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6号文对于举办国庆文艺晚会通知
团委 [2011]6 6 号
关于举办“永远跟党走”庆祝国庆 暨迎新生文艺晚会的通知
各院系团总支、各班团支部:
为隆重庆祝建国 62 周年,中国共产党成立 90 周年,激发同学们的爱国爱党的热情,坚定广大青年坚持跟党走的理想信念,丰富校园文化生活,迎接新生的到来。现决定于 9 月份举办“永远跟党走”庆国庆暨迎新生文艺晚会。现将具体内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体在校学生 二、 演出时间、地点
2011 年 9 月 22 日北校区、9 月 23 日东校区 三、表演形式与内容
舞蹈、歌舞、小组唱、乐器演奏、小品、诗歌朗诵、相声均可,鼓励自创节目。节目内容须充分展示学生爱国爱党爱校、朝气蓬勃、积极向上的良好精神风貌。
四、演出要求
1、节目内容紧扣主题; 2、各院系选拔 1-2 个节目,每个节目的表演人数不少于 10人,不足 10 人的节目在总评分里计扣 5%; 3、节目时间长度不要超过 6 分钟; 4、请各院系填写节目报名表于 9 月 12 日前报送团委。
五、评比奖励
晚会共设优秀节目一、二、三等奖及优秀奖若干个。艺术团表演节目及嘉宾节目不参与评奖。
附:报名表
二○一一年六月十三日
主题词:庆祝
国庆文艺晚会
通知
抄送:系(部、院)、党办、教务处、学生工作处 发:
各团总支、团支部
团委
(共印 35 份)
附件:
2011 年“永远跟党走”庆祝国庆暨迎新生文艺晚会 报名表
部门(盖章):
节目名称 表演类型 时间长度 人数 备注
注:1.请在 9 月 12 日前把此表上报团委
2.表演类型填:合唱、舞蹈、小品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