统计报表管理实施细则
体系名称 战略计划 编 码 SP-04-01-01 版本号 2013-01
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统计报表管理细则 公司名称 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批 准 人
批准依据
发布范围 普发 发布文号
发布日期 2012 年?月?日 生效日期 2012 年?月?日 1
目的 规范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统计报表的新增、修订、填报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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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 本细则适用于公司及所属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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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依据 3.1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2009,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5 号。
3.2 《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实施细则》,2005,国家统计局,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 453 号。
3.3 国家及政府部门相关法律、法规、条例和政策文件、要求。
3.4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统计管理制度》, 2011,总公司。
3.5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统计管理办法》,2011,总公司。
3.6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统计报表管理实施细则》,2011,总公司。
3.7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制度》,SP-04,2012,公司。
3.8 《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统计管理办法》,SP-04-01,2012,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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释义 4.1
总公司 中国海洋石油总公司统一简称为“总公司”。
4.2
公司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
4.3
各部门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各部门。
4.4
所属单位
指中海油海西宁德工业区开发有限公司设立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分公司、项目组、项目筹备组。控股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超过 50%股权或在董事会(或类似管理机构)享有多数表决权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合资企业、合作企业、合伙企业等。
4.5
统计报表 指按照制表单位统一规定的表式、统一的指标项目、统一的报送时间,定期提供基础统计资料的一种调查方式。统计报表按照报送周期不同,可分为日报报表、周报报表、旬报报表、月报报表、季报报表、半年报报表、年报报表。
4.6
总公司统计报表 指由总公司统计业务主管部门制定统计报表;以及总公司有关业务部门依据业务管理需要制定的统计报表。
4.7
公司统计报表 指公司制定的统计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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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要求 5.1
基本原则 5.1.1
维护正常的统计工作秩序,保障统计报表的科学性,避免填报工作的重复性,减轻填报人员负担。统计报表的制定和审查应遵循科学性、必要性、可行性。
5.1.2
依照业务管理和专业分工的原则实施统计报表管理。公司统计业务主管部门应统筹公司统计报表。
5.1.3
规划计划部依据公司统计管理要求统筹制订公司统计报表,组织协调并合理安排报表数据填报。
5.2
总体要求 5.2.1
规划计划部通过定期收集各类公司报表,对统计报表实施管理。
5.2.2
所有统计表应有明确的主题,有明确的使用对象和目的,内容应互相衔接,减少不必要的重复。统计报表的内容和调查范围须与部门职责相一致,应符合既定的职能分工范围和分工原则。
5.2.3 完整的统计报表应包括以下内容:报表编号;制表部门、批准/备案文号;填报说明;有效期截止时间。
5.2.4
统计报表应具有统一性。统计报表的指标内容、口径范围、计算方法和表格形式以及报送程序和报送时间都应依照统一规定执行。
5.2.5
统计报表应具有稳定性。统计报表定期报送,内容应保持一定的稳定性,便于完整积累资料和进行历史对比,有利于系统地开展统计分析工作。
5.2.6
统计报表应具有时效性。超过有效期限的统计报表,一律自动废止,填报部门可拒绝填报。在有效期内发生重大变化的统计报表,应随时办理重新审批或备案手续。
5.2.7
统计报表表式和文字说明须规范;指标解释和计算方法须科学;报表内容应简明扼要;统计分类、计量和单位、数据应符合国家、行业及总公司相关的统计标准,不与其他报表重复、交叉、矛盾。
5.2.8
统计报表的制发应科学合理,讲求经济效率,注重可行性。抽样调查、重点调查或者工作记录可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全面统计报表;一次性填报可满足需要的,不能制发统计报表;按年度填报可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季度统计报表;按季度填报可满足需要的,不得制发月度统计报表;月以下的统计报表必须从严控制。避免给各部门造成过重负担和产生数据质量问题。
5.2.9 凡经批准或备案下达的统计报表,都应真实、完整、及时地上报统计报表,不得提供不真实或者不完整的统计报表,不得虚报、瞒报、拒报、迟报,不得伪造、篡改 。
5.3.1
新制统计报表 5.3.1.1
总公司统计报表表式,由总公司统计主管部门制定,或者由其和总公司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报总公司统计主管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5.3.1.2
公司统计报表表式由规划计划部组织制定,或者与各有关职能部门共同制定,经公司统计业务主管领导批准后实施,并抄报总公司统计主管部门备案。
5.3.2
统计报表修订
5.3.2.1
凡经批准或备案下达的统计报表,各部门应认真依照各项规定填报。如有意见,可向规划计划部反映,但在未修改变动前,仍按原规定执行。
5.3.2.2
统计报表表式、内容出现重大变更,应按原审批程序批准或者原备案机关备案。
5.4
统计报表填报 5.4.1
规划计划部应对公司报表的数据质量进行监督和检查。
5.4.2
各部门应对报送报表的质量负责。各部门统计人员应严格依照报表规定真实、完整、准确填写报表内容;各部门统计负责人应认真审核,及时发现修改有误的统计数据;统计负责人应审阅统计报表并签字。由统计负责人签字后的报表视为有效报表。
5.4.3
统计报表一经上报,原则上不得修改。如确实需修改的,应详细说明修改原因,且取得制表单位同意后修改,并重新报送经统计负责人签字的报表。
5.4.4
各部门应严格依照报表规定的时间及时报送统计报表,统计人员不得迟报,统计负责人应对报送统计报表的工作监督、指导。
5.5
监督管理 5.5.1
总公司报表由总公司统计业务主管部门对统计报表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5.2
公司报表由规划计划部负责对统计报表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每年定期发布年度统计报表目录及表样,对使用频率不高、针对性不强的统计报表,可建议修改、合并或停止。
5.5.3
公司年度统计报表目录及表样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a)统计报表名称; b)批准文号或备案文号; c)统计报表的有效期; d) 统计报表报送频率(月/季/半年/年); e) 填报人、审核人、报送日期。
5.6
支持服务 5.6.1
各部门有责任进行统计报表数据信息的合理共享。
5.6.2
各部门应主动在制定公司报表时提供业务咨询、提高统计工作的效率和
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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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则 6.1
本办法自颁发之日起执行。
6.2
本办法由公司风险管理办公室组织解释。
【正文结束】
附件 1:
公司统计工作流程图 公司统计工作流程 SP-04-01-01-C01所属单位 公司各部门 规划计划部开始将统计工作要求下达给各部门各部门和各所属单位上报相应的统计报表及报告汇总提交的统计报表及报告,完成编写公司统计月度报告,并上报结束01将统计工作要求下达各所属单位02
附件 2 公司统计工作流程内控活动列表 业务流程编号 业务流程名称 控制点编号 控制点描述 相关制度或程序(文号及名称)
是否为关键控制点 相关制度是否覆盖该控制点 责任岗位
开发公司统计工作流程 01 规划计划部将统计工作要求下达给各部门和所属单位。
开发公司统计工作管理办法 否 是 规划计划部 02 规划计划部汇总各部门和所属单位提交的报表及报告,完成编写公司统计月度报告。
否 是 规划计划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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