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儿园校内资助评选办法
新河县仁里幼儿园校内资助评选办法
接到河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学校资助经费提取做好校内资助工作的通知》,我园严格按照通知要求,进步提高认识、加强管理,规范校内资助经费提取和使用,将按规定足额提取资助经费,同时积极开展多种形式的资助活动,不断营造资助育儿的良好环境。结合幼儿园的特点,特制定本细则。
一、资助范围和对象
凡在我园就读的具有常住户口的儿童,符合下列条件之的,均可列入受助范围:1、建档立卡户:2、残疾家长或残疾幼儿贫困家庭;3、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补贴对象的低保贫困家庭子女;4、孤儿、父母一方死亡、离异的单亲贫困家庭子女;5、因受灾、疾病等原因导致家庭经济困难的儿童;6、家庭经济困难的子女。
二、资助申请办理程序
1、我园校内资助工作按学年申请。每学期入园报到时幼儿园在显要位置张贴该方案,确保宣传到每一位幼儿家长。
2、符合资助条件的儿童家长向幼儿园提出书面申请领取《学前教育资助申请表》两份,并据实填写。
3、提交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建档立卡手册、残疾证低保证、孤儿证明及所在镇出具的家庭经济状况证明等有效证件。
三、资助评审
1、成立以园长为组长,教师为成员的校内资助领导小组。按照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严格审核。先由各班教师初审,经领导小组调査、核对,最后园长审核、审批确认
2、经审核确认后,我园将资助的幼儿花名册和资助形式在园公示7天,公示无异议后上报县教育局审核。
3、建立学前资助档案。我园要将上级有关文件、资助资料、公示情况入档。
四、资助方式
幼儿园将资助资金打入受助幼儿银行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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