路,还为出问题后相互推诿扯皮埋下了隐患。
第二,权力监督方面。在县直部门和单位,虽然已实现了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全覆盖,但是,在以前的实际工作中,执纪监督更多是在对违纪违法这样“大错”层面的监督,且由于纪工委和派驻纪检组工作人员常常还负有其他工作任务,精力有限,故而对于日常工作的“小毛病、小瑕疵”缺乏有效监督,加之各单位出于对本单位干部的回护,对于失责问题的惩治力度就会失之于软。在乡镇(街道)和村(社区),就涉及到我们前面所提的,反映村队干部的问题占到绝大多数,这是什么原因呢?通过研判 XX 县近年来一些村队干部违纪案例,我们不难发现,这与对村队干部权力监督方面的一些问题是分不开的。村队干部属乡镇党委管理、乡镇纪委监督,XX 各个行政村也设立了村监会。但是运行中,有两个突出的问题,一是各乡镇要依靠村队干部进行村级管理,
许多日常工作需要村队来完成最基础的步骤,例如涉农数据填报,都是从村队一级采集原始数据,而后乡镇进行汇总统计,这种工作上的依赖性使得乡镇对村队干部监管力度大打折扣;二是村监会成员多由村队干部兼任,其任免、工资发放都受到村党组织的制约,出现了监督人的被监督对象管辖的现象,不能发挥应有的监督职能。
三、对策及建议
当前,《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的出台,建立了促进责任担当的压力机制、倒逼机制,为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开列了责任清单,画出了担当底线、问责红线,为我们下一步工作增添了有利的武器。在《问责条例》的利剑之下,让铁面问责的意识强起来、让失责必问的压力传到位、让问责必严的板子落下去,从而唤醒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意识,激发党员干部担当有为,变“问责落地有声问责必改”为“主动担当克难无须问责”,才是以问责压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最终理想的效果。
关于如何用好问责促进责任落实,结合 XX 县实际,笔者以为有两个方向的思路:
(一)制度建设层面
反映村队干部信访数量居高,无非是触及到了农民群众的切身利益,针对这个问题,笔者认为,下一步有两个方面可以做出完善与改进:
第一,有关农民群众切身利益的事情,比如涉农补贴申报,必须建立一整套公开透明的流程,搞好“两个监督”:一是由乡镇相关业务中心组织实施、村队负责协助,综合运用村务公开电子平台、智慧城市电子政务平台等先进手段,扩大对农民群众的政策宣传广度、深度,不仅公示政策,还要公示初步填报情况,接受农民群众监督;二是县一级相关业务部门应该加强审核力度,在人力不能保证一一复核检验的情况下,可以采取抽样复核的办法,深入农村一线进行精准复核,减少村队一级虚报冒领的可能性,加强上级部门专门监督力度。
第二,对村队干部的监管,要把好“ 两个关” :一是上级监管责任关,乡镇党委、政府要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加强对村两委班子及成员的监督管理,进一步健全完善村干部管理制度,克服重使用、轻管理的倾向,实行村级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定期对村级领导班子和主要负责人在任期内履行职责过程中所应承担的财务责任、经济责任进行审查核实,及时发现和查处少数村干部违纪违法甚至经济犯罪行为。县纪委严格实行一案双查,村干部发生严重违纪
违法行为的,既追究当事人责任,又追究乡镇党委、政府监管责任;二是内部监督责任关,探索村监会跨行政村任职制度,由乡镇直接掌握村监会人员选用权,县纪委对村监会人员任用情况有建议任免权,村监会人员考核、工资发放由乡镇负责组织实施,年度考核结果报县纪委备案,强化村监会监督村队干部的履职能力。同时,建立参与面广的村干部考核机制,实行村民民主评议村干部制度,村两委定期报告工作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财务收支情况、债权债务增减情况等,接受党员、村民代表的民主评议。强化考核结果运用,对工作不认真、群众不满意,或工作有成效但生活不廉洁、作风有问题的村队干部进行诫勉谈话或依法罢免。
( 二) 实际操作层面
一是强化宣教作用,引导全县广大党员干部以反面典型为羞为恶,明确担责“大义”。要求全县各级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要从被通报的案件中汲取教训,引以为戒,强化责任担当,切实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认真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
二是理清思路,改革纪律审查方式,倒逼“两个责任”的落实,明辨担责“曲直”。理顺全县纪检监察干部纪律审查工作思路,充分发挥乡镇纪委和派驻纪检组作用,对涉及村队干部违纪问题线索交由乡镇纪委限时办结,对涉及部门一般
干部的一般性问题交由派驻纪检组限时办结。县纪委安排专人负责指导,对办理不彻底引起重复举报反映的,由县纪委直接办理,同时对乡镇、部门主要领导和纪委、纪检组负责人给予严肃问责。
三是加强督查,以笃诚之心履行监督责任,坚守担责“恒信”。没有问责,责任就落实不下去。要加强对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问题该发现没有发现就是失职,发现问题匿情不报、不处理就是渎职。面对依然严峻复杂的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形势,纪检监察机关要不断增强责任意识、使命意识,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深入推进党风廉洁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蓝图既成,但求戮力同心以践。孔子说:“君子之事上也,进思尽忠,退思补过,将顺其美,匡救其恶,故上下能相亲也。”问责也好,压担子也罢,都只是手段,其真实目的,是要激发党员干部敢于担当、敢闯敢试的积极性,促使其心系使命,恪尽职守,为党和人民的事业积极贡献自己的力量。
篇五: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
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存在的问题 及对策建议思考
在全面从严治党这一新常态下,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干部及工作人员充分认识到了自身所具备的责任与义务,在反腐斗争工作中勇于担当、积极作为,但与此同时也对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提出了更为严格的要求。基于此,针对新常态下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一些建议以供参考。
党历来高度重视选贤任能,始终把选人用人作为关系党和人民事业的关键性、根本性问题来抓。习近平指出:“事业是靠人干出来的。正确的政治路线要靠正确的组织路线来保证。我们党一路走来,始终坚持组织路线服务政治路线。”党中央举旗定向,持续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推动健全国家监督体系,需要建设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推进新时代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战脱贫攻坚提供坚强保障。
通过对当前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进行调研发现,目前虽然人员素质和能力有较大提升,但还不同程度存在着人员年龄偏大、专业能力不足等情况,因此,相关部门应当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采取合理的措施来构建一个政治过硬、能力过硬的队伍,有效推动党的事业的顺利开展。
一、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概述 纪检监察干部主要是指开展纪检监察相关工作的干部党员,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以后,纪委监委合署办公,狭义上讲纪检监察干部是工作于各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各级监察委员会,并根据《党章》《中國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相关法律法规来履行自身所具备的监督、执纪、问责、调查、以及处置等职能的干部党员,包括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各派驻机构干部、巡查组中的纪检监察干部。而从广义上讲纪检监察干部范围更广,还包括了在国有企业、高校、事业单位等进行相关纪律检查工作的干部党员,虽然这类干部党员隶属于国企以及高校中的内设机构,但由于其存在着党内监督的职责,故而也属于纪检监察干部的范畴。
二、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一)干部职务结构不够合理
纵观各类省级监察委以及纪委,由于历史原因,其中副厅级领导干部这一职务的人数相对较多,而在各类市级监察委以及纪委中,副县级领导干部这一职务的人数相对较多,在各类县级监察委以及纪委中,副科级领导干部这一职务的人数相对较多。而在同一等级的监察委以及纪委中,普通干部职位数量要远远小于领导干部职位数量,由于受到了编制方面的限制,其余职位的数量相对较为稀少。在某市纪检监察机关中,副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数量为 85 人,在全体干部中占比达到了 46.42%,派驻组副县级以上的领导干部数量为 47 人,在派驻组全体干部中的占比达到了 67.13%。各个级别中的职务比例并不平衡,存在着领导干部数量相对较多,具体干活的工作人员相对较少,干部职务呈现出一种倒三角结构,整个结构分配不够合理。近年来采取了各种各样的措施来对监察体制进行了一定的改革,使得干部编制数量得到了一定程度的提升,使得普通干部职位数量有着较为明显的增加,整个纪检监察干部队伍的职务结构有一定的改善,逐步发展为“正三角”结构,但与符合标准的合理结构还有着较为明显的差异。
(二)纪检监察干部政治能力跟不上新时代要求
纪检监察机关是党和国家的政治机关,履行政治职能是首要职能。但在实际工作之中,部分纪检监察机关特别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重视办案的惯性思维还不同程度存在,对于干部法律等专业业务水平更为重视,忽略其政治素养的培养,工作价值导向呈现出业务为主。十八大以来,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建设逐步加强,但部分纪检监察干部仅仅是浅尝辄止,并未深刻领会到其中的精神内涵。个别领导干部和纪检监察干部将纪检监察机关与一般部门单位等同视之,并未认识到作为纪检监察干部应当承担的责任与义务。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在政治警觉性以及敏锐性方面较为匮乏,在开展执纪审查工作时仅对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廉洁纪律以及生活纪律较为重视,忽略了政治规矩问题以及违反政治纪律相关问题的严重性。部分纪检监察干部并未充分地认识到反腐倡廉工作的重要性,并不具备较高的使命感、荣誉感以及责任感,思想观念相对陈旧,在时代不断发展的今天,针对部分全新的问题仍然习惯于通过传统的方式方法来进行解决,这对于构建一支良好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有着不利的影响。
(三)相关法律法规不够完善
在 2018 年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中,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对纪检监察机关的监察职责、监察程序、
监察范围以及针对监察人员及监察机关所进行的监督工作进行了规定,但针对监察官的晋升方式、职级待遇以及任职条件等方面并未出台相关的法律法规,使得当前的监察官的职业通道不清晰,权利和义务不明确。这对于纪检监察干部不够公平,因为检察院中的相关干部存在着办案津贴、检察官津贴等额外收入,在同一等级下,检察官的工资与纪检监察干部相比高出了接近 20 个百分点,直接导致了同样是纪委监委的人员,“同工不同酬”这一现象凸显。
(四)监管机制存在着一定的漏洞
1、内部监督管理不够严格。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来说,其最为重要的职责是进行监督管理,纪检监察机关要想具备合理的资格来对他人进行监督,就必须要从自身做起,做好内部的监督管理,避免“灯下黑”,确保纪检监察干部忠诚、干净、担当。当前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这也就使得纪检监察干部的权力及地位有了大幅的增强。常言道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如若纪检监察干部思想态度不够端正,加之相关监督管理制度不够严格,就会产生一定的监督漏洞,使得这类人员对自我的要求进行了放松,进而出现一些违法乱纪的行为。同时部分纪检监察机关并未具备较强的自我监督管理意识,部分领导未能认识到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重要性,自身的思想较为松懈麻痹,在下达相关指令
时泛泛而谈,并未落实到具体措施中。对部分纪委监察干部的违法乱纪行为,领导未进行及时严肃处理,使得其出现了侥幸心理,这对于纪委监察机关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极为不利,同时也会让其余纪委监察干部心生不满,降低整个机关中的凝聚力。部分监察机关未构建完善的内部监督机制,在线索处置、涉案财务管理、信访举报以及立案调查审查等方面存在着较为严重的漏洞,很容易让个别心怀不轨的纪检监察干部钻了法律的漏洞。
2、外部监督机制不够完善。当前针对各个级别的纪委监察委进行监督还是依赖于内部监督,相比之下外部监督力量不够强大,并未让其所具备的作用得到充分的发挥。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各个级别的纪委会受到同一级别党委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双层监督与管理,但在实际工作之中这一规定并未得到有效落实,同一级别的党委并未完全起到对同一级别纪委的监督作用。究其原因主要是由于同一级别的党委并未构建相关的部门来对纪委进行监督,使得同级监督流于表面,同时部分同一级别的党委对于纪委所具备的职权有所忌惮,为了自身的利益而没有勇气来对纪委进行监督。在整个外部监督体制中,组织部门具备较强的监督作用,但在实际工作中组织部门并未将自身的监督作用进行充分发挥,当前仅仅局限于对本级管理的纪检监察干部抽查各类重大事项、对各类领导班子进行年度考核,并未使用到更多的
监督方式,直接造成了监督效果达不到相关标准。在当前所采用的外部监督方式中,群众监督有着较为广泛的应用频率,人民群众能够通过微信平台、电子邮箱、信访监督举报电话、纪检监察机关官网以及在各个级别纪检监察机关递交相关材料证据等手段来举报纪检监察干部所存在的违法乱纪行为。而诸如民主监督、舆论监督以及社会监督等其余外部监督手段并未得到较为广泛的应用,也并未发挥出应有的作用。
三、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的路径 (一)对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结构进行合理的优化
要想让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结构不够合理这一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可以从顶层设计方面入手,在对设置整体职务时,将非领导职位数量进行增加,根据职务级别从高到低,职位数量依次递增,让纪检监察干部职务结构呈现出一种“金字塔”结构,严格根据编制、职位数量的设置来对纪检监察干部进行选拔与录用。避免陷入所有干部都要争当行政管理职务才能实现职业发展的怪圈。领导干部多,普通干部少,本身就不是一个正常现象,应避免出现指挥的人多、干活的人少,造成形式主义、人浮于事的情况。
(二)加强政治建设,提升政治站位
在纪委监察委中,不论是何种岗位何种工作,都具备极强的政治性,因此要求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具备良好的政治意识及优秀的政治警觉性及敏锐性。相关领导应当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理论武装,充分利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研究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其丰富的内涵、时间要求、核心要义等进行深刻地理解,并在日常工作中进行良好的战略谋划。同时在进行了政治理论学习之后,要遵循知行合一、学用结合这一基本原则,用于对日常工作的实践与推动,将学习政治理论的成效充分体现在思想境界及政治觉悟的提高之中。对党内的政治生活要严肃,坚定不移地实行民主集中制,积极开展相关的自我批评工作,以此来让党内生活的原则性、战斗性、严肃性以及时代性得到有效增强。纪检监察干部必须重视来自于群众的呼声,充分认识到人民群众对于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所提出来的意见,采取合理的措施让人民群众利益得到有效保障,实现为人民服务的根本目的。
(三)对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完善
相关政府部门应当针对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情况,颁布相应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官法》,以此来对监察官晋升方式、职级待遇以及任职条件进行明确。在对监察官进行任
免、晋升以及考评相关制度建立时,应当构建科学的上下进退机制。不应当设立过高的监察官准入资格,目前正在进行纪检监察体制改革,有新旧人员交替的现状,不能一刀切,如若监察官任职条件较高并不符合现实,因此应当根据当前的实际情况来对其任职条件进行合理的制定,针对现有的纪检监察干部设立相对合理的门槛,而对后续加入至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中的人员则要将其准入门槛进行提升。
(四)加强内外部监督 管理
1、严格进行内部监督管理。相关领导应当对内部监督制度进行完善,加强在日常工作及生活中的监督管理,让每个人都能够具备强烈的监督意识。在巡察组、巡视组以及执纪审查组中建立临时监督人员,使对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常态化、网格化。针对部分外出进行帮扶扶贫、巡视巡查、纪律检查的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加强对其的监督力度,定期将对其监管的结果报告至上级部门,让上级部门能够充分知晓其工作动态。在内部加强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监督力量,依据纪检监察干部的实际人员合理分配干部监督人员的数量,确保开展内部监督的人员数量能够符合相關标准,从而保证内部监督的成效。严格进行问题线索的处置,如若受到了来自人民群众对于纪检监察干部的信访举报,应当核实其真实性。如若情况较为轻微,就要对其进行谈话提醒,从源头杜
绝违法乱纪的滋生。如若情况较为严重,就要对其进行严肃处理,绝不迁就姑息。
2、将外部监督渠道进行拓宽。纪检监察干部应当充分认识到自身的公权力也要受到监督,在对别人进行监督时也会接受其余纪检监察干部及人民群众的监督。在实行了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之后,纪检监察干部所具备的责任越来越多,所拥有的权力也越来越大,为了有效避免出现滥用职权的现象,仅仅依靠内部监督远远不够,还需要来自于外部监督的补充。因此,相关领导应当对外部监督制度进行完善,对外部具备一定监督职能的相关单位及部门进行责任上的明确,让其能够充分认识到进行监督的相关内容,明晰准确的监督流程、监督形式以及监督方法,给这类部门能够将自身所具备的监督职能进行全面的履行提供相应的制度保障。同时相关领导也应当将外部监督渠道进行拓宽,在社会中积极宣传纪检监察机关举报平台,让人民群众能够了解到对违法乱纪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举报的途径,使得人民群众所具备的外部监督作用得以充分发挥。当前已经步入了信息化时代,纪检监察机关也应当将外部监督与各类信息技术进行有机结合,在互联网中设立各类微信公众号、微博账号,通过这种形式来使人民群众对于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表现特别是作风、能力等方面进行客观评价和情况反映,让舆论监督所具备的作用
得以充分发挥,进而对纪检监察干部形成有效约束,提高监督管理的成效。
综上所述,新时代呼唤新担当,新时代期待新作为,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纪检监察机关所承担的责任与义务也更为重大,要全面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实现全面从严治党和反腐败斗争彻底胜利的战略目标,要充分认识到当前纪检监察干部群体中所存在的现实问题,采取合理有效的措施来完善相关的体制机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对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能力建设,严格进行内外部监督管理,构建一支具备良好政治素质、业务能力、优秀作风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从而让纪检监察机关相关工作能够有序开展,以人民为中心,牢记党的初心和使命,为实现两个一百年目标积极发挥保障作用。
篇六: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
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履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当前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履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纪委委员应承担参与决策、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质询询问和调查研究等五项工作职责。但从基层调研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兼职纪委委员“只戴帽、不履职或弱履职”,成为虚职。这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从兼职纪委委员自身来看,主要表现在“三个缺乏”:
委员意识缺乏。兼职纪委委员缺乏自身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为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事,缺失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导致一些兼职纪委委员认为这是一种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不是一种责任。具体表现为平时开会、干工作“捧捧场”、“鼓鼓掌”、“拉家常”。
业务知识缺乏。兼职纪委委员分散于其他各个领域,平
常接触较多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但对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业务并不是很熟悉。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如果兼职纪委委员对自己监督对象的相关业务、相关知识都不熟悉,谈何监督,即使监督也只是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展开工作。
时间精力缺乏。兼职纪委委员大部分是基层其他单位一把手,主要从事本部门的管理或业务工作,少部分还分管社会管理、经济、党建等工作,身兼数职现象较普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障。特别是乡镇纪委委员承担的工作太多,根本无暇顾及纪委委员职责,更谈不上对相关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
从纪检监察机关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三个不够”:
提供平台不够。一些基层纪委没有给兼职纪委委员提供参与反腐倡廉和监督工作必要的载体和平台,致使兼职纪委委员的功能仅仅局限于在纪委全会上听取报告、审议报告、举手表决报告,对纪检监察机关一些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点课题调研和重要情况通报不了解,职能没有得到真正有效发挥。
主动关爱不够。一是与兼职纪委委员的联系不紧。一些基层纪委没有固化联系机构和管理机制。二是对兼职纪委委员的信任不足。部分基层纪委认为兼职纪委委员都是“门外汉”,让他们提出有质量的意见建议,很好地履行职责有一
定难度,这种思维使得兼职纪委委员更加边缘化。三是给兼职纪委委员的待遇不公。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享有津贴,而兼职纪委委员则没有,从而导致兼职纪委委员履职积极性不高。
管理考核不够。一是配套制度不健全。当前基层在纪委委员的选拔任用上多是重“选”不重“用”,缺乏一套系统严密有效的纪委委员特别是兼职纪委委员发挥职能作用的配套制度。二是意见落实不主动。部分基层纪委对兼职纪委委员的意见建议没有主动去梳理分析、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和意见反馈,严重损害了兼职纪委委员开展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考核评价不到位。当前基层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普遍缺乏考核评价,追究责任的情形几乎没有。
强化兼职纪委委员“履职尽责”的对策建议 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人选配备。要本着对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的原则,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自身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热心纪检监察事业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委委员队伍中。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或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影响队伍形象的,坚决调整出纪委委员队伍,并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强化委员意识。纪委委员是地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担当。一方面,要着力强化纪委委员的责任意识,杜绝职责不明、履职虚化的现象,
另一方面,要强化纪委委员的监督意识,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实施监督,并在实践中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及时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强化履职能力。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兼职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将兼职纪委委员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考虑。同时,着力引导兼职纪委委员积极探寻本职工作与委员职责的“交叉点”、 “结合点”、 “平衡点”,提高履职能力。
强化日常管理。一方面,要加强沟通管理,明确负责兼职纪委委员联系沟通和日常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定责到岗到人,及时掌握纪委委员的工作状况;另一方面,要强化兼职纪委委员的“组织存在感”,参照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补贴标准,对兼职纪委委员给予适当的补贴,调动兼职纪委委员工作积极性。
搭建履职平台 建立工作通报平台。要通过情况通报会、工作文件、工作安排表、工作简报、廉政网站等形式,及时向兼职纪委委员通报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等,让兼职纪委委员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情况,切实保障兼职纪委委员的知情权。
建立活动参与平台。首先,要坚持重要会议邀请兼职纪
委委员参加,如纪委全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征求意见会、专题研讨会等;其次,要坚持重大决策征求兼职纪委委员意见,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书等;再次,要坚持重要工作发动兼职纪委委员协助,如直接吸收兼职纪委委员协助信访件调查处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
建立询问质询平台。兼职纪委委员可以通过询问书、会议当面询问等形式,向纪委提出询问问题。同时,针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兼职纪委委员以专项巡查的形式开展询问和质询活动,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丰富履职方式 推行调查研究制度。组织兼职纪委委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纪委常委会决策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同时,可设立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点,为兼职委员开展调研、熟知“下情”、促进成果转化提供方便。
推行专项督查制度。根据兼职纪委委员职责分工,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或参与专项督查,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三重一大”,对廉政文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巡察。
推行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兼职纪委委员来自各个部门,工作接触面较广,工作处在一线的优势,安排兼职纪委委员担任“党风政风评议员”、“作风建设评议员”,对单位的党风、政风进行评议。此外,还可以结合班子换届考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安排兼职纪委委员对单位和一把手进行评议。
健全导向机制 健全委员述职制度。要定期组织兼职纪委委员向纪委常委会述职,重点汇报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改进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等,不断自我加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健全履职考评制度。要建立完善兼职纪委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尽量量化考核指标,采取年初设立目标、年中抽查谈话、年底总结对账的方式,通过对兼职纪委委员表率作用发挥、完成交办任务、参与监督活动等内容,最后由纪委常委会确定兼职纪委委员完成年度目标的等次,督促真正履职尽责。
健全成果运用制度。建议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将纪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职”纳入其中一并考察,对本职工作和纪委委员职能作用发挥突出的予以重用,并选树典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健全履职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开通兼职纪委委员工作
绿色通道,凡是兼职纪委委员以书面形式署真名反映的事情或提出的意见建议,纪委有关部门应尽快提出拟办意见,组织相关科室或转交有关单位限期办结、及时反馈;另一方面,要保障兼职纪委委员的履职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反映问题的兼职纪委委员实施打击报复。
当前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履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一、当前纪检工作履职中存在的问题 1.思想认识偏差,与业务融合不足。一是因当前纪委书记专职化要求,纪委书记在支行层面参与业务经营的广度和深度不足,在许多实际问题的核查中存在业务盲区,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二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干工作就要得罪人”。随着纪检监察力度和深度的加大,因执纪监督而得罪人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这些因素,都使得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过程中难免有后顾之忧,不能放开手脚大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2.能力水平不足,无法适应新形势要求。一是基层纪检人员专职不专业,缺乏专业素养,对于财务、信贷、法律等方面的知识欠缺,直接影响执纪能力。二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来说,由于个人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不知如何开展监督,难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三是机构不健全。随着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强化,系统纪检监察
工作业务量逐步增多,很多支行的纪检监督职能由综合管理部等部门兼任,许多规模较小的支行无专职人员从事该项工作。
3.重视力度不足,无法有效推进相关工作。由于认识上的偏差,纪委书记在抓督查问责,协助班子推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得不到支持。而各级行中普遍存在把年纪大,其他岗位安排有困难的干部安排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导致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而这“老干部”怀着做“临时工”的心态,本身对纪检业务就不熟悉,也不肯下功夫去学,过一天算一天。
二、措施及建议 1.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纪检工作与业务融合。一是日常业务经营中要正确认识企业发展稳定与纪检工作的关系。企业要持续健康发展必须完善制度、加强内部管理、依法合规风清气正。二是各级纪委和纪检监察干部要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真正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加强日常监督执纪问责,遇到问题要及时、耐心与党委其他同志沟通、协调,争取理解和配合。三是争取处理纪检业务业务工作的关系,既要专注主业,厘清责任,又要接地气,懂业务,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错位。
2.加大查办案件力度。查办违法违纪案件应成为纪检监察组织重要的中心工作之一。纪委要把人力、物力等资源和
主要精力放在违法违纪行为的查处上。要正确认识教育与惩处的关系,要在抓廉洁教育的基础上抓案件查处。坚决查处党员干部违纪违法案件,才能够起到震慑作用,能够教育提醒干部,能够有效遏制腐败案件的发生,能够为企业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氛围。
3.强化人员机构职能。一是大力培养一批年轻有担当、懂业务、知识阅历丰富的纪检监察干部,充实到各级行的纪检监察队伍中去。二是强化基层行纪检部门职能,尽可能设立专职的部门或配备专职人员从事纪检监察工作,提升纪检工作的主动性,提高查办案件的效率和质量。
当前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履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一、纪检监察派驻机构履职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派驻机构履职受制于驻在部门 在现行体制下,纪检监察派驻机构与驻在部门之间的联系千丝万缕,派驻机构受驻在部门较深程度的制约。
1、办公条件受限制。派驻机构的办公场所位于驻在部门,派驻机构的用水、用电、办公设备、设施乃至公务用车、办公经费开支等工作保障,都由驻在部门提供。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三公经费开支、公车使用管理等方面进行检查时,既难以深入发现问题,又难以严格按照纪律要求规定处理问题。
2、人文条件受限制。派驻机构的书记(组长)一般会在一个单位干到退休,很少交流,副书记(副组长)则由驻在单位产生,基本上也没有交流,人员长期固定。与监督对象长期在一起工作,相互之间非常熟悉,甚至是朋友。在发现问题时,碍于情面,往往大事化小,小事化了。即使克服人情关系的影响,秉公处理了问题,驻在部门其他人员也会对派驻机构有看法,极可能导致派驻机构干部与驻在部门干部之间关系不和或者恶化。
3、人员利益受限制。郑州市一些评选先进的奖励项目,往往和单位的纪检工作挂钩,要求参加评选的单位五年内没有人员发生重大违纪或违法行为,获得先进的单位,每个人员都会得到一定的物质奖励。如“文明单位、平安建设先进单位、人民满意公务员集体、绩效考核”等。由于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组织人事和工资关系在驻在单位,如果派驻机构主动发现和查处重大问题,不仅个人利益也会受到影响,更可能导致驻在部门绝大部分无关人员的利益受损,派驻机构也就难以继续在驻在部门工作。
4、个人成长进步受限制。由于派驻机构工作人员的组织关系和人事关系在驻在部门,驻在部门领导对派驻机构干部的评价,会影响到其评先评优或者提拔使用;驻在部门遇到干部提拔使用的机会时,往往会优先考虑驻在部门的人员,派驻机构的工作人员常常被边缘化,难以获得与其他干部同
等的机会,长此以往会影响工作积极性。
(二)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监督不力 由于驻在部门对派驻机构的种种制约,派驻机构干部普遍缺乏“加强监督是本职,疏于监督是失职、不善于监督是不称职”的意识。存在不想监督,不敢监督,监督不到位的情况。一些单位出了问题,派驻机构发现不了,发现了不愿报告或不敢报告,对一些明显的问题处理不了,也不想动真格处理。大部分派驻机构把主要精力放在了参加会议、阅读文件、传达精神、走访座谈等日常琐碎的事务上。最终纪检监察工作没有实效,似“蜻蜓点水”,又似“隔靴搔痒”,监督作用得不到发挥,监督权威难以树立。派驻机构对驻在部门的监督普遍处于虚化、弱化的状态。
(三)派驻机构职责定位不明确 在现行双重领导体制下,长期以来派驻机构承担了大量的监督检查和查办案件以外的工作。一方面,凡是纪检监察机关承担的工作,在驻在部门内部大都会演变成派驻...
篇七: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
监察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有的对扶贫政策不学习、不掌握,精准施策不够。有的工作落实不到位,遍访贫困村贫困户不落实、不认真;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搜集提供到的有关纪检监察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范文。欢迎阅读
纪检监察担当作为方面存在的问题
“今天的约谈,让我感到压力更大、责任更重,我将以此次约谈为动力,正视存在的问题,聚焦突出问题,聚焦精准监督,聚焦重点领域,进一步抓实西秀区的民生监督工作,提升工作实效。”10 月 11 日,在安顺市纪委召开的全市民生监督工作专项约谈会议上,西秀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杨桂郑重表态。
016 年 9 月 7 日至 23 日,安顺市组织对全市各县区民生监督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了督查,发现各县区不同程度地存在“示范乡镇”建设进度缓慢,专项监察问题线索办理缓慢等问题。为督促问题整改,进一步压实责任,提升工作实效,市纪委常委会研究决定,对 8 个县区纪委(纪工委)书记进行专项集体约谈。
“今天的约谈,既是约谈提醒,也是纪律要求,目的就是传导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责任和压力,督促大家深入查找和切实解决落实民生监督工作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以“严实”作风把民生监督工作抓紧抓实抓出新成效。”主持会议的市纪委副书记王勇开门见山。
民生监督资料不完整、专项监察问题线索办理不及时、县(区)纪委对“四要五严禁”工作指导不力、新任干部不能尽快进入新角色不快工作前后衔接有“空档”……当一个个共性问题和各县区的个性问题在会上被通报出来时,让县区纪委(纪工委)书记们如坐针毡,表情凝重。
“要切实提高认识,把民生监督工作放在更加重要的位置,拿出干劲,主动作为,认真分析研判问题存在的原因,综合运用各种监督手段,深化民生监督工作,推进规范化、标准化建设,确保民生监督工作更上一个新台阶。”安顺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滕义要求
约谈会为深化全市民生监督工作确定了任务清单:一要突出问题导向,扎实抓好整改落实。特别是针对问题线索处置率低、工作规范化不足、“四要五严禁”宣传落实不到位等问题,要认真分析研判,深刻查找原因,及时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二要求真务实,确保压力责任传导到位。县区纪委班子成员要带队到乡镇开展民生监督暗访工作,督促基层各级党组织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强化民生项目资金的监管。要加大问责力度,对典型案例的通报曝光,形成震慑警示,持续释放失责必问、问责必严的强烈信号,倒逼各责任主体履职尽责。三要切实加强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建立干部学习培训钢性机制和优秀人才选拔机制,特别要加大基层新任纪检监察干部的培训力度,对“一线”干部要帮
他们尽快进入角色,熟悉相关业务知识,以良好的状态投入到民生监督工作当中。
“感觉肩上的担子沉甸甸的。我们将按照今天会议要求,在强监督、勤提醒、细排查、严问责上下功夫,切实保障民生资金安全,保障群众合法权益。”会后,紫云自治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陆国栋感慨地说。
要认真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及中央、省委、黄冈市委要求,把“两学一做”(学党章党规、学系列讲话,做合格党员)学习教育作为首要政治任务扎实抓紧抓好。市委常委要带头学、经常学、做示范、作表率,深入学习党章党规,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坚持学习常态化、制度化,做到以上率下,推动学习教育向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全体党员拓展。通过学习,更好地坚定理想信念,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落实主体责任,带动全市广大党员进一步坚定信仰信念、强化政治意识、树立清风正气、勇于担当作为,为加快推进 “现代港城、创新强市、城乡一体、生态武穴”建设、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的思想政治保证。
党章是党的基本法、总规矩,党员、干部要把党章作为加强党性修养的必修课,自觉学党章、守党章、践党章、护党章,按照党的组织原则和党内政治生活准则办事;增强
看齐意识,坚决贯彻党的理论、路线、方针和政策。党规是对党员行为的进一步规范和指引。加强党性教育,要突出抓好《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两部新修订的党内法规的学习贯彻,守好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越雷池一步,不碰红线一下,把“三严三实”要求体现到修身律己、干事创业、勇于担当上来。
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最新成果,是当代中国最鲜活的马克思主义,也是广大党员、干部改造主观世界和客观世界的有力思想武器。党员、干部要原原本本学原文,全面掌握讲话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实践要求,真学真信真懂真用。党员、干部要炼就金刚不坏之身,必须用科学理论武装头脑。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必须强化理论武装,丰富学习载体,创新学习形式,不断深化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的学习,以之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
全市党员、干部要加强主观世界改造,明底线、知敬畏,主动在思想上划出红线、在行动上明确底线,做到见贤思齐,学习先进,深学细照笃行,不断深刻反思,净化心灵,提升境界;不断整改自身存在的问题,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切实增强实干意识,履职尽责、干事创业、勇于担当、奋发有为,做新时期的合格党员。
全市上下要迅速行动,掀起“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热
潮,切实增强党的意识、宗旨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紧盯黄冈率先、全省领先、全国创先的工作标准,大力弘扬勇于担当的作风,大力倡导为勇于担当者而担当的精神,使全市广大党员干部始终坚持以加快武穴改革发展为己任,事不避难、勇于担当,积极投身到 “现代港城、创新强市、城乡一体、生态武穴”建设事业中来,奋力当好新常态下的排头兵,不断开创武穴改革发展新局面。
篇八: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
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五大问题及对策建议基层纪检监察机关是中央在基层行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职能的主体,面临的情况最多,应对的形势也很复杂。审查调查工作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工作的主责主业,也是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好职能的重要抓手。本文以 xxx 市 XX区纪委监委 2018 年度审查调查工作为例,分析归纳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审查调查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结合工作实际,提出解决相关问题的对策和建议,以期为监察体制改革提供有益参考。
一、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的情况及成效
(一)基本情况
监察体制改革后,党的纪律检查机关和国家监察机关合署办公,审查调查工作有了新规范,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有了新架构,审查调查措施有了新内容,审查调查工作也有了新成效。全国各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也在以中央有关纪法规范为依据,积极推进纪检监察机关内设机构改革,积极试用《监察法》赋予的 15 项监察调查措施,大胆开展制度规范创新,探索新形势下审查调查工作的路径和方法。2017 年12 月,xxx 市 XX 区监察委员会成立后,其人员编制增至 25
人,共有 2 个纪检监察室,专门从事监督检查、审查调查的人员增至 7 人。与 XX 省其他城市相比,芜湖市鸠江区、合肥市包河区等城区基层纪检监察部门的数量为 2-3 个,专门从事审查调查的人员 10 人左右,XX 区纪检监察机关的人员、编制、审查调查力量现状与 XX 省其他城市主城区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现状大致处于同一水平。
2018 年,XX 区纪委监委共收到信访举报 125 件次,同比上升 71.2%,其中:检举控告 111 件次,占信访总量的89.5%,同比上升 117.6%;共受理反映问题线索 198 件次,增长 108.4%;共立案 64 件,已结案 53 件;运用留置措施 7件 7 人,移送司法机关 3 件 3 人。案件线索受理数、立案数、移送审查起诉数等均比 2017 年实现了较大的增长。运用“四种形态”共计 103 人次,第一、二、三、四种形态分别占 48.5%、35.9%、10.7%、4.9%,比例结构日趋科学。
(二)取得的效果
严格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专责,审查调查政治效果突出。XX 区纪委监委坚持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引,坚定“四个自信”,增强“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坚持《党章》《宪法》《监察法》关于纪检监察机关的职责定位,严格履行党的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职责,监督、执纪、问责与监督、调查、处置同步推进,取得良好的政治效果。在执纪办案中重点审
查调查“七个有之”,对违反政治纪律、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重拳出击,紧盯“四风”问题的新变种、新形式,对损害群众利益的违纪违法行为严厉问责。2018 年,XX 区纪委监委立案中:乡科级干部 10 件,同比上升 233%,给予党纪处分 50 人,政务处分 10 人,监察留置 7 人。
严守监督执纪和监察调查程序规则,审查调查纪法效果强化。
一是加强业务学习,办案能力有提升。XX 区纪委监委始终重视加强自身业务学习,委机关领导定期召开支部学习(扩大)会议,全员参与学习新法律、新规则,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使命感履行职责,严守纪法规范。
二是注重纪法贯通、法法衔接,案件质量有保证。XX 区纪委监委定期召开审查调查工作调度会议讨论案件办理情况及进度,案件审理部门提前介入审核把关,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在移送前及时予以党纪政务处分,及时邀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就调查取证、法律适用等会商意见,保障案件质量。2018 年,XX 区纪委监委移送审查起诉 3 件 3 人,均为有罪判决,无一改判。
三是注重制度规范建设,监督制约机制有保障。2018 年,XX区纪委监委制定《区纪委监委提前介入审理工作制度》(雨纪发[2018]32 号)等规范性文件,定期召开审查部门工作会议研讨审查调查具体工作程序规范化、标准化问题,案件监督管理部门全程监督审查调查过程,不断加强对审查调查权力的内部监督和制约。
关注群众身边和重点领域问题,审查调查社会效果显著。XX 区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政治立场,紧盯重点领域、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紧盯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注重综合运用纪律检查建议、监察建议、警示教育等措施,审查调查工作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党的政治基础和群众基础不断厚植。2018 年,XX 区纪委监委查处了行政执法司法、环境保护、医疗卫生、征迁安置等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重点领域问题线索 91 件,及时对查实的问题和人员做出问责处理,立案 20 人,处分 20 人,其中党纪处分 18 人,政务处分 6 人,在区域内社会反响强烈。
二、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存在的问题
(一)案件初核质量和效率有待提高,审查调查准备工作不足
1.信息查询不到位
在信息化、大数据迅猛发展的今天,智能化、信息化查询是今后审查调查工作的发展方向。纵观 2018 年 XX 区纪委监委审查调查工作,案件初核阶段,审查调查人员对涉案信息查询仍以传统的书面协查为主,弊端明显。一是信息查询效率低。传统的书面协查本身就是低效率的信息查询方式,尤其是对金融资产查询、通讯信息查询而言,其反馈的时效、内容都满足不了当前审查调查工作需要。二是信息获取的质量不高。实践中,因银行、房产、社保、通讯运营商等部门
反馈的信息标准不统一、内容不健全,可能陷入信息再查询的困境,影响审查调查工作进度。
2. 线索 分析不到位
初核阶段,线索分析不到位主要表现为:
第一,思想意识尚未完全转变。目前的审查调查工作应该是一种融合原纪律检查机关执纪办案与原检察机关职务犯罪侦查的一种新的工作类型,单纯的执纪办案思维、职务犯罪侦查思维都无法应对当前审查调查工作实践,也无法适应监察体制改革的要求。
第二,案件分析把控能力不足。监察体制改革后,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人员对案件的分析和研判常会出现“顾此失彼、边办边看”的情况,尤其是在违纪、违法的区分和研判上,缺少对案件整体的把控能力。
第三,初核信息资源未能做到有效整合。土地房产登记信息、通话记录、资金流水等信息资源在审查调查人员手中往往处于零散状态,随用随找,未能形成完整的信息链,影响案件本身的研判。
第四,案件纪法定性不准确。在一体行使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的情况下,初核事实涉及到纪法初步定性问题,因审查调查人员尚未完全达到思想转变和纪法知识融会贯通的程度,存在纪法定性不准的情况。如,XX 区纪委监委在办理王某某涉嫌受贿案时,审查调查人员对其在单位报销汽油费发票等行为是涉嫌贪污犯罪还是涉嫌违反工作纪律,把控不准,影响案件审查调查进度。
3. 风险评估不到位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处于审查调查工作的最前沿,接触的涉案人员较多,部分案件事实较为复杂,面临的风险状况也比较严峻。风险评估不到位,表现在:
一是对案件本身质量的风险评估,主要表现在违纪案件和违法案件把握不准、取证标准和取证要求理解不深等方面; 二是对涉案人员人身安全风险的评估,主要表现在对被审查调查人及证人人身危险、患病状况、心理承受能力、情绪变化、谈话环境等评判准备不足,谈话中没有尽到足够的注意义务。
(二)组织保障不充分,审查调查力度强度不够
1. 办案力量短缺
主要表现在:
一是现有审查调查人员数量不足。目前,XX 区纪委监委从事案件审查调查的部门 2 个,办案人员共计7 人,其中 2 人于 2018 年全年被市纪委抽调办案近 200 天。按照 2018 年 XX 区纪委监委立案数,人均办案近 10 件,案多人少矛盾突出。根据办理留置案件有关规定,留置案件需配备调查组、外查组、安全员等岗位人员,现有审查调查人员无法满足办理留置案件的需要,只能依靠抽调外单位人员解决。
二是抽调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基层审查调查力量短缺多通过抽调区直其他部门、乡镇、街道工作人员解决,这些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化的业务培训,在保密意识、业务能力、职权职责等方面存在欠缺。
2. 陪护力量分散
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缺少专业化的陪护队伍,陪护力量过于分散。表现在:其一,陪护人员分布过于分散,每次启动留置案件均要重新从其他抽调解决,不便于统一管理;其二,陪护人员流动性大,部分留置人员因工作、身体、家庭等方面因素,在短期内频繁要求换人,给审查调查工作带来极大不便;其三,陪护人员能力参差不齐,很多陪护人员没有经过专业化的培训,没有陪护经验,无法应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可能出现的复杂情况,导致陪护工作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其四,陪护人员管理不科学、缺乏权威性。目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缺乏一部教育、培训、监督、管理陪护人员的规范,致使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在管理陪护人员的过程中出现无章可循、缺乏权威的情况。
3. 信息化建设薄弱
在大数据、信息化、智能化迅速发展的今天,违纪案件以及职务违法犯罪案件均出现出新特点、新变种、新形式,查证难度和深度在不断加大,信息化、大数据化、智能化的智慧办案应为今后监督执纪和监察执法的发展方向。考虑到一些客观因素,多数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信息化基础较为薄弱,XX 区纪委监委信息化建设也处于起步阶段。一是缺少统一的信息化查询平台、情报系统。检察机关原职务犯罪侦查部门已在探索信息化查询平台建设,公安等部门已经建立成
熟的信息化查询平台、情报分析系统,事实也已证明信息化查询能够极大提高办案效率和质量。二是缺少畅通的信息查询通道。审查调查工作涉案信息涉及到公安、国土、房产、银行、通讯、证券、保险、社保、征迁、交通、档案、组织人事等部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同这些单位的查询通道尚未规范建立起来。三是缺少信息化、智能化的办案设备。手机及电脑取证设备、数据恢复设备、心理测试仪、追踪定位设备等设备是信息化、智能化办案的基础,这些设备在基层纪检监察机关不同程度出现短缺。
4. 安全保障不够
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因主客观多方面的原因,安全保障机制不健全。第一,安全保障意识不够。办案人员、陪护人员在审查调查工作中没有形成全流程、全覆盖的安全保障意识。第二,安全预案准备不足。涉及到谈话、询问、讯问、搜查、扣押、留置等直接接触涉案人员的调查措施之前缺少科学合理的安全预案,评估和审批程序不健全。第三,谈话场所安全保障设备不合要求。部分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谈话室缺少金属探测仪、安检门、消防器材、应急药箱及医疗器械等基础设备。第四,调查取证过程缺少安全保障。基层纪检监察机关调查取证过程中缺少警务辅助力量保障,无法应对调查取证过程中的突发紧急情况。
(三)业务能力不精通,审查调查工作水平不高
一是系统专业培训少。纪检监察机关内转隶人员和原纪委人员都不同程度的存在业务知识短板,转隶人员对监督执纪业务操作技能掌控不够,工作中对违纪案件的本质把握的不够精准,原纪委人员在法律专业知识运用上存在短板,对涉及职务犯罪案件的证据分析、法律适用不是很到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办案压力大、任务重,案多人少矛盾突出,很难抽出整块的时间和精力进行系统专业的学习,而办案实践中的“帮教带”又无法形成专业化、系统化的知识体系。市级以上纪检监察机关有关业务技能、专业知识培训的覆盖面较窄,没有做到向基层倾斜,向一线办案人员倾斜。
二是调查措施不够丰富。《监察法》赋予了纪检监察机关 15 项调查手段基本满足了审查调查工作需要。但实践中,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对谈话、询问、讯问、扣押等常规调查手段运用较多,对搜查、勘验鉴定、技术协查等措施运用较少,存在不敢用、不想用、不愿用的情况。
三是审查调查能力不高。审查调查能力是一项综合性办案技能,是执纪能力和执法能力的高度融合,涉及到信息收集、谈话讯问、笔录制作、书证调取、案件把控、纪法分析、风险应对、报告撰写等方面的能力,要求审查调查人员具备党规党纪、法律法规、金融财务、市场营销、语言文字、逻辑博弈、刑事侦查、心理学等多种专业知识。受制于学习培训、知识阅历、经验积累等方面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
办案人员在这些方面的能力不同程度存在短缺。
第一,专业知识存在缺口,难以应对审查调查工作中出现的多样化情况; 第二,笔录制作能力欠缺,笔录制作的时效和质量都有待提高; 第三,案件分析能力欠缺,无法在执纪和执法之间做出科学有效的区分和判断,“四种形态”适用不科学;第四,谈话突破能力不高,影响职务犯罪案件办理的效率和质量; 第五,证据资料分析能力较弱,对不同证据之间的关联和运用不够。
(四)体制机制不健全,审查调查规范依据缺乏
1. 纪法、法法衔接通道有待进一步畅通
纪法贯通的本质是党内纪律检查权、国家监察权和司法权的协作与配合。监察体制改革后,受制于体制机制不健全等因素的影响,基层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仍存在衔接不畅的情况。一是检察机关提前介入机制不健全,提前介入的启动、介入范围、介入的内容、介入的效果仍处于摸索阶段,纪检监察机关外部监督和制约机制尚不完善; 二是法法衔接不够畅通。《监察法》《刑事诉讼法》《刑法》虽然在应对法法衔接上做了规定,但在有关监察机关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机制,有关监察调查过程中的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等方面,现有纪法规范设计尚未具体化、细化,规定过于原则;三是“四种形态”运用不够科学。对“四种形态”运用过程中,不同形态的转换、衔接等运用不够成熟。
2. 留置措施过度使用
监察留置措施是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工作的强有力保障,在解决办案时限、调查取证、教育感化被审查调查对象方...
篇九:基层监察机关没有使命担当的问题
责任担当方面存在的问题 强化责任担当方面存在的问题篇一一存在问题:l.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不实。
由千忙千学校具体事物,对政治理论学习不够刻苦,对政治理论的学习热情不高,缺乏刻苦钻研精神,对政治理论学习没有深入 的挖掘理论的内涵,没有把握理论的精髓,思想上缺乏紧迫感。其 次,对于教学业务钻研学习不够,研究不多,满足千常规教学工作。
对千学校管理知识学习研究不够,仅仅满足做好常规管理。
2 .
工作作风不实
首先表现在理论学习不多,理论联系实际不够。因为学习不够, 理论基础不扎实,导致了工作难上层次,难有实破、难有创新,难有风格。处理问题和工作有时凭经验,缺乏理论和实际工作的有机结合,没有真正的学以致用。
其次表现在思想工作方面,常把理想信念和宗旨意识挂在嘴边, 说的比较多,而在具体工作中体现的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开展得 不够及时, 由 于碍 千 情面 ,有时对职工中出现的问题没有大胆地进行批评。
工作作风不实还表现在与教师沟通交流方面、不深入的问题。
没有更多地深入到职工群众中,沟通思想、交换意见,安排工作时, 与具体工作的教师和其他教师沟通的较少。
3 .
严千修身和严千律己方面做得不实。
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坚定理性信念,牢记宗旨意识识不强。自觉遵守学校各项纪律方面还有待改进,比如 :有 时因 其他 工作 ,延 误上 交 材料,有时上班因堵车偶尔迟到,这些细节如果提前准备,是可以克服的。
二、存在问题的主要原因
1.
对理论学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
由千忙千具体事务,自己的政治敏锐性下降,自己主观放松了学习,认为先做好具体的工作,理论学习放一放,由千对学习认识 不足,逐渐有了惰性。
2.
放松了主观世界的改造。
由千党宗旨意识淡泊,放松对自己世界观的改造,加之不良社会风气的影响,没有严格要求自己,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组织纪律方面放松了对自己的要求。
3.
开拓进取精神不强,满足千维持现状。
由千学习不够,认识不深,视野不高,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使 自己 在 某些方面不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
三、整改措施
l 、提高对政治理论学习重要性的认识,增 强 学习的自觉性。时刻保持清醒的政治头脑,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坚定正确的政治立场,树立正确的政治观点,要加强对党的先进性建设、科学发展观、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中国共产党章程》,学习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精神等党的最新理 论成果的学习。在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理论水平的同时,加强教育教
学理论的学习和研究,注重理论与工作实践相结合,努力做到学以 致用、用以促学、学用相长,提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能力。
2、转变工作作风,服务教师、学生和家长。
从日常事务中抽出时间来,经常深入分管的处室,与教师交流
沟通,参加教研活动,听课检查指导工作,帮助教师解决实际问题。
要结合学校实际,从平常的工作中总结经验和发现问题,认真调查研究,制定改进工作的措施、办法,服务好每位教师和学生家长。
3、树立开拓创新的思想,创新开展工作。
养成勤千思考的习惯,增强工作的主动性和预见性,对各项工作的落实要敢想敢为,积极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创新开展工作。增强资任意识、创新意识,以实际行动,切实抓好分管工作, 尤其要 抓好学校体育艺术工作,力争在下一年取得突破。
4、加强党性锻炼,提高党性修养。
牢固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把学习的体会和成果转化为工作的动力。在思想上要心系群众、服务人民,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增 强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自觉接受党组织、党员和群众的监督。
5、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做一名合格党员。
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秉公用权、廉洁从政,讲操守,重品行,注重培养健康的生活情趣,保持高尚的精神追求。发扬“大公无私、服从大局、艰苦奋斗、兢兢业业 ”的精 神 ,尊 重 自己的人格,珍惜个人名誉,维护班子团结,以正己之心,塑造良好威信。
强化责任担当方面存在的问题篇二
一、对照检查出的问题
按照市委“四个合格 ”要 求 ,在前期边学习、边查找、边整改的基础上,结合这次专题民主生活会的召开,重点从遵守纪律规矩、忠诚干净担当两个方而,并通过一定的方式、方法开展了征求意见 建议、谈心谈话等活动 ,征 求到了来自各方面的意见建议多条,经归纳梳理主要存在以下个方面的问题,并针对这些问题制订出了问 题清单,建立起了整改台账,正立行立改、积极整改。
(一)遵守政治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政治纪律内涵认识 不清、了解不全、把握不准的问题。比如,对政治纪律的特殊要求 理解偏颇,把行动上不出格等同千政治上合格,认为“过去没有做违反政治纪律的事、说过违反政治纪律的话,今后也不会有"的模
糊认识。二是对一些政治敏感性、坚定性很强的问题,尤其是意识形态领域的复杂斗争,缺乏必要的菩惕性和鉴别力,认识不到问题 的性质,看不到潜在的风险。三是在政治纪律的执行上,存在遇事 不善千从政治上思考和政治上认识的问题,特别是对上级要求,有 执行不力、措施不当、打折扣的问题。
(二)遵守政治规矩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对党的政治规矩学习
教育不够。党章是全党必须遵循的总章程,也是总规矩。国家法律
是党员领导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党在长期实践中形成的优良传统
和工作惯例也是党员干部必须遵守的规矩。在这方面引领学习教育
不够、部署安排不够、着力践行不够。二是没有推动形成机制。在
前期,虽然认真学习了《一准则两条例》,收到了很好效果,但没
有建立推动形成“常 ”、 “ 长 ”机 制 。
三 是 执行上有不到位的地方。存在着与分管单位、或个人关系不大,结合不太紧密、或者执行中
有困难的,就采取开个会、发个文,要求一下就完事的 情况, 实际上是打折扣、搞变通的表现。
(三)遵 守组织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 不强。存在随意性和简单化现象,尤其是在分管工作的决策上,事先没有征求分管口科长或同志们的意见建议,有临时动议现象,发扬民主不够充分。二是带头落实组织生活制度不经常。特别是在
“三会一课 ”等 党内 生活制 度的 落 实上,存在有缺席参加的情况。三是在执行党委决策部署上,结合实际贯彻落实的还很不到位、很不见底的问题。
(四)遵守廉洁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一是认识上存在偏差。对 新形势下管党治党贵任认识不足,适应新常态、触入新常态、把握新常态的能力不强,特别是在分管口上,把“抓好党建作为最大的政绩”还没有真正的立起来、强起来。二是意识上存在淡簿。还一 定程度地存在着抓党风廉政建设是纪检监察机关的事,自己用不着 过问、用不着操心、用不着扛责的问题。三是资任上存在模糊。落 实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 ” 还不够到位,对分管工作强调抓好落实的多,重视质量效率多,对党风廉政建设特别强调少、要求少、 过问少。
(五)加强作风 建设方面的问题。一是自己存在到基层少、到群 众中去少的不接地气的问题,尤其是对县(市)调研指导工作不经常, 存在听汇报多,深入实际少,一般性调研多,带着课题调研少的问
题。二是在为老干部服务上,存在着服务意识不够强、服务质量不高的问题,特别是在引导老干部为我局建设事业建言献策不够、发 挥作用不够。三是在机关管理上,还存在着溥弱环节,尤其是在水、电管理上,存在浪费的问题,没有引起足够重视,没有制定切实可
行的有效解决办法。
二、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
反思自身在“讲规矩、守纪律”方面存在的问题,以及剖析产生这些问题的原因和根源,制定如下努力方向和整改措施,并切实做到即知即改,逐项整改,确保让整改见底、促问题归零。
(一)强化理论武装。一是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 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放在首位,坚持原原本学、结合工作学、带着问题学,切实增强深刻认识严明党的纪律、推进全面从严治的紧迫 感和贵任感。二是要把学习党章党规、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 讲话精神作为武装头脑、提高政治定力的基础,坚持社会主义道路 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文化自信,不断提高政治敏锐性和鉴别力。三是要抓住这次“两学一做“专题学习教育的契机,从应付 性学习转变为主动钻研学习,从主要着眼于改造客观世界学习,转 变为改造客观世界与主观世界相结合学习、从被动式的要我学,转 变为主动提高自己理论素养的我要学。四是要进一步提高运用马克思主义立场、观点、方法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切实增强工 作的原则性、系统性、预见性和创造性,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 观和价值观,坚持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固牢思想防线,真正做到学而信、学而用、学而行,做到虔诚而执着、至信而深厚、坚定而 笃行。
(二)坚守理想信念。一是要始终不渝的坚持共产主义理想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加强党性修养,提高服务意识,切 实做到站在前、行在先、做表率。二是要坚守共产党人精神追求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践行荣辱观,努力做道德品行的示范者、 诚信风尚的引领者、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保持党员的先进性和纯洁 性。三是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注重摆正自己的位置,时刻菩惕
脱离群众的倾向,坚持身体力行、求真务实、开拓创新,脚踏实地
的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自己的行动坚守理想信念,坚守为民服
务宗旨。四是深入一线、深入基层、深入群众,做好调查研究工作, 突出了解情况,解决问题,密切与人民群众的血肉关系,真正把心 思和精力用到为民发展、为民造福、为民服务上。
(三)坚强党性修养。一是要时刻用党员先进性标准要求自己, 坚持群众路线,践行“三严三实”,做到“四讲四有",从大处着 眼、小处着手,时时处处约束和把握自己,不断洗“心性”、去“心鹿"、强党性。二是要坚持不懈地加强作风建设,切实把纠 “四风”、正作风作为严明党的纪律和规矩的重要任务,坚持刀口向内,保持狠劲韧劲,着力在解决深层次问题上下功夫,在防止反
弹回潮上下功夫,在形成遵规守纪的政治自觉上下功夫,深耕厚植, 久久为功,常态长效。三是强化贵任担当,以 更 高的标准、更严的要求、更实的作风,自觉当好遵规守纪表率,切实把立言与立行结
合起来,真正做到言为心声、言出必行、言行一致。
(四)严格纪律约束。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我们党 立党治党兴党的基石,是我们党不断发展壮大的制胜法宝,是我们党完成历史使命的根本保障,是新时期全面从严治党的重大任务, 是我们党的标志符、生命线、力量源,是每一名党员领导干部的试金石、戒律尺、护身符。一是要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坚 持党的基本路线不动摇,坚决维护中央权威。二是要坚决贯彻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落实”一岗双贵”,维护好坚持原则前提下的党内团结和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三是要把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挺在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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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作为不可逾越的底线、不可践踏的红线、不可触碰的高压线,
不折不扣地遵十
四是经常用“四个意识 ”检 视自 己 ,坚决在思想厄 仓 儿 同立 功 器 志为 总书记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碰麟癸奾笠霄 强化责任担当方面存在的问题篇三
l 、有的在“举什么旗、走什么路 ”上认 识模 糊 ,甚至推崇西方价值观念,精神缺“钙" ;
2、有的存在不看齐、看不齐愿 恩 艺 吝 杻
3、有的对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纂瑚卧行狩雨 祜喻窟禄袋廉 州重要讲话精神不全面不系统不深入,把五大发展理念真正转化为思想方 法、工作举措和领导能力方面有差距 ;
4 、有 的
对新常态怎么看、怎么干的认识不到位, 把新常态当作避风港,」臣
仓』五 立
昔 卦 寸都 归结 千新常态,为不干事、 不发展找必 帮
悼輩羞队战 耐汹 理解不到位,还停留在概念上、 口号上,离落地生根差距大, 5、有的抓机遇意识和能力不强,不善抓机遇、不会抓机遇,甚
至错失 良 机 ,耽误了发展 ,有的缺 乏问 题意识 、 问题 导向 ,不熟悉情况,不掌握数据,不研究 问题, 主动解i 员兄员 良:
木岂i
不够; max.book118.com 预览与源文档一致下载高涛无水印
6、有的责任意识不强, 担当意识不够,没有把推动一方发展、 带动一方百姓脱贫致富作为自己的责任,对扶贫工作不够上心,工作主动性不强;
7、有的对扶贫政策不学习、不掌握,精准施策不够。有的工作落实不到位,遍访贫困村贫困户不落实、不认真 ;
8 、 有 的 不 善 千推动扶贫的改革创新,办法不多,效果不好 ;有 的不会做“扶贫+”的文章, “ 党建+扶贫 ” 结合 不 好 , 9、有的不按党的原则办事,
个人主义、自由主义滋长,重大事项不请示不报告,不讲规矩和程序,个人说了算,影响决策和团结 ;
有 的 拉 帮 结 派 ,搞团团伙伙、远近亲疏,当而一套、背后一套、当“两面人”; 10、有的大是大非面前不敢亮剑、矛盾问题面前不敢迎难而上、 危机面前不敢挺身而出、失误面前不敢承担贵任、歪风邪气面前不 敢坚决斗争;
11、有的对全面从 严治党的紧迫感认识不深,管党治党责任落实不到位,存在“上而九级风浪、下面纹丝不动 ” 的 现 象 ;有的 党建意 识淡 漠 、 党建 工作缺失,主体责任、“ 一岗双贵“落实不到位, 把业务工作和党建工作割裂开来,认为正风反腐影响经济发展; 12、有的顶风违纪搞“四风 ”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违规收送礼金等问题禁而不绝;有的欺瞒组织、对抗组织,藏匿赃款赃物,与 相关人员订立攻守同盟,企图规避党纪国法惩处。
强化责任担当方面存在的问题篇四
根据中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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