榆林市“十二五”扶贫开发思路和重点
榆林市“十二五”扶贫开发思路和重点 根据《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20 年)》、《关于贯彻实施<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20 年重要政策措施分工方案》和中共陕西省委、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中国农村扶贫开发纲要(20**—2020 年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我市实际,近期市委、市政府将制定出台《关于深入推进新时期农村扶贫开发工作的决定》。全市“十*五”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是: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抓住新一轮西部大开发的历史机遇,围绕建设中国经济强市、西部文化大市和塞上生态名市三大目标,坚持开发式扶贫方针,以移民搬迁为龙头,以连片特困地区为主战场,以增加贫困人口收入为中心,以整村推进、产业开发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全面推进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和社会扶贫“三位一体”战略,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和资源整合力度,努力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实现贫困地区整体脱贫,为在全省率先实现全面小康社会宏伟目标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目标任务是:“十*五”期间,全市实现脱贫***万人。计划搬迁**.*万人,实施整村推进***个村,实施“雨露计划”培训**.*万人,组织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万人。
按照上述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要将突出抓好以下五个方面的工作。
一、全面推进专项扶贫
(一)扶贫移民。坚持政府引导、农户自愿、整体规划、有业安置的原则,结合建设小城镇、发展现代特色农业、防灾减灾和农民进城就业创业,以白于山区、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等生存环境恶劣地区、地质灾害高发地区、生态环境保护区和居住危陋房屋急需改造的贫困群众为对象,实施扶贫移民搬迁,采取城镇落户定
居、工农业园区吸纳、农村社区(中心村)集中和特困人群统一安置等多种方式,投资**.*亿元,其中财政投资**.*亿元,搬迁白于山区人口***万人;
依托沿黄公路、工矿区周边,有序推进黄河沿岸土石山区的移民工作,搬迁**.*万人。
(二)整村推进。按照政府统筹、资源整合、综合开发、持续发展的思路,结合贫困地区新农村建设和农村中心社区规划布局,以发展增收产业、完善公共服务、改善村级环境为重点,全市规划投资9亿元,其中:财政投资3亿元,整合项目资金 4 亿元,群众自筹 2 亿元,全市规划建设***个板块扶贫项目区,覆盖贫困村***个,农村人口***万人。神木、府谷两县本级财政每年要按照全市平均水平安排资金,自主启动实施整村推进项目,省市给予一定的补助。努力把扶贫重点村建成功能齐全、产业发展、生态优美、文明和谐的新型社区。
(三)产业扶贫。围绕全市产业布局,充分发挥贫困地区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优势,坚持以市场为导向,以培育特色产业为重点,推广先进实用技术,采取贷款贴息、资金直补、建立互助资金组织、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组织和建设扶贫产业园区等方式,直接扶持贫困户和龙头企业发展现代特色农业、旅游服务业,打造特色优势产业品牌,规划“十*五”期间财政补贴投资 2 亿元、投放小额贷款 5 亿元;
有互助资金覆盖的村达到***个,贫困村扶贫互助资金总额达到 1 亿元,扶持**.*万户贫困户发展现代特色农业产业,力争受扶持的贫困户人均增收幅度年递增**%。同时要大力实施农业综合开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十*五”期间,规划投资***亿元,其中:中省财政投资**.*亿元,实施中低产田改造***万亩,建设高标准农田***万亩,小流域治理***万亩,扶持产业经营项目***个。
(四)能力建设。以提高贫困人口自我发展能力和就业创业能力为目标,市本
级加大投入力度,加快改革步伐,完善“雨露计划”,加大对贫困家庭子女接受高等教育的政策扶持力度,帮助其完成学业。启动实施“贫困农民进城落户培训工程”,加强对贫困家庭青壮年劳动力就业技能培训。“十*五”期间,全市规划投资**.*亿元,实现转移贫困户适龄劳动力**.*万人;扩大大学生助学项目覆盖面,全市资助贫困大学生 3***名;
继续深入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努力提高贫困人口脱贫致富能力,开展农民实用技术培训***万人次,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经营、能致富的新型农民。
(五)以工代赈。大力实施以工代赈,积极实施基本农田、人畜饮水、乡村(组)道路、水土保持、小流域治理和片区综合开发项目,增强抵御自然灾害能力。
二、大力推进行业扶贫
围绕全市扶贫开发的总体思路和目标任务,各级各部门要结合实际和行业职责,大力推进农田水利、特色产业、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道路硬化、危房改造、科技服务体系、义务教育、医疗服务体系、文化服务体系、社会保障体系、计划生育服务体系和再生能源开发利用等方面的建设,到 20**年农村贫困地区人均基本农田达到 2 亩以上,户均一项增收项目,自来水入户率达到 85%以上,农电网络改造达到 100%,建制村全部通沥青(水泥)路,困难家庭危房改造和移民 6 万人,每个贫困村有 1-2 名科技带头人,普及高中阶段教育、推行免费中等职业教育,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合率稳定在 90%以上,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全覆盖,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 6‰以内。水土流失得到有效遏制,实现生态良好。
三、进一步加强社会扶贫
继续做好对中央部委赴榆定点扶贫和省级“两联一包”的联络服务工作,精心组织全市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开展包扶贫困村、党员干部包扶贫困户工作。建立包村扶贫公开承诺制度、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制度和反馈通报制度,通过扶贫
项目进村、致富信息进村、科技培训进村、干部帮扶进村“四进村”,继续分批选派优秀干部包村驻点扶贫。各县要组织本县的领导、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开展包村扶贫工作。深入推进“千企千村”扶助行动,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村结对帮扶的长效机制。动员各类社会组织和个人以不同的方式参与扶贫开发,力争在“十*五”末,社会扶贫资金投入达到***亿元。同时,实施好世行五期扶贫项目,投资**.*亿元,扶持4县221村实施基础设施、公共事业等项目和发展社区基金,扶持贫困人口**.*万人。
四、强化扶贫开发政策保障
(一)推进扶贫开发法制化进程。全面贯彻《陕西省农村扶贫开发条例》,规范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行为,明确扶贫对象的权利和义务,推进依法行政,提高扶贫开发效益。
(二)加大扶贫开发投入力度。各级政府都要把扶贫专项资金纳入本级财政预算,建立财政扶贫资金稳定增长机制。市、县(区)要设立本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每年按照不低于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 2%安排;
各级财政预算要按照上年本级安排财政扶贫资金的**.*%单列项目管理费。创新融资平台,市、县(区)可通过组建扶贫投资(集团)公司等方式,制定专门的优惠政策,降低准入门槛,吸纳社会资金用于扶贫开发投入。
(三)健全和规范贫困区域金融服务。加大农业发展银行对贫困地区的服务力度,鼓励和支持农村合作银行等县域金融机构新增可贷资金**%以上用于当地发放贷款,进一步改善农村金融服务水平。
(四)落实贫困区域产业扶持政策。完善特色优势产业的扶持政策,促进全市特色产业健康发展。通过土地、税收、人才等政策,促进劳动密集型产业向贫困地区转移。新办的劳动密集型企业、农产品加工企业和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项目,
享受两年免征、一年减半征收的所得税优惠政策。
(五)实行扶贫移民用地审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耕地保护和农村土地利用的有关制度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白于山区移民、黄河沿岸移民占用土地、林地的用地指标单列,单独报批,简化审批程序,可先占后批,先占后补,提高工作效率。涉及规费可减免的减免,不可减免的,实行先征后返。
(六)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退耕还林还草、水土保持、天然林保护、防护林体系建设和荒漠化治理等重点生态修复工程,要向贫困地区倾斜。按照“谁开发谁保护、谁受益谁补偿”的原则,逐步在森林、湿地、水源地和煤、油、气、盐等矿产资源开发区域建立健全生态补偿机制,加大对生态功能区和矿产资源开发区生态补偿力度,并开征扶贫补偿费。强化贫困地区生物多样性的保护。
(七)实施人才扶贫战略。加大与中省机关、大中城市干部交流力度,选派优秀干部挂职锻炼。组织教育、科技、文化、卫生人员和志愿者定期到贫困地区服务,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医疗机构为贫困地区培养人才,鼓励大、中专毕业生到贫困地区就业创业。每年拿出一定比例职位,面向“三支一扶”大学生、大学生村官等人员定向招录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八)关注弱势贫困群体。优先扶持少数民族贫困人口、妇女儿童和残疾人,实施残疾人、孤儿发放生活补贴制度。
五、加强扶贫开发组织领导
(一)强化各级扶贫开发责任。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的工作责任制,建立片为重点、工作到村、扶贫到户的工作机制,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二)加强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完善财政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全面推行扶贫资金使用公开、公告、公示制度,搞好扶贫资金和扶贫项目的审计、监察、检
查工作,加强资金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三)加强扶贫开发考核。扶贫开发考核要纳入市、县(区)政府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由扶贫部门会同考核办具体组织实施。各级行业扶贫工作要纳入本级政府对其组成部门年度目标责任考核范围,由本级扶贫部门会同考核办具体组织实施。社会扶贫实行市、县分级考核,党政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包村扶贫纳入其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企业包村扶贫由注册地同级扶贫部门会同工商、税务部门联合考核。扶贫考核结果要作为各级相关领导干部目标责任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加强财政资金绩效考评工作。
(四)加强扶贫统计监测。依据中省扶贫开发统计与贫困监测方案和扶贫统计监测网络平台,强化扶贫开发统计监测工作,做好贫困区域、贫困农户相关信息的采集、整理工作,建立统计监测责任制度和定期信息报送制度,全面、系统、准确、动态、科学地掌握贫困状况、变化趋势。扶贫统计监测结果作为安排年度项目计划、分配资金和研究制定扶贫政策的依据。
(五)加强扶贫开发机构队伍建设。各级党委、政府要高度重视扶贫开发工作机构建设,扶贫机构的设置必须与承担的工作任务相适应,列入同级政府部门或机构序列,并设立移民搬迁专门机构,增加人员编制,充实工作队伍。扶贫任务重的乡镇要设立扶贫办(社),配备扶贫专职干部。
(六)加强贫困地区基层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农村基层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加大村级组织运转经费保障力度,落实好村干部报酬待遇和离职补偿制度,并建立长效增长机制。加大贫困村党员干部教育培训力度,为贫困村整体脱贫提供人才保证。鼓励当地能人、外出务工致富能手、优秀退伍军人回村任职,选派政治思想好、作风过硬、工作能力强、愿意为群众服务的优秀年轻干部、高校毕业生
到重点贫困村工作,帮助贫困村建班子、带队伍、抓发展。对带领贫困群众脱贫致富有突出贡献的村干部,可按照有关规定和条件优先考录为公务员。
(七)加强扶贫开发理论研究和宣传。以科学发展观统揽扶贫开发工作,切实加强扶贫理论和政策研究,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系统总结扶贫开发实践经验和存在的不足,及时发现新情况,提出新举措,解决新问题。弘扬中华民族扶贫济困的传统美德,为扶贫开发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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