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假社会实践告家长书
2017 7 年 学生 参加寒假 社会实践告家长书 尊敬的家长:
您好!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适应新形势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中小学德育工作的意见》,为了让学生通过实践,了解社会、体验劳动和人际交往,我校将组织部分学生参加寒假社会实践活动(以下简称“活动”),为确保本次活动的顺利开展,将相关内容告知如下:
一、活动参加原则:本次活动根据家长和学生意愿,自愿参加。
二、活动实践地点:绍兴市知名星级酒店(具体酒店名称见下方)。
三、具体实践工种:酒店厨师助理、餐饮搬运、菜品上桌、清洗盘子、大堂接待等,由学生与酒店双向选择。
四、实践时间:2017 年 1 月 13 日-2 月 11 日。
五、实践单位提供的条件:工作期间免费住宿;
中、晚餐;
实践期间保险和生活补贴;
酒店根据排班给予一定的假期,具体由酒店安排,不住宿学生要求家长自行安排接送。
六、生活补贴发放说明:①生活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天 90 元,根据实践情况,对表现较好的学生酒店将给予每人每天 100 元。②若学生在实践期前 3 天(含 3 天)内离开实践单位的,酒店不提供生活补贴;
③实践期前 4 天至前 7 天(含 7 天)内离开实践单位的,酒店按实践天数,40 元每人每天发放给学生;
④实践超过 7 天的按①条发放。
六、报名截止日期:1 月 5 日。1 月 9 日左右酒店方将来校面试学生。(去年参加过此项活动的学生,优先录取) 七、家长教育管理要求 1、教育子女要切实加强工作安全和上下班的交通安全,尤其是晚班的安全,学生要结伴而行。
2、教育子女要遵守社会实践单位工作纪律,同事间协调互助,有事多与酒店沟通。
3、教育子女要加强治安安全,实践期间不与社会闲杂人员交往,如遇欺辱、敲诈,要及时报告家长、老师,或拨打报警电话。
绍兴市柯桥区职业教育中心 2016 年 12 月 29 日 家长知情同意书 学生姓名:
班级:
联系电话:
学生身份证号码:
(同意参加实践需填写,保险需要) 1、 本人已经知情并获知学校组织的本次活动,对于我的小孩参加本次活动(在后面打“∨”) 同意( ) 选择同意还需要填写第 2 项的内容! 不同意( ) 家长签名:
家长联系电话 2、 我选择以下单位让孩子参加实践活动,并同意由学校协调安排(在后面打“∨”):
绍兴天马君澜大酒店(柯桥裕民路与笛扬路交叉口) ( ) 绍兴金永泰大酒店(柯桥鉴湖路与育才路交叉口) ( ) 绍兴永泰望湖酒店(柯桥山阴路与湖西路交叉口) ( ) 绍兴市鑫洲海湾大酒店(绍兴北复线正大装饰城旁) ( ) 绍兴鉴湖大酒店(柯桥柯岩大道柯岩风景区傍) ( ) 无论 您 同意还是不同意都请将本 知情书 签字 并 交回班主 任,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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