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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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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北京市东城区人民检察院

 关于全面深化检察改革工作情况的报告

  各位副主任:

 根据本次会议安排,我代表东城区人民检察院报告我院全面深化检察改革情况。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从全面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高度,就深化司法改革、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和深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作出了一系列重要部署。面对新形势新要求,区检察院在区委和市检察院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牢牢把握改革正确方向,坚持顶层设计和实践探索相结合,坚持“三首”标准定位,积极作为,深入贯彻落实检察改革各项任务,取得了初步成效。

 一、检察改革的进展和成效 按照市委、高检院和市检察院统一部署,2016 年 6 月至 9月,基本完成以司法责任制为核心的四项基础性改革任务,各项检察工作在新模式下开始试运行。同年 10 月至今,结合市检察院确定的落实司法体制综合配套改革具体措施,稳步推进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2017 年初,积极配合做好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如期完成转隶任务。2018 年 7月 1 日,以“捕诉合一”工作机制为主要内容的职能优化配置试点工作开始全面实施。近两年,是检察工作格局的重塑期、转型发展的关键期,区检察院顺应改革叠加的形势要求,搞好自身适应性改革,实现了队伍、业务“两个平稳”发展。

 (一)深入推进四项改革,初步建立权责明晰、监管有效、保障有力的检察权运行新机制 构建新型司法责任体系。

 一是全面实行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积极开展检力资源摸底调研和统筹调配,将纳入中央政法专项编制人员,划分为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和司法行政人员三类。经三批遴选,目前共有检察官 72 名,检察官平均任职年限 8.2年,平均年龄 43 岁,40 岁以下检察官占 38.9%,队伍结构更加优化。按照一名检察官带领一个办案组的原则,组建 72 个办案组。通过员额制改革和新型办案团队的组建,将 85%的检力资源直接投入执法办案,一线办案力量明显加强。

 二是全面运行新的办案模式。在一般案件中取消“三级审批”办案模式,将办案决策权交由检察官独立行使,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按照“抓两大、放两小”的原则,制定并严格落实“四个清单”,逐步扩大对检察官的授权范围。改革以来,约 60%的案件由检察官依法独立决定,检察官办案责任意识普遍增强。在新的办案模式下,通过对办结案件中的 2155 件案件进行案件质量评查,B 类以上案件占比 98%,没有错误案件,检察官履职能力不断加强,办案质效明显提升。督促检察官在依法办案同时,全面履行风险防控、综合治理、犯罪和违法预防等延伸职责,防止机械执法、就案办案。

 三是坚持检察官领导干部带头办案。严格执行检察官领导干部办案规定,5 位入额检察长批办案件占办结总数的 34.8%,一线办案 53 件,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办理中,充分发挥引领示范作用。

 稳步开展内设机构改革。

 一是优化调整内设机构。按照扁平化管理与专业化建设相结合,机构精简与职能优化统筹推进的原则,将 29 个内设机构调整为 17 个,精简 41.4%。分设侦

 查监督等五个监督部门,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切实服务保障大局发展。如在开展立案和侦查监督工作中,提前介入、协助和指导国税局针对虚开增值税发票案件线索开展调查,完善相关证据,督促税务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涉税案件 107 件,截至目前,已监督公安机关立案 8 件 41 人、批准逮捕 11 人、审查起诉 14 人,积极营造良好税收环境。在刑事审判监督工作中,构建一审未生效刑事裁判文书同步审查制度,建立同步审查数据库,快速发现同案不同判、诉审不一致等情况,为抗诉工作提供有力支撑。自 2016 年 9 月以来,共提出二审抗诉 11件、审判监督抗诉 2 件,其中 12 件获得上级院支持,9 件现已改判,审判监督力度大幅提升。

 二是调整机构分工优化职能配置。按照市检察院统一部署,对有关刑事检察部门进行合理分工,调整案件管辖范围。探索实行“捕诉合一”工作机制,按照原检察官办案组成建制划转方式合理调配检力资源,统一办理审查逮捕、审查起诉案件,充分发挥统筹审查、加强引导、提高效率等方面的优势。充分把握好半年左右的过渡期,为落实下一轮内设机构改革任务奠定坚实基础。

 构建新型监督制约机制。

 一是加强办案活动集中统一管理。完成检察服务中心和案件管理中心两个平台建设,实现了对案件及涉案款物的统一管理。改革以来,检察服务中心共受理各类信访线索 510 件,案件管理中心共分流案件 3485 件 4653 人;发布案件信息公开 3367 件、终结性法律文书 801 份,较好地发挥了“一个窗口对外,一个闸门对内”的作用。

 二是构建全程、同步、动态监管机制。注重发挥案件监督平台闭环监控作用,共办理流程监督案 1630 件,自 2017 年 9 月开始覆盖本院受理的所有批捕、起诉案件。针对执法办案不规范情况,向办

 案部门提出口头提示 458 次。综合运用案件质量评查结果,形成了周、季、年完整的业务工作通报体系,及时掌握检察官办案数量、质量及存在问题,切实做到放权不放任、放权又放心。三是强化反向审视监督。通过办理申诉、抗诉等案件、全面推进跟庭考核工作,对前程序办案存在的问题进行反向审视监督,共通报问题 115 个,并对 30 余件优秀案例进行点评,敦促提升办案水平。

 四是充分发挥检委会的决策、指导和监督职能。定期听取业务工作通报,加强对检察官办案质量的监督,注重把握好有效放权与合理控权的关系。

 构建新型检察保障机制。

 一是积极落实司法人员职业保障改革以及人财物省级统一管理改革。于 2017 年成为市财政一级预算单位,并按照市级标准强化经费保障。

 二是完善业绩考核机制。将绩效奖金分配与业绩考评结果相结合,有效检测三类人员履职情况,提升工作积极性。

 三是升级打造《办案说情和非正常情况报告制度》2.0 版本,以适应新型办案模式和检察官权责变化的新要求,确保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廉洁公正办案。

 (二)扎实推进以审判为中心诉讼制度改革,积极促进改革的系统集成 建立健全与以审判为中心相适应的刑事检察工作机制。对公诉工作实行精细化分工,设立审查和出庭公诉两类检察官,组建 2 个出庭公诉检察官办案组,切实发挥检察机关在审前程序中的作用、指控和证明犯罪的作用。自 1 月 15 日启动专业化分工办案模式以来,共办理公诉案件 190 件 230 人,占今年受理总数 46.7%。截至目前 186 件 224 人已审查完毕、移交出庭检察官,其中 170 件 202 人已出庭支持公诉,诉判一致率达

 100%。审查起诉平均办案周期为 17.37 天,较去年同期缩短了5 天,办案效率和专业化水平大幅提升,形成了具有东城特色的经验做法,丰富了改革的北京样本。

 稳步推进“三专”建设试点工作。按照专业平台、专业工具和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检察专业化建设思路,结合我区案件类型特点,组建盗窃、涉枪、涉众型经济犯罪、国家安全和公共安全犯罪案件专业办案组。积极开展专业人员对技术类证据的审查,由技术人员作为司法辅助人员,随办案组全程介入案件办理,为检察官提供专业意见,共开展专业同步辅助审查 51 件。与腾讯、京东、滴滴、中国联通等单位开展协商,积极借助外部专业平台协助办案,提升了电子证据的取证质效。

 稳步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推动轻罪案件从受理到审判全程提速,对 217 件案件建议适用速裁程序,占比 14.3%,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 20 天缩短至 5.5 天。起草公检法司四家单位关于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备忘录,统一办案流程、从宽幅度,并构建办案衔接机制。共适用认罪认罚从宽制度办理案件 155 件 159 人,占同期办结刑事案件总数的 10.1%,其中 63.2%的案件适用刑事速裁程序提起公诉,逐步形成繁简分流、有序衔接的多层次诉讼制度。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值班律师作用,保障认罪认罚自愿性。

 (三)稳步推进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2017 年 6 月 27 日,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了修改民事诉讼法、行政诉讼法的决定,正式确立了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为加强对国家和社会公共

 利益的保护,区检察院主动争取区委、区政府对公益诉讼工作的支持,2017 年 7 月区委政法委在全市率先主持召开全区公益诉讼工作推进会。2018 年 6 月区委书记张家明、代区长金晖前往最高人民检察院征求意见建议,最高检张军检察长对检察机关开展公益诉讼工作作出重要指示。在区委、区政府及区属各部门的关心、理解和支持下,区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上级要求,共摸排发现环境资源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领域公益诉讼线索 40 件,经市检察院批准立案 19 件,7 件履行了诉前程序,取得较好监督效果,促进了行政机关依法行政、严格执法,有效维护了公共利益。

 积极推进环境污染整治和环境保护 。针对今年 6 月 2 日东护城河光明桥段水污染情况,成立专案组主动参与相关调查取证工作,现已立案 2 件,制发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 2 份,并及时向区委、区政府报送《关于东护城河污染事件调查处置工作报告》,提出督促区环保、水务等部门配合公益诉讼调查工作等 4 条意见建议,获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批示,目前相关整改工作正在有序进行。

 积极推进国有资产保护。国有资产保护是检察机关行政公益诉讼的重要内容之一,今年已在该领域立案 2 件,其中“停车费欠缴案”涉及金额巨大且问题存续多年,我院发现线索后迅速介入调查,拟督促城管委以催缴通知和行政非诉执行等方式追缴停车费,确保国有财产安全。

 积极推进食品安全保护。针对网络平台餐饮服务提供者无线下实体门店、食品经营许可证过期等违法经营现象,发出行政公益诉讼检察建议,督促区食药监局部署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网络餐饮服务专项整治活动,行政约谈“饿了么”、“百度

 外卖”、“美团外卖”三大平台,并建立互联网监测系统。截至目前,该局已出动执法人员 1900 余次、完成第一轮 5000 余户商家的初查工作,并对检察建议提及的 10 余户商家逐户开展线上线下核查,区分情形采取了立案调查、责令整改、行政处罚等处置方式,成效明显。

 积极探索不可移动文物公益保护。组织召开辖区公益诉讼推进会进行专门研究,获得住建委等政府部门大力支持,并积极参与到被列入区政府折子工程并已立项的太庙、社稷坛等重点文物腾退工作中,为东城区历史文化金名片保护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四)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试点,推动新时代检察工作转型发展 全力做好人员转隶工作。北京是中央确定的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三个试点省市之一。对于这项事关全局的重大政治体制改革,我院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持“一切有利于办案、有利于改革试点顺利进行”的原则,全面梳理机构、人员配备和队伍思想状况,确保按照既定时间表完成转隶任务。截至 2017年 4 月 18 日,转隶工作全部完成,共有 47 名干警整体转隶至区监察委。

 积极探索办案衔接机制。成立职务犯罪检察部,配备 10 名业务骨干,承办其调查移送的案件。成功探索对未被留置的被调查人采取取保候审强制措施,对区监察委移送职务犯罪案件适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并在全市首次适用刑事拘留措施衔接监察委移送审查的留置案件。在转隶一周年之际与区监察委举行办案衔接座谈会,探索建立提前介入、强制措施审查、线索移转等十二个方面的办案衔接机制。截至目前,共受理职务犯

 罪审查起诉案件 30 件 31 人。

 二、深化检察改革的体会 面对司法体制改革、国家监察体制改革以及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三大方面改革叠加的严峻挑战,我院按照上级统一部署要求,坚定信心和决心,确保了各项改革任务精准落地。通过两年来的改革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

 一是深化改革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坚持顶层设计。坚决执行中央的部署要求,在改革总体框架内推进落实,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充分发挥党组的改革主体责任,狠抓改革中的党建工作,加大对改革政策的宣传、解读和灌输力度,引导全院干警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增强“四个自信”,深刻认识改革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二是深化改革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人大监督。认真落实人大关于试点工作的决定,主动向市人大、区人大汇报改革后各项工作,主动接受监督,全面梳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群众提出的意见建议,并列入院折子工程加以整改落实。

 三是深化改革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抓好改革落实。坚持从具体问题抓起,着力提高改革的针对性和实效性。研究制定《关于进一步落实检察改革措施的意见》、开展“争当优秀检察官、优秀检察官助理”活动,着力解决改革初期检察官理念和能力不适应、业务监督机制不健全等实际问题。

 四是深化改革必须把思想工作贯穿始终,凝聚改革共识。检察改革是一个渐进的过程,既要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加强思想政治工作,更要大胆实践,加强宣传,充分发挥改革的正向激励作用,用改革的成效来坚定改革的信心。

 三、存在问题及今后工作思路 虽然改革的“四梁八柱”已经搭建起来,但仍存在一些问题和困难,需要我们下功夫加以解决:

 一是队伍的思想观念和素质能力还不能完全适应新时代要求,有些干警对改革的信心不足、定力不够,存在畏难、守旧情绪,思想观念仍需进一步转变,专业能力也与“双一流”要求有一定距离。

 二是司法责任制改革配套措施有待跟进,监督制约、质量评估、激励机制等尚需进一步深化。

 三是诉讼制度改革的外部衔接机制有待进一步完善,如要发挥刑事速裁和认罪认罚从宽制度最大优势,尚需公安、法院、监察委等多家单位共同协作。

 四是公益诉讼工作在持续发现线索、深入推进各领域案件办理、办理有影响高质量案件等方面仍需不断加大力度,扩大办案成效。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高度重视,认真解决。

 当前,深化检察改革处于承前启后的关键阶段。我院将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最高检张军检察长“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十二字要求,坚定信心、再接再厉,以“钉钉子”精神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措施落地生根。

 一是坚持“五个把握”,稳步推进内设机构改革。以“改革创新、除旧布新、兴利除弊”为指导思想,尽快转观念、转职能、转方式,扎实做好深化内设机构改革准备工作,进一步优化检察职能配置,探索建立健全新的管理和工作机制,提升专业化能力。

 二是深化综合配套改革,全面推进改革“精装修”。建立健全介入引导侦查、审查与出庭公诉合理分工等工作机制,进一步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和相关综合配套改革。深入推进以审判为

 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动案件繁简分流、加快流转。逐步完善职务犯罪检察工作机制,在依法惩治腐败犯罪中继续发挥重要职能作用。将检察长列席审判委员会作为常态化工作,探索创新列席工作模式,确保监督效果。

 三是巩固改革成果,服务保障区域社会经济发展。探索审查、裁量、追诉新模式,不断提高办案质效,充分运用认罪认罚从宽、诉讼协商等制度,保障案件办理“三效”统一,切实维护区域社会稳定。稳步推进文保、环境、食药等领域民事行政公益诉讼工作,积极争取政府人大支持,在“疏解整治促提升”等中心工作充分发挥服务保障作用。进一步强化各诉讼环节法律监督工作,建立健全制度化、规范化、体系化长效监督机制,切实维护司法公正和社会公平正义。深入落实党中央提出的“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要求,以首席大检察官担任法治副校长为契机,加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四是加强思想政治建设,凝聚深化改革的信心和共识。持续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加强对改革政策正确解读,及时宣传改革进展和成效,讲好改革故事,充分调动全体检察人员参与和推动改革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实现改革精神让全体检察人员知晓,改革过程让全体检察人员参与,改革成果让全体检察人员共享,确保每一名检察人员都能在改革中有更多参与感、使命感和获得感。

 各位副主任,检察改革的成效最终要看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获得感。当前,改革已进入攻坚期,区检察院将认真贯彻落实本次会议的意见,强化责任担当,将检察改革不断推向深入,让人民群众切实感受到司法公平和正义,为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司法制度、建设法治中国首善之区作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 相关名词解释

  鉴于检察工作的专业性较强,为了便于您在熟悉了解检察工作的基础上更有针对性地开展监督工作,我们将工作报告中涉及到的专业术语、名词等,按其在报告中出现的次序注解如下,敬请监督。

 1. “三首”标准:是北京市检察机关结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工作大局对自身作出的标准定位。具体指树立首都意识,坚持首善标准,体现首都特色。

 2. 四项基础性改革:是指司法责任制、人员分类、职业保障和人财物市级统管四项基础性改革。

 3. 捕诉合一:捕诉合一试点工作于 2018 年 7 月开始,是指检察机关对本院管辖的同一刑事案件的适时介入、审查逮捕、延长羁押期限审查、审查起诉、诉讼监督等办案工作,原则上由同一办案部门的同一承办人办理,另有规定的除外。捕诉合一并非还原到既往,而是新的重组,是在新时代对检察权运行的必要调整,有助于实现检察专业化、提高办案质量、保障犯罪嫌疑人合法权益。

 4. “抓两大、放两小”原则:是北京市检察机关推进司法责任制改革过程中建立的基本授权原则,具体指将一般案件的处理决定权以及所有案件的事务性工作决定权授予检察官行使,将重大案件和可能影响其他执法司法机关判决、裁定、决定的案件保留给检察长、检委会决定。

 5. 四个清单:是指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提出的“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的总体要求,建立的权限清单、履职清单、亲历清单和负面清单。其中,权限清单对检察长、副

 检察长、检察官、检察官助理等人员权限予以具体设定,履职清单对各部门主任岗检察官、案件办理岗检察官各自的工作任务和工作标准进行详细划分,亲历清单对检察官在办案中必须亲力亲为的事项进行规定,负面清单是对负责任的行为、责任形式、受保护的行为、免责的行为进行详细规定。

 6. 五个监督部门:指在司法改革内设机构调整中,为强化监督力量单设的侦查监督部、刑事审判监督部、刑事执行检察部、民事检察部、行政检察部等五个监督部。

 7.:

 办案说情和非正常情况报告制度:是指我院根据中央和高检院要求制定的在案件办理过程中,如果出现检察人员、案件当事人或代理人、亲友及受请托人等,以非正当途径和方式,通过各种关系私下向办案人员打听案情或为涉案人员开脱、减轻责任或提出其他要求,试图影响案件公正办理的行为,承办人依照规定填写《办案说情报告及非正常情况登记手册》,并向纪检监察部门备案的制度。

 8. “三专”建设:是北京市检察机关统筹推进检察专业化建设过程中加强统筹、系统推进的三个方面,具体指坚持专业平台、专业工具和专业素质“三位一体”的检察专业化建设。

 9. 刑事速裁程序:为进一步加快案件流转速度、简化审理流程、缩短办案期限,对可能判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的案件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适用速裁程序。我院通过建立沟通协调、专人办理、程序流转、远程提讯庭审、文书简化及权利保障等 6 项工作机制积极推进速裁程序工作。

 10. 公益诉讼制度: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探索建立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制度,目的是充分发挥检察机关法律监督职能作用,促进依法行政、严格执法,维护宪法法律权威,维

 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11. 检察建议:检察机关在办案过程中,发现有关单位在制度或管理等方面存在问题或漏洞时,以口头或书面形式提出建议,建议有关单位及时制定完善相关规章制度、强化内部管理的行为。

 12 、留置:是指监察机关在调查涉嫌贪污贿赂、失职渎职等严重职务违法或者职务犯罪时,已经掌握被调查人部分违法犯罪事实及证据,仍有重要问题需要进一步调查,并且具备法定情形,经依法审批后,将被调查人带至并留在特定场所,使其就案件所涉及的问题配合调查而采取的一项案件调查措施。

 13. “双一流”:是北京市委对首都检察机关提出的当前及今后一段时期检察工作的基本目标。具体指建设与首都战略定位相匹配的一流检察院、一流检察队伍。

 14. “五个把握”:是指把握深化改革的紧迫性和必要性,把握改革的阶段性特征和规律性,把握改革的正确方向和主旨,把握改革的重点和重要任务,以及把握改革的方法和路径。

 关于东城区“七五”普法中期法治 宣传教育

 工作情况汇报

  “七五”普法以来,东城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按照《北京市东城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东常字〔2016〕18 号)要求,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广泛宣传宪法和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健全普法责任制,强化法治文化建设,增强普法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提升东城区法治化建设水平,取得了阶段性成果,现将整体情况汇报 如下。

 一、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全区“七五”普法中期工作成效显著 (一)深化思想认识,健全工作机制,夯实“七五”普法工作基础。区委区政府始终坚持把普法工作作为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来抓,摆在全局工作的重要位置谋划和推进。

 一是强化宏观谋划,统筹作用高效发挥。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制定东城区“七五”普法规划,将法治宣传纳入“十三五”规划,对全区法治宣传依法治理进行部署,明确新形势下法治宣传的目标任务和具体要求,为全区深化普法工作提供了重要遵循。

 二是强化普法责任,“七五”规划落实有力。印发普法规划任务分解,对各项任务进行细化安排,确定具体内容、主责单位及完成时限。开展东城区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和“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制定督导方案,落实普法责任,各普法责任制单位普法意识和执法能力明显增强。

 三是强化工作保障,工作机制健全完善。区委区政府定期听取工作汇报,区人大、区政协认真履行法律监督、民主监督职能,法宣办统筹协调力度不断提升;普法专项经

 费实现逐年增加;普法讲师团、普法志愿者、法宣志愿组织等普法队伍建设不断加强。

 (二)服务中心工作,突出着力重点,增强法宣工作实效。牢牢把握工作取向,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确保普法效果的多元叠加。

 一是抓服务大局,为“疏解整治促提升”工作提供法律服务和法治保障。发挥社区法律顾问、普法志愿者作用,编印《疏解整治促提升法治护航助发展》等宣传手册 4.3 万册,110 余名律师、公证员组建的法律服务团队进驻“望坛棚改之家”,累计接待法律咨询 1.5 万余人次,为 3290 户居民办理公证事项 6032件,调解矛盾纠纷 594 件,涉及金额上亿元。围绕非首都核心功能疏解、城市管理、安全生产、“开墙打洞”整治、“百街千巷”环境提升等开展法治宣传,助力专项活动纵深开展。

 二是抓关键少数,促进全民法律素养提升。始终把领导干部作为普法的重中之重,印发《关于完善东城区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的实施意见》,将法治教育纳入干部教育培训总体规划,坚持区委理论中心组学法、政府常务会学法,开展人大任命领导干部任前考法,落实宪法宣誓制度。建立东城区依法行政教育培训基地,连续多年举办专题法治培训班、法治讲堂。“七五”普法以来,全区各单位举办领导干部法治教育活动 2000 余场次,开展各类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活动 9000 余场。以青少年权益维护为目的,建立“东城区青少年法治教育实践基地”,成立东城区青少年法治学院,法治副校长工作常态化运行,星光自护教育不断深化,举办“第三届学区普法讲堂”,组织“青春微普法”首都高校“青春船长”普法微视频大赛。广泛开展“学宪法讲宪法”个人演讲、青少年学生法治知识网络大赛、“我与宪法”优秀微视频作品征集展播等普法主题活动。普法教育硕果累累,1 个节目获首届“北

 京市小学生法治情景剧展演”特等奖,1 个节目获得北京市青少年法治文艺大赛表演类二等奖,2 名学生获北京市“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一等奖,4 所学校获评“北京市知识产权教育试点学校”,东城区获“北京市学生‘学宪法 讲宪法’活动”优秀组织奖。“七五”期间,开展学生普法活动共计 1407 场次,涉及近 10 万中小学生。以“法律十进”为载体,围绕以宪法为核心的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组织各类宣传活动,举办宪法培训、制作宪法视频,印制宪法海报,累计开展各类宪法宣传活动 300 余场。积极开展普法大讲堂、法律知识竞答、“法援牵手 敬老爱老”、“法律日常巡诊”、阳光检察进社区等活动,扩大法治宣传教育覆盖面、影响力和宣传效果,促进全民法律素养大幅提升。“七五”期间,共计开展“法律十进”活动 1000 余场,惠及群众 10 万余人次。三是抓难点突破,推进法治东城建设取得实效。组织开展“平安东城”、国家安全日宣传、扫黑除恶等主题宣传活动,以重大安保活动为重点,集中宣传宪法、选举法、刑诉法、信访等方面法律法规。围绕社会热点问题,通过法官、检察官、律师、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网络直播、公开庭审、媒体报道、新闻发布会等多种途径,实现普法工作与群众生产生活“零距离”,推动行政执法工作水平不断提升。“七五”普法以来,全区开展以案释法活动 500 余场,参与群众 3 万余人次。通过普治并举,有效治理,解决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三)丰富载体内容,强化品牌打造,彰显东城法宣特色。一是法治文化蓬勃发展。坚持法治教育与文化发展互动融合,筹建东城区法治文艺资源库,持续开展“法治文化你我他”法治文艺节目展演,目前已举办至第六届,2018 年结合全市工作重心,组织全区法治文艺大赛,以各街道、各部门为单位举办初赛 72 场,

 推出《疏解整治促提升 团结共建新北京》《说法唱法》等 650余个节目。“七五”普法以来,广泛开展法治文艺作品征集、法治书画、法治短剧、法治戏曲、元宵法治灯会、文艺演出等群众性法治文化活动,1 部作品获全国法治动漫微电影作品二等奖,1部作品获北京市法治微视频征集一等奖,3 部作品获北京市法治微视频、作品创作三等奖,东城区荣获北京市 2016 年、2017 年法治文艺活动优秀组织奖。

 二是“青春船长”品牌建设再创佳绩。作为全市“青春船长”活动发源地,不断推陈出新,创新发展。健全完善“青春船长”品牌制度规程,广泛开展青春船长志愿者队伍建设,建立保障激励机制,10 余所高校 20 余个青春船长团队与 30 余所实践基地学校结对共建,定期开展“法律进校园 宪法进课堂”等各类法治课堂、共建活动,成为全市青少年普法名片。2018 年,创新开展“青春微普法”首都高校青春船长普法微视频大赛活动,引入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等 11 所高校“青春船长”团队,围绕宪法、国家安全、未成年人保护、环保等十余个主题,运用动画、图片等元素浓缩精炼普法成果,创作 112例普法微视频作品,制作精品课程合集实施全区中小学校宣传推广,推动校园普法纵深开展,受到师生一致好评和社会广泛关注。三是互联网+ + 法治宣传璀璨夺目。以创新为动力,打造互联网+法治宣传教育品牌。以“法治东城”微信为龙头,全区 139 家单位组建微信普法矩阵,合力开展以案释法、法律知识普及、法治元素征集、有奖竞答等特色活动。引入“阅读币”模式,广泛吸引法治宣传粉丝;利用网络公开在全国范围内征集东城区“七五”普法标志,广东、吉林等众多全国粉丝参与设计并成功中标,网络影响力不断提升。加强“流动人口之家”“东城法院”“东城工商”“数字东城”网站群等网站论坛建设,发挥“指尖正能量”

 传播法律知识,弘扬法治理念。推出智能普法机器人“东城小法”,对“法治文化你我他”法治文艺节目展演进行全程公益网络直播,当日点击量 42 万余人次,网络面对面普法效能集聚体现。

 四是立体式普法载体集聚发展。立足社会面普法,推动传统与创新、固定与流动、上下点面结合的立体式普法,不断创新普法载体,拓展法宣空间。利用疏解整治空间建设东直门、东华门、东四等街道法治公园,打造核心区城市法宣精品阵地。定期在北京站广场、王府井工美大厦等大型商业场所、东直门交通枢纽等人流集聚场所播放东城普法微视频,在地铁二号线、五号线、六号线等主要地铁进出站厅及换乘通道区投放法治东城建设海报灯箱广告,在长安街、天坛、崇文门、东四、南锣鼓巷等重要地区公交候车亭投放宪法宣传海报,在辖区 4 个电影院通过制作映前广告,加片放映法治东城建设普法视频。推出普法公交,在贯穿东城的116 路、118 路公共汽车前后车身喷绘法治东城普法宣传海报,行驶于重点街区;打造普法大篷车,在街道胡同内推出普法便民巴士、普法大篷车,车身喷绘普法标识,车内放置普法手册、普法宣传品等。通过动静结合、上下映衬、点线面融合的方式,努力推动“平面普法”为“立体普法”,不断扩展法治宣传触角,东城社会面普法集聚效能不断显现。

 二、周密部署,强化考核,精心筹备“七五”普法中期检查验收工作 (一)迅速行动,部署检查验收工作。按照北京市相关部署,结合东城实际,在全区范围内迅速启动“七五”普法中期督导检查工作。制定检查方案,明确指导思想、组织领导、督导内容、检查方式、工作步骤;制发区“七五”普法中期验收评价标准,

 对街道和相关委办局实行分类指导,组织指导全区各相关单位开展自查,及时发现问题,认真整改。

 (二)精心安排,组织督导检查工作。法宣办组织实地检查和重点单位督导汇报会,开展全面检查验收工作。在各单位自查、提交考核材料的基础上,7月4日至5日,区法宣办牵头,邀请人大代表、区政协委员及相关部门领导对财政局等10家单位进行现场检查验收。7月27日,召开重点单位督导汇报会,集中听取区委宣传部等8家单位法宣工作汇报。通过实地督导检查、会议听取汇报、组织效能评估、编发法宣督查专报等多种方式,全面了解了全区“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大部分单位能够很好地结合自身工作实际,积极推动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法治宣传工作较为突出的单位包括区法院、检察院、城管委、环保局、统计局、教委、财政局、卫计委、人力社保局、总工会、工商联、安监局、消防支队、永外街道、东四街道、交道口街道等。部分单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有待下一步整改规范,如对普法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有待进一步提高,普法台帐资料规范化有待进一步增强。法宣办将在“七五”普法后期着重加强检查指导,推进法治宣传工作不断进展。

 (三)认真筹备,做好“七五”普法中期迎检工作。按照统一部署,9月中旬,市法宣办将开展全市“七五”普法中期检查工作。为确保全面系统总结全区“七五”普法工作特色,全力做好迎检工作,区法宣办认真收集整理工作档案,精心制作《秉承改革创新 建设法治东城 推动新时代普法依法治理事业新发展——东城区“七五”普法中期工作回眸》专题片,撰写全区“七五”普法汇报和 PPT 演示文稿,协调联络基层单位准备实地迎检工作。

 三、深化改革,总结提升,继续扎实推进我区“七五”普法工作 (一)主动适应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着力推进普法依法治理工作。深入学习宣传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重要论述,突出宣传党章,重点宣传党内法规制度。围绕市、区高度重视、社会各界普遍关注、基层群众最为关切的难点问题,坚持问题导向,结合形势任务积极做好重点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

 (二)深入贯彻普法机制改革,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关于实行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的意见》,建立东城区普法责任制实施意见和会商机制。督导各普法责任制单位抓好本单位、本系统内部普法的同时,面向管理服务对象和市民群众普及宣传本单位、本行业所涉及的法律法规。更加注重发挥成员单位带头作用,推动“谁执法谁普法”向“谁主管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深度延伸。

 (三)认真总结普法工作经验,积极推动我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七五”普法以来,各单位在丰富的普法实践中,对于普法对象、主体、内容和手段都形成了一些行之有效的普法经验,法宣办将及时总结成功经验和典型做法,巩固发展成果,并结合东城区法宣工作规律,科学研判普法形势任务,客观分析存在问题,把握学法用法需求,为东城区“七五”普法规划深入贯彻落实做出新的贡献。

 8 2018 年东城区养老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紧紧围绕《北京市老龄工作任务书》以及《东城区老龄工作委员会 2018 年工作要点》,落实好老龄各项重点工作任务,按照拓宽来源、优化结构、提高质量、强化监管的要求,以完善基础设施布局为基础,以优化提升服务质量为重点,以增强老年人获得感为根本,以从严管理监督为保障,健全完善“三级五方联动,分类精准供给”的居家养老服务模式,形成多元主体共同参与老龄工作的生动局面。

 一、进展情况 (一)优化基础设施布局

  一是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投入运营。按照“政府主导、社会化运营”的思路,通过公开招投标,由专业机构运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支持其可持续运营。开设 96010-6 服务专线,设立呼叫坐席,并由专人值守,实现 7×24 小时运营。充分发挥信息平台作用,召开信息平台使用专题培训会,要求驿站、街道落实专人负责信息录入工作。探索常住老年人信息更新机制,制定《东城区常住老年人基本信息统计发布实施细则》(东民发〔2018〕9 号),由社区居委会汇总录入区级养老服务信息平台,按月统计更新数据信息,及时掌握辖区内常住老年人的居住情况。发挥区域养老服务展示中心作用,自运营以来,累计接待参观 19 批次。

 。

 二是加快填补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建设空白。2018 年市老龄委重点工作任务书中明确,加快应建未建街道养老照料中心布点建设,对中心城区应建未建点形成解决方案,首都功能核心区的养老照料中心覆盖率达到 95%。目前,我区应建未建缺口 2 处,分

 别是和平里、龙潭街道。目前和平里街道已确定建设选址,正在办理相关手续并将打造“养老照料中心+社区驿站”捆绑式服务综合体。

 。

 三是继续推动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2018 年应建社区驿站17 家,截至目前已有 11 家选址建设,建成后将新增面积 6524 平米,和平里、东华门、崇外、天坛、永外街道正在积极寻址建设。

  (二)聚焦驿站可持续运营 一是优化市场监管指标体系。调整指标体系,出台 2.0 版本,新版指标与 1.0 版本相比指标项更加精简,由 102 个指标减少至64 个指标,且更加注重对驿站服务软实力的综合评估与指导,评估内容主要包括运营环境、运营人员、制度建设、服务需求评估、服务实施、外部资源整合、投诉管理等七个方面。同时,结合“东城养老服务智慧平台”进行评估打分,有效实现了区、街、第三方、驿站等四方评估主体间的互联互动,使得对驿站的评估更加立体客观。

 二是强化能力培训。区卫计委医政科召开医疗服务说明会,对全区已运营驿站进行专题培训辅导,明确在驿站内可开展的康复服务。结合驿站监管,不断深化强化驿站运营商对居家养老服务的认知和认识,增强驿站运营商的大局意识,针对社会资源链接与管理、老年社会工作方法、老年社会工作项目设计等开展为期 6 次的系列增能培训以及 2 次外出参观学习。通过科学系统的增能培训,帮助驿站工作人员切实增强运营服务能力,提升社会动员能力,促进行业服务质量的全面提升。

 三是推广驿站大集。总结东四街道经验,推广驿站大集工作方法。由驿站在前期摸底服务需求的前提下,发挥“小驿站大平台”的作用,通过链接多种为老服务资源,定期召开举办驿站大

 集活动。依托“驿站大集”构建地域和文化共同体,使驿站能够更快融入社区、驿站服务融入居民生活。

 四是推动“乐龄游戏”进驿站。将首届“全国乐龄游戏创意设计大赛”中亲情互动、全脑风暴、智拼巧板、手工制作 4 大类16 款老年人专属游戏引入社区驿站,满足老年人身体健康、身心健康、社会参与等不同维度养老需求,为各驿站培训一批游戏指导员 35 名,定期在驿站内组织开展游戏活动,为健康老龄化输送正能量,将在有条件的驿站内建设“老年益乐园”,助力老有所乐。

 五是开展驿站沙龙活动。在区级养老服务指导中心搭建“东城区养老之家”,定期组织座谈交流、拓展培训,通过服务特色推介展示、养生小贴士、互动体验等不同形式,丰富区域内养老服务人员的业余生活,实现信息交流共享,加强驿站运营商及服务人员的凝聚力。

  (三)完善社会服务体系 一是建立独居老人居家巡视探访服务机制。服务目标人群为居住在我区的 70 岁及以上独居老年人,不含托底、扶助保障群体老年人,与中国联通公司合作,由联通话务员进行线上电话巡访,专业社工与社区低龄志愿者进行入户探访,采取“线上+线下”、“专业力量+志愿者”的方式,及时了解掌握独居老人的健康状况、精神状态、居住环境、安全情况及卫生状况五大方面情况,同时收集服务需求。半年来,累计服务覆盖 2045 位老年人,入户探访 7283 次、电话巡访 2.37 万次。

 二是稳步推进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者培训工作。以帮助家庭照护者掌握基本的家庭照护知识与技能为中心,增强失能老年人家庭的照护能力。自 3 月起项目实施以来,采取“线上+线下+一

 对一”相结合的方式,开设微信学习班,线上推送家庭照护知识演示视频,并提供在线咨询服务;在社区内累计开办 67 个集中培训班,完成了 268 场培训,集中培训 2143 人;同时,对不能长时间离开被照护老人且有培训需求的 193 名家庭照护者提供了一对一的入户培训。此外,组织开展“东城区居家失能老年人家庭照护技能大赛”,以技能大赛为契机,推广项目覆盖范围,提高老年人家庭照护者知晓率,真正让有迫切需要的老年人享受到服务。

 三是社工组织收集对接老年人服务需求。聘请专业社工团队进驻街道开展需求收集、服务资源整合链接,发挥“养老顾问”作用。促进养老服务供需信息对称,针对目前存在老年人对身边的养老服务资源不了解、不熟悉,以及供需信息不对称导致的问题,为每个街道派驻一名专业社工,通过实地入户走访,为老年人解释相关政策、介绍养老服务资源、推荐适合自己的养老服务项目。社工组织通过采用“汇众畅思”焦点小组专业服务方式,将辖区老年人、社区骨干、党员、积极分子做为主要服务对象,通过引导、倾听、对焦、澄清等技巧,采用互动、参与式讨论、总结分享等形式,在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中,了解老年群体的需求想法。截至 8 月底,累计开展 59 场“汇众畅思”焦点小组活动,覆盖 96 个社区,参与活动老人达到 1048 人。

 四是完善养老助餐服务体系。通过“中央厨房+社区配送+老年人家庭”方式,注重老年营养餐研发,全程冷链配送,目前区级中央厨房已完成审批,9 月正式运营。依托社区养老服务驿站,设立老年餐桌作为老年人就餐场所,同时为有需求的老年人提供配送服务。全区已运营的 34 家驿站全部具备助餐服务功能,能够提供送餐服务。

 五是继续推动养老照料中心辐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完成 2017 年辐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项目结项工作,制定实施《关于做好 2018 年养老机构辐射社区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方案》,自 7 月起启动 2018 年项目申报工作,重点支持辖区内养老机构、养老照料中心,开展辐射居家养老服务,服务群体为 60周岁及以上的纯老年人家庭、独居、失能、家中无子女或子女重残、家中多人残疾的老年群体,不包含已享受区级居家照护服务补贴的老年人,提供短期照料、助餐、助洁、助浴、助医等十项服务。累计申报项目 51 个,9 月初召开项目评审会,优化筛选后组织实施。

 六是完善居家照护服务体系。制定《东城区居家照护服务单位管理办法(暂行)》(东老办发〔2017〕1 号),对三替家政、国英鸿运等单位不合规行为进行通报,清退 2 家服务商。加强对东城区托底、扶助保障老年人居家照护服务单位的管理,提高居家照护服务整体服务质量。《管理办法》中明确了服务单位准入条件、服务标准、管理办法及清退措施,向社会公众公开 96003服务监督热线,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四)深化适老宜居建设 一是推进 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各街道累计上报 2018 年家庭适老化改造名单 268 户,由第三方专业机构入户,结合老年人身体状况和家庭情况进行适老需求评估,制定个性化居室改造方案,目前已完成 200 户评估工作。通过公开招投标确定实施单位后,为 200 户老年人家庭实施适老化改造。

 二是推进朝阳门街道养老联合体试点建设。按照北京市老龄委 2018 年老龄工作要点及《东城区老龄工作任务书》要求,确定朝阳门街道为试点,拨付支持资金共 95 万元。以“养老联合

 体”体制机制研究工作、建立“区域性养老联合体”服务商库、养老敬老孝老社会氛围营造为重点方向,着力建设区域养老服务联合体,整合所有存量政策和资源,实现整体服务。

 (五)完善多元参与机制 一是积极引导社会多元力量参与。制定出台《东城区关于多元主体参与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东民发〔2017〕12号),聚焦社区居委会发挥自治功能,主动发现社区内托底、扶助保障老人,协助社区驿站建立并动态完善老年人基础信息档案。加大社区社会组织培育力度,实现每个社区至少有 3-5 个品牌社区社会组织。

 二是加强基层老年协会规范化建设。发挥东城区社区治理优势作用,依托街道级社会组织服务平台,培育指导社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制定《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的实施意见》(东民发〔2018〕4 号)及《关于进一步加强基层老年协会建设试点的方案》(东民发〔2018〕5 号),确定在和平里、朝阳门、建国门、崇文门外、龙潭 5 个街道开展试点,逐步完善各项工作制度和工作机制,将老年协会建设与社会治理工作相融合,广泛发动街巷长、小巷管家等社区居民领袖加入基层老年协会,作为日常管理的骨干力量;将老年协会建设与社会组织党建工作相融合,指导具备条件的老年协会建立党组织。建国门在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的指导下,通过摸底调查,充分了解到各社区老年人自治组织的人员架构、活动频次、资金支持以及组织活跃度进行了综合测评,分类指导。目前,7 个社区分别召开老年协会成立大会,选举产生理事会成员、会长、副会长、秘书长、监事长、监事,建立了完善的组织架构。7 个社区的老年协会现已开展为老服务需求征集等志愿服务。和平里街道依托街道社区社会组织联

 合会,开展“爱心助老、共享夕阳”微创投公益项目大赛,推动社区基层老年协会的培育工作。崇外街道通过社会组织服务中心在西花市南里东区推动成立基层老年协会,构建了为老服务的互通平台,营造关爱老人、服务老人的良好氛围。

 二、存在问题

  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场地资源供给不足。按照《东城区社区养老服务驿站建设三年规划》,到 2018 年底建设不少于 51 家社区养老服务驿站,2016-2017 年已建成 34 家社区驿站,街道自有资源、租赁资源均已挖掘殆尽,2018 年 17 家建设任务,至今仍有 5 个街道 6 家建设缺口。

 东城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

 政法民政方面代表建议 督办情况报告

  东城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办公室 2018 年 9 月 12 日

 区十六届人大四次会议期间,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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