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营市粮食局机关科室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东营市粮食局 机关科室工作年度考核办法
一、考核内容:各科室根据全局工作安排,结合自身职能和岗位职责制定的细化量化指标;上级单位和局党委会、局办公会安排确定的重点工作及局领导布置的临时性工作。
二、考核办法:
1、召开由全体机关人员参加的年度考核会议,各科室长汇报科室年度工作情况; 2、科室之间进行互评; 3、局班子成员对各科室工作进行评议。
4、招商引资工作作为动态考核指标,不作为科室互评、领导评议内容,按实际完成情况纳入考核结果。
三、计分标准:
1、采取综合评价打分的办法。按照科室完成细化量化工作情况分 3 个分值段进行打分,分值设定为 90-81 分,80-71 分,70-61分。科室招商引资工作完成情况由市局招商办按完成比例折算考核分数。
2、科室和领导班子评议结果汇总后,按照领导评议占 60%、科室互评占40%,加上招商引资考核分数三项作为科室年度考核总分,最后按照得分多少确定各科室年度工作政绩,即:总分 100-91 为好,90-81 为较好,80-71 为一般,70-61 为较差。
四、本考核办法适用于半年初评、年终总评,考核结果作为评先树优的重要依据。
本考核办法由办公室、人事教育科负责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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