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开放大学电大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简答论述题题库及答案(试卷号2110)
国家开放大学 电大 专科《行政法与行政诉讼法》 简答论述题 题库 及答案(试卷号 2110 0 )
一 、简答题
1 1 .简述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
答:
行政法律关系的特征是:
(1) 在行政法律关系双方当事人中,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 2 分)
(2) 行政法律关系当事人的权利义务由行政法律规范预先设定;(2 2 分)
(3) 行政法律关系具有不对等性;2 (2 分) )
(4) 行政法律关系中的行政主体的权利义务具有统一性;(2 2 分)
(5) 行政法律关系引起的争议,在解决方式及程序上具有特殊性。(2 2 分)
2 2 .简述行政许 可的基本原则。
答:
行政许可的基本原则包括:
(1) 合法性原则;(2 2 分)
(2) 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2 2 分)
(3) 便民原则;(1 1 分)
(4) 救济原则;(1 1 分)
(5) 信赖保护原则;(2 2 分)
(6) 行政许可不得转让原则;(1 1 分)
(7) 监督原则。(1 1 分)
3 3. . 简述行政法的特点。
答:
(1) 行政法没有统一、完整的法典;2 (2 分) )
(2) 行政法规范是以多种多样的法律形式表现出来的,是由多种不同效力等级的行为规范 组成的统一体;(2 2 分)
(3) ) 行政法规范的数量多,内容广泛;2 (2 分) )
(4) 行政法规范具有明显的易变性;(2 2 分)
(5) 行政程序性规范是行政法特有的一类行为规范,与行政实体性规范通常交织在一起, 共存于同一个法律文件之中。(2 2 分)
4 4 .简述行政行为的分类。
答:
(1) 依据实施行政行为时所形成的法律关系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行政立法行为、 行政执法行为与行政司法行为。(2 2 分)
(2) 以行政行为是否具备一定的法定形式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要式行政行为和 非要式行政行为。(2 2 分)
(3) 根据行政行为实施的 对 象及适用力的不同,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抽象行政行为和具体行政行为。
(2 2 分)
(4) 根据行政行为的实施是否须由行政相对方的申请为标准,把行政行为划分为依职权的 行政行为和依申请的行政行为。(2 2 分)
(5) 根据决定行政行为时参与意思表示的当事人的数目为标准,可以将行政行为分为单 方、双方和多方行政行为。(2 2 分)
5 5 .简述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
答:行政合法性原则的基本要求是:
(1) 任何行政职权都必须基于法律的授予才能存在;4 (4 分) )
(2) 任何行政职权的行使应依据法律、遵守法律,不得与法律相抵触;3 (3 分) )
(3) 任何行政职权的授予和委托及其运用都必须具有法律依据,符合法律宗旨。(3 3 分)
6 6. . 简述行政处罚的原则。
答:行政处罚的原则:
(1) 处罚法定原则;2 (2 分) )
(2) 处罚公开、公正原则;(2 2 分)
(3) 处罚与违法行为相适应原则;2 (2 分) )
(4) 处罚与教育相结合原则;(1 1 分)
(5) 不免除民事责任,不取代刑事责任的原则;(1 1 分)
(6) 救济原则。(2 2 分)
7 7 .简述行政合同的特征。
答:
(1) 行政合同的当事人必有一方是行政主体;(2 2 分)
(2) 行政合同的目的是实施行政管理;(2 2 分)
(3) 行政合同的双方意思表示必须一致;(3 3 分)
(4) 在行政合同的履行、变更和解除中,行政主体享有行政优益权。(3 3 分)
8 8 .简述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
答:行政处罚的听证程序,是一般程序中的特殊程序。其具体程序内容为:
(1) 听证提出。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应当在行政机关告知后 3 3 日内提出。(3 3 分)
(2) 听证通知。组织听证的行政机关应当在听证开始的 7 7 日前书面通知当事人,以便当事人作好申辩的准备。(3 3 分)
(3) 举行听证会。即由 行政机关指定非本案调查取证的、与本案无利害关系的人员主持。(2 2 分)
(4) 制作听证笔录。(2 2 分)
二 、论述题
1 1 .论述公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答:
我国公务员的权利有:
(1) 非因法定事由和非经法定程序不被免职、降职、辞退或者行政处分;(1 1 分)
(2) 获得履行职责所应有的权力;(1 1 分)
(3) 获得工资报酬,享受福利、缳险待遇;1 (1 分 )(4) 参加培训;(1 1 分)
(5) 对机关工作和领导人员提出批评和建议;( ≥ 分)
(6). 提.出申诉和控告;(1 1 分)
(7)申请辞职;(1 1 分)
(8) 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权利。(1 1 分)
我国公务员义务的基本内容:
(1) 模范遵守宪法、法律和法规;1 (1 分 )(2) 按照规定的权限 和程序认真履行职责,努力提高工作效率;(1 1 分)
(3) 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接受人民监督;1 (1 分 )(4) 维护国家的安全、荣誉和利益;.1 (1 分 )(5) 忠于职守,勤勉尽职,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作 出的决定和命令,保守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1 1 分)
(6) 遵守纪律,恪守职业道德,模范遵守社 会公德,清正廉洁、公道正派;1 (1 分 )(7)宪法和法律规定的其他义务。(1 1 分)
2 2 .论述行政诉讼第三人。
答:
行政诉讼中的第三人,是指同提起 诉讼的行政行 为有利害关系,在行政诉讼过程中申请参加或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4 4 分)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特征包括:
(1) 与提起诉讼的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 (2) 相对于原告、被 告而言,是与被诉行政行为有利害关系的其他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3) 在诉讼期间参加诉 讼; (4) 申请参加诉讼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参加诉讼。(4 4 分)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诉讼方式是可以由主动申请或者由人民法院通知其参加诉讼。(3 3 分)
行政诉讼第三人的法律地位与原告、被告类似。第三人在诉讼中有提 出与本案有关的诉讼主 张的权利和对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不服提起上诉等权利。但是因第三人有类似于原告地位的第三人与类似于被告地位的第三人,因此,他们各自的法律地位均独立但却不相同。(4 4 分)
3 3 .论述行政责任的概念及构成要件。
答:行政责任是指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因违法或者行政不当,违反其法定职责和义务而应依法承担的否定性的法律后果。(3 3 分)
其构成要件包括:
(1) 行政责任的主体是行政主体及其执行公务的人员;3 (3 分) )
(2) 行政责任产生的前提条件是行政违法或者行政不当;3 (3 分) )
(3) 行政责任是 一种法律责任;3 (3 分) )
(4) 承担行政责任必须有主观上的故意或者过失。(3 3 分)
4 4 .论述行政指导的概念与特征。
答:行政指导是指行政机关在其所管辖的事务范围内,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针对特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采取非强制的手段,取得行政相对方的同意和协助,有效地实现一定的行政目的主动的管理行为。(3 3 分)
行政指导的特征:
(1) 行政指导是非权力行政活动;(2 2 分)
(2) 行政指导是一种事实行为;(2 2 分)
(3)
行政指导是行政机关单方面的意思表示,属于单方行为;(2 2 分)
(4) 行政指导一般适用于有较大幅度弹性的管理领域;2 (2 分 )(5) 行政指导适用法律优先的原则;(2 2 分)
(6) 行政指导是一种外部行为。(2 2 分)
六、案例分析题(5 15 分)
1 1 .案情介绍:
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局与区内消费者协会在对该区电器市场进行联合检查中,认为个体商 户张某销售的电器不符合规定的质量标准,便共同对张某作出罚款 0 2000 元、没收所有电器的 行政处罚决定。张某不服,决定向市工商局申请复议。但他去市工商局的途中不幸遇车祸死亡。张某儿子张晓华遂于第二天向该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而没能先到市工商局申请复议。该诉讼以区工商局为被告,要 求被告撤销行政处罚决定;同时张晓华一并提起行政赔偿诉讼,要求赔偿因没收电器而造成的经济损失。
该区 人民法院审理该案,追加该区消费者协会为共同被告,同时驳回行政赔偿请求,要求张晓华先向工商局请求解决。
问题:
(1) 张晓华未经行政复议便向法院起诉是否合法?他是否具有原告资格?
(2) 法院将区消费者协会和区工商局列为共同被告是否正确?为什么?
(3) 法院要求张晓华先向工商局请求解决行政赔偿,是否正确?为什么?
答:
(1) 张晓华未经行政复议直接向法院起诉是合法的。(2 2 分)依我国《行政诉讼法》的相关 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认为行政机关和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的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就有权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有权提起诉讼的公民死亡,其近亲属可以提起诉讼。张晓华是张某的儿子,张某作为有权提起行政诉讼的公民,死后其儿子可以提起诉讼。(3 3 分)
(2) 不正确。(2 2 分)因为根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规定,两个以上行政机关作出同一行政行 为的,共同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是共同被告。本案中消费者协会不是行政机关,不能作为共同被告,可以 作为第三人参加诉讼。(3 3 分)
(3) 不正确。(2 2 分)因为依据我国《行政诉讼法》,赔偿请求人可以在提起行政诉讼时一并 提出行政赔偿请求。(3 3 分)
2 2. . 案情介绍:张某是个体工商户,经营一个小食品店,两年来一直未向税务机关交足税 款。此事被乡款 政府在一次对市场经营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查时发现。乡政府以自己的名义给张某下达两次补交税款 1100元的通知,张某均未按通知补税。2 2012 年 年 5 5 月 月 4 24 日乡政府扣押了 张某的一台电冰箱和部分食品,当时未办理任何手续。张某对此不服,在同年 7 7 月 月 2 2 日向县人 民法院提起诉讼。县人民法院受 理了此案。
问题:
(1) 乡政府下达补交税款通知的行为合法吗?为什么?
(2) 县人民法院对乡政府的行为应当如何判决?
(3) 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应当怎样处理?
答:
(1) 不合法。3 (3 分) ) 乡政府下达补交税款通知的行为属于超越职权。超越职权,是指 行政机关在
实施行政行为时超出了法律法规赋予其职权的范围。超越职权的形式主要有以下几种:
(1) 违反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 (2) 超越行政机关行使权力的地域范围; (3) 行政机关超过 了一定的时间行使权力; (4) 行政机关超越了法律、法规规定 的数额进行管理。本案属于违反 行政机关的分工职责。(4 4 分)
(2) 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乡政府的行政行为,将扣押张某的财产返还。(3 3 分)本案中 张某在纳税上的违法行为,应当由税务机关而非乡政府处理。此外,乡政府作出扣押行为的程序也违法。因此,县人民法院应当判决撤销乡政府的行政行为。(2 2 分)
(3) 对张某不按规定纳税的违法行为,县人民法院可以将其移送给对此案有管辖权的税务 机关进行处理。(3 3 分)
3 3. . 案情介绍:张某开了一家饺子店,王某声称自己吃了从张某处购买的饺子后,食物中 毒得了急性肠胃炎, 要求张某赔偿损失未果,遂向某区卫生部门举报。办案人员叶某接到举报后,独自一人来到张某饺子店,二话不说即对张某开出了罚款 0 100 元的罚款收据。张某辩解 说:“本店销售的是百年老字号水饺,你凭什么罚款?”叶某教训说:“你卖的饺子造成其他人中毒,你还敢抵赖?”于是立即将罚款增加到 200元。
问题:本案中的行政处罚存在哪些违法情形?请指出并说明理由。
答:
违法之处有:
(1) 叶某不能一人前去张某饺子馆进行案件调查。(2 2 分)《行政处罚法》中规定至少须有 2 2 人。《行政处罚法》第 7 37 条规定,行政机关在调查或者进行检查时 ,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并 应当向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出示证件。(3 3 分)
(2) 叶某对张某开出的罚款:0 1:00 元的罚款收据,在程序上严重违法。(2 2 分)《行政处罚法》第 第 0 30 条规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违反行政管理秩序的行为,依法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 行政机关必须查明事实;违法事实不清的,不得给予行政处罚。第 1 31 条规定,行政机关在作出 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人依法享有的权利。(3 3 分)
(3) 不能因为当事人的申辩,将罚款增加到 0 200 元。(2 2 分)《行 政处罚法》第 2 32 条规定,当 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行政机关必须充分听取当事人的意见,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或者证据成立的,行政机关应当采纳。行政机关不得因当事人申辩而加重处罚。(3 3 分)
4 4. . 案情介绍:5 2015 年 年 3 3 月 月 2 2 日晚,王某的儿子甲在饭店就餐时与店主发生纠纷。当时其所在警区的执勤人员、某市公安局的工作人员杨某去制止,并带甲到值班室处理,甲不听劝阻,杨某遂对甲拳打脚踢,并用手铐击中甲的头部导致其不久死亡。同年 3 3 月 月 6 16 日,杨某被依法逮捕,在刑事诉讼过程中,王某提出 附带民事赔偿诉讼,后该市中级人民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杨某有期徒刑,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王某 1 1 万元。王某认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过程中致其子死亡的,于是又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赔偿诉讼。
问题:
(1) 本案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个人行为还是公务行为?理由何在?
(2) 本案应由谁承担行政赔偿责任,为什么?
(3) 王某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结束后,是否还可以提出行政赔偿诉讼?理由是什么?
答:
(1) 杨某实施的致害行为属于公务行为。(2 2 分)理由:一是该行为是杨某在执勤期间实施的;二是以某市公安 局工作人员的身份实施的:三是行为与公安行政管理职权有内在联系。(3 3 分)
(2) 应由市公安局承担行政赔偿责任。(2 2 分)因为杨某是在执行公务中侵权的,根据《国家赔偿法》的规定应由杨某所在的行政机关承担赔偿责任。(3 3 分)
(3) 王某可以另行提出行政赔偿诉讼。(2 2 分)附带民事赔偿诉讼是以杨某为被告的,依据是《刑法》、《刑事诉讼法》,而提起行政赔偿诉讼是以某市公安局为被告,依据是< < 国家赔偿法》。不能认定为是以同一事实、同一理由又提起的诉讼。(3 3 分)
5 5 .案情介绍:
A A 县卫生局与 B B 县公安 局一起到黑龙江省购买木材。木材运回后,暂时存放在 A A 县卫生局院内。后该卫生局未与 B B 县公安局商量,擅自将属于 B B 县公安局的 7 47 立方米木材变卖。后 B B 县公安局多次向该卫生局催要变卖木材款均未果。为要回木材款,B B 县公安局于 5 2005 年 年 5 5 月 月 7 17 日将到 B B 县出差的该卫生局工作人员乘坐的轿车扣留,并发给工作人员一份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A A 县卫生局对此处罚决定不服,诉至法院。
问题:
(1) 本案应由哪个人民法院管辖,为什么?
(2) 本案中公安局的做法是否合法?为什么?
(3) 人民法院受理本案后,应当如 何处理?
答:
(1) 应由 B B 县法院受理。(2 2 分)因为按照法律规定,该案件适用一般地域管辖,即应由最初作出行政行为的行政机关所在地的法院管辖。(3 3 分)
(2) 公安局的做法不合法。(2 2 分)追缴欠款,应该走正常法律程序或提起民事诉讼,不能无故扣押轿车,这是对行政强制权的滥用。(3 3 分)
(3) 法院应作出判决,撤销 B B 县公安局交通违章处罚通知书,并要求 B B 县公安局立即归还 A A 县的轿车,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3 3 分)由于法院受理的是 B B 县公安局扣押轿车的行政处罚问题,所以仅对此作出处理。对 A A 县卫生局拖欠 B B 县公安局木 材款的问题,则需要 B B 县公安局再对此事另行提起民事诉讼。(2 2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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