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口村证明
户 口 证 明(存根)
(仅限本人使用)
申方兰,女,汉族,生于1950年09月04日
籍贯: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公民身份证编号为:532128195009043120
系我辖区凉水村民委员会非农业家庭户口
现居住于瓦房村民小组
备注:从2011年06月15日起,第1次打印户口证明,用于:0
2011年6月15日
户 口 证 明
(仅限本人使用)
申方兰,女,汉族,生于1950年09月04日
籍贯:云南省昭通市镇雄县
公民身份证编号为:532128195009043120
系我辖区凉水村民委员会非农业家庭户口
现居住于瓦房村民小组
备注:从2011年06月15日起,第1次打印户口证明,用于:0
此证明(盖章有效,照片上须压盖户口专用章)
2011年6月15日
证明
兹我校学生李魁,因本人原因,遗失当地所开户口迁移证明,户口未迁入我校。望贵处给予李魁同学重新办理户口迁移证明为盼。
特此证明
********学院 二○一○年五月十九日
户口未落户证明
兹有,男,岁,身份证号为:,毕业于大学。于年月在工作。户口原地址:;
迁往地址:。因没有集体户,所以一直未落户。请相关部门协助办理,将其户口落入
特此证明!
。
单位接收证明
兹有,男,岁,身份证号为:,原在工作。于年月进行工作单位调动,由我单位()接收,为方便今后生活,工作,需要办理户口转移手续,将户口落入
特此证明!
证明单位(章)
日期:。
证明
兹证明申请人___________,户籍地址为天津市宁河县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该地址的房屋产权为____________所有,与申请人____________无关。申请人与房屋产权人为____________关系,申请人____________在本村没有任何住房,书面证明,真实有效。
特此证明 经办人:
年 月 日 村委会公章
情况属实 经办人:
年 月 日 镇政府公章
此证明中经办人必须签字。
户口迁入证明
漳平市公安局新桥派出所:
兹有原________________村(居)民_______男(女)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现因__________________经本人要求户籍需迁入我村,入户户主_______二者属______关系情况属实!我村同意接收并纳入户籍管理!请贵所给予办理相关手续为盼!
特此证明
西埔村村民委员会
年
月
日
上户口证明(共13篇)
无户口证明(共12篇)
办理户口证明(共13篇)
户口迁入证明(共16篇)
户口迁移证明(共9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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