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成都市都江堰市都江堰市水务局都江堰市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采购项目公开招标采购公告1604
采购项目编号:
都江堰市 0 2020 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采购项目
招
标
文
件
中国·四川(都江堰)
都江堰市水务局·
成都景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共同编制
0 2020 年 年 2 12 月
目
录
第一章
投标邀请 ............................................................. 3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 6 第三章
投标文件格式 ........................................................ 30 第四章
招标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 .............. 53 第五章
资格审查办法 ........................................................ 72 第六章
评标办法 ............................................................ 76 第七章
合同主要条款(供参考)
.............................................. 90
第一章
投标邀请
成都景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采购代理机构)受都江堰市水务局(采购人)委托,拟对都江堰市 2020 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采购项目进行国内公开招标,兹邀请符合本次招标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
一、采购项目编号:
二、 采购项目名称:都江堰市 2020 年水利设施维修养护及农业水价综合改革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财政资金(用款计划表编号:20200424,预算品目:C99,其他服务)
四 、 招标项目简介:
(详见招标文件第四章)
: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在提交投标文件前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无。
六、禁止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 〕 125 号)的要求,采购代理机构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开标当日之前的信用信息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报名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七、招标文件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1、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1)现场办理:供应商到成都景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地址:都江堰市幸福街道解放社区中山北路 23 号四楼)现场点对点领取招标文件。供应商领取招标文件时应提供如下资料:
供应商为法人或其他组织的,提供:①加盖单位公章鲜章的单位介绍信原件或授权委托书原件(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信息、被介绍或被委托事项);②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鲜章。
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只需提供本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2)网上(远程)办理:
①供应商网上(远程)办理购买采购文件时,请先自行下载公告附件中的《供应商线上报名信息登记表》,并按相关要求填写信息(单位名称、经办人姓名、经办人手机号、单位座机及传真号、电子邮箱、包号等)。
②供应商将单位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介绍信或授权委托书格式自拟,但应至少包含项目名称、项目编号、被介绍人或被委托人身份信息、被介绍或被委托事项)、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已填写的《供应商线上报名信息登记表》加盖供应商单位公章后扫描成图片以附件方式发送至 23753084@qq.com(邮件主题请注明项目名称和单位名字),同时扫描《供应商线上报名信息登记表》后附的缴款二维码进行缴费。
③采购代理机构收到供应商的报名资料扫描件邮件并收款成功后,以电子邮件方式回复供应商是否报名成功。
2、招标获取时间:自 2021 年 1 月 4 日至 2021 年 1 月 8 日上午 9:00- 12:00,下午 14:00-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3、本项目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 200 元/份。
4、咨询电话:028-87179451。供应商获取招标文件时须如实认真填写项目信息及供应商信息;若因供应商提供的错误信息,对其参加后续采购活动造成影响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所有责任(若供应商需变更报名信息,请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之日前到采购代理机构重新登记)。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1 2021 年 年 1 1 月 月 6 26 日 日 10: : 30(北京时间)
。
开标时间:
201 21 年 年 1 1 月 月 6 26 日 日 10: : 30(北京时间)。
投标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当日且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 (签到时间:2021 年 1 月 26 日 10 时 00 分- -2021 年 1 月 26 日 10 时 30 分 )。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不予接收。本次招标不接受邮寄的投标文件。
九、开标地点:成都景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开标室(地址:都江堰市幸福街道解放社区中山北路 23 号四楼)。
十、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http://www.ccgp-sichuan.gov.cn)上以公告形式发布,公告期限为发布之日起 5 个工作日。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都江堰市水务局 通讯地址:都江堰市建兴路 24 号 邮编:611830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8-61929174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景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都江堰市幸福街道解放社区中山北路 23 号四楼 邮编:611830 联系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28-87179451 0 2020 年 年 2 12 月
第二章
投标人须知
一、投标人须知附表
序号
条款名称 说明和要求 1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采购预算:2425500 元。
超过采购预算的投标为无效投标。
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小微企业(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否。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政府采购最高限价:2425500 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为无效投标。
2 无偿或低于成本价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过程中,不得无偿或以低于所提供的货物、工程、服务的成本价格报价。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的,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 87号)第六十条、《四川省政府采购评审工作规程(修订)》(川财采[2016]53 号)第三十一条等规定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证明其报价的合理性,无法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其投标文件、响应文件应当按照无效(投标)处理。在确定中标、成交供应商过程中,采购人通过调查核实供应商
确实无偿或低于成本价报价,可能导致无法按照政府采购法律制度规定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履约的,可以不确定该供应商作为中标、成交供应商。
2、供应商的投标文件、响应文件涉嫌无偿或明显低于成本价报价的(明显低于成本的参考标准建议为:低于采购预算 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投标人报价算术平均价 40%),评标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标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应根据供应商企业类型予以区别)、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标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将其投标文件作为
无效处理。
3 失信企业扣分(实质性要求)
1、对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直接从总分中扣除 3 分,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直至总分扣完为止。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投标文件中进行承诺。
4 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3%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3、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监
狱企业)声明函》原件。
5 监狱企业 1、根据《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的规定,对监狱企业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复印件和《中小企业(监狱企业)声明函》原件。
6 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1、根据《财政部 民政部 中国残疾人联合会联合发布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的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和微型企业,对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属于小型、微型企业的,不重复享受政策。
2、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7 政府采购信用供应商融资 1、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是指银行以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审查和政府采购信誉为基础,依托政府采购合同,按优于一般企业的贷款程序和利率,直接向申请贷款的供应商发放无财产抵押贷款的融资模式。
2、根据《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文件要求,
有融资需求的供应商可根据四川政府采购网公示的银行及其“政采贷”产品,自行选择符合自身情况的“政采贷”银行及其产品,凭中标(成交通知书)向银行提出贷款意向申请。
8 评标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投标文件资格性、符合性检查情况、采用综合评分法时的总得分和分项汇总得分情况、评标结果等将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9 投标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投标保证金。
10 履约保证金 本项目不收取履约保证金。
11 采购文件咨询 联系人:
冷女士
联系电话:028-87179451。
12 开标、评标工作咨询 联系方式:同“采购文件咨询”(本表第 11 项)。
13 中标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后,请成交供应商凭有效身份证明证件到采购代理机构领取中标通知书。
联 系 人:
冷女士。
联系电话:028-87179451 。
地
址:成都景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都江堰市幸福街道解放社区中山北路 23 号四楼)。
14 供应商询问 供应商询问,涉及供应商投标资料造假或虚假承诺的,由采购人负责受理,涉及其他方面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都江堰市水务局
通讯地址:都江堰市建兴路 24 号 邮编:611830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8-61929174 采购代理 机构:成都景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都江堰市幸福街道解放社区中山北路 23 号四楼 邮编:611830 联系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28-87179451 15 供应商质疑 供应商的质疑,涉及供应商投标资料造假或虚假承诺的,由采购人负责受理,涉及其他方面的,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
联系方式:
采购人:都江堰市水务局 通讯地址:都江堰市建兴路 24 号 邮编:611830 联系人:唐先生 联系电话:028-61929174 采购代理机构:成都景利恒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都江堰市幸福街道解放社区中山北路 23 号四楼 邮编:611830 联系人:冷女士
联系电话:028-87179451 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及其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的规定:1、供应商质疑不得超出采购文件、采购过程、采购结果的范围。2、在法定质疑期内一次性提出针对同一采购程序环节的质疑。3、供应商对本项目采购文件的质疑期限为供应商获取本项目采购文件之日起 7 个工作日内。
16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都江堰市财政局 联系电话:028-89747932 地址:都江堰市善政路 607 号 邮编:611830 17 供应商诚信管理 采购单位将按照都江堰市的相关规定对本单位的政府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诚信情况进行核查。
1、核查资料内容。在采购项目中标(成交)供应商确定后,采购单位须按采购文件要求,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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