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阿坝藏族羌族自治州九寨沟县人民法院维稳冲锋衣采购项目询价采购公告10296
项目编号:九寨沟公资采[2018]210 号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维稳冲锋衣采购项目
询 价 文 件
本采购文件经我单位审核确认,同意发布。
主要负责人(或分管领导)签字:
公章:
时间: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〇一八年十月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局(采购人)委托,拟对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维稳冲锋衣进行询价采购,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采购要求的供应商参加。
一、项目编号 :
九寨沟公资采0 [2018]210 号
二、项目名称: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维稳冲锋衣采购项目 三、资金来源:
财政资金
四、项目简介 :
共一包:九寨沟县人民法院维稳冲锋衣采购项目;预算价:18.00 万元;最高限价:18.00 万元 (详见询价文件)。
五、供应商应具备的资格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内须包含生产或者销售服装);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违规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7.1、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技术负责人不得具有行贿犯罪记录; 7.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投标体投标。
六、资格审查:
本项目投标供应商的资格条件在评审时进行。
七、询价文件获取时间、方式:
本次询价报名为网上报名,询价文件自 2018 8 年 年 0 10 月 月 9 29 日至 至 2018 8 年 年 11月 月 1 1 日 日 1 1 7:0 30 在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九寨沟县永乐镇人社大楼 302 办公室)现场报名(节假日除外)。
(一)供应商领取采购文件时应出示:1.单位介绍信,介绍信中须注明联系方式(固定电话和移动电话)并保持畅通;2.授权代表身份证、单位资质原件和复印件一份(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
(二)前述第 1 项提交原件收原件;第 2 项提交复印件收复印件。前述要收的原件和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鲜章)并在身份证复印件空白处签字确认已购买该项目采购文件。
(三)招标文件售价:免费(投标资格不能转让)。
八、投标截止时间和开标时间:8 2018 年 年 1 11 月 月 2 2 日
0 14:30 分 分。
(北京时间)。
报价文件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送达开标地点。逾期送达或密封和标注不符合询价文件规定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本次询价不接受邮寄的报价文件。
九、投标及开标地点 :
成都市金牛区一品天下大街 9 999 号金牛市民中心B B 座 座 2 2102 号。
十、 本投标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站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十一、采购人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地
址: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联系人:孟先生
联系电话:0837-7729398 十二、采购代理机构: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九寨沟县永乐镇人社大楼 302 办公室 邮
编:623400 联系人:白先生
联系电话:0837-7729398 传
真:0837-7729398 电子邮件:jzgxggzyjyzx@163.com
二〇一八年十月
第二章 询价采购供应商须知
询价采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序号 内
容 1 项目名称:九寨沟县人民法院维稳冲锋衣采购项目 项目编号:九寨沟公资采[2018]210 号 2 采购单位:九寨沟县人民法院 采购代理机构: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采购机构地址:九寨沟县永乐镇人社大楼 302 办公室 3 采购方式:询价采购 4 评委会推荐成交候选人数:每包 3 家 5 合同签订时间:成交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 交货时间:合同签订后,在接到采购人正式通知的前提下,以合同约定为准。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 投标有效期:开标后 100 天 7 一、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审委员会应当要求其在评审现场1小时内提供成本构成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书面说明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二、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
三、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评审委员会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 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 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 审委员会应当将其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8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 (财库[2011]181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标。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投标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投标协议合同总金额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2%的价格扣除。
4、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
二、节能产品
1、属于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列入最新一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属于强制采购的产品,投标人投标时必须提供本期节能产品政府采购清单中的产品,否则,按照无效投标处理(详见第五章“招标项目及要求”)。属于优先采购的产品,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产品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2、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 供应商所投产品属于财政部、环境保护部列入最新一期期的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清单,采用最低评标价法的,给予投标人所投环境标志产品6%的价格折扣,用折扣后的价格参与评审;采用综合评分法的在评分细则中予以体现。
三、属于节能产品和环境标志产品的,供应商应当提供证明材料。
9 一、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1、按照《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记入诚信档案的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中实行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评标,且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最高限价的,其报价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联合体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成员中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按失信企业报价加成或者扣分。
3、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报价文件中进行承诺。
10 报价文件份数:报价文件正本1份(包含资格性报价文件;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报价表1份;电子文档(U盘)1份; 注:为减少投标人成本,逐步向电子投标和电子评标过渡,过渡期间取消报价文件的副本。
电子文档:电子文档的内容应包括报价文件所有内容。电子文档的文本和表格部分采用Microsoft Word或Microsoft Excel格式编制,证明、证件、证书及投标函采用扫描的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可不包含小签和页码,排序应尽量与纸质文件一致,可采用多个文件夹编制。电子文档以 U 盘形式递交,并应在 U 盘背面贴上标签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标注项目名称、分包号、供应商名称。电子文档保证能正常读取,电子文档内容缺失或无法读取时,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 根据采购人与采购代理机构委托代理协议约定,供应商询问、质疑询价文件中的资格性要求、采购需求、服务要求、评分标准、采购结果等采购需求由采购人负责受理和答复;供应商询问、质疑询价文件中的其他内容由采购代理机构负责受理和答复。
询问、质疑供应商按照“第一章投标邀请”中的联系方式向受理人提交书面材料。
一、总 则 1.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文件仅适用于本次询价采购所叙述的采购项目。
2. 本次采购方式及供应商资格要求
2.1 本次采购采取询价采购方式。
2.2 供应商资格条件:
具备“投标邀请”第五条的基本条件; 3 2.3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
2.3.1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投标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评审委员会在监督人员的监督下以抽签方式随机选取一个参加评审的供应商,其他投标作无效处理。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投标人提供的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按前款规定处理。
2.3.2 提供相同制造厂商不同品牌产品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制造厂商与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同时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制造厂商投标产品所属品牌为该品牌的有效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制造厂商有二个以上品牌,只有分销商或经销商或代理商参加投标,投标产品为不同品牌的,所投品牌产品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符合性检查且报价最低的参加评标,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确定一个参加评标的供应商,其他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3.3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2.3.4 前期参与供应商处理。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再参加该采购项目的其他采购活动。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文件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文件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标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2.3.5 利害关系代理人处理。2 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代理人,否则,其报价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3. 投标费用
3.1 供应商必须自行承担所有与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
4. 报价
按照询价小组的通知报价
4.1 供应商应以“包”为投标报价的基本单位。若整个需求分为若干包,则供应商可选择其中的部分或所有包投标。包内所有项目均应报价(免费赠送的除外),否则视为已包含在总价内。
4.2 供应商的报价应含有所投设备的备品、备件和专用工具费用、税费(如关税、进口货物及其所用原材料、零部件的各种国内、外税费等)及包装,运至最终目的地的运输、保险、现场吊装、检测验收、安装调试、培训和交付使用,质保期维保等工作所发生的费用等。
4.3 供应商应在报价书中出现下列情况的,不需要供应商澄清,按照以下原则处理:
(1)报价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出现文字错误,导致金额无法判断的除外;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汇总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是单价金额出现计算错误、明显人为工作失误的除外;
(3)单价金额小数点有明显错位的,应以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4)对不同语言文本报价文件的解释发生异议的,以中文文本为准。
(5)出现本目第(2)点规定情形,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且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供应商报价文件应作为无效处理;单价汇总金额比总价金额高,但未超过政府采购预算或者本项目最高限价的,应以单价汇总金额作为价格评分依据。
(6)按照以上办法处理,总价金额发生变化的应当由供应商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拒绝确认的,供应商报价文件应作为无效处理; 4.4 报价书中的单价和总价全部采用人民币表示和结算。
4.5 除非合同条款中另有规定,否则,供应商所报价格在合同实施期间不因市场变化因素而变动。
5. 投标保证金
5.1 供应商必须按询价文件《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的规定缴纳投标保证金。
5.2 在开标时,对于在保证金截止时间前保证金没有到账的供应商,视其为非响应性投标,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5.3 未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将在成交结果公示期满后无息退还;成交供应商的投标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并在阿坝州政府采购中心备案后退还。
5.5 下列任何情况发生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如果供应商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回投标。
(2)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与采购人签订合同。
(3)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未能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
(4)投标有效期内,供应商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有违规、违纪和违法的行为。
(5)供应商在投标截止时间无正当理由拒绝递交响应文件导致本项目磋商
失败的。
6. 投标有效期
6.1 自开标日起 100 个日历天,报价文件应保持有效。供应商承诺的投标有效期短于此规定时间的,其报价文件将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二、询价文件的澄清和修改
7.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文件中所有的内容。如果投标没有满足本询价文件的有关要求,其风险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8. 询价文件的答疑、解释
8.1 供应商有权要求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对询价文件中的有关问题进行答疑、解释。
8.2 供应商对询价文件如有疑问,应在投标截止日 3 天前按询价公告或须知前附表中的联系方式,以书面形式(如传真、信件等)通知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对在此规定时间以前收到的、且需要做出澄清、更正、修改的问题,将在询价文件要求的提交报价文件截止时间 3 个工作日前进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和阿坝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上发布,请各供应商在开标前留意查阅。但不说明问题的来源。
由于供应商原因,未查阅相关澄清、更正、修改,由此造成的结果供应商自行承担。
三、报价文件的编制 9. 语言及度量衡单位
9.1 供应商的报价文件以及供应商与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就有关投标的所有来往函电均须使用中文。
报价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
9.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时,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
9.3 如因未翻译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承担。
9.4 除技术要求中另有规定外,报价文件所使用的度量衡均须采用法定计量单位。
10. 报价文件构成
10.1 资格性报价文件:
10.1.1、投标函 10.1.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10.1.3、声明 10.1.4、中小企业声明函 10.1.5、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 10.1.6、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 10.1.7、资质证明文件 10.2 技术性报价文件:
10.2.1、技术部分 10.2.2、技术规格偏离表 10.2.3、质量、服务承诺
10.3 3 。
报价文件需按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分别装订成册。
10.4 报价文件的内容及格式详见询价文件第四章。
10.5 供应商必须对其报价文件的真实性与准确性负责。供应商一旦成交,其报价文件将作为合同的重要组成部分。
10.6 供应商不得在未征得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许可的情况下,擅自对询价文件的格式、条款和技术要求进行修改。否则,其报价文件在评标时有可能被认为是未对询价文件做出实质性的响应而中止对其作进一步的评审。
11. 报价文件印制和签署
供应商获得询价文件后,应当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编制报价文件。
供应商不能在报价文件中报价。
前款所称报价文件分资格性报价文件和技术性报价文件两部分,分册装订。资格性报价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资格审查,技术性报价文件用于询价小组询价。
11.1 供应商应按“供应商须知前附表”准备报价文件正本和电子文档。报价文件的正本应在其封面右上角清楚地标明“正本”字样。当电子版本和正本内容不一致时,以正本为准。
11.2 报价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不变质的墨水书写,并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在规定签章处签字和盖章。电子文档采用 U 盘制作,电子文档的内容应包括报价文件所有内容。电子文档的文本和表格部分采用Microsoft Word 或 Microsoft Excel 格式编制,证明、证件、证书及投标函采用扫描的图片格式,电子文档可不包含小签和页码,排序应尽量与纸质文件一致,可采用多个文件夹编制。电子文档以 U 盘形式递交,并应在 U 盘背面贴上标签用不褪色的墨水或签字笔标注项目名称、分包号、供应商名称。电子文档保证能正常读取,电子文档内容缺失或无法读取时,其责任由供应商承担。
11.3 报价文件的打印和书写应清楚工整,任何行间插字、涂改或增删,必须由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或盖个人印鉴。字迹潦草、表达不清或可能导致非唯一理解的报价文件可能视为无效。
11.4 报价文件正本必须装订成册并编目编码。
11.5 报价文件应根据询价文件的要求制作,签署、盖章和内容应完整,如有遗漏,将被视为无效。(第三章第 3 条备注规定的除外)
11.6 报价文件统一用 A4 幅面纸印制。
12. 报价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12.1 供应商应在报价文件正本的封面上注明供应商名称、项目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无分包可不注明),并分包装订。
12.2 报价文件正本和报价表和电子文档,应分别封装于不同的密封袋内,密封袋上应分别标上“正本”、“报价表” “电子文档”字样,并注明供应商名称、询价编号、项目名称及分包号(无分包可不注明)。
12.3 所有外层密封袋的封口处应粘贴牢固,并加盖密封章(供应商印章)。
12.4 报价文件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供应商名称且得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报价文件正本和报价表和电子文档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12.5 未按以上要求进行密封和标注的报价文件将被拒绝。(12.4 条规定除外); 13. 报价文 件递交截止时间及地点
13.1 所有报价文件都必须按询价文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之前送达指定的地点。
14. 迟交的报价文件
14.1 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将拒绝迟交的报价文件并原封退回。
15. 报价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15.1 供应商在递交报价文件后,可以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前修改或撤回其报价文件。但这种修改和撤回,必须以书面形式通知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
15.2 供应商的修改书或撤回通知书,应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署,并按第 12 条的规定进行密封、标记和发送。
16. 报价文件的澄清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认为询价文件有关事项表述不明确或需要说明的,可以提请采购代理机构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给予书面解释。采购代理机构的解释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原义或者影响公平、公正,解释事项如果涉及供应商权益的,应当以有利于供应商的原则进行解释。
在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需要供应商对报价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的,询价小组应当以书面形式(须由询价小组全体成员签字)要求供应商作出必要的书面澄清,并给予供应商必要的反馈时间。询价小组要求的澄清事项不得超出报价文件的范围,不得实质性改变报价文件的内容,不得通过澄清等方式对供应商实行差别对待。
供应商应当书面澄清,并加盖公章或签字确认(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否则无效。澄清不影响报价文件的效力,有效的澄清材料,是报价文件
的组成部分。
四、开标与评审询价阶段 17. 开标
17.1 采购代理机构在询价文件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公开开标,采购人、供应商须派代表参加并签到以证明其出席。
17.2 开标时,采购人邀请有关监督管理部门对开标进行现场监督。
17.3 开标时,供应商代表对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进行检查并接受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
18. 开标程序
18.1 开标会主持人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开标时间宣布开标按照规定要求主持开标会。开标按以下程序进行:
(1)宣布开标纪律及注意事项; (2)公布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递交报价文件的供应商家数; (3)宣布监标人、采购人等有关人员姓名; (4)由供应商代表按照本章 12 条规定检查报价文件的密封情况并接受监督部门的现场监督; (5)开标顺序:随机 (6)按照随机顺序当众开标,公布供应商名称、项目分包号、密封行检查情况及其他内容,并记录在案; (7)供应商代表、采购人代表、监标人等有关人员在密封表签字确认; (8)开标结束。开标结束后,所有供应商代表应立即退场。
19. 询价小组
19.1 询价小组由采购人的代表和有关专家共三人以上的单数组成,其中专家的人数不得少于成员总数的三分之二组成。询价小组对报价文件进行审查、质疑、评估和比较。询价期间,询价响应方法人代表或委托代理人必须在场,负责该供应商询价事宜。
评审的程序和方法见询价文件第三章“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19.2 询价过程的保密性 1)开标后,直到授予成交供应商合同止,凡是于标书审查、评价、比较以及授标建议等方面情况,均不得向供应商或其他无关人员透露。
2)在询价过程中,供应商如向评委会成员施加任何影响,都将会导致其投标无效。
3)询价小组只对确定为实质性响应询价文件要求的报价文件,根据询价文
件的要求采用相同的评标程序及标准进行评价和比较。
20. 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本次采购活动终止:
1)符合专业条件的供应商或者对询价文件作实质响应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供应商的报价均超过了最高限价,用户单位不能支付的; 4)因重大变故,采购任务取消的; 五、投标纪律要求
21. 询价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提出科学合理的采购需求; (二)委托采购人代表; (三)配合采购代理机构制定没有倾向性、歧视性的询价文件; (四)依法确定成交供应商; (五)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六)配合或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 (七)依法组织开展供应商履约验收; (八)积极支付采购资金; (九)支付询价小组成员报酬; (十)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依法组建询价小组; (二)制定没有倾向性、歧视性的询价文件; (三)依法发布政府采购信息公告; (四)严格执行采购程序; (五)组织采购活动; (六)依法处理供应商质疑; (七)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参加询价活动; (二)依法、客观、公平、公正开展供应商资格审查、询价和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三)保守供应商的商业秘密; (四)配合处理供应商质疑;
(五)配合处理供应商投诉; (六)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供应商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诚信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二)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三)严格依法履行政府采购合同约定; (四)其他需要履行的职责。
询价采购活动中,各级财政部门应当履行下列工作职责:
(一)审查询价采购方式适用的合法性; (二)对询价采购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三)其他需要履行的工作职责。
违规情形处理:
采购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拒绝代理或者拒绝继续代理其采购项目,并根据情况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和监察部门处理:
(一)采购需求具有明显倾向性、歧视性的; (二)要求不按照询价采购程序执行的; (三)要求实现非法目的的; (四)不委派采购人代表的; (五)其他应当拒绝代理或者拒绝继续代理的情形。
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财政部门责令改正,给予批评,重新开展采购活动,并予通报:
(一)未依法成立询价小组的;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制定询价文件的; (三)未按照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执行的。
出现前款第(三)项情形,给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询价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责令改正,给予批评;情节严重的,取消询价小组成员资格;应当取消评审专家资格的,交由财政部门依法处理:
(一)不按时参加采购活动,影响采购活动正常进行的; (二)透露供应商商业秘密的; (三)不按照本办法的规定进行评审的; (四)拒绝在资格审查报告、询价报告上签字的; (五)在资格审查、询价过程中滥用权力,导致采购活动终止或者询价失败的; (六)询价过程中违反廉洁自律规定的。
属于被监察对象的询价小组成员违反前款第(六)项规定的,采购代理机构应当及时报告监察部门。
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取消其参加询价或者成交资格,并将有关情况反映至财政部门或者有关监督部门依法处理:
(一)提供虚假材料参加采购活动的; (二)采取零报价或变相零报价、低于成本价、诋毁其他供应商及其他不正当手段竞争的; (三)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或者其他供应商串通的; (四)不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 (五)不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约定和报价文件承诺履约的; (六)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不正当好处的。
供应商出现前款第(一)至(五)项情形,给采购人、其他供应商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六、授予合同
22.成交供应商应当在领取成交通知书后,在“询价采购供应商须知前附表”中要求的时间内,按照询价文件、报价文件以及成交价格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除应当对规定的政府采购合同必备条款进行约定以外,还应当对供应商提供的货物的名称、数量、单价和总价、规格和型号、主要技术参数和配置清单、履约时间和地点、验收时间和地点、验收标准和清单、付款时间和方式以及其他实质性内容事项进行明确约定,并将这些约定内容事项所涉及合同当事人之间的权利义务在政府采购合同中充分体现。
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之间约定的权利义务,不得改变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报价文件的响应承诺范围和成交价格。
采购人因客观情况不能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应当向各方当事人说明情况,并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拒绝在规定时间内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成交供应商可以向同级财政部门反映。
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后,成交供应商应当按照政府采购合同的约定和报价文件的响应承诺严格履约,保证质量,不得降低标准、以次充好、弄虚作假。
成交供应商履约结束后,采购人应当按照我省规定的程序要求进行验收。验收合格的,出具验收结算书,支付采购资金。验收不合格的,不能出具验收结算书和支付采购资金,并将验收情况反馈至同级财政部门。
23. 成交通知书
23. .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成交结果公告后,成交供应商在九寨沟县政府采购中心领取成交通知书。( 成交供应商领取成交通知书时需出具单位介绍信、身份证复印件和成交结果公告(成交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 www.sczfcg.com )打印)。
23. .2 成交供应商的报价文件本应作为无效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应当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成交供应商也应当缴回),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24. 履约 保证金
24.1 履约保证金:合同总金额的 5%;交款联系采购人;交款时间:合同签订前。
24.2 成交供应商按合同规定完成所有工作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后,凭合同原件及货物验收单在五个工作日内退回其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第三章、评审的程序和原则
评审程序;
1 1.1 成立询价小组
2 1.2 资格审查(资格性报价文件审查)
3 1.3 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审查)。
4 1.4 询价
5 1.5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2 2 、成立询价小组
2.1 推选询价小组组长。询价小组组长主要负责协调询价小组成员之间的事务性工作、与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牵头交涉相关事宜、执笔撰写资格审查报告和询价报告等。询价小组组长与其他成员的法定职责、权利和义务相同。询价小组组长不得影响其他成员依法独立评审。询价小组组长由评审专家担任,采购人代表不得担任询价小组组长。
2.2 理解询价文件的规定要求。主要包括询价文件规定的询价须知、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数量、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采购项目技术和商务要求、采购项目的价格构成、体现满足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询价程序和成交标准以及政府采购合同主要条款等规定要求。
3 3 、资格审查
3.l 资格审查的内容包括:
3.1.1 询价小组按照第十一章第九项的资格证明文件审查,并满足第一章“投标邀请第五条”资质要求。
3.1.2 报价文件的有效性(签署、盖章等); 3.1.3 报价文件的完整性(正本和电子文档数量、内容等)
3.2 有下列情况的,在资格审查时按照无效处理:
(1)原件审查不符合要求的。
(2)未按照询价文件规定和要求签署、盖章的;(备注规定的情形除外)
(3)不具备询价文件中规定的资格条件和要求的; (4)不符合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中规定的其他实质性要求的; (5)询价文件规定的其他无效情形 备注:评标委员会对报价文件密封、签署、盖章等进行审查过程中,有下列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评定为不影响整个报价文件有效性和采购活动公平竞争,并通过报价文件的符合性审查:
(1)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密封时未加盖、少加盖公章或者密封章,但是密封完好、完整标明了供应商名称且得到供应商(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理人)现场认可的; (2)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正本和电 子文档数量齐全、密封完好,只是未按照询价文件要求进行分装或者统装的; (3)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存在个别地方(总数不能超过 2 个且占应签字地方的比例不能超过 20%)没有法定代表人签字,但有法定代表人的私人印章或者有效授权代理人签字的(第五章第七条:政府采购供应商诚信经营和诚信履约承诺书除外); (4)报价文件(包括报价表)除询价文件明确要求加盖单位(法人)公章的以外,其他地方以相关专用章加盖的; (5)以骑缝章的形式代替报价文件内容逐页盖章的(但是骑缝章模糊不清,印章名称无法辨认的除外)。
3.3 供应商资格审查。询价小组根据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的供应商的资格条件要求和供应商应当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对供应商提供的资格性报价文件进行审查,以确定供应商是否具备被询价的资格。
1、无论询价文件是否作出明确规定,询价小组均应对《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资格条件和与采购项目有关的行业强制性规定的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审查。
2、询价小组资格审查过程中,询价小组成员对供应商资格是否符合规定存在争议的,应当以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处理,但不得违背法律法规和询价文件规定。
有不同意见的询价小组成员认为资格审查过程不符合法律法规或者询价文件规定的,应当及时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反映。
3.4 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询价小组资格审查结束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确定被询价的供应商名单。没有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询价小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说明原因。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资格审查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资格审查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资格审查报告的有效性。
询价小组出具资格审查报告后,监督人员应当将通过资格审查和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向所有供应商当场宣布。采购监督机构宣布未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名单时,还应将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原因告知供应商。
通过资格审查的供应商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4、 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审查
4.1 供应商资格审查结束后,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组织询价小组按照询价文件的规定审查供应商递交的报价文件( 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
4.2 未载明或者载明的采购项目履约时间、方式、数量与询价文件要求不一致的,按无效处理。
供应商报价文件满足或者高于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时,即视同供应商报价文件符合采购需求、质量和服务相等。
4.4 询价小组经审查,供应商报价文件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的,或者询价过程中,询价小组发现或者知晓供应商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的,询价小组应当将该供应商淘汰,并退回其报价表。询价小组淘汰供应商的,应当书面通知该供应商,并说明理由。
供应商报价文件( 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采购项目最低要求不足三家的,本次询价采购活动终止。
供应商报价表应当签字确认,否则无效。供应商为法人的,应当由其法定代表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其他组织的,应当由其主要负责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供应商为自然人的,应当由其本人或者代理人签字确认。
4.5 供应商报价文件优于询价文件要求的,不能以此作为高价成交的依据,询价小组也不能接受其高价成交。
4.6 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应当终止询价采购活动,发布项目终止公告并说明原因,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1)因情况变化,不再符合规定的询价采购方式适用情形的; (2)出现影响采购公正的违法、违规行为的; (3)在采购过程中符合竞争要求的供应商或者报价未超过采购预算的供应商不足 3 家的。
4.7 报价书审查。
5 5 、复核。询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进行复核,特别要对拟推荐为成交候选供应商的、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资格审查未通过的、供应商被淘汰的进行重点复核。
6 6 、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结束后,询价小组应当按照供应商的报价由低到高排序,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供应商报价相同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并列,由采购人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选择成交供应商 。
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根据询价情况和采购人的需求确定。询价小组可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数量不能满足询价文件规定的数量的,只有在获得采购人同意后,可以根据询价情况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未获得采购人的书面同意,询价小组不得在询价文件规定以外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否则,采购人可以不予认可。
采购代理机构应当自评审结束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评审报告送交采购人。采购人应当自收到评审报告之日起 5 个工作日内在评审报告推荐的成交候选人中按顺序确定成交供应商。
询价小组获得采购人授权的,可以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不再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
7 7 、出具询价报告。询价小组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后,应当向采购代理机构出具询价报告。询价报告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1、邀请供应商参加采购活动的具体方式和相关情况,以及参加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名单; 2、评审日期和地点,评审委员会成员名单; 3、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报价情况和未参加报价的供应商名单及原因; 4、评审情况记录和说明,包括对供应商的资格审查情况、供应商报价文件评审等; 5、推荐的成交候选供应商名单及理由。
询价小组成员应当在询价报告中签字确认,对询价过程和结果有不同意见的,应当在询价报告中写明并说明理由。签字但不写明不同意见或者不说明理由的,视同无意见。不签字的,不影响询价报告的有效性。
8 8 、询价内容:
从技术性能、商务、服务、质量等各个方面综合考评; (1)、公司基本情况:公司的规模、设备、人员结构和经营状况及成功案例介绍等; (2)、售后服务承诺、响应时间、排除故障的措施及保证措施(处罚承诺、违约承诺); (3)、供货时间; (4)、付款方式; (5)、有否特别承诺; (6)、其他;
第四章 询价货物
九寨沟县人民法院维稳冲锋衣采购项目;预算价:0 18.00 万元;最高限价:0 18.00 万元
序号 货物 名称 规格型号(参数特征)
颜色 单位
数量
备注 1
男士冲锋衣 男士冲锋衣外壳 面料成分:GORE-TEX 2 层ePTFE 覆合功能性面料,基布成分:100%聚酯纤维,颜色:深蓝色拼黑色,特殊工艺:全防水压胶。(具体面料参数、款式、工艺要求见附表一、二、三)
套
35
男士单面抓绒衣内胆 面料成分:100%聚酯纤维,单面抓绒,颜色:藏青色斜纹,克重:280g/㎡。(具体面料参数、款式、工艺要求见附表一、二、三)
男士棉服内胆 面料成分:面料 100%聚酯纤维,纱织:75DX75D,里料:100%尼龙,纱织:20DX20D,颜色:黑色填充物:新雪丽 200g/㎡覆膜内胆。(具体面料参数、款式、工艺要求见附表一、二、三)
2 女士冲锋衣 女士冲锋衣外壳 面料成分:GORE-TEX 2 层ePTFE 覆合功能性面料,基布成分:100%聚酯纤维,颜色:西瓜红色拼深灰色,特殊工艺:全防水压胶。(具体面料参数、款式、工艺要求见附件一、二、三)
套
25
女士单面抓绒衣内胆 面料成分:100%聚酯纤维,单面抓绒,颜色:浅灰色斜纹,克重:280g/㎡。(具体面料参数、款式、工艺要求见附表一、二、三)
女士棉服内胆 面料成分:面料 100%聚酯纤维,纱织:75DX75D,里料:100%尼龙,纱织:20DX20D,颜色:黑色填充物:新雪丽 200g/㎡覆膜内胆。(具体面料参数、款式、工艺要求见附表一、二、三)
附表一:
冲锋衣外壳面料技术标准 货物名称 类别 技术标准内容 男、女士冲锋衣套装 外壳 GORE-TEX 防风防水高透气两层复合面料 基布成份:100%涤纶 基布织法:平纹 基布纱支:75D×75D 基布密度:215T 克重:104g/㎡±10% (GB/T 4669-2008)
撕破强力:
经向/纬向(N)经向:
≥40,纬向:
≥30 (GB/T 3917.3-2009 梯形试样法)
水洗缩率 经向:≤3%,纬向:≤3% (GB/T 8628-2013
GB/T 8629-2001
GB/T8630-2013,5A
40℃,悬挂晾干)
抗湿性:5 级
(GB/T 4745-2012,水温 21℃)
耐水压测试(mm) ≥10000,GB/T 4744-2013; (水压增压速度:60cm/min,蒸馏水温:20℃,方向正面朝水)
透湿性能≥10000,(GB/T 12704.2-2009B 温度:38℃; 湿度:50%; 克/平方米/24 小时
方向:背面朝水)
光照色牢度 5 级, ( GB/T 8427-2008,方法 3)
耐洗色牢度 4-5 级,(GB/T 3921-2013,A(1)
40℃)
摩擦色牢度
(GB/T 3920-2008)
干:4-5 级
湿:4-5 级,
汗渍色牢度:
(GB/T 3922-2013)
酸性
4 级,碱性
4 级,
附表二:男士冲锋衣外壳款式图片
备注: 拉链链接可脱式冲锋衣
男士单面抓绒衣内胆款式图片
备注:男士单面抓绒衣的颜色为藏青色斜纹
男士棉服内胆款式图片
女士冲锋衣外壳款式图片
备注: 拉链链接可脱式冲锋衣
女士单面抓绒衣内胆款式图片
备注:女士单面抓绒衣的颜色为浅灰色斜纹
女士棉服内胆款式图片
附表三:
设计与工艺要求
1. 领部处采用防刮领贴设计,能有效防止下颚被拉链拉伤;
2. 采用专业防水拉链( YKK ),易拉开,不卡链,经久耐用;
3. 帽子采用防风、可拆卸设计,设置快速调节帽高拉绊;
4. 衣服门襟、袖口使用不抓毛魔术贴;
5. 冲锋衣与抓绒内 胆设置内胆固定扣,领口袖口三处内胆固定扣,底部搭配高品质松紧抽绳,可根据环境用抽绳来调节摆围,能有效抵挡衣摆下方冷风灌入;
6. 口袋采用专业户外激光切割无缝防水工艺,采用内部口袋+ + 外部双口袋设计;
7. 内胆为单面抓绒设计,可单独外穿;
8. 各部位线路平服、顺直、牢固、缝纫及锁眼用线与面料相符,不允许有缺线、短线、开线、双轨线及部件丢落等缺陷。
9. 冲锋衣各部位大小、宽窄一致,上下对齐,左右对称。
10. 面料所有接合缝道,背面均使用双层透气热粘合防水胶带。
一、样品要求 询价现场需提供样品,具体要求如下:
货物名称 尺码 数量 备注 男士冲锋衣外壳 175 1 样品无、未按照投标文件款式、颜色及工艺要求提供样品或提供样品不齐全,视为无效投标。
男士单面抓绒衣内胆 175 1 男士棉服内胆 175 1 女士冲锋衣外壳 165 1 女士单面抓绒内胆 165 1 女士棉服内胆 165 1 二、样品清单项目备注:
(1)本项目采购的服装样品须严格按照图片款式的各要求制作 (2)投标样品为盲样,须在冲锋衣外壳侧缝缝制面料识别标识 (3)供应商提供的产品可以优于标准配置,但不能低于该配置要求。提供产品低于此配置、并被认定为实质性偏离的,投标将被视为无效标。
三、付款方式
付款方式:按照合同约定。
四、售后服务 五、1、质保期为验收合格后 3 个月,质保期内出现质量问题,供应商在接到通知后 48 小时内响应到场,72 小时内完成维修或更换,并承担修理调换的费用;如货物经供应商 3 次维修仍不能达到本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视作供应商未能按时交货,采购人有权退货并追究供应商的违约责任。货到现场后由于采购人保管不当造成的问题,供应商亦应负责修复,但费用由采购人负担。
2、供应商须指派专人负责与甲方联系售后服务事宜。
第五章
封面 格 式
报价文件
(资格 性报价文件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 :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
包号 :
报价 文件
(技术、服务性报价文件 )
项目编号: :
项目名称: :
供应商 : ( 盖章 )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 :( 签字 )
包号 :
一、投 标 函
__________________(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
”询价文件(项目编号),决 定 参 加 贵 单 位 组 织 的 本 项 目 投 标 。
我 方 授权
( 姓 名 、 职 务 )
代 表 我方
(投标单位的名称)全权处理本项目投标的有关事宜。
1、我方自愿按照询价文件规定的各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