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及培训机构人事管理制度
学校 及培训机构 人事管理制度
第一章
招聘管理
第一节
审批流程
第一条
招聘管理职责
1、公司总经理:负责全公司招聘用人计划的总体把握,审批各中心各部门年度用人计划、招聘流程及录用制度。
2、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业务发展需要,协助进行公司组织结构调整或设置;起草招聘及入职相关制度、流程,制定公司年度用人规划并上报总经理审批后执行;面试评估工作的组织和协调;员工入职后,协助员工履行相关入职手续。
3、公司各部门:公司实行全面人力资源管理。各中心须由第一负责人主管本中心人力资源工作,做好中心年度用人计划的编制和人员筛选工作,提高员工工作能力,创造良好工作条件,发掘员工潜力,配合人力资源部做好人力资源管理。
第二条
招聘分为计划内招聘、计划外招聘和特殊渠道引进人才
1、计划内招聘须经用人部门在每年 12 月填写下一年度《人员需求表》,经公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上报公司 总经理审批。由公司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招聘和管理。
2、计划外招聘须经公司 总经理批准,然后填写《人员需求表》,由人力资源中心按规定招聘。
3、特殊渠道引进人才,限于高级管理人才或有特殊技能的人才,由人力资源中心做相应工作,公司 总经理主持招聘。
第三 条
招聘流程
本公司按编制及业务之需要聘用员工,由用人部门负责人填写《人才需求申请表》,普通职能、主管岗位送本中心总监审核,后再呈送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经理级以上岗位还需呈总经理审核,审核批准后,方可办理招聘或内部调配。具体流程图如下:
1、增加编制内人员(主管级别以下岗位)
① 用人部门:详细列明所招岗位的名称、数量、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该岗位预算薪资标准。所招岗位的其他特殊情况。
② 人力资源中心:对部门需求进行审查,审查完毕后,招聘组负责招聘。
2、增加编制外人员(经理级别以上岗位)
① 用人部门:详细列明所招岗位的名称、数量、岗位职责及岗位要求。该岗位预算薪资标准。所招岗位的其他特殊情况。
② 人力资源中心:对部门需求进行审查,签填写人才需求申请部门经理审核 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中心总监审核 填写人才需求申请部门经理审核 人力资源中心审核 中心总监审核 总经理审批
署意见后报总经办公司领导进行审核。
③ 总经办:提交总经理审批完毕后,交回人力资源中心,招聘组负责招聘。
第四条
招聘渠道
公司招聘方式为内部招聘和社会公开招聘,招聘方式由用人部门与人力资源中心根据公司当前人力资源状况协商决定,招聘采用择优录取原则。
1、内部招聘
内部招聘:在公告栏、总部 QQ 群、公司网站、系统平台等发布招聘信息。
内部招聘是从公司现有员工中进行招聘、筛选,选拔有才干、有知识、有技能,善于学习并愿意从事新工作的员工到更重要的岗位工作。
内部招聘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组织、实施和协调。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内部招聘信息的发布和对应聘人员的统计、汇总和初选,同时进行档案审查。人力资源中心档案审查内容包括专业审查、工作经验审查、员工以往在职表现(绩效考核成绩及奖惩记录)审查等。
在人力资源中心组织下,由用人部门负责进行专业复试考核。专业考核结束后,该用人部门应将考核试题、答案及应聘人员试卷、得分,入选人员名单等送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
经考核确定合格者,人力资源中心组织对该人员的岗位进行调动,若原部门负责人不同意调出又无其他合适人选时,由人力资源中心上报总经理,由总经理最终裁定。
若申请补员部门和该员工所在部门为同一系统,则由该系统总监(负责人)最终裁定。
内部招聘的岗位有优先录取权,原部门不得强行不放。
被调动人应在原部门办理正式办调岗(调派、派驻)手续,进行工作移交。
同时被调动人存放在人力资源中心的档案将作更新记录,记录调动的相关情况。
2、外部社会公开招聘 外部招聘形式有:网上招聘、广告/报纸招聘、学校招聘、人才市场招聘、职业介绍所、猎头公司、行业协会招聘等。
当公司需通过外部招聘来补充所需人员时,人力资源中心将遵循既定的招聘程序进行人员招聘甄选。
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外部招聘活动的开展,需根据用人单位提交的人力需求表中的具体内容撰写招聘简章并发布招聘信息。
人力资源中心对应聘者的信息进行筛选和分类,并组织安排应聘人员进行初试和复试。
面试分为初试和复试:初试对应聘者进行综合素质考查,由人力资源中心负责;对初试合格者,进行复试(即专业考核),由用人单位负责,人力资源中心配合,初试和复试可根据情况合并进行。
面试的地点应选择在安静无干扰的场所,提前做好场所布置并准备相关资料(《面试记录表》、应聘者简历等),拟订面试问题,面试问题包括:思想与价值观、工作态度、工作经验、学历、特点、爱好、职业生涯规划等等。
人力资源中心和用人部门根据各岗位实际情况将组织笔试、上机操作测试、公文筐测试、小组讨论,情景模拟测试等,依据候选人测评综合结果共同进行甄选,并确定拟录用人选。
面试后 3 日内,用人部门需向人力资源中心提交书面的面试评价和笔试结论等,人力资源中心对一般岗位的招聘有最终审定权。
对公司主管或重要岗位人员面试时,人力资源中心应了解其应聘动机,并调查其离开原工作单位的原因。对财务人员、业务人员等还需调查其家庭背景。某些重要管理级岗位因情况而定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调查。
第五条
聘用审核权限
1、部门主管级别及以下人员,将面试结果、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直接上级,由直接上级确定最终待聘人员后,转部门所在中心最高负责人审核;审核通过后转人力资源中心审批。
2、部门经理级别以上人员,将面试结果、背景调查资料、综合测评结果及其他有关资料移交拟聘岗位所在中心总监审核;审核通过后转人力资源中心审核;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后转总经办总经理审批。
3、经办、董事会等高层领导进行集体商议,以确定最终的人选。
第二节
招聘聘用原则
第六条 招聘录用原则 1、公开招聘、全面考查、择优录取。
2、能力与岗位要求匹配。
3、内部调配与外部招聘相结合。
4、实行“亲属回避制”。为保证客观公正及便于管理,公司实行“亲属回避制”。公司禁止内部员工举荐亲属、朋友、原单位同事到同一部门或工作关联岗位工作。内部员工可举荐到工作不相关联的岗位。特殊情况(如因业务关系需要安排人员或对高级人才的推荐)须经董事会总经办批准,且候选人须符合全部任职资格要求,并经过正常招聘、筛选程序后方可录用。
5、凡应聘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予录用:
政府规定不得雇佣者(未满 16 岁的男女青年); 经本公司认可医院实施体检检查不合格者,或经发现有恶性传染病者; 曾在本公司及相关企业被开除或未经批准而擅自离职者; 经查学历和工作履历不实者;
在订立合同过程中有欺骗、隐瞒或其他不诚实行为; 通缉在案者;被判处刑罚,尚未执行完毕者; 酗酒、吸毒者;不具备政府规定的就业手续者; 无故拖欠公私款尚未清偿者; 工作能力不符合要求者;工作理念及工作态度与公私文化相冲突者; 认定不适担任本公司工作者。
第二章
入职规定
第一节
入职手续办理
第七条
入职管理
1 1 、新员工个人提交资料
应聘者通过公司笔试、面试、背景审查和相关检查,并经确认合格后,可被公司聘为正式员工。新入职人员应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准时到指定地点报到,并办理相关的入职手续,提交如下个人资料:
序号
资料名称
数量
要求
说
明
1 公司《新员工入职申批表》 1 份 原 原 件 件
本表格需用“手写体”黑色中性笔完整填写;需填写全部内容,特别是住址,紧急联系人电话必须填写;书写需整齐,字体不得潦草。
2
离职证明 1 份 原 原 件 件
有工作经验者提交,需盖原单位公章,否则无效。
3 体检表 1 份 原 原 件 件
需近一个月内,由二级以上正规医院出示的入职体检表,或健康证明。
4 小一寸彩色照片 3 张 原 原 件 件
半年内的近照。
5 身份证 1 份 复印件 原件需复核。需双面复印、注明“此身份证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用正楷签名,署上日期。
6 学历证书 1 份 复印件 原件需复核。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生,需提供学校签发的介绍信和成绩单,取得学历证书后需及时补交。并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学历证书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用正楷签名,署上日期。
7 相关职称证书/资格证书/驾驶证 1 份 复印件 原件需复核。需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用正楷签名,署上日期。没有取得职称证书者免交。
8 四大银行卡号其中一个,工行优先。
1 份 复印件 需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卡用于工资发放”并用正楷签名,署上日期;持卡人名必须与身份证人名一致。
9 居住证、结婚证、独生子女证、计划生育证等其他相关证件 1 份
复印件 原件需复核。需在复印件上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相符”并用正楷签名,署上日期。用于公司员工幸福基金和福利假期使用。
若迟交或不交齐上述有效资料,您的入职手续、薪资发放、相关福利将受到影响。
对您提供的所有个人资料,公司将保留对原件核查的权利,若有不实,不予录用。
部门负责人在新员工入职之日应就《工作岗位说明书》与新员工面谈。
公司将组织新员工参加新员工入职培训,以使员工对公司概况有初步了解。
第八条
人力资源资部于五个工作日内完成入职人员的证件验证及资料核查并将信息及时反馈,验证合格后方可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建立合法的劳动关系。
第九条
假证或虚假资料一经查实,给予辞退处理,不予计发工资。特殊情况时须用人部门直属副总同意,并经人力资源部审核通过后予以留用查看。体检不合格者,无原单位离职证明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
第十条
资料不全者不予办理入职手续,特殊情况需用人部门提交申请报告至人力资源部。经批准后,方可办理入职,入职员工同时须提交《承诺书》,并写明何时提交欠缺资料及未及时提交应负何种责任。人力资源部办理入职人员负责催收相关人员提交欠缺资料,逾期未提交者,公司有权做辞退处理,并酌情扣发承诺期工资。
第十一条
新员工入职办理事项
1、 新员工报到当天需到人力资源中心人事专员处办理入职手续。
2、 确保所需资料都提交齐全。
3、 手续办理完成以后领取 OA 帐号、企业 QQ 帐号、企业 ERP 帐号(入职单走完审批程序会回到发起人,相关账号和密码都可看到,由发起人给到新入职员工)。
4、
签署劳动合同
公司与员工签署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为三年,其中前三个月为试用期。入职一个月内签订。
5、
领取办公用品(由行政部统一发放登记)。
6、
参观办公环境,茶水间,洗手间,消防通道等,并告知所在行政区域周边环境。介绍部门同事互相认识,以及向全员介绍欢迎新同事。
7、 学习《员工手册》、《岗位说明书》、岗位需知道的制度文件等,了解个人岗位职能。
第二节
劳动合同的续订
第十二条
在劳动(聘用)合同到期前 30 天,人力资源部根据员工的工作情况及公司的具体情况,对拟同意与其续订劳动(聘用)合同的员工发放《续订劳动(聘用)合同意向通知书》。员工须将个人意见在 15 日内反馈给人力资源部。若员工同意续订劳动(聘用)合同,则人力资源部在原合同到期后及时与员工进行劳动(聘用)合同的续订。
第三节
试用期管理
第十三条
试用期管理
1、
新员工的试用期为三个月,在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任何一方都可提前三个工作日通知对方,终止聘用关系。
2、 试用期后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工作交接后方可解除劳动合同。
3、提前转正:如果员工在试用期内表现特别优异,可由部门负责人申请提前转正,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和总经理考核;考核通过后可提前转正。
4、 延迟转正:如果员工在三个月内的表现未能完全满足其岗位要求,建议终止劳动关系,不建议做延迟转正处理。
第十四条
入职培训
1、新员工进入公司,了解恒企文化和发展愿景,将有助于员工尽快融入工作和生活中,对恒企的未来和个人职业发展规划,有更清晰的认知,新员工入职培训的途径包括:
人力资源中心指导新员工阅读相关人事管理资料及岗位相关制度管理文件; 部门负责人指定入职辅导老师,对新员工进行全方位的引领; 参加人力资源中心培训学院组织的《新员工入职培训》。
2、试用期间,员工认为公司不适合自己发展或由于其它原因而决定离开,可以提出辞职;相应的,如果员工的工作达不到公司的要求,公司有权终止试用。
3、在试用期间试用人员如违反公司管理规定,应随时停止试用、解除劳动关系。在关键岗位工作和接触机密的试用期员工,坚持先审查后使用原则。一旦发现失密、泄密问题,公司将根据实际情况加以处罚。
第三章
人事异动管理
第一节
员工异动手续办理
第十五条
试用期满转正
1、
员工经过三个月试用期并考核合格者,可以办理转正手续,成为公司正式员工。
2、 员工申请转正需在 OA 填写申请,并附件提交《员工转正审批表》、《个人职业规划表》和《集团人力资源部培训手册》。
3、 申请请在转正当月在 OA 申请,并及时查看流程进度,避免错过重要时间。
第十六条
员工晋升、调岗、调薪、降职的处理
1、公司有权根据公司的业务发展情况,对员工做晋升、调岗、调薪和降职等处理。
2、晋升、调薪情况 2.1 拟晋升人的部门负责人/中心总监在 OA 填写《晋升(薪资调整)申请表》。
2.2 根据岗位情况部门负责人或者中心总监进行审核,人力资源中心需对候选人进行全方位评估并提供晋升评估报告,作为晋升的依据和参考。部门经理级以上岗位并提交总经办总经理进行审批。
3、 降职情况 3.1 连续 3 个月未达成其个人考核指标;或由于其个人原因对公司造成重大损失;或在年终考核中连续两次考核为有待改善员工;或不能胜任原岗位,经过岗位调整或培训后仍未达到工作要求者。如考虑留用,则作降职处理。
3.2 员工因工作失误,给公司造成严重的经济上或名誉上的损失,视情节轻重予以降职或解除劳动关系的处理; 3.3 降职程序:由拟降职人的部门负责人提出,填写《调动审批表》,部门负责人/中心总监会同人力资源中心审核,相关权限人审批。
4、 调岗情况
4.1 公司出现岗位空缺,人力资源中心可优先在公司内部进行内部招聘,发布内部招聘公告,以优化人力资源配置。试用期满的正式员工可向人力资源中心提出应聘申请。员工原所在部门不得干涉。
4.2 人力资源中心组织用人部门对拟跨部门岗位调动者进行面试选拔。
4.3 跨部门的岗位调动由申请人填写《调动审批表》后,经调出和调入部门负责人签字确认,人力资源中心备案后,呈相关权限人审批;部门内的平级岗位调动由部门负责人审批,报人力资源部备案。
4.4 岗位调动者在正式调动前需办理好原岗位的工作交接手续。
4.5 员工应积极配合公司的人事调整安排;公司对员工的调整安排,以客观评估为依据,同时遵循员工的个人意愿。
5、员工任何的人事异动,都需在 OA 中完成相关的审批流程方可生效 。
第二节
员工离职管理
第十七条
离职管理
1、 员工离职分为“辞职、解雇、开除、自动离职”四类(试用期内员工及公司双方均有权提出辞职或解雇,而不负担任何补偿。离职前须与公司结清各项手续。)。
辞职:试用期过之后,员工辞职需提前一个月通知公司,上班到最后一天结算工资,但不结算任何福利。试用期员工应当提前 3 天书面通知公司解除合同。
自动离职:凡无故擅自旷工三天以上者,均作自动离职论,不予结算任何工资、福利。
解雇:工作期内,员工因工作表现、工作能力等互不符合本公司要求,无法胜任本职,公司有权解雇,届时结算工资及福利。
开除:员工因触犯法律,严重违犯公司规章制度或犯严重过失者,即予革职开除,计薪到革职日止。
2、员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2.1 员工可以提前一个月以书面形式向公司部门领导提出辞职申请,《离职申请书》必须由员工亲笔签名;部门领导同意后必须由员工本人在 OA 系统进行离职申请,并提交亲笔签名的《离职申请书》等书面资料到人力资源中心;各岗位审批流程如下:
步骤 步骤一 步骤二 步骤三 步骤四 步骤五 步骤六 岗位 部门负责人 中心总监 人力资源中心 总经理 总裁 董事长 普通岗位人员 审核 审核 审批
主管 审核 审核 审核 审批
部门负责人
审核 审核 审批
中心总监
审核 审批 审批
总经理
审核
审批 审批 总裁
审核
审批 2.2 上级主管擅自将离职报告藏匿,未及时上交至人力资源中心备案或者拒不签字的,应当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因此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3 员工未提前一个月书面提出离职,就不来上班的,按旷工处理。因此导致公司经营遭受损失的,员工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2.4 不按批准日期离职而提前离职者,以旷工论处,因其提早离职导致交接脱节,给公司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 公司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3.1 上级管理人员应当时刻关注本部门员工的工作状况。如员工发生法定情形不能胜任、医疗期、严重违纪等,上级管理人员应当第一时间向人力资源中心提交相关证据以及问题处理建议,并将此事交由人力资源中心协助处理。由人力资源中心经核实、参考当地法律法规后作决策参考意见。
3.2 如管理人员未将员工情况以及相关材料汇报人力资源中心,私自解除与员工劳动合同,应当根据公司相关奖惩制度处理。如给公司带来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3.3 各权责部门应当积极配合离职员工办理工作交接、单据签收等工作,凡本部门权属范围内交接工作完成的,相关负责人须在相应栏签字确认。凡出现相互推诿、故意拖延使得交接工作停滞乃至延迟的,公司将根据奖惩制度处理。
4 4 、
离职交接
4.1 员工离职时必须办妥离职手续,否则员工本人将承担由此造成的损失,必要时将要求其承担法律责任。
4.2 确认离职人员和离职原因后,由部门负责人以及人力资源中心、财务管理中心参照该员工的工作职责、近期工作内容,在职期间签收的表单等确定员工的离职交接的主要内容,制定书面的《交接明细单》。具体交接工作内容如下:
(一)工作移交
指将本人经办的各项工作、保管的各类工作性资料移交至直接上级所指定人员,并要求接交人在《工作交接单》签字确认,具体内容如下:
①公司的各项内部文件。
②经管工作详细说明。
③《客户信息表》等相关客户资料。如学员管理表等。
④培训资料原件。
⑤所负责相关项目的文件。
⑥其他资料等。
(二)事物移交
员工在公司就职期间所有领用物品的移交,并应交接双方签字确认。
①领用办公用品、工牌、移交至行政部。
②办公室、办公桌钥匙,移交至行政部。
③借阅资料,如图书,相关培训资料移交至原保管处。
④各类工具(如维修用品,移动存储、保管工具等)移交至直接上级。
(三)款项交接
①将经手各类项目、业务、个人借款等款项事宜移交至财务管理中心。
②经手办理的业务合同(协议)移交至财务管理中心。
以上各项交接均由交接人、接管人签字确认,并经人力资源中心审核、备案后方可认为交接完成。
4.3 指定人员全程陪同员工亲自至各部门交接。遇有特殊原因,经核准可指定他人代为办理移交,但不免除原移交人根据公司规定应负的责任。
4.4 对于遗失的办公用品应当视情况按照原价、成本价或折旧赔偿。
4.5 离职员工不做交接的,造成公司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在职人员不配合交接的,按照公司规章制度处理。
4.6 每一栏交接完毕后由交接人、监督人和负责人确认签字,由人力资源中心存档。
4.7 所有离职人员结算工资时,必须向财务管理中心呈递相关人员签名的《离职审批表》,否则财务中心不得结算工资。员工的离职工资将跟随正常发薪日期发放给员工。
5 5 、
离职面谈
员工申请辞职的,相关直属领导及人力资源中心应与辞职人进行面谈,了解其辞职原因。
辞职员工如不能亲临公司会谈,应通过电话交谈。
离职谈话清单,经员工和谈话人共同签字,存入公司员工档案。
员工离职请协助填写《员工离职调查问卷表》,以支持公司进一步完善工作。
6 6 、
其他
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公司应当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关系的有效证明,如《离职证明》。并在法定时间内协助完成档案和社会保险的转移手续。
离职员工于离职后,经查证发现有亏空、舞弊或业务上的不法事宜,除应承担赔偿责任外,情节严重者,将追究法律责任。如监交人知情不报或故意疏失,需受连带处分。
员工离职后,仍有保守公司商业机密之义务,直至该商业秘密进入公共领域;否则,应依法赔偿公司损失。
7 7 、
附员工离职管理流程图
总经理
人力资源中心
部门负责人/ / 中心总监
员工
财务管理中心
离职申请
开始 ① ① 离职申请 审核 审核 审核 ② ② 通知办理离职 手续 办理离职手续 ③ ③ 工作交接 办公用品等物品资料的移交 劳动关系处理,开具离职证明等资料④财 务相 关款项交割 工资福利结算 领 领
取 工 资 ⑤ ⑤ 离职面谈
第三节
辞退管理
第十八 条
员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公司可以随时与员工解除劳动合同,并不予任何补偿,并保留追究法律责任的权利: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公司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者公司规章制度和各项管理办法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公司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4、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经公司提出,拒不改正的; 5、泄露公司业务机密的; 结束
6、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7、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8、员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公司工作也不能从事公司另行安排的适当工作的; 9、员工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10、 在欺骗公司的情况下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致本公司误信造成损失者; 11、违反劳动合同或本手册规定,经本公司认定情节重大者; 12、对本公司各级管理者或其他同事实施暴行或有重大侮辱行为而使之受到伤害者; 13、故意损耗本公司物品,或故意泄露公司技术、经营、商业机密者; 14、 一个月内旷工 3 日以上,或一年内累计旷工 6 日以上者; 15、被判有期徒刑及以上刑事责任者; 16、本公司制度规定的其他严重违纪而被开除的情形。
第十九条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和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