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金监管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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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莲山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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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xx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xx 职务:董事长
注册地址:xx市xx区远大二路xx农业高科技园内
乙方:xx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xx 职务:
董事长
注册地址:
北京市xx区科学城xx路9号2号楼124室
丙方:xx奇凡胜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xx 职务:
董事长
注册地址:
xxxx中路1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27楼
丁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路支行
授权代表人:xx 职务:
行长
地 址:
xx市xx路144号
鉴于:
1、甲方与丙方、乙方与丙方已就甲方持有的xx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框架协议,乙方是丙方指定的甲方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受让人,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需对股权转让款和项目公司欠甲方的款项的资金支付进行监管。
2、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路支行开设一个银行监管帐户,并同意丁方根据本协议对监管帐户的资金进行监管。
据此,经甲乙丙丁四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资金监管协议:
一、银行监管账户的开立和撤销
1、由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在丁方处开设一个资金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归乙方所有。
2、监管账户的预留印鉴为一枚财务专用章和一枚私章共二枚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乙方出具,私人印鉴章由甲方出具。
3、财务专用章在监管账户设立期间不得变更。私人印鉴章的变更(含重置)需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4、在甲方与乙方及丙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应付给甲方的资金(包括股权转让款和项目公司欠甲方的款项)除留1000万元保证金外其余款项付清后,由甲乙双方书面通知丁方撤销乙方在丁方开立的监管账户。
二、监管账户资金的支付
1、一般资金划付由丁方根据甲乙双方的预留印鉴和银行结算要求按正常程序进行。
2、甲、乙、丙、丁四方同意,监管帐户开立后,甲、乙双方将一张加盖甲、乙双方预留印鉴的空白转帐支票预留在丁方处。当发生下列情形时,如甲方不主动提供预留印鉴协助乙方将监管帐户资金退还给乙方原汇出资金的结算账户(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下同),丁方可根据乙方单方书面通知用该预留空白支票在二个工作日内将监管帐户内全部资金退还给乙方原汇出资金的结算账户,监管账户随之撤销。
(1)在甲乙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乙方组织的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认为本股权转让项目有重大暇疵,足以导致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无法进行的,乙方无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丁方将监管账户内全部资金退回至乙方原汇出资金的结算账户。
(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后,如甲方收到乙方股权转让款 万元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未能提供从工商局查询的经工商局盖章的项目公司股权工商变更手续的资料给丁方(该资料仅限于证明乙方已成为项目公司占60%股权的股东,甲方对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丁方不负责审查该资料的真实性),乙方无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丁方将监管账户内全部资金退回至乙方原汇出资金的结算账户。
(3)甲方书面提出终止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乙方可凭甲方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丁方不负责审查该通知的真实性)单方书面通知丁方将监管账户内全部资金退回至乙方原汇出资金的结算账户。
3、当乙方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大于2亿元时,乙方可以监管账户的资金作为保证、以甲方为受益人,向丁方申请开立一份金额为2亿元的有条件支付的全额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用于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和项目公司欠甲方的款项。丁方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丁方内部相关管理规章情形下为乙方开立有条件支付的全额保证金的银行保函。
三、丁方的声明和责任
1、丁方对资金是否按照约定期限足额划付至监管账户以及监管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和责任。
2、甲、乙、丙三方之间因股权转让或债权债务等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丁方无关。
3、丁方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否则将对由此给甲、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八份,甲,乙、丙、丁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3、本协议书于2007年9月28日签订于xx市。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xx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xx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丙方:xx奇凡胜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丁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路支行
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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科右前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
协 议 书
编号:201 -
项目名称:
科右前旗房产局监制
科右前旗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协议书
开发企业:
(以下简称甲方) 开户银行:
(以下简称乙方) 监管机构;
(以下简称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和《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丙三方经协商,就甲方开发并拟进行预售的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事宜达成一致意见,订立本协议。
第一条 监管项目
1、预售商品房项目名称:
2、施工单位名称:
3、监理单位名称:
4、座落位置:
5、预售房屋总面积:
平方米
6、预售房屋幢数:
,套数
。
第二条 监管范围
新建、续建商品房预售资金收存、支出均属监管范围。
预售资金是指甲方将正在建设中或预售团购、集资建房的商品房出售给购房人,购房人按照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包括预售商品房按揭贷款)支付给甲方的房价款。
本协议所列监管资金必须用于本协议第一条所列商品房建设工程项目的开发建设,不得用于其他用途。
甲方应当在本协议签订时,向丙方提交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工程建设投资费用总计划表、商品房 预测绘报告、建筑施工图、预算书、施工合同、监理合同、勘察合同、设计合同等相关资料。
第三条 监管帐户及帐号
甲方预售本协议监管项目商品房的,应在乙方设立商品房预售款监管帐户,并报丙方备案。
1、监管帐户名称:
2、帐号:
第四条 监管期限
自批准商品房预售之日起,到办理初始登记时止。
第五条 预售资金的管理
1、甲方和购房人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后,由甲方直接将购房款存入监管帐户。
2、甲、乙双方同意,乙方代收取的预售资金应为甲方计息,利率按国家活期利率执行。
3、资金监管期限届满或者取消监管后,监管帐户资金及孳息由乙方凭借丙方出具的《解除监管通知书》移交甲方,监管帐户撤消。
第六条 监管资金的使用
1、甲方欲使用监管帐户资金时,应按照其与施工单位或勘察、设计、监理等签署的相关工程承包合同或其他合同规定的进度计划和实际工程进度,向丙方提出用款计划,并填制甲方签字盖章的付款申请书。
付款申请书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拨付工程款的需监理单位按照形象进度,由监理工程师在工程造价证明上签字并加盖监理单位公章;
(2)拨付勘察、设计、监理等相关费用的提供相关合同或缴费证明;
(3)申请购买建筑材料、设备款的提供购销合同;
(4)申请法定税费的,提供相关单据;
(5)申请偿还在建工程抵押贷款的由抵押权人提供他项权证明、借款及抵押合同。
2、丙方按照甲方签字盖章的付款申请书,本着专款专用、有利于工程建设顺利进行的原则进行审核,甲方的用款条件、申请拨款金额符合拨款条件的,由丙方开具《付款通知书》,通知乙方拨付。
3、乙方根据丙方开具的《付款通知书》和甲方的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手续后,及时、足额将款项拨付给《付款通知书》指定的收款人。
4、在监管期限内,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和《退款通知书》是乙方对外支付监管账户内资金的前提条件,乙方必须按照丙方出具的《付款通知书》付款给指定的收款人或是《退款通知书》付款给指定的购房人,否则乙方承担赔偿责任。甲方不能动用监管账户内资金。
第七条 备案
甲方应将与购房人签署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在签署后三日内提交丙方备案。
第八条 退款程序
甲方与购房人签署的商品房预售合同解除,需退还购房人已交商品房预售款的,由甲方向旗房产局提交与购房人签署的终止买卖合同和退款申请,经旗房产局审查无误后,以书面的形式通知丙方出具同意撤销买卖合同的意见书,丙方开具《退款通知书》通知乙方退款给购房人。购房人持丙方的《退款通知书》和甲方出具的符合乙方要求的手续到乙方办理退款。
第九条 争议解决方式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当事人三方协商或项目所在地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出诉讼。
第十条 协议的终止
本协议自协议项下工程项目综合验收合格并交付使用,《商品房买卖合同》办理初始登记时为止。
第十一条 本协议一式叁份,协议三方各执壹份,自三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
方(签章):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签字):
委托代理人(签章):
开户银行:
联系电话:
帐
号:
邮政编码:
签署日期:
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丙
方(签章):
法定代表人(签字):
联系电话:
签署日期: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签章):
邮政编码:
住所地:
委托代理人(签章):
邮政编码:
资金监管协议书
资金监管协议书
甲方:xx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伍xx 职务:董事长
注册地址:xx市xx区远大二路xx农业高科技园内 乙方:xx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段xx 职务:
董事长
注册地址:
北京市xx区科学城xx路9号2号楼124室 丙方:xx奇凡胜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李xx 职务:
董事长
注册地址:
xxxx中路1段479号建鸿达现代城27楼 丁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路支行 授权代表人:xx 职务:
行长 地 址:
xx市xx路144号 鉴于:
1、甲方与丙方、乙方与丙方已就甲方持有的xxxx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公司)的股权转让事项签署了框架协议,乙方是丙方指定的甲方持有的项目公司股权受让人,根据框架协议的约定需对股权转让款和项目公司欠甲方的款项的资金支付进行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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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甲、乙、丙、丁四方同意在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路支行开设一个银行监管帐户,并同意丁方根据本协议对监管帐户的资金进行监管。
据此,经甲乙丙丁四方友好协商,签订以下资金监管协议:
一、银行监管账户的开立和撤销
1、由乙方以乙方的名义在丁方处开设一个资金监管账户(下称“监管账户”),监管账户内的资金归乙方所有。
2、监管账户的预留印鉴为一枚财务专用章和一枚私章共二枚印章,其中:财务专用章由乙方出具,私人印鉴章由甲方出具。
3、财务专用章在监管账户设立期间不得变更。私人印鉴章的变更(含重置)需甲、乙双方书面同意。
4、在甲方与乙方及丙方签署的股权转让协议中约定应付给甲方的资金(包括股权转让款和项目公司欠甲方的款项)除留1000万元保证金外其余款项付清后,由甲乙双方书面通知丁方撤销乙方在丁方开立的监管账户。
二、监管账户资金的支付
1、一般资金划付由丁方根据甲乙双方的预留印鉴和银行结算要求按正常程序进行。
2、甲、乙、丙、丁四方同意,监管帐户开立后,甲、乙双方将一张加盖甲、乙双方预留印鉴的空白转帐支票预留在丁方处。当发生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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列情形时,如甲方不主动提供预留印鉴协助乙方将监管帐户资金退还给乙方原汇出资金的结算账户(开户行:
户名:
帐号:
,下同),丁方可根据乙方单方书面通知用该预留空白支票在二个工作日内将监管帐户内全部资金退还给乙方原汇出资金的结算账户,监管账户随之撤销。
(1)在甲乙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前,乙方组织的财务和法律尽职调查认为本股权转让项目有重大暇疵,足以导致项目公司股权转让无法进行的,乙方无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丁方将监管账户内全部资金退回至乙方原汇出资金的结算账户。
(2)甲乙双方签订正式股权转让协议后,如甲方收到乙方股权转让款 万元后20个工作日内,甲方未能提供从工商局查询的经工商局盖章的项目公司股权工商变更手续的资料给丁方(该资料仅限于证明乙方已成为项目公司占60%股权的股东,甲方对该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丁方不负责审查该资料的真实性),乙方无须征得甲方书面同意,有权单方书面通知丁方将监管账户内全部资金退回至乙方原汇出资金的结算账户。
(3)甲方书面提出终止项目公司股权转让协议的,乙方可凭甲方终止协议的书面通知(丁方不负责审查该通知的真实性)单方书面通知丁方将监管账户内全部资金退回至乙方原汇出资金的结算账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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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当乙方监管账户内资金余额大于2亿元时,乙方可以监管账户的资金作为保证、以甲方为受益人,向丁方申请开立一份金额为2亿元的有条件支付的全额保证金的银行保函,用于向甲方支付股权转让款和项目公司欠甲方的款项。丁方同意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丁方内部相关管理规章情形下为乙方开立有条件支付的全额保证金的银行保函。
三、丁方的声明和责任
1、丁方对资金是否按照约定期限足额划付至监管账户以及监管资金来源的合法性,不承担任何法律义务和责任。
2、甲、乙、丙三方之间因股权转让或债权债务等发生的任何纠纷均与丁方无关。
3、丁方按照本协议书的规定对监管账户进行监管,否则将对由此给甲、乙方造成的经济损失承担责任。
四、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书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各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应向本合同签订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诉讼。
五、其他事项
1、本协议书自各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书一式八份,甲,乙、丙、丁方各持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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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本协议书于2007年9月28日签订于xx市。 (本页以下无正文) (本页为签署页,无正文) 甲方:xx农业高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乙方:xx置业集团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丙方:xx奇凡胜置业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
丁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xxxx路支行 授权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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