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土地登记代理人-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前言 考试介绍 土地登记代理人是指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并经登记备案的人员。
英文名称:Land Registration Agent 取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是从事土地登记代理业务和发起设立土地登记代理机构的必备条件。
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报考条件 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具备下列条件之一的,可申请参加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一)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专科学历,工作满 6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4 年。
(二)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大学本科学历,工作满 4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2 年。
(三)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工作满 3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四)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硕士学位,工作满 2 年,其中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五)取得理工、经济、法律类博士学位,从事土地登记代理相关工作满 1 年。
(六)2002 年 12 月 18 日前以受聘担任高级专业技术职务的人员,可免试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和地籍调查 2 个科目。只参加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和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2 个科目的考试。
根据《关于同意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组织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 号),凡符合资产评估师执业资格考试相应规定的香港、澳门居民均可按照文件规定的程序和要求报名参加考试。
命题形式: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国土资源部负责编制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组织命题工作,统一规划培训等有关工作。培训工作按照与考试分开、自愿参加的原则进行。
人事部负责审定考试科目、考试大纲和考试试题。会同国土资源部对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进行检查、监督、指导和确定合格标准。
主考单位:
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
考试科目
《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报名办法 报名参加考试者,由本人提出申请,经所在单位审核同意,携带有关证明材料到当地考试管理机构办理报名手续。经考试管理机构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应考人员凭准考证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按属地原则报名参加考试。
考试要求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科目有: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土地登记代理实务。
其中《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科目含主观题,在答题纸上作答;其余三科均为客观题,在答题卡上作答。
各科目考试大纲的内容,分为掌握、熟悉、了解三个层次。
考生应考时,应携带黑色或蓝色墨水笔(签字笔)或圆珠笔、2B 铅笔、橡皮、无声无编程功能的计算器。各科试卷卷本可作草稿纸使用,考后收回,不再另发草稿纸。
组织实施 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共同负责全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的实施工作;考务工作由人事部人事考试中心组织实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实行全国统一大纲、统一命题、统一组织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参加全部 4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参加 2 个科目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合格,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事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和国土资源部用印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
考试教材 出版社 中国农业出版社 作 者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土资源部 1、土地登记代理人考试大纲 2、土地登记代理人地籍调查 3、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实务 4、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 5、土地登记代理人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考 试题型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 4 个科目中,土地登记相关法律知识、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地籍调查三个科目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土地登记代理实务的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综合分析题。
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的行业前景及发展趋势
随着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和物权法的颁布,我国的土地权利制度建设和实施进入重要阶段。对土地权利整体建设,提出四项基本条件,即满足市场经济需求、符合宪法原则、符合国情、与民法典和物权法相衔接等。在土地权利制度的总则规定中,提出应当坚持权利法定原则、权利绝对原则、登记原则、权利特定原则、顺位原则。我国经济体制在整体上已经踏上了向市场经济的更高级阶段迈进的步伐,土地的权利将更加深入,更加广泛地进入市场机制,这样,改革初期从香港引进的曾经发挥过巨大作用的而现在越来越不满足需要的土地批租制度,就必须从根本上予以更新。物权法是我国调整财产关系的基本法律,以土地权利为核心。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产权的交易日趋频繁,土地权利人的自我保护意识也日益增强,土地登记的法律保护作用愈来愈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与高度重视,为了向社会提供高效、安全的土地登记代理中介服务,发展和完善土地市场,规范土地登记代理行为,提高土地登记代理人员的业务素质,客观评价土地登记代理人的知识水平和专业能力,根据人事部、国土资源部《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规定,决定在全国范围内举办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
获得土地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的人员,已具备承担经济专业技术中级职务的水平和能力,职业资格在全国范围内有效,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按国家规定聘任经济师职务。
土地权利理论与方法 按照考试教材和考试大纲的要求,本科目的教材共有七章内容,分别是:土地权利概述、土地所有权、土地用益物权一、土地用益物权二、土地担保物权、土地确权法律政策概述、土地权利争议调处制度等。题型为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
我们以 2009 年度的试题做分析。2009 年试题的试卷要求是:
应试人员注意事项 本试卷科目代码为“2”,请将此代码填涂在答题卡“科目代码”相应的栏目内,否则,无法评分。
全卷 80 题,连续编号。请按题号在答题卡上将所选选项对应的信息点用 2B 铅笔涂黑。在试卷上作答无效。答题前请将工作单位、姓名、准考证号填写在试卷封面密封线左侧相应的位置上。
一、单项选择题(共 60 题,每题 1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 二、多项选择题(共 20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 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 从题量来看 80 题,题量近几年变化不大,本科目考试时间一般为 2 小时,考试时间不是很紧张。从题型看,为基本的单项选择题、多项选择题。而且单选题 60 题,多选题 20 题。单选题每题的备选项中,只有 1 个最符合题意。一般为四个备选项,而且单选题重点考察的是基础知识,我们在考试中对于有确切把握的题目一定要保证它的正确率,对于有疑问的题目可以运用排除法。保证单选题的正确率是通过考试的基础。多选题的题目要求是:共 20 题,每题 2 分。每题的备选项中,有 2 个或 2 个以上符合题意,至少有1 个错项。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多选题的题量虽然少,但题目分值高,
题目一般有五个备选项。所以我们大家首先要看清题目要求,正确答案至少 2 个,或者 2 个以上,但不会全选,至少有 1 个错项。同时我们需要注意错选,本题不得分;少选,所选的每个选项得 0.5 分。在考试中,多选题我们需要慎重,如果有一个选项选错,则此题一分不得;对于确切有把握的选项选上,对于有疑问的选项如果没有把握可以放弃,提高得分率。相对于单选题,多选题难度较高,需要大家在学习中对于容易出多选题的知识点重点把握、重点分析、夯实基础,做到全面掌握,抓住重点,融会贯通。
从近几年考试情况看,试题类型仍为单选、多选等客观题不变,但涉及的知识点逐渐增多、考查趋于灵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考试难度有所增加。因此我们在此科目的学习中,在掌握基本知识点的基础上,要善于将重点章节的知识点联系起来进行融会贯通,以提高我们的考试成绩。并且我们要重点的关注近期颁布的一些新的法律、法规的内容。
上一篇:理论学习中心组政治理论学习方案
下一篇:国土空间规划调研报告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