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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6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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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6篇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 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情况 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反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重拳“打虎”的同时,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6篇,供大家参考。

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6篇

篇一: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

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工作情况

 的调研报告

  党的十八大以来,正风肃纪反腐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在重拳“打虎”的同时,针对基层公务人员“苍蝇式”的腐败和不当行为,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运用“四种形态”监督执纪问责;国务院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使党风政风为之一新。然而,正如党的十九大报告所强调,“反腐败斗争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全面从严治党仍然任重道远。

 为评估新形势下基层公务人员廉洁状况,中国社会科学院对东中西部 x 个省份的中小微企业和基层干部进行了深度访谈和问卷调查。调查显示,当前基层公务人员的不当行为,多表现在涉企政务服务中,给一些企业生产经营活动造成困扰。

 习近平总书记在党的十九大报告中指出:“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和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健康成长。”对基层公务人员不当行为的治理,既需要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执纪,也依赖于包括权责配置、机制设计在内的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进程的持续推进。

 一、政商关系明显改善但问题依然存在 综合访谈内容和问卷结果发现,目前政商关系“清”的程度有所提高,但是“轻型”腐败和基层公务人员的不当行为仍然存在。

 (一)基层公务人员作风变化明显

 参加访谈调查的中小微企业主普遍表示,近年来基层公务人员工作作风发生显著变化,明显感受到了正风反腐的成效。主要表现在:基层公务人员到企业“吃拿卡要”的少了;企业到各政府部门办事,“门好进、脸好看”,服务态度和水平有很大提升;凡是符合规定的事务都能够顺利办理,基本不需要“送礼、请吃”,较少出现故意刁难的现象。

 多数企业负责人认为,发生变化的主要原因:一是政府服务项目程序化、标准化和数字化程度大幅提高,大幅减少了一些“灰色”地带,便民措施和机制落实到位;二是相关

 部门严格监督执纪,持续大力度地查处腐败案件,严格落实问责制度,有效扭转了基层公务人员的工作作风。

 (二)政商关系“疏”“躲”而不“亲”

 调查显示,在政商关系进一步“清”的同时,一些基层公务人员却摆出了“疏”和“躲”的态度。“疏”,是指在面对政府管理、服务企业方面已经暴露出来的弊病和问题,对民营企业因相关政策变化调整所遇到的困难,冷漠视之,无所作为;“躲”,是指刻意避免与企业特别是民营企业人员的接触,比如执行法规政策时只运用检查监督处罚等手段,采用自身简便易行的方式方法贯彻落实任务要求,回避和不考虑不同行业和类型企业的现实情况。

 问卷显示,受访企业认为到政府部门办事困难的原因是:政策规定有空间,办事人员僵硬理解和执行政策;不同部门的政策规定之间有矛盾,互相推诿扯皮;相关政策法规不符合实际情况,公职人员却强行执行;没有明确适用的政策法规,相关政府部门不给处置意见。

 (三)不当行为多有利用法规政策空间的特点

 新形势下,多数受访企业认为基层公务人员不当行为主要表现有:执行不符合实际的规定;无理刁难,索要好处;迫使企业缴纳培训费、咨询费、赞助费等;以无政策依据为

 由不办事;要求企业帮助其亲朋好友安排就业岗位,等等。从行为方式上看,基层公务人员的不当行为,明显具有利用法规政策空间的特点。比如,顶格管理,在法规政策允许的范围内,对企业执行最高标准,对自身工作却往往执行最低标准,如果企业达不到、等不及,就不得不做“疏通”工作,在接受有形或无形的“好处”后再降低标准执行。再如,利用政策信息和资格条件谋求利益,一些基层公务人员与所谓的“第三方”中介组织相互配合,以企业名义申请到资助和优惠,再以收取高比例佣金的方式牟利。

 二、涉企服务中不当行为的原因分析 (一)政府监管机制层面

 我国政府部门监管企业和市场的体制机制,有效维护了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健康发展,但是在管理精准方面还有欠缺。一是监管环节错位,导致监管机制“空转”。监管环节错位会浪费大量行政资源,增加企业负担,且造成低效或无效监管。比如,规定申请国家政策优惠或扶持资金,须开具各类证明材料,政府部门无法开具的证明材料全部压到社区出具,而社区实质上没有能力掌握准确情况。最后,企业只能花钱通过某些中介服务机构备齐相关材料,但中介机构欠缺核实材料的程序或能力,实质造成审核机制的总体空转,所有环节都没有发挥真正的“把关”作用。二是“一刀切”

 式监管方式,往往放过了最该抓住的薄弱环节。当某行业出现重大质量责任事故或政府考核“一票否决”事项不达标时,政府监管部门往往倾向于采取“普查”、全部停业等措施,以显示“高度重视、应对迅速、措施得力、责任到位”。这种工作方式,即使不考虑成本和效果,也存在着分散监管力量,不利于集中力量抓住薄弱环节、突破难点的弊端。

 (二)政策执行评估和调适机制层面

 基层公务人员的不当行为,是近年来中小微企业反映最为突出的问题。对比以往和当前的基层公务人员行为特点,可以发现基层公务人员发生不当行为,部分与公务人员待遇和思想觉悟水平有关,部分也与政策执行过程中缺乏评估和调适机制有关。近年来,基层公务人员的纪律规矩意识有较大提升,然而,基层政府承担的主要是政策执行责任,在强调“法无授权不可为”、依法依纪依规的情况下,基层政府和公务人员只能做规定动作,对于法规政策在执行过程中暴露出的问题无能为力,有时明知其不合理但只能坚决执行。

 (三)法规政策宣传和培训机制层面

 政策机制的不透明为腐败行为提供了藏身之所。目前,中小微企业反映的一个突出问题是法规政策的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不到位。这个问题表现在,无论对基层公务人员还

 是对企业,政策解读和培训明显不足,且一般都采用多种形式广而告之,宣传工作缺乏目标对象的精准性。问卷显示,多数企业表示“不知道有什么政策性倾斜”,因而从未申请过政策性优待优惠;一小部分企业表示因“政策搞不懂,中介费又太高,没有申请”。

 三、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对策建议 从治理基层公务人员“轻型”腐败行为和不当行为的角度看,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要围绕以下三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完善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制度

 政商关系是市场经济绕不开的一个重要问题,形成良性循环的新型政商关系,对于推动企业健康发展、不断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至关重要。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提出,加强党对各领域各方面工作的领导,更好发挥党的职能部门作用,推进党的纪律检查体制和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全会还提出,转变政府职能,优化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配置,坚决破除制约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的体制机制弊端。这些都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了机制保障。此外,在构建新型政商关系过程中,还要抓住领导干部这个“关键少数”、突出政治责任,把权力、责任、担当对应统一起来,紧盯重

 点部门、关键岗位,着眼细节持续开展廉政教育、约谈提醒、考评巡察、项目督查等工作,建立健全相关监管约束机制。

 (二)厘清权责 用好问责利器

 在调研访谈中,基层干部对加强监督执纪问责普遍持肯定态度,但认为有必要进一步明晰权责、精准问责。如果问责的板子“打偏或打错”,则会降低问责制度的严肃性。解决这个问题,需要理顺各级政府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突出监督执纪问责和监督调查处置的重点,增强问责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不断净化优化政府系统的政治生态。加强对反腐败工作的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反腐败协调机构的作用,对以权谋私、贪污腐化、官商勾结等问题,严格落实“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责任,也追究相关领导责任以及监管部门责任,对典型问题坚决曝光,达到问责一个、震慑一批、教育一片的效果。

 (三)改进政策宣传解读和培训工作

 改进基层政府服务质量,减少政策执行的“灰色”空间,须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特别是针对目前该方面的薄弱环节——政策宣传、讲解和培训,要加大工作力度,探索新的方式和机制。此外,有关政策方面的解释,可以融入智慧政务建设,形成覆盖全国迅捷便利的信息收集、处理和发布机制,

 实现政务信息的公开、准确、透明、普惠。基层政府部门在这方面应该承担补充性责任,为有需要的企业特别是新企业、小企业,提供线下政策讲解培训服务。

篇二: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

  ︱才智︱ 2020.12 中︱社科综述Ability And Wisdom榆林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存在的问题探析刘守跃

 高宏飞基金项目:榆林市 2019 年科学技术研究与开发项目“榆林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策研究”(2019-97-3)。摘 要:梳理榆林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具体做法,借助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政商关系健康指数、亲近指数、清白指数,评估榆林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效果,并对榆林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存在的具体问题进行分析。关键词:亲清政商关系;政商关系健康指数;榆林作者简介:刘守跃(1986—),男,陕西榆林人,硕士,研究方向: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单位:榆林学院;高宏飞,单位:榆林学院。政商关系不仅影响着营商环境,同时也反映着党风、政风和社风。摒弃旧有“勾肩搭背”的政商关系,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积极开展实践,出台了各项措施,但并没有形成统一的意见和办法,仍需在具体操作层面继续探索。因此,梳理和评估榆林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的具体做法,发现和分析其中存在的具体问题就显得尤为重要。一、榆林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具体做法优化营商环境是改善政商关系的重要抓手。2019 年 10月国务院出台《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首次以政府立法的形式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提供制度保障,强调通过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于 2018 年 3 月通过,2018 年 5 月开始实施,并于 2020 年进行了修订,标志着陕西省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入规范化、法制化的轨道。榆林市委、市政府深入贯彻中、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精神,结合榆林资源型地域特征,对标沿海市场经济较成熟、较发达地区和城市,启动实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包括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简化施工许可证办理程序、方便企业获得水电气暖、降低企业运行成本、方便群众和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降低企业获得信贷难度和成本、优化企业纳税服务、提升企业跨境贸易和投资便利化、县域营商环境监测评价、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专项督查等 10 个方面。神木市、府谷县作为榆林经济的领头羊,在榆林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中做出了重要的探索。神木市围绕营商环境综合排名进入全省前十、全市第一的总目标扎实开展工作,建立健全营商环境工作制度,复制推广和改革创新工作初见成效,开展形式多样的宣传活动,充分发挥营商环境检测平台作用。持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扎实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全面推行“好差评”工作机制。简化企业开办模式,优化和缩减水电暖获取流程,完善不动产登记手续,企业获得信贷更加容易、纳税服务更加智慧,涉企政策更加优惠。府谷县着力完善项目审批和招投标体系,健全项目决策机制,政务公开阳光透明。规范和细化招投标程序,压缩招投标办理时间,加强中介机构的管理。设立常态化企业开办专区,推行“减事项、减要件、减时限、减材料、减费用、减审批、优流程、优服务”的工作。大力推广办税缴费“非接触式”服务,拓宽营商环境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赋能民营经济,向民营企业家宣传法纪政策,在民营企业中开展以案促改活动,着力解决民营企业发展中遇到的问题,助力优化民营企业营商环境,发挥商协会作用,支持民营企业高质量发展。二、榆林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效果评估2020 年 12 月,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发布《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榜 2020》年度研究报告,通过构建政商关系健康指数、亲近指数、清白指数,对全国 292 个地级以上城市的政商关系健康状况进行了全面系统的评估。这是该院第三次发布针对政商关系的研究报告,榆林也是第三次被作为评估对象。从研究报告披露的信息可知,榆林2020 年政商关系健康指数为 8.94,位列全省第 10 位,全国292 个城市中位列第 287 位。亲近指数为 12.74,位列全省第9 位,全国 292 个城市中位列第 249 位。清白指数为 6.28,位列全省第 10 位,全国 292 个城市中位列第 289 位。由表 1 可知,2017-2020 年,榆林政商关系健康指数由27.82 降为 8.94,亲近指数由 7.27 上升为 12.74,清白指数由68.42 下降为 6.28。一级指标得分可以看出,近年来榆林政府对企业的关心大幅提升,政府服务有所提高,企业税负有所下降,政府廉洁程度和政府透明程度大幅降低。通过对研究报告指标体系的拆解可以找出榆林在各个环

 ︱才智︱ 2020.12 中︱ 85

  社科综述Ability And Wisdom节得分较低的原因。政商关系健康指数是对政商关系的综合评价,由亲近指数和清白指数变换而来。亲近指数由政府对企业的关心、政府对企业的服务、企业的税费负担 3 个一级指标构成,其中政府对企业的关心由领导人到企业视察次数、领导人与企业家座谈次数 2 个二级指标构成,政府对企业的服务由基础设施、金融服务、市场中介、电子政务效率 4 个二级指标构成,企业的税费负担由企业的税收负担 1 个二级指标构成。清白指数由政府廉洁度、政府透明度 2 个一级指标构成,其中政府廉洁度由食品安全许可证代办价格、百度腐败指数 2 个二级指标构成,政府透明度由网络信息公开、财政透明度 2 个二级指标构成。每个二级指标分别由 1 到 3个三级指标构成。三级指标已经具有可操作性,针对政策指导分析到二级指标就可以了。榆林的政商关系健康指数、亲近指数、清白指数均较低,二级指标涉及到的每个环节均比较薄弱,可以有针对性的进行分析,但不要局限于三级指标的具体数值,而应将二级指作为阶段性目标,根据自身实际情况有针对性的展开实践,最终目的是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三、榆林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存在的具体问题分析缺乏有效的实施方案。榆林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虽然从认知层面得到了共识,但仍需要在实践层面得到广泛的行动,这就要在顶层设计层面多下功夫,拿出一套可行的实施方案。目前由于各项机制不健全,职责不明确,人员配备不到位,分工不明确,协调不畅,很多精神都停留在文件层面。各职能部门,尤其是部门一把手要真正从行动上重视起来,加强调研,听取来自企业的声音,银行等融资机构要转变发展思路,掌握民营企业的资金需求,工贸部门要转变站位,多从企业的角度思考问题,这样才能制定出有效、可行的实施方案。政务服务质量不高。榆林政务服务顶层虽然有设计,但具体推进慢,后续事项繁琐,政务办理大厅很多事项授权不充分,人员不到位,跨部门联办有障碍,无法实现并联审批,有些部门大厅窗口有成为收发室的情况。政务服务效率不高,企业遇到的困难不能及时解决,基础保障不到位。政务服务意识不强,重审批轻监管,事中、事后监管没有创新。政务服务思想不够解放,不灵活,服务不主动,并联审批不畅通,各自为政。政务服务各项政策宣传不到位,知晓度不足,互联网 + 政务没有有效发挥作用。税费政策执行不彻底。疫情期间为保障企业能够顺利度过难关,榆林市出台 17 条惠企政策支持中小企业应对疫情稳发展,尤其是在税费减免、税费优惠方面。执行层面由于涉及主体多,政策错配、时间滞后、无法兑现等问题时有发生,尤其是很多历史遗留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存在政府换届不理旧账等现象。这会失信于企业和企业家,也让税收调节经济、促进产业结构调整、协调社会经济发展的作用大打折扣。仍需在联合行政方面加大统筹,同时对历史遗留问题建立常规解决渠道,努力在兑现的实效性上下功夫。信用体系建设仍需完善。当下全社会参与共建“信用榆林”的框架初步形成,以“信用榆林”APP和“信用中国•陕西榆林”网站为代表的线上平台已搭建完成,截至 2020 年 8 月底,榆林城市综合信用指数在全国 261 个地级市中位列第 56 名,位居全省第一。目前遇到的瓶颈是对接部门之间的底层数据并未打通,与平台对接的部门依然偏少,应用场景不足,使用频率不高。平台与平台之间数据未能实现共享,有各自为政的倾向,需要有牵头单位,统筹考虑,尤其应与政务服务平台对接,打通数据壁垒,让信用建设成为企业和个人的日常生活,降低社会交易成本。事前、事中监督有待加强。纪律是政党的生命线,任何时候都要挺在最前面。榆林近期在以案促改领域效果显著,但在事前、事中监督方面仍比较薄弱。纪检部门信访件过多,程序复杂,耗费精力多,被动工作多,主动监督力量不足。应加强创新制度建设和制度运行督查,充分发挥驻局纪检组作用。加强警示教育,强化底线意识、红线意识,尤其要在干部教育要常态化、制度化,加强党风廉政、纪律建设方面多做工作。同时加强企业法人代表党纪方面的培训,增加窗口宣传教育企业的力度,紧绷法纪教育。更要在惩处方面加大力度,强化对科级干部和单位一把手的监管。要让法治在市场运行当中发挥其真正的作用,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让企业和政府对法治充满敬畏。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缺乏主动创新意识。榆林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内容涵盖面广,考核指标包括 20 项一级指标 103 项二级指标。存在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研究不够深入,指标任务吃不透,亮点工作培育少,不能主动创新开展工作等问表 1 榆林市近年来政商关系健康总指数、方面指数及一级指标得分(0—100 分)注:根据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2017、2018、2020《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榜》研究报告汇总。年份政商关系健康指数亲近指数 清白指数 政府关心 政府服务 企业负担政府廉洁度政府透明度2017 27.82 7.27 68.42 11.70 3.81 71.24 59.582018 12.41 10.02 26.80 0.00 14.31 0.00 4.33 28.092020 8.94 12.74 6.28 22.93 13.88 8.09 7.29 18.9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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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才智︱ 2020.12 中︱社科综述Ability And Wisdom题。在实际工作中虽有很多事项走在全省前列,但对典型案例的总结提炼少,没有形成好的推广复制经验。承担营商环境指标体系数据报送的单位,大部分从省到县都有自己的平台应用系统,实现了省市县三级纵向联通,但系统与系统之间、单位与单位之间的横向联通还没有实现数据的有效兼容,不能实现资源共享。缺乏可执行的政商交往规范细则。榆林目前虽已出台规范政商交往相关文件,制定了公职人员与民营企业家交往原则性的“正面清单”和“负面清单”,但仍缺乏可操作性,具体实践中的弹性较大,很难解决政商交往中的分寸问题,也做不到平衡好“亲、清”二者的关系,达不到为政商两方面凝聚共识、协同推进的作用。因此仍需在制度的科学性与可操作性方面下功夫,从制度层面细化交往规范,进一步明晰政商交往的界限和禁区、红线和底线,推动党员干部同企业交往既坦荡真诚、真心实意靠前服务,又清白纯洁、守住底线。行政审批权未充分下方到市场。简政放权不到位,政府主导生产要素配置方面的权力并没有充分下放到市场,政务大厅有关审批管理的行政流程依然存在手续繁琐等问题。土地审批权在省厅,周期长、层级多,手续办理繁琐,可以试点省级控总数,县级层面去审批和调节。企业直供电,省发改委可以进一步下放权限,让行业商协会出面确定总量,协会内调节,从而降低企业用电成本。省直管市、县行政审批特别政策未能得到有效落实,乡镇集中行政许可下放不到位,自然资源规划局权力未下放,权力移交不彻底。存在审批与监管分离的现象,仍需加强对联合执法平台的建设。政商交往的平台和途径不畅。缺少正规的政商交往平台,政府的意见和企业的需求往往是脱节的,信息就会出现高度的不对称,为了消除这种不对称,政企双方都会采取盲目的行动,这会带来高额的社会成本,同时也为权力寻租创造了空间。因此要积极建设政企双方能够以平等身份,自由氛围沟通交流的平台,不仅需要依靠现有的统战部、工商联、商会等平台推动政商之间的有效沟通,更需要发改委等行政审批单位的积极参与和介入,构建政商沟通的良好平台,畅通政商交往的沟通渠道,压缩权力寻租的空间。不必要的审批和监管过多。例如煤票问题,煤票早已完成了历史使命,存在的必要性值得探讨。一是税收应由税务部门保障,能源部门没有义务去协助其计量收税;二是以煤票计量来核定产能形同虚设;三是检验煤票极易形成交通阻塞;四是煤票的紧缺会形成犯罪产业链,导致煤票倒卖、偷逃检验、税赋转嫁等一系列问题。例如煤矿放假问题,年底规定煤矿要停产放假,年初要复工复产验收,浪费很多生产时间。大批量煤矿放假形成煤炭市场恐慌,由于下游的金属镁循环企业不放假,造成煤炭紧缺和价格上涨,增加了下游用煤企业的生产成本。民营企业家的历史遗留问题依然突出。例如民营企业家因历史原因形成的资金链担保问题。省、市政府,应适当授权县政府,让政府的担保公司为民营企业承担过渡性担保,得以解开担保链,减轻历史形成的融资成本包袱。省、市政府应出台因历史原因形成的不合规信贷失信的动态修复政策,让银行、企业达成还款计划并在按约实施的过程中,司法机关应当将失信人从失信名单中暂时移除。例如因营商环境不佳时期形成的政商不廉洁行为,对民营企业家的处理力度如何把握的问题,因为这直接影响到民营企业的生死存亡,也关系到当地的就业问题。参考文献[1]习近平.习近平谈治国理政 . 第三卷 [M]. 北京: 外文出版社 ,2020:263-268.[2] 陈寿灿 , 徐越倩. 浙江省新型政商关系“亲清指数”研究[J]. 浙江工商大学学报 ,2019(2).[3]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 榜 (2017)[EB/OL].http://nads.ruc.edu.cn/zkcg/ndyjbg/c9ad75bec3024ec0bb24e4fc6b7d3c14.htm/,2020.12.31.[4]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榜 (2018)[EB/OL].http://nads.ruc.edu.cn/zkcg/ndyjbg/1031da3ad5a846e39111bb4bcd84fe81.htm/,2020.12.31.[5]中国人民大学国家发展与战略研究院 .中国城市政商关系排行榜 2020[EB/OL].http://nads.ruc.edu.cn/yjdt/6223c9d6130e4134991df356f71b8099.htm/,2020.12.31.

篇三: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

亲清政商关系存在的问题及

 对策建议探讨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报告指出,要突出重点、精准有力,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xx 市纪委监委坚决贯彻落实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精神,把准职责定位,强化监督执纪,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保驾护航。

 一、主要做法

 1. 装上“探照灯”,日常监督到位。充分发挥派驻纪检监察组探头作用,做实做细做深日常监督。将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列入派驻纪检监察组日常监督重点内容,督促相关纪检组围绕关键部门、关键领域、关键岗位、关键环节,通过谈心谈话、监督检查、督促整改等方式,查摆风险点,堵

 塞漏洞。如驻市行政服务中心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通过电话抽查、登录江西省政务服务网上大厅等方式对 x 个进驻部门,x 个办事窗口进行嵌入式工作纪律检查和日常督查。

  以政治生态民主评议为契机,分别于“年中”“年终”委托第三方机构,邀请党风廉政监督员、两代表一委员、党员干部、企业负责人、群众代表等对全市 x 个乡镇和单位干部廉洁和为民服务等事项进行测评,着力发现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吃拿卡要、乱作为、慢作为、不作为等影响和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今年以来,共组织开展督查 x 次,检查单位x 个,发现相关问题 x 个,并督促办理到位。

  2. 找准“薄弱点”,靶向治疗到位。广泛开展调查研究,由 xx 市纪委监委班子成员带队,开展领题调研,找准影响亲清政商关系构建的热点难点问题,因症施策,靶向治疗。针对干部服务企业中存在的“怕、慢、假、庸、散”以及职能部门“事难办”“推绕拖”“中梗阻”等破坏营商环境的问题,结合“四心四干”作风整治和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开展了“不担当、不作为”作风突出问题集中整治。先后派出 x 个督查组,深入 x 个机关、基层站所、窗口单位,围绕“降税减费”、窗口办事、服务管理、工作纪律等方面开展专项督查,发现党员干部作风问题 x 起,涉及 x 人。针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参与非法融资、违规入股

 经商办企业、插手工程领域、强揽工程、阻工扰工等问题,将优化营商环境与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工作结合起来,开展了国家公职人员违规入股经商办企业专项治理,处置问题线索 x 条,处理单位和个人 x 次,立案查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 x 起。

  3. 开通“快车道”,线索处置到位。建立网络、信访、电话、短信“四位一体”举报受理平台,织密监督立体网络,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建立营商环境问题线索台账,开通线索处置“快车道”,对营商环境方面的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快查快结。同时,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对涉企腐败行为零容忍,严查官商勾结、吃拿卡要、以权谋私、权钱交易、利益输送等破坏市场经济、败坏社会风气的行为,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截止目前,共受理营商环境方面信访举报件 x 件,发现问题线索 x 件,立案 x 人。

  4. 打好“预防针”,警示教育到位。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原则,通过通报曝光、开展警示教育、深入剖析典型案例、完善权力制约机制等方式,为党员干部打好“预防针”,推动党员干部干净履职尽责,推动既“亲”又“清”政商关系形成。运用工业园管委会原主任况小斌、国土资源

 局城区直属分局原局长罗刚毅严重违纪违法案件,开展了“三会一书两公开”警示教育,选取十八大以来的十个典型案例编印了悔过书,用身边案例教育身边人,警醒广大党员干部切实知敬畏、守底线、存戒惧。

  得益于良好的营商环境,上半年,xx 市个体工商户发展到 x 户,注册资金 x 亿元;新注册内资企业 x 户,注册资金x亿元。xx市自xx年起连续x年入围江西省县域经济10强。

  二、存在的问题

 1. 营商环境与群众期盼还有差距。政治生态建设情况调查中,参与问卷调查的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直单位干部、乡镇(街道)干部、村(社区)干部、企业负责人、退休老干部、普通群众等九类人员,在“您认为当前 xx市营商环境如何”选项中,好和较好占 x%,对 xx 市营商环境总体评价较好。然而,认为一般的占 xx%,不作评价的占3%,营商环境与群众期盼还是有差距。

  2. 服务企业中不“亲”“清”作风问题依然存在。在“您认为影响 xx 市营商环境突出的问题有哪些”的选项中,xx%的认为是干部“怕、慢、假、庸、散”。在查处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以及“四风”问题中,干部吃拿卡要等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有的违规接受企业吃请、有的占用企业车辆、

 有的接受私人老板安排的旅游,等等,都直接影响了亲清政商关系构建,影响了 xx 市的营商环境。在今年查处的 x 起违规收受礼品礼金问题中,有 x 起涉及到企业,占 x%。如,环保局党组成员罗某,于 xx 年-xx 年期间,违规收受某公司香烟 x 余条,收受礼金 xx 元。

  3. 领导干部甘于被“围猎”问题一定程度上存在。“任由自由主义泛滥,把党纪条规束之高阁,忘记自己党员的身份,忘记自己干部身份,与私营业主整日私混,与服务对象打得火热,心安理得接受他们安排的旅游,致使两者身份之间无界、无戒,把自己当成他们的弟兄,乐享其成”,国土局城区直属分局原局长罗刚毅的忏悔书中,真实记录了自己被“围猎”的心路历程。在查处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案件中,很多领导干部成为被“围猎”的对象,甚至有的甘于被“围猎”,成为企业老板敛财的工具,与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背道而驰、格格不入,严重败坏了党的形象和声誉,破坏了公平公正的营商环境。

 三、对策建议

  1. 加强监督制约,防范化解风险。越是权力集中的地方,越容易滋生腐败。纪委监委机关要以日常监督为主抓手和突破口,紧盯重大工程、重点领域、关键岗位,强化对权力集

 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部门和行业的监督。要做深做细监督这篇大文章,激发纪律、监察、派驻、巡察监督的潜能,整合监督资源,充实监督力量,增强监督成效,管好关键人、管到关键处、管住关键事、管在关键时,使日常监督更精准、更有力,坚决防范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坚决斩断和破除领导干部与服务对象之间的“利益链”“关系网”,铲除滋生腐败的土壤,防范化解廉洁从政风险。

  2. 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要准确把握纪委政治机关定位,坚持围绕中心不偏离、服务大局不犹豫、推动发展不动摇,做到与党委政府同向同频同步,用心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对发现的单位和个人在服务企业中态度蛮横、敷衍塞责、推诿扯皮,遇事绕着走、打太极、踢皮球,“中梗阻”,门好进、脸好看、但事难办等问题,在督促职能部门认真履责的同时,要强化追责问责,严格以不落实的事倒查不落实的人,履行监督的再监督职责,推动职能部门履职尽责,打造高效有序的政务服务环境。

  3. 涵养政治文化,务实工作作风。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和党内政治文化建设,厚植共产党人理想信念的基础和底蕴,坚固共产党人宗旨意识和政治本色,使党员干部在服务企业中保持一身正气,两袖清风。要以纠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为重点,紧盯“怕、慢、假、庸、散”等作风顽疾,持续深化

 整治“一热两不三多”突出问题,弘扬真心愿干、公心敢干、用心实干、匠心巧干工作作风,促使党员干部做到与企业老板之间暨要亲,为其竭诚服务,更要清,清白,清楚公与私,俭与奢,亲与疏之间的界限,有戒有界,守住底线,永葆廉洁本色。

  4. 保持高压态势,维护公平正义。加大反腐力度,依法查处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坚持重遏制、强高压、长震慑,坚持受贿行贿一起查,破解“围猎”与“被围猎”困局。在坚持行贿受贿一起查的同时,要做好执纪审查“后半篇文章”,通过查处的行贿受贿典型案例,查摆其背后的制度、体制机制等方面的原因,堵塞漏洞,扎紧“笼子”,让围猎者无空可钻。另一方面,要用身边的案例教育身边的人,深度剖析行贿受贿典型案例,让党员干部从案例中参透被“围猎”的沉痛代价,筑牢拒腐防变的铜墙铁壁,让“围猎”者无法找到突破口,无从下手,真正形成不能腐、不敢腐、不想腐的格局,维护公平正义的营商环境。

篇四: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心得体会

  习近平总书记用“亲、清”二字概括新型政商关系,发人深省、令人振奋。

 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大棋局中,政商关系的调整是关键而复杂的一步。

 以“亲”“清”为核心的新型政商关系,为干部和企业家的交往指明了方向。但是在一些地方,民营企业家在少数部门“遇冷”,政商关系“清而不亲”,虽然没有权钱交易,但也互不往来。近年来,在某些地方、某些领域,和企业家特别是和民营企业家的接触、联系成了“瓜田李下”甚至是“雷区”“禁区”。企业的困难无从倾诉、问题无法解决,企业家的归属感、安全感有所下降,甚至连“政商关系”本身都成了贬义词。究其原因,里面不仅包含着对中央八项规定的曲解,本质上更是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基本经济制度

 缺乏深刻理解。因此,习近平总书记先强调基本经济制度,然后提出“亲”“清”的政商关系准则,是一种正本清源之举。

 用“亲”“清”二字定位新型政商关系,在干部和企业家当中引起强烈反响。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成效明显,促进政商关系不断向健康、积极、和谐的方面发展。而“亲”“清”的要求,抓住了问题的核心和关键,具有很强的现实针对性。对领导干部而言,“亲”就是要坦荡真诚,积极作为、靠前服务,解决企业家的问题和困难,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多关注、多谈心、多引导;对民营企业家而言,“亲”则是积极主动,讲真话,说实情,建诤言,满腔热情支持地方发展。

  有干部和民营企业家反映,对照“亲”“清”要求,基层也存在“矫枉过正”的现象,政商关系出现了从“亲而不清”变成“清而不亲”、从“勾肩搭背”变成“背靠着背”的趋势。辩证统一地处理好“亲”与“清”的关系,不仅有利于巩固从严治党成果、优化政治生态,对于推动新常态下经济健康发展也具有重大意义。

  一些基层干部对企业“敬而远之”,为求干净关闭项目绿色通道。由于基层干部对中央政策的理解偏差和执行偏差,出现了“清而不亲”和“背靠着背”的倾向。这些现象尽管

 是局部的,但容易被放大、被歪曲。一些企业负责人认为,现在政府官员直接到企业调研、推进工作的情况明显减少了,政府官员与企业家基本不怎么联系了,一些基层干部开始对企业“敬而远之”。八项规定实行以来,企业对公接待费用明显减少。但同时,在主动提高办事效率、缩短办事周期上,干部表现得没有积极性了。有企业家反映,以前对重大项目都有绿色通道,可以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现在由于简政放权的改革还不到位,如果按部就班慢慢来,流程走全了,最好的机遇也失去了。

  回顾改革开放的伟大进程,企业家的获得感与安全感,是一个国家经济活力的重要来源。令企业家忧心的,是有些干部现在不担当了,帮助企业破解难题的力度小了。不少部门负责人谈到,对一些没有现行标准的新事物,上级机关为规避责任,要么出台规章禁止,抬高发展门槛;要么干脆把权力下放,把责任向下转移。

 吃不准导致不敢为,怕出事导致不愿为,不善为导致不作为。规范政商交往、构建“亲”“清”关系的良好初衷,有干部坦言,“吃不准”导致“不敢为”。对政商关系“度”的把握上,由于当前“不能”“不得”的禁止性规范出台多,“可以”“应该”的指引性规范出台少,一些干部搞不清与企业交往的分寸,干脆舍“亲”而保“清”,至少求个稳妥。泰州市一名涉企部门负责人表示,现在企业家打来的电话都不太敢接,企业安排的商务接待更

 是绝不沾染。“不干事就不出事,出了事就跑不掉”,这是一些干部对问责的畸形认知。问责体现的是依法治国和从严治党的要求,被处理的也仅仅是违法乱纪的少数。一些企业家说,少数案件通过互联网的传播被无限放大,导致其他人杯弓蛇影。同时个别案例被放大渲染,造成干部心理恐慌和思想混乱,以致走向极端。在一些地方,干部由于缺乏容错机制的保护,做起事来很容易畏首畏尾、过度谨慎,特别是具体经办的公务员,没有领导的签字坚决不办,不求有功、但求无过。

 “能力恐慌”也是导致干部不作为的一个重要原因。不少企业家吐槽,与干部打交道最担心的是“干部不了解情况瞎指挥”;有的干部也承认,在服务企业过程中最大的顾虑是“能力有限、怕服务不到位解决不了问题”。过去抓经济比的是数字和速度,靠的是激情和冲劲,现在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服务企业需要依靠专业素养、政策水平、创新能力,过去的知识积累不够用了,遇到难题就慌了神。有干部认为,与其办砸了出洋相还不如拖着更安稳。

  平衡“亲”“清”、不失偏颇,已经成为各地政府努力解决的问题。首先要理清“为”与“不为”的界限,细化政商交往的正当行为和“负面清单”,理清政治底线、政策边线、制度红线,让干部和企业家清楚什么应该做、什么碰不得。

 其次是理清“公利”与“私利”的界限。在政商交往中,商人谋利益无可厚非,干部谋私利则法纪难容,必须理清公私界限、规范得利渠道,让干部彻底从“灰色地带”走出来,不拿企业给的利、只拿组织给的奖。第三是理清失误与错误的界限,对干部因服务企业发展造成的过失、产生的影响,要客观公正看待、具体辩证分析,对出于公心、创新担当却又出现失误的应予以免责。

 任何党政干部,最忌在交往中动贪心私心,不能为个人谋任何私利,也不能为自己的机关、部门谋特殊利益,更不能触动“权钱交易”这根高压线;民营企业家,最忌在交往中信奉“钱能通神”而不走正道,更不能依靠“代表”“委员”等身份为自己的企业谋求特殊利益,而应该遵纪守法办企业、光明正大搞经营。

 各级政府要为人民服务、为企业办事,这是党中央一贯倡导的。“清”,基于“立党为公”。党和政府与民营企业的关系,在政治层面,是执政党和参政人士的政治协商关系;在经济层面,是作为经济管理者和公共服务提供者的政府与经济主体和服务对象的关系,不是个人之间的利益关系。“公私分明”是新型政商关系的重要特征。任 “亲”与“清”,应该成为政商双方的约定和预期。当然,在政商交往中,大多数情况下主动权都掌握在“政”的一边。政要疏,商欲“亲”

 而不得;政不清,商也只能“配合”。中央用“亲”和“清”为政商关系正名、定位,不仅让政商双方都有规可依、有度可量,更是为领导干部如何跟企业家打交道划出了底线,拓展了空间,协力同心、健康向上的新型政商关系指日可待。

 今天,我们处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决胜阶段,比以往任何时候都更加需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察势者智,驭势者赢。”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民营企业经营者要认真学习、深入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重要讲话精神,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风清气正的发展氛围,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强大动力。

篇五: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

监督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存在的 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强调,坚决清除甘于被“围猎”的腐败分子,坚决防范各种利益集团拉拢腐蚀领导干部,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对此,XX省XX市纪委监委成立课题组开展实地调研,在广泛座谈、问题统计分析和材料研究的基础上,提出以精准监督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的意见建议。

  一、监督中发现的问题

  (一)存在为官不为懒政怠政问题。懒政怠政现象在一些部门和地区还不同程度地存在,特别是在政商交往过程中,有的干部怀有“不干事不出事”、“打碗的都是洗碗的”思想,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有的谈商色变,只怕不“清”,不怕不“亲”,见了企业家“躲着走”;有的怕碰红线、触规则、凡事犹豫不决,凡事顾头顾尾、缩手缩脚,“生怕树叶打破头”;有的调研服务重形式不重内容,到企业调研服务看着热闹,

 不解决实质问题,推动不了工作;有的对企业家采取“软拒绝”,表面上客客气气,但决策不拍板、遇事先说不,机械化地讲规矩、讲依据,习惯等领导协调、等会议纪要或文件下发后再执行;有的对涉及多部门的事务,相互推诿扯皮,看似都管实则都不管,让企业来回跑路。

  (二)存在政策解读落实不到位问题。一些地区部门对相关政策解读不到位、不及时,尤其对于中小企业而言,及时准确地获取政策解读难度较大。也有部分惠企政策过于原则化,职能部门理解有偏差、企业知晓率低,造成政策操作性不强、难以落地。调研中一些企业反映,同样的一个优惠政策,只有行业中的个别企业能享受到,其他企业由于各种原因,申请的补贴等优惠政策迟迟批不下来;还有一些企业反映,法规跟进速度赶不上企业创新速度,往往导致企业新研发因“技术标准”迟迟无法运用,贻误企业发展。

  (三)存在部门间信息壁 垒问题。企业在办事、寻求政府服务过程中可能涉及多个政府职能部门,然而这些部门间存在着信息不共享、数据不共用、政策不统一等问题,降低了政府的办事效率。各部门间的信息壁垒使得企业对于政府诚信问题产生怀疑,带来不相信政府、不亲近政府等问题。调研中发现,企业对政府部门之间信息不共享怨言颇多。有的企业为办一件事,不得不在不同部门之间来回折腾,明明

 是同样的信息,却被要求在不同政府部门之间反复提交,这种现象归根结底是部门利益牵扯其中。

  (四)存在政府服务水平和办事效率不高问题。调研发现,现阶段政府部门仍存在权力界定不清问题,多头管理、交叉管理等现象。目前服务水平低、办事效率低的表现集中在三个方面:一是有的具体工作人员服务水平较低,对新政策不知悉、不了解,未能对企业的正当诉求予以适时反馈,提供及时服务;二是有的部门同一审批事项仍需要企业多次办理,甚至来回往返于多个职能部门;三是有的部门不敢担当,管理不严格,发现解决问题不及时,出现问题时怕担责。

  (五)存在隐形收费、服务缺失问题。调研中发现,某些涉企部门虽然减少了收费项目,但转嫁为第三方收费,实际上企业负担并没有减轻。一些服务涉及质量检测、消防生产、产品审验、环评等垄断性资源,收费偏高,企业无法参与定价机制,一般难以承受。此外,调研和走访中,有企业反映融资难、融资成本高的问题没有得到有效解决。这些问题反映出有关部门存在选择性服务,缺乏有效的评估和问责机制,出台的有些政策连贯性不够。

  二、相关对策及建议

  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新生态,作为纪检监察机关,要

 严格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能,督促相关部门清晰界定政府和企业之间的权利边界,在法律法规授权范围内严格依纪依法办事,综合运用“四种形态”,依规依纪依法整治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

  (一)从严监督,确保中央省市各级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纪检监察机关要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四个意识”,把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到支持民营经济发展的实际行动上,做实做细监督第一职责。对照习近平总书记在民营企业座谈会上提出的 6 方面要求,重点监督检查各级各部门关于推动民营经济新发展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压紧压实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支持、服务、推动民营经济发展的主体责任,督促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履职尽责。要督促各级党委政府和职能部门持续优化政务环境、市场环境、金融环境、法制环境和人文环境,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严格执行政府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管理制度,推行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进一步废除制约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不合理规定,消除各种隐性壁垒,确保有关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政策落地落细落实。

  (二)从严执纪,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要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断提升正风肃纪工作的针对性、精准度,紧扣影响营商环境的真因素、真问题,畅通群众监

 督渠道,开展问题专项治理,坚决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对工作中认识不到位、责任不落实、措施跟不上、任务不达标的单位和个人,及时采取措施,促其加快整改、认真落实;坚决纠正执行政策简单化、搞“一刀切”,戴着有色眼镜落实政策等形式主义和官僚主义问题;坚决查处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以会议落实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等形式主义问题;坚决查处故意设置障碍、刁难服务对象,工作态度恶劣,对企业正当要求置若罔闻、对其合法权益不予保护等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行为;坚决查处因服务意识不强、工作能力不足、政策水平不高给企业经营发展造成严重影响的懒政怠政为官不为行为。

  (三)从严问责,严厉惩治涉企违纪违法行为。要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贯通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处置干扰和阻碍民营经济发展的违纪违法行为。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在服务民营企业工作中顶风违纪、贪污贿赂、权力寻租、吃拿卡要、设障阻扰、与民争利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严格责任追究。从严查处在市场准入、项目审批、市场监管、金融贷款、财政补贴等环节吃拿卡要行为;从严查处违法违规冻结企业账号、查封企业账册、堵塞企业资金流通渠道、发布影响企业声誉的信息以及其他法律法规明令禁止的行为;从严查处作风问题突出、群众反映强烈的涉企单位及相关人员。同时,对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为黑恶势力充当“保护

 伞”,影响市场公平竞争、破坏干扰民营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要一查到底、决不姑息。对查处的顶风违纪案件,点名道姓通报曝光,释放违纪违法必究的强烈信号,为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提供坚强纪律保障。

篇六:亲清政商关系自查自纠

势下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存在问题和对策思考

 一、“ 有令不行、有禁不止” 。

 有的地方和行政部门在深化“放管服”推进行政体制改革、转职能、提效能过程中,依然不到位、不执行、不落实。如审计署发布 2016 年第四季度国家重大政策措施贯彻落实跟踪审计结果,指出辽宁省、吉林省的 4 家单位在国家明令停征、免征后仍违规继续征收 3 项行政事业性收费 564.32 万元;4 个省的 6 家单位依托行政权力或履职便利等,违规向企业收费 6830.18 万元。有的部门业务系统与审批系统并未全面互联互通,企业办事“二次录入”,办件与进件“两张皮”问题依然存在,刁难企业办事。

 二、傍官好办事、没权难办事。

 有的地方简政放权搞“数字游戏”,将审批改为核准、审核、事前备案,或者无关联的合并,企业办事依然难。有的地方一个房地产项目从招拍挂到开工预售,就要经过 24 个部门单位层层审批,需要加盖 48 枚 289 次公章,不请客送礼,傍官出面,2-3 年办不下来。有的企业官商勾结好办事,如,刘铁男向广汽集团董事长张房有打了个招呼,后者通过广汽集团内部人员运作,最终让张爱彬的公司获得了 4S 店指标,而这次的好处费更是达到了 1000 万元,“打个招呼”价值千万。

 三、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

 有的腐败官员习惯于“瓜田李下”,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如,大冶市公共资源交易监督管理局党组书记、局长赵保洲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在土地竞拍、政府采购招标项目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收受某私营企业和个人财物共计 9 万余元,并授意单位员工通过虚报支出套取财政资金、收取有关单位赞助费不入账等方式,私设账外资金共计 106 万元并自行开支。苏荣落马后在忏悔录中写道:完全变成了商品交换关系。我家成了‘权钱交易所’,我就是‘所长’,‘收款员’。”2017 年 4 月《法制日报》记者逐篇梳理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忏悔与剖析》栏目公布的悔过书。发现该栏目推出 3 年来,披露的 22名违纪违法者的忏悔录。其中有 12 人在忏悔录中将交友不慎作为自己腐败的原因之一,占比达到 54.5%。

 四、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

 一些不法商人“信权不信法、信人不信法、信钱不信法”,热衷于“剑走偏锋、行潜规则、走夜路、甩红包”,不择手段拉拢腐蚀公职人员,官商勾结和上下

 勾连交织,在政治上相互“支持”、经济上相互“利益”,大搞“搞权钱交易、权色交易”。

 找到政府部门的关键人物“打招呼”,已经成为一些商人拿项目的“不二法门”。

 刘铁男案中有行巨贿的倪日涛倪老板,仇和这个干员能吏甚至成了地产商刘卫高的马仔,李春城身边更布满无处不在的“灰顶商人”,季建业从吴县、昆山到扬州、南京,每迁一处,身边便簇拥一群“老板”,为他“保驾护航”,靠他“赚钱发财”。说明少数商人老板习惯通过“不清”方式获利思想严重。

 五、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会监督。

 突出为:有的干部认为监督政商关系中的对象主要是领导干部,关键岗位和权力部门,甚至是“一把手”,监督既容易得罪领导,还容易得罪企业老板,多一事不如少一事。有的干部因自身能力不足,面对政商关系监督政策多,专业性强,不会监督也客观存在。如,2017 年 01 月 22 日安徽省纪委通报 2016年省委巡视成绩单,共追究落实主体责任不力的 711 人次,监督责任不力的94 人次,对 190 起典型案例公开通报曝光,巡视发现领导干部问题线索 1799个。如周本顺曾多次为老板在土地规划、审批等方面牵提供帮助,甚至还直接向一些老板以“借钱”的名义索要资金,给儿子做生意。其中,他向湖南的一位老板一笔就“借”了一千多万,案发未还,暴露出其当时自身不愿监督,所在地方不敢监督和不会监督等问题。

 六、为了不出事,宁愿不干事。

 在当前全面从严治党高压下,有的领导干部谈商色变,不敢为、不愿为、不作为“三不”问题严重,如在不敢为上,怕“常在河边走,哪能不湿鞋”, 见了企业家“躲着走”;在“不愿为”上,对企业家表面上客客气气,但办事不拍板、“软拒绝”; 在不作为上,服务企业由以前的“脸难看、门难进”,变成了“饭不吃、礼不收、事不办”。有的企业家“吐槽”,现在政府官员难见了,甚至连一些正常的合法的事情也难办了,“清”而“不亲”。

 对此,提出以下几个建议:

 一是坚决纠正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行为。切实优化经济发展环境,将“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落到实处,提高简政放权“含金量”,形成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让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真正把影响“清”“亲”政商关系的腐败土壤铲除。

 二是加强“ 清”“ 亲” 。

 新型政商关系引导。要把构建 “清”“亲” 新型政商关系作为检验领导干部的试金石,只要在政商交往中坚持以法律法规、党纪政纪为准绳,不触法、不违纪、不谋私,坚持等距离交往,亲清结合、平等相处,就

 身正不怕影子斜。鼓励领导干部敢于与企业家交朋友、大胆和商人老板交朋友,正常交往。同时引导民营企业家要把守法诚信作为安身立命之本,以“亲”“清”风气,谋企业发展之长远,相互促进政商关系“清”“亲”良性循环。

 三是彻底根治政商关系中的人治行为。加大对不法商人依法惩治力度,打击行贿者。全面推行政商关系权力清单、负面清单、责任清单,坚决按照公开为原则,不公开为例外,推进政务公开、优化权力配置,厘清行政权力边界,实行审批结果公开,推进项目审批、资金安排规范化、制度化,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坚决防止政商关系上面“多头多脑”、下面“昏头昏脑”问题,最大可能排除人治负面影响。同时全面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建设,推行诚信黑名单制度。强化规范用权,增强企业依法办事、遵章守纪的自觉性。

 四是建立健全 “ 清”“ 亲” 政商关系制度保障。按照“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法无禁止皆可为”的原则,杜绝制度“牛栏关猫”、政策落实“空中望月”弊病,进一步完善规章制度,最大限度减少体制障碍和制度漏洞。厘清官商关系,划出官商交往公私分明的界限。形成用制度规范服务行为、用制度管人、按制度办事的科学管理机制,建立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制度保障。

 五、综合监督 ,促进“ 清”“ 亲” 政商关系常态化。坚持“两手抓”,一方面加大政府“清”“亲”政商关系主体责任的落实,要通过督促检查、跟踪审计,综合运用党内与党外、组织与群众、社会公众与媒体舆论等多种监督形式,加大政商关系“不清”“不亲”监督检查,把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各项“清”“亲”政商关系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同时也通过公开监督,督促企业依法依规经营,切实防止构建“清”“亲”政商关系层层递减。

 六、强化监督执纪斩断官商利益链。进一步加大反腐败力度,不但严肃查处官商之间业已形成的形形色色的利益集团、朋友圈、山头、俱乐部。坚决遏制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和“吃拿卡要”等现象的发生,对破坏发展环境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处理、决不姑息,不搞下不为例,对不法商人也要痛下“杀手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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