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监察室岗位职责十六篇
监察室主任岗位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及学院的各项指示,主持监察室的工作。
2、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
3、认真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负责组织召开学院廉政工作会议,负责对全院总支和部门进行廉政考核,每半年向党委汇报学院廉政工作,负责全院科以上干部的廉政档案建立与管理。
4、负责政纪案件查处工作,认真落实来信来访,受理行政违纪违规案件申诉、举报、控告的调查核实和答复工作。
5、参与干部选拔任用的廉政考察和监察对象的考核评议工作。
6、负责对学院任期内的中层以上干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
7、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岗位的监督监察,重点做好基建工程、后勤维修、物资采购、干部人事工作等方面执行政策情况的监督检查。
8、督促检查学校廉政制度、措施的执行情况,有针对性地提出工作意见和建议。
9、向纪委书记请示、报告工作,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监察室干事岗位职责
1、负责文件收发、登记、传阅、传送、催办和有关文件、材料的立卷归档。
2、协助主任起草、打印本部门的工作计划、工作总结以及各种请示报告。
3、负责办公室的行政事务、各类表表的统计和填报管理工作。
4、负责本部门有关会议的筹备、安排及服务工作。
5、协助主任抓好学校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工作量:监察室人手少,但工作繁杂,工作量大,除了落实厅纪委有关文件要求外,还有校内各项工作的监督和廉政宣传教育,监察室人员基本每天都有具体工作,基本满负荷运转。
企业监察室工作职责
1、协助党委抓好党风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督促检查党风建设责任制的落实,并对存在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2、负责公司党的纪律检查工作,维护党的章程和党内规章制度,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实施党内监督。
3、领导和指导各分公司及所属单位的纪检监察工作。
4、负责公司行政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以及上级组织的决议、决定的执行情况。
5、检查处理公司各单位党、政组织和党员、管理人员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并按职权范围决定或改变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管理人员的处分。
6、受理各级党、政组织和党员、群众在党纪、政纪、党风廉政建设方面的检举、控告及申诉;受理司法、公安机关移送的案件;办理上级机关批转的信访案件;接待群众来信来访。
7、以经济效益为中心,开展效能监察,加强企业管理,对公司经营管理重大决策的执行情况提出监察建议和改进措施。
8、抓好党员教育,着重负责党风党纪教育和党员监督工作。
9、保护党员和各级管理人员按党章规定享有的权利及其他合法权益,支持党组织、党员和群众同违法乱纪行为和不正之风做斗争。
10、负责纪检监察人员的政治、业务培训。
纪检监察部门是纪委日常办事机构,在党委和纪委领导下开展工作,主要职责是:
1.负责党委、党总支、党支部和党员领导人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监督检查。
2.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3.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的宣传、教育工作。
4.执行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各项规定,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
5.协助纪委领导抓好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考核和管理工作,指导兼职纪检委员开展工作。
6.加强对企业重大事项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要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以及工程项目、大宗物资采购招投标的廉政监督工作。
7.对企业经营管理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进行监督检查,规范企业经营行为、改善企业管理、提高企业管理效能。
8.接待和受理群众对党员领导人员、党委、党总支、党支部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检举、控告和来信来访,办理信访登记、催办,对重要信访及时报请领导阅批。负责信访举报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9.查处企业领导人员、党员违纪违法案件。
10.负责接收、传达上级指示;起草、审核、印发、报送纪检有关文件、计划、总结、决定、决议、工作报告、规章制度、信息和其他上报下发的综合性文字材料;负责纪检监察业务报表的统计、上报,
11.负责纪检的文书、印章管理、使用和文件、资料的收发、登记、传阅、催办、清退、保管和归档工作。
12.负责纪检的决议、决定实施情况并进行督促检查;了解集团所属部门、控股公司纪检监察工作动态,收报编发纪检监察信息等。
13.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会议的准备工作、会议记录、整理会议纪要和对议定事项的催办落实以及管理等内部日常事务工作。
14.负责纪检监察有关书报杂志、宣传资料等的征订、分发和管理工作。 15.完成上级党委、纪委交办的其他工作。
1.认真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政策法令及本单位的各项指示,主持监察室的工作。2.调查研究本单位廉政建设和行业风气的状况,针对所存在的问题,提出整顿和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的意见和建议,推进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3.组织本部门干部监督检査本单位各行政单位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决议以及单位的规章制度、决议情况,并依照国家法规法规、政策决议和单位的规章制度,保护监察对象依法行使职权。4.负责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5.积极组织有关人员结合本单位实际开展关于监察工作的理论研究工作。6.负责制订本部门的工作计划、总结交流工作经验,建立有关规章制度,并组织实施。7.完成上级机关和单位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1.在局长和纪检组长的领导下,负责监察室全面工作。2.协助局党组搞好党风党纪宣传教育工作,检査督促党的路线、方针、政治和各项决议的贯彻落实情况。3.负责局机关及所属各单位纪检监察工作,接待处理来访,组织和派出人员对违纪案件进行查处,及时掌握情况和协调解决遇到的问题,参与重大案件的査处工作,起草调查报告。4.负责纪检检察工作总结,起草、审核、签发本室送出的请示报告和其他公文、函件。5.组织本科室人员的政治、业务学习,做好思想政治工作。6.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全面负责监察室工作。
2、负责修改、落实、检查、监督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公司各种合同的审核工作。
4、负责对公司所有员工违法违纪违规案件的受理和查处。
5、负责对公司员工的法纪教育。
6、协助法律顾问做好起诉、应诉工作。
7、完成领导交办及本岗相关的其他工作。
二、监察员岗位职责
1、负责监察室综合性工作。
2、协助主任修改公司各项规章制度。
3、负责起草监察意见、建议等公文,做好监察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
4、负责对举报的登记受理。
5、负责监察室物品的领用和保管。
6、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工作和其它工作任务。
监察室工作职责
监察室主要履行政府行政监察职能,受县纪委监察局和本单位纪检组(纪委)的双重领导。主要职责是:
1.负责贯彻落实行政监察有关法律法规,研究政风政纪中出现的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
监督检查国家政策和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及上级政府颁发的决议和命令的执行情况。
2.负责调查初核本单位各部门(含二级机构)及其国家工作人员违反国家政策、法律法规以及违反政纪的行为;
受理行政监察对象违反行政纪律行为的控告、检举。
3.负责组织开展本单位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
按规定对政风建设及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工作中发现的违纪违规问题进行处理。
4.负责作出关于维护政纪的决定,制定廉政教育计划,做好行政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的宣传工作,对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的教育及培训。
5.负责协助上级有关部门及本单位纪检组(纪委)监督本单位牵头的重大项目,做出的重大决策,以及大额资金的管理使用。
6.负责监督检查本单位作风建设,按规定对本单位国家工作人员违反有关作风建设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7.承办本单位以及上级纪检监察机关交办的其他相关工作。
纪检组监察室职责
主要任务是:监督检查林业局及二级单位: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的情况;
贯彻县党委、政府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情况。
具体职责如下:
1、监督检查林业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
2、受理对林业局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
受理大悟县林业局及其二级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
3、协助林业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林业局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协助林业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林业局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
5、有计划、有重点地会同林业局职能股室开展执法监察工作及行政效能监察工作。督促检查林业局及二级单位内部审计和离任审计工作。
6、指导全县林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
7、承办县纪委监察局、林业局交办的有关事宜。
纪检组监察室工作程序
一、贯彻执行上级机关工作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的程序:
(一)办理批办单。接到的上级相关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进行签收登记、办理批办单。
(二)制定落实方案。纪检组监察室研究拿出落实方案,与林业局党组、行政领导班子及主要负责人沟通。
(三)组织实施。对组织实施中遇到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机关请示报告。
(四)结果报告。将落实结果写出书面报告报送上级机关。
(五)资料归档。
二、实施监督检查的程序:
(一)制定监督检查实施方案。纪检组监察室根据年度工作计划和临时专项检查需要实施监督检查。采取的方式有:独立监督检查、联合监督检查、参与监督检查。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林业局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各项任务的分解落实情况、源头治理腐败工作情况、执法监察和效能监察情况、行风建设情况。检查实施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目的、依据,检查原则、工作程序和要求,检查内容、时间,检查组领导及人员情况等。
(二)实施检查。检查组按检查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检查工作。
(三)撰写检查报告。检查结束后按有关要求撰写检查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检查的基本情况、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改进工作的建议。
(四)及时报告。按照《大悟县林业局驻纪检组监察室向县纪委监察局请示报告制度》的要求,纪检组监察室将检查报告及时报送县纪委监察局。
(五)资料归档。
三、实施会议监督的程序:
(一) 按职责参加有关会议。
(二) 认真听取会议的主要内容、有关人员的发言,收集资料,做好纪录。
(三) 将会议纪要、会议记录和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四、实施谈话监督的程序:
(一) 制定谈话方案,方案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原因、谈话的目的、谈话的内容、参加谈话的人员。
(二) 按方案要求实施谈话,对谈话记录并签证。
(三)撰写谈话报告,报告的主要内容包括:谈话的基本情况、谈话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有关建议。
(四) 谈话方案、谈话记录、谈话报告及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五、办理信访案件的程序:
(一)登记。对反映纪检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来信、电话、电子邮件和来访进行登记。
(二)分类处理。根据举报、控告、申诉、批评建议等内容进行分类后,按照职责送交责任处室具体办理。涉及处级以上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由纪检组监察室办理;
涉及一般干部违反党纪政纪的送交机关党组、人事股处办理;
涉及业务工作的送交有关业务股室办理。有关股室将办理情况报纪检组监察室备案。
(三)实施信访监督。信访监督的原则:实名举报优先办理;
教育为主、积极审慎、严格保密;
思想教育、干部管理工作、健全规章制度、健全党内民主生活相结合。信访监督的任务:对信访内容的真实性、反映问题的严重性进行甄别梳理,调查核实。对核实出的违纪情节较轻的问题,根据情况采取“信访谈话”“发信访通知书”“建议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与组织部门联系沟通”“定期通报、集体警示”等方式实施信访监督。对核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转入查处违纪案件程序办理。
(四)回复处理结果。对实名信访,实施信访监督后将结果以书面形式回复信访人。
(五)资料归档。将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六、查处违纪案件的程序:
(一)受理。对受理材料进行登记,对需要查清的主要问题提出初步核实的意见,报分管领导或上级部门审批。受理材料的主要来源:通过信访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
通过纪检组监察室实施监督检查发现的重大违纪违规线索,特别是严重的经济问题线索;
上级部门交办的或转办的核实、查处案件;
其他部门移交的案件。
(二)初步核实。查清反映的主要问题是否存在,为立案与否提供依据。对经初步核实结论的处理:
1、对反映问题不实的,向被反映人所在党组织和单位说明,并按有关规定消除影响。
2、对虽有违纪事实,但情节轻微,不需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要求被反映人纠正违纪行为、退还违纪所得,并通过谈话诫勉警示、书面检查、召开民主生活会、调整其工作或职务、一定范围内通报等方式进行批评教育。
3、对确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报批立案。
4、对认为有犯罪嫌疑的,将涉嫌犯罪的证据材料移送司法机关。
(三)立案调查。立案调查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案件检查工作条例》和《监察机关调查处理政纪案件办法》规定的程序进行,对经初步核实,认为有违纪事实,需要追究纪律责任的问题,按权限报批立案。经批准后拟定调查方案,组织调查小组,按有关规定开展调查工作。调查终结后,调查组写出调查报告,提出定性处理意见。
(四)移送审理。对调查终结,被调查人的错误事实已经查清,证据确实充分,需要追究党纪政纪责任的案件移送审理小组按有关规定进行审理,对调查案件的活动及其结论进行再审查。审理小组由非审案人员组成,必要时可请县纪委监察县有关人员参与审理。
(五)下达处理决定。纪检组监察室对查处权限内的案件下达处理决定;
对查处权限以外的案件,将核实资料和处理意见报送县纪委监察局或有关部门。
(六)复议复查。受处分人对纪检组监察室做出的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可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对纪检组监察室复议、复查决定不服的,可向县纪委监察局提出申诉,要求复议、复查,纪检组监察室将复议、复查决定及有关资料一并上报县纪委监察局审查复核。县纪委监察局的复核决定是最终决定。
(七)资料归档。对有关资料归档,备查。
纪检组监察室岗位职责
纪检组长(监察专员):主持林业局纪检组的全面工作。具体职责是:贯彻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加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和行政监察工作的指示、决定及重要部署。参加林业局党组会议和有关行政领导会议,通过参与林业局重大决策、重点政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等方面的工作,监督检查林业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执行国务院决定、命令,贯彻执行县党委、县政府、纪委监察局的决定和命令的情况;
监督检查林业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维护党的政治纪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和廉政勤政情况。按廉政谈话制度的规定进行廉政谈话、诫勉谈话;
组织受理对林业局管辖范围内的党组织、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的控告、检举;
受理林业局及其所属单位党员和行政监察对象不服处分的申诉。协助林业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林业局及所属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协助林业局党组和行政领导班子组织协调开展由林业局牵头的源头治理腐败的各项工作。做好林业局党组分工内的各项工作,办理县纪委监察局和林业局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组副组长(监察室主任):协助纪检组长工作。具体职责是:列席林业局有关行政会议、党组民主生活会;
负责组织召开全县林业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组织座谈会及草拟领导讲话;
负责组织制定和修改纪检监察工作制度;
负责组织对林业局重大事项的分析报告,对林业政策、林业改革、林业管理情况的分析报告;
负责组织协调案件检查、执法监察、行政效能监察、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源头治理腐败等工作;
负责组织林业纪检工作的调查研究;
完成领导交办的综合性文稿的草拟和其它工作任务。
监察室
监察室是负责全行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行使监察职责的职能部门。纪委与监察室合署办公。主要职责:
一、纪检监察工作计划:
拟定全行纪检监察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向上级领导和组织报告工作。(监察室主任)
二、纪检监察制度建设:
1.制订纪检监察相关制度、规定和操作规程,组织人员完成工作。(监察室主任、案件检查)
2.负责调查研究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的特点和规律,检查监督制约机制的建设和规范运行,提出强化监督管理的措施。(监察室主任)
三、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组织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监督监察对象执行党风廉政建设有关规定,协助总行党委检查、指导党风廉政建设,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组织开展党纪政纪教育,纠正行业不正之风。(监察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党风廉政建设)
2.领导干部个人重大事项报告、礼品上交等项工作。(综合管理)
四、效能监察工作:
开展效能监察立项,组织实施工作,并针对问题进行整改。(监察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执法监察)
五、纪检监察统计分析工作:
负责本系统纪检监察数据统计、工作报告、信息通报工作,对发生的重大问题,提出建议,研究制定反腐倡廉、强化监督管理的措施。(监察室主任、案件检查、执法监察)
六、监察内控建设工作:
组织建立、健全全行监察工作管理的内控管理制度并组织实施。(监察室主任)
七、系统管理工作:
1.监督检查本系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执行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
2.监督检查总行管理的干部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和正确行使权力的情况。
3.组织指导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监督检查各分支行纪检监察工作开展情况和纪检监察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监察室主任)
4.审定总行管理干部的任职资格,审核各分支行监察室负责人人选。
5.本系统纪检监察组织机构和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指导全行纪检监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监督全行纪检监察人员履职情况。(监察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
八、信访工作和案件查处工作:
对分支行管理干部信访件和违纪违规案件进行直接查处。(监察室主任、监察室副主任、案件检查、执法监察、信访管理)
九、其它日常管理工作:
1.负责总行纪委会议的筹备和组织,督促会议决议的落实和执行。(纪委秘书)
2.负责对分支行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和监督,负责向总行党委报告分支行领导
班子民主生活会召开的情况。(党风廉政建设)
问题:
1.执法监察与案件检查、信访管理岗的区别?主要是信访工作与案件查处工作的区别吗?
2.岗位设置现有人数与拟定人数?
第六节 纪检监察室职责及各级人员岗位职责
一、纪检监察领导小组职责
1.认真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党的决议和指示,督促检查执行情况。
2.负责制定医德医风及相关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情况,纠正各种损害党和国家利益的不正之风。
3.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搞好对党组织和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及反腐倡廉教育,增强党组织和党员的拒腐防变能力。
4.受理党组织、职工在违反党纪国法方面的检举和控告;
受理党组织、院内职工对违规违纪处分不服的申诉,保障党章规定的党员权利不受侵犯,保障职工权益。
5.实施党章和有关规定范围内的党内监督,检查和调查处理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它党内法规的案件,按照有关规定决定对涉案党组织和党员进行初步处分并报上级党委。检查和处理职工在工作中的违规违纪问题,在调查审理案件中,实事求是,以事实为依据,秉公办理,不徇私情。对涉嫌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6.组织纪检干部进行政治、业务学习和研讨,不断提高干部素质和纪检临察工作水平。
7.承办上级纪委和医院党委交办的其他有关工作。
二、纪检监察室工作职责
1.落实上级纪检监察机关的有关会议精神,结合医院的特点,提出贯彻意见,并负责组织实施。
2.负责做好医院的纪检监察工作,掌握监察对象,贯彻落实国家政策、法律、法规及医院规章制度情况,并进行监督、检查。
3.围绕医院中心工作开展纪检监察,深人基层调查研究,发现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
4.接待群众来信来访,受理对监察对象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纪案件的检举、控告,及时调查、处理违法违纪案件,做好来信来访的处理和反馈工作,保护检举人合法权利。
5.受理监察对象自诉、申诉,保障监察对象的合法权益。
6.对监察对象进行遵纪守法、为政清廉、履职尽责教育。
7.负责纪检监察室的自身建设。
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三、纪检监察室主任岗位职责
1.负责纪检监察室全面工作。
2.根据医院中心工作和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工作部署,制定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
3.掌握、督查监察对象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医院规章制度情况。
4.围绕医院中心工作负责对医院职务权力和职业权力开展执法监察,发现问题,提出加强管理和完善制度的建议。
5.负责组织全院干部职工学习法律法规及有关文件和规定,对监察对象进行职业纪律和遵纪守法、廉清自律教育。
6.受理对监察对象违法违纪行为的检举控告及监察对象的申诉,并负责调查处理。
7.组织业务学习和理论研讨,提高纪检监察干部的综合素质和业务水平。
8.完成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医院领导交办的其它相关工作。
9.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
四、纪检监察室干事岗位职责
1.在纪检监察室主任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纪检监察工作方针、政策,依法依纪,实事求是,秉公办事,严守纪律,保守秘密,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2.做好科室内务和日常事务性工作,负责一般文稿的起草及各种信息的汇总、统计和上报工作。
3.接待并受理职责范围内的检举、控告、申诉,做好记录,及时向领导报告。调查核实,尽快反馈。协助做好对各种案件的调查处理。
4.协助领导对党风党纪、廉政建设和医德医风建设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5.做好执法监察、专项检查等工作。
6.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对纪检监察工作提出建设性意见和建议。
7.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有关工作。
8.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务人员医德规范和国家卫计委“九不准”规定。
1.负责监督检查本局及所属单位在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相关规定的情况。负责对全市系统廉政建设、效能建设、作风建设的监督检查。2.协助党组推进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落实。3.负责受理本局系统的单位和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问题的揭发、检举、控告;受理党员、监察对象的申诉。立案调查本局党员、监察对象违反党纪政纪的案件。1.监察检查本院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计划、决定、命令和规章制度情况。2.受理对工作人员违纪违法行为的检举、控告。3.调查处理工作人员的违法违纪行为,审理、建议和决定对其作出行政处分。4.参与对工作人员的考核评议工作。5.配合党委、行政和有关职能科室制定内部监督管理方面的规章制度。6.配合党委对工作人员进行党风廉政建设和遵纪守法教育,并配合党委抓好精神文明、物质文明建设。7.配合党委抓好行业作风整顿和建设,按要求、按时间进行满意度调查,征求社会监督员意见,召开社会监督员和住院病人座谈会。8.认真做好群众来信来访工作,做到事事有登记,件件有回音。9.完成院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负责本局各级工作人员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及税收法律、法规情况的监督检查;
负责本系统党的纪律检查、行政监察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负责执法监察和纠风工作;
负责信访举报的受理、核查工作;
负责本级管理的干部违法违纪案件的查处;
按照管理权限负责领导干部的离任审计工作。
另设机关党总支办公室,负责本局的党务、工会、共青团、妇联等工作。
监察室工作职责
1、负责公司行政监察和纪检工作;
2、负责公司干部违纪案件的查处、上报工作;
3、负责公司党员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并作好宣传教育工作;
4、认真接待群众的来访、虚心听取各方意见及时反馈相关信息。
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监察室工作职责
一、在局党组、纪检组领导下,认真履行纪检监察的各项职能,努力在全市教育系统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监督检查各中小学领导班子及其成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纪检监察部门重大决策、措施的落实情况;
监督检查学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学校各项规章制度的情况,保障学校政治稳定,促进学校改革发展的顺利进行。
二、贯彻执行各级关于民主评议行风的工作要求,负责对全市教育系统发展软环境工作监督检查,受理并查处有关发展软环境方面的信访举报和投诉案件。做好信访工作,承办上级纪检监察部门交办的有关事项,协助上级纪检监察部门对本系统纪检监察对象违纪情况的调查处理。负责受理本系统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及群众在纪检监察范围内的检举、控告,保护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及群众合法权益,支持学校党组织和党员干部教职工同违法违纪行为和不正之风作斗争;
受理党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对党纪政纪处分不服的申诉;
调查处理校内基层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纪、党规和政纪的案件,并按职务权限范围提出处理意见或作出处分决定。
三、协助局党组抓好全市教育系统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对全市各中小学的党风廉政状况进行调查研究,了解全市各中小学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动态,掌握本系统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检查和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并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向局党组提出处理意见和改进工作的建议。建立、健全各中小学党风廉政制度和相关规章制度,促进学校各项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
四、参与招生、升学考试、收费及评先评优、干部选拔、教师招聘及学校基建(维修)、各类招投标及大宗(物品)、教材、图书采购等工作,履行监督职能,督促各项工作按规定程序规范操作,确保校务、教务、财务工作落到实处。
五、发挥组织协调作用,加强与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联系,及时向上级反映本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正、反典型和倾向性的问题,并提出解决的意见和建议。
六、完成市教育局党组、上级纪检监察机关和有关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纪检监察室职责
1.监督检查联系公司本级管理权限内的领导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
2.监督检查联系公司各级党组织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纪检组落实监督责任的情况,对涉及的领导干部实施责任追究;
3.督促联系公司各级监督对象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各级对中央、自治区、市委关于作风建设规定的执行情况,调查处理严重违反有关规定的行为;
4.承办联系公司党员和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案件的初核、审查并提出处理建议;
5.做好问题线索的管理和处置工作,监督联系各级纪检委员上报问题线索处置;
6.协助上级党委巡视、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市管干部任职前回复市委组织部意见等工作,参加联系地区(单位)县处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协调对联系地区(单位)市管干部的诫勉谈话工作;
7.负责了解联系地区(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机构开展工作情况,综合、协调、指导联系地区(联系单位及其系统)的纪检监察工作,协助考察了解联系地区的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或联系单位的纪检监察机构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情况;
8.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企业监察部岗位职责(共10篇)
热力监察岗位职责(共16篇)
审计局监察室岗位职责(共13篇)
银行纪检监察室岗位职责(共9篇)
税务系统监察室岗位职责(共3篇)
上一篇:体育馆售票处岗位职责2022
下一篇:混泥土工长,岗位职责202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