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访维稳是党委还是行政工作4篇
信访维稳是党委还是行政工作4篇
信访维稳是党委还是行政工作篇1
同志们:
今年下半年将召开中国共产党第二十次全国代表大会,5月份即将召开**省第十一次党代会,这两个会议分别是党和国家及**省政治生活中的大事和要事。加强安全生产管理,高度重视信访维稳工作,为大会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是交通系统各单位义不容辞的责任,是每名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必须履行好的义务。根据我市当前安全生产和信访维稳会议、文件和领导指示精神,结合系统实际,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认清安全生产形势,坚决维护当前安全生产的良好势头
一季度发生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同比下降***%,受伤人数*人,同比下降**%,死亡*人。可以说喜忧参半,喜的是有些指标大幅度下降,忧的是能否持续、能否保持住好势头。交通系统的安全生产主要包括道路交通安全和道路施工安全,而道路交通安全又是我们的重中之重,实现道路交通安全生产具有极大地艰巨性和复杂性,面临严峻挑战。属于我们行业监管的有****台营运货车;***台长途车;夜以继日奔跑的****台出租车。公交公司直属的有***台公交车早出晚归行驶在**条线路上;**公司有***台大客车跑在北京、济南、长春等**多条长途线路上;**公司还有***台旅游车在祖国各地奔驰;有***台危险品运输车运输着氧气等危险化学品。怎么样监管好这些庞大的客货运输车辆,我想我们谁都没有高枕无忧、盲目的乐观的资格,也不该有这种浅薄。
(一)继续强化管行业必须管安全,落实好一岗双责
我们在座的每名干部,特别是党员干部一定要在管好自身业务的同时承担起相应的安全生产责任。一是运管处要对营运车辆的安全运营起到牵头抓总的作用,特别是要把出租车、危化品运输车辆等社会营运车辆当做重中之重,依法依规进行严格监管,绝不姑息迁就,心慈面软。严是爱,宽是害,一旦发生重大事故,监管和被监管双方都要受到不同程度的追责,否则悔之晚矣;二是局属**公司、公交公司是安全生产的主体,承担着本公司车辆和挂靠、承包社会车辆的安全运营,决不可掉以轻心。客运站也要加强安全检查,即要阻止危险品进站,又要阻止危险品上车;三是公路处要加强道路安全标志的检查和设立工作,不能出现该有标识的没有和残损、破坏现象,加强对管护的路旁广告牌的监管,防止因年久失修和春雨等原因,发生砸车、伤人等事故;三是每名班子成员要按业务分工管好分内安全生产,**同志负责大运输安全工作,**同志和**同志负责公路建设施工安全,**同志负责局机关、两处办公室、招待所和山庄的安全工作。**、**同志要加强对办公室楼维修过程中的安全监管。
(二)继续强化隐患的排除解决,消除系统安全顽疾
局所属企业要建立出车和收车检查签字制度,车辆放出必须有人签字,坚决杜绝带病运营。建立司机班前班后安全教育制度,做到警钟长鸣。建立对司机的奖惩制度,星级管理尽快落实到位,对不遵守制度,不服从监管的,造成严重后果的,该停职的停职,该处理的处理,该换岗的换岗,该开除的开除。高风险高惩罚必然会伴随高收益,**公司、公交公司要建立健全对司机对等的奖励制度,实现奖惩公平、公正、客观。运管处抓紧建立营运车辆责任追究制度,对**公司违规车辆应汇总、统计交管部门的函件,对高概率的违章车辆,要采取断然措施,依法依规让其退出运输市场。出租车诚信考核应尽快建立安全运营考核机制,用制度管人,把制度建设工作抓紧、抓实、抓细。**公司要对历史形成的挂靠民营车辆做好安全管理,不准放松监管;项目办要会同有关部门对特种作业设备和特殊岗位人员有无从业资格证,搞一次汇检,对汛期施工提前做好安排和部署,制定科学合理预案。
(三)继续强化岗位培训,提升安全生产的本质水平
按照年初的培训计划,由局牵头,运输科整体策划,搞两次全系统安全生产培训,包括施工安全培训,不能流于形式,要追求实效。
(四)继续强化隐患排查,时刻做到心中有数
安全生产是动态永恒的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和一劳永逸,昨天没隐患不等于今天没隐患,今天没隐患也不等于明天没隐患,安全生产伴随着人类生产生活的始终。尚局长牵头,运输科组织,做一次交通系统安全大排查活动,发动局属各单位彻查隐患,这种排查也应是经常的、常态化的。
二、信访维稳工作依然艰巨,决不可掉以轻心
(一)必须落实领导和部门责任。除了我和**同志牵头负责信访外,每个班子成员也要做好分线负责工作,各单位信访人员也要配齐到位,不能形同虚设,搞好责任分工。
(二)必须认真接待群众来信来访。要有和上访群众打交道的能力,要有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接待信访是领导干部能力的直接表现,每个党委委员和各单位一把手应亲自接访、亲力亲为,绝不允许上推下卸和敷衍塞责。局属的所有单位都应对领导、对组织负责,各单位从信访接待员开始层层接待,能解决的迅速解决,不能解决的向上级及时报告,不能躲访。
(三)必须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对群众合理诉求应尽量满足,对无理要求,通过各方渠道进行救助或处理,打开为群众解决问题的渠道,尽量做和风细雨、春风化雨的细致工作,不要堵,而是疏,做好疏导工作,要带着感情和激情接待上访人员,带着想解决问题的愿望去接访。
(四)必须详细排查摸底。局及各单位要对信访工作做到心中有数,系统内突出的问题要摸清,局办公室要做好摸底牵头工作,做好汇总,各部门做好配合。
(五)必须保障信息渠道畅通。对待信访问题,一定要上下通气,各部门有信访问题及时向局里汇报,必要时可以直接拨打我的电话,更要与上访人员属地通气,做好交接和沟通,形成齐抓共管的信访维稳局面。
(六)必须强化值班值宿工作。“五一”期间、省十一次党代会期间,要做好值班值宿工作,不得漏岗。局领导带队,将对各单位进行检查,发现不在岗现象,将做出严肃处理。
同志们,原则上来讲不再召集大家上来,我们要尽可能带着文件、带着要求到基层去宣讲,一个企业一个企业走,一个单位一个单位走,你们也不用敷在会议室里,而是将工作落实落实再落实。总之,我们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全力以赴做好信访维稳和安全生产工作,为迎接党的二十大和省十一次党代会召开营造、安全、平稳、顺畅的交通运输环境!
信访维稳是党委还是行政工作篇2
一部机器可以做五十个普通人的工作,但没有哪部机器可以完成一个伟大的人的工作。下面是众鑫文档网小编为您推荐在公司信访维稳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发言。
同志们:
今天这次会议,是公司党委研究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目的是深入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论述,认真贯彻落实集团党委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回顾总结2020年信访工作,表彰先进集体和个人,全面安排部署2021年信访工作,推动公司信访工作再上新台阶。刚才,XX同志传达了集团党委信访稳定工作会议精神,对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信访工作提出了明确具体的要求,讲的很好,大家要认真抓好贯彻落实,切实把各项工作抓实抓细抓落地。下面,我讲三个方面的意见。
一、成绩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
去年以来,公司各部门特别是信访部门,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牢记使命担当、忠诚履职尽责,下大力气解决信访突出问题,不断深化信访工作制度改革,全面提升信访工作规范化、法治化、科学化水平,公司信访总量持续下降,信访秩序明显好转,信访事项及时受理率、按期办结率和职工满意率大幅提升,有力维护了职工合法权益和公司和谐稳定。一是信访长效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将各部门的信访工作纳入绩效考评,对发生重大影响信访问题的责任部门,实行“一票否决”制,通过奖勤罚懒,奖优罚劣,进一步提高了信访工作效能。建立健全重大事项风险评估机制,在文件出台、重大专项工作推进、重大项目实施等涉及职工切身利益的决策时,事前进行风险评估,通过了解职工潜在需求,积极稳妥地化解和处理了一批事关稳定大局的难点和棘手问题,实现了企业稳定和质量效益“双赢”。二是领导接访工作日趋完善。把开展领导信访接待日活动作为促进领导抓信访的一个重要途径,坚持党政领导到公司信访接待室接待来访职工,畅通信访热线电话,认真听取上访人的意见和诉求,通过解答、协调、交办等多种形式处理信访问题,坚持做到能够当场解决的问题当场解决,能协调解决的问题召集相关部门负责人立即协调解决,对一时难以解决的问题耐心向职工解释、说明情况。一年来,公司党政领导共值班接访24次,接处群众来信来访X件、X人次,当面解决问题X件,化解率达X%,使一批疑难信访问题得到了妥善化解。三是矛盾纠纷排查化解成效显著。本着“全方位、全覆盖,底数清、情况明”的原则,积极开展专项治理、“常态化矛盾纠纷排查”行动,对企业改革、转岗分流等易引发越级访的苗头性问题做到排查得出、发现得早、不留死角,逐一摸排清楚,登记造册。妥善化解了X件疑难信访问题,对于诉求过高无法解决的缠访重点人员有效实行稳控,努力减少了越级访问题的发生。四是信访秩序明显好转。坚持优先解决信访问题,依法维护信访正常秩序的原则,对诉求过高或无理而进行越级缠访、非访的信访人,根据有关规定,对X名情节恶劣、违反规定的信访人,进行了训诫,对缠访老户起到了震慑警示作用,有效遏制了非正常上访的高发态势。在全国“两会”、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等敏感时期,进京越级访实现“零登记”和零非访的工作目标,得到了集团党委通报表扬。过去一年信访工作取得的成绩,得益于集团党委的高度重视、正确领导,得益于公司党委的真抓实干、务求实效,得益于公司各部门的齐抓共管、全力配合,得益于信访部门、全体信访干部的辛勤努力、扎实工作。在此,我代表公司党委,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和个人表示热烈祝贺!向长期以来关心支持信访工作和为信访工作做出突出贡献的领导干部和同志们表示衷心感谢!成绩十分来之不易,必须倍加珍惜。当前公司这么良好的发展态势、强劲的发展势头,坚决不能因为稳定工作未做好,出现个别信访事件,打乱集团各项决策部署在公司落地生根,影响公司改革发展稳定大局。
二、保持清醒,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责任感
近年来,公司信访维稳形势总体趋好,为集团高质量转型发展营造了和谐稳定的环境,提供了坚强有力的保障。但是,越是在形势好的时候,越要保持清醒和忧患,我们还要看到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严峻形势,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维稳工作的压力感、责任感和紧迫感。分析当前信访维稳形势,可谓压力大、挑战多:压力大,主要是指公司的信访工作连续多年被评为集团先进,保持这个成绩实属不易,保持信访工作先进的位次不丢、牌子不换,大家深感压力很大。各部门特别是信访维稳部门,一定要变压力为动力,时刻绷紧信访维稳这根弦,围绕保持集团信访工作先进单位荣誉这个工作目标,着眼公司发展大局,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切实把公司信访维稳工作提升到一个更高水准;挑战多,主要是目前职工群众维权意识不断增强,利益诉求日益多元化,网络信访渠道更加多样化,微信等网络工具越来越便捷,这时候如果有些问题没有及时有效解决,就容易引发信访问题,始终让人放心不下,容不得半点松懈麻痹,要求各部门务必始终保持清醒头脑,充分估计存在的困难和风险,进一步增强忧患意识和责任意识,以高度负责的态度做好信访工作,全力维护公司大局和谐稳定。同时,还应当看到,当前我们自身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对因工作不落实导致发生的一些问题,在责任追究上失之于宽、失之于软,追究不到位。二是对有效化解各类信访问题还缺乏有力的手段和措施,存在人员少、经费紧张,干部队伍缺乏活力的问题。三是有的干部有畏难情绪,有的不敢主动担当,有的不善于做群众工作,碰到矛盾绕着走,遇到问题就上交,责任意识、大局意识淡漠,这些都直接或间接影响了信访问题的化解。对这些问题,必须高度重视,在下一步工作中认真加以解决。
三、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全力做好今年的信访工作
今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十三五”规划收官之年,面对统筹推进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艰巨任务,做好信访工作至关重要。公司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牢固树立底线思维,聚焦重点难点,集中攻坚突破,加强改革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有力化解矛盾纠纷,确保大局和谐稳定,推动公司信访工作整体上台阶,为集团实现更高质量转型发展构建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一要加强信访排查调处。要强化源头管理,深化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要立足“防患于未然、排查于经常、化解于初始”,健全“靠预防堵住源头、靠排查及时控制、靠调处彻底化解”的信访工作排查调处机制。要立足于“抓早、抓小、抓苗头”,把可能引发非法上访的苗头性、倾向性不稳定突出问题作为排查重点,深入到每一个群体、每一个环节,进行拉网式排查,确保不留空白、不留死角。要及时将排查出的信访矛盾分类汇总,形成矛盾纠纷排查化解进度表,及时反映矛盾纠纷动态,真正做到情况明、底数清,坚决杜绝人员已经进京到省上访,单位还不知情的事情发生。近期要召开公司党委会专题听取各战线、各部门信访工作情况汇报,逐步形成公司党委会定期听取信访工作情况常态化、制度化,督促信访工作落实落靠。
二要及时化解信访矛盾。要不断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下力气妥善化解一批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和矛盾纠纷。全体领导干部一定要见微知著,防止“信访问题”演变为“群体性事件”。要把解决问题作为化解矛盾的根本途径,对排查出来的信访问题,逐人逐件制定解决方案。要深入落实领导包案责任制度,建立健全信访调解机制,对事关稳定的突出信访问题坚持做到“四定五包”,即定牵头领导、定责任部门、定化解措施、定办结时限,包接待、包调处、包跟踪、包稳控、包反馈。要高度重视并认真对待职工的初信初访,提高一次性办结率,减少越级访、集体访。要逐案进行分析研究,分门别类予以化解,对诉求合理的,要明确时限将问题解决到位;对无理诉求长期重访非访的,要做好上访人的心理分析,有针对性地做其思想教育工作,通过法律培训、政策宣传、亲情感化等办法让其明白事理,息诉罢访;对诉求无法解决但生活困难的,要从以人为本的原则出发进行个案研究,进行帮扶救助,让信访群众感受到党的温暖。各部门一定要强化责任意识,勇于负责、敢于担当,切实把矛盾和问题化解在基层。
三要积极采取稳控措施。在全力解决问题的同时,积极落实稳控措施,实施精细化严格管控。要重点做好可能赴京到省上访人员,重点是上访老户和缠访户的稳控工作,大家要多想办法、多想点子,要信息灵通,眼观六路,耳听八方,设置专职访情信息员,对重点信访案件实行访情日报告制度。要制订应急方案,切实加强对重点人员的动态掌握,相关部门要紧密配合,构建起严密的防控网络,一旦发生违法非访苗头,第一时间做好劝返工作,确保重点人员不失控,坚决做到信访问题不上交,信访当事人不出公司。
四要突出强化督查考核。督查考核不是目的,而是手段。发展是第一要务,稳定是第一责任,各部门切实承担起守土有责、保一方平安的职责。公司党委要每月听取一次信访情况汇报,各战线领导要每周至少听取一次信访专题汇报,研究信访工作,解决职工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避免上访人因长期上访导致思想偏执、事件成结。对工作不力,造成职工集体、越级、重复、非正常上访的,视影响程度,给予责任部门、相关责任人通报批评、责令做出检查,确保督查到位、敲钟问响、以儆效尤。
五要着力提升信访化解能力。要勇于担当,直面矛盾,切实增强学习能力、亲和能力、表达能力、思维能力、处置能力,遇到矛盾不回避、不推诿、不麻痹,主动分忧解难,主动为职工真心办实事。要善于、敢于并有效地做群众工作,学习领会好政策法规,耐心负责地做好沟通交流,不能态度高高在上,方法简单激化矛盾。要加强信访队伍建设,组织部门要有计划地选派年轻后备干部到信访岗位上培养和锻炼,在直面矛盾中增长才干。各级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主动站在信访前线做好表率。要充分理解和支持信访战线的干部职工,为他们履职工作多创造条件,打造出一支善于破解难题、敢于直面问题、能够化解矛盾,有勇气、敢担当的信访干部队伍。
同志们, 2021年信访工作任务光荣而艰巨。公司全体领导干部要进一步增强风险意识,强化底线思维,坚定信心决心,按照上级统一部署,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务实苦干,扎实做好工作,确保圆满完成各项目标任务,推动形成领导有威信、干部有激情、职工有信心的良好局面,为维护公司和谐稳定、助力集团加快建成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集团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信访维稳是党委还是行政工作篇3
中国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 本文简介:中国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内容提要」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信访制度从制度均衡向制度非均衡的转变,指出虽然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但与其它权利救济模式相比,仍具有相对优势。因此,我国在一段时间内还不能废除信访制度,而是应当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中国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 本文内容:
中国信访制度
成本收益分析
「内容提要」本文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分析了我国信访制度从制度均衡向制度非均衡的转变,指出虽然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但与其它权利救济模式相比,仍具有相对优势。因此,我国在一段时间内还不能废除信访制度,而是应当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关键词」信访,制度,成本收益分析
信访制度改革是当前的热点,在强化还是弱化信访这个问题上,社会各界争论不休。笔者认为,任何制度的产生和存在都有其必要性,而这种必要性是基于成本和收益的比较,同理,任何制度的衰亡也与成本收益的比较直接相关。本文力图通过信访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对信访制度的改革略提建议。
一、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的演化
1.制度的涵义。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是一系列被制定出来的规则、守法程序和行为的道德伦理规范,它旨在约束追求主体福利或效用最大化利益的个人行为。(注:[美]诺思,陈郁等译:《经济史中的结构与变迁》,上海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广义的制度包括宪法秩序、行为的伦理道德规范与制度安排;前两者一旦形成,在相当长的时期内不易变动,被称为制度创新的外因。狭义的制度仅指制度安排,即约束特定行为模型和关系的一套行为规则;它在一定时期内可以变动,被称为制度创新的内因。(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2.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均衡。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均衡是指人们对既定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一种满意状态或满足状态,因而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张曙光:《论制度均衡与制度变迁》,《经济研究》,1992年第6期。)任何一种制度都可以为人们提供制度服务,使人们从中取得收益;同时,任何一种制度的建立、运行、维护和变革都需要一定的成本。因此,任何一项制度安排、制度选择和制度创新都是人们进行成本一收益分析的结果。首先,人们把同一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成本和收益加以比较,选择在当时当地运行收益大于运行成本的制度,即制度净收益大于零的制度。这是制度安排和制度选择的必要条件。其次,人们把不同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净收益加以比较,选择其中净收益最大的那项制度。这是制度安排和制度选择的充分条件。一种制度安排和制度选择的净收益大于零,且在几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中净收益最大,这项制度是最优制度。人们对这项制度感到满意和满足,这时对制度的需求就等于制度供给,人们无意也无力改变现行制度,这时的制度状态就是制度均衡。④
3.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非均衡。制度经济学认为,人们产生不满意和不满足的原因是,现行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的净收益小于另一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即出现了一个新的盈利机会。这时,就会产生潜在制度需求和潜在制度供给,并造成潜在制度需求大于实际制度需求,潜在制度供给大于实际制度供给。人们为了捕捉这个新的盈利机会,就会欲意和力图改变原有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选择和建立一种新的更有效的制度。但是,由于制度创新的动力还不够强大,制度创新的成本较高,虽然潜在制度需求能够变成实际制度需求,而潜在制度供给却不能够变成实际制度供给,因而出现了“欲意改变而又尚未改变”状态的制度非均衡。(注:张曙光:《论制度均衡与制度变迁》,《经济研究》,1992年第6期。)制度非均衡产生的原因可以从外部影响和内部矛盾两方面看。从外部影响来看,外部环境的变化、资源条件的改变、外部发展的影响和效应等,既会使原有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变得净效益非最大化,产生了制度创新的动力和需求,又会改变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进而改变制度的有效供给。因此,外部影响会导致制度非均衡的出现。从内部矛盾来看,制度的内在矛盾必然会通过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之间的矛盾外在化表现出来,在新制度建立的初始阶段,制度在内在矛盾尚未充分展开,制度的运行成本低收益大,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都感到满意和满足,都无意改变。在制度运行过程中,随着制度成本收益的变化,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都感到不满意和不满足,只要制度决定者采取某些补充和完善措施,就能够保持现行制度的净收益最大化,也就不会发生制度非均衡。但是,随着制度内在矛盾的不断发展,制度的运行成本不断增加,收益不断减少,改变了现行制度的成本—收益关系,制度决定者与制度接受者的不满意和不满足逐渐积累,产生了制度创新的欲望和动力,于是出现了制度净收益非最大化的制度非均衡。(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4.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与制度创新。制度需求是由制度的社会净收益决定的,是接受制度服务的社会成员的社会成本与社会收益的差额;而制度供给是由制度的个别净收益决定的,是提供制度服务的制度决定者的个别成本与个别收益的差额,即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的差额。由于制度的社会成本和社会收益与个别成本和个别收益之间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其社会收益与个别收益之间也必然存在着差异和矛盾。因此,制度供给与制度需求决定的制度创新有两种情况:一是当新制度的社会潜在净收益大于现行制度的社会净收益,个别潜在净收益小于现行制度的个别净收益时,虽然能够产生制度需求和创新动机,但缺乏制度供给和创新能力,就会形成制度实际有效供给不足,不会发生制度创新,也无法实现制度供求均衡。二是当新制度的社会潜在净收益大于现行制度的社会净收益,个别潜在净收益也大于现行制度的个别净收益时,才会既有制度创新的需求,又有制度创新的供给;既有制度创新的动机,又有制度创新的能力,才会发生制度创新。在这时,制度创新者才会把潜在的制度供给变成现实的制度供给,进行制度创新,实现从制度非均衡向制度均衡的转变和飞跃。因此,制度创新与其说取决于制度需求,不如说取决于制度供给。(注:冯中越:《试论国有企业制度创新的成本与收益》,《北京商学院学报》1999年第2期。)
二、信访制度的成本收益分析
所谓信访,是人民来信来访的简称。广义的信访是指群众通过写信或上访,向各级党政部门、人大、司法机关等单位提出要求、意见、批评、建议、愿望和申诉,以此来参政议政或维护自己的合法权利。狭义的信访是指国务院1995年颁布的《信访条例》所规范的行为,即“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用书信、电话、走访等形式,向各级人民政府、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所属部门(即各级行政机关)反映情况、提出意见、建议和要求,依法应当由有关行政机关处理的活动。”鉴于党政部门是信访人最主要的诉求对象,所以,本文研究的就是这种狭义的信访。运用制度经济学的理论分析我国现行的信访制度,可以发现目前信访体制改革的原因在于信访制度处于由制度均衡向制度非均衡的转折点上,制度创新呼之欲出。
1.信访制度均衡的形成。
中国的信访制度确立于1951年,当年6月7日,政务院颁布了《关于处理人民来信和接见人民工作的决定》。应星认为从确立至今,信访制度可以划分为三个阶段:一是1951年至1979年的大众动员型信访。这时期的信访受政治运动影响,主要以揭发问题和要求落实政策为主。二是1979年至1982年的拨乱反正型信访。这一时期,信访迅速从国家政治生活中的边缘走到了中心,信访规模史无前例,主要内容是要求解决历史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三是1982年至今的安定团结型信访。信访制度最主要的功能转变为化解纠纷、实现救济。
如果按照这样的划分,信访制度均衡出现在第二个阶段。其一,当时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大于零。历次运动造成的问题是信访的主要内容,政治问题当然需要政治手段来解决,因此,信访制度很自然地成为解决问题的有效手段。刁杰成指出,1979年至1981年3年间信访工作的特点:“来信数量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上访人数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投入处理上访问题的人数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解决问题之多,是建国以来之‘最’”。(注:刁杰成:《人民信访史略》,北京经济学院出版社,1996年版。)其二,信访制度的净收益最大。中国社会向来缺乏法治传统,法治的发展总是断断续续的,要么屈从于人治,要么被人治所打断,法治化进程的真正启动是在改革开放以后。因此,与当时十分薄弱的司法救济相比,信访制度无疑更加优越。另外,从信访制度的供给和需求来分析也是如此。信访制度的需求是毫无疑问的,许多历史遗留问题需要解决,大量的冤假错案需要平反。从信访制度的供给来看,国家既然要实现政治路线的战略性转移(即从以阶级斗争为中心转向以经济建设为中心),就必须进行拨乱反正的工作,集中、高效地解决大批历史遗留问题,平反冤假错案。信访作为一种非常规的化解矛盾的方式,正是在国家领导人空前重视、全党全国动员的情况下成了人民突击解决问题的利器。(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2.信访制度非均衡的出现。1982年2月第三次全国信访工作会议的召开和《党政机关信访工作暂行条例(草案)》的通过标志着信访制度真正进入了新的时期。随着国家在1982年宣告拨乱反正任务的基本完成,信访制度重新回到国家政治机器的配件角色。(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而与此同时,在确立依法治国的大方向下,其它权利救济模式尤其是司法救济模式在迅速发展。1982年宪法开列和重申了中国公民权利的清单,为公民行使权利和实施权利救济提供了可靠的依据。依此,可以大致确定公民权利救济的体系:第一,司法救济模式。公民通过行使诉权,主要依据《刑事诉讼法》、《民事诉讼法》和《行政诉讼法》等三大诉讼法,实现权利救济;其中国家赔偿、法律援助制度等是司法救济的重要组成部分。第二,行政救济模式。我国现有的行政救济途径主要是行政复议、行政仲裁和信访,但是行政仲裁是行政机关解决相对人之间纠纷的方式,一般不适用于解决行政机关与相对人之间的行政纠纷。按照目前学术界的划分,行政诉讼既是司法救济,又是行政救济,笔者认为行政诉讼是公民行使诉权的一种方式,主要反映的是司法救济的主旨,因此将其视为司法救济。试通过比较三种制度——行政诉讼、行政复议和信访的成本收益,论述信访制度非均衡的出现。
国家信访局局长周占顺在去年接受《半月谈》采访时坦陈:信访活动目前相对活跃,统计1993年群众来信来访总量开始回升以来,信访数量上升现象已持续11年。据官方统计,2003年全年信访超过1000万件。而与庞大的信访总量极不相称的是极低的解决率。2004年5月至10月,于建嵘和他的6人课题组一起对中国的信访制度进行了专项调查研究。这一调查是迄今为止国内最大规模的针对上访人群的调查。调查结果显示,公民通过上访解决问题的比率只有千分之二。可见,信访制度的收益是非常小的。而与之相反,信访制度的成本却非常高。其一,信访机构的成本较大。我国现行的信访机构庞杂繁多,归口不一。从中央到地方,各级党委、人大、政府、法院和检察院及相关职能部门都设有信访机构。由于公民把信访看成了优于其它行政救济甚至司法救济的一种权利救济方式,所以虽然信访机构没有实权,但承担的社会责任却非常大。信访问题涉及到各个方面,出现了信访问题综合症,信访机构常常超负荷运转。同时,信访者在很大程度上把信访机构当成了解决问题的责任主体,一旦问题得不到解决,少数信访者可能会作出过激行为,工作繁重的信访工作人员有时甚至还面临着生命威胁。其二,信访人的成本较大。由于信访机构没有严格意义上的隶属关系,中央信访机构对地方及中央各部门信访机构之间的管制协调能力十分有限,缺乏强制约。上访者一般先在地方转圈,来到北京后,又在各个部门之间转圈,然后,开始在北京和地方之间转圈。转圈的时间如果要以上访者上访的时间来算,从几年到几十年都很常见。从财力消耗上,几万、十万甚至倾家荡产。上访者已谈不上什么生活品质了。他们不洗澡,不换衣服;生病了,只能听天由命,要不然就是去“自首”,让截访的拉回家去。(注:苏永通:《“上访村”的日子》,《南方周末》,2004年11月4日。)其实这些都还不是最大的威胁,最可怕的是一些地方政府在高压下,对信访者进行收买、欺骗甚至打击迫害。其三,中央政府的成本较大。各级信访机构在没有任何监督下对信访案件实行层层转办,导致信访不断升级,各种问题和矛盾焦点向中央聚焦。据国家信访局统计,2003年国家信访局受理群众信访量上升14%,省级只上升0.1%,地级上升0.3%,而县级反而下降了2.4%。另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是,信访者对中央权威的信任减弱,进京上访成为中央政治权威流失的重要渠道。其四,地方政府的成本较大。为了破除官僚作风,中央曾确立了信访责任追究制,并按信访量给各地排名。这个政策的初衷是想把问题解决在基层,但客观上给地方政府带来了压力。为了彰显政绩,有些地方政府在疲于应付地方信访之外,有的还要到北京“劫访”。社科院课题组的调查发现,少数地方政府使用各种手段拦截上访人(上访人员称之为“劫访”)进入上级党政机关已是公开的事。四川省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陈双全介绍,2000年至2003年,四川省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的信访量一直居高不下,权力机关信访量增加43.9%。“从北京领一个上访者回来,要耗掉1万元人民币,这是有关部门给省人大汇报的数字。”陈双全说,抛开社会稳定等因素不说,从这一点来看,上访带来的经济压力就非常巨大。(注:赵凌:《信访改革引发争议》,《南方周末》,2004年11月18日。)
由上可见,信访制度的净收益小于零,出现了制度非均衡,制度创新已具备必要条件。但制度经济学认为,制度创新除了必要条件之外,还必须具备充分条件,即该项制度在几种可供选择的制度安排和制度结构中净收益非最大化。以下是对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和行政复议的比较。
(1)信访制度与行政诉讼的比较。行政诉讼救济在程序正义上相对信访救济而言其优势是非常突出的,完善和加强行政诉讼救济对于建设法治社会所具有的意义是非常巨大的。不过,我们也还应该看到,信访救济仍有诉讼救济所不及的一些优势。其一,信访救济可以节省经济成本或至少让行政相对人感觉成本较低。其二,信访救济更有利于冲破关系网的束缚,增强裁定的相对独立性。其三,信访救济在救济效力上略胜诉讼救济。总之,我们应该认识到,鉴于现行行政诉讼制度本身的诸多缺陷,司法独立尚待实现、司法腐败依然严重,地方关系网的无处不在、神通广大,现行的行政诉讼体系在程序正义中很可能包含有实体不正义的一面。信访救济尽管缺乏规范的程序,尽管有很强的人治色彩和恣意成分,但它反而可能包含了实体正义的一面。尽管要实现这种实体正义不仅仍然是非常艰难的,而且还是非常偶然的,但是,在健全行政诉讼制度、树立法律至上权威的漫长过程中,信访救济无论对于仍对行政诉讼持怀疑态度的行政相对人来说,还是对于在行政诉讼中走投无路的行政相对人来说,都具有重要的意义。(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2)信访制度与行政复议的比较。信访救济与行政复议救济这两者都是行政主体内部的救济方式,但行政复议救济比信访救济具有更严格的程序性,它又在一定程度上克服了司法救济的程序繁复问题,是一种兼具程序性与简便性的准司法救济。同时,行政复议救济与行政诉讼救济还存在着衔接关系,行政相对人对复议结果不服的,除法律另有规定的外,可以向法院提出起诉。也就是说,我国的行政复议在多数情况下与行政诉讼是前置关系,法院拥有最终的司法审查权。而信访救济则不存在这样一种由正式制度搭建起来的通向司法救济的桥梁。因此,如果仅仅从规则之治的角度来理解法治并据以衡量各种救济方式的话(中国社会无序中的有序),复议救济显然有胜过信访救济的一面;但是,如果从解决纠纷、获得救济的角度来看待问题的话,我们就可以发现信访救济也还存在优于复议救济的另一面。其一,无论是行政复议的一级复议原则还是两级复议原则,无论是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之间的前置原则还是自由选择原则,对于行政相对人摆脱地方关系网的羁绊、获得有效的救济都是不利的。信访救济则因为存在越级上访的可能性而显出它的某些优势和灵活性。其二,信访救济较之复议救济的另一优势就是它可以广泛地运用调解。总之,信访救济与复议救济、诉讼救济一样是内部解决方式,所以,它通常是行政相对人的权利救济与行政主体的秩序追求之间的平衡结果。这种“常识性的正义衡平”固然无法使行政相对人的权利主张得到完全的实现,但在目前诸多制度性障碍还不曾被克服的情况下,至少可以使行政相对人得到部分有效的救济。(注:应星:《作为特殊行政救济的信访救济》,《法学研究》,2004年第3期。)
可见,与行政诉讼、行政复议相比较,信访制度仍具有相对优势,信访制度创新还缺乏充分条件,信访制度创新的动力还不够强大。虽然潜在制度需求能够变成实际制度需求,而潜在制度供给却不能够变成实际制度供给,因而出现了“欲意改变而又尚未改变”状态的制度非均衡。
三、信访制度创新的路径分析
基于我国的现状,从制度经济学的角度,笔者认为,可以从两个方面考虑信访制度的创新。
1. 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现实情况表明,无论对于公民权利救济,还是对于维护安定团结的局面,信访制度在目前都是不可或缺的。因此我国在一定时期内还不能废除信访制度,而是要针对信访制度的弊端,积极完善,以使信访制度的收益最大化,实现制度均衡。信访制度的根本弊端是不讲程序、缺乏规范、充满恣意,而要克服这一弊端,就必须加强其程序性和规范性。第一种方式,制定《信访法》,提高信访立法的层次。有些人士已经建议出台《信访法》,甚至效仿法院两审终审制,确定两访终访制,用以保证有限度的上访,将其纳入法制化轨道。第二种方式,修改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拟出台的《四川省信访条例》预示着《国务院信访条例》修改的动向。
(1)加强信访机构的权力。四川省赋予信访机构交办权和督办权,明确了有关部门在交办和督办过程中的法律责任,并在全国首次提出行政问责制,直接授予信访机构对办理机构人员处分的建议权,通过明确法律责任,防止置之不理。
(2)扩大《信访条例》的覆盖面。现行的《国务院信访条例》只规范行政机关的信访工作,对于人大、法院、检察院的信访工作,并未纳入,这样就无法适应目前的形势。因此,可以考虑将人大、法院、检察院的信访工作纳入进来,全面规范我国的信访工作。第三种方式,具体制度的改革。如去年8月,中央建立了“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联席会议制度”,这一制度的主要成员单位有中央办公厅、国家信访局、北京市等28个部门和单位。其主要职责是:了解、掌握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的情况和动态;针对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对策建议;组织协调有关方面处理跨部门、跨行业、跨地区的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督促检查有关部门和地方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各项措施的落实。由于在一定程度上,信访制度是以中国传统社会长期存在的‘人治’思想为基础的,笔者并不主张第一种方式。而第三种方式,只是细枝末节地修改,不能扭转信访制度目前所面临的困境。笔者比较赞同第二种方式,因为它与现状最为吻合,能使信访制度在发挥作用的同时,顺应我国的法治化趋势。
2.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依法治国是我国的大方向,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必须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无论是作为司法救济的行政诉讼,还是作为准司法救济的行政复议,都由于特殊的社会环境和制度固有的弊端,没有形成最大收益。那么如何才能形成司法救济的最大收益呢?笔者认为,可以从以下方面着手:其一,节省诉讼成本。诉讼成本高常常令公民望而生畏,因此对那些经济困难的原告应提供法律援助和适当减免相关费用。同时,尽量运用成本较小的准司法救济模式,如行政复议等。其二,扩大受案范围。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第11条第1款第8项的规定,权益保护的范围仅限于行政相对人的人身权和财产权。人身权和财产权是对私法权利所作的基本分类,但在公法上,公民的合法权益并非人身权和财产权所能涵盖,诸如政治权利、劳动权、受教育权等对公民同样重要。此外,行政诉讼救济仅限于对违法行政行为的救济,但对失当和合法行政行为的救济却付之阙如。因此,扩大受案范围可以有效地则保护公民的合法权益。其三,提高办案效率。司法救济最鲜明的特点是对程序正义的追求。程序正义的根本所在是对恣意的排除,以保证裁定的客观正确性和程序后果的不可抗拒性。但过于强调程序会形成拖延之弊,因此应尽力提高办案效率。其四,加强救济力度。诉讼救济力度比较有限,如行政诉讼只能对行政机关的行政决定作有限的变更;而信访救济可以对行政决定做完全的变更,因此要努力加强救济力度。
中国社会正处于转型期,这一阶段不仅是生产方式的转型,从小规模的家庭生产向现代化的大机器生产转变,也是上层建筑的转型,从传统权威向法理权威转变。在这样的社会背景下,我们既不能无视信访制度的作用,也不能漠视社会发展的趋势,而是应当在加强信访制度的程序性和规范性的同时,确立司法救济的权威性和有效性,使公民权利在社会由人治向法治转变的过程中实现合法有效的救济,实现公民权与公权力之间的相对平衡。
信访维稳是党委还是行政工作篇4
20xx年,集团公司在市委、市政府等上级部门的正确领导下,以创建“平安——”为主线,加强排查调处、科学预警预测、强化调查研究、狠抓责任落实,坚持信访工作为群众办实事这个核心不动摇,围绕群众最现实、最关心、最直接的利益,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各项工作任务。我公司按照上级有关指示精神,结合本单位工作实际,认真做好了年度信访各项工作,现将2013年度信访稳定工作情况总结如下:健全组织,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
一、健全组织,组织加强领导,加强领导,确保信访工作责任制的落实。公司领导高度重视信访工作,教育全公司职工从维护公司稳定、促进公司发展、打造文明和谐企业的高度,进一步提高对信访稳定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树立“平安信访”、“和谐——”观念,始终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放在心上、抓在手上。建立了由公司总经理为主要负责人、党委副书记为分管领导的信访调解委员会,健全基层信访工作网络,各分、子公司分别成立了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信访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完善了信访工作责任制,作到专人负责,责任到人。与16家子公司签订了信访工作责任状,实行信访首问负责制,确保了各类上级转办件及群众来信、来访得到及时、有效的处理,提高了信访工作的质量和工作效率。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各项信访稳定工作。
二、分清职责,理顺程序,全力做好各项信访稳定工作。各项信访稳定工作进一步了完善信访工作制度,建立和完善了领导处理重点信访问题包案机制,“谁主管、谁负责”的归口办理机制,信访工作督查和整体联动机制。制定了信访工作百分考核制度,规范了各单位的责任范围及办理流程,信访办公室主要负责各类信访案件的办理,接到信访件后,由信访办公室提交分管领导批示,根据职责范围由各部室或相关单位协同信访办处理,在规定的期限内书面反馈,同时做好登记,做到了件件有落实、事事有回音,办结率、回复率、满意率达到100%。将信访工作纳入领导目标责任制和部门岗位目标考核,明确分工,强化责任追究,对因信访工作责任制不落实,工作不利,推委扯皮,发生重大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及信访员的工作责任,在年终各类先进评比中一票否决。认真做好信访工作排查调处工作,每季度按期组织召开信访案件排查调处会议,对近期信访案件进行摸底调查,对近期信访工作情况进行分析总结,确保信访工作落到实处。
三、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加强检查考核,提高信访工作水平。我公司按照上级信访工作目标考核的总体要求,建立和落实信访工作责任制,层层细化责任,认真做好来信、来访工作。我们把信访工作纳入单位(部门)目标责任制考核,对在工作中造成责任信访或办理不及时、发生上级二次督察、群众越级信访的依考核标准予以扣分,实行责任追究。对上级部门转办的各类承办单实行部门负责制,严格按要求标准和时限办理,努力提高信访办案质量和工作效率,重点解决和杜绝对信访办理避重化轻、含糊其辞、转而不办,随意答复等问题。今年,我们采取以会代训等方式对各部门信访人员组织了业务培训,业务培训率达到100%,通过学习、培训,提高了信访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质量;还组织开展了信访调查研究活动,及时完成了信访调研报告及信访报表、材料的撰写、上报工作。我们按照《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细则》进行了认真的自查,2013年度我们严格落实了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办法等有关制度规定,较好地完成了信访工作,未发生越级集体上访事件。信访各项工作达到了检查考核各项标准。
四、加强矛盾纠纷排查和信访督查督办工作在世博会、中秋节、十一期间,集团公司及各企业集中开展了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排查工作横到边、纵到底,不留任何死角。排查重点是一些上访老户、重点群体,特别是参战人员、军转干部、涉军、涉教人员等特殊群体进行拉网式大排查、大摸底。对排查出苗头性问题件,逐一实行“四明确”,登记造册,明确了帮扶人员,落实了具体责任,挂帐督办。同时,各单位配备了一名信息员,定期排查不稳定因素,随时掌握不稳定因素苗头动向,特别是职工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做到及时发现,及时解决。今年,集团公司共受理来访事件30余起,现已基本都已结服。针对因劳资纠纷引起的2起信访疑难案件,信访人提出不符合政策法规的无理要求,分管领导及时召开调研会议,研究妥善解决问题的措施方法,并多次亲自到信访人家中,耐心向其讲解有关的政策法规,终于圆满的解决了这2起信访疑难案件。
为全面贯彻落实省、市信访工作精神,进一步动员全区党政组织和广大干部统一思想,明确目标,强化责任,全力构建大信访的工作格局,确保集团公司继续保持和谐稳定的良好局面,为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对此,我们确立的20132013年信访工作思路是:年信访工作思路以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为指导,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信访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抓好信访工作,真正想职工所想,急职工所急,解职工所难,通过调解、转办、督办把大量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推动我公司信访稳定工作的健康发展。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推进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强化领导责任推进信访工作一把手工程。信访工作要以讲政治、将宗旨、将稳定的高度来认识重视信访工作,把信访工作作为一项重要工作来抓,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进一步加强对信访工作领导,形成党政一把手亲自抓,其他部门配合抓的工作体系,进一步调整和充实各信访工作组织,在集团公司建起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信访工作网络,达到领导整体重视到位,思想认识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分级负责、归口办理”的原则,继续落实和深化以“一把手工程”为龙头的信访工作责任制。
二是加大信访稳定工作宣传力度。稳定工作宣传力度认真组织全体工作人员学习《信访工作条例》,深刻理解信访工作的内涵,把信访工作的内容学懂弄通,充分运用信访工作的条例内容切实解决群众的利益诉求,同时向群众宣传信访工作《条例》精神,使群众了解《条例》、充分运用《条例》来解决自身的切身利益问题。
三是健全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机制。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是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有效途径,也是强化基层基础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第一道防线。信访工作必须把事后处理转移到事前排查、化解上来,对于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特别是群众反应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充分发挥调解组织的作用,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做到发现早、化解得了、控制得住、处理得好,努力把问题解决在基层和萌芽阶段,并不断创新工作格局,着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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