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公司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
食品公司 员工签订劳动合同要求 1.合同签订原则 1.1 各部门指定专人负责合同的签订工作[本办法简称“合同签订负责人”。如无特别指定,厂内部门的续签合同由部门助理负责(新入职人员的签订由人资课负责);销售单位一律由省人事及营业所助理负责]
1.2 合同书由人资课金麦提供,各单位不得擅自修改合同内容或使用已经作废的版本。
1.2.1 劳动合同一式两份;
1.2.2 新进人员,另有《道德声明》一份,与合同一并发员工签字,并附于合同文本中。
1.3 新入职人员之合同签订:
1.3.1 未签订合同者不得上岗; 1.3.2 新入职员工收到到待签合同及《道德声明》后,须先于〈空白合同发放记录表〉上签收。最迟应于上岗当天交回签毕合同及声明,否则视为其本人拒绝录用,公司有权取消聘用约定、改聘他人;
1.3.3 劳动合同(含声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与人事资料一并提交人资课办理入职手续。
1.4 续约人员之合同签订:
1.4.1 合同签订负责人在收到待签合同时,应即时安排续约人员签订; 1.4.2 续约人员在收到待签合同及《道德声明》时须先于《空白合同发放记录表》上签收,并最迟于次日交回签毕合同及声明,否则视为员工本人不同意续签,合同签订负责人应立即报备人资课,索取“合同续签审批表”,由员工重新填写不续签意见。
1.4.3 员工合同期满未办理续签手续的,视同员工不同意续签,一律不得上岗。
1.4.4 合同签订后,15 天内交至人资课。
1.5〈空白合同发放记录表〉由部门助理/省人事负责归档保存(厂区新录用人员之记录表由人资课保存),保存期 1 年。
1.7 合同交人资课盖章后,一份留公司保存(《本人声明》亦由公司保存),一份交由各部合同签订负责人发还员工。员工收到后必须于〈劳动合同签收表〉上签名确认,否则视为本人不同意签订合同,按员工单方提出解除劳动关系处理。
1.7.1〈劳动合同签收表〉由部门助理/省人事先行归档,每月汇总后于次月 10 号前上交人资课。
2.合同签订流程
2.1 厂区部门
2.1.1 新入职员工——(签订由人资课经办负责):
人资课经办填写合同 →发员工签订(须签收),并最迟于上岗当天交回签毕合同及声明 → 收回盖章 → 一份归档(含声明),一份发还员工(交所在部门合同签订负责人转发)→员工签收→签收表交回人资课
2.1.2 续约员工——(由各部门合同签订负责人负责办理):
人资课发出《续签审批表》,经员工、用人单位表示续约意见→双方同意续约者,人资课经办填写合同 → 交各部门合同签订负责人通知续约员工签订 → 员工签收后最迟于次日交回签毕合同及声明 →收回合同交人资课盖章 → 收到到盖章合同后发给员工→员工签收→签收表交回人资课 2.2 销售单位
2.2.1 新入职员工——(由部门合同签订负责人负责办理):
省人事先填写合同 → 发员工签订(须签收),最迟于上岗当天交回签毕合同及声明→ 收回合同及声明,与其它入职资料一并交人资课 →收到到盖章合同后发给员工→员工签收→签收表交回人资课
2.2.2 续约员工——(由部门合同签订负责人负责办理)
人资课发出《续签审批表》,经员工、用人单位表示续约意
见→双方同意续约者,省人事先填写合同 → 合同签订负责人通知续约员工签订→员工签收后最迟于次日交回签毕合同及声明→ 收回合同及声明,15 天内交至人资课盖章 → 收到盖章合同后发给员工→员工签收→签收表交回人资课 3.合同填写规定 3.1 合同内容由总公司人事在发至员工签订前填写; 3.2 乙方 个人信息须由员工本人填写。合同签订负责人应对员工填写之内容按本规定要求进行核对;
3.2.1 乙方姓名:须填写身份证上姓名,不得使用谐音、同音字;合同第一页及末页签名处(共两处)必须填写。
3.2.2 身份证号码: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号码。
3.2.3 家庭住址:须详细填写城市、街道、门牌号、楼层、房号等。
3.2.4 文书送达地址(合同末页处):应确保按此地址投递之信件能送达员工本人。
3.2.5 合同签订日期:为合同签订之日。(签订日必须在生效日前或同日。生效日指员工正式上岗日)
3.3 信息填写有误需修改的,公司填写部分—在错误修正处加盖公章, 并由员工在错误修正处签名确认;个人信息—由员工本人在错误修正处签名确认。
3.4 合同填写要求以钢笔或签字笔填写、书写清晰;各项内容应如实、准确。
4.相关责任:如有违反此规定作业者,提报奖惩委员会。依情节轻重论处(主管监督不力者,追究连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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