驻矿安监员岗位职责2022
驻矿班驻矿员岗位职责
1、严格遵守公司、部门和班组的各项规章制度,快速高效地完成部门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完成所驻矿点监装监运的日常工作。
3、严格按照制度和标准完成工作任务,及时解决煤炭装、运过程中出现的量、质问题,监督煤炭装运过程中煤质合格。
4、驻矿员须严格执行准运单发放程序,并认真、准确填写煤炭准运单,严禁涂改。
5、驻矿员须在红色封条上认真、准确、详细填写车号、编号、监装人、日期,并监督封条粘贴规范、有效。
6、驻矿员须认真妥善保管一次性黄色塑料扎带,严格执行发放程序,并对应车号登记扎带编号、数量、日期;
记录须完整、规范,留存备查。
7、加强对运输公司的监督管理,确保煤炭运输车辆正确、规范使用封条和扎带。
8、监装结束后,对当天的装车车数、吨数、装车煤质情况及时向部门相关岗位人员短信汇报。
9、积极参与班组的安全学习、业务培训、民主生活以及公司工会、燃料管理分工会组织的各项文体活动。
10、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安监员岗位职责
一、对安监科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二、负责检查本矿井对安全生产方针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情况。
三、负责检查各个生产环节和所有工作岗位和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制止和纠正违章作业、违章指挥。
四、负责组织人员进行定期检查、不定期检查、巡回检查、日检查和班(组)自查和特殊时期检查。
五、负责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三定的方针(定专人、定时间、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
六、负责对查出的三违现象(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劳动纪律),按照本矿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
七、对在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及时汇报,并详细作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
八、对安全生产搞得好的工队、班(组)和个人,要及时给予表彰和奖励。
安监员岗位职责
安监员为本站内工作人员,要服从站长的调配和管理,配合站长的安全管理工作,具体职责规定如下:
1、监督所驻矿井对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程、条例以及集团公司和晋圣公司安全文件的贯彻执行落实情况。
2、监督所驻矿井依法进行安全生产和建设。
3、监督和指导所驻矿井按有关规程、规范、规定做好安全基础工作和安全技术工作。
4、参加所驻矿井组织的各项安全会议,查阅有关资料,并对矿井的安全管理工作及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
5、监督所驻矿井各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以及一般从业人员的持证上岗和培训情况。
4、监督所驻矿井各级安全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履行情况。
5、监督所驻矿井设备的安全认证和运行情况。
6、对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存在安全隐患的,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7、要经常深入井下对采、掘、机、运、通等各个生产环节进行安全检查,对检查出的问题及上级部门检查的隐患进行跟踪落实,督促其按规定、按时限进行整改落实。每月下井不得少于15个,并要对所查问题下三定表落实整改。
8、发现重大隐患和危及职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可采取应急处置措施,或根据具体情况下达停产通知书,责令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上报公司相关部室及领导。
9、对拒不执行上级部门安全指令的相关责任人,有权向公司有关部门或领导提出处理意见;
对违法违规行为,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有权做出通报批评。
10、监督所驻矿井安全技术措施专项费用提取和使用情况。
11、监督所驻矿井职工劳动保护、职业病防治的情况。
12、参加所驻矿井伤亡及重特大事故的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事故分析,提出事故处理建议及防范措施。
13、对不履行职责、弄虚作假、作风漂浮、失职、渎职等行为,造成存在重大隐患仍然组织生产作业和人身伤亡事故的,要按有关规定严肃追究其责任。
驻矿安监员工作职责:
1、监督煤矿依法办矿,有效防止
非法违法生产、建设行为。
2、监督煤矿建立健全安全生产
相关制度、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齐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和设备 设施。
3、监督煤矿严格执行矿级领导带 班下井制度。
4、监督煤矿对检查出的隐患,严
格按照“五落实”要求进行整 改;煤矿拒不执行监管监察部门 指令的,及时向县级安监部门报告。
5、监督煤矿严格按照核定生产能
力和核定下井人数要求组织生 产、建设,严禁“超能力、超 强度、超定员”。
6、监督煤矿严格执行井下密闭启
封报批制度,严格落实探放水 措施。
7、监督煤矿停电停风、瓦斯超限 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
8、监督煤矿严格按照批准的采掘
工作面个数组织生产、建设, 并按照作业规程要求进行支护, 严禁空顶作业。
9、监督煤矿健全通风、排水、压
风、供电、监测监控、人员定 位、提升运输、瓦斯抽采等系 统,并确保运行正常。
驻矿安监员交流材料
各位领导、同事:
大家好!我叫XXX,于2013年9月通过统一招考到XXX县安监局XX安监站从事安全监管工作,根据安排现驻XX煤矿,首先非常感谢省局能为我们驻矿安监员提供这次相互交流、学习的机会,我倍感荣幸但更多的是诚惶诚恐,因为在座的都是德高望重的领导和经验丰富的同事。现将驻矿以来的工作情况及感受汇报如下,不当之处,敬请大家批评指正。
我们都知道,煤矿驻矿安监员是受政府委托,派驻煤矿进行现场安全监管的人员,是加强和落实煤矿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重要手段,是确保煤矿实现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身为驻矿安监员的我们,在工作中不断思考和探索,如何做好一名称职的驻矿安监员?本人有以下几点认识。
一、端正态度,坚定信心,树立高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一)提高认识,强化责任
我认为驻矿安监员就是驻守在煤矿安全监管前沿阵地的“哨兵”,是安全生产的第一道防线,这道防线如果不牢,就会给煤矿企业、给矿工弟兄带来灾难,给社会带来极坏影响,所以我们必须认清自己所在岗位的重要性,“在一天岗,就负一天责”,发挥好安全监管前沿阵地“哨兵”的作用。
(二)加强业务知识学习,努力提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
1力。
要做一名合格的驻矿安监员可不容易,煤矿采、掘、机、运、通几大系统方面的知识必须具备,还有众多的法律法规、行业标准,以及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新技术、新设备、新工艺不断涌入煤矿安全生产领域,对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要求越来越高,我感觉我需要学习的东西太多太多,所以我始终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中我们必须树立“学习、学习、再学习”的观念,只有利用一切可以利用的时间来提高业务素质,才能适应煤矿安全监管工作的需要。
二、恪尽职守,全力以赴,做好当前工作
(一)认真了解所驻煤矿的基本情况
要当一名合格的驻矿安监员,我们必须准确掌握所驻煤矿的基本情况:煤矿主要管理人员是谁、煤矿井下采掘布置情况、主要工作地点分布、作业场所安全状况等等这些问题都需要我们花大量精力去研究。首先我们要对所驻煤矿主要管理人员进行研究,只有懂得怎样与煤矿主要管理人员进行沟通和交流,从心理上消除煤矿管理人员对安全监管工作的排斥,尽快和他们交上朋友,让煤矿主要管理人员从感情上接纳我们,使他们愿意对我们说真话、讲真情,我们才能从这些管理人员的口中了解到煤矿安全生产真实情况,如果对煤矿的基本情况没有准确的掌握,就找不到安全监管工作的重点,监管工作就会事倍功半,效率就会受到严重影响。所以我认为做好煤矿主要管理人员的工作,是我们驻矿安监员履行监管职责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次,在与煤矿主要管理人
员加强沟通、交流的基础上,全面掌握所驻煤矿的基本情况,针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开展安全监管工作,我们才能保住一矿平安 。
(二)认真跟踪隐患整改落实情况
安全监管无小事,我们要把煤矿存在的“小”问题都当作“大”事情来抓,始终认为“小”问题不处理就会酿成“大”错误,作为驻矿安监员,必须高度重视对煤矿企业安全隐患自查自纠工作的监督,认真负责地落实上级政府及监管监察部门所提出的隐患或问题,按要求实施现场监管,确保隐患及时整改到位,把可能引发安全事故的不安全因素消灭在萌芽状态。
总之,“放松安全监管,就有可能导致事故发生,就是对人民的犯罪;
对违法违规生产行为的不抓不管,就是失职渎职”。作为一名安监工作者,要始终把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放在首位;
我们要“常想肩负的职责,时常警戒自己,做个清白之人,不存贪赃之念、不干枉法之事”,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做好安全监管工作。
以上是我自驻矿以来的一些认识,不当之处,请大家多多指教,谢谢!
XXXX年X月XX日
瓮安监通[2012]号
瓮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关于进一步加强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管理的通知
各煤矿驻矿安全监管员:
为充分发挥驻矿安全监管员的职能职责,切实加强对煤矿企业的日常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安全生产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要求,有序推进全县煤矿生产(建设),实现煤矿安全、和谐、可持续发展。现将进一步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驻矿安监员的岗位设置与管理
(一)岗位设置。根据驻矿安监员配备相关规定,每矿配备驻矿安全监管员1名。
(二)管理。煤矿驻矿安监员由县安监局统一管理,乡(镇)安监站具体负责驻矿安全监管员的日常管理工作。县安监局加强对驻矿安监员的检查考核和交流力度,实行不定时调整轮岗交流制度。
二、驻矿安监员的工作职责
(一)履行对所驻煤矿企业进行安全监管,督促煤矿企业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严格执行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决定、命令、文件及会议精神,监督煤矿企业依法依规组织生产(建设)。
(二)配合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对所驻煤矿进行安全检查。
(三)做好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对所驻煤矿下达的各类行政
执法指令,督促煤矿企业按照行政执法文书的要求,制定整改措施,落实整改资金,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跟踪掌握隐患整改进度,并对完成整改的隐患进行销号。
(四)对所驻煤矿企业实施经常性的安全检查,督促并参与煤矿企业定期组织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和治理工作,落实重大隐患排查治理报告、挂牌督办、整改销号及矿级领导下井带班等各项制度,及时掌握煤矿安全生产状况;
现场检查中发现重大安全隐患和威胁职工生命安全时,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撤出井下危险区域所有作业人员到安全地段,并立即出井将安全隐患和处理情况报告县安全监管局、乡(镇)包保领导,必要时可直接上报县包保领导。对现场指挥人员、煤矿企业拒不执行的,提请县安全监管局处理。
(五)定期(每月28日前)向县安监局书面报告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情况,同时送当地乡(镇)政府、安监站;
参加煤矿监管、监察部门召开的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并及时向所驻煤矿传达会议精神,督促煤矿企业抓好贯彻落实。
(六)每月参加所驻煤矿的班前会议不低于10次,并作好会议记录;
参与并督促煤矿企业做好安全教育培训;
督促煤矿企业及时派送人员参加上级组织的取证培训,确保企业人员配备齐全,达到持证上岗要求。
(七)督促建设矿井严格执行“三同时”规定,特别是督促建设矿井严格按照《开采设计方案》、《安全专篇》进行施工建设,严禁边建设边生产,如发现违法违规行为,立即制止并报县安监局。
(八)每天填写《驻矿日志》,对矿井存在的重大隐患要在井口进行公示,并登记在煤矿安全隐患记录卡中,要督促企业落实整改标准、资金、责任人和时限,实行动态监控管理。
(九)督促指导煤矿企业按时按要求如实报送各类安全生产管理工作报表、资料;
完成县安监局安排的各项安全监管工作任务。
(十)督促并参与煤矿按规定每月定期召开安全生产会议,研究、分析、总结本煤矿安全生产工作,并作好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监督煤矿企业严格按核定的下井人数和生产能力组织采掘作业,采取坚决措施,打“三非”(非法生产、非法经营、非法用工),防“三超”( 超能力、超定员、超强度),反“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
(十二)督促所驻煤矿建立健全并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及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督促煤矿企业负责人及企业各职能部门、各采掘班(组)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规程、标准和本煤矿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完善资料归档管理。
(十三)督促煤矿业主或实际控制人、矿长依法履行安全生产法定义务,监督煤矿按规定提取、使用各种安全费用。
(十四)按规定对煤矿各生产系统、生产环节的现场安全管理进行监督检查,重点跟踪督促煤矿安全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并作好记录。
(十五)督促煤矿企业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各种安全装备、设施、仪器仪表完好、齐全、可靠,确保安全监测监控系统正常运行,每天对煤矿的瓦斯日报审核签字。(十六)监督煤矿矿长、主要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井下从业人员等按规定人数入井,做到持证上岗,监督新工人的岗前安全培训,同时督促落实好矿级管理人员带班制度。
(十七)负责督促煤矿配备符合规定的探放水设施、设备,督促煤矿认真“预测预报、有掘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的探放水制度,做到“逢掘必探、逢疑必停”,做到探放水设计措施与实际操作一体化。煤矿每次探水必须现场监督各钻孔深度、个数、掘进进尺、超前距离、钻杆数量是否属实,并符合防治水和探放水设计规定,作好探水和钻杆清点记录,并签字确认。
三、驻矿安监员的职权
(一)参加有关煤矿安全工作会议和参与煤矿安全生产的重大决策活动,有权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上级主管部门有关安全规定的行为,提出处理意见。
(二)有权掌握和了解煤矿的安全生产(建设)计划、图纸资料、管理制度、作业规程和安全技术措施、安全投入,并熟悉企业的劳动组织和实际生产作业情况。
(三)有权定期不定期进入作业场所进行监督检查,对安全装备、设施及现场管理人员、特殊工种人员和从业人员的安全行为进行监督。发现事故隐患时,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建议、措施,并监督落实。
(四)有权提议对造成事故隐患和“三违”行为的责任人员进行责任追究,并根据煤矿企业的奖惩办法提出奖惩建议。
(五)当作业场所出现可能危及工人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制止违章指挥、违章作业,有权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撤出人员,同时督促煤矿采取相应措施,并及时
向上级主管部门报告,未经驻矿安全监管员复查不得恢复生产(建设)。
(六)有权对忽视安全、玩忽职守造成事故的责任者进行检举,对隐瞒事故责任者提出控告。受到打击报复和迫害的,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投诉和控告。
(七)所驻煤矿违反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制度,出现重大安全隐患,矿方拒不整改的,应提请主管部门进行处理。
四、考核奖惩
(一) 驻矿安监员由县财政每月发给工资1200元,认真履行各项工作职责,完成当月考核任务,兑现月考核奖480元,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和安监站共同考核,县安监局负责发放。
(二)检查发现未驻矿,一次脱岗扣当月月考核奖480元;
累计发现当年有2次不驻矿,扣除当月考核奖,并作解除聘用处理。
(三)严格执行下井监管制度,每月下井次数不低于20井次(其中夜班6井次),巡回对全矿井作业地点进行检查督查,并对检查的时间、地点、线路、检查情况作详细记录备案备查,发现危及隐患现场督促排除完毕。当月每少下1井次,扣200元;
当月少下2井次,予以警告,并扣除当月考核奖;
当月少下5井次或累计被警告2次,作解除聘用处理(煤矿停产停业除外),当月少参加班前会2次,扣除当月考核奖。当月瓦斯日报2次未审核签字,给予警告,3次未审核签字,扣除当月考核奖,并给予作解除聘用处理。
(四)驻矿安全监管员未按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导致煤矿发生安全事故的,扣当月工资和月考核奖,并作解除聘用处理;
发生重、特大事故,触犯刑律的,由有关部门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五)如驻矿安全监管员对入井检查、相关工作徇私舞弊、玩忽职守,经发现给予扣除当月工资和月考核奖,并作解除聘用等处理。严禁收受煤矿经济财物和驻矿煤矿兼职;
一经发现,扣除当月工资、月考核奖和解除聘用处理。
(六)煤矿每次探放水未现场监督煤矿探放水和作好探水、钻杆清点记录的,每少一次扣100元,当月次数少2次的,扣除当月考核奖,并给予解除聘用处理。
(七)对煤矿企业未按照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下达的检查指令进行整改、拖延整改,借整改之名、违法组织生产、建设的行为,不采取措施处理和向县安监局、乡(镇)人民政府或安监站报告,一经查实,给予扣除月考核奖,并
作解除聘用等处理。
(八 )每月由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县安监局和安监站对驻矿安全监管员进行一次考核,发现有下列情形者,年终考核不合格:
1、不履行请销假制度,离工作岗位,经查实一年内累计2次脱岗的;
2、一年内累计二次未督促煤矿企业按各级煤矿安全监管、监察和行业管理部门提出的检查意见进行整改,未作记录又没有按规定报告的;
3、制止违章不力,所驻煤矿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的;
4、对所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监管检查不力,对擅自布置采掘工作面,违规施工隐蔽工程不予制止,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不报告的;
5、对所驻煤矿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及时发现的;
(九) 对认真履行工作职责,遵守工作纪律,所驻煤矿无安全事故的,结合工作表现,按照‘评先选优’的原则,分别设置
一、
二、三等进行奖励,年度考核不合格的,注销驻矿安全监管员资格证,并作解除聘用,予以辞退。
五、本通知从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起执行。
二0一二年三月二十日
安全监察员岗位职责
1、制定和完善公司各工种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责任制和安全生产消防管理制度。
2、经常深入各作业面现场检查监督有关工作人员执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情况,对违章作业者立刻纠正或停止其工作,有关在生产上存在的安全隐患应及时处理,遇到重大安全问题或威胁工人生命时,有权下有关人员撤离工作面,并向值班长、安全主管或公司领导汇报,并做好记录。
3、积极参与每旬一次安全生产自检工作,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整改,整改率为100%,配合好矿做好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工作,并完善督促检查矿安环部下达的各安全隐患点整改状况。
4、做好各类事故的处理工作,遇到发生紧急情况时应迅速到位,现场组织处理,并将处理情况及时汇总上报,并制订出相关安全生产防范措施。
5、有针对性地对各生产作业岗位工人进行有关安全操作技术培训和全员安全知识教育。
6、负责做好各类安全台帐及原始记录工作,汇总和调查制订安全技术整改方案。
7、协助安全主管做好月度安全支护工程的验收工作。
8、协助值班长加强现场管理,协助提升段段长做好井口安全管理工作。
9、协助和参与地质、测量和采矿技术人员现场管理和指导。
10、根据生产的变化情况,对通风系统风量适时调节,并对通风系统定期检测。
11、负责对采空区进行定期监察和处理工作、以防发生井下和地表地质灾害。
12、认真做好当班生产安全工作日记和交班记录。
安全监察员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井下作业有关管理规定,严禁违规作业,经常进行安全自检,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2、安监员应积极配合好经理抓好安全工作,应对自己分管的业务范围负责,并协助好有关人员做好各类安全技术培训和各期安全活动工作。
3、跟班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和了解各工作面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责令有关人员先停止作业,采取有效措施,不整改完毕不能作业,发现“三违“(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现象,坚决进行制止和处理,严重违章应及时查处。
4、必须履行交接班制度和做好日常检查记录,重要情况要实行“三交班”(即口头交、板报交、记录交),如因交接班含糊或没有交接班而造成安全生产事故或损失时,应负责主要责任。
5、掌握本岗位易发生的人身伤害事故的简单救护方法,防止伤害扩大。
通风安监员的安全职责
1.经常检测和掌握矿井、水平、工作面的气体情况,及时测报各种有害的含量和风量、气温、各种图表中的单位应尽可能采用国家目前规定的标准单位,以便给改善矿井通风状况提供可靠的依据,负矿井通风和气体管理的第一责任。
2.每月必须对矿实行测风三次,测风三次,有害气体每天测一次,当沼气浓度达到0.5%以上,二氧化碳达到1%以上时,每班应测一次,有害气体超限的工作面,应立即停止生产采取通风排放,直至气体浓度下降到符合安全要求为止才能恢复生产。
3.教育井下工人爱护风筒,按规程要求挂设风筒,如发现导风筒有人为毁坏时,追究有关人员责任,按价赔偿,在井下没有用上的导风筒应要及时收回,妥善保管好。
4.应做好防止井下人员中毒工作,凡停止生产的巷道必须打上栏栅并用文字写明不准进入停产区域,以防中毒,凡实测的气体的数据必须标明在该区域使大家都知道和注意,凡是有毒气体超限的区域必须停止生产,加强通风,排放和稀释有毒气体,不符合要求不得恢复生产,并对该地段情况交好班。
爆破器材安全员的安全职责
1.按规定严格检查爆破器材的发放、保管和使用情况,负爆破器材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
2.督促各班放炮员或班长严格执行火工品的领用制度和本公司制定爆破器材管理规定,认真检查爆破器材在井口的交接和运送情况,井下放置情况,如因管理不力或失职行为造成事故的应负主要责任。
3.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办好放炮员学习班协助主持安全技术培训教育,审批放炮员的交接、更换资格。
4.对火工品的发放、保管、使用过程中所出现的违纪应立即查处,并做好档案记录。
安全主管岗位职责
1、协助采矿公司分管领导负责做好矿区生产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指导公司员工执行安全操作规程的管理工作,负责好安全监督站的日常管理工作。
2、协助公司领导组织每旬、月度、季度及年度安全检查及上报工作。
3、协助公司领导做好员工的安全思想、安全技术教育工作以及新入公司员工的车间级安全教育和采矿工程队新招员工的安全学习及培训工作。
4、协助公司领导及施工队做好事故处理工作。
5、负责组织井下天井平台及支护工程等安全辅助工程的验收工作。
6、负责对采空区进行监察和处理工作、以防发生井下和地表地质灾害。
7、根据生产的变化情况,对通风系统风量适时调节,并对通风系统定期检测。
安全主管岗位安全职责
1、严格贯彻执行公司的安全生产制度,遵守有关安全操作规程,遵守井下作业有关管理规定,严禁违规作业,经常进行安全自检,及时消除不安全因素。
3、每天深入井下现场,检查和了解各作业面和工程点的安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有效措施处理,落实整改责任人,不整改完毕不能作业,发现“三违”现象,坚决进行制止和严肃处理。
3、负责落实做好安全环保部及有关部门提出的安全隐患整改工作以及协助采矿公司领导做好安全计划、措施编制工作。
4、协助采矿公司领导做好井下通风系统的改造和完善工作。
5、协助采矿公司领导做好采矿工程队员工和施工队员工的安全教育工作。
6、参与采矿公司各类安全事故的分析、调查和处理工作及有关安全会议。
7、负责做好安监日志的记录并督促安监人员做好安监日志的记录工作;
负责安监日志档案的保存和管理工作。
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的办法的
通 知
公司各煤矿:
为进一步强化煤矿安全监管工作,切实落实煤矿驻矿安监员制度,强化驻矿安监员的责任,确保驻矿安监员履职到位。经公司总经理会议研究决定,从下发之日起实行本办法。
特此通知
进一步加强驻矿安监员管理的办法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山西省委山西省人民政府加强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进一步加强和规范煤矿驻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人员(以下简称驻矿安监员)工作,充分发挥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队伍作用,结合我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一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煤矿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不徇私情,廉洁自律,作风正派;
(二)掌握煤矿安全生产有关规定和标准,具有履行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的能力;
(三)身体健康,年龄在50岁以下,具有涉煤专业中专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从事煤矿管理工作不少于5年;
(四)有井下工作经验,以及具有国有重点煤矿工作经历或曾担任过煤矿区、队长职务的人员,优先俜用。
第二条:驻矿安监员是由公司通风安全部管理的具有行使煤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权的专职人员,与所驻煤矿无隶属关系。
笫三条:驻矿安监员实行公司公开考录、先行试用、合格聘用制度。采取定点驻矿或分组驻矿方式,由公司通风安全部统一管理,每矿至少派驻1名驻矿安监员。
第四条:驻矿安全监管员应履行下列职责:
(一)监督所驻煤矿贯彻落实国家和各级政府有关煤矿安全规定的情况,跟踪监督煤矿对上级有关部门查出的安全隐患整改情况;
(二)监督所驻煤矿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计划、入井规定的人数、煤矿安全规程、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执行情况;
(三)监督所驻煤矿采掘工程进展情况和隐蔽工程的违规施工生产情况;
(四)对煤管煤监部门查处煤矿安全违法行为,依法作出现场处理决定或提出实施行政处罚的意见,要督促整改到位,跟踪检查;
(五)督促煤矿企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大安全投入,建立健全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完善企业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技术安全措施;
(六)督促煤矿企业严格落实煤矿安全隐患排查制度,特别是存在国务院446号令规定的重大安全隐患要跟踪督查、盯紧盯牢、随时报告;
(七)督促煤矿企业加强安全基础管理工作,特别是煤矿“一通三防”和安全质量标准化建设工作。监督煤矿严格按已公布的采、掘工作面组织生产,严禁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生产。督促煤矿强化瓦斯治理和瓦斯监控系统正常运行;
(八)每月月底前向公司书面汇报所驻煤矿的安全生产情况,重大情况必须立即报告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九)监督检查所驻煤矿现场安全状况,发现煤矿存在重大隐患危及人员安全时,要立即通知现场指挥人员停止作业,迅速撤离现场作业人员,要求该煤矿立即整改,并向公司报告。拒不执行的,要立即提请公司严肃处理;
(十)参与组织领导安全大检查,监督事故隐患排查,提出改进安全工作意见,监督有关部门及时解决检查中发现的问题;
(十一)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经费的提取和使用情况;
(十二)督促企业领导按《工人职员伤亡事故报告规程》及时参加组织事故调查,分析原因,追究责任,督促事故单位按期上报,并对防范措施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十三)监督检查安全设备、设施、装臵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质量、设备质量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十四)监督管理职工安全教育和安全技术培训;
(十五)监督检查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定期检查本矿救护人员的战斗能力;
(十六)监督煤矿实施全员安全培训和安全管理人员、特殊工种岗位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及新工人岗前培训;
(十七)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煤矿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标准、规程和严格执行各级煤炭监管部门作出的煤矿安全生产指令、决定;
(十八)所驻煤矿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立即向公司报告。 第六条:驻矿安监员考核奖惩办法:
(一)驻矿安监员实行全天24小时驻矿,每月入井次数不少于18次;
(二) 驻矿安监员要严格执行请假销假报告制度,请假2天以内的由集团公司通风安全部长批准,请假2天以上由集团公司安全副总经理批准。全年请假累计不得超过20天;
(三)驻矿安监员必须按规定对所驻煤矿进行安全监督检查,每月下井检查次数不得少于18次,其中早班、中班、夜班分别不得少于6次,每次入井时间不少于6小时。每少一次,扣工资50元,全月下井不足10次的,按当月工资的50%进行惩处;
(四)驻矿安监员必须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畅通,保证上级领导及公司的各项指令及时传达;
(五)驻矿安监员每月规定4天休息日,4天休息日不能连到一块,每星期休息一天,休息时要提前报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如有特殊情况须向公司安全副总经理请示;
(六)驻矿安监员必须按时参加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煤炭行业行政主管部门组织的业务培训,培训成绩纳入月份、季度或年度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取消驻矿安监员资格;
(七)驻矿安监员要严格执行日工作情况报告制度,将每天所驻煤矿存在的隐患排查整改、违章处理等情况除向所驻煤矿
企业负责人书面告知外,还要使用矿固定电话向集团公司调度指挥中心执行两汇报(上午8:00—9:00,下午17:00—18:00)。每月有一次不汇报的扣除当月工资50元,二次不汇报扣除当月工资的5%,三次不汇报扣除当月工资的10%;
(八)对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程、标准和集团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采掘计划、作业规程、操作规程和专项安全技术措施的监督落实不到位,每次罚驻矿安监员100元;
(九)发现所驻矿违法违规行为、“三违”行为,没有立即制止、纠正和汇报,每次罚驻矿安监员100元;
(十)对所驻矿隐患整改情况跟踪、监督、落实不到位,每次罚安监员100元;
发现所驻矿对隐患整屡教不改的,未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报告,罚责驻矿安监员100元;
(十一)不及时向集团公司安监部及安全指挥中心报告所驻矿安全生产事故情况,每次罚驻矿安监员100元;
(十二)每天填写《驻矿日志》。每次下井现场检查后,要将下井的时间、地点、经过路线、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意见等有关情况记录到日志上。发现一次未填写《驻矿日志》或填写内容不全,每次罚驻矿安监员50元;
(十三) 驻矿安监员每次入井必须对所经路线进行全面细致的检查、详细填写《安监三定表》,对限期整改的问题做好跟踪处理,并在《安监三定表》做好复查记录。未认真填写《安监三定表》或《安监三定表》中没有做好复查记录,每次罚50
元;
(十四) 每月5日前向公司通风安全部书面报告上月驻矿工作情况、驻矿日志、隐患排查表。未及时报告或报告质量不符合要求,每次罚驻矿安监员200元;
(十五)对查出的限期整改问题和重大事故隐患,矿方拒不接受或不积极采取措施按期整改的,驻矿安监员必须及时向集团公司集团公司安监部及安全指挥中心汇报。未及时汇报的,每次罚驻矿安监员200元;
(十六)各安监员驻矿单位负责对驻矿安监员的日常管理和月出勤情况、下井检身记录的统计,每月初5日前将上月驻矿安监员考勤情况书面报告公司通风安全部;
(十七)各矿在考核驻矿安监员出勤时,要实事求是,不得弄虚作假。报告驻矿安监员出勤时,必须由矿长签字。公司将定期和不定期对驻矿安监员驻矿情况进行核查,凡发现驻矿日志和出勤报告不相符的要进行批评教育,进行必要的惩处,凡检查时发现驻矿安监员不在驻矿单位又未请假经同意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工资100元,二次发现不在驻矿单位的,扣除当月工资的30%,三次发现不在驻矿单位的按当月的60%进行惩处,并将情况通报派出单位,取消驻矿安监员资格;
(十八)公司负责对驻矿安监员进行考核,并将驻矿工资与驻矿安全挂钩,所驻煤矿凡发生一次死亡1人安全事故,按当月工资的50%对驻矿安监员进行惩处,发生死亡1人安全事故两
次的,取消驻矿安监员资格,扣除驻矿安监员1月的驻矿工资;所驻煤矿发生瓦斯死亡事故,按当月驻矿工资100%对驻矿安监员进行惩处。违纪违规的,将依照有关规定严肃处理。对全年未发生安全死亡事故的驻矿监督员将通过各种形式进行通报表扬,并给予适当的奖励;
(十九)公司通风安全部每季度对驻矿安监员的工作情况进行一次考核,年终进行全面考核和总结,依据考核情况,对驻矿安监员作出奖惩决定。对不称职的安监员调离工作岗位;
(二十)根据工作需要,可对驻矿安监员实行定期轮岗交流制度。
第七条:驻矿安监员具有下列权利和义务:
(一)有权参加所驻煤矿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并做好相关记录;
(二)有权制止所驻煤矿违法开采、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行为,并及时向所属单位报告;
(三)有权制止所驻煤矿隐瞒重大隐患和生产安全事故情况;
(四)有义务向煤矿企业宣传国家煤炭安全生产的有关规定,及时反映现场安全管理情况和不安全因素。
第八条:驻矿安监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公司、煤矿和社会的监督。
第九条:驻矿安监员由公司考核开支。
第十条:公司应为驻矿安监员依照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为其办理工伤保险、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第十一条:所驻煤矿应为驻矿安监员提供必要的工作和生活条件。
第十二条:所驻煤矿要切实维护和保障驻矿安监员的合法权益和人身安全。
第十三条:驻矿安监员在工作中业绩突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提请公司或政府给予表彰奖励。
(一)认真履行职责,考核评比成绩优异的;
(二)所驻煤矿全年无死亡事故、轻重伤事故显著下降、安全状况明显好转的;
(三)对所驻煤矿隐患排查整改督促有力,隐患明显减少的;
(四)在防止煤矿事故或者在事故抢险救灾过程中,贡献突出的。
第十四条:由于驻矿安监员不认真履行职责,所驻煤矿发生伤亡事故,或同一隐患多次检查仍然存在的,由公司主管部门予以行政处罚。
第十五条:驻矿安监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根据情节,由公司依照有关规定应予以警告、撤职、开除等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交于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一)对所驻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监督检查不力,对擅自布臵采掘工作面、违规施工隐蔽工程不予制止,存在重大隐患不报告的;
(二)对所驻煤矿重大隐患应发现未及时发现的;
(三)制止违章不力,所驻煤矿发生伤亡责任事故的;
(四)所驻煤矿发生伤亡事故未按规定及时报告,或对迟报、漏报、谎报、瞒报不制止的;
(五)接受所驻煤矿馈赠的报酬、礼品、礼金、有价证券的;
(六)参加所驻煤矿安排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娱乐、旅游、出访等活动的;
(七)利用职务便利谋取私利的;
(八)不履行请假销假制度,擅离工作岗位的。
第十六条:驻矿安监员因不遵守工作纪律、不履行工作职责、安全监管不力被开除的,公司再不录用。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附表:大庄公司驻矿日志
二O一一年八月二十日
掘进安监员职责
一、工作职责:
1、必须掌握所在掘进工作面的作业规程及措施要求的有关施工标准及安全措施。
2、进入掘进工作面检查沿途工业卫生,材料定置化管理及巷道的中腰线是否正确。
3、检查各种检测机具:扭力矩扳手,锚杆拉力器、锚索拉力器是否齐全合格,临时支护是否完善。
4、检查上一班支护是否合格同时对本班的支护质量情况进行把关,严格执行锚杆、锚索贴牌管理制度。
5、巷道掘出后是否按规定使用临时支护。
6、检查皮带、煤溜机头机尾的压柱地锚是否牢固。
7、对本班作业过程中的安全工作进行全面监管,存在隐患督促及时整改。
8、完工后煤头10米后的浮煤是否清理干净,支护是否完善,是否留有隐患。
二、工作要求:
1、安监员要把查出的隐患问题及整改情况在图表上填写清楚,当班未处理的必须在交接班时告知接班安监员,由接班安监员继续跟踪督办。
2、安监员必须按照以上八条规定严格履行职责,对查出的问题要严格对照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的规定对责任人进行严格考核。
3、安监员要认真尽责,安监处对工作不实、弄虚作假、把关不严的安监员,一经查出给予200-500元的处罚,情节严重的建议调离工作岗位。
安 全 监 察 处
二〇一二年七月四日
安全监察部岗位职责
1.部门职责
1.1安全监察部是本公司安全监察归口管理部门,代表公司行使安全监察职能,应定期向总经理和总工程师汇报公司的安全情况。
1.2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行业)有关安全工作指示(要求)的贯彻执行。1.3负责建立健全公司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制度,组织编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1.4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监督特种设备的使用和检修维护;
监督安全工器具、登高用具的管理和定期试验工作;
监督各运行、检修、燃料班组及各常驻外包单位班组安全建设情况。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下达《安全监察工作督办单》向有关领导报告。1.5参加或组织事故调查,分析、上报工作,并提出考核意见。1.6负责编制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情况,监督有关部门、人员对计划的执行情况;
负责对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购置的安全资质审查,监督劳动保护用品、安全工器具、安全防护用品的发放和使用。
1.7监督安全培训计划的落实,负责组织公司领导级以下人员的《电力安全工作规程》考试,并建立公司员工及临时工安全培训档案。1.8定期和不定期总结分析安全生产中的薄弱环节和带倾向性的问题,提出改进意见。
1.9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给予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或意见;
对负有事故责任的人员,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或意见。1.10参加工程和技改项目安全技术措施的审查和竣工验收以及有关科研成果的鉴定。负责对施工队伍安全资质的审查。
,要求有关部门限期解决,并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
完成事故统计、
1 1.11组织公司安全监察网活动,充分发挥各级安全员的监督作用。
1.12监督、检查公司消防、交通、治安管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的监督、管理
1.13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有关消防、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令、规程、制度及要求。负责厂区治安保卫工作。
1.14负责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工作,组织进行外包工程开工前的安全技术交底,办理开工许可手续。1.15负责公司交通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交通法规的贯彻执行。2.工作内容与要求2.1负责抓好现场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反违章等安全日常例行工作。2.2经常进行文明生产检查,执行公司《文明生产管理制度》2.3经常对“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进跟踪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提出整改要求,并按《安全生产奖惩制度》和《反违章管理实施细则》进行考核。2.4加强检修现场安全督查,督促检修、运行人员认真执行《危险点分析管理标准》。重要检修及重大操作应到现场跟踪、监督。2.5抓好经常性防火检查,火检查,对查出的火灾隐患及时督促有关部门进行整改。2.6抓好隐患排查治理工作。经常进行作业性违章和定期开展装置性违章检查,对查出的问题及时下达“安全监察工作督办单”限期整改,并按有关规定进行考核。
2.7加强门卫管理和厂区治安保卫工作,确保产区治安稳定。2.8抓好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部门严格执行《外包工程和临时用工安全管理标准》过程安全管理。
2.9不定期进行运行值班纪律的抽查,育,并按规定考核。
2.10负责公司消防安全管理,督促有关部门严格执行《消防工作管理制度》认真抓好防火工作。
2.11组织抓好消防、治安知识培训工作,每年至少组织进行一次消防演习和
组织对重点防火部位进行专项防
督促外包项目所在部门和临时工使用,加强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全发现违反值班纪律的行为,及时进行教,2
并督促公司各部门和生产区域保洁承包单位严格,做好管辖范围内的文明生产和卫生清扫工作。并根据季节特点,消防知识培训。
2.12每年11月底前,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反措计划”和“安错计划”编制工作,并负责“安错计划”编制汇总报批。
2.13组织每年一度的员工安全规程考试和工作票签发人、工作许可人、工作负责人考试工作。
2.14督促运行、检修部门每年12月15日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进行一次运行规程、检修规程的校对复查,对不符合现场实际的,应进行修改,并履行报批手续。
2.15每月进行一次班组周安全日学习活动的检查。 3.检查与考核
3.1每月25日应对本部门各岗位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限期在月底前务必完成。
3.2对未完成岗位职责的,列入月度绩效奖考核。
安全监察部主任岗位职责
1.工作职责
1.1负责组织贯彻落实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的文件,监督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与安全生产有关的各项规程制度、反事故技术措施和上级(行业)有关安全工作指示(要求)的贯彻执行。
1.2组织制定公司安全生产、消防、交通、治安管理制度;
组织编制、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监督各级人员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3组织审核为保障人身、设备安全而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负责组织跟踪落实。
1.4组织制定安全工作规划与年度安全目标和保证措施,并监督实施。 1.5组织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所需费用的提取和使用;
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的落实。
1.6监督各部门、本部门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 1.7组织开展“春、秋”安全生产大检查活动和月度安全检查工作。
1.8做好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安全管理工作。组织抓好临时用工厂级安全教育和考试,并建立临时用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1.9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1.10督促本部门安监员抓好“两票三制”执行情况的跟踪检查。
1.11组织做好公司员工安全教育、培训管理工作。
1.12参加公司月度安全例会,监督有关安全工作部署的贯彻执行。 1.13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奖惩和考核建议。
1.14参加工程建设和技改项目的安全设施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及有关科研成果鉴定工作。
1.15组织有关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负责有关安全信息材料的上报工作。
1.16监督、检查公司消防、治安管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负责抓好消防、保卫员工队伍建设,督促消防保卫主管抓好消防、保卫制度的贯彻落实和人员的培训工作。
4 1.17督促消防、保卫人员认真执行消防巡视检查制度和夜间厂区巡逻制度。
1.18负责监督交通法规的执行,定期组织交通安全检查。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组织对上级下发的安全生产文件、规定、通知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监督,并在规定时间内向上级汇报落实情况。
2.2组织对安全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根据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执行中发生的问题,每年对制度进行修订。
2.3每年组织对各部门落实“年度安全目标责任书”的情况进行二次(上半年、下半年)检查,并对执行情况书面公布。
2.4审核为保障人身、设备安全而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并根据实际情况提出修改意见。
2.5组织编制公司“安措计划”,负责督促生技部门按时组织制定公司年度“反措计划”;
每季度组织对“安措”、“反措”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检查情况进行通报。
2.6负责组织开展季节性安全检查、专项检查及安全生产月等安全活动,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定整改计划,落实责任部门和责任人。
2.7组织对外包工程资质审查工作,建立外包工程安全资质审查记录,负责与工程承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组织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和人员培训。
2.8督促本部门安监员定期对特种设备、安全工器具的使用情况进行跟踪检查,并作好检查记录,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向责任部门下达整改通知书。
2.9督促本部门安监员经常对“两票三制”日常执行情况进行指导、监督,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进行通报、考核。
2.10组织制订公司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各部门按计划执行。每年6月组织对生产部门员工、生产管理人员、工作票负责人、签发人、许可人和单独巡视高压设备人员进行“安规”考试及“双票”知识培训考试,并对合格人员行文公布。
2.11参加月度安全分析例会,组织会议材料、编审会议纪要,对会议精神进行贯彻落实,并在下月度安全分析例会上通报落实情况。
2.12主持召开月度安全网例会,传达上级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精神,检查各部门安全生产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问题,指导各部门安全监督人员、班组安 5 全员的工作。
2.13组织编写月度安全生产月报,通报不安全事件、总结安全工作开展情况。 2.14组织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负责有关安全信息材料的上报工作。
2.15在月度绩效奖平衡会上,对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奖励和考核的建议或意见。
2.16负责督促检查本部门执行公司消防管理制度和治安保卫制度,督促消防人员、保卫人员按规定进行消防巡视检查和治安巡逻。
2.17督促本部门安监员抓好设备缺陷的消除督察工作,对影响安全或文明生产的缺陷,要求责任部门在规定的时间内处理好。
2.18负责报送有关安全报表和资料。 2.19完成有关领导临时安排的安全工作 3.检查与考核
3.1每月25日应对本岗位的岗位职责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限期在月底前务必完成。
3.2对未完成岗位职责的,列入月度绩效奖考核。
6 安全监察部运行安监专责岗位职责
1.工作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订有关实施细则。监督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贯彻落实。
1.2参加编制安全工作所必需的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执行。
1.4参加月度安全例会,监督各级人员责任的落实。
1.5参与审查为保障人身、设备安全而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6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
具体负责新入厂员工、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工作。
1.7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1.8做好“两票三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1.9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器具的管理,做好安全工器具、特种设备建档工作。 1.10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
1.11参加工程建设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2参加各种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编制安全信息材料。
1.13负责设备缺陷处理跟踪督查工作,监督检修作业、运行操作前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
1.1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1.15组织开展安全监察网活动,参加季节性安全检查,负责编制整改计划,并督查落实情况。
1.1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责令先行停止施工或作业,并报告有关领导。
1.17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1.18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 7 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
1.1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具体负责运行方面的安全督察工作,负责运行措施的会审,并督促落实。 2.2每天上下午应在现场巡视,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2.3经常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对“两票三制”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按有关规定及时通报,每月汇总分析“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指出执行中的薄弱环节,提出改进意见。
2.4针对运行管理、运行操作存在的问题,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改进意见,并报告部门领导。
2.5负责编制公司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及新入厂员工、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工作,建立员工安全教育培训档案。
2.6参加月度安全分析例会,分析分管范围的安全生产存在的薄弱环节,编写安全分析会议纪要,并监督会议安排工作的落实。
2.7经常检查“两票三制”的执行情况,每月应对工作票、操作票进行分析评价,发现问题及时通报,并提出考核意见。
2.8每周应进行一次现场隐患排查和对老厂区进行二次文明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单”,限期有关部门整改。
2.9参加季节性和月度安全检查,负责编制安全整改项目计划,监督分管范围内整改项目计划的落实。
2.10重要操作、开停机应到现场跟踪监督,并认真作好每次开停机总结,根据存在的问题和不足,提出改进措施。
2.11参加各种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汇总编写分管范围不安全事件分析报告,监督防范措施的落实。
2.12建立健全分管范围的安全管理台帐及资料,做到规范、齐全。
2.13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和要求。 2.14具有一定的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正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能起草业务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撰写事故分析报告。
3.检查与考核
8 3.1每月25日由本部门领导对本岗位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限期在月底前务必完成。
3.2对未完成岗位职责的,列入月度绩效奖考核。
9 安全监察部检修安监专责岗位职责
1.工作职责
1.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和上级有关规定,负责制订有关实施细则。监督国家和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文件的贯彻落实。
1.2参加编制安全工作所必需的规章制度、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1.3负责编制公司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
监督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和反事故措施计划的执行。
1.4参加月度安全例会,监督各级人员责任的落实。
1.5参与审查为保障人身、设备安全而制定的各项安全技术措施。
1.6负责制定公司员工年度安全教育培训计划,并监督执行;
具体负责新入厂员工、外包工程和临时工的厂级安全教育和安规考试工作。
1.7监督涉及设备、设施安全的技术状况,涉及人身安全的防护状况 1.8做好“两票三制”的监督、检查工作
1.9监督安全工器具、起重器具的管理,做好安全工器具、特种设备建档工作。 1.10对安全生产做出贡献者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对违反安全规章制度者提出批评和处罚的建议
1.11参加工程建设和技改项目的设计审查、竣工验收,做好工程建设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1.12参加各种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监督“四不放过”原则的贯彻落实,编制安全信息材料。
1.13负责设备缺陷处理跟踪督查工作,监督检修作业、运行操作前认真开展危险点分析与预控工作。
1.14经常深入现场,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1.15组织开展安全监察网活动,参加季节性安全检查,负责编制整改计划,并督查落实情况。
1.16有权制止违章作业、违章指挥、违反生产现场劳动纪律的行为,遇有特别紧急的不安全情况时,有权责令先行停止施工或作业,并报告有关领导。
1.17有权进入生产区域、施工现场检查了解安全情况。
1.18有权要求保护事故现场,有权向企业内任何人员调查了解事故有关情况 10 和提取事故原始资料,有权对事故现场进行拍照、录音、录像。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具体负责检修方面的安全督察工作,负责检修安全技术措施的会审,并督促落实。
2.2每天上下午应在现场巡视,了解设备运行状况,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有关部门处理。
2.3参加月度安全分析例会和安全网例会,分析分管范围内存在的安全生产薄弱环节,监督会议安排工作的落实。
2.4负责编制公司年度安全技术劳动保护措施计划,并监督“两措计划”的执行和跟踪检查。
2.5针对检修管理存在的问题和重复性设备缺陷,及时分析原因,提出整改措施,并报告部门领导。
2.6经常检查工作票的执行情况和检修作业危险点分析工作开展情况,对未进行危险点分析的作业工作,应及时提出批评,并提出考核意见。
2.7每周应进行一次现场隐患排查和对#
4、5机组厂区进行二次文明生产检查,发现问题,及时下发“安全整改通知单”,限期有关部门整改。
2.8参加季节性和月度安全检查,负责安全整改项目计划落实情况的跟踪检查,并做到闭环管理。
2.9重要、重大检修工作应到现场跟踪监督,并督促作业人员严格执行安全规程,安全技术措施
2.10参加各种不安全事件的调查、分析,监督分管内防范措施的落实,并做到闭环管理。
2.12每天应跟踪设备缺陷的消除情况,对按规定在当日消除的缺陷而未消除时,应及时与责任部门领导沟通,并报告部门领导。
2.13负责建立公司安全工器具和特种设备档案,督促有关部门按规定时间进行试验。
2.14建立健全分管范围的安全管理台帐及资料,做到规范、齐全。
2.15熟悉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标准、规范和要求。 2.16具有一定的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能正确传达上级指示精神,能起草业务文件、工作计划、工作总结,撰写事故分析报告。
11 3.检查与考核
3.13.1每月25日由本部门领导对本岗位岗位职责的执行情况进行一次检查,发现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限期在月底前务必完成。
3.2对未完成岗位职责的,列入月度绩效奖考核。
消防保安队岗位职责
1.工作职责
1.1消防保安队在安全监察部的直接领导下,主要负责公司内部治安保卫的监督、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有关消防、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令、规程、制度及要求。1.3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治安管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1.4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训管理工作,组织消防演习。1.5负责厂区治安保卫,维护公司正常的治安秩序和生活秩序。1.6参与新建、扩建、改造、装修工程涉及消防工程图纸、资料的会审,负责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申报开工和竣工验收。1.7具体负责对公司员工进行消防知识的普及和消防器材使用的培训,负责消防队员灭火技能的培训及火灾事故应急疏散预案的演练。1.8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1.9负责厂区消防设施的检查管理和消防器材的计划、配备和火灾报警系统、气体消防系统的定期试验,督促各部门认真执行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制度。1.10协助公安机关,对发生在公司辖区的治安、刑事案件的调查、取证、侦破工作。
1.11完成部门及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2.工作内容与要求2.1根据生产要害部位,制定治安保卫措施,建立重点要害部位档案。2.2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易燃、易爆物品、化学危险物品的保管、使用管理,认真落实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危险物品外流。2.3定期检查部门、班组治安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及防盗措施落实情况。2.4督促保安人员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
负责消防、治安知识培
认真履行来访人员及外出物资登记
13
:制度。
2.5认真落实厂区防盗措施,督促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夜间巡逻制度,加强厂区治安防范工作。
2.6对发生在公司辖区内的治安、刑事案件现场,采取措施做好保护。 2.7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2.8定期对消防设施和灭火器材进行检查,并督促运行部门按照《设备轮换试验制》的规定,定期试验和轮换消防水泵。对擅自挪用、停用、拆除、损坏消防设施、器材,占用防火间距、堵塞消防通道的单位或个人,提出处理意见。
2.9负责对公司所有消防水喷淋系统和气体消防设施、系统的定期试验。 2.10负责管理好火警电话,确保24小时可靠有效。
2.11负责组织火灾扑救,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
2.12负责生产现场动火作业安全监护。
2.13负责组织对消防设备自动控制系统和自动报警系统的定期测试。 2.14按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配足现场消防器材,负责灭火器材的更换、补充。
2.15 负责对各部门组织的防火演练进行现场监督和指导。
2.16 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积极做好检查和验收工作。
2.17 负责对查出的不安全因素及隐患及时通知有关部门进行整改,并进行复查。
2.18 负责配合地方消防部门对全公司新建重点建筑、设施的安全检查和验收。
3.检查与考核
3.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全监察部领导每月检查一次,发现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限期在月底前务必完成。
3.2对未完成岗位职责的,列入月度绩效奖考核。
消防保安队长岗位职责
1.工作职责:
1.1在安全监察部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消防保安队的管理工作。
1.2贯彻执行国家、行业、上级公司有关消防、治安管理方面的法律法令、规程、制度及要求。
1.3监督、检查各部门消防、治安管理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4负责编制并组织实施相关突发事件应急救援预案,具体负责组织公司消防、治安知识培训工作,组织消防演习。
1.5负责制定消防、保安人员岗位职责,抓好消防、保安队伍建设。 1.6负责制定公司治安保卫规章制度和管理标准。
1.6参与涉及消防的新建、扩建、装修工程工程图纸、资料的会审,负责向当地公安消防机关申报开工和竣工验收,并参与竣工验收工作。
1.7负责与当地派出所和附近村委会签订警企联防、村企联防协议。 1.8督促消防队员、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公司《消防工作管理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
1.9负责抓好厂区治安保卫,维护公司正常的治安秩序和生活秩序。 1.10按照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的要求,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消防档案。
1.11完成部门及公司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 经常检查消防队员、保安人员执行消防管理制度和门卫管理制度的情况,对不履行职责的员工及时提出批评,并根据情节轻重提出考核意见。
2.2 定期组织检查部门、班组治安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以及厂区防盗措施的情况。
2.3 每月组织对易燃、易爆、危险化学药品存放点进行检查一次,并做好检查记录,发现隐患及时下发整改单,要求责任部门限期整改。
2.4检查、督促保安人员认真执行夜间巡逻制度,加强厂区治安防范工作。 2.5经常检查各门卫的值班纪律、精神面貌、仪表礼仪。
15 2.6负责协助燃料部抓好运煤车辆的交通秩序,每月组织对厂区行驶车辆的车速进行二次抽查,对违反限速规定的公司外车辆,按照公司有关制度直接开处罚单,对违反限速规定的本公司车辆登记车牌号及司机姓名报部门领导。
2.7组织对厂区发生的电力设施、器材、物资盗窃案件进行侦破,必要时,及时向派出所报案。
2.8配合公安机关调查、处理发生在厂区内的治安及刑事案件。 2.9负责编制消防器材、消防用具计划。2.10按照规定时间组织对厂区重点防火部位进行防火巡查,对存在的火灾隐患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书”定进行消防巡视检查。2.11负责组织对消防设备自动控制系统、自动报警系统、气体灭火系统的定期测试。按照《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的规定配足现场消防器材,负责灭火器材的更换、补充。
2.12负责组织火灾扑救,参与火灾事故调查分析与处理。2.13 负责参加上级业务部门组织的消防检查,并做好检查准备工作。2.14 每年组织一次消防知识培训和消防演习活动。2.15具体负责建立健全公司消防设备台帐、消防档案。3.检查与考核
3.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安全监察部领导每月检查一次,发现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限期在月底前务必完成。3.2对未完成岗位职责的,列入月度绩效奖考核。
,督促有关部门限期整改;
督促消防队员按规
消防队员岗位职责
1.岗位职责
1.1在消防保安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全公司的消防设施的管理和防火工作。 1.2协助消防保安队长做好对员工的消防知识培训和开展消防演习活动。
1.3严格执行《重点防火部位巡查制度》,按规定的路线、频次做好对各防火1.4负责对动火现场进行跟踪监护,1.5参加春、冬两季防火检查,做好“四大节日”期间的防火安全检查工作。1.6维护和接听火灾报警电话,参加火灾扑救和抢险救灾工作。1.7 有权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劝阻和制止,并提出处理建议。1.8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2.工作内容与要求2.1 按规定要求,对一般防火部位、重点防火部位配全消防器材、消防设施。2.2对重点防火部位每日检查一次,2.3负责对重点防火部位的动火工作进行现场跟踪、监督。2.4 根据上级安排,认真进行春、冬两季防火检查2.5 配合当地公安消防机关,对公司的重点防火部位进行确认。2.6每月对现场消防器材进行一次检查,缺的补齐,过期的更换。2.7熟悉有关消防法规、3 .检查与考核3.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消防保安队长每月检查一次,发现未完成岗位职责规3.2对未完成岗位职责的,列入月度绩效奖考核。
按照“动火工作票制度实施细则”的要求,
一般防火部位每月检查一次,对查出的问
消防安全制度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熟悉各种消防设
17 部位的检查工作,并做好检查记录。对查出的问题,及时向消防保安队长汇报。正确履行监护职责。
题及时督促有关责任部门整改,消除火灾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施的性能、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会操作消防车辆上的各种灭火设施;
掌握各类物资燃烧的特点和危害,以及各种火灾的扑救方法和技能。
定的工作内容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限期在月底前务必完成。
保安人员岗位职责
1.岗位职责
1.1在消防保安队长的领导下,负责公司治安保卫工作。 1.2严格执行《门卫管理制度》和公司其他管理制度。
1.3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规定对厂区进行巡逻。
1.4严格执行来访人员及出厂物资登记制度,把好门卫保卫关。 1.5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
2.工作内容与要求 2.1仪容仪表
2.1.1着装整洁、佩带齐全;
禁止穿凉鞋、拖鞋。
2.1.2仪表端庄,精神饱满;
不留长发、胡子。
2.2态度语言
态度严肃而不失和蔼,文明礼貌,不卑不亢。
2.3保安工作原则
2.3.1模范遵守厂规厂纪,尽职尽责,不得偏袒徇私。。
2.3.2服从上级指令,服从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
2.4换班时,接班人员应提前15分钟到位,共同办理交接手续,清扫保安室及周围卫生;
换班人员未到,交班人员不得离岗。
2.5值勤时,禁止脱岗、串岗、睡岗、禁止聊天、看阅书报、下棋、玩牌等有碍工作之行为。
2.6外宾、客户、供应商等来访人员入厂,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手续。 2.7对滞留在工厂大门前的闲杂人员,应及时劝其离开。
2.8物品进出厂区严格按照公司有关规定执行。
2.9晚上和休息日值班保安人员每小时至少巡逻一次,发现可疑人员应进行盘查,并向消防保安队长报告。
3.检查与考核
3.1 本标准执行情况由消防保安队长每月检查一次,发现未完成岗位职责规定的工作内容时,及时调整工作计划,限期在月底前务必完成。
3.2对未完成岗位职责的,列入月度绩效奖考核。
金沙县驻矿安全监管员岗前强化培训考试试题
姓名得分
一、填空题:(每空1分,共50分)
1、我国安全生产管理方针是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 、综合治理。
2、企业要加强对生产现场监督检查,严格查处违章指挥、违规作业、违反劳动纪律的“三违”行为。凡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的,要责令停产停工整顿,并对企业和企业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规定上限的经济处罚。
3、企业要经常性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并切实做到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4、煤矿必须按照核定的生产能力组织生产。
5、强化生产过程管理的领导责任。企业主要负责人和领导班子成员要轮流现场带班,并与工人同时下井、同时升井。如果煤矿企业领导干部不下井带班,工人有权拒绝下井作业;
领导干部提前升井,工人有权提前升井。
6、煤矿三条生命线是指井下通讯、压风和防尘供水系统。
7、井下电器设备三大保护是指过流保护、漏电保护、保护接地。
8、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
9、矿井瓦斯等级,根据矿井相对瓦斯涌出量、绝对瓦斯涌出量及瓦斯涌出形式划分为低瓦斯矿井、高瓦斯矿井、煤与瓦斯突出矿井。
10、矿井必须安装2套同等能力的主要通风机装置,其中1套备用,备用通风机必须在10分钟内开动。
11、矿井通风方法主要有抽出式和压入式。
12、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标明风流方向、风量及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
13、煤矿井下控制风流的通风设施主要有:风门、风桥、风墙、风窗等。
14、局部扇风机必须安设在距回风口 10 米以外的全负压进风风流中,实行上架管理,离地高度在30公分以上。
15、井下放炮必须严格执行“ 一炮三检 ”和“ 三人连锁 ”放炮制度;
严禁一次装药, 分次 放炮。
16、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三专”指的是 专用变压器 、专用开关、专用电缆 。
17、瓦斯超限、风机停风时必须采取 撤人 、断电 、设置栅栏 、悬挂警示牌并向带班领导和矿调度室汇报等措施。
18、突出矿井的采掘工作面必须实现独立回风
二、判断题(每小题1分,共10分;
对的划“√”、错的划“X”)
1、坚持“管理、装备、培训”三并重,是我国煤矿安全生产的基本原则。(√)
2、“生产必须安全,安全为了生产”,与“安全第一”的精神是一致的。 (√)
3、违法行为,亦称违法,是指人们违反法律的、具有社会危害性的、主观上有过错的活动。(√)
4、根据安全工程的观点,事故仅来源于人的不安全行为、(X )
5、采掘工程平面图中可以不注明硐室名称。(X )
6、煤层底板等高线发生变化,表明煤层构造发生变化。(√)
7、上盘相对上升,下盘相对下降的断层为正断层。(X )
8、巷道围岩的稳定性越好,承受的支承应力越小。(X )
9、采煤工作面瓦斯积聚通常首先发生在回风隅角处。(√)
10、过流保护的作用主要是防止发生人身触电事故。(X )
三、单选题:(每小题1分,共20分;
请将正确答案写在括号内)
1、煤矿安全生产是指在煤矿生产活动过程中(A)不受到危害,物、财产不受到损失。
A.人的生命和健康B.人的健康C.人的生命
2、安全生产管理是针对生产过程中的安全问题,进行有关( B )等活动。
A.计划、组织、控制和反馈B.决策、计划、组织和控制 C.决策、计划、实施和改进D.计划、实施、评价和改进
3、“一炮三检”是指(A)。
A、装药前、放炮前、放炮后B、打眼前、放炮前、放炮后 C、打眼前、装药前、放炮后
4、煤矿每班每个作业地点必须配备“一长三员”是指( B) A、矿长、瓦检员、安全员、放炮员 B、班组长、瓦检员、安全员、质量监督员 C、井长、瓦检员、安全员、放炮员
5、井下停风区内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 C)时,必须制定安全排瓦斯措施报矿技术负责人批准,并报请矿山救护队进行瓦斯排放。
A.1%B.2%C.3%D.4%
6、电器设备着火时,应当先( A),在之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A、切断电流B、逃离现场C、用水直接灭火
7、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进行(A)。 A.直接灭火B.报告C.撤离D.组织人员救火
8、矿井必须有完整(C)的通风系统。 A.联合B.并联C.独立D.分立
9、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D)后,方可开掘其他巷道。 A.掘进系统B.运输系统C.排水系统D.通风系统
10、矿井出风井口处安设防爆门和反风设施属于(C)
A.防止瓦斯积聚B.防止火源出现 C.防止瓦斯事故扩大D.防止煤与瓦斯突出
11、对于事故的预防与控制,安全技术对策着重解决物的不安全状态问题,安全教育对策和( D )对策则主要着眼于人的不安全行为问题。
A.安全技术B.安全原理 C.安全规则D.安全管理
12、“三同时”是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的(A )措施,是一种事前保障措施。A.重要保障B.安全管理 C.安全生产D.安全技术
13、采区布置时,工作面最好与主要裂隙方向(C)。 A.平行B.正交C.斜交
14、等高线间距大致相等,表明煤岩层的( B)。
A.走向稳定B.倾角接近一致C.单斜构造
15、井上下对照图以(A)为底图。
A.地形图B.等高线图C.平面图
16、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掘进工作面( B )米内的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A.5B.10C.20
17、井口、通风机房附近(A )米内不得有任何火源。
A.20B.30C.50
18、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D ),由企业技术负责人审批。
A.通风方案B.作业规程C.通风计划D.安全措施
19、矿井火灾防治包括防火和(C )。
A.防有害气体B.内因火灾C.灭火D.外因火灾
20、井下爆破时产生的火焰不能引燃瓦斯,是因为(C)。 A.能量不足B.缺氧状态
C.火焰存在时间短D.瓦斯浓度不在爆炸区间内
四、简答题(每小题5分,共20分;
请选做其中四题)
答:瓦检员检查爆破作业地点瓦斯浓度满足要求后告知班组长;
班组长负责撤人和布置警戒后告知放炮员;
放炮员撤到安全放炮地点,并确认爆破区域可以实施放炮后,方可进行放炮。
5、防突“四位一体”的内容是什么?
答:防突“四位一体”的内容是突出危险性预测、防治突出措施、防治突出措施的效果检验和安
1、煤矿安全生产隐患共分为几类?它们是如何划分的?
答: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两类。
一般事故隐患,是指整改难度较小,发现后能够立即整改排除的隐患。
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大,应当全部或者局部停产停业,并经过一定时间整改治理方能排除的隐患,或者因外部因素影响致使生产经营单位自身难以排除的隐患。
2、煤矿瓦斯治理十二字方针和二十四字工作体系是什么?
答:十二字方针是“先抽后采、监测监控、以风定产”
二十四字工作体系是“通风可靠、抽采达标、监控有效、管理到位、隐患排除、综合利用”
3、简述“敲帮问顶”的方法?
答:1)用钢钎或手镐敲击顶板,声音清脆响亮的,表明顶板完好;
发出“空空”或“嗡嗡”声的,表明顶板岩石已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采取措施把脱离的岩块挑下来;
2)一手扶顶板,一手持凿子或镐头等工具敲击顶板,若感到顶板震动,即使听不到破裂声也说明已有顶板岩石离层,有冒落的危险,应及时防范。
4、简述“三人连锁”放炮制度的基本内容?
全防护措施。
6、简述顶板冒落的预兆?
答:1)顶板、支架发出响声;
2)顶板掉渣;
直接顶漏顶。
)煤壁片帮;
4)顶板出现裂缝;
5)顶板脱层;
6)3
驻矿班班长岗位职责
1、负责管理驻矿班的日常工作。
2、负责建立健全班组各项规章制度。
3、组织召开班组例会,传达贯彻落实公司及部门会议、文件精神,总结和部署班组工作。
4、组织班组成员保质、保量完成调运计划。
5、负责班组人员管理工作,定期完成岗位轮换。
6、负责班组成员的人事、技术、知识培训管理。
7、带领、督促班组“五大员”发挥好其职能作用,使班组员工成为积极向上的群体。
8、做好班组的思想政治工作,关心班组成员的思想、生活和工作,实行民主管理,认真听取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9、按时完成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驻矿安监员火工管理任制
驻煤矿安监员必须按县局安排和《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监管理煤矿一切安全工作。火工品管理具煤矿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驻矿安监员必须认真履行职责严格把关做好火工品管理工作。
一、按规程规定从入库到出库运输领用清退各个环节,做到认真监管万无一失。
二、按存放管理制度入库、出库注明发放号码以便以后校实,对库存量做到日清月结,帐物相符。
三、监管好当日的领用清退制度规定,数量必须领导批准,按实际生产量领取所需的火工品量,井下严禁存放火工品。
四、监管好火工品使用人员,必须是持有爆破证的爆破技术人员,了解炸药、雷管的性能、以便安全使用火工品。
五、监管校实当日回收的火工品要及时入帐并做到分别存放登记雷管号码,校实回收与发放的号码。
杨树湾煤业有限公司
煤矿驻矿安监员学习资料
一。法律、法规
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14年修改后,于2014年12月1日开始执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立法的 目的: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金及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3.安全生产的方针: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 4.我国安全生产的 体制:生产经营单位负责、职工参与、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社会监督。
5.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工会依法对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
6.生产经营单位新建、改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必须与肢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7.2016版《煤矿安全规程》于2016年10月1日实行。 8.《山西省煤矿安全生产检测检验项目目录》规定:低瓦斯矿井主要通风机最大检验周期为3年。
9.矿井发生重大及以上突透水事故后,矿井应当在回复生产前重新确定矿井水文地质类型。
10.生产矿井应当每5年修编矿井地质报告。地质条件变化影响地质类型划分时,应当在一年内重新进行地质类型划分。
二。采、掘 1.单项工程、单位工程开工前,必须编制施工组织设计和作业规程,并组织相关人员学习。
2.有突出危险煤层的新建矿井必须先抽后建。矿井开工前,应当对首采区突出煤层进行地面钻井预抽瓦斯,且预抽率应当达到30%以上。
3.掘进工作面严禁空顶作业。靠近工作面10米内的架棚支护,在爆破前必须加固。
4.煤巷使用锚杆支护时必须进行顶板离层检测,并用记录牌板显示,对喷体必须做厚度和强度检查,并有检查和试验记录。
5.采煤工作面所有安全出口与巷道连接处超前压力影响范围内必须加强支护,且加强支护的巷道长度不得小于20米;
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此范围内的巷道高度不得小于1·8米。
6.采煤工作面刮板输送机必须安设能发出停止、启动信号和通讯的装置,发出信号点的间距不得超过15米。
7.掘进机开机前,再确认铲板前方和截割臂附近无人时,方可启动。掘进机必须装有钱照明灯和尾灯。使用掘进机,截割部运行时,严禁人员在截割臂下停留和穿越,机身与煤壁之间严禁站人。司机离开操作台时,必须切断电源。停止工作和交班时,必须将切割头落地,并切断电源。
8.采用综合机械化采煤时,严格控制采高,严禁采高大于支架的最大有效支护高度。当煤层变薄时,采高不得小于支架的最小支护有效高度。当采高超过3米或者片帮严重时,液压支架必须设护帮板。当采高超过4.5米时,必须采取防片帮伤人措施。
9.高瓦斯、煤与瓦斯突出和有煤尘爆炸危险矿井的煤巷、半煤岩巷掘进工作面和石门揭煤工作面,严禁使用钢丝绳牵引的耙装机。
三。通风、瓦斯、煤尘
1.一通三防是指:一通是通风,三防是防瓦斯、防火、防煤尘。 2.采掘工作面的进风流中氧气浓度不得低于20%。
3.矿井必须建立测风制度,每10天进行一次全面测风。
4.进回风井之间和主要进回风巷之间的每个联络巷中,必须砌永久性风墙;
需要使用的联络巷,必须安设2道连锁的正向风门和2道反向风门。
5.生产水平和采区必须实行分区通风。
分区通风(并联通风):井下各用风地点的回风直接进入采取回风或总回风的通风方式。
采区进、回风巷必须贯穿整个采区,严禁一段为进风巷、一段为回风巷。
6.采、掘工作面应实行独立通风。严禁两个采煤工作面串联通风。开采有瓦斯喷出、有突出危险的煤层或者在距离突出煤层垂距小于10米的区域掘进施工时,严禁任何两个工作面之间串联通风。
串联通风:井下用风地点的回风再次进入其他用风地点的通风方式。
采区变电所、与采区变电所有同样功能的中央变电所、井下爆炸材料库、井下充电室。
独立通风:从主要进风巷分出的,经用风地点后再进入主要回风巷的风流。
7.开采突出煤层时,工作面的回风侧不得设置调节风量的设施。 8.采掘工作面的进回风不得经过采空区和冒顶区。
9.采空区必须及时封闭。采取开采结束后45天内,必须在所有与已采区相连通的巷道中设置防火墙,全部封闭采区。封闭时,周围1米范围内,所有金属连接必须断开。
10.矿井通风系统图必须表明风流方向、风量和通风设施的安装地点。必须按季绘制,并按月补充修改。
11.矿井必须采用机械通风。主要通风机房必须安装水柱计、电流表、电压表、轴承温度计等仪表,还必须有矿调度室的电话,并有反风操作系统图、司机岗位责任制和操作规程。司机应每小时将通风机运转情况计入运转记录簿。
12.掘进巷道必须采用矿井全风压通风或局部通风机通风。 煤巷、半煤岩巷和有瓦斯涌出的岩巷的掘进通风方式应采用压入式,不得采用抽出式;
如采用混合式,必须制定安全措施。
瓦斯喷出区域和煤与瓦斯 突出煤层的掘进通风方式必须采用压入式。
13.掘进工作面正常工作的局部通风机必须采用三专供电。 三专供电:专用开关、专用电缆、专用变压器。
压入式 局部通风机和启动装置,必须安装在进凤巷道中 ,距掘进巷道的回风口不得小于10米;
全风压供给该处的风量必须大于局部通风机吸风量的30%。
14.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使用中的机电设备的设置点、有人员作业的地点都必须检查瓦斯。
15.矿井总回风巷中瓦斯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0.75%时,必须立即查明原因进行处理。
16.采区回风巷、采掘工作面回风巷风流中瓦斯浓度超过1.0%或二氧化碳浓度超过1.5%时,必须停止工作撤出人员,采取措施,进行处理。
17.采掘工作面及其他作业地点风流中瓦斯浓度得到1.0%时,必须停止用电钻打眼;
爆破低点附近20米以内风流中瓦斯浓度达到1.0%时,严禁爆破。
18.抽彩瓦斯设施应当符合下列要求: (一)地面泵房用栅栏或围墙保护。周围20米内,严禁堆积易燃物和有明火。
(二)抽彩瓦斯泵及其附属设备,至少应当有一套备用,备用泵的能力不得小于运行泵中最大一台单体泵的能力。
19.井下消防管路应当敷设到采掘工作面。井下消防管路系统每隔10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但在带式输送机巷道中应每隔50米设置支管和阀门。
20.井口房和通风机房附近20米以内,不得有烟火或用火炉取暖。 21.井下使用的汽油、煤油和变压器油必须装入盖严的铁桶内,由专人押送至使用地点,剩余的必须与运回地面,严禁在井下存放。
22.任何人发现井下火灾时,应视火灾的性质、再去通风和瓦斯情况,立即采取一切可能的方法直接灭火 ,控制火势,并迅速报告矿调度室。
电气设备着火时,应首先切断其电源;
在切断电源前,只准使用不导电的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四。防治水
1.防治水的十六字方针:预测预报、有疑必探、先探后掘、先治后采。
2.煤矿每班探水工作人员必须配备3名。
3.矿井井下排水设备应当满足矿建排水要求。除正在检修的水泵外,应当有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工作水泵的能力,应当能在20小时内排出矿井24小时正常涌水量。备用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能力的70%。检修水泵的能力,应当不小于工作水泵的25%。
排水管路应当有工作和备用水管。
在每年雨季钱,必须全面检修一次,并对全部工作水泵和备用水泵进行一次联合排水试验,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五。爆破
1.爆破作业必须执行“一炮三检制”。
一炮三检:指装药前、爆破前、爆破后必须进行的三次瓦斯检查。
2.在交接班、人员上下井的时间内,严禁运送爆炸物品。
3.电雷管必须有爆破工亲自运送,炸药应当由爆破工
或者在爆破工监护下运送。
六。电气
1.下列地点必须实行双回路供电:主要通风机、提升人员的提升机、抽彩瓦斯泵房、地面安全监控中心、突出矿井的压风机、井下移动瓦斯抽采泵、井下各水平中央变电所和采区变电所、主排水泵房、下山开采的采区排水泵房。
向采区供电的同一电源线路上,串接的采区变电所数量不得超过3个。
2.每天必须对低压漏电保护进行一次跳闸试验。 3.严禁井下配电变压器中性点直接接地。
严禁由地面中性点直接接地的变压器或者发电机直接向井下供电。
4.井下不得代电检修电气设备。严禁带电搬迁非本安型电气设备、电缆,采用电缆供电的移动式用电设备不受此限。
5.井下各级配电电压和各种电器设备的额定电压等级:
(一)高压不超过100000v。
(二)低压不超过1140v。
(三)照明和手持式电气设备的供电额定电压不超过127v。
(四)远距离控制线路的额定电压不超过36v。
(五)采掘工作面用电设备电压超过3300v时,必须制定专门的安全措施。 6.井下严禁使用油浸式电气设备。
40千瓦及以上的电动机,应当采用真空电磁启动器。
7.由地面直接入井的 轨道、金属架构及露天架空引入的管路,必须在井口附近对金属体设置不少于2除的良好的集中接地。
8.变电硐室长度超过6米时,必须在硐室的两端各设一个出口。 9.电缆上严禁悬挂任何物件。电缆与压风管、供水管路在巷道同一侧敷设时,必须敷设在管子上方,并保持0.3米以上的距离。
10.电缆穿过墙壁的部分应当用套管保护,并严密封堵管口。 11.地面的风机房、绞车房、压风机房、变电所、矿调度室等必须有应急照明设施。
12.综合机械化采煤工作面照明灯间距不得大于15米。 13.矿灯应当使用免维护电池,并具有过流和短路保护功能。采用锂离子蓄电池的矿灯应当具有防过充电、过放电功能。发出的矿灯,最低应当能连续正常使用11小时。
安监部部长岗位责任制
作。
二、负责各部门业务保安责任制和安全规章制度的落实监察工作。
三、负责参加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验收,监督检查安全设施、设备
一、是本单位安全工作和质量标准化第一责任者,负责安全综合治理工和仪器的使用,监督检查工程、设备及与安全有关的产品质量。
四、负责监督灾害预防与处理计划的编制、演习和执行,积极组织指挥抢救事故。
五、负责组织各种形式的现场检查,并检查各单位整改落实工作。
六、负责向上级提供现场管理工作的各项合理化建议,受理在安全工作中应坚持原则、按章办事而遭到打击报复的事件。
七、负责"三违"人员和安全不放心人员的管理和帮教工作。
八、负责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工作的组织安排与协调。
九、组织和召开本单位各项安全活动。
安监部部长安全施工(岗位)职责
1、负责制订本单位年度安全工作目标计划或工程项目工作目标计划、经审定后组织贯彻实施。
2、负责制订本单位或工程项目安全工作与经济挂钩的实施细则,统一掌握使用安全奖金,严肃查处事故和违章违纪行为。
3、负责现场文明施工、环境卫生、成品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管理、监督与控制。
4、负责现场环境保护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工作。
5、负责施工机械(机具)和车辆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6、负责防火防爆安全监督管理工作。
7、负责安全工器具的计划、购置并监督定期试验、鉴定工作。
8、负责制定防暑降温措施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9、负责组织安全网络活动;
定期召开安全员工作例会。监督检查专业工地和有关部门的安全工作。
10、组织开展安全健康与环境保护宣传教育工作。协助安全监察科组织安全工作规程、规定的学习与考试。
11、组织有关部门研究制订防止职业病和职业危害的措施,审查施工防尘、防毒防辐射及环境保护措施,并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12、审查施工组织设计、专业施工组织设计和单位工程、重大施工项目、危险性作业以及特殊作业的安全施工措施,审查安全施工作业票,并监督措施的执行。
13、监督职业防护用品、用具的定期试验工作。审批职业防护用品发放标准规定外的防护用品和特殊防护用品。
14、对膳食、饮用水等生活卫生、环境卫生和现场医疗救护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15、深入施工现场掌握安全施工动态,监督、控制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条件和职工的作业行为,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16、贯彻落实对分包单位的安全管理规定,监督承发包项目有关安全文明施工与经济挂钩办法的实施。
17、有权制止和处罚违章作业及违章指挥行为;
有权根据现场情况决定采取安全措施或设施;
对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施工,有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18、协助领导组织召开安全工作例会。协助领导组织安全大检查(每月至少一次,主要对现场、安全资料和班组进行检查),对查出的问题,按“三定”(定人、定时间、定项目)原则监督整改。
19、汇总并参加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经批准后监督实施。
20、参加现场生产调度会,布置、检查安全文明施工工作,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1、参加各类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负责事故的统计、分析和上报。
安监站站长岗位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及管委会的建筑安全各项方针政策、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技术标准。
2、负责本站全面工作。
3、负责全站职工的业务、技术、培训和考核工作,签发站内颁发的行政、技术及其他文件。
4、根据工作需要,主持召开站务会议,集体讨论重大事项,形成决议贯彻执行。
5、定期总结工作,了解掌握全区建筑施工安全监督动态,及时向上级主管部门提出意见或建议。
6、负责协调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相关工作。
7、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煤矿驻矿安监员工作总结(共4篇)
煤矿驻矿员岗位职责(共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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驻矿安监员培训学习心得体会(共3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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