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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4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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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4篇城管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7篇 前言: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企业的良好发展和整体经济平稳运行。为您整理优化营商环境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城管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4篇,供大家参考。

城管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4篇

篇一:城管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

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7 篇

 前言:优化营商环境是当前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关系到企业的良好发展和整体经济平稳运行。为您整理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7 篇,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目录: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综合执法监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医疗保障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文化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人社局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和盟委、行署、县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内蒙古自治区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锡林郭勒盟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多伦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持续优化我镇营商环境,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重要论述和重要指示精神,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和自治区安排部署,聚焦市场主体关切,坚持问题导向、重点突破,以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重要抓手,持续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精准制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推进措施,切实解决企业反映的突出问题,降低市场运行成本。全力营造充满活力的创新环境、包容开放的投资环境、降本增效的产业环境,营造有利于集聚更多先进生产力、生产要素的营商环境,推动我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二、主要举措

 紧紧围绕企业投资生产经营等全生命周期,针对市场主体营商环境诉求,以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电力,保护中小投资者,执行合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 10 个方面工作为重点,进一步明确任务清单、时间清单和责任清单,推动各项指标优化提升,切实打通利企便民各项政策落地,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程度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以良好的营商环境助力全镇经济高质量发展。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政领导积极主动作为,履行主体责任,加快建立统筹协调工作机制。加强督导职责,切实增强各部门领导力、组织力、执行力,组织调动各方

 资源和力量。政府各部门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意识,按照各自职能承担起牵头和配合职责,加强各部门协同配合,推动各项举措落地见效,切实做到以高水平履职服务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考核评价。细化政务服务考核指标,强化评价结果运用。加强内部管理,提高干部的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多方法解决企业诉求,提高政务服务满意度,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工作扎实有序开展。

 (三)做好政策解读。加强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的宣传解读,提高政策知晓度和覆盖面,建立重大政策宣传解读标准化、规范化的制度体系,不断增强政策宣传解读的时效性,形成长效机制,推动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早落地、见实效,让政策加快转化为经济福利、企业便利。

 (四)规范执法权限。各部门明确执法依据、职权和岗位职责,规范执法流程,建立动态调整机制。督促检查重点领域执法行为,严格监督政府各部门涉及企业的审批、核准事项,及时回看检查审批、核准案卷材料,防止权力滥用。

  应急管理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要求,根据《山西省应急管理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晋应急发〔2022〕X 号),积极营造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新力,推动我市经济高质量发展,现就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通知如下: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山西重要讲话精神,深入贯彻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系列决策部署,按照“对标先进、争创一流”目标要求和“三无”“三可(“无差别、无障碍、无后顾之忧”,“可预期、可信赖、可发展”下同)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以制约和影响营商环境改善提升的短板问题为切入点,着力消除企业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痛点”,疏通影响市场主体创新创业的“堵点”,攻克制约营商环境优化提升的“难点”,实现持续创优全省营商环境。

 二、主要目标 以服务企业需求为导向,全面优化政务环境、服务环境、法治环境、审批环境,不断强化服务理念,增强服务意识,提升服务品质,按照“三无”、“三可”营商环境建设要求,加快构建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一流营商环

 境,力争营商环境综合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三、主要任务 (一)进一步规范中介服务。营造更加开放便利的市场环境,规范发展中介服务,严禁擅自指定、变相指定中介,强制性、垄断性中介等行为,坚决取缔依托行政机关提供强制服务、收取高额费用的“红顶中介”。

 (二)增强企业投资信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健全领导干部联系服务企业制度,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吃拿卡要以及随意摊派、故意刁难、漠视企业利益等行为。

 (三)规范监管执法。严格按照年度执法计划开展执法检查活动,禁止多头执法、过度执法、重复执法及监管执法简单“一刀切”等问题。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查问责机

 制,做好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

 (三)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引优化营商环境,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综合执法监督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施方案

 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印发<银川市优化营商环境2019—2020 年行动计划>的通知》(银党办〔2019〕27 号)文件要求,结合综合执法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深入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来宁视察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实现“两个率先”,坚持“绿色、高端、和谐、宜居”城市发展理念,牢牢把握首府城市定位,发挥辐射带动作用,引领全区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以切实増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获得感为出发点,以服务型政府和智慧城市建设为抓手,强优势补短板,扎实推进以首府责任、首府标准、首府效率、首府信用和首府担当

 为内容的“银川营商环境五大表率工程”。

 二、工作任务 1.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进一步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执法能力建设、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各类违法行为得到及时查处和制裁。推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不断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

 2.规范执法行为。履行法定职责,规范办事流程,明确岗位职责,防止行政不作为、乱作为。

 3.减少执法频次。在确保严格、精准执法的基础上,解决多头执法、重复执法、整合执法力量,切实减少执法频次,注重指导、督促整改。

 4.坚持执法为民。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理念,贴近群众,防止执法扰民、执法不公。

 5.坚持务实高效。聚焦执法实践需要,切实解决实际问题,提高执法效率,防止程序繁琐,力戒形式主义。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银川市综合执法系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X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局长 副组长:X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王志刚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刘

 华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李承强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局长 李晋光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副调研员 成

 员:何

 俨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政策法规科科长 范国庆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监督考评科科长 杨燕子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办公室负责人 史晓芳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案件审管科负责人 柏

 洋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一大队队长 闫

 峰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二大队队长 刘森达

 市综合执法监督局三大队队长 高

 义

 兴庆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王

 玫

 金凤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春芳

 西夏区综合执法局局长 邵永胜

 永宁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孙

 明

 贺兰县综合执法局局长 吕学智

 灵武市综合执法局局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日常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开展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旗帜鲜明、立场坚定地支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取有力措施保障和支持政法机关依法办

 案,切实履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政治责任。要结合自身工作职责,制定详细实施方案,分工明确,责任到人,确保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取得实效。

 (二)加强责任落实。各单位要主动把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扛在肩上”,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真抓实干、开拓创新。要建立优化营商环境全过程督査问责机制,做好工作实施方案贯彻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査,将年度考评结果作为党政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指标。

 (四)加强舆论监督。通过多种形式,全方位、多角度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各项政策措施,向企业和群众充分展示综合执法系统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决心和力度。拓宽企业和群众意见反映渠道,及时回应解决社会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指引优化营商环境,促使各项举措“接地气、见实效”,不断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举措。

 乡镇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全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实现今年经济社会发展目标。按照《关于纵深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着力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的实施意见》(衢委发〔2018〕17 号)、《关于印发衢州市打造中

 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衢政办发〔2020〕21 号)、《江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江山市打造中国营商环境最优城市 2020 年实施方案的通知》(江政办发〔2020〕53 号)任务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要求,坚持以“最多跑一次”改革为牵引,以数字化变革为动力,努力在智慧政务、扩大开放、法治诚信、企业服务、创业创新等方面取得更大突破,打造政务最优、投资最优、开放最优、信用最优、法治最优、服务最优的“六最”营商环境,更好激发辖区市场主体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全面提升城市核心竞争力,为小康决胜年、招商突破年、项目攻坚年、产业创新年提供强劲动力。

 二、工作机构 按照“模块联动、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骨干队伍建设,成立长台镇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小组,成员如下:

 组

 长:毛方堃(党委书记)

 姜增胜(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陈

 玙(党委副书记)

 张华军(党委组织委员)

 吕

 宁(党委宣传委员)

 蒋

 芸(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姜麦慧(副镇长)

 徐

 伟(副镇长)

 成

 员:郑凌波、斯剑雄、周益如、陈琪、何璐璐、王明强、陈淋淋、徐晓瑶、徐杨东、姜孝法、芮世灵、朱天锦、徐磊、周来 三、工作重点 (一)优化审批服务,打造最优政务环境 1.全面深化营商环境便利化改革。加快推进办事大厅一窗无差别受理,持续提升“掌上办”“网上办”水平;加大项目审批流程的宣传力度、广度以及政策指导,不断推进一般企业投资项目审批全流程“最多 80 天”,试点低风险小型项目审批时间“最多 20 个工作日”。借助网格力量,持续推进建房审批“最多跑一次”。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综合信息指挥室、政务服务中心 (二)深化发展模式,打造最优投资环境 2.深化推进“融衢接杭”战略及产业链招商。以主要领导带队,各分管领导围绕业务工作,系统谋划推进一批融衢接杭跨区域协作项目,培育长台经济发展新动能。围绕长台特色产业和传统优势产业,开展产业链招商,完善招商引资政策体系,加强重点产业集聚和新兴产业培育;构

 建产业招商服务平台,建立从招商信息收集、网上信息研判、会商决策咨询、投资项目审批、招商政策兑现的全流程服务机制。结合“多规合一”和“标准地”改革,制订并发布招商地图。

 责任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3.强化人才引进和科技成果转化。持续优化人才生态环境,不断加强与周边知名科研院所合作,充分发挥科研院所在技术研究、成果转化、人才培养中的引领作用,深入推进创新成果与产业发展融合。完善“店小二”服务流程,多途径帮助企业缓解招工难问题。推进新时代工匠培养,大力培养适应产业转型需求的高技能实用人才。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政务服务中心 (三)推动公共服务,打造最优开放环境 4.营造全面对外开放新格局。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除明确列为禁止和限制投资经营的行业、领域、业务外,各类市场主体皆可依法平等进入。推进户籍、人事档案管理、社会保险等管理制度改革,破除影响人才流动的体制性障碍。细化精准帮扶外贸企业举措,力争贸易出口和实际利用外资保持增长态势。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 5.着力提升公共服务水平。加快推进辖区甜蜜客厅、嵩溪幼儿园等重大项目建设,提升交通、医疗、养老、教

 育、文化等公共服务水平。加大人才引进力度,补齐公共服务领域人才资源短板;加快推进社会矛调中心建设,着力化解信访积案。

 责任办公室:党建工作办公室、经济发展办公室、社会治理办公室 (四)优化服务体系,打造最优服务环境 6.建立服务长效机制。坚持推进“组团联企”服务,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及时会商解决方案。发挥...

篇二:城管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

2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范本(三篇)

  乡镇 2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方案 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持续推动《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落地落实落细,深入实施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根据市《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2022 年重点任务分工方案》《市 2022 年优化营商环境创新突破行动实施方案》《市政务服务“双全双百”工程实施方案》《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政务服务“跨省通办”和“全省通办”的实施意见》等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和十九届全会精神,锚定“走在全省前列”目标,对接世界银行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全国、全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聚焦企业全生命周期涉及的痛点难点堵点,以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魄力,以精准有力、务实有效的办法和措施,全力推动我县营商环境评价相关指标在 20xx 年基础上实现更大突破。

  二、攻坚任务

 (一)优化企业开办营商环境

  1.落实企业开办全市通办。依托政务服务大厅“跨省通办”“全省通办”窗口,注册地在全市范围内的私营有限公司、合伙企业可提交设立申请,受理、审查、核准后,当场发放加盖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印章的营业执照,同时将企业登记档案邮寄至企业注册地审批机关,实现市内企业登记“异地申请、异地领照、全市通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2.提升市场主体住所登记智能化水平。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与电子地图系统对接,市场主体住所区位点选、门牌号码与房屋信息录入相结合,提高住所信息的录入效率和真实性。7 月底前,对符合条件的市场主体设立登记,提高信息自动识别和智能筛查精准度,减少人工干预,实现“即报即得”。(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3.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9 月底,全省电子印章系统上线,与电子营业执照系统对接后,即时在全县推广应用,对所有市场主体的设立登记和名称变更,逐步实现电子印章与电子营业执照全面同步发放。(牵头部门:县公安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4.实现分时分次办理。推进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实现办理时间和进度可视可查,增加事项单独办理功能,可选择同步或单独办理。(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8月底前,实现新开办企业涉税办理、预约银行开户、职工就业登记等业务“一网通办”、随时可办。(牵头部门: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大数据局)

  5.强化电子证照推广应用。营业执照办理、银行开户、印章刻制、公积金登记、涉税办理、招标投标等开办企业涉及的各事项,全面应用“电子两证”(居民身份证电子信息、电子营业执照)。8 月底前,申请人扫描证件二维码或录入代码信息,即可通过全省电子证照库调取相关信息,无需人工核验,取代纸质证照证明材料。(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安局、县大数据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6.拓展“一窗通”功能范围。将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由单纯的开办业务,向变更、备案、注销等“全链条”业务拓展。7 月底前,涉企登记事项实现“全链办”,相关信息及时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

 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7.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理。强化“爱”移动政务服务平台企业开办“一窗通”模块应用,7 月底前,实现企业开办掌上办。(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公安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人民银行县中心支行)

  8.持续优化企业开办使用体验。9 月底前,开发企业开办“智能审批”系统,实现与“一窗通”系统用户的统一管理,在“一窗通”系统已有账号的申请人,刷脸即可快速登录;没有账号的申请人,通过刷脸完成现场快速注册。用户在申报全流程中,可随时进行电脑端和微信端切换,多个股东可以自由选用 APP 签章或者微信签章,不再依赖登记介质。(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9.不断强化智能审批措施应用。9 月底前,依托搭建的“智能审批”系统,实现智能识别申请人所办企业类型、业务,自动选择填报、采集和使用不同的业务内容和证明资料。通过对经营范围、法人股东类型、董事、监事、经理信息数据标准化改造,实现智能审批系统对申报信息关键登记项的自动校验,完成无人审批。组建企业开办专职帮办代办服务队伍,提供全方位服务,提升“智能审批”系统应用率。(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0.探索推行市内迁移“一站办理”。7 月底前,精简企业市内迁移调档程序及环节,将迁移调档程序精简为迁移企业直接到迁出地审批机关提出迁移调档申请,由迁出地审批机关为申请人办理所有迁入迁出手续,并直接换发营业执照,事后由迁出地审批机关及时将企业档案邮寄至迁入地审批机关,通过市内迁移“一站办理”,真正实现让企业群众少跑腿、好办事。(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11.提升企业注销便利度。深化企业简易注销改革,优化企业开办“一窗通”系统企业注销模块的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探索扩展企业简易注销程序适用范围,简化企业注销登记程序和材料,加强跨部门业务协同,建立营业执照与许可证同步注销机制,提供“套餐式”企业注销服务。7 月底前,实现涉企注销业务办理进度和结果实时共享,提高企业注销便利化水平。(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医保局、县大数据局、县税务局、海关、人民银行县县中心支行)

  12.推动“一业一证”改革全行业覆盖。根据省统一部署,将“一业一证”由 20 个行业扩展到 50 个行业,推出 30个新增行业工作规范,开发线上办理系统,全面实现涉及 2 个以上行业许可的发放 1 张综合许可证,解决“准入不准营”矛盾。(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县消防救援大队、县民政局、县文旅局)

 (二)优化办理建筑许可营商环境

  1.优化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事项办理。加快实现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以下简称工程审批系统)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互联互通,建设工程招投标文件、文件澄清、中标结果等信息共享至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相关部门根据共享信息加强监管。办理施工许可证时无需建设单位提供中标通知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优化联合竣工验收流程。按照“进度相似、并联打包”的原则,7 月底前,推行分段联合验收,建设单位根据需要自主选择分段联合验收或综合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3.提高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验收效率。水电气热信、道路、排水等已完工并通过验收的房地产开发项目,其配套建设的教育、养老、卫生、社区服务、物业服务等公益设施,联合验收牵头部门将联合验收申请推送教育、民政、卫健、街道办事处等主管部门(单位),参与竣工联合验收。通过联合验收的项目,非建设单位原因导致不能及时移交的配套公益设施,竣工综合验收备案时可以容缺,由所在地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或指定部门督促有关部门(单位)限时接收。7月底前,实现通过联合验收并签订移交协议即可办理竣工综合验收备案。(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工

 业和信息化局、县教体局、县民政局、县卫生健康局以及水、电、气、热、信各专营单位等)

  4.合并一批行政审批服务事项。将“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核发”“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核发”“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合并为“建设工程规划类许可证发”。规划主管部门在审查设计方案时,会同有关部门一并审查结合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建设指标,不再单独核发结建防空地下室防护规划设计方案审批文书。(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将“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工程建设涉及城市绿地、树木审批”“因工程建设需要拆除、改动、迁移供水、排水与污水处理设施审核”合并为“市政设施建设类审批”。(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省级平台将“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工程建设使用草原审核”合并为“建设项目使用林地、草原及在森林和野生动物类型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建设审批(核)”后,抓好落地实施。(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5.合并施工许可关联、验收备案手续。将“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建设工程安全监督手续”“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防空地下室)”“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合并为“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核发”。(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

 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人防办)将“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验收备案”“建设工程竣工档案验收”“建设工程消防验收或备案”合并办理。建设工程城建档案验收实行告知承诺制,建设单位承诺在 3 个月内按要求提交城建档案验收材料,即可出具建设工程档案验收意见书(告知承诺),可通过工程审批系统获取的材料,不再要求建设单位提供。(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人防办)

  6.进一步压减工程建设项目审查事项。7 月底前,制定《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豁免清单,符合条件的项目无需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制定规委会审查项目清单,非有必要,无需上会审查。(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7.整合低风险项目审批服务事项。将低风险项目开工前行政审批、市政服务等事项合并为 1 个政务服务事项,将竣工后的验收、备案、不动产登记、市政接入等合并为 1 个政务服务事项,明确操作规程。进一步优化一般社会投资简易低风险工程建设项目和投资既有建筑改造项目审批环节、审批时限。(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发展改革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城管局、县水务局、国网供电公司)

 8.统筹推进国土空间规划工作。第 4 季度,完成“多规合一”的“三级三类”县国土空间规划体系框架构建和县国土空间总体规划编制,县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实施监督信息系统上线内网试运行。(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9.缩小初步设计审查范围。对于建设内容单一、建设标准明确、技术方案简单的政府投资中型及以下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项目,不再进行初步设计审查。(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0.调整施工许可办理方式及限额。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需要分段办理施工许可证。工程投资额在 100 万元以下(含)或者建筑面积在 500 平方米以下(含)的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可以不申请办理施工许可证。(牵头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1.建立建设用地区域评估制度。实现县政府统一组织对拟提供建设用地的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文物影响等事项进行评价,不得要求用地主体承担评估费用或者重复评估。完善区域评估成果应用机制,制定评估评价豁免清单和负面清单,在豁免清单内或负面清单外且建设单位承诺落实相应区域评估成果的项目,无需评估评价。7 月底前,相应区域评估成果要关联控制性详细规划中的规划地块

 编码,纳入工程审批系统“多规合一”业务协同平台管理,获得地块的使用权人通过系统自动获取成果。(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文化和旅游局)

  12.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测绘事项。8 月底前,将工程建设中涉及的测绘业务整合为一个或几个综合测绘事项,实现全流程“多测合一”和成果共享。技术成果达到相关标准要求的,由测绘机构出具审核报告,有关部门不再进行实体工程现场核实验收。实现从用地、规划、施工、竣工、不动产登记的全过程共享应用。(牵头部门: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责任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13.优化中介服务。将“施工图审查”“建设项目安全评价”“雷电防护装置检测”“建设工程消防设施及系统测”作为相应审批事项的办理环节,纳入中介服务事项清单管理,实行服务承诺制。(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行政审批服务局、县气象局)

  14.鼓励加大政府购买服务力度。8 月底前,对小微企业投资的低风险项目审批实施所涉及的地质工程勘察、工程监理、全流程测绘等事项,可全部纳入政府购买服务范围。(牵头部门: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责任部门: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15.强化建筑质量管控能力。实现对低风险项目只需由牵头部门组织开展 1 次联合监督检查,相关监管部门不得单

 独开展监督检查。开展差...

篇三:城管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

华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实施方案 (征求意见稿)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更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实施意见》(国办发〔2020〕24 号)和《浙江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浙江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政办发〔 2021〕78 号)等文件要求,推动更深层次改革,实现更高水平开放,进一步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营商环境,更大程度激发市场主体活力,持续擦亮营商环境最优市“金名片”,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对标国际、国内一流营商环境,围绕打造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标杆市总目标,按照“扛旗争先、崛起浙中”要求,以数字化改革为引领,聚焦企业需求,坚持刀刃向内,加快制度重塑、服务提质,促进企业全生命周期办事便利化,全力打造具有金华辨识度的营商环境最优市“金名片”,为忠实践行“八八战略”、奋力打造“重要窗口”和高质量建设共同富裕现代化都市区提供强有力的制度保障。

 二、主要目标 (一)攻坚提升阶段(2022-2023 年)。高标准、精细化、全方位优化营商环境,完善问题发现机制,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运营、退出等环节,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聚焦营商环境综合性和单项指标提升,推进全市域营商环境水平进入全省前列。

 (二)提质跃升阶段(2024-2025 年)。优化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更加成熟更加定型,市场主体活跃度和发展质量显著提高,实现“审批环节最少、办事效率最高、开放水平最佳、企业获得感最强”,各指标领域服务能力达到国际、国内一流水平,形成一系列具有金华辨识度的创新成果,基本建成长三角区域营商环境标杆市。

 三、重点任务 (一)全面推进改革,优化市场准入准营机制 1.。

 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企业开办“一次提交、一窗受理、一网通办、一次领取、一日办结”,持续推进企业开办“一套材料、一次采集、多方复用”机制,落实企业开办零成本,提升“一网通办”平台智能化水平,不断提高网上办事率。深化“证照分离”改革,涉企经营许可事项实施全覆盖清单管理,推进照后减证并证。有序推行商事登记确认制改革,试点推广住所申报承诺制,让市场主体准入更便捷。鼓励有条件的县(市、区)实施“一业一证”审批模式,逐年拓展

 适用行业清单。(市市场监管局、市人力社保局、市税务局、市医保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列第一位的为牵头单位,下同)

 2. 实施 施 规范透明的市场准入。开展市场准入综合效能评估,定期排查清理市场准入隐性壁垒,畅通市场主体意见反馈渠道和处理回应机制。全面落实国家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畅通负面清单外事项办理渠道,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市发改委、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

 3.。

 提升投资项目审批效能。深化“标准地”改革,新批工业用地根据工业项目“标准地”控制性指标,除负面清单外100%按照“标准地”供地,探索企业投资服务业项目“标准地”改革,推进金义新区(金东区)开展物流仓储“标准地”改革试点。(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资规局、市建设局、市应急管理局(人防办))探索分阶段施工许可、分期验收等审批服务模式。加强综合测绘成果质量监管,开展综合测绘项目成果质量监督检查,推广使用综合测绘合同标准范本。探索推进“工程质量保险+建筑师负责制”综合改革,在 1000 平方米以下、建设周期短的项目中试点推行建筑师负责制,在住宅项目中试点推行工程质量保险。(市建设局、 市资规局、市应急管理局(市人防办)、金华银保监分局)

 4 . 提升公共设施接入服务水平。持续优化用水用气报装 流程,推动政务服务网平台、全省用水用气报装平台与供水 供气企业内部系统平台全面对接,大力推行水电气“一窗通

 办”。(市建设局、金华电业局)建立政府、供电企业共同承担的电力接入工程费用分担机制,完善电力不间断供给保障措施,降低市场主体公共设施接入成本。(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资规局、市建设局、市市场监管局、金华电业局)

 5.。

 优化不动产登记。持续提升不动产登记网办率,同步推广应用不动产电子权证,扩大电子权证在政府、法院、金融机构、公用设施服务机构中的应用,并提供自助缮证服务。加速不动产抵押登记办理,对符合条件的优质企业(A 类)办理抵押登记从半个工作日压缩到 1 小时,实现“即时办”。(市资规局)深化不动产登记“一件事”改革,建立全市跨县通办机制,全面实施不动产查询和抵押登记跨县通办、全市通办。(市资规局、市税务局、金华银保监分局)打通内档不动产资料网上查询通道,拓展网上查询、现场自助机查询和窗口查询等多种便利化查询方式。(市资规局)常态化推进“交地即交证”,做深工业企业“交地一件事”,推进商品房“交房即发证”。(市资规局、市建设局、市税务局)。

 (二)优化服务流程,提升营商办事便利度 6.。

 优化纳税服务流程。全面落实“十税合一”“主税附加税合并申报”全域覆盖,积极推进企业财务报表与纳税申报表自动转换,探索“一键申报”功能,实现年纳税次数压减至 4 次以内。全面推行电子发票(票据),加强与财务核算、档案管理系统衔接,推进电子发票(票据)无纸化报销、入账、归档、存储,推进实现办税缴费事项“掌上办”,进一

 步提升网上综合办税率。推进增值税专用发票电子化改革,到 2023 年底,增值税电子普通发票和新办企业电子专用发票推行率达到 90%以上。(市税务局、市档案局、市财政局)

 7. 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加快推动“市场采购+中欧班列/多式联运”发展,扩大中欧班列辐射服务能力,加快推进宁波舟山港海港功能向金华延伸,实现港务、船务、关务一体化发展,打造宁波舟山港“第六港区”。(市交通运输局、市发改委、市商务局、金华海关、义乌海关)深化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建设,推动口岸和跨境贸易业务统一通过“单一窗口”办理,实行海港、空港物流单证无纸化。推进智能报关和智慧监管建设,实现无感通关、高效监管。(金华海关、义乌海关、市交通运输局、市商务局)优化查验流程,推动“先期机检”等新模式应用,全面实施“两段准入”通关模式,推进第三方检验结果采信应用。(金华海关、义乌海关)

 8.。

 优化公共资源交易服务。持续清理纠正在行业准入、资质标准等方面对不同所有制企业的歧视性、差异性规定。(市发改委)全力推进“电子招投标”应用,推进远程异地多点评标试点,开通全市限额以下工程项目交易在线应用。实现传统招投标模式向全流程电子化、数字化转型,推动评标评审专家共享、数字证书互认。大力推行建设工程项目招投标“评定分离”,深化公共资源交易领域改革。(市财政局、市政管办、市建设局)深化信用在投标材料容缺受理、履约保证金减免中的基础性作用,推广“政采贷”、履约保函等金融服务,

 完善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鼓励提高政府采购预留给中小企业的比例和合同预付款比例。(市财政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深化政府采购在线询问和质疑机制,完善投诉在线处理流程,全面实现政府采购全流程在线监管。(市财政局)

 9.。

 完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快多领域纠纷化解“一件事”改革,率先在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实施纠纷化解“一件事”。探索市场化调解纠纷,依托“浙江解纷码”,建立纠纷在线多元化解新模式,实现矛盾纠纷调解“掌上办”“随时调”。(市委政法委、市司法局、市市场监管局、市法院)推进全域数字法院建设,完善执行案款发放机制, 压缩案款发放时限。加强和规范执行案款管理工作,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市法院)加强司法鉴定行业管理,建立健全鉴定人、鉴定机构诚信评价制度。(市司法局)

 (三)深化便利化改革,畅通市场主体退出渠道 10. 完善市场主体清算退出机制。提高财产清算效率,完善查封财产处置机制,探索独立分宗不动产分割转让、手续瑕疵财产确权等制度,建立司法拍卖所得不动产合理的完税机制。健全破产企业资产刑事查封和破产法庭解封联动协调机制。推进实施企业自行撤销清算组备案,实现清算组备案与债权公告、税务等部门注销尚未完成的事项同步撤销。(市发改委、市法院、市公安局、市司法局、市资规局、市税务局)探索推进企业注销“照章联办、照银联办、证照联办、税务核验” ,全面优化简易注销、普通注销办事流程,推动注销便

 利化改革。探索推进企业歇业制度。(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社局、市建设局、市税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11. 加大破产重整支持 力度。探索重大系列案件“立转破”“审转破”“执转破”机制,充分发挥破产制度的拯救和保护功能。深化破产案件繁简分流, 扩大简易审案件范围,将无产可破或财产已经执行处置、债权债务明晰的案件全部纳入简易审范围。实现无产可破适用 简易审的案件 6 个月内审结。建立“破产联办”注销机制。

 严格落实破产企业注销的办理标准、要求和步骤。(市法院、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人力社保局、市建设局、市税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

 (四)完善保障体系,提高服务与监管效能 12. 营造公平竞争市场环境 。持续推进包容审慎监管,对市场主体首次、轻微且没有造成明显危害后果并及时改正的违法行为实施容错机制。深化“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建立以信用为基础的分级分类精准监管机制,深化信用修复“一件事”改革。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建立公平竞争审查投诉举报受理回应机制、重大政策措施会审制度,组建公平竞争审查工作专家库和审查员名录库,实现公平竞争审查举报“一站式”受理,力争公平竞争审查 100%全覆盖。强化平台经济领域反垄断监管服务。规范涉企收费,严肃查处擅自设立收费项目、提高征收标准、乱摊派等问题。(市市场监管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局、市民政局、市财政局)

 13.。

 加强涉外投资贸易服务保障。围绕海关特殊监管区保税政策供给、电子账册管理,企业通关、支付和离岸转手交易审核等事项推动制度创新。制定促进服务贸易、境外投资、离岸业务发展的政策举措,推进企业开展服务贸易(服务外包)业务。持续开展综保区内企业一般纳资质试点,研究优化区内企业货物便利进出区等措施,帮助企业扩大采购、 进一步降低经营成本。优化海外仓备案流程,进一步简化备案手续。支持金华综保区开展保税维修业务,探索研究综保区外企业保税维修业务的开展模式。(市商务局、 市税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海关、义乌海关)

 14. 营造 良好创业创新氛围。加大财政对科研支出投入,提高科研项目间接费用比例,支持浙中实验室、浙江大学金华研究院、复旦大学义乌研究院等合作平台做大做强。(市科技局、市财政局、市经信局)鼓励龙头骨干企业围绕产业关键技术创新,建设一批国家级产业创新中心、重点实验室、智能制造研究院、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究中心和省市级研发机构。加大高新技术企业和科技型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进一步提升科技型企业数量占比。(市科技局、市经信局、市发改委)

 15. 推动知识产权全链条管理 “ 一件事 ” 改革。推进知识产权在线应用推广,加强知识产权服务业集聚区建设。提供知识产权全链条服务,在园区、特色小镇建设品牌指导站,打通知识产权服务最后一公里。(市市场监管局、市科技局)完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支持机制,鼓励金融机构开展知识产权质押融资业务。(市市场监管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

 16. 聚力 打造人才洼地。促进外籍人才停居留便利化, 推进外国人来金工作许可、停居留许可“一件事”办理全覆盖。(市科技局、市公安局)全面落实“双龙引才”新政,巩固中高端人才“净流入”态势。实施青年英才集聚系列行动和青年博士倍增计划,加大应用型、技能型、经营型人才的引育留力度,打造一批专业水平一流的“创新工程师”和“八婺金匠”。(市委组织部、市人力社保局)落实新兴产业职称评审直通车机制,推进工程领域职称社会化评价改革,鼓励人才智力密集的科技型企业、行业协会开展科研人员职称社会化评价。将灵活就业岗位信息纳入公共就业服务范围。(市人力社保局、市经信局、市教育局、市科技局)

 17. 提升 普惠金融服务能力。加强首贷户培育,提升首贷户比例,建立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无贷户“两张清单”, 实现制造业中长期贷款增速不低于各项贷款平均增速。拓宽融资渠道,提升信用贷款比例,着力降低民营和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积极向上争取信贷资源、审批

 权限等支持。(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市金融办、金华银保监分局)继续推广年审制、无还本续贷、循环贷款等还款方式,增强信贷支持稳定性。(金华银保监分局)加强政府性融资担保服务,降低企业融资担保成本,推动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与金融机构合作,加大政府性担保融资支持小微企业汇率避险服务工作力度。(市金融办、市财政局、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市金投集团)健全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深入实施“尖峰行动”,打造融资畅通工程升级版。增强数智金融服务水平,完善银企融资对接和系统管理功能,助推银企融资对接便捷化。(市金融办、人行金华市中心支行、金华银保监分局)

 18. 推动 完善法律保障体系。深化“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改革,推动形成责权统一、权威高效的“大综合一体化”行政执法新格局。(市综合执法局、市司法局、市委编办)加大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力度,推行“公证+不动产登记”延伸服务。(市司法局)

 19. 提升 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深化综合窗口改革,优化提升政务服务大厅“无差别全科受理”服务机制。创...

篇四:城管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方案

区城管系统 2022 年“改作风、办实事、优环境”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作风建设重要论述,全面落实省委、市委、区委关于进一步改进工作作风的工作部署,进一步推动全区城管系统作风效能提升,决定在全区城管系统开展以“拉高标杆、鼓足干劲、忠诚尽职、奋勇争先”为主题的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总体要求和目标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视察 XX 重要讲话精神以及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城市管理指示批示精神,按照省市区委“一改两为五做到”工作部署,牢固树立“发展为要、项目为王、实干为先”鲜明导向,紧密结合全区城管系统干部队伍实际,在提升能力、增强意识、强化效能、压实责任上持续发力,以城管系统干部作风能力建设不断提升推动全区城管工作高质量发展,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幸福 XX 提供坚强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二、工作任务

 (一)聚焦政治建设,筑牢思想根基 1、持续强化思想理论武装。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

 于城市管理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党中央以及省委、市委、区委的要求贯穿于城市管理全过程,在城市管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上下功夫,把党中央的要求和部署转化为城市管理工作的生动实践。

 2、持续强化队伍建设锻造。巩固深化“强基础、转作风、树形象”专项行动,通过举办城管执法培训班、开展岗位练兵等形式,加强城管执法队伍建设标准化、执法行为规范化、为民服务精准化,全面提升全区城管执法队伍的政治素质、执法能力和服务质量,全力打造一支纪律严明、作风过硬的城管执法队伍。

 (二)聚焦问题查摆,提升整改效果 1、紧盯“六个不”查问题。对照省委指出的不作为、不担当、不进取、不务实、不守信、不知止等“六个不”突出表现,省委《关于进一步改进作风的若干举措》列出的 19 个方面问题、省委省政府《关于创建一流营商环境的意见》提出的“十做到十严禁”要求以及群众信访、“四送一服”平台、12319 服务便民热线等渠道反映的问题,通过自我检视、组织提醒、开门纳谏等形式全面查摆,制定“六个不”问题清单。

 2、摸清家底明差距。把“清家底”作为首项工作,自觉在全省、长三角乃至全国的城市管理中找准坐标系,建立“对标”清单,梳理综合考核指标及上级主管部门单项考核、通报、表

 彰等事项,形成“家底”清单。

 3、对标“五做到”抓整改。对照省委提出的对标对表、有求必应、真心真情、求真抓实、知敬畏守底线等五做到具体要求,精确制定整改措施、具体举措,明确完成时限、责任人员,实行清单化闭环式管理,对账整改销号。

 4、立足“管长远”完善机制。坚持举一反三,对具体普遍性、典型性、突出性的问题,深入挖掘背后体制、机制制度等方面根源,深刻分析思想、能力、状态等方面根源,有针对性地建章立制,狠抓制度执行,让制度“长牙齿”。

 (三)聚焦机制优化,提升履职效能 1、深化说“不”提级管理和首问负责制。全面推行首问负责人在接待企业和群众时,按照“不说不能办、只说如何办”的原则,不得向服务对象说“不知道怎么办、不清楚在哪办、不符合办理条件、暂时不能办理、不属于我单位职责”等用语,严格执行“说不”提级管理制度,按规定予以办理答复,同时做好跟踪问效,直至有效推动事项办理完成。

 2、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持续推进行政权力运行办理结果信用信息公示工作,做到“应公开、尽公开”,将行政评价和行政处罚等信用信息自作出行政决定起 7 个工作日内,全面完整、规范、准确地报送到市信用信

 息平台,保障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创新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简化服务流程,压缩行政许可办理时限。所有行政服务事项全部进入“互联网+政务服务”平台,实行集中办理、网上办理、异地可办等服务方式。企业和群众办事力争只进一扇门,最多跑一次,“一窗”受理,做到办事指南“一单清”、群众咨询“一口清”、受理材料“一手清”、业务办理“一次性完成”。

 (四)聚焦服务群众,打造满意城管 1、深入推进城管执法柔性管理服务。建立西瓜、生姜等季节性农产品的摊点设置引导,完善摊群点自治、群众投诉现场快速处置、商贩摊主容错纠错、城管巡查服务等机制,推行城市管理“721”工作法,全面提升城市管理服务水平,提升群众对城市管理工作的满意度。

 2、创建“百姓城管”服务品牌。强化服务观念、树立优良形象,贯彻“为百姓服务、请百姓参与、让百姓满意”工作理念,以品牌化提升城市管理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和水平。把服务企业、服务群众作为第一职责,实施“轻微免罚”制度。对市场主体发生情节轻微、纠正到位、及时消除社会影响、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等违法行为,不予行政处罚。对于较严重的违规违法行为,严格执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基准,自立案之日起 90 日内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清除多重多头执法,杜绝选择性

 执法,严禁向管理对象乱摊派,不增加管理对象负担,做到“有求必应,无事不扰”。

 三、工作措施

 1、定期调度。每季度召开全区城管系统工作分析调度会,通报交流情况,协调解决重点问题,部署推动工作。

 2、带班巡查。XX 区城管局班子成员每月安排一天,到区基层中队跟班巡查执法。

 3、强化督查。通过明察暗访,重点对信访投诉问题处置、文明执法、许可备案等情况进程督查检查。

 四、组织保障

 1、强化组织领导。XX 区城管执法局要提升政治站位,高度重视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方案,以一把手为组长,成立活动领导小组,确保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2、强化任务落实。各单位要强化责任担当,结合工作实际,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路线图和时间表,切实提升城市管理工作水平,提升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

 3、强化宣传引导。持续开展学习教育,利用多种形式开展作风建设宣传,挖掘作风建设正反两面典型,既发挥标杆引领作用,又发挥案例的警示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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