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政局“十三五”规划调研报告
1 民政局“十三五”规划调研报告 3 篇
民政局十三五规划调研报告第 1 篇
在四个全面战略和经济发展新常态背景下,社会各界将更加关注社会建设和民生保障。十三五民政事业发展要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以迈上新台阶为目标,扎实推进两个率先,将民政事业放入建设宜商宜业宜居的新大局中考量。
(一)加强城乡社会救助体系建设。
1、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全面落实《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条例》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和《省社会救助办法》,严格按照《省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建立和完善低保家庭申报听证和收入核查办法,规范申请、审批程序,科学制定保障标准,适时提高保障水平,做到应保尽保,分类施保,坚持一户一档和动态管理。落实保障资金自然增长机制,按照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印发《市新型城镇化与城乡发展一体化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到 2020年城乡低保将实现一体化。完善低保信息系统管理,完善低保对象在住房、医疗、教育、司法、就业、养老保险等方面的社会救助配套政策,从根本上解决低保家庭的生活保障问题。
2、巩固和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制度。继续落实好《农村五保供养工作条例》,根据全区经济发展水平,适时调整提高
2 供养标准,做到按标施保、应保尽保。力争到 2015 年末,人均年供养标准达到 4000 元以上。巩固五保供养成果,多方筹集资金,新建、改扩建 21 所农村敬老院,力争五保对象集中入院供养率率达到 75 %以上。广泛开展社会化养老服务示范创建活动,力争到十三五末,建成省级养老服务示范机构 4 个,省级文明敬老院 6 个,市级三星级敬老院 10 个。
3、完善社会救助制度。十三五期间,全面建立以城乡低保、医疗救助、临时救助为主要内容,住房、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相衔接配套的城乡社会救助体系,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主导、部门协作、村组(社区)配合、公众参与、社会监督的社会救助工作机制,全面提高城乡贫困人口的社会保障水平。
(二)加强防灾减灾体系建设。
1、加强灾害信息管理能力建设。开展区域内各类自然灾害风险和减灾能力调查,建立完善自然灾害风险隐患数据库。细化灾情统计标准,完善自然灾害灾情统计制度。健全灾情信息快报、核报工作机制。在减灾委综合协调下,建立完善灾害信息沟通、会商、通报制度和灾害信息的分析、处理机制,建立灾害信息共享及发布平台,加强对灾情信息的收集、汇总、分析、处理和应用,为防灾减灾工作提供决策服务,提高综合减灾能力。在全区范围内建立一支具有较高素质的灾害信息员队伍,有效发挥灾害信息员在传递信息、
3 组织群众等方面的作用。
2、加强救灾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建立依托公安、消防为基础的应急救援体系,灾民生活救助快速有效,倒房重建补助标准逐步提高,冬春灾区群众基本生活得到妥善安排,社会动员能力明显提高。到 2020 年,灾害发生 12 小时之内确保灾民有饭吃、有衣穿、有水喝、有临时住所、有病能得到及时医治,应急救援体系及时响应、救助有力,当年需恢复灾民倒房重建率达 100%。
3、加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建设。加强城乡社区减灾能力建设。推进基层减灾工作,开展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活动,组织社区居民、企业积极参与防灾减灾活动,完成 20 个创建综合减灾示范社区创建工作,80%以上居民了解掌握灾害应急避险、自救互救的基本知识和技能,灾害信息传播覆盖面达到应接受信息人群的 95%以上。进一步修定城乡社区灾害应急预案,组织社区居民积极参与减灾活动和预案演练;不断完善城乡社区减灾基础设施,结合广场、公园、学校、体育场等公共设施,建设一批布局合理、设施完备、功能齐全的转移安置群众的应急避难场所。加强城乡社区居民家庭防灾减灾准备,建立应急状态下社区弱势群体保护机制。全面提高城乡社区综合防御灾害的能力。
4、加强减灾科普宣传教育建设。建立政府职能部门、新闻媒体和社会组织协作开展减灾宣传教育的机制,普及防灾
4 减灾科学知识,提高全民防灾意识。优化电视、广播、报刊、电话、互联网等传媒在灾害信息的传播、防灾减灾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的作用。设置气象、地震、地质灾害等科普基地。将减灾知识普及纳入学校教育内容,开展减灾普及教育。充分利用国际减灾日和全国防灾减灾日宣传,推动减灾防灾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机关、进学校、进企业,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参与防灾减灾的浓厚氛围。
5、加强防灾减灾社会参与能力建设。继续完善农业保险体系,全区农业主导产业保险实现全覆盖。继续扩大,并巩固政策性农村住房保险覆盖面,确保参保率达到 99%以上。提倡和鼓励单位、个人积极参加财产保险和人身保险。建立完善社会动员机制,充分发挥群众团体、红十字会、社会组织、基层自治组织和公民在灾害防御、紧急救援、救灾捐赠、医疗救助、卫生防疫、恢复重建、灾后心理支持等方面的作用。
6、加强救灾物资储备库建设。计划建设一个建筑面积不低于 1000 平方米的区级救灾物资储备库,完善救灾物资储备制度,适量储备救灾物资,保证灾害应急工作的需要。同时积极探索建立协议储备等救灾物资储备方式。
7、规范救灾资金使用,加强减灾救灾资金投入。督促乡镇认真贯彻落实《省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要求,建立区、乡自然灾害救助经费分担机制,拓宽救灾资
5 金筹集渠道,提升救灾资金使用效率。
(三)加强社会福利体系建设。
1、儿童福利。进一步完善孤儿养育标准增长机制。鼓励公民收养,推进家庭寄养,加强亲属监护,提倡社会助养,促进孤残儿童回归家庭和社会。完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制度,加大有效投入,形成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困境儿童分类保障体系,使困境儿童的生活保障更加有力,医疗康复保障更加健全,教育保障政策更加完善,监督保护制度更加科学。整合各类优势资源,加强儿童福利机构规范化建设,建立有专人负责的区、乡(镇)、村(居)三级儿童福利指导中心或儿童福利指导站,构建困境儿童保障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的服务平台。积极开展困境儿童福利服务工作。强化社区儿童福利服务指导和组织功能,为有需求的困境儿童及其家庭提供临时照料、教育辅导、心理疏导、监护指导、政策咨询、履职能力培训等服务。积极探索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支持社会力量参与困境儿童保障服务工作。
2、残疾人福利。认真落实福利企业减免税等扶持政策,大力扶持福利企业健康发展,全面落实相关政策,切实保护好残疾职工的合法权益。拓展福利企业兴办渠道,鼓励支持各种社会资本兴办福利企业,研究对残疾人集中就业的福利企业扶持政策,支持兴办小微型福利企业,多种渠道扩大残疾人就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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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完善养老服务业发展政策体系。落实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要将各类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年度用地计划,按照到 2020 年养老床位占老年人口总数 40 的目标,留足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用地;加大养老服务业资金投入。要将福彩公益金留成部分的 50%以上用于发展养老服务业。
4、加强养老机构建设。建立养老机构日常运营补贴机制;建立养老服务护理人员补助制度;推进公办养老机构民营化改革。
(四)加强双拥优抚安置体系建设。全面落实优抚对象各项优待抚恤政策,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推进军休管理和服务创新,建立与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双拥优抚安置体系。
1、深入开展双拥创建工作。巩固双拥创建成果,2017 年,力争再创省级双拥模范区五连冠。
2、全面落实优抚政策。认真贯彻落实《军人抚恤优待条例》以及与之相配套的各项优抚政策,进一步健全和完善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及时调整优抚对象定期抚恤补助标准,确保其生活水平逐步提高。建立健全优抚对象医疗保障体系,落实优抚对象医疗减免政策,推行优抚对象医疗费一站式即时结算服务,提高优抚对象的医疗保障水平。加快刘老庄八十二烈士陵园的改扩建,计划再投入
7 1700 万元,实施陵园景观及绿化提升工程,将陵园打造成苏北一流褒烈育人基地。
3、深化退役士兵安置改革。全面实行的城乡一体化安置政策。及时足额发放一次性经济补助,确保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安置率继续保持在 100%。严格按照《兵役法》和《退役士兵安置条例》及省市有关安置法规政策继续做好转业士官岗位安置工作,确保安置率 100%。积极动员符合参训条件的退役士兵参加政府组织的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在保持十二五期间平均 95%的参训率基础上有突破,争取达到 95%以上的参训率,并做好相关服务工作。严格落实上级有关复退军人信访问题的指示精神,以稳定为目标,扎实做好各项稳控工作,把各种矛盾问题化解在萌芽状态,保持我区涉军群体的总体平稳。
(五)加强社会事务管理体系建设。切实加强基层自治组织建设,大力培育发展各类社会组织,建立政府行政管理与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与社会调节力量互动的社会事务管理体系。
1、进一步深化基层民主自治。依法组织好城市第六、第七届社区居委会和农村第十一、第十二届村民委员会换届选举。进一步完善以民主议事和民主决策为基础的基层协商民主制度,不断增强基层民主自治的透明度,强化村(居)民的主体地位。进一步转变基层政府行政职能,全面推进政社
8 互动,进一步完善社区、社会组织、社工三社联动机制,加大培育社区社会组织力度,增强其承接社区各项事务的能力。健全村党支部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城乡社区依法自治率均确保 100%。
2、完善社区服务体系。健全以民生幸福为主要内容的社区公共服务体系,以居民互助为主要形式的社区志愿服务体系,以满足居民多种需求为主要目标的社区社会化服务体系,努力构建主体多元、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社区服务新机制。进一步加强社区网格化管理,做到细化、精化,更好地为居民提供全方位的社区服务。充分发挥城乡社区在社会建设、社会治理和社会服务中的作用。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提升社区社会组织承接各项社会事务的能力。加强社区志愿者队伍建设,到 2020 年底,注册社区志愿者人数占居民人口 18%。居民群众对社区服务的满意率达到 95%以上。增强社区居民参与社区建设的意识,提高社区居民对社区的认同感和归属感。
3、加大社区综合服务中心标准化建设力度。全面提升区、乡镇、社区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建设,到 2020 年底,三级社区综合服务平台功能完善率达到 80%。普遍建立综合服务大厅,实现一门式受理、一站式服务,为广大城乡居民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社区服务。进一步完善城乡社区经费保障机制,将城乡社区工作经费、人员报酬、服务设施和社区信
9 息化建设等项经费纳入地方财政预算。积极争取驻区单位和社会各界对社区建设的支持,逐步形成城乡社区建设多元化投入格局。进一步改善城乡社区办公条件,确保每个村居办公经费每年平均不低于 10 万元。
4、加大社会组织扶持发展力度。深化社会组织登记制度改革,重点推动公益慈善类、行业协会商会类、科技类和城乡社区服务类社会组织较快发展,到十三五末,全区登记社会组织力争达到每万人 8 个以上。设立社会组织扶持发展专项资金,建立财政扶持社会组织发展机制,为社会组织扶持发展提供资金保障。建立政府向社会组织转移职能、购买服务机制。编制发布年度《政府向社会转移职能事项目录》和《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目录》,将政府部门可由社会组织承担的事务性管理工作、适合由社会组织提供的公共服务事项,通过公开招标、竞争性谈判、定向委托等方式转移给评估等级高、服务能力强的社会组织。不断创新社会组织公益创投支持机制,重点围绕养老服务、心理慰藉服务、助残服务、儿童青少年服务、救助帮困服务及其他公益服务,支持社会组织策划设计、组织实施与此相关的公益创投项目,培育一批深受群众欢迎的优质公益项目品牌。
5、健全社会组织监督管理机制。提升社会组织依法自治能力。健全以章程为核心的社会组织法人治理结构,落实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各项制度,强化监
10 事会职能,发挥好监事会作用,形成权责明确、运转协调、制衡有效的机制。健全以《民间非营利组织会计制度》为重点的社会组织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会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加强社会组织等级评估工作,采取购买服务方式,对社会组织业务开展、工作成效、财务状况、诚信自律等进行第三方评估。到十三五末 60%以上社会组织获得等级评估。发挥等级评估的导向作用,将社会组织的评估等级作为政府向其转移职能和购买服务的重要依据。建立完善社会组织监管机制。建立政府监管和社会组织自律相结合的监管体系,完善民政、经信、财政、税务、审计、物价、市场监督管理、公安、司法等部门分工协作的联动工作机制。将社会组织纳入社会诚信管理体系,建立社会组织及其负责人的诚信档案,实施社会组织诚信公示和黑名单等制度。及时发现并依法查处社会组织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社会组织。健全社会组织信息披露机制。完善社会组织公共信息披露平台,及时披露社会组织重要信息,推进社会组织阳光运作、社务公开。完善社会公众投诉举报机制,畅通媒体和社会公众监督社会组织的渠道。
6、做好婚姻登记工作。按照省民政厅《转发民政部关于开展婚姻登记机关等级评定工作的通知》文件要求,力争早日创成国家 3A 级婚姻登记机关。
7、完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制定符合我区发展的殡葬事
11 业规划,到 2020 年,形成覆盖全区城乡居民的殡葬公共服务体系。到 2020 年,全区拥有 1 个以上集中守灵的殡仪服务中心,群众参加文明集中守灵、骨灰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祭扫比例大幅提升,切实推进文明节俭治丧和文明祭扫。提升生态殡葬设施。到 2020 年,区级殡仪服务设施和乡镇公益性骨灰立体安放设施实现全覆盖,火化设施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殡仪馆遗体处理场所达到国家标准。公墓管理规范有效。
民政局十三五规划调研报告第 2 篇
为做好省十二届人大四次会议审查批准我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的准备工作,根据省人大常委会工作要求,省人大财经委、常委会财经工委组织开展了我省十三五规划编制工作调研。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邓力平率调研组赴龙岩了解十二五发展情况、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以及十三五经济社会发展的基本思路、目标任务和主要措施安排;听取省发改委、经信委、交通厅等部门关于我省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和十三五规划编制情况,以及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的汇报;在莆田召开征求意见座谈会,听取各设区的市和平潭县人大常委会对我省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的意见。常委会有关工作委员会也开展我省十三五重点专项规划编制情况调研,就十三五专项规划提出了意见和建议。常委会领导十分重视这项工作,省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副主任徐谦等领导提出了重
12 要的指导意见并参加有关调研活动。主要情况如下:
一、关于我省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
十二五是我省经济社会发展取得重大成就的五年。中央出台了支持福建进一步加快经济社会发展的一系列政策措施,全国首个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福建自由贸易试验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和福州新区建设等战略部署为福建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全省上下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抢抓机遇,深化改革,推动经济社会发展再上新台阶。
一是十二五主要预期目标完成情况良好。37 个主要预期指标中的 16 个已提前完成,15 个预计能够完成。地区生产总值 2011 年 2014 年分别增长 12.4%、11.4%、11%和 9.9%,前四年年均增速为 11.1%,居东部地区第 2 位,预计五年年均增长可实现 10.7%,超过规划目标。2014 年,我省成为全国第 8 个人均 GDP 超过 1 万美元的省份。预计 2015 年地方财政收入、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均比 2010 年翻一番。
二是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升。规模以上工业增加值突破万亿元,建成 10 个超千亿产业集群(基地),高新技术产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达 15%。物流业、金融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到 6.8%、6.2%,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产业。互联网经济发展迅猛,电子商务交易额位居全国前列。财政收入质量继续优于全国平均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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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是改革开放有重大进展。行政管理体制、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商事制度等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不断深化。对外开放水平持续提升,平潭综合实验区开放开发和福建自由贸易区、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取得突破。
四是发展环境不断优化。基础设施建设实现大跨越,高速公路、铁路等现代化综合交通网络基本形成。生态省建设力度持续加大,生态环境质量保持全国前列,森林覆盖率等指标持续位居全国首位,清新福建成为福建的亮丽名片。
五是人民生活明显改善。城乡居民收入有较大增长。多层次的城乡养老保险体系和医疗保险体系基本形成,普惠型社会救助制度基本建立,社会保障水平显著提高。教育、医疗、文化、卫生、保障性住房等基本民生需求有很大改善。
同时,从十二五规划实施情况看,经济社会发展还存在不少困难和问题:一是实体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我省传统产业占比大,转型升级步伐相对较慢,不少企业发展面临起来越大的困难。今年 9 月末,全省共有 6337 家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停产或减产,停产减产面达 38%。二是三次产业结构调整没有明显成效。十二五规划提出第三产业增加值占 GDP 的比重目标为 42%,2015 年预计为 39.8%,与 2010 年 39.2%相比没有明显进展,与今年全国前三季度 51.4%的平均水平相比有较大差距。三是区域发展仍不平衡。部分山区市无法完成地区生产总值、财政总收入等十二五主要经济指标,影响
14 了以经济发展为基础的居民收入和部分基本公共服务目标的实现。一些主要民生发展指标低于规划目标。四是扶贫开发难度加大。由于产业基础薄弱,自我发展能力差,今年上半年,23 个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中,12 个县的地区生产总值增速、16 个县的财政收入增幅低于全省平均水平。五是基本公共服务的城乡差距、地区差距仍然明显,农业转移人口与城镇居民在享有社会保障、教育、医疗、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方面的差距比较突出。六是重化工业发展带来能源需求刚性增长,能耗总量空间和土地资源等要素制约日益明显,生态环境保护压力和难度加大。
二、关于十三五规划编制
(一)关于编制工作。省政府对规划编制工作高度重视,组织有力、推进有序。去年底前完成 22 个规划前期重大课题研究。今年 5 月完成《十三五时期福建省经济社会发展基本思路》,并启动了 27 个省级重点专项规划的编制工作。9月、11 月两次向省人大财经委提交规划纲要过程稿。近期,将根据省委《关于制定福建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的建议》作进一步修改,对接国家十三五发展规划,并征求我省各方面意见。
(二)关于规划纲要。省发改委于 11 月向省人大财经委提交的规划纲要过程稿,在多次征求意见和修改的基础上,贯彻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指导
15 思想明确,基本思路清晰,框架结构比较合理。
一是发展目标体现了福建应有站位。规划综合考虑了未来五年福建的发展机遇、发展优势以及面临的挑战和风险,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和五位一体总体布局,紧扣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科学安排十三五发展目标。六大发展目标彰显了福建在全国发展大局中应当履行的重大使命,体现了福建发展的特色,顺应了全省人民加快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主要指标体系有较大创新。十三五指标体系从经济发展、民生福祉、创新驱动、生态文明、社会治理五个方面,提出了 29 项主要指标,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理念,总体上科学合理,既能发挥指标应有的引领作用,又符合我省发展实际。突出落实中央对我省加快发展的要求,强化内需拉动和创新驱动。突出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强化外向型经济的发展。突出产业转型升级的紧迫性,从高新技术产业、科技研发、互联网应用等方面予以保障。突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特征,在消除贫困、推进户籍人口城镇化、缩小城乡居民收入差距、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等方面提出要求。突出福建生态优势的巩固和发展,明确土地、森林、空气、水等硬约束。
三是主要举措保障有力。围绕十三五发展总体要求和发展目标,抓住事关福建发展的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问题,
16 提出了实施创新驱动战略、推进产业转型升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开放合作、闽台深度融合、健全现代基础设施体系、城乡区域协调发展、建设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共建共享、繁荣发展八闽文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等十二个方面的重点任务。提出的重大举措和重大项目,经过努力能够支撑发展目标和任务的实现。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体现了较好的系统性、可行性和可操作性。
三、关于规划编制工作的几点建议
规划编制工作要继续深入贯彻十八届五中全会和省委九届十五次全会精神,加强与国家十三五规划的衔接,立足福建实际,坚持目标导向与问题导向相统一,深入分析和着力破解制约福建加快发展的瓶颈因素和短板问题,进一步完善目标任务和重大举措、重大项目的策划,并相应对规划纲要的体例、结构等作必要的完善。
(一)强化创新理念对我省发展全局的引领作用。我省与周边发达省份的差距,主要体现在创新能力上。切实把创新摆在发展全局的核心位置,提升我省全社会创新能力,营造一个有利于创新的体制,把创新理念切实贯彻到我省十三五发展的各个方面和全过程。创新政府领导经济社会发展的观念、体制和方式方法,加强法治保障、改善市场环境,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针对我省企业结构特点,强化企业创新的主体地位,促进中小企业发挥创新主体作用,推进制
17 度、技术、管理创新,增强企业可持续发展能力。完善对科技创新的政策鼓励和财政支持,支持研发机构建设和科研活动,增强全社会创新能力。
(二)着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取得突破。坚持需求与供给侧结构调整、存量与增量优化并举,更有效地调整结构,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产业高端化发展。对我省经济增长和群众就业中具有重要地位的重点行业,要分行业研究改造提升的措施办法。深入实施《中国制造 2025》,大力推进互联网+,做优做精产业,推动新产业、新技术、新业态成为新的增长点。尤其要把加快服务业发展摆在更加突出的战略位置,落实财税支持、要素保障等促进措施,切实提高服务业增加值占地区生产总值比重。提高投资的有效性,把投资重点放在增效益、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上。基础设施建设要更加注重功能拓展、互联互通、智能管理和提升效益。要以市场配置资源的思路破解土地、资本等要素制约,加快淘汰落后产能,为新兴产业的发展壮大腾出空间。
(三)把促进区域协调发展放在更加重要位置。我省山区与沿海特别是福厦泉等中心城市发展的差距仍然较大。要把推进区域协调发展放到更加突出的位置,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决胜阶段的重要任务,提出指标化的更高要求和相应的政策措施。根据主体功能区规划,制定科学、客观的绩效评价原则和指标体系,明确不同区域在全省发展大局中的不
18 同定位和发展重点。建议在促进城乡区域协调发展一章中,专门一节阐述区域协调发展问题,推进包括扶贫开发攻坚在内的区域协调发展任务和措施。抢抓中央支持福建加快发展、支持原中央苏区振兴发展和新古田会议效应释放等机遇,发挥后发优势,拓展发展空间,加快西北部山区发展。把缩小西北部山区与沿海地区在交通、信息等基础设施和教育、文化、医疗卫生等基本公共服务的差距,作为推进区域协调发展的重要内容,与主体功能区建设相结合,切实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下大决心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比例。继续把扶贫开发攻坚工作摆在突出位置,促进区域协调发展。
(四)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制度建设和创新。加强水、大气、土壤等污染治理力度,完善资源环境保护与管理制度。建立健全资源有偿使用和生态补偿制度,加大对重点生态功能区、农产品主产区等限制开发和禁止开发区域的转移支付力度。完善公益林补偿机制,逐步提高补偿标准。推进生态文明先行示范区建设与区域协调发展目标统一,加强县域合作,推进沿海发达地区新兴产业与山区欠发达地区的生态产业深度合作联动发展。努力先行先试,把生态法治上升为生态治理的基本方略。
(五)在深化改革开放中谋求更大发展。认真总结十二五期间重大改革经验,以实际成效检验改革效果,进一步破除体制机制障碍,深化各领域改革。进一步创造自由贸易试
19 验区建设优势,积极推广自贸区可复制的改革创新成果。深化闽台金融合作,探索闽台金融机构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等金融创新活动。巩固和发展外向型经济传统优势,在技术创新和质量提升的基础上提高外贸出口的增长速度。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快推进 21 世纪海上丝绸之路核心区建设,扩大国际市场占有率,拓展开放型经济发展新空间。
(六)全力补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突出短板。扎实推进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以制度创新为重点,不断提高城镇化的质量和水平。努力实现基本公共服务常住人口全覆盖,建立农村转移人口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保险或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制度。精准聚焦 120 万农村贫困人口,突出完善 23 个扶贫开发重点县和 2200 个贫困村的基础设施和基本公共服务,加快发展特色产业,力争 23 个县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增长幅度高于全省平均水平,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
(七)增强人民群众在共建共享中普遍的获得感。坚持居民收入增长和经济增长同步、劳动报酬提高和劳动生产率提高同步,持续增加城乡居民收入。完善收入分配制度,努力缩小城乡、区域、行业之间不合理的收入差距。推进养老、医疗保险从制度全覆盖向人员全覆盖,全面实现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的设区市统筹,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加强城乡低保等救助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努力提高社
20 会救助水平。加大基本公共服务的供给,提高基本公共服务的质量和水平,完善社会治理,促进社会公平,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教育、医疗、卫生、文化、环境、安全、健康等方面需求,让人民群众普遍感受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成果,过上更加幸福美好的生活。
民政局十三五规划调研报告第 3 篇
建议对解决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作出重点安排、建议建立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建议提高再分配调节力度
27日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六次会议听取了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关于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工作若干重要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情况的报告。
编制十三五规划纲要,是今年党和国家的一项重要任务。为了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全国人大常委会围绕十三五规划纲要编制开展专题调研。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信春鹰在报告中表示,参加调研的9个专门委员会、2个工作委员会经过认真调研,共形成并提交24份专题调研报告,涉及民族、养老、财政经济、教科文卫、外事、侨务、节能环保、三农、港澳事务等诸多领域。
新华社记者对报告中提出的建议进行了梳理。
【民族地区发展】民族委员会对民族地区发展问题进行调研,建议十三五规划把加快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经济社会
21 发展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对解决民族地区的特殊困难和问题作出重点安排,把国家现有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各项政策落实到位,着力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推动各民族共同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
【养老服务发展】内务司法委员会对我国养老服务发展状况进行调研,建议把加快发展养老服务纳入十三五规划,作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指标,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和政策支持,为居家养老提供良好的社会化服务。充分调动社会力量发展养老服务,建立长期照护社会保险制度,大力推进农村养老服务发展,完善我国养老服务法律制度。
【国民收入分配】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国民收入分配进行调研,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明确提出继续提高居民收入占国民收入的比重和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初次分配要消除影响收入分配公平的机制障碍,提高再分配调节力度等。
【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完善市场决定价格机制的调研建议,积极推动政府价格工作定位转型,加快推进重点领域价格改革,完善农产品价格调控机制,增强国际市场大宗商品定价话语权,加强价格监督检查和反垄断执法,加快修订价格法。
【深化金融改革】财政经济委员会对深化金融改革的调
22 研建议,提高直接融资比重,放宽金融市场准入,确立金融综合经营模式,建立与之相适应的监管体制,完善利率汇率形成机制,加强金融基础设施建设,继续加大对小微企业、三农等金融薄弱环节的支持力度。
【职业教育改革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的调研建议,加强研究行业组织在职业教育中的作用,明确其在职业教育中的定位,围绕行业组织特性指导职业教育,进一步丰富和完善职业教育法关于发挥行业组织作用的相关内容。
【创新能力建设】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深化科技体制改革、加强技术创新能力建设的调研建议,加快落实现有重大改革措施,统筹推进科技体制改革和经济体制改革;强化企业技术创新能力,激发中小企业创新活力,优化企业技术创新制度环境。
【文化发展】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的调研建议,坚持价值引领,推动文化创新,落实文化强国战略部署。推进文化立法,建立完善文化法律制度。推动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立符合现代文化发展规律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建构现代文化市场体系。推动文化产业转型升级,扩大文化消费。促进高新技术与文化的融合发展,提高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推动文化走出去,提升中华文化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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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层医疗卫生】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委员会对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能力建设的调研建议,要建立和完善多渠道补偿机制,重视乡村医生的培养及待遇,继续推进和完善医疗信息化管理平台,完善激励性收入分配机制,鼓励社会力量办医,大力推进分级诊疗,依法推动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改革和发展。
【边界安全】外事委员会对边界安全建设问题进行调研,建议将国家边界安全建设纳入十三五规划,设立国家边界安全建设专项,加强顶层设计,加大投入力度,确保十三五期间预算总量应比十二五期间有明显增加,未来五年年度建设和维护经费应逐年递增。切实抓好落实和督查,加大领导力度,适时开展对边界安全建设的专项检查,推动边界安全建设迈上新台阶。
【推进侨务法治建设、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华侨委员会对加快推进侨务法治建设、充分发挥侨务资源优势开展调研,建议十三五规划应体现发挥侨务资源作用的内容,编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应当突出依法护侨的理念,充分发挥涉侨部门在编制侨务工作发展纲要中的作用。
【海洋生态】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的调研建议,将依法保障实施海洋强国战略和加强海洋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十三五规划。
【煤炭清洁高效利用】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煤炭清
24 洁高效利用的调研建议,十三五规划要从国家战略利益和能源安全考虑,明确提出大力推进煤炭清洁高效利用。
【节能环保科技】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节能环保科技及产业发展的调研建议,应把大力发展节能环保科技及产业发展作为一项重要战略任务,突出市场导向,加强政府引导,强化科技创新,实现节能环保产业持续快速增长。
【大气污染防治】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加强大气污染防治的调研建议,继续削减污染物排放总量,加大污染综合治理力度,强化执法监管,健全重点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制度,强化科技研发和推广,依法有序推动公众参与。
【饮用水源地保护】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饮用水源地保护的调研建议,将饮用水安全保障纳入十三五规划,进一步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工作。
【土壤污染防治】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土壤污染防治的调研建议,坚持保护优先,探索建立土壤污染责任追究制度,尽快启动全国土壤污染状况详查。
【节能减排】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节能减排的调研建议,应继续明确提出节能减排约束性指标,坚持把节能减排作为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抓手。
【生态补偿机制】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调研建议,增强生态补偿机制建设与国家有关政策的衔接,加大生态补偿资金力度,强化生态补偿机制建设的
25 基础性工作。
【可再生能源发展】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对可再生能源发展的调研建议,加快解决可再生能源并网消纳问题,完善价格、补贴和税收政策。
【农村扶贫开发】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农村扶贫开发的调研建议,十三五规划将农村扶贫开发单列一章,明确扶贫对象,稳定扶贫成果,全面消除绝对贫困;坚持片区开发与精准扶贫相结合;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加大贫困地区生态环境保护扶持力度;建立社会救助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机制;探索创新扶贫方式;加快扶贫开发立法进程。
【现代农业建设】农业与农村委员会对加快推进现代农业建设、提升粮食生产能力的调研建议,要进一步加大对农田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完善粮食增产稳产的扶持政策,调动地方政府抓粮积极性。进一步发挥科技创新对粮食生产的推动作用,进一步加快涉农资金管理体制改革,尽快出台粮食法,依法确保国家粮食安全。
【财税体制改革】预算工作委员会对财税体制改革进行调研,建议合理划分各级政府事权与支出责任,进一步完善税收和非税收入制度,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制度,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
【粤港澳合作】港澳基本法委员会和部分法律委员会委员对粤港澳合作问题进行调研,建议在十三五规划中设深化
26 内地与港澳全方位合作一节,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在经贸、教育、科技、民生、社会等领域全方位交流合作。进一步加强中央政府对粤港澳合作的统筹协调,充分发挥粤港澳三地各自优势,促进区域经济协同发展,深度参与一带一路重大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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