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乐山市井研县宝五镇人民政府村庄亮化项目(第二次)询价采购公告1153
井研县政府采购项目
询价采购 文件
采购编号:
JCX 〔 2020 〕 12- -1 1 号
项目 名称 :
村庄亮化项目(第二次)
采购人 :
井研县宝五镇人民政府
法定代表人(签章):
采购 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法定代表人(签章):
200 20 年 年 9 月
- 2 - 目
录
第一章
询价邀请…………………………………………………………3 第二章
询价须知…………………………………………………………6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21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及其他商务要求…………………………22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24 第六章
评审方法…………………………………………………………38 第七章
政府采购合同(草案)…………………………………………43
- 3 - 第一章
询价邀请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采购代理机构)受井研县宝五镇人民政府(采购人)委托,拟对井研县宝五镇人民政府村庄亮化项目(第二次)进行国内询价采购,新冠肺炎疫情期间按《四川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期间做好政务服务利企便民工作的通知》(川办发[2020]12 号)规定,开通政府采购绿色通道,采用线上投标和“不见面开标”。兹邀请符合本次询价要求的供应商参加询价,供应商均不到询价会现场,采用邮件加密方式递交响应文件。
1.项目编号:JCX〔2020〕12-1 号。
2.采购项目名称:村庄亮化项目(第二次)
。
3.采购人:井研县宝五镇人民政府。
4.采购代理机构: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二、资金情况
资金来源及金额:财政性资金 150000.00 元。
三 、 采购项目简介:
详见询价文件第 四章。
四、供应商邀请方式
公告方式:本次询价邀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以公告形式发布。
五、供应商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应具备下列条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无。
六、严禁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 供应商
1.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 4 - 号)的要求,采购人将通过“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供应商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前的信用记录并保存信用记录结果网页截图,拒绝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联合体成员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本采购项目。供应商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确定采购需求、编制询价通知书过程中提供咨询论证,其提供的咨询论证意见成为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技术服务商务要求、评审因素和标准、政府采购合同等实质性内容条款的,视同为采购项目提供规范编制。
七、询价通知书获取方式、时间、地点:
询价通知书自 2020 年 9 月 15 日至 2020 年 9 月 17 日(北京时间上午 9:00—12:00,下午 2:00—6:00,法定节假日除外)在四川政府采购网(www.sczfcg.com)上下载询价通知书。
八、递交响应文件 截止时间: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8 18 日 日 14:30(北京时间)。逾期递交的响应文件视为无效响应文件。
九、递交响应文件地点:
响应文件采用邮件加密方式发送至邮箱:jyxjyzx@vip.163.com;邮件解密密码发送至邮箱:
446238514
@qq .com 。
十、询价 地点: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评标室。
十一、联系方式 采购人:井研县宝五镇人民政府
联 系 人:程先生 联系电话:18381523033
采购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地
址: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井研县研城镇新兴街 30 号)
邮
编:
613100
联 系 人:
曾老师、廖老师
联系电话:
0833-3723896
- 5 - 第二章
询价须知 一、供应商须知附表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1 确定邀请询价的供应商数量和方式 本次询价邀请的供应商数量:3家及以上 本次采购采取在四川省政府采购网以公告形式发布邀请参加询价的供应商。
2 采购预算 (实质性要求)
采购预算:150000.00元;
3 最高限价 (实质性要求)
最高限价:150000.00元。
超过最高限价的报价无效。
采购项目分包采购的,在采购金额未超过采购项目总预算金额的前提下,采购人可以在询价过程中临时调剂各包采购限价(预算金额不得调整;财政预算明确到各包的不得调整),临时调剂的内容,在评审报告中记录。
4 联合体询价 不允许联合体询价 5 低于成本价 不正当竞争预防措施 (实质性要求)
1. 在评审过程中,供应商报价低于采购预算的50%或者低于其他有效供应商报价算术平均价的40%,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询价小组应当要求其在询价现场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供应商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作为无效处理。
( 建议供应商提前做好书面说明)
供应商的书面说明材料应当按照国家财务会计制度的规定要求,逐项就供应商提供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主营业务成本、税金及附加、销售费用、管理费用、财务费用等成本构成事项详细陈述。
3.供应商书面说明应当签字确认或者加盖公章,否则无效。书面说明的签字确认,由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者其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4.供应商提供书面说明后,询价小组应当结合采购项目采购需求、专业实际情况、供应商财务状况报告、与其他供应商比较情况等就供应商书面说明进行审查评价。供应商拒绝或者变相拒绝提供有效书面说明或者书面说明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或未在规定 时间内递交有效书面说明书的,询价小组应当将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 6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6
政府采购政策
一、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微企业)价格扣除 1.根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对小型和微型企业产品的价格给予 10%的价格扣除,用扣除后的价格参与评审。
2.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中小企业应当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原件,监狱企业应当提供《监狱企业证明》原件,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应当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原件。
3.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组成联合体共同参加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报价协议中约定,小型、微型企业的协议合同金额占到联合体报价协议合同总金额 30%以上的,可给予联合体 2%的价格扣除。
联合体各方均为小型、微型企业的,联合体视同为小型、微型企业享受规定的扶持政策。组成联合体的大中型企业和其他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与小型、微型企业之间不得存在投资关系。(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不涉及此项要求)
注:小微企业同时属于监狱企业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不再重复享受价格扣除。
二、节能、环境标志、无线局域网产品政府采购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节能、环境标志产品,实行政府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提供有效认证证书; 供应商所投产品为无线局域网产品,同等条件下予以优先采购。
三、扶持不发达地区、少数民族地区等,按现行有效政策执行。
四、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贫困地区农副产品。
五、同等条件下,优先采购聘用建档立卡贫困人员物业公司提供的物业服务。
六、计算机办公设备及系统必须使用正版。
七、失信企业报价加成(实质性要求)
(1)对记入诚信档案且在有效期内的失信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按照 10%的报价加成,以加成后报价作为该供应商报价参与评审。供应商失信行为惩戒实行无限制累加制,因其失信行为进行报价加成惩戒后报价超过政府采购预算的,其响应文件按照无效处理。
(2)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时,应当就自己的诚信情况在响应文件中进行承诺。
八、属于脱贫攻坚政策支持项目,按《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脱贫攻坚的通知》(财库〔2019〕27 号)执行。
九、中标(成交)供应商可按《四川省财政厅关于推进四川省政府采购供应商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川财采〔2018〕123 号)到井研县金融部门办理“政采贷”贷款业务。
7 询价情况公告 所有供应商资格性审查情况、询价情况、报价情况、询价结果等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采购结果公告栏中予以公告。
- 7 - 序号 应知事项
说明和要求 8 询价保证金 无 9 履约保证金 无。
10 询价文件咨询 联系人:廖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23896
11 询价过程、结果工作咨询 联系人:曾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23896
12 成交通知书领取 采购结果公告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同时上传成交通知书,请采购人、成交供应商自行下载成交通知书。
联系人:蒋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23896 14 供应商询问、质疑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和《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规定,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询问由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作出答复,对供应商依法提出的质疑由采购人作出答复。
15 供应商投诉 投诉受理单位:井研县财政局
联系人:殷老师 联系电话:0833-3712561。
邮编:613100。
16 政府采购合同 公告备案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县财政局备案。
二、总
则
1 1. . 适用范围
1.1 本询价通知书仅适用于本次询价所叙述的货物采购。
- 8 - 1.2 本询价通知书的解释权归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所有。
2. 采购主体
2.1 本次询价的采购人是井研县宝五镇人民政府。
2.2 本次询价的采购代理机构是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3.
合格供应商(实质性要求)
合格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
3.1 具备法律法规和本采购文件规定的资格条件; 3.2 不属于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3.3 按照规定获取了询价通知书,属于实质性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4. 询价费用(实质性要求)
无论询价过程中的做法和结果如何,供应商应自行承担参加询价活动的全部费用。
5. 充分、公平竞争保障措施(实质性要求)
5.1 利害关系供应商处理。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项目实行资格预审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可以参加资格预审,但只能由供应商确定其中一家符合条件的供应商参加后续的政府采购活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2 利害关系授权代表处理。两家以上的供应商不得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其授权代表,否则,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
5.3 提供相同品牌产品处理。提供相同品牌产品的不同供应商参加同一合同项下采购项目的,以其中通过资格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获得成交供应商推荐资格;报价相同的,由采购人/采购人委托询价小组自主采取公平、择优的方式确定一个供应商参加询价,其他同品牌供应商不作为成交供应商候选人。
非单一产品采购项目中,多家供应商提供的部分或所有核心产品品牌相同的,视为提供相同品牌产品。
5.4 供应商实际控制人或者中高级管理人员,同时是采购代理机构工作人员,不得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5.5 同一母公司的两家以上的子公司只能组成联合体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不得以不同供应商身份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5.6 供应商与采购代理机构存在关联关系,或者是采购代理机构的母公司或子公司,不得参加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
- 9 - 5.7 回避。政府采购活动中,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供应商有下列利害关系之一的,应当回避:
(1)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 (2)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担任供应商的董事、监事; (3)参加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 (4)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5)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采购人员是指采购人内部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项目的负责人,以及采购代理机构负责采购项目的具体经办工作人员和直接分管采购活动的负责人。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中需要依法回避的相关人员是指询价小组成员。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员及相关人员与其他供应商有利害关系的,可以向采购代理机构书面提出回避申请,并说明理由。采购代理机构将及时询问被申请回避人员,有利害关系的被申请回避人员应当回避。
6. 联合体竞争性询价(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采购活动:
6.1 两个以上供应商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参加询价,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参加询价。以联合体形式参加参加询价的,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1 项至第 6 项规定的条件,联合体各方中至少有一方符合第一章第五条第一款第 7 项规定的特定条件。
6.2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联合体参加询价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参加询价的,应在响应文件提供联合体协议原件。
6.3 联合体应当确定其中一个单位为询价的全权代表,负责参加询价的一切事务。
6.4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6.5 联合体中有同类资质的供应商按照联合体分工承担相同工作的,将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供应商确定资质等级。
6.6 以联合体形式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联合体各方不得再单独参加或者与其他供应商另外组成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7. 响应文件有效期(实质性要求)
本项目响应文件有效期为递交询价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40 天。供应商响应文件中必须载明
- 10 - 响应文件有效期,响应文件中载明的响应文件有效期可以长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但不得短于询价通知书规定的期限。否则,其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响应处理。
8. 知识产权(实质性要求)
8.1 供应商应保证在本项目中使用的任何产品和服务(包括部分使用),不会产生因第三方提出侵犯其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的法律和经济纠纷,如因专利权、商标权或其它知识产权而引起法律和经济纠纷,由供应商承担所有相关责任。
8.2 除非询价通知书特别规定,采购人享有本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知识成果及知识产权。
8.3 供应商如欲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采用自有知识成果,需在响应文件中声明,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并提供相关知识产权证明文件。使用该知识成果后,供应商需提供开发接口和开发手册等技术文档,并承诺提供无限期技术支持,采购人享有永久使用权(含采购人委托第三方在该项目后续开发的使用权)。
8.4 如采用供应商所不拥有的知识产权,则在报价中必须包括合法获取该知识产权的相关费用。
三、询价通知书
1 1 .询价通知书的构成(实质性要求)
1. .1 询价通知书是供应商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投标的依据,同时也是询价的重要依据。询价通知书用以阐明询价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询价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
1. .2 供应商应认真阅读和充分理解询价通知书中所有的事项、格式条款和规范要求。供应商应详细阅读询价通知书的全部内容,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要求提供响应文件,并保证所提供的全部资料的真实性和有效性,一经发现有虚假行为的,将取消其参加询价或成交资格,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 询价通知书的澄清和修改
2.1 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可以对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
2.2 采购代理机构对已发出的询价通知书进行澄清或者修改,应当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发布更正公告。该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为询价通知书的组成部分,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可能影响响应文件编制的,采购人或者采购代理机构发布公告通知供应商的时间,应当在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起 3 个工作日前;不足上述时间的,应当顺延递交响应文件的截止时间。
2.3 供应商认为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需要对询价文件进行澄清或者修改的,可以在 3 个工
- 11 - 作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提出申请,由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决定是否采纳供应商的申请事项。
3. 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本采购项目不组织答疑会和现场考察。
四、响应文件
1. 响应文件的组成(实质性要求)
供应商应按照询价通知书的规定和要求编制响应文件。供应商在成交后将成交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分包他人完成的,应当在响应文件中载明或询价过程中澄清。
2. 响应文件的语言(实质性要求)
2.1 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以及供应商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就有关报价的所有来往书面文件均须使用中文。响应文件中如附有外文资料,必须逐一对应翻译成中文并加盖供应商公章后附在相关外文资料后面,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说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为外籍人士的,法定代表人的签字和护照除外。)
2.2 翻译的中文资料与外文资料如果出现差异和矛盾,以中文为准。但不能故意错误翻译,否则,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将作为无效处理。
3 3 .计量单位(实质性要求)
除询价通知书中另有规定外,本次采购项目所有合同项下的报价均采用国家法定的计量单位。
4. 报价 货币(实质性要求)
本次询价项目的报价货币为人民币,报价以询价通知书约定为准。
5. 响应文件格式
5.1 供应商应执行询价通知书第五章的规定要求。
5.2 对于没有格式要求的询价通知书由供应商自行编写。
6. 响应 文件的编制和签署
6.1 在“响应文件”首页上清楚地标明响应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若有)以及供应商名称字样。
6.2 在“报价文件”首页上清楚地标明报价文件、采购项目名称、采购项目编号、包件号名称(若有)以及供应商名称。
- 12 - 6.3 响应文件和报价文件采用电子签章的 PDF 或签字盖章的扫描件。
6.4 (实质性要求)邮件主题必须标注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未标注的视为无效邮件。
6.5 (实质性要求)响应文件应由供应商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本人或其授权代表在响应文件要求的地方签字(或加盖私人印章),要求加盖公章的地方加盖单位公章,不得使用专用章(如经济合同章、投标专用章等)或下属单位印章代替。
6.6 响应文件需要逐页编目编码。
7. 响应文件的递交
7.1 响应文件以邮件加密方式于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 0 2020 年 9 9 月 8 18 日 0 14:30 (北京时间)前发送至指定邮箱(jyxjyzx@vip.163.com ),解密密码于 0 2020 年 年 9 9 月 月 8 18 日 日 14:30 (北京时间)采用定时邮件的方式发送邮箱:
446238514
@qq .com 。
7.2 所有实质性响应的供应商在接到询价小组电话通知 0 30 分钟内将报价文件发送至指定邮箱(jyxjyzx@vip.163.com ),此邮件不加密。
7.3 规定时间以外发送的邮件无效,邮件未加密(不含最后报价响应文件)或邮件无法打开所造成的一切后果概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8. 响应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8.1 供应商在发送响应文件后,可在递交截止时间之前对其响应文件进行修改或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作为响应文件的组成部分。补充、修改的内容与响应文件不一致的,以补充、修改的内容为准。
8.2 供应商对响应文件修改或撤回的通知应该按规定进行编写、标注和递送,并注明“修改响应文件”字样。
8.3 供应商不得在递交截止时间起至响应文件有效期期满前撤回其响应文件。否则其询价保证金将按“第二部分供应商采购须知”的相关规定不予退还。
8.4 响应文件中报价如果出现下列不一致的,可按以下原则进行修改:
(1)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但大写金额文字存在错误的,应当先对大写金额的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2)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但单价或者单价汇总金额存在数字或者文字错误的,应当先对数字或者文字错误进行澄清、说明或者更正,再行修正。
(3)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总价为准,修正单价。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上述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经供应商确认后产生约束力,供应商不确认的,其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处理。供应商确认采取电子邮件、传真、录音电话等方式。
8.5 供应商对其提交的响应文件的真实性、合法性承担法律责任。
- 13 - 五 、询价及评审过程 询价小组的组建及评审工作按照有关法律制度和本文件第六章的规定进行。
六、成交事项
1. 确定成交供应商
1.1 询价小组根据报价排名直接确定成交供应商。
1.2 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过程中,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不予确定其为成交供应商:
(1)发现成交候选供应商存在禁止参加本项目采购活动的违法行为的; (2)成交候选供应商因不可抗力,不能继续参加政府采购活动; (3)成交候选供应商无偿赠与或者低于成本价竞争; (3)成交候选供应商提供虚假材料; (4)成交候选供应商恶意串通。
成交候选供应商有本条情形之一的,采购人可以确定后一位成交候选供应商为成交供应商,依次类推。无法确定成交供应商的,应当重新组织采购。
2. 成交结果
2.1 询价小组确定成交供应商后,将及时书面通知采购代理机构,发出成交通知书并发布成交结果公告。
2.2 成交供应商应当及时领取成交通知书。
3. 成交通知书
3.1 成交通知书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依据之一,是合同的有效组成部分。
3.2 成交通知书对采购人和成交供应商均具有法律效力。成交通知书发出后,采购人无正当理由改变成交结果,或者成交供应商无正当理由放弃成交的,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作为无效响应文件处理或者有政府采购法律法规规章制度规定的成交无效情形的,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取得有权主体的认定以后,有权宣布发出的成交通知书无效,并收回发出的成交通知书,依法重新确定成交供应商或者重新开展采购活动。
七、合同事项
- 14 -
1. 签订合同
1.1 成交供应商应在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由于成交供应商的原因逾期未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的,将视为放弃成交,取消其成交资格并将按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1.2 询价文件、成交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及双方确认的澄清文件等,均为有法律约束力的经济合同的组成部分。
1.3 采购人不得向成交供应商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与成交供应商私下订立背离合同实质性内容的任何协议,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询价文件和成交供应商响应文件确定的事项进行修改。
1.4 成交供应商因不可抗力原因不能履行采购合同或放弃成交的,采购人可以与排在成交供应商之后第一位的成交候选人签订采购合同,以此类推。
1.5 询价通知书、成交供应商提交的响应文件、询价中的报价、成交供应商承诺书、成交通知书等均称为有法律约束力的合同组成内容。
2. 合同分包(实质性要求)
2.1 经采购人同意,成交供应商可以依法采取分包方式履行合同,但必须在响应文件中事前载明。这种要求应当在合同签订之前征得采购人同意,并且分包供应商履行的分包项目的品牌、规格型号及技术要求等,必须与成交的一致。
分包履行合同的部分应当为采购项目的非主体、非关键性工作,不属于成交供应商的主要合同义务。
2.2 采购合同实行分包履行的,成交供应商就采购项目和分包项目向采购人负责,分包供应商就分包项目承担责任。
2.3 中小企业依据《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规定的政策获取政府采购合同后,小型、微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中型企业,中型企业不得分包或转包给大型企业。
3. 合同转包(实质性要求)
本采购项目严禁成交供应商将任何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包。本项目所称转包,是指成交供应商将政府采购合同义务转让给第三人,并退出现有政府采购合同当事人双方的权利义务关系,受让人(即第三人)成为政府采购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的行为。
成交供应商转包的,视同拒绝履行政府采购合同义务,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4. 补充合同
- 15 - 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采购人需要追加与合同标的相同的货物或者服务的,在不改变合同其他条款的前提下,可以与成交供应商协商签订补充合同,但所有补充合同的采购金额不得超过原合同采购金额的百分之十,该补充合同应当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过程中,不得在原政府采购合同履行结束后,且采购货物、工程和服务的名称、价格、履约方式、验收标准等必须与原政府采购合同一致。
5. 履约保证金(本项目不提供)
5.1 成交供应商应在合同签订之前交纳采购文件规定数额的履约保证金。
5.2 如果成交供应商在规定的合同签订时间内,没有按照采购文件的规定交纳履约保证金,且又无正当理由的,将视为放弃成交。
6. 合同公告
采购人应当自政府采购合同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 2 个工作日内,将政府采购合同在四川政府采购网上公告,但政府采购合同中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的内容除外。
7. 合同备案
采购人应当将政府采购合同副本自签订(双方当事人均已签字盖章)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通过四川政府采购网报同级财政部门备案。
8. 履行合同
8.1 成交供应商与采购人签订合同后,合同双方应严格执行合同条款,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保证合同的顺利完成。
8.2 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合同纠纷,合同双方应按照《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9. 验收
本项目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将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乐市财政采〔2018〕16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10. 资金支付
采购人将按照政府采购合同规定,及时向成交供应商支付采购资金。
八、询价纪律要求
- 16 -
供应商不得具有的情形
供应商参加本项目询价不得有下列情形:
(1)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 (2)采取不正当手段诋毁、排挤其他供应商; (3)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其他供应商恶意串通; (4)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询价小组成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正当利益; (5)在询价过程中与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进行协商; (6)成交后无正当理由拒不与采购人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7)未按照询价文件确定的事项签订政府采购合同; (8)将政府采购合同转包或者违规分包; (9)提供假冒伪劣产品; (10)擅自变更、中止或者终止政府采购合同; (11)拒绝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或者向监督检查部门提供虚假情况; (12)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供应商有上述情形的,按照规定追究法律责任,具备(1)-(10)条情形之一的,同时将取消被确认为成交供应商的资格或者认定成交无效。
九、询问、质疑和投诉
询问、质疑、投诉的接收和处理严格按照《中华人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财政部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财政部令第 94 号)、《财政部关于加强政府采购供应商投诉受理审查工作的通知》和四川省的有关规定办理(详细规定请在四川政府采购网政策法规模块查询)。
十、其
他
1.本询价文件中所引相关法律制度规定,在政府采购中有变化的,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律
- 17 - 制度规定执行。本章规定的内容条款,在本项目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后,因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变化导致不符合相关法律制度规定的,直接按照变化后的相关法 律制度规定执行,本询价文件不再做调整。
2. (实质性要求)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对供应商和采购产品的技术标准、质量标准和资格资质条件等有强制性规定的,必须符合其要求。
3.本项目不允许采购进口产品,否则作无效处理。
- 18 - 第三章
供应商资格证明材料
1 1 、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注:①供应商若为企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未换证的提供“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②若为事业法人:提供“统一社会信用代码法人登记证书”;未换证的提交“事业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③若为其他组织:提供“对应主管部门颁发的准许执业证明文件或营业执照”; 2 2 、具备良好商业信誉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3 3 、具备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证明材料{注:①提供 2019 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包含审计报告和审计报告中所涉及的财务报表和报表附注),也可提供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一年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②供应商注册时间截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不足一年的,提供在工商备案的公司章程。}; 4 4 、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注①可提供 2019 年以来任意 1 个月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②也可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5 5 、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6 6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 3 3 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承诺函(格式详见采购文件); 7 7 、项目特殊要求:
无 ; 8 8 、供应商须提供“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承诺函”; 9 9 、 法 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身份证明材料(注:复印件加盖供应商公章); 10 、法定代表人/ / 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原件及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注:①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授权代理书;②如响应文件均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签字的且法定代表人/单位负责人本人参与询价的,则可不提供)。
注:以上要求供应商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须加盖供应商印章。
- 19 - 第四章
采购项目技术、服务、政府采购合同内容条款及其他商务要求(实质性要求)
一、采购清单 序号 产 品名称 技术参数 数量 备注 1 太 阳能路灯 1.高度:6 米。
2.灯具:100W LED 路灯或优于。
3.灯珠:高亮灯珠 100 颗或优于。
4.太阳能板:70W多晶硅太阳能板或优于。
5.电池组:50AH 锂电池或优于。
6.控制器:分段智能控制器(光控+时控)。
7.防护等级:IP65 或优于。
8.电气等级:III 或优于。
9.灯具制造依据:IEC 598/EN60598 或优于 。
10.灯杆材质:灯体为优质 Q235 钢材或优于。
11.灯杆尺寸:2.5 椎杆,上口直径 60MM,下口直径 132MM。
12.法兰板:280*280,厚 10mm,孔位180*180mm 13.工艺:产品经内外热镀锌再喷高温户外氟碳粉处理。
14.地笼材质:M14*4 条螺纹钢焊接体,为优质 Q235 钢材。
15.地笼尺寸:180*180*500mm。
75 盏 含 路灯 地 基 基础开挖、浇筑、安装调试等。
二、技术服务要求 1、质量要求 (1)、供应商须提供全新的货物(含零部件、配件等),表面无划伤、无碰撞痕迹,且权属清楚,不得侵害他人的知识产权。
(2)、货物必须符合或优于国家及行业标准,以及本项目磋商文件的质量要求和技术指标与出厂标准。
- 20 - (3)、货物制造质量出现问题,供应商应负责三包(包修、包换、包退),费用由供应商负担,采购人有权到供应商生产场地检查货物质量和生产进度。
(4)、供应商提供仪器的现场安装调试并达到投标书指标要求的技术性能。如果现场安装测试指标未通过,采购人有权要求退货并要求赔偿损失。
2、成交供应商负责路灯地基基础开挖、浇筑、安装调试等完成本项目的所有工作。
三、商务要求 1、付款方式:
本项目无付款,安装调试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后申请县级拨付,待县级拨付到位后支付至合同金额的 95%,剩余 5%作为质保金,质保期满后一次性无息支付给供应商。
2、完成期限及安装地点:
(1)完成期限:签订合同之日起 40 天。
(2)安装地点:宝五镇曙光村 3、售后服务:
(1)、设备质保期为:12 个月(国家或生产厂家有明确标准或规定的按照标准或规定执行,但不得少于 12 个月),质保期内,供应商负责所供设备的免费维修。供应商应当保证所供设备性能良好,若质保期内出现同一问题经 2 次维修任不能正常使用,供应商无条件更换设备(设备性能不得低于询价文件和响应文件性能)。
(3)维修响应时间要求:接到采购人通知后 2 小时响应,4 小时内到达指定维修现场,8小时内完成维修。
4、验收方法及标准:
1)产品初验:成交单位产品运送到采购人指定地点后,采购人根据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进行初验,初验合格后成交单位才可开箱安装调试,初验不合格采购人将拒收。
2)验收方法:成交人与采购人应参照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政府采购项目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2 号)、乐山市财政局《乐山市需求论证和履约验收管理实施细则》的通知(乐市财政采〔2018〕16 号)的要求进行验收。
3)验收标准:依据经评审后的采购要求和供应商响应时规格(包括配置)、技术指标响应承诺及其它承诺逐项(条)验收,如发现任何一项与投标文件承诺不符,采购人有权拒绝接受,给采购人带来损失的将按相关规定进行赔偿和承担虚假应标责任。
4)如验收合格,双方签署履约验收报告。
- 21 - 第五章
响应文件格式
一、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除格式中明确将该格式作为实质性要求的,一律不具有强制性。
二、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有关表格中的备注栏,由供应商根据自身响应情况作解释性说明,不作为必填项。
三、本章所制响应文件格式中需要填写的相关内容事项,可能会与本采购项目无关,在不改变响应文件原义、不影响本项目采购需求的情况下,供应商可以不予填写。
- 22 - 井研县政府采购项目
响应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23 - 目录
请供应商 自行编写
- 24 - 一、法定代表人授权书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XXX(签字或盖章)
职
务:XXX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联系电话:
授权代表签字:XXX 职
务:XXX 授权代表联系电话: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附 :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和被授权人的 身份证复印件。
注:授权代表联系电话须保持畅通,在询价过程中,如因联系不上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 25 -
二、供应商基本 情况表
供应商名称
注册地址
邮政编码
联系方式 联系人
联系电话
传真
网址
组织结构
法定代表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技术负责人 姓名
技术职称
联系电话
成立时间
员工总人数:
企业资质等级
其中 项目经理
营业执照号
高级职称人员
注册资金
中级职称人员
开户银行
初级职称人员
账号
技工
经营范围
备注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26 - 三、承诺函
XXX(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公司作为本次询价项目的供应商,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现郑重承诺如下:
一、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本项目规定的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七)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殊条件。
二、完全接受和满足本项目询价通知书中规定的格式、语言、计量单位、知识产权等实质性要求,如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已经在递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届满前依法进行维权救济,不存在对询价通知书有异议的同时又参加询价以求侥幸成交或者为实现其他非法目的的行为。
三、我方同意本次采购的询价有效期为
40
日历天。
四、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与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其他供应商参与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的行为。
五、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中,不存在和其他供应商在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项目中,同时委托同一个自然人、同一家庭的人员、同一单位的人员作为代理人的行为。
六、如果有《四川省政府采购当事人诚信管理办法》(川财采[2015]33 号)规定的记入诚信档案的失信行为,将在响应文件中全面如实反映。
七、响应文件中提供的能够给予我公司带来优惠、好处的任何资料和技术、服务、商务等响应承诺情况都是真实的、有效的、合法的。
八、如本项目询价采购过程中需要提供样品,则我公司提供的样品即为成交后将要提供的成交产品,我公司对提供样品的性能和质量负责,因样品存在缺陷或者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导致未能成交的,我公司愿意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九、截至投标截止日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本公司对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真实性负责。如经查实上述承诺的内容事项存在虚假,我公司愿意接受以提供虚假材料谋取成交的法律责任。
法定代表人签字或者加盖个人私章:XXXX 授权代表签字:XXXX 供应商名称:XXXX(盖章)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27 -
四、技术、服务要求应答表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供应商必须根据询价通知书要求据实逐条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28 -
五、商务应答表 第 XX 包 序号 包号 采购文件要求 响应文件响应
注意: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响应,虚假响应的,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人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29 -
六、供应商类似项目业绩一览表
年份
用户名称
项目名称
完成时间
合同金额
是否通过验收
备注
注:供应商(仅限于供应商自己的)以上业绩需提供有关书面证明材料。“合同金额”需提供合同复印件;“是否通过验收”需提供合同验收合格或用户单位书面证明材料。
供应商名称:X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X 日期:XXXX
- 30 - 七、 报价 产品技术参数表
采购编号:
序号 包号 货物(设备)名称 采购文件要求 报价产品技术参数
注:1.供应商必须把采购项目的全部技术参数列入此表。
2.按照采购项目技术要求的顺序对应填写。
3.供应商必须据实填写,不得虚假填写,否则,其响应文件无效并按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 31 -
八、供应商本项目管理、技术、服务人员情况表
采购编号:
类别 职务 姓名 职称 常住地 资格证明(附复印件)
证书 名称 级别 证号 专业 管理 人员
技术 人员
售后服务人员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XXX 日
期:XXX
- 32 - 井研县政府采购项目
报价 文件
项目名称:
采购编号:
采购人:
采购代理机构:
井研县政府采购中心
供应商全称:
(盖单位公章)
日期:
年
月
日
- 33 - 一、报价函
(采购代理机构名称):
我方全面研究了“
(项目名称和编号)”项目询价文件,决定参加贵单位组织的本项目询价采购。
1、我方愿以大写
(报价总价)元(小写¥
元)的总价,并按询价采购文件的条件要求完成
(项目名称); 2、一旦我方成交,我方将严格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和义务,保证于合同签字生效后按照合同规定履行义务; 3、我方报价为本采购项目合同下所有费用,是采购人最终验收合格后的总价,包括货物、设备、设备运输、保险、代理、安装调试、培训、税费、系统集成费用等和询价文件规定的其它费用。
4、我方报价均真实有效,不存在低于成本的不正当竞争行为,并且不存在以低价谋取成交后提供不良产品或者不诚信履约情况; 5、评审委员会认为我方报价低于成本,我方将按照评审委员会要求积极配合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并接受评审委员会的评审认定。
6、如果我方提供了《小微企业承诺函》,我方承诺《小微企业承诺函》是真实的,完全符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的并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 34 - 二、报价表
序号 项目名称 制造商家及规格型号 数量 单价(万元)
总价(万元)
项目完成时间 是否属于 进口产品 备注
合计金额(大写):
注: 1.所有报价均用人民币表示,所报价格是交货地的验收价格,其总价即为履行合同的固定价格。运输、安装、调试、检验、培训、税金和保险等费用以及询价通知书规定的其他费用均应包含在报价中;进口货物请列明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和不含关税、进口环节税的报价。
2.应完整填写产品的品牌和型号或项目内容。
供应商名称:XXX(盖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或盖章):XXX 日
期:XXX 年 XXX 月 XXX 日
35 三、小微企业声明函
本公司郑重声明,根据《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 (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 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和《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的规定,本公司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本公司属于 XXX 行业,从业人员 XXX 人,营业收入 XXX 万元,资产总额XXX 万元,本公司为 XXX(请填写:小型、微型)企业。
2、本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