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为巩固我市脱贫攻坚成果,建立健全扶贫脱贫长效机制,确保贫困人口脱贫不返贫、逐步能致富,全面建设小康路上不落一人,经市委、市政府领导同意,决定在全市组织开展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根据中央、省、潍坊市委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要求,围绕我市“一二四三”发展战略和“五强四宜”城市建设目标,创新工作机制,明确工作重点,夯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措施,扎实做好脱贫成果巩固提升工作,让困难群众彻底摆脱贫困,加快全市全面小康社会建设步伐。
二、提升目标
精准扶贫是一项系统工程,具有反复性,通过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的实施,确保全市脱贫群众收入稳中有升,稳定超过省定贫困线,收入增长率明显提高;确保新发生的贫困,能及时得到有效帮扶救助“托住底”;确保每个家庭不愁吃、不愁穿,孩子都有学上、上得起学,病人都能得到基本的医疗救助,危房都能得到修缮;确保困难群众满意度、获得感明显提高。
三、主要措施 (一)组织“回头看”工作。开展脱贫攻坚建档立卡户动态调整和信息采集“回头看”工作,结对帮扶(关爱)干部带着“2017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对2014年以来建档立卡户进行信息采集,找出脱贫攻坚工作中还存在的问题以及需要帮助解决的事项。
(二)建立“巩固提升台帐”。以人均纯收入稳定超过省扶贫标准,且吃穿不愁,义务教育、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为基础,为 2014 年以来的每名建档立卡户建立“2017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按照一户一档一台帐,进一步深化细化就业、产业、社会、政策帮扶,做到因人因户施策,按需帮扶,全程纪实帮扶提升工作。
(三)打好帮扶“组合拳”。立足实际、创新举措,全面实施产业扶持、就业创业
帮扶、干部结对帮扶、社会帮扶、政策救助,打好政策集合、项目集中、资金集聚、措施集成的“组合拳”。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持续采取“就业+产业”帮扶,实现收入稳定增长,生产、生活条件进一步改善;对没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继续采取“社会保障+项目收益”救助,帮助进一步提升生活质量。
1、产业扶持。以镇、街道、开发区为主体运作好 2017 年扶贫项目,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突出优势特色产业,全面增强“造血”功能,集中打造扶贫项目,效益与村、户联结。合理划分村与户效益,既让村集体经济有“钱袋子”,又让村民致富奔小康有“好路子”。对无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要通过签订项目帮扶协议,实现收益分红,增加收入。对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要将产业、就业培训、技术指导精准实施到位,对有种植、养殖、加工需求的建档立卡户,进行技术指导,采取“农业企业+农户”、“农业合作社+农户”、“家庭农场+农户”、“致富能手+农户”等模式,提供多样增收途径。
2、就业帮扶。政府搭台,村企对接,加大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力度,提高贫困人口素质技能,拓宽就业创业渠道,促进转移就业,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一户一业”,增加其工资性收入。依托美丽村庄建设、村级基础设施等工程建设,结合生态防护林建设、湿地公园提升、城乡环卫一体化发展等开发护林员、保洁员等公益岗位,让有劳动能力的建档立卡户上岗,增加收入;对有条件的建档立卡户,结合阿里巴巴农村淘宝项目,引导扶持兴办村淘服务站点;用活用好小额扶贫信贷政策,开展好 5 万元以下“富民农户贷”,对符合贴息扶持政策创业人员,提供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持就业创业。
3、结对帮扶。以建好“2017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为抓手,全体在职在编机关干部结对帮扶脱贫户全覆盖,并长期保持不变。帮扶人要根据建档立卡户的实际情况,按照“因户施策、政策到户、分类指导、配套服务”的原则和“一户一策、一户一法”的思路,“量身”制定帮扶计划和措施,帮思想、帮门路、帮资金、帮技术,在帮扶实效上下功夫。开展“督孝”行动,对儿女未尽赡养义务的户,由“村委”、帮扶人牵头,结合其子女实际情况,签订赡养协议,督促履行赡养义务。
4、社会帮扶。一是利用各种方式和途径传播公益慈善理念,引导各界增强社会责任感,使献爱心、做好事、办善事成为全社会自觉行动。二是丰富扶贫济困内容,以维护好“山东省社会扶贫供需平台”为基础,开展好“扶贫日”、“万企帮万村”、“过暖冬,过好年”等系列活动;三是发挥好行业部门、“第一书记”、帮扶干部作用,促进帮扶供需有效对接,引导群团组织、志愿者、成功人士、优秀企业家,通过爱心捐赠、志愿服
务、结对帮扶等多种形式参与到帮扶提升巩固工作中来。
5、政策保障。落实好“三个保障”办法,突出基本生活救助和“救急难”两个重点,针对“生活类困难、急难性困难、支出性困难”家庭,研究提高救助标准、简化审批程序,确保救助高效及时。对需低保政策兜底的家庭,做到“应保尽保”;对需要教育救助的家庭,综合运用助学贷款、减免学费、教育补助、教育救助、结对帮扶等政策措施;对需要医疗救助的家庭,落实各类医疗保险支付政策,全力遏制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现象;对因残致贫户,落实低保重度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优先实施贫困残疾人康复救助项目;对因灾致贫户组织开展生活救助、生产救助和住房救助。
四、健全脱贫长效机制 立足我市脱贫攻坚实际,市扶贫办牵头组织相关职能部门,聘请高校专家团队,对贫困发生动态管理、帮扶路径选择、帮扶政策落实等方面进行深入调研,建立救助衔接机制, 在贫困动态监测、资金投入、产业扶持、社会帮扶和政策保障等方面建立健全机制,将扶贫开发与政策兜底有效衔接,探索构建预防致(返)贫长效机制,搭建好平台,畅通帮扶救助渠道,实现扶贫治理常态化,巩固脱贫攻坚成效,有效防止脱后返贫和新增贫困发生。
五、保障措施 (一)继续实行行动组负责制。重新调整 AA 市脱贫攻坚领导小组、指挥部与行动组、市直部门行业帮扶组,仍然实行行动组负责制,各镇街(开发区)扶贫开发办公室作为各行动组的办事机构,落实扶贫专干 3-5 人负责整个行动组日常工作。
(二)充实帮扶(关爱)小组。调整充实由镇、街道、开发区副科级以上领导干部为组长、市直部门领导干部为副组长、市直干部、村级组织负责人为成员的帮扶(关爱)小组,一般为 3 人,对 2014 年以来的建档立卡户实现结对帮扶(关爱)全覆盖,具体负责落实每户帮扶措施巩固提升工作。镇、街道、开发区扶贫办负责确定小组名单,报市扶贫办备案。
(三)完善强化督导工作机制。市扶贫办、督察局、审监组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公示,半年一考核”的督导形式,坚持日常监督与随机抽查相结合、明察与暗访相结合,不打招呼、不定时间,经常性地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干部帮扶联系、措施落实、政策兑现情况。建立督查问题台帐,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镇街、部门(单位)、帮扶责任人下发整改意见书,全程跟踪督查整改,推动帮扶工作有序扎实开展。
(四)建立评先树优和问责追责机制。严格按照国家、省、潍坊市文件精神要求,依据《AA 市扶贫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办法》、《AA 市镇、街道、开发区与市直部门(单位)扶贫开发工作考核办法》、《AA 市市直部门(单位)工作实绩综合考核扶贫开发考核实施细则》、《AA 市镇、街道、开发区科学发展综合考核扶贫开发工作成效考核实施细则》,严督实考,落实责任追究,树立正向激励导向。
(五)加大舆论宣传引导。在政府网站开设“扶贫开发”专栏,建好市扶贫开发微信公共平台,多层次、多形式、多媒体宣传中央、省、潍坊市脱贫攻坚有关政策、工作部署,及时总结经验和做法,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好典型、好模式,引导激发全社会参与热情,为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镇、街道、开发区党(工)委根据本实施方案,认真研究制定各自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实施方案,各部门制定具体工作方案,于2017年3月31日前将实施方案、工作方案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电话:*******,邮箱:********@*******),并抓好工作落实。
附件:“2017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配档表
AA 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2017 年 3 月 8 日
附件:
“2017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配档表 阶段安排 时间 工作内容 工作要求 第一阶段 动员部署 (3 月 10 日- 3 月 31 日)
健全机制 3 月 10 日前 1、调整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领导小组、指挥部,成立督查组、项目审监组、宣传组; 2、各镇、街道、开发区调整行动组; 3、各镇、街道、开发区完成扶贫开发办公室人员调整。
各镇、街道、开发区将扶贫办人员调整情况报市扶贫办。
动员部署 召开会议 3 月 11 日- 3 月 20 日 1、研究制定“2017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2、召开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动员部署会议; 3、各镇、街道、开发区召开包靠镇街(开发区)扶贫工作会议,下发脱贫攻坚巩固提升方案,落实任务,砸实责任; 4、各级各部门、单位制定行动计划。
1、下发“2017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方案; 2、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直部门(单位)传达学习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工作任务,并做好会议记录; 3、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直部门(单位)根据要求制定工作方案。
业务培训 3 月 21 日- 1、印制“2017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 2、市扶贫办对各镇、街道、开发区分管领导、业务骨干1、为便于工作开展,要全面培训,不留死角; 2、注意留存培训档案资料;
3 月 31 日 进行培训; 3、各镇、街道、开发区对市直部门(单位)、帮扶干部、村干部进行业务培训。
3、各镇、街道、开发区,市直部门(单位)将方案以正式文件报市扶贫办备案。
第二阶段 全面帮扶 (4 月 1 日- 9 月 30 日)
组织结对 4 月 1 日- 4 月 15 日 1、各镇、街道、开发区确定结对包靠建档立卡户初步名单,组建帮扶(关爱)小组; 2、扶贫办印发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户名单。
4 月 15 日前,各镇、街道、开发区将核实好的党员干部结对帮扶建档立卡户名单报市扶贫办。
每户必访 精准到人深化帮扶 “回头看” 工作 4 月 16 日- 4 月 30 日 1、各镇、街道、开发区组织包靠党员干部与帮扶户对接; 2、帮扶干部带着台帐入户,进一步摸清帮扶对象家庭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帮扶愿望等详细情况; 3、确定 2017 年重点帮扶对象。
1、各镇、街道、开发区负责对各市直部门(单位)、帮扶干部入户信息摸底工作进行调度; 2、帮扶干部核实出深度困难家庭名单,报各镇、街道、开发区进一步核实,以各镇、街道、开发区为单位汇总后报市扶贫办备案,作为 2017 年重点帮扶对象; 3、各镇、街道、开发区要汇总存在的问题,重点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并报市扶贫办。
实施帮扶 5 月 1 日- 1、帮扶(关爱)小组对接帮扶户,制定帮扶计划,将产业、就业、社会、政策等帮扶措施精准实施到位,记录好帮扶台帐; 1、帮扶责任人详细了解帮扶户困难需求,及时向行动小组报告情况,做好帮扶; 2、帮扶干部严格遵守潍坊市扶贫办“五个必须,十五个
9 月 30 日 2、各行动小组、市直(部门)单位按照各自工作方案,将各项政策措施落实到位,支持干部做好帮扶工作,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 3、实施好 2017 年产业项目,为困难家庭提供多样增收途径; 4、探索健全长效机制,做到“应扶尽扶,应保尽保,应托尽托”,对需低保政策兜底的人员,落实好“三个保障”办法,解决好群众的“吃、穿、教、医、住”等问题。
不准”工作要求,写实记录对接情况,填好“巩固提升”工作台帐; 3、行动组每月至少召开一次调度会议,调度通报责任部门(单位)工作进度,协调解决扶贫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4、对现有政策进行调研,针对问题和实际需求,联合各相关部门从贫困发现机制、帮扶模式路径选择、部门联动、有效落实帮扶措施等方面着手,建立健全扶贫脱贫长效机制,有效防止脱后返贫和新增贫困发生。
第三阶段 检查验收 (10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核实成效 10 月 1 日- 10 月 31 日 1、帮扶干部与帮扶户一起算收入帐,核实巩固提升成效; 2、完成《“2017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工作台帐》建设工作; 1、提升成效不明显的,要继续跟进帮扶措施; 2、台帐填写完成后,帮扶户签字认可;村级组织负责人、帮扶单位、镇扶贫办签字确认,确保巩固提升实效。
组织全面考核评估 台帐审核 11 月 1 日- 11 月 30 日 1、各镇、街道、开发区要对帮扶单位台帐填写工作做好初审; 2、市扶贫办组织开展对《“2017 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1、有关纸质档案材料市镇村分别按要求做好归档; 2、台帐建成后,报市扶贫办审核归档。
工作台帐》进行检查验收、归档。
总结考核 12 月 1 日- 12 月 31 日 1、各镇、街道、开发区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进行总结,报市扶贫办; 2、市扶贫办汇总情况,形成书面报告,对脱贫攻坚巩固提升工作进行考核,提出奖惩意见,报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 3、做好省、潍坊市扶贫开发成效考核工作。
1、各镇、街道、开发区 12 月 25 日前报脱贫攻坚巩固提升行动总结; 2、市扶贫办将贫困人口、贫困村信息更新情况及时录入扶贫平台。
备注:
1、市扶贫办按照“一月一调度,一季一公示,半年一考核”的督导形式,建立督查问题台帐,对全程跟踪督查整改,推动扶贫攻坚工作有序开展。
2、宣传组根据每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不间断宣传报道脱贫攻坚行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好典型,并做好舆论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