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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成果大排查汇总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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脱贫成果大排查汇总5篇脱贫成果大排查汇总 22篇篇12021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021年巩固拓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脱贫成果大排查汇总5篇,供大家参考。

脱贫成果大排查汇总5篇

篇一:脱贫成果大排查汇总

2 篇 篇 1 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2021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方案

  按照全省“我为群众办实事”到村“六查”入户“六问”行动和全市“一强化三落实两拓展两提升”活动部署要求,为进一步巩固拓展我区脱贫攻坚成果,有效防范化解返贫致贫风险隐患,不断提升群众认可度和满意度,为今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打好基础,区委、区政府决定集中开展“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现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方案。

 一、总体目标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两次来 xx 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特别是今年 9 月 13 日来 xx 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区委工作要求,压紧压实镇(街道)、部门、行政村巩固脱贫攻坚成果责任,大力弘扬脱贫攻坚精神,充分发挥区级包村领导、包村部门主要负责人带头作用,重点发挥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监测预警网格员、帮扶干部(帮扶联系人)等基层力量的骨干作用,以镇办为主体、村户为单元,在全区开展一次覆盖所有农户的立体式大走访,开展一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拉网式大排查,开展一次不留死角、

 不留隐患的排雷式大整改,开展一次上下联动、动真碰硬的联合式大督导,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与巩固脱贫成果有机结合,以更加有力的举措发现和解决群众身边各类急难愁盼问题,持续深化“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持续做实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持续提升群众幸福感、获得感和认可度,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二、时间安排

 “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从 10 月中旬开始,至年底前结束,分为四个阶段。

 。

 (一)走访排查阶段。11月10日前完成村户大走访大排查,填写村户排查表,建立各村巩固衔接问题和群众反映问题清单。

 (二)集中整改阶段。坚持边排查边整改,能立行立改的问题随发现随整改,需要协调资源、力量整改的问题,以镇村、行业部门为单位汇总形成整改台账,11 月 15 日前形成,11 月底前基本整改完成并反馈农户。

 (三)督导检查阶段。成立督导组全程参与专项行动,11月底前同步进行督导检查,及时反馈整改不到位的问题,督促指导接续整改,年底前全面完成整改任务。

 (四)评估定级阶段。12 月中旬根据“大走访大排查大提升”专项行动组织推进、问题整改、工作成效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对各村进行排名和分类定级,确定若干巩固衔接工作示范村和

 后进村,12 月底前分镇办召开现场观摩会,带动一般村、后进村学习提升。

 三、主要任务

 (一)集中开展立体式大走访活动(1 11 月 月 0 10 日前)

 分层次组织各级帮扶力量集中开展入户走访。区级包村领导、包村部门主要负责人要遍访包抓村“三类人群”,包村部门分管负责人、镇办包村领导、村党组织书记、帮扶干部(帮扶联系人)要遍访建档立卡脱贫户、“三类人群”及三类对象(重点监测对象、一般监测对象、重点关注对象)。各村监测预警网格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要遍访全村所有农户。走访要与农村饮水安全全覆盖敲门入户大排查活动相结合,深入群众察实情、听实话、办实事,掌握群众收入支出、住房饮水安全、各类政策落实等情况,倾听群众意见、了解群众需求,解决群众困难,持续提升群众对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

 一问收入支出。关注农户,特别是脱贫户和“三类人群”收入支出变化,了解今年家庭纯收入、主要来源,两年来收入结构及变化(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财产性收入、转移性收入)和家庭支出、主要用途等情况,看有无收入骤减、支出骤增的问题;当面倾听群众意见建议,现场查看群众日常生活是否出现严重困难,特别要关注新纳入低保、享受大病救助、临时救助的农户实际收支情况,深入了解群众现实需求和困难,及时有效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二问饮水安全。对家庭饮用水来源是自来水的户,重点了解有无入户管道老化、冻管、堵管、爆管或水源不稳定的问题;对家庭饮用水来源为井水、窖水、地表水、山泉水及其他途径的,重点了解取水是否方便,日常饮用水有无明显杂质、异色、异味,水质不好、饮后产生不良反应等问题;对存在季节性缺水的,重点了解是否有备用水源、是否落实应急供(送)水,水质水量是否可靠、方便、安全。

 三问教育保障。对有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农户,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因家庭经济困难导致失学辍学情况;对脱贫户、“三类人群”重点了解“两免一补”、营养改善等教育资助政策是否按规定落实到位;对因身体原因不能上学的,重点了解是否按规定落实送教上门;对厌学辍学的,重点了解教育部门、镇、村、学校等是否开展劝返工作。

 四问医疗保障。重点了解医保补贴政策调整后是否存在脱保的风险;受重病大病、慢性病影响,家庭基本生活是否出现困难;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是否落实到位,是否存在费用报销不及时、慢病签约服务不到位等情况。

 五问住房安全。对所有农户,通过实地查看住房情况,看是否存在“跑风漏雨”、局部塌陷、墙体开裂、地基沉降等情况造成房屋变为危房问题;对因自然灾害造成房屋受损的,看是否通过临时性过渡住房、投亲靠友等方式暂时解决住房安全,符合条件的因灾房屋受损户,是否纳入危房恢复重建补助范围。

 六问社会保障。对所有低保户、五保户、临时救助户,重点了解评审认定情况、保障人员变化情况、家庭情况变化,看纳入是否精准、困难是否解决、是否存在返贫致贫风险。对年满 16周岁农村人口,重点了解基本养老保险参保情况及未参保原因,加强政策宣传,鼓励积极参保。

 七问产业就业。对依靠产业脱贫的户,重点了解产业发展是否可持续,是否继续享受产业扶持政策,是否存在缺资金、缺技术、缺乏销售渠道等问题;是否有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创业致富带头人带动其发展。对依靠就业创业脱贫的户,重点了解技术技能培训、外出务工、小额信贷、公益岗位等方面的需求是否落实;对外出返乡人员、易地搬迁户,重点了解是否存在就地就近就业困难的问题;对省外务工人员,重点核查跨省就业一次性交通补助是否发放到位。

 八问防贫监测。重点了解村民是否知晓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否知道所在片区监测预警网格员,网格员入户频次,家里是否有突发困难,有没有及时得到解决。

 九问人居环境。重点了解农户家里有无卫生厕所,是否享受户厕改造政策,是否正常使用,生活垃圾如何处理。

 十问群众诉求。重点了解农户是否知道村上的包村部门,是否认识村“两委”成员,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是否入过户,对目前生活状况是否满意,对乡村振兴工作队和村两委工作是否满意,还有哪些困难诉求和意见建议。

 (二)集中开展拉网式大排查活动(1 11 月 月 0 10 日前)

 各行政村要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驻村帮扶、风险消除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从下列十方面开展对标自查,找出短板不足,及时改进完善,收集档案资料。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巩固衔接办公室)要牵头组织,抽调相关行业部门、包村部门人员及第一书记组成联合检查组,采用交叉检查方式深入各村(含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对标排查工作情况(附件 3-村排查表),汇总存在问题形成各村问题清单(附件 4-村问题清单)。

 一查主体责任落实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是否及时传达学习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精神、中省市区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是否研究 2021 年(过渡期)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是否制定有效衔接方案(计划)、安排部署每季度重点工作、全年重点工作,每月是否做到至少研究部署一次衔接工作。

 二查重点工作推进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是否组织开展“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回头看专项行动,是否留存镇办文件、村级行动方案(安排、任务分工)、安排部署会议记录、入户排查表、问题汇总表、整改台账、统计报表、活动总结、照片信息等佐证资料。是否组织开展“一强化三落实两拓展两提升”活动,是否正常推进,工作成效如何。是否开展 2020 年中央脱

 贫攻坚成效考核、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等反馈问题整改工作,是否留存传达学习梳理研判会议记录、整改方案(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整改汇报、举证资料,整改台账是否及时更新,整改进展描述是否具体。

 三查主导产业发展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是否制定主导产业发展规划,特色优势产业培育是否形成规模,产业综合效益是否明显;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建立到位;村集体经济组织的管理运营是否规范,引领农户共同发展的作用是否明显,年经济收入可达多少,目前存在的主要困难,得到多少帮扶资金,其中产业到户资金有多少;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新型经营主体是否与农户建立稳定利益联结机制,入股分红是否按期足额落实,参加本村农民合作社的脱贫户数;财政资金扶持的到期入股分红项目,是否续签合同,有无一股了之、一分了之的情况;村级电商服务点是否正常运营,是否存在农特产品销售难问题;村里有光伏电站的,运维监测机制是否正常运营,是否正常分红,是否将80%以上的光伏扶贫发电收益用于公益岗位和村级小型公益事业;脱贫村是否有不少于 3 名致富带头人,年内是否全部参加培训,带动人数是否低于上年度。本村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等吸纳农户、脱贫人口(本村、外村)就业人数;本村公益岗位安置农户、脱贫人口就业人数。

 四查饮水安全巩固情况。全面排查所有行政村饮水安全保障和供水设施运行管理情况,看是否明确专人负责供水设施的管护

 运行,是否分类建立自来水到户、其他水源(非自来水)到户台账,是否执行水费缴纳制度;管网老旧损坏是否能够及时发现并维修,村组有无供水设施闲置和无法正常使用情况;到户自来水农户饮水安全是否全部达标,不通自来水的农户水源是否稳定,是否存在水质不达标、水量不充足、取水不方便的问题;针对季节性缺水情况,镇村是否建立相应的应急保障方案,相关设施是否完善、措施是否有力。

 五查健康帮扶保障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村卫生室是否达到标准化要求,建设规模是否达到 60 平方米,是否设有诊断室、治疗室、公共卫生室、药房且“四室分离”,是否配备 1 名以上有资质的乡村医生或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定点服务;全面排查医疗保障政策落实情况,掌握农户、脱贫人口参加基本医疗保险人数,重点关注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大病保险是否实现全覆盖,纳入资助参保范围且核准身份信息的特困人员、低保对象、返贫致贫人口接续参保是否可持续;未参保农户是否存在致贫风险;住院合规费用是否按照支付比例报销;有无因高额医疗费用支出,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家庭;有无患大病住不起院、患慢性病不坚持治疗的家庭。

 六查驻村帮扶工作情况。全面排查按照中央和省委、市委、区委有关文件要求向脱贫村、易地搬迁安置点、乡村振兴任务重的村、党组织软弱涣散村及其他类型村选派驻村第一书记或工作

 队是否全部到位,派驻人员是否符合相关规定和条件要求;驻村帮扶工作责任是否落实,是否制定了帮扶村发展规划和年度帮扶计划,帮扶单位负责同志是否到村调研指导、推进工作;脱贫村驻村工作队力量是否得到加强、承担的任务是否明确,帮扶成效是否明显;第一书记和驻村帮扶人员是否严格落实有关管理规定,有无工作不安心、走读等现象;农户对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满意,脱贫户、“三类人群”对目前生活状况及帮扶政策是否认可。

 七查搬迁后扶推进情况。全面排查易地搬迁集中安置点是否落实社区代管,是否成立基层党组织,是否派驻工作队、是否达到规定人数、作用发挥是否明显;是否有配套的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社区工厂,能否满足群众产业发展、就业务工需求,有劳动能力、有就业意愿的搬迁家庭是否实现至少 1 人就业;附近是否有小学、初中,搬迁子女能否实现就近入园入学;附近是否有社区卫生室,搬迁户是否实现就近就医;是否有配套的公共服务设施和活动场所,能否满足群众文化娱乐和红白喜事的需求;搬迁户的养老、低保、特困供养等事项能否在社区办理或由社区协助申办,是否存在群众办事“两头跑”现象;搬迁户的安置住房的不动产权登记证是否办理颁发到位;水、电、天然气等供应是否正常,物业费、水电费、燃气费定价及收缴情况是否能够实现公开公正、阳光透明;迁出地的旧宅基地是否腾退到位,搬迁户在原村集体的各项权益是否保持不变。

 八查风险隐患消除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情况,看是否坚持每周遍访农户、排查发现问题,“三类人员”是否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防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底数是否清楚;脱贫人口,特别是“三类人群”务工结构(指省外、省内区外、区内镇外、镇内务工人数)底数是否清楚;对近两年*****平台、局长信箱、来信来访、媒体曝光等方面问题进行梳理,看是否存在合理诉求未解决、问题解决不彻底、后续措施未落实、农户对办理结果不认可等问题;对因灾因疫产业受损、就业受阻的群众进行排查,看是否存在致贫返贫风险,是否纳入监测范围并“一对一”采取综合帮扶措施;对因灾受损农村“水电路讯”等基础设施及农田、设施大棚等生产设施,是否制定灾后修复计划,工作进度是否到达预期目标。

 九查项目资产管理情况。全面排查各行政村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库建设管理情况,是否召开村民代表会议研究,是否进...

篇二:脱贫成果大排查汇总

21 年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工作总结及 2022 年工作计划(区县)

 2021 年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实现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起步之年。X 县乡村振兴局严格按照省、市要求,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作为重要政治任务和第一民生工程来抓,坚决做到过渡期内,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做到思想不懈怠、工作不断档、责任不缺位,坚决守住防止规模性返贫底线,切实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实现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起好步、开好局。现将 2021 年工作总结及 2022 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十四五”期间,选定乡村振兴重点帮扶村 X 个,其中省级重点村 X 个、市级重点村 x 个、县级重点村 x 个;截至目前,全县共有建档立卡脱贫户 X 户 X 人;监测对象 X 户 X 人,含边缘易致贫户 X 户 X人、脱贫不稳定户 X 户 X 人、突发严重困难户 X 户 X 人;X 户 X 人监测对象中,已消除风险 X 户 X 人,尚未消除风险 X 户 X 人。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提高站位,注入衔接乡村振兴强劲 动力。一是高位推动。县委、县政府始终坚持把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作为全面推进乡村振

 兴的首要任务,把责任抓在手上、扛在肩上,全面系统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精神,增强做好有效衔接工作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今年以来,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县委中心组学习会和工作调度会等相关会议 X余次,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印发了《关于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实施意见》,明确了全县上下严格按照“四个不摘”要求,做好领导体制、工作体系、发展规划、政策举措、考核机制等有效衔接,确保工作不留空档、政策不留空白。二是凝聚合力。成立了 X 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实行县委书记、县长双组长制,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加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组织领导,进一步提升工作质效。同时,制定印发了《关于建立乡村振兴县级领导挂点乡(镇)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县四套班子领导定期到乡(镇)指导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定期听取乡(镇)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情况汇报,研究分析形势,解决存在问题,破解工作难题,全力推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各项任务落实。三是强化帮扶。印发《X 县第六期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选派管理工作实施方案》,分别向乡村振兴重点村、十三五脱贫村、软弱涣散村、红色名村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派驻 X 支驻村工作队,选派驻村第一书记和工作队员 X 名;对其他行政村按照每个村不少于 x 人的配置,选派乡村振兴工作组。同时,制定印发《X 县结对帮扶工作实施方案》,

 全县所有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安排结对帮扶干部 X 人,实现“一对一”结对帮扶,扎实推动工作向纵深迈进。

 (二)聚焦重点,推进问题排查整改落 实见效。一方面,对照省委巡视“回头看”、X 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和国家暗访督导,主动认领、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时由县委整改办、县纪委监委牵头跟踪督导各乡镇、各行业部门做好各项整改工作,确保整改工作有序推进。省委巡视“回头看”认领问题 x 个、整改措施 X 条,X 年脱贫攻坚成效考核反馈问题 X 个、整改措施 X 条,国家暗访督导反馈问题 x 个,均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另一方面,根据《关于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排查整改的通知》要求,分别在 x 月份和 x月份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和“回头看”工作,重点聚焦“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情况,对全县所有农户进行了全面排查,并建立排查整改信息采集工作台账,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同时,按照中央、省、市部署要求,制定下发《X 县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方案》,召开全县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暨农村改厕问题摸排整改推进会暨农村改厕技术培训会,成立由县委副书记为组长的 X 县农村户厕问题摸排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从农业农村、卫健委、乡村振兴等单位抽调相关业务人员组成工作专班,对各乡镇工作情况开展了 x 次专门督查调研,并对督查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通报,确保了排查整改工作有序推进。

 (三 )夯实基础,全面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严格落实“四个

 不摘”要求,保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筑牢返贫致贫防线,确保不出现规模性返贫。

 一是守住底线,健全防返贫致贫机制。聚焦防止返贫致贫,制定下发《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实施方案》《X 县关于建立部门联动防止返贫致贫监测的工作方案》,针对所有农村人口,特别是建档立卡脱贫户“两不愁三保障”及饮水安全问题开展查漏补缺、推进防止返贫监测帮扶工作。进一步加强部门数据共享,充分发挥相关行业部门筛查预警作用,常态化开展“三类人员”返贫致贫风险筛查,建立返贫、致贫快速发现机制和响应机制,对边缘易致贫户、已脱贫但收入不稳定户、因病因灾因意外刚性支出较大造成生活困难户及时纳入监测范围,第一时间录入国家和省扶贫监测系统平台,因户施策采取有效帮扶措施,及时落实相关政策予以帮扶,坚决守住不出现规模性返贫底线。今年以来,全县新纳入监测对象 X 户 X 人,其中边缘易致贫户 x 户 X 人、突发严重困难户 X 户 X 人。同时,继续购买防贫保险,筑牢返贫“拦水坝”,今年以来已理赔 X 例,理赔金额X 万元。

 二是深化帮扶,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坚持以发展产业、促进就业为主要途径,拓展拓宽收入渠道,提高收入水平。产业帮扶方面,充分发挥新型经营主体带动作用,吸纳脱贫户以务工、土地流转、资金等形式参与入股,X 个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带动脱贫户 X 户,继续加大脱贫户和边缘户分散种养殖产业扶持力度,今年全县参与种养产业发

 展共计X户,发放补助资金X万元,有效带动群众发展家庭种养产业。就业帮扶方面,加强对农村劳动力就业状态监测分析,全县脱贫劳动力实现务工就业 X 人,截至目前,发放交通补贴 X 万元,监测对象省外务工发放交通补贴共 X 万元;通过各种途径,积极开发公益性岗位X 个;全面落实“雨露计划”培训补助 X 人次,发放补助资金 X 万元。资金项目建设方面,推动项目早实施、早建成、早见效,今年全县共计安排衔接资金项目 X 个、资金 X 万元,其中用于支持脱贫村、重点帮扶村及非脱贫村脱贫户产业发展资金 X 万元,用于支持基础设施建设资金 X 万元,用于“雨露计划”、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等资金 X 万元。教育帮扶方面,严格落实义务教育帮扶资助学校校长、乡镇属地双负责制,实现了除身体 X 因不具备学习条件以外的所有家庭义务教育适龄儿童不失学、不辍学目标。已发放各类补助资金 X 万元,涉及困难学生 X 人次(其中学前教育 X 人次,资助金额 X 万元;义务教育 X 人次,资助金额 X 万元;高中 X 人次,资助金额 X 万元;职高 X 人次,资助金额 X 万元)。健康帮扶方面,严格落实“先诊疗、后付费”一站式结算、签约医生服务、大病救助等政策,及时化解因病致贫风险。截至 X 月底,脱贫人口住院就诊 X 人次,总费用 X 万元,各条保障线报销 X 万元;一类慢性病门诊 X 人次,总费用 X 万元,各条保障线报销 X 万元;门诊就诊 X 人次,总费用 X 万元,各条保障线报销 X 万元。住房安全方面,结合全面排查整改工作,对所有农户住房安全隐患进行排查,重点对有人居住的老旧房子进行搬迁劝离和引导自主维修工作,建立相关台账。严格按照易地搬迁后续帮扶政策,全县易地搬迁

 户有劳动能力的 X 人中,已外出或就地就近就业 X 人,全面实现“一户一人”稳定就业目标。与此同时,积极为有产业基础、劳动能力和发展意愿的易地扶贫搬迁户进行产业扶持,做到了搬迁帮扶政策不脱钩。饮水安全方面,对全县农村饮用水采样进行检测,出具检测报告X 份,检测指标全部合格、水质达标,同时对县城 x 家大型自来水厂进行采样检测,有效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三是健全机制,乡村振兴衔接工作有序推进。调整县扶贫工作机构设置,将县扶贫办重组为县乡村振兴局,x 月 x 日与市局同步挂牌,根据上级精神和制度调整,逐步理清明确相应职责,对人员配置进行优化,充分发挥统筹协调、宏观指导和监督检查作用,切实抓好乡村振兴重点任务落实。充实基层队伍,按照每个乡镇至少安排 x 名乡村振兴分管领导,每村不少于 x 名村级信息员的 X 则,推动乡(村)扶贫工作站(室)变更为乡村振兴工作站(室),确保乡村振兴在基层有组织保障、有队伍做事,保持了工作的连续性。

 (四)树立形象,强化先进典型示范引领作用。今年以来,先后组织推荐评选了全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抚州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专项奖励评选表彰工作。X 年 x 月荣获江西省脱贫攻坚先进集体表彰 x 个,荣获江西省脱贫攻坚先进个人表彰 x 人。X 年 X 月荣获抚州市事业单位脱贫攻坚奖励个人记功和嘉奖表彰 x 人,荣获集体嘉奖表彰 x 个。

 。

 (五)全面规范档案管理。根据省市关于档案管理工作安排部署,

 严格按照省市关于进一步做好脱贫攻坚档案工作的文件要求,认真落实经费、人员、设备保障,制定档案管理规章制度,明确工作机制和工作流程,组织召开脱贫攻坚档案培训会、工作推进会等,指导县、乡、村开展脱贫攻坚档案收集整理工作,坚持“应收尽收”、全面规范管理,确保脱贫攻坚档案收集齐全、整理规范、保管安全、利用有效。截至目前,已基本完成县乡村三级扶贫档案整理工作,正陆续进馆存档。

 二、存在的 问题 今年以来,我局致力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不松懈,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一是当前正处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新阶段,统筹合力推进乡村振兴相关衔接政策、衔接机制等尚需进一步优化;二是县乡村振兴局职责权限定位尚未明确,各项事宜、各项职能仍需要等待上级的文件或者其他形式的明确。对此,我们将在接下来的工作中下大力气解决,确保乡村振兴工作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各项政策衔接。围绕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和组织“五个振兴”重要内容,按照省、市有关工作要求,研究制定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战略的衔接细则和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工作实现平稳有序推进。特别是扎实做好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

 帮扶机制、巩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成果,把握好工作重点,筑牢防止返贫的防护墙,要紧盯重点人群,做好重点领域风险排查,做好舆情处置。

 (二)加强防贫监测工作。根据省、市级反馈疑似问题不定期与部门共享数据,不定期对脱贫户、边缘易致贫户、脱贫监测户和突发困难户信息数据全覆盖核查工作,做好防贫监测分析和脱贫成果分析。针对全国防贫监测信息系统人口信息建立系统人口数据库,每月开展一次脱贫户,三类人员自然变更的信息采集、更新、录入,做到变更有据、统计精准。不定期与民政、人社、残联、医保等部门数据与防贫监测系统数据共享,对所有脱贫户困户及监测对象开展“线上线下”数据信息比对分析核实,及时发现风险点,早干预早纳入,切实提高信息数据质量,巩固脱贫攻坚成果。

 (三)加强项目资金建设管理。一是加强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全面盘点十八大以来财政扶贫资金投入形成的资产,对照扶贫资产登记管理台账,对确权登记项目资产逐项核清,确保资产安全,确保运维到位,确保产业项目稳定发挥效益。二是建好资金项目库,以产业项目为重点,谋划 X 年财政衔接资金项目。

篇三:脱贫成果大排查汇总

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

 (第一篇)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重要指示精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做好 20xx 年全面推进乡村振兴重点工作的意见、《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印发<20xx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的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我省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促进国家、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后评估发现问题整改,现就组织开展 20xx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目的意义

 202x 年,我省面对灾情疫情叠加影响,各地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着力抓好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帮扶工作,为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牢牢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底线奠定了坚实基础。20xx 年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深化之年。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对易返贫致贫人口要加强监测,做到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但从国家、省后评估及日常督导调研情况看,各地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方面还不同程度存在识别不及时、帮扶不到位、风险消除不精准、部门数据交换不顺畅以及其他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和隐患。因此,在常态化动态管理的基础上,组织开展上半年防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和全面整改,进一步健全完善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确保 20xx 年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再上新台阶,势在必行且意义重大。

 二、工作内容

  2 (一)识别认定新增监测对象

 1. 明确监测范围

 根据《中共河南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决定以 202x 年全省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率 8.8%为调整依据,20xx 年防返贫监测范围以家庭年人均纯收入 6900 元为参考。同时,综合考虑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对符合条件的应纳尽纳。

 2. 拓展排查方式

 (1 1 )全面筛查。以县为单位组织实施,以家庭为单元,对所有农村人口开展全面筛查。在乡(镇、街道)指导下,各行政村组织村级调查员或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对村内所有农户进行走访筛查,深入宣传讲解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政策,提高群众政策知晓度,逐户填写《防止返贫监测帮扶筛查表》(详见附件),全面摸清农户家庭情况和自主申报意愿,提高排查工作实效。

 (2 2 )重点核查。在全面筛查基础上,对以下十个重点群体逐户开展入户核查,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并提出初步核查意见。十个重点群体包括:一是有自主申报意愿的农户;二是脱贫户特别是 2020年度脱贫的;三是 202x 年家庭人均纯收入较低或明显减少特别是收入在监测范围内的农户;四是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特别是单人户等特殊困难家庭;五是农村低保对象特别是近两年新识别和申请低保的农户;六是农村残疾人家庭特别是新致残和重度残疾人以及一户多残家庭;七是多子女特别是非义务教育阶段在读子女较多的农户;八是往年务工收入占比高但近半年

  3 以来务工就业不稳定的农户;九是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的农户;十是其他可能存在返贫致贫风险隐患的农户。

 3. 完善识别程序

 (1 1 )入户核实。针对基层干部排查、部门筛查预警、农户自主申报等途径发现的风险线索,村级组织对农户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返贫致贫风险等情况进行入户核实,填写《防止返贫动态监测排查表》.有申报监测对象意愿的农户,逐户签订承诺授权书。

 (2 2 )信息比对。村级及时收集汇总签订承诺授权书的农户信息,通过乡(镇、街道)统一报送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开展信息比对、反馈比对结果。

 (3 3 )村级初选。村级根据比对反馈信息,结合家庭基本情况、返贫致贫风险等综合研判,通过民主评议确定初选监测对象并在村内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4 4 )乡级审核。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

 (5 5 )县级审批。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拟纳入监测对象名单,结合信息比对等有关情况,及时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推送乡(镇、街道)。

 (6 6 )结果公告。以乡(镇、街道)名义将县级审批后的监测对象名单在所在村公告。

 (7 7 )录入建档。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级将监测对象信息录入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并建立相关档案。

  4 4. 明确识别要求

 (1 1 )简化工作流程,缩短认定时间。从农户申报、干部排查、部门预警发现风险线索之日起,到县级完成审核批准时间,一般不超过 15 天。要提高工作时效,监测对象认定的信息比对与识别程序可以同步进行,推动防止返贫监测和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平台数据共享、比对结果共用,对新纳入低保对象已开展过信息比对的,可不重复比对。

 (2 2 )统筹把握标准,确保应纳尽纳。识别监测对象,既要参考收入,又不能唯收入,要综合研判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以及在就医、上学、就业、创业等方面存在的实际困难和潜在风险,统筹决定是否纳入。已标注脱贫不享受政策户,如果出现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且符合监测对象条件的,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并予以帮扶。严禁规模控制,坚决杜绝应纳未纳、体外循环,彻底排除规模性返贫致贫隐患。

 (二)排查监测对象帮扶落实情况

 1. 新识别监测对象帮扶措施落实 对新识别的监测对象,要及时明确一名国家公职人员作为帮扶责任人。原则上县级审核批准后 10 天内,应根据返贫致贫风险,完成帮扶计划制定和帮扶措施申报工作,防止出现只纳入不帮扶或帮扶不及时问题。村“两委”要对新纳入的监测对象建立帮扶档案。

 2. 存量帮扶对象帮扶落实情况核查

 脱贫享受政策户和存量监测对象,要重点关注帮扶措施是否及时落实、精准有效,是否存在“一兜了之”等问题。帮扶措施要保证精准务实、管

  5 用够用,按照以下四个原则把握:一是收入偏低或下滑的,要科学分析原因,及时落实增收措施;二是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等方面存在问题的,要统筹运用各方资源,尽快解决问题;三是有劳动能力的,要优先落实产业就业等开发式帮扶措施;四是返贫致贫风险较为复杂的,要结合风险类型和农户需求因人因户综合施策。

 (三)排查监测对象风险消除情况

 1. 明确标注条 件

 收入原则上要稳定超过当年监测范围且持续半年以上、“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持续巩固、返贫致贫风险已经稳定消除的监测对象,或返贫致贫风险自然消失的,按程序标注“风险消除”。

 2. 核查标注情况

 (1 1 )风险消除新标注

 对所有未消除风险的监测对象逐户核实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帮扶措施落实情况,符合“风险消除”标注条件的监测对象,按程序在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原则上暂不标注风险消除。

 (2 2 )风险消除回头看

 对已标注“风险消除”的监测对象开展“回头看”,重点排查家庭收入是否持续稳定、“三保障”及饮水安全是否持续巩固、风险是否稳定消除或者是否出现新的返贫致贫风险。对风险消除不稳定和整户无劳动力的监测对象要进行回退,对标注风险消除后又出现返贫致贫风险的,按程序重新识别认定。

  6 3. 完善标注程序

 (1 1 )入户核查。村级组织对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家庭收入支出、“三保障”和饮水安全以及帮扶成效等情况进行核查,填写《风险稳定消除核查表》。

 (2 2 )村级初选。村级根据入户核查结果,综合研判返贫致贫风险变化情况,通过民主评议,初选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并在村内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 5 天。

 (3 3 )乡 级审核。乡(镇、街道)对村级上报的公示无异议的初选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确定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名单,报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审核批准。

 (4 4 )县级审批。县级乡村振兴部门对乡(镇、街道)上报的拟标注“风险消除”监测对象及时审核批准并将审批结果推送乡(镇、街道)。

 (5 5 )结果公告。以乡(镇、街道)名义将县级审批后的风险稳定消除监测对象名单在所在村公告,并将风险消除结果告知所标注的监测对象。

 (6 6 )系统标注。由乡(镇、街道)组织村级采集《监测对象消除风险信息采集表》,在全国防返贫监测信息系统中标注“风险消除”并完善相关信息,同时规范相关档案资料。

 4. 明确标注要求

 监测对象标注“风险消除”,要坚持实事求是,不得人为设置风险消除比例要求。要坚持审慎标注,严格标注条件,规范标注程序,既不能拔苗助长集中标注,又不能过度帮扶应消不消。风险标注回退程序,参照风险消除标注程序执行。

  7 (四)排查规模性返贫致贫风险隐患

 1. 排查内容

 要重点排查五个方面风险隐患:一是重点排查水旱、气象、地质等自然灾害;二是重点关注疫情等各类重大突发公共事件;三是大宗农副产品价格大幅下跌、农村劳动力失业明显增多等波及面宽、影响面大的收入骤降风险;四是乡村产业项目失败、大中型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点搬迁人口就业不稳等区域性重大隐患;五是其他规模性返贫风险。

 2. 关注区域

 要重点关注七类区域:一是乡村振兴重点帮扶县;二是经济发展滞后、自然条件相对较差的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重县;三是个别监测对象占农业人口比例明显偏低的防返贫监测帮扶任务较轻县;四是规模较大的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五是未消除风险监测对象占比较高的乡(镇、街道);六是基层组织软弱涣散且监测对象较少的行政村;七是其他可能出现的规模性返贫风险的区域。

 3. 排查方式

 要健全跨部门工作会商和信息互通机制,加强与应急管理、气象、医保、农业农村、民政、人社等相关部门的信息共享和沟通协作,强化分析研判,及时发现解决苗头性倾向性问题。

 4. 妥善应对

 针对规模性风险隐患,本着防范前置、及时化解的原则,结合实际制定务实管用的工作预案并抓好落实,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

 (五)核实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信息

  8 1. 脱贫人口信息核查

 脱贫人口重点核实家庭人口变更、帮扶措施落实、收入下滑,特别是生产经营性收入、工资性收入下滑情况,确保脱贫人口基本信息准确。同时通过核查收入情况,为进一步采取帮扶措施确保 20xx 年收入持续稳定增长、收入结构进一步优化打下坚实基础。稳定脱贫人口除以上内容外,重点核实收入多年相等情况。

 2. 监测对象信息核查

 监测对象要核查基本信息是否全面准确,特别是以下四个方面:一是重点关注收入支出、“三保障”及饮水安全等关键信息缺失问题;二是重点关注家庭成员信息、监测对象分类等录入不准确问题;三是重点关注返贫致贫风险与帮扶措施不对照问题;四是重点关注动态调整中数据更新不及时问题。

 3. 补充乡( ( 镇) ) 有关数据信息

 按照国家乡村振兴局统一安排部署,补充采集录入乡(镇)防返贫监测模块有关数据信息。

 三、时间安排

 (一)动员部署。4 月 27 日前,完成省级 20xx 年防止返贫监测帮扶集中排查工作部署、培训。市、县两级 4 月底前完成工作部署以及对乡村两级的培训,确保负责此项工作的人员实现政策业务培训全覆盖。

 (二)集中排查。5 月底前,依靠乡村干部、驻村干部、乡村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完成进村入户集中排查和问题核实工作。

 (三)信息 采集录入。6 月 15 日前,完成新识别监测对象信息采集录

  9 入、问题信息修正等工作。针对集中排查产生的变量信息,按照“谁采集、谁录入、谁负责”的原则,加强录入信息审核把关,确保录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排查发现需要对监测对象开展“风险消除回退”和“监测对象清退”的,要以县为单位提出申请,由市级审核把关,经省级汇总审核后报国家乡村振兴局同意备案,由省级统一组织开展“回退”“清退”系统操作。

 (四)数据审核。6 月 15 日至 6 月 20 日,对基础数据进行审核,完成省级抽查,将问题数据反馈基层核实整改。

 (五)工作总结。6 月 15 日前,各省辖市要全面总结集中排查中的经验做法,梳理困难问题,研究提出下一步工作意见,形成总结报告,经各省辖市乡村振兴局主要负责同志审定后,将盖章扫描件(含电子版)报省乡村振兴监测中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保障。按照“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乡抓落实”的工作机制,着力压实县级主体责任、乡级直接责任、村级一线责任。特别是巩固脱贫成果任务较轻县、乡、村,更要压紧压实各级责任,坚决防止挂空挡、留死角。各地乡村振兴部门要切实履行工作职责,发挥好统筹协调作用,精心组织实施,确保按时高质量完成排查和整改工作。已经自行开展排查的地区,要进一步强化目标导向,按照本方案要求进行查漏补缺。

 (二)强化调度指导。要加强工作指导,帮助基层及时发现解决突出问题,确保时间进度,提升工作效率。注重发现推广基层好经验好做法,

  10 推动互学互鉴、共同提升。省级层面将适时开展工作调研,对各地工作进行调度。

 (三)切实改进作风。要大力弘扬伟大的脱贫攻坚精神,按照“能力作风建设年”的要求,强化责任担当、凝心聚力干事,不彻底解决问题不撒手,不切实见效不收兵。要继续下足绣花功夫,发现问题、研究问题、解决问题,切实提高工作质量。要把集中排查过程变成密切联系群众的抓手,变成解读宣传政策的载体,进万家门、解万家难、亲万家情,着力架起党和政府与人民群众的连心桥,进一步巩固党的执政基础。

 (四)减轻基层负担。坚决杜绝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排查工作不得随意搭便车,防止层层加码。要突出问题导向,结合 202x 年巩固脱贫成果后评估发现的问题、中办督查与国...

篇四:脱贫成果大排查汇总

开展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大排查的实施方案 为促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推动各项政策措施和重点工作落实到位,坚决守住不发生规模性返贫的底线,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为重点,以“三落实一巩固”及 10 项重点工作(即“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落实“四个不摘”、扶贫项目资产管理、就业稳岗、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产业发展、收入支出变化、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为主要内容,在全县范围内针对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各个环节开展大排查大整改,深入查摆薄弱环节与不足,坚持边查边改、立行立改、彻底整改,全面补齐短板,切实提升工作成效,确保高质量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加快实现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

 二、范围和对象 在全县 XX 个乡镇所有农村人口和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转为城镇户籍的搬迁群众全面开展排查。

 三、主要内容

 (一)责任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责任持续压紧压实,重点排查各乡镇党委和政府主体责任落实情况,乡村振兴部门和相关行业部门责任落实情况,驻村干部和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落实情况。核查是否存在松口气、歇歇脚、等等看的松懈思想。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卫健委、县发改委、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二)政策落实方面。聚焦脱贫攻坚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健全完善情况;脱贫人口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饮水安全、兜底保障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保持总体稳定情况;脱贫地区特色产业、脱贫人口就业等政策措施调整优化和有效衔接情况。核查各项衔接政策是否精准落实,是否存在稳定脱贫户已经富起来、仍在享受相关到户补贴政策问题。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三)工作落实方面。聚焦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重点工作接续推进,重点排查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工作,是否实现应纳尽纳、应帮尽帮和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情况;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情况;易

 地搬迁群众就业帮扶,安置点配套设施、公共服务、社区治理和社会融入情况;脱贫人口就业帮扶和务工人数变化情况;脱贫地区乡村特色产业情况;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绩效情况和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情况;脱贫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情况;各类反馈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核查 2021年各项目标任务是否全面完成。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交运局、县发改委、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四)成效巩固方面。聚焦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主要排查脱贫地区农村收入增速情况;脱贫户和监测对象“两不愁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状况、收入支出变化情况;防范化解因灾致贫返贫情况;巩固脱贫成果群众认可度;对政策措施调整带来的影响和风险有效应对情况。核查是否存在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的返贫致贫问题。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五)“三保障”和饮水安全方面。重点排查所有农户的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和饮水安全是否有保障,今年以来发现“三保障”和饮水安全问题是否做到动态清零,脱贫地区控辍保学、防范化解因病致贫返贫、农村脱贫人口住房安全动态监测、农村供水工程长效管理四项机制是否健全。核查农户家中是否有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义务

 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6-15 周岁)失学辍学;在校生各类教育资助是否落实到位;所有农村人口是否全部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脱贫人口(2014 年、2015 年脱贫人口除外)是否落实个人缴费资助政策;脱贫人口慢性病患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是否应签尽签;是否存在因医保信息系统升级改造或异地就医未及时提供相关资料导致住院医疗费用报销不及时问题;是否存在部分大病重病监测户医疗费用负担较重问题;是否有农户现有住房为危房;是否存在子女经济条件和住房较好、但老人独居且现有住房不安全现象;是否有供水不足或水质不达标情况。

 责任单位:县住建局、县水利局、县教育局、县医保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六)防止返贫监测和帮扶方面。重点排查乡村基层干部、驻村工作队、帮扶联系人是否开展跟踪走访,监测对象的实际困难是否及时解决,监测户台账资料是否规范齐全,部门数据比对和预警机制是否健全,网格化管理是否规范,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帮扶联系人是否安排到位,帮扶政策和措施是否精准落实,定点帮扶单位是否持续加强支持和帮扶,驻村帮扶工作是否持续推进。核查是否存在监测对象发现不及时以及应纳未纳、体外循环现象;驻村工作队是否吃住在村、熟悉本村工作;脱贫户和监测对象是否知道自己有帮扶联系人;帮扶联系人是否结合实际落实帮扶措施,解决实际

 困难和问题;系统数据是否做到账账相符、账实相符;网格员是否熟悉工作、履职尽责。

 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七)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重点排查易地扶贫搬迁后续帮扶措施是否落实到位,易地扶贫搬迁集中安置区的社区治理体系是否建立完善,搬迁群众是否实现“稳得住、有就业、逐步能致富”。核查搬迁户是否常住搬迁房屋,是否存在举债建房现象,搬迁后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设施是否配套到位,是否帮助搬迁群众发展产业、稳定就业;是否存在社区治理不到位和融入难的问题。

 责任单位:县发改委、各乡镇 (八)产业发展方面。重点排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产业发展项目是否增产增收,各类经营主体、农业特色产业园区、就业帮扶车间等是否落实帮扶带动措施,利益联结机制是否健全,带动链是否稳定;光伏帮扶电站运维管理是否到位高效、收益分配是否精准合规;脱贫人口小额信贷政策是否落实到位。核查是否有不具备产业发展条件的农户安排了特色产业项目;参与帮扶带动的经营主体是否带动弱、利益联结不紧密;是否有项目群众参与度不高、收益不高;是否有项目重奖补轻服务,缺少必要技术指导;是否有吸纳到户入股资金的龙头企业或合作社未按协议约定兑现分红;是否存在原协议到期后,尚未续签到户入股资金“三方协议”,

 对脱贫户稳定增收带来一定影响的问题;村级光伏电站收益分配是否精准规范;光伏帮扶电站管护是否到位;符合贷款条件、有发展生产意愿的脱贫户和监测户是否做到应贷尽贷,贷款用途是否符合规定,是否存在“户贷企用”或变相“户贷企用”等问题,是否有贷款逾期不还,是否按照要求予以贴息。

 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金融办、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九)资金项目管理方面。重点排查 2021 年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投入是否总体稳定,中央和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支付情况,资金使用是否合规,项目实施是否规范,扶贫项目资产管理是否规范有效。核查是否按要求足额安排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县级的新增地方债是否按规定金额用于巩固脱贫成果;是否将清理收回的可统筹财政存量资金,50%以上比例用于巩固脱贫成果;是否存在信息公开透明度不高,未及时、真实对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项目进行公告公示现象;是否存在优亲厚友、克扣挪用、截留私分、虚报冒领、套取侵占、骗取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违纪问题;是否存在扶贫项目资产利用率不高甚至处于闲置状态、没有持续发挥效益问题;是否存在经营性资产流失风险或公益性资产管理责任不明确、资金保障不到位问题。

 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农业农村局、县人社局、县金融办、县交运局、县民族宗教事务服务中心、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脱贫人口就业稳岗方面。重点排查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意愿的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是否实现稳岗就业,务工就业数据信息是否真实、准确,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是否规范有序,薪酬待遇、补助资金等发放是否及时,各类经营主体、产业帮扶基地、就业帮扶车间是否优先吸纳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就业。核查村级安排公益性岗位数量是否出现断崖式下降;公益性岗位是否优先安排脱贫人口及监测对象;是否存在岗位安排不合理,为无劳动力或者丧失劳动力的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安排公益性岗位现象;是否按照要求签订就业务工协议并按期发放工资;是否按照协议工作内容开展工作;就业技能培训对象是否精准、培训内容是否具有针对性;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是否具有劳动能力,参加就业技能培训的脱贫人口是否有从事培训内容的意愿;就业帮扶车间是否存在工资待遇低、就业不稳定现象;就业帮扶车间在安全生产及规范管理方面是否到位。

 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一)落实“四个不摘”方面。重点排查各乡镇、各有关单位在过渡期内是否严格落实“四个不摘”要求,保持主要帮扶政策总体稳定。核查各乡镇党委及政府主体责任落

 实情况,是否建立健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长效机制、是否建立完善乡村振兴工作体系、建立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定点帮扶制度是否落实、牵头单位责任是否落实、驻村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县域结对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帮扶联系人帮扶责任是否落实、多元社会帮扶是否落实;各有关单位出台的衔接政策是否做到了调整优化并实现平稳过渡;是否加强监管,层层压实工作责任。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二)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方面。重点排查是否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系统监管、乡村落实的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是否实现对农村低收入人口风险点的早发现、早干预、早帮扶,是否建立健全农村低收入人口常态化帮扶机制。核查脱贫人口和监测对象中完全丧失劳动能力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且无法通过产业就业获得稳定收入的人口以及低收入家庭中的重度残疾人、重病患者是否按规定纳入农村低保或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实现应保尽保、应兜尽兜;是否存在对低收入人口动态监测管理不及时、兜底保障和临时救助政策调整落实不精准、不到位等问题。

 责任单位:县民政局、各乡镇 (十三)脱贫人口收入支出变化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户及监测对象是否实现收入稳定增长,是否出现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现象。核查所有脱贫户及监测对象 2021 年度家庭人

 均纯收入;脱贫户人均纯收入是否比 2020 年实现增长;脱贫户人均纯收入增幅是否超过当地农民可支配收入增长水平;经营性收入和工资性收入是否实现增长。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十四)巩固脱贫成果认可度方面。重点排查脱贫户及监测户对帮扶工作的满意度、对脱贫后生活的满意度、对驻村工作队的满意度、对村内“双基”建设的满意度;一般农户对驻村工作队认可度、对村内“双基”建设的满意度。核查是否出现因责任、政策、工作落实不到位导致农户对巩固脱贫成果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帮扶联系人缺少走访联系、缺乏有效帮扶举措导致脱贫户和监测对象对帮扶工作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脱贫户收入下降、帮扶措施减少、农产品滞销等导致对脱贫后生活不满意现象;是否存在因村内乡村道路建设不到位、饮水安全保障不到位、文体活动场所不足、卫生医疗条件不高、就学不便、村庄环境卫生较差、电力保障不足等导致群众对“双基”建设不满意现象。

 责任单位:县乡村振兴局、各乡镇 四、组织实施 大排查由县乡村振兴局负责组织实施,各乡镇和相关单位负责具体落实,分三个阶段推进。

 (一)动员培训阶段。12 月初,制定工作方案,开展业务培训,进行动员部署。

 (二)实地排查及整改阶段。12 月 8 日—31 日,各乡镇组织和动员镇村干部、驻村工作队员、帮扶联系人以及村民小组长、农村党员、网格员等基层力量,开展入户调查,全面摸清底数,深入查摆问题。排查中发现符合监测范围的农户,要及时纳入监测对象。县乡村振兴局要与相关行业部门特别是涉及“三保障”和饮水安全的部门加强对接沟通,排查行业政策落实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各乡镇、各相关单位要梳理汇总排查情况,分类形成问题台账,深入剖析根源,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确定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限时整改到位。

 (三)工作总结阶段。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总结大排查情况并形成自查报告;各乡镇要汇总分析本辖区排查情况,形成大排查专题报告(报告内容包括大排查开展情况、问题及整改落实情况、下一步工作安排等),于 12 月 25 日前上报县乡村振兴局,邮箱 XX@126.com。

 五、有关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将大排查作为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的有效举措,思想上高度重视,工作上对标对表,行动上迅速落实。各乡镇要加强统筹协调,建立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排查责任体系,各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配合,严格按照要求开展排查,按时报送工作总结,形成部门协作、

 上下联动的工作机制。

 (二)提升工作实效。各乡镇要认真落实大排查的工作要求,细化工作任务,实化具体措施。要对标对表,逐村逐户逐人逐项进行排查,对发现问题逐项逐条明确整改任务和责任,限时对账销号,做到真查实改、彻底整改,确保问题排查和整改有序推进、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导调度。各乡镇、各有关单位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深入一线、现场督导。县乡村振兴局要加强督查检查和业务指导,根据工作任务和时限要求,实...

篇五:脱贫成果大排查汇总

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

 根据《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好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问题整改工作的通知》《省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问题排查整改的通知》、《中共 XX 市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抓好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问题整改的工作提示》、《中共 XX 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关于印发《XX 区开展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方案》的紧急通知》要求,为做好全镇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问题整改工作,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目的意义

  持续根据“四个不摘〞要求,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特区各级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指导意见精神,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对全镇稳固拓展脱贫攻坚各项工作全面开展自查自纠,准时找准找全工作中存在的漏洞、短板和风险点,以整改促稳固、以整改促拓展、以整改促连接,切实做到短板早觉察、问题早整改、风险早消除,进一步稳固拓展全镇脱贫攻坚成果,全面推动乡村振兴。

 二、时间支配

  排查时间:11 月 10 日—11 月 30 日;

 整改时限:根据边查边改的原那么,随时觉察、随时整改,11 月 30 日前全部整改完毕。

 三、排查内容 全面围绕省市支配的 8 个方面 11 项工作进行排查整改:

 〔一〕产业进展方面。重点排查农业园区建设实施状况,是否存大棚、圈、冷库等农业设施闲置弃管及盘活整改状况,产业项目是存在拖欠工程款或土地流转费、民工工资状况,产业项目利益联结机制建立及产业分红是否准时兑现到位等状况。〔特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镇级牵头站办所:扶贫工作站、农业综合服务中心〕 〔二〕就业帮扶方面。排查农村有劳动力稳岗就业状况,劳动力就业信息排查更新、消除劳动力家庭“零就业〞家庭、劳动力就业培训、帮扶车间认定管理、乡村公益性岗位作用发挥等状况〔特区牵头单位: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镇级牵头站办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三〕“3+1〞保障方面 1. 教育保障。排查是否存在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少年儿童不在校状况,是否存在建档立卡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农户存在教育扶贫政策应享受未享受状况,及改善义务教育办学条件、乡村教师培训、职业化教育等方面。〔特区牵头单位:教育

 局,镇级牵头站办所:中心校〕

 2. 医疗保障。排查建档立卡户和“三类〞监测对象农户参与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状况;符合参保资助对象落实参保资助政策状况,“三重医疗〞保障和大病救治落实状况,慢性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状况,村卫生室建设和村医配备、基药配备状况等。〔特区牵头单位:医保局、卫健局,镇级牵头站办所:合医办、卫生院〕 3. 住房安全保障。排查农村住房安全问题动态管理机制建立状况,农户家庭住房安全状况、因灾或其他因素导致出现的危房整治状况等。〔特区牵头单位:住建局,镇级牵头站办所:项目办〕 4. 安全饮水保障。一是排查有没有已建工程不通水问题。查看工程是否完工并正常通水,若未通水,注明缘由〔如前期工作深度不够、施工质量不合格、工程未移交使用、配套设施不齐备、管网被损坏等〕。二是排查有没有群众用水不保障问题。通过查看水表、问询群众等形式,了解供水是否正常;若不正常,注明缘由〔如干旱、管网渗漏、季节性缺水等〕。三是排查有没有水质不达标问题。对集中式供水工程,通过查阅水质检测、监测报告推断是否达标;对分散式供水工程,通过“望闻问尝〞方式现场进行推断;若不达标,注明缘由〔如水源点选取不合理、水源受污染、消毒设备未安装、消毒设备未正常使用、消毒产品不合格、消毒剂投加位置不合理等〕。四

 是排查有没有工程管护不到位问题。主要查看责任落实、人员配备、长效机制等;若不到位,注明对应缘由〔如“三个责任〞“三项制度〞未落实、管水员未配备、管水员不具备相应履责能力、水费未收缴等〕。五是排查有没有用水宣扬不到位问题。查看分时分片供水群众是否知晓,县级农村供水服务热线、供水单位电话、管水员电话是否粘贴,水价、水费收支是否公示。六是排查有没有群众不满意问题。以户为单位,随机询问群众对饮水状况满意程度,90%以上为满意、70-80%为较满意、60-70%为一般、60%以下为不满意。〔特区牵头单位:水务局,镇级牵头站办所:水务中心〕

  〔四〕易地扶贫搬迁后续扶持方面。排查搬迁户是否稳定入住,是否存在“两头住〞、返迁等状况,易地扶贫点“五个体系〞建设状况,有劳动力搬迁家庭就业状况,家庭收入状况,搬迁户低保、医疗等政策保障落实状况,安置点基础设施及稳固服务设施完善状况等。〔特区牵头单位:生态移民局,特区责任单位:人社局、医保局、乡村振兴局等易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镇级牵头站办所:项目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服务中心、合医办、扶贫工作站〕

  〔五〕扶贫资产管理方面。排查扶贫资金及连接资金日常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加强全过程绩效管理,是否存在项目实施进度缓慢、后续管护不到位、资金项目监管不到位等状况;扶贫资产摸排是否精准到位、扶贫资产管护运营是否到位、收益安排使用是否规范透亮、项目资产处置是否合理合规,资产后

 续管护是否存在闲置、脱管弃管等。〔特区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财政局,镇级牵头站办所:扶贫工作站、财政所〕

 〔六〕动态监测和帮扶方面

  1.排查是否存在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 7000 元,是否存在因学、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缘由导致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而存在返贫致贫风险的状况。

  2.排查是否健全易返贫致贫人口定期排查工作机制,健全风险预警研判和处置机制,是否建立预警线索台账、对各级预警线索是否入户核查和研判,是否存在监测对象漏认定状况,已纳入系统监测对象是否落实相关帮扶措施,已消除风险农户是否稳定消除;纳入系统监测对象是否建立帮扶档案〔2021 年新识别户根据《XX 区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监测对象帮扶档案资料的通知》名目建立,2021 年之前识别户收集享受的帮扶措施印证资料建立〕。〔特区牵头单位:乡村振兴局,镇级牵头站办所:扶贫工作站〕 〔七〕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方面。排查农村户厕摸排整改状况、农村生活污水治理状况,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及农村乱搭乱建、乱堆乱放排乱倒状况。〔特区牵头单位: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六枝分局、城市综合执法局,镇级牵头站办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执法队〕

  〔八〕群众反映问题线索方面。排査群众反映稳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及推动乡村振兴方面问题线索是否得到准时有效地

 核查、处置和办理答复,是否有效维护群众利益,提高群众获得感、知晓率和满意度。〔特区牵头单位:特区乡村振兴局、各有关部门,镇级牵头站办所:扶贫工作站〕

 四、排查整改措施

  〔一〕坚持分级统筹推动。由镇党委、政府统筹,组织好各站所、专班、各村〔居〕开展全面排查整改。

  〔二〕坚持分类专项推动。由各涉及业务工作的分管领导牵头,加强与区级对应部门的沟通对接,根据区级部门的排查任务清单和工作时限,强化对村级的业务指导和调度,有效推动辖区内村〔居〕各项工作的排查整改。

  〔三〕坚持层层过滤推动。一是各村每日分类汇总各类排查问题、每日开展问题研判整改,对应能够马上整改的,准时明确整改人员、制定具体整改措施、限定整改时限,准时推动问题整改;村级不能整改问题要根据问题分类对应报送相关站所。二是镇级定期分类汇总问题排查整改台账,召集涉及站所及相关分管领导,进一步加强村级已整改问题的研判核实;同时,对村级不能整改问题进行研判,逐个商量制定整改措施、明确整改人员和时限,全面推动问题整改;对镇级不能整改的问题,准时梳理报送区级相关部门解决。

  五、工作要求

  〔一〕强化统筹组织。11 月 7 日前组织召开乡村振兴团专题会议,对排查整改工作进行全面的支配部署,制定具体周密

 的行动方案,明确工作任务、限定时间节点,充分调动各级各类人员工作的主动性、主动性,全面、有序的做好排查和问题整改工作,确保存在短板准时觉察、高效补齐。

 〔二〕强化责任落实。切实增添镇和村〔居〕的工作联动,认真开展各项工作问题排查整改,全面确保问题排查的真实性和短板补齐的可靠性。

  〔四〕强化工作调度。一是镇级根据“三日一调度〞的方式,准时调度和收集汇总各村排查觉察问题,准时把握工作推动进度和问题整改状况;根据“一周一调度〞的方式,定期上报排查整改状况〔附件 1 和附件 2〕。二是镇级各牵头站办所拟写稳固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连接问题排查整改工作状况报告,交镇扶贫工作站汇总后,经单位主要领导签字盖章,于 X 月 22 日、X 月 22 日前报区委乡村振兴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三是镇级明确特地的联络员负责报送相关资料到特区相应单位和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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