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工作评估细则
师德师风建设考核细则
为全面贯彻教育方针,加强学校的思想政治工作,加强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建设,根据教体局关于加强教师师德师风建设的要求和学校师德建设的需要,强化管理育人、教书育人、服务育人意识,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原则
原则标准、实事求是、公正公开。
二、考核范围
全校教职工。
三、考核办法
1、实行加减分办法,好的加分,差的减分。
2、满分为100分(上限封顶,下限不保底,但不能出现负分)。 3、每学期末累计考核结果,纳于对教职工的学年评估和职称评聘及其它评先选优之中。
四、考核内容
1、按时参加政治学习,思想集中,注意听讲。认真写笔记,不缺席,不迟到,不中途退场,按规定时间交学习笔记。(20分)
加分因素:撰写的政治理论文章在不同层面发表和交流的;
国家6分,省级4分,市级3分,校级2分,大会发言每次加3分。
减分因素:迟到一次扣1分,中途退场扣2分,缺席一次扣3分,事假一次扣1分,心得、稿件未交者扣2分,笔记缺交一次扣3分,数量不够扣3分,学习中唠嗑、睡觉、说话或做与会议无关的事扣3分。
2、积极参加学校支部组织的各项有益活动和各种比赛、表现积极。(10分)
加分因素:教职工本人参加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种活动,为学校争得荣誉、做出贡献的加5分。
各项活动缺一次扣2分,升旗仪式、间操缺席一次扣1分。
3、讲政治、讲正气、讲团结、讲文明,同志间互相帮助,互相尊重,礼貌待人。(10分)
减分因素:与同志发生口角,造成后果,减3-5分。
4、认真遵守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爱岗敬业,按时签到,中途不擅自离岗。(10分)
减分因素:每迟到一次扣1分,缺岗一次扣3分。
5、关心热爱学生,平等待人,有良好师生关系,做学生思想工作耐心细致,课堂不驱赶学生。(10分)
减分因素:不善于做思想工作,工作方法简单,师生关系紧张扣3分,驱赶学生一人次扣3分。
6、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不浓妆艳抹,不穿奇装异服,为人师表。(10分) 减分因素:上述情况如有发生,扣5-10分。
7、遵守社会公德,树立高尚的道德情操,见义勇为。(10分)
加分因素:做好人好事,先进事迹受表彰,国家10分,省、市8分,校级5分。
减分因素:不遵守公德扣10分。
8、在各类考试监考中,服从学校安排,认真履行监考职责,不做与监考无关的事。(10分)
减分因素:不服从安排,不愿监考每次扣2分,监考不认真,发现一次扣2分,监考中自身有违纪现象扣5分,严重者扣10分。
9、有较强的卫生意识,值日认真负责,办公室卫生做到窗明几净,不乱放杂物,物品摆放整洁有序。(10分)
加分因素:学校不定期抽查,办公室卫生好每人加2分。
减分因素:办公室卫生不合格,扣当天值日教职工2分。
10、各种先进加分因素:劳动模范、优秀教师或工作者、师德标兵、优秀党、团员或工作者、工会积极分子、五一奖章等。
①荣获校内各类先进加5分。
②荣获市区级各类先进加10分。
③荣获省级以上各类先进加15分。
五、一票否决内容
1、体罚、打骂或变相体罚学生的。
2、不按上级有关部门及学校规定去做,巧立名目乱收费的。
3、借评优、选班级干部之机,通知或暗示家长索要或变相收取学生、家长钱物礼品的。
4、乱订材料或以盈利为目的的任何补课行为。 5、上课时间使用通信工具或办私事的。
6、无故旷课两天以上或严重损坏学校名誉的。
上述情况,一经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发现,并予以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其本年度评优、职称评定和晋升工资资格。
上述情况,同事、学生、家长有反映,学校一经查实,情节轻微要予以扣10-20分,受到处分的,实行一票否决。
桃溪中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为了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进一步规范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职工的师德师风素养,树立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促进塔营子学校又好又快发展。按照教育中心关于端正教育行风的要求,根据《教师法》、《义务教育法》和《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桃溪中心学校师德师风实施细则》。从本学期开始实施。
一、师德师风建设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李沛元
副组长:李祥斌 王荣金 蓝信亨 组 员:本部中层班子 二、师德师风实施办法:
①师德师风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格次。
②采取老师自评、小组互评、学生评价、家长抽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自评权重、小组互评权重、学生评价权重、家长评价权重分别是0.25。
③以优秀记100分,合格记80分,不合格记40分计算,各项平均分权重后相加:90分以上为优秀, [75—90)分以上为合格,75分以下为不合格。
④设立“师德师风投诉箱”和投诉电话、投诉邮箱。
学校办公室电话:0597-4683029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⑴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晋档、职称评定、工资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⑵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和合格等次的教职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方可享受第一项中所规定的内容。
⑶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当年度不得晋升工资,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参与职称评审,停发或扣除有关津、补贴。
桃溪中心学校师德师风建设的内容
一、为人师表、文明从教。
1、关爱尊重学生。要关爱学生,尊重学生人格,平等公正对待每位学生;
不准讽刺、挖苦、侮辱、伤害、歧视学生,不准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不准请学生代改作业和代批考卷,不得用加重作业量的方法惩罚学生,不准擅自给学生停课,随意将学生逐出课堂。在教学过程中应杜绝安全事故。
2、团结协作共处。同事间团结协作,要尊重同事。不说不利于团结的话,不做不利于团结的事;
工作中互相支持,生活中互相帮助。
3、和蔼对待家长。善于与学生家长沟通,不得简单粗暴,不得训斥学生家长。
4、衣着端庄得体。工作时间教师着装、发饰要整洁、大方、得体。女教师须着有袖上衣、齐膝或长于膝盖的裙或裤;
男教师须着有袖上衣和长裤(体育教师专业训练除外),不准露胸、腹、背,不得理光头、留长发,不准蓄长胡须;
不准纹身,不染指甲和趾甲,不准穿拖鞋,不化浓妆。
5、言行文明规范。严禁散布违背国家法律法规等有损教育形象的观点和思想;
严禁宣扬封建迷信和歪理邪说;
校内应讲普通话,言语文明,不讲粗话、脏话、庸俗话。
二、爱岗敬业,廉洁从教。 1、热爱教育教学工作。忠诚党的教育事业,一心一意为学校,专心致志干工作,乐于接受学校工作安排。
2、不得从事第二职业。不得从事营利性商业活动。严禁从事个人行为的有偿家教或以营利为目的招揽学生办各类培训班、补习班。
3、严禁向学生及家长推销教辅资料和其它商品。不得索要或接受学生、家长财物和宴请。不得向学生乱收费。不得在校园内摆摊设点或授意学生在指定的商贩摊位、商店购物。不得要求学生家长为自己谋私利。
三、严于律己,规范从教。
1、不得违背学校的教学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请销假制度。严禁上课迟到、早退,不私自调课,不坐着授课。课堂上、会议期间不抽烟,不接打手机;
上课期间,不随意离开教室;
严禁工作日中午饮酒,更不准酒后上课;
按时参加各种会议和学习班;
按时上交规定的各种资料。
2、在工作时间,不准上网娱乐,网上聊天等做无关教育教学工作的事情,更不准在办公场所打牌,下棋。
3、不得参与赌博等有损于教师形象的活动。不传看不健康音像制品、淫秽书籍报刊或不健康网站等。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直接认定为不合格:
①无故旷工、旷课者。
②从事有偿家教,被学生和家长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③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造成严重后果的;
④违反收费政策,强行为学生订购或推销教辅资料,个人从中谋取利益的;
⑤直接或间接向学生家长索取馈赠,被举报造成不良影响的;
⑥工作日中午饮酒,被上级检查组通报的。
⑦参加邪教组织或在课堂上散布、传播封建、邪教思想和政治谣言,造成恶劣社会影响的。
师德师风建设规范细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等法律法规以及南阳市市教育局师德师风建设“十条禁令”,进一步规范我校教职工的教育教学行为,不断提升教职工的师德师风素养,树立南阳人民教师的光辉形象,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从本学期开始实施。
一、师德师风建设实施领导小组:
组 长:
副组长:
组 员:校务会成员(分校成立相应的组织)
二、师德师风实施办法:
①师德师风考核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个档次。
②采取老师自评、小组互评、学生评价、家长抽查评价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③设立“师德师风投诉箱”和投诉电话、投诉邮箱。
学校教导处电话:xxxxxxx 三、考核结果的使用:
⑴考核结果是教职工聘任、晋职晋档、职称评定、工资晋升、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⑵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优秀和合格等次的教职工,按照有关政策规定方可享受第一项中所规定的内容。
1 ⑶凡在师德考核中被确定为不合格者,当年度不得晋升工资,不得参与评优评先,不得参与职称评审,停发或扣除有关津、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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师德师风建设评估细则
师德师风建设考评细则
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共5篇)
中小学师德师风建设实施细则
师德师风建设实施方案及考评细则(共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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