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承经典共享文化”——2022 年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线上推广工作方案
“传承经典 共享文化” ——2018 年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 线上推广工作方案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全会精神,落实文化和旅游部党组批示精神,按照《关于实施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工程的意见》《关于支持戏曲传承发展若干政策的通知》《关于戏曲进乡村的实施方案》有关部署,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以下简称“发展中心”)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推出戏曲动漫专题栏目,开设资源点播、线上线下活动等版块,推广各省戏曲动漫项目建设成果,打造面向青少年普及传承戏曲艺术的服务阵地。为充分发挥该栏目作用,发展中心联合中国文化馆协会共同主办,于即日起启动戏曲动漫线上推广,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级、副省级文化(群艺)馆共同参与和组织实施。具体事项和要求如下:
一、参与内容 戏曲动漫线上推广共策划八项参与内容,各单位结合实际,可通过组织活动或开展征集等形式实施参与。
(一)戏曲动漫角色表演(详见“附件 1”)
参与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 (二)戏曲动漫人物设计(详见“附件 2”)
参与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 (三)讲述戏曲动漫故事(详见“附件 3”)
参与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8 年 12 月 15 日; (四)戏曲动漫体验剧(详见“附件 4”)
参与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 (五)戏曲动漫绘本创作(详见“附件 5”)
参与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 (六)戏曲动漫手工创意(详见“附件 6”)
参与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3 月 15 日; (七)戏曲动漫快闪秀(详见“附件 7”); 参与时间:2018 年 9 月 20 日至 2019 年 5 月 1 日; (八)戏曲动漫知识问答(详见“附件 8”)
参与时间:2018 年 12 月至 2019 年 6 月。
二、参与要求 (一)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级、副省级文化(群艺)馆多渠道发布活动通知,广泛宣传,联合本省戏曲动漫进校园试点学校,发动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并借助社会力量对参与者提供表演指导、技术支持等。
(二)各省组织开展的活动可向发展中心申请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直录播,纳入发展中心戏曲动漫直录播场次。
(三)戏曲动漫栏目将于 2018 年 年 11 月 月 1 日 日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一体机、微信端、APP)正式上线,陆续发布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历年建设作品,并开放线上推广参与页面。
(四)各单位根据每项参与内容开展的时间,登录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完成注册后,按要求远程提交推荐
作品,与作品登记表(详见附表 1)及作品汇总表(详见附表 2)一并上传。
注:各单位应对所提交作品进行内容审核,确保推荐作品具有正确的政治意识形态,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并解决好作品。
(五)作品一经提交,即表示同意主办单位拥有作品的使用权和发表权,有权对其进行公益性的宣传、展览、演出和推广,作者对其作品有出版和发表拥有署名权。
三、评选推广 (一)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对各省推荐作品进行评选,开展线上展示和群众投票。主办单位将对积极组织活动的单位颁发优秀组织荣誉证书,对群众投票产生的人气作品和专家评选产生的优秀作品颁发荣誉证书,对作者发放数字资源收录证明,并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为作者打造个人/团队专题展示页面。
(二)优秀作品将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国家数字文化网、中国文化馆协会等网站、一体机、微信公众号、APP等新媒体终端以及其他公益渠道进行推广,并以适当形式在中国图书馆年会、中国文化馆年会上展示。
(三)优秀作品将用于制作作品集、数字产品等,向各省赠发,用于组织各地宣传推广;以及通过“资源服务宝”向文化共享工程各基层服务点发送。
五、联系方式 (一)文化部全国公共文化发展中心
联系人:李亚男 电
话:
(二)中国文化馆协会 联系人:段少卿 电
话:
戏曲动漫角色表演
一、参与内容 以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的经典角色为蓝本,表演戏曲角色的代表性“唱段”、“动作(身段)”、“器乐演奏”、“服饰妆容”等,或进行“综合表演”,对戏曲角色的唱段、动作、器乐、服饰、妆容等给予整体呈现。
二、参与对象 7-17 岁的青少年个人或团队。鼓励中小学校参与,戏曲进校园试点学校重点参与。
三、作品要求 (一)表演作品须以视频形式提供,可通过专业设备录像,也可通过手机等拍摄;要求高清画质,视频格式为 mp4、avi、mkv、rmvb 均可;视频可配有背景音乐或音效,渲染气氛,烘托主题,还可添加字幕、旁白及角色简介等。
(二)每个作品时长不超过 5 分钟,每人/每团队限定提供不多于 2 个作品。
(三)参与者本人/本团队应对提交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参与作品涉及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本人/本团队承担。
(四)参与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同提供。参与作品不予退稿,参与者须自留备份。
四、具体流程 (一)组织参与阶段 至 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年 12 月 月 15 日 日,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级、副省级文化(群艺)馆组织开展本省内的活动,记录活动花絮提供主办单位。
(二)作品线上提交阶段 参与单位向主办单位推荐不少于 10 部作品,于 2018 年 年12 月 月 15 日至 30 日 日期间,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戏曲动漫栏目,按照要求统一注册、上传作品、提交作品登记表和作品汇总表。
(三)作品评审和线上投票阶段 各单位推荐作品将于 2019年 年2 月1 日至2 月28日 日期间,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戏曲动漫栏目开放网上展示和群众投票。在投票日期内,以投票数量作为标准,评选出 15 部最佳人气作品。
此外,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从各单位推荐作品中评选出 50 部优秀作品,并从 50 部优秀作品中评选出若干单项奖作品。
同时获得最佳人气作品和优秀作品的参与者或参与团队,将成为“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代言人”,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拥有个人/团队专题页面。
(四)作品线上展览和推广阶段 最佳人气作品、优秀作品和单项奖作品将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各终端进行专题推介和展演,并通过文化系统各平台渠道和社会媒体进行公益性的宣传推广。
戏曲 动漫人物设计
一、参与内容 以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的经典人物为蓝本,利用动画表现手法,对人物形象进行艺术创作。设计应充分展现传统戏曲特色,配合相应的场景,反映人物特定的表情、神态、动作、妆容、服饰、器乐等经典元素,彰显浓厚的戏曲艺术韵味。
二、参与对象 7-17 岁青少年个人或团队。鼓励中小学校参与,戏曲进校园试点学校重点参与。
三、作品要求 (一)设计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供,要求高清,画面完整,无色差,可提供 JPG、PSD、AI 等格式,彩色、黑白不限,单图或组图均可。
(二)每人/每团队提供限定不多于 2 张作品(含 2 张),组图作品(最少 3 张,最多 10 张)按 1 张计算,提供时请务必标明【组图】,并按顺序标好序号。
(三)作品须为参与者原创,参与者本人/本团队应对提交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参与作品涉及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本人/本团队承担。
(四)参与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同提供。参与作品不予退稿,参与者须自留备份。
四、具体流程 (一)组织参与阶段 至 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年 12 月 月 15 日 日,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级、副省级文化(群艺)馆组织开展本省内
的活动,记录活动花絮提供主办单位。
(二)作品线上征集阶段 参与单位向主办单位推荐不少于 10 部作品,于 2018 年 年12 月 月 15 日至 30 日 日期间,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戏曲动漫栏目,按照要求统一注册、上传作品、提交作品登记表和作品汇总表。
(三)作品评审和线上投票阶段 各单位推选的全部作品将于 9 2019 年 年 2 月 月 1 日至 2 月 月 28日 日期间,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戏曲动漫栏目专区开放网上展示和群众投票。在投票日期内,以投票数量作为标准,评选出 15 张最佳人气作品。
此外,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从各单位推荐作品中评选出 50 张优秀作品,并从 50 张优秀作品中评选出若干单项奖作品。
同时获得最佳人气作品和优秀作品的参与者或参与团队,将成为“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代言人”,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拥有个人/团队专题页面。
(三)作品线上展览和推广阶段 最佳人气作品、优秀作品和单项奖作品将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各终端进行专题推介和展览,并通过文化系统各平台渠道和社会媒体进行公益性的宣传推广。
讲述戏曲动漫故事
一、参与内容 以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的经典故事为蓝本,选取反映优秀传统人文思想、诠释真善美的内容进行讲述。参与者可根据故事情节需要,在讲述中配合唱、念、做、打等。语言表达需脱稿,使用普通话进行讲述,语音清晰、完整流畅、形象生动,感染力强。
二、参与对象 7-17 岁的青少年个人或团队。鼓励中小学校参与,戏曲进校园试点学校重点参与。
三、作品要求 (一)讲述作品须以视频形式提供,可通过专业设备录像,也可通过手机等拍摄;要求高清画质,视频格式为 mp4、avi、mkv、rmvb 均可;视频可配有背景音乐或音效,渲染气氛,烘托主题,还可添加字幕、旁白及故事简介等。
(二)每个作品时长不超过 5 分钟,每人/每团队限定提供不多于 2 个作品。
(三)参与者本人/本团队应对提交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非原创故事脚本必须注明来源,凡参与作品涉及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本人/本团队承担。
(四)参与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同提供。参与作品不予退稿,参与者须自留备份。
四、具体流程 (一)组织参与阶段 至 从即日起至 2018 年 年 12 月 月 15 日 日,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级、副省级文化(群艺)馆组织开展本省内
的活动,记录活动花絮提供主办单位。
(二)作品线上提交阶段 参与单位向主办单位推荐不少于 10 部作品,于 2018 年 年12 月 月 15 日至 30 日 日期间,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戏曲动漫栏目,按照要求统一注册、上传作品、提交作品登记表和作品汇总表。
(三)作品评审和线上投票阶段 各单位推荐作品将于 2019年 年2 月1 日至2 月28日 日期间,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戏曲动漫栏目开放网上展示和群众投票。在投票日期内,以投票数量作为标准,评选出 15 部最佳人气作品。
此外,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从各单位推荐作品中评选出 50 部优秀作品,并从 50 部优秀作品中评选出若干单项奖作品。
同时获得最佳人气作品和优秀作品的参与者或参与团队,将成为“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代言人”,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拥有个人/团队专题页面。
(四)作品线上展览和推广阶段 最佳人气作品、优秀作品和单项奖作品将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各终端进行专题推介和展示,并通过文化系统各平台渠道和社会媒体进行公益性的宣传推广。
戏曲动漫体验剧
一、参与内容 以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的经典剧目为蓝本,创作立意明确、具有丰富表现性、戏曲元素突出、充满正能量的体验剧,自编、自导、自演、自拍,表现形式不限。可表演所属地区的特色剧种剧目,并用方言来演绎。室内剧、室外剧、舞台剧等均可。
二、参与对象 社会大众均可参与,年龄不限,以家庭或团队为单位。鼓励中小学校参与,戏曲进校园试点学校重点参与。
三、作品要求 (一)讲述作品须以视频形式提供,可通过专业设备录像,也可通过手机等拍摄;要求高清画质,视频格式为 mp4、avi、mkv、rmvb 均可;视频可配有背景音乐或音效,渲染气氛,烘托主题,还可添加字幕、旁白及剧情简介等. (二)每个作品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每人/每团队限定提供不多于 2 个作品。
(三)参与者本人/本团队应对提交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非原创故事脚本必须注明来源,凡参与作品涉及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本人/本团队承担。
(四)参与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同提供。参与作品不予退稿,参与者须自留备份。
四、具体流程 (一)组织参与阶段 至 从即日起至 2019 年 年 3 月 月 15 日 日,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级、副省级文化(群艺)馆组织开展本省内的活动,记录活动花絮提供主办单位。
(二)作品线上提交阶段 参与单位向主办单位推荐不少于 10 部作品,于 2019 年 年3 月 月 15 日至 30 日 日期间,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戏曲动漫栏目,按照要求统一注册、上传作品、提交作品登记表和作品汇总表。
(三)作品评审和线上投票阶段 各单位推荐作品将于 9 2019 年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1 日 日期间,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戏曲动漫栏目开放网上展示和群众投票。在投票日期内,以投票数量作为标准,评选出 15 部最佳人气作品。
此外,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从各单位推荐作品中评选出 50 部优秀作品,并从 50 部优秀作品中评选出若干单项奖作品。
同时获得最佳人气作品和优秀作品的参与者或参与团队,将成为“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代言人”,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拥有个人/团队专题页面。
(四)作品线上展览和推广阶段 最佳人气作品、优秀作品和单项奖作品将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各终端进行专题推介和展演,并通过文化系统各平台渠道和社会媒体进行公益性的宣传推广。
戏曲动漫绘本创作
一、参与内容
以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中的戏曲故事为蓝本,可取材大剧种经典剧目,也可选取地方特色代表性剧种剧目,对反映优秀传统人文思想、诠释真善美的内容进行绘本创作。表现手法、风格要尊重戏曲艺术特性,展现戏曲文化元素。符合绘本图文相配的形式,体现知识性、趣味性和教育性。
二、参与对象 社会大众均可参与,以 7-17 岁青少年个人或团队为主。鼓励中小学校参与,戏曲进校园试点学校重点参与。
三、作品要求 (一)设计作品以图片形式提供,手绘或电脑创作,要求高清,画面完整,无色差,可提供 JPG、PSD、AI 等格式,彩色、黑白不限,单图或组图均可。
(二)每人/每团队提供限定不多于 2 张作品(含 2 张),组图作品(最少 3 张,最多 10 张)按 1 张计算,提供时请务必标明【组图】,并按顺序标好序号。
(三)作品须为参与者原创,参与者本人/本团队应对提交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参与作品涉及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本人/本团队承担。
(四)参与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同提供。参与作品不予退稿,参与者须自留备份。
四、具体流程 (一)组织参与阶段 至 从即日起至 2019 年 年 3 月 月 15 日 日,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级、副省级文化(群艺)馆组织开展本省内的活动,记录活动花絮提供主办单位。
(二)作品线上提交阶段
参与单位向主办单位推荐不少于 10 张作品,于 2019 年 年3 月 月 15 日至 30 日 日期间,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戏曲动漫栏目,按照要求统一注册、上传作品、提交作品登记表和作品汇总表。
(三)作品评审和线上投票阶段 各单位推荐作品将于 9 2019 年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1 日 日期间,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戏曲动漫栏目开放网上展示和群众投票。在投票日期内,以投票数量作为标准,评选出 15 部最佳人气作品。
此外,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从各单位推荐作品中评选出 50 张优秀作品,并从 50 张优秀作品中评选出若干单项奖作品。
同时获得最佳人气作品和优秀作品的参与者或参与团队,将成为“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代言人”,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拥有个人/团队专题页面。
(四)作品线上展览和推广阶段 最佳人气作品、优秀作品和单项奖作品将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各终端进行专题推介和展演,并通过文化系统各平台渠道和社会媒体进行公益性的宣传推广。
戏曲动漫手工创意
一、参与内容
以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中的戏曲元素为蓝本,如人物、脸谱、服装、饰物、乐器等,制作手工创意作品,制作方式和使用材料不限。
二、参与对象 7-17 岁的青少年个人或团队。鼓励中小学校参与,戏曲进校园试点学校重点参与。
三、作品要求 (一)创意作品须以视频形式提供,可通过专业设备录像,也可通过手机等拍摄;要求高清画质,视频格式为 mp4、avi、mkv、rmvb 均可;视频可配有背景音乐或音效,渲染气氛,烘托主题,还可添加字幕、旁白及创意简介等。
(二)每个作品时长不超过 3 分钟,每人/每团队限定提供不多于 2 个作品。
(三)参与者本人/本团队应对提交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凡参与作品涉及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本人/本团队承担。
(四)参与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同提供。参与作品不予退稿,参与者须自留备份。
四、具体流程 (一)组织参与阶段 至 从即日起至 2019 年 年 3 月 月 15 日 日,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级、副省级文化(群艺)馆组织开展本省内的活动,记录活动花絮提供主办单位。
(二)作品线上提交阶段 参与单位向主办单位推荐不少于 10 个作品,于 2019 年 年3 月 月 15 日至 30 日 日期间,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戏曲动漫栏目,按照要求统一注册、上传作品、提交作品登记
表和作品汇总表。
(三)作品评审和线上投票阶段 各单位推荐作品将于 9 2019 年 年 5 月 1 日至 6 月 1 日 日期间,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戏曲动漫栏目开放网上展示和群众投票。在投票日期内,以投票数量作为标准,评选出 15 个最佳人气作品。
此外,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从各单位推荐作品中评选出 50 个优秀作品,并从 50 个优秀作品中评选出若干单项奖作品。
同时获得最佳人气作品和优秀作品的参与者或参与团队,将成为“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代言人”,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拥有个人/团队专题页面。
(四)作品线上展览和推广阶段 最佳人气作品、优秀作品和单项奖作品将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各终端进行专题推介和展示,并通过文化系统各平台渠道和社会媒体进行公益性的宣传推广。
戏曲动漫快闪秀
一、参与内容 以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的经典剧目为蓝本,运用“快
闪”这一即兴活动方式进行创意呈现,自编、自导、自演、自拍,形式不限,场地不限。
二、参与对象 社会大众均可参与,以 7-17 岁青少年团队为主。鼓励中小学校参与,戏曲进校园试点学校重点参与。
三、作品要求 (一)快闪作品须以视频形式提供,可通过专业设备录像,也可通过手机等拍摄;要求高清画质,视频格式为 mp4、avi、mkv、rmvb 均可;视频可配有背景音乐或音效,渲染气氛,烘托主题,还可添加字幕、旁白及剧目简介等. (二)每个作品时长不超过 10 分钟,每人/每团队限定提供不多于 2 个作品。
(三)参与者本人/本团队应对提交作品拥有独立完整的著作权,非原创故事脚本必须注明来源,凡参与作品涉及著作权、名誉权、隐私权等在内的任何法律责任,均由参与者本人/本团队承担。
(四)参与者须填写作品登记表,与作品一同提供。参与作品不予退稿,参与者须自留备份。
四、具体流程 (一)组织参与阶段 至 从即日起至 2019 年 年 5 月 月 1 日 日,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级、副省级文化(群艺)馆组织开展本省内的活动,记录活动花絮提供主办单位。
(二)作品线上提交阶段 参与单位向主办单位推荐不少于 5 部作品,于 2019 年 年 5月 月 1 日至 15 日 日期间,通过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戏曲动漫栏目,按照要求统一注册、上传作品、提交作品登记表
和作品汇总表。
(三)作品评审和线上投票阶段 各单位推荐作品将于 2019年 年6 月1 日至6 月15日 日期间,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戏曲动漫栏目开放网上展示和群众投票。在投票日期内,以投票数量作为标准,评选出 10 部最佳人气作品。
此外,由主办单位组织专家,从各单位推荐作品中评选出 30 部优秀作品,并从 30 部优秀作品中评选出若干单项奖作品。
同时获得最佳人气作品和优秀作品的参与者或参与团队,将成为“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代言人”,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拥有个人/团队专题页面。
(四)作品线上展览和推广阶段 最佳人气作品、优秀作品和单项奖作品将在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各终端进行专题推介和展演,并通过文化系统各平台渠道和社会媒体进行公益性的宣传推广。
戏曲动漫知识问答
一、参与内容 主办单位将综合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中蕴含的戏曲文化知识,配合戏曲动漫线上推广,不定期通过中国文化网
络电视网站、APP、微信公众号、微信小程序等,开展知识问答。
二、参与对象 社会大众均可参与,年龄不限。
三、有关事项 依托文化共享工程各省级分中心,各省级、副省级文化(群艺)馆组织发动青少年和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参与优胜者将获得主办单位提供的戏曲动漫衍生品,并成为“文化共享工程戏曲动漫代言人”。
“传承经典 共享文化” 2018 年戏曲动漫文化共享工程线上推广作品登记表 (作者填报)
作品信息
参与主题 (请勾选)
□ 戏曲动漫角色表演 □ 戏曲动漫绘本创作 □ 戏曲动漫人物设计 □ 戏曲动漫手工创意
□ 讲述戏曲动漫故事 □ 戏曲动漫快闪秀 □ 戏曲动漫体验剧
作品名称
作品格式 (可多选)
□视频(mp4、avi、mkv、rmvb 格式)
□图片 (JPG、PNG、PSD、AI)
作品介绍 (限 500 字内)
(作品内容的简要文字介绍)
作者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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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护人 (选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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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讯地址 (发展中心发放作品收录证书使用。由文化共享工程和文化馆单位组织的,可以填写本单位地址,由组织单位向作者发放证书,也可以填写个人地址由发展中心邮寄)
及授权声明 我(或监护人)保证此作品是本人原创的;作品著作权由我(或监护人)解决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作品作者信息属实。
我(或监护人)授权工作主办方可以将本作品内容存入中国文化网络电视()、国家数字文化网、中国文化馆协会等网站、一体机、微信公众号、APP 等新媒体终端以及其他公益渠道进行检索和展示,同意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系统单位和文化(群艺)馆系统单位拥有该作品的非专有使用权,上述单位利用该作品开展公
益性的公共文化服务无须支付费用。
作者(监护人)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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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荐单位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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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年/月/日):
注:请在表格“推荐单位意见”框内填写意见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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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主题:
(戏曲动漫角色表演、戏曲动漫人物设计、讲述戏曲动漫故事、戏曲动漫体验剧、戏曲动漫绘本创作、戏曲动漫手工创意、戏曲动漫快闪秀)
填报时间:年月
日 推荐单位信息
单位名称
单位地址
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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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机号
电子邮箱
作品汇总信息
序号 作品名称 参与主题 作者姓名 是否授权 备注 1
2
3
4
5
注:请在表格“推荐单位”填写处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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