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益性岗位辞职报告
辞职申请
尊敬的领导:
首先我对自己的工作表现表示深深的歉意,诚望领导谅解。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单位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单位工作也有将近一年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和收获。单位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
在此工作期间多受诸位领导的悉心照顾,在此表示深深的谢意!最近因为参加了大学生村官招聘考试,经过层层选拔,我顺利的考上了岗位,因此不能继续在此工作,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请求辞职。
最后,我为我的辞职给单位带来的诸多不便深感抱歉,并请各位领导谅解我的处境,再一次致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
2014年9月
日
辞职报告
尊敬的领导:
首先我对前段时间没有在职工作表示深深的歉意,诚望领导谅解。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单位正式提出辞职申请。
来到单位工作也有一年多了,正是在这里我开始踏上了社会,完成了自己从一个学生到社会人的转变。有过欢笑,有过收获,也有过泪水和痛苦。单位平等的人际关系和开明的工作作风,一度让我有着找到了依靠的感觉,在这里我能开心的工作,开心的学习。
在此工作期间多受诸位领导的悉心照顾,在此表示深深的谢意!最近因为参加了XXXXXX招聘考试,经过层层选拔,我顺利的考上了岗位,因此不能继续在此工作,经过慎重考虑,决定请求辞职。
最后,我为我的辞职给单位带来的诸多不便深感抱歉,并请各位领导谅解我的处境,再一次致谢。
此致
敬礼!
申请人:XXXXX年X月X日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公益性岗位是国家行政学院和地方行政学院,联合中国政通教育公考命题研究院,针对年龄不超过25周岁的毕业生,进行录用选拔的考试,公选分为笔试,面试,和公示考察,笔试分为主观题和客观题,面试一般采用结构化,演讲,无领导小组面试,各个单位根据自己的情况,进行有目的的选拔。考试相关信息可以登录中国政通教育的网站查询,这是公选的唯一官网。及时发布各地公选消息。
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报告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市人社局:
根据市人社局《关于组织开展公益性岗位情况调研的通知》(六人社明电[2011]15号)要求,我县高度重视,成立调研组,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调研组认真研究调研提纲,制定调研方法。采取对安置公益性岗位的单位进行走访,对安置人员进行座谈、电话咨询等调研方式,掌握公益性岗位有关信息;
查阅各年公益性岗位申报资料、就业资金账目,了解安置人员协议签订、工资水平、单位性质、年龄状况、岗位补贴、社保补贴支出等情况。通过应用一系列的调研方法,撰写出我县公益性岗位调研报告,报告内容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县是农业大县,工业欠发达,企业规模小。从2003年起我县企业集中改制,涌现大批下岗失业人员,在短时内,县内企业上无法吸纳较多人员就业,特别是大龄下岗失业人员,在技术、年龄无任何优势的情况下,实现就业非常困难。根据国家促进就业政策文件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对就业工作总体布署,从2005年起开展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鼓励机关、事业单位、乡镇府、街道社区在保安、保绿、保洁等后勤服务方面吸纳国有、集体企业大龄下岗失业人员人员(即1
“4050”人员)就业。用人单位安排大龄就业人员在公益性岗位上就业需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工资不低于当地低最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安置大龄就业人员后,上报县劳动部门,经审核符合公益性岗位安置条件的,县财政从就业资金中按每人每月200元标准进行补贴。
(一)公益性岗位开发情况
从2005年到2011年七年期间,累计开发公益性岗位1632个,其中企业安置46个,占2.8%;
事业单位安置1327个,占81.3%;
乡镇机关后勤安置175个,占10.7%;
街道、社区安置84个,占5.2%。
截止2011年底,我县公益性岗位357个,其中企业安置4个,占1 %;
事业单位安置314个,占88%;
乡镇机关后勤安置25个,占7%;
街道、社区安置14个,占4%。
(二)补贴标准和年限
2005-2011年,公益岗位补贴1632人,公益性岗位享受社保补贴724人;
安排在公益性岗位上均为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其中就业困难人员1453人,占89%,长期失业人员179人,占11%。用人单位与劳动者未签订劳动合同,而是签订公益性岗位协议书,一年一签。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为每人每月200元,考虑到县保安公司安置人员工作辛苦,经县政府批准按400标准补贴执行。2011年开始,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分别按300元和400元两个标准。
我县公益性岗位补贴最长时间为三年,期满后未达到退休年龄或不能重新到新单位就业的,人社部门要求用人单位签订正式劳动合同,合同期限由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
(三)两项补贴规模
2005-2011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资金614.9万元,用于公益性岗位社保补贴83.14万元,其中:2005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1.0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290万元的3.8%,社保补贴支出1.92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0.7%;
2006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9.48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416.8万元的2.3%,社保补贴支出2.6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0.63%;
2007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60.66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582万元的10.4%,社保补贴支出10.8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1.86%。2008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81.2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830的9.8%,社保补贴支出15.03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1.8%;
2009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36.52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839的16.3%,社保补贴支出19.05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2.3%。2010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53.12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1234.5的12.4%,社保补贴支出16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1.3%。2011年,公益性岗位补贴支出162.84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1229的13.2%,社保补贴支出17.7万元,占当年就业资金收入的
1.4%。
二、公益性岗有关政策规定
(一)根据国家、省、市促进就业工作文件精神和就业资金使用管理规定,每年县人社局出台公益性岗位申报管理规定,对岗位范围、人员状况、年龄、持证情况作具体要求,要求各乡镇人民政府、事业单位、街道社区在规定时间内上报就业困难人员安置就业情况。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给予岗位补贴。
(二)公益性岗位主要安置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审核把关的重点:一是安置人员的年龄,是否达到“4050”人员。二是否长期失业人员和零就业家庭人员。三是否持经过认定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四是调查用人单位,安置人员是否在岗。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的措施与经验。一是加强管理,要强化对用人单位管理监督,严格执行3年补贴期限,加强政策宣传力度。二是要规范公益性岗位招聘程序,可由县人社部门和用人单位共同组织实施。三是公益性岗人员被聘用后,用人单位须同聘用人员签订一年以上期公益性协议,并经人社部门备案;
四是公益性岗位要重点帮扶年龄大、技能弱、零就业家庭成员等就业困难群体,对年龄相对相较轻人员,加强职业技能培训,鼓励从公益性岗位上退出。五是重点开发社会公共事业单位的公益性岗位。六是区别对待
针对不同岗位,提供不同的补贴标准。
公益性岗位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就业的一条重要途径,政府通过开发公益性岗位解决了大龄就业困难人员和长期失业人员就业难的问题,是一项民生工程。通过岗位补贴的形式,既解决单位用工问题,又减轻单位的资金压力,同时能使就业困难人员获得劳动报酬和生活来源,体面的劳动和生活,促进社会和谐。
三、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及补贴资金按排使用方面存在的问题
一是符合公益性岗位就业困难人员较多,开发的公益性岗位的能力有限,供需存在矛盾。二是用人单位对安置人员疏于管理,被分被安置人员认为这是政府的一项福利,干事不勤。三是部分用人单位仅用补贴资金发放工资,不增加单位负担,工资较低,被聘用人员也不能常年在岗在位。四是部分用人单位领导聘用自已亲属,借此名义,获得补贴。五是存在被聘用人员存大双重劳动关系,在公益性岗位就业,又可能在其他地方就业。六是省级专项资金要增加此拨款额度。
四、有关意见和建议
一是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使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再就业。二是增加公益性岗位补贴标准,提高聘用人员工资水平。三是规范公益性岗位聘用程序,做到公开、公平、
公正。四是加大公益性岗位监督考核机制,对聘用人员、补贴资金定期进行回访、加强考核,发现问题立即整改。五是规范用人单位和聘用人员劳动合同签订工作。六是建立奖惩机制。
二〇一二年二月七日
对我州扩大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的思考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对就业困难人员实行优先扶持和重点援助的重要措施,是建立就业援助长效机制的有效途径。公益性岗位是指由各级政府及其职能部门投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目的的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公益性服务岗位。具体范围包括:公共安全保卫、公共卫生保洁、公共环境绿化、公用设施维护、社区文化教育体育保健托老托幼服务、社区劳动保障协管员等社区管理服务岗位、其他公益性劳动岗位。
我州从2008年以来,采取有力措施,以开发就业岗位为目标,以促进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为重点,以落实政策和加大资金投入为手段,加强职业技能培训,积极推进制度化、专业化和社会化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设,在增加就业再就业数量的同时,更加注重提高就业再就业的质量,在大力开发就业岗位的同时积极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重点帮助地震后农村受灾严重人员及“4050”就业困难人员,为他们提供就业帮助。
一、我州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基本情况
1、两年来公益性岗位开发的数量
5.12汶川大地震后,州政府迅速出台了《阿坝州人民政府关于灾区恢复重建就业和社会保险政策的实施意见》,阿坝州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据此制定了《阿坝州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公益性岗位管理办法》,启动了扩大就业援助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两年来全州共开发公益性岗位54146个,其中:2008年开发43000个,2009 年开发11146个。
2、岗位设置
2008年,我州的公益性岗位主要集中在抗震救灾和灾后重建中的卫生防疫、环境清理、物质搬运、伤员看护、治安维护、后勤服务、城镇废墟清理、基层
劳动保障协理、险情监测、公共环境绿化管理、灾区自然文化遗产及地震遗址保护、乡村基础设施临时管护等十三类岗位。年底又将基层司法调解员纳入公益性岗位。2009年根据工作需要增设社会管理岗位,如街道、乡(镇)、社区、村的劳动保障协理员、协警员、交通协管员、民政低保协管员和社区治安联防协管员等;
社区公益性岗位,在街道、社区开发的保洁、保绿及社会化服务等;
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保障及公共管理服务岗位,如在机关事业单位担任收发、门卫、打字、物业管理等。
3、开发方式
首先,通过州县政府在抗震救灾和灾后恢复重建中根据需要开发出就业岗位,然后通过“公开、公平、公正”和“先特困,后困难”的原则,优先录用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确有困难并失业1年以上的失业人员、城镇“零就业”困难家庭的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失地无业农民、农村受灾严重且家庭困难人员。
4、用于公益性岗位开发的资金使用情况
自2008年以来全州共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为 6506.05万元,其中:2008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 3472.48万元;
2009年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各项社会保险补贴3033.57万元。
5、对扩大就业产生的效应
开发公益性岗位是完善对困难群体的就业援助制度的重要举措,是扩大就业援助的有效途径。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开展,对缓解我州十分突出的就业供需矛盾、稳定和扩大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如2008年全州动态消除零就业家庭3147户,其中在灾后公益性岗位安置解决3147人。
二、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面临的困难和问题
(一)关于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期限的问题
一是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是在遭遇“5.12”特大地震后启动的,很多岗位的设置具有临时性的特点,如卫生防疫、伤员看护、废墟清理、险情监测、乡村基础设施临时管护岗位等,按政策规定执行期限为三个月时间,只能在较短时间内解决困难人员的就业问题。二是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起步较晚,在关于公益性岗位政策执行期限上没有形成较为完备的制度,如2008年针对灾后恢复重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中,有部分岗位由于没有继续保留的必要,已按当时出台的三个月期限执行后取消了该岗位设置。而有些岗位由于具体实际需要,到现在仍然保留,但在执行期限上没有明确规定,只是当快到期限时才临时决定延长一定时间。
(二)再就业资金总量小,公益性岗位开发投入不足
两年来全州共安排再就业资金13462.93万元,其中:2008年安排5368.93万元,2009年安排8094万元。由于再就业资金总量小,所以在公益性岗位开发中的投入就不是很足。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主要由再就业资金中进行支出(再就业资金的支出范围包括: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基金及贴息、再就业培训和职业介绍、公益性岗位补贴、劳动力市场建设等)。
(三)享受公益性岗位政策的对象范围太窄
按照现行政策,能够享受岗位补贴的对象主要为在公益性岗位就业的大龄就业困难对象即“4050”人员、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就业困难的人员、残疾下岗失业人员,这就使各有关部门和单位在开发公益性岗位上的积极性不高,基层劳动保障工作人员开展此项工作有一定难度。
(四)公益性岗位管理欠规范
当前在公益性岗位管理上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管理原则不清,管理主体模糊。公益性岗位由政府部门统一招聘,直接分派到各相关单位或街道社区,人事、工资等管理与各单位、街道社区脱钩,造成用人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缺乏有效的约束力。二是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干好干坏一个样,缺乏奖惩机制。除了考勤制度外,相关部门没有建立和完善有关的管理制度和激励竞争机制,缺乏一套行之有效的考核体系。公益性岗位有统一的工资发放标准,无论工作成绩如何待遇都一样,存在着干好干坏、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
(五)待遇偏低。从2008年至今我州所有公益性岗位一直执行每月不高于550元的工资标准。应该说,这一工资标准偏低,付出与报酬不成正比。目前,大部分人员的收入难以维持家庭低水平消费支出,生活处于贫困线。
三、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开发的几点思考
(一)建立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制度
2009年底全州城镇登记失业人员8190人,其中“4050”人员2753人。他们年龄偏高,技能单一,就业困难,在劳动力市场上没有竞争能力,在市场经营中又缺乏创业能力。只有通过政府购买公益性岗位,对他们进行公益性岗位安置,才能从根本上解决他们生活和就业问题,这也是各级政府、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践行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坚持群众利益无小事,安居乐业是大事,为人民群众谋实事的具体体现。我州应加大再就业资金中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的比重。
(二)建立健全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的体制机制
由于我州开发公益性岗位工作启动较晚,目前此项工作的体制机制尚不完善。为了帮助更多的就业困难人员实现就业和再就业,应尽快建立健全公益性
岗位开发的体制机制。通过机制体制的建立健全,进一步扩大就业困难对象范围,如将家庭经济困难没有就业的大学毕业生纳入援助范围;
加大公益性岗位开发力度;
拓宽公益性岗位的范围和规模;
优先安置零就业家庭人员等就业困难对象,力争使就业困难人员都能实现比较稳定的就业。
(三)固定并延长公益性岗位的政策执行期限。公益性岗位不应该是一个权宜之计的举措,而应该成为较长时期内解决就业问题的一个稳定的政策。我州应尽快制定公益性岗位执行期限政策,对现有履职尽责的公益性岗位从业者,应续签合同,因为他们一旦被解聘,再就业将更加困难。
(四)加大资金投入,开发并稳定公益性岗位。“就业乃民生之本”,相关部门应进一步调整支出结构,把有限的财力向公共服务领域尤其是民生领域倾斜,积极筹措就业再就业配套资金,为公益性岗位提供经费保障。
(五)加大技能培训力度。下岗失业人员是就业再就业的弱势群体,素质低、缺资金、缺技能是他们的共同特征,因此,要在了解下岗失业人员及失地无业农民就业意向、报酬要求等基本情况的条件下,有针对性地加大培训力度,不断提高此类人员素质和劳动技能,为他们实现就业打好基础。
(六)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政府相关部门应本着“改善民生、和谐发展,改革成果与人民共享”的要旨,根据公益性岗位不同的工作性质及工作量,适当提高岗位补贴标准,原则上应不低于我州的最低工资标准。
(七)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规范管理。要建立健全政府监管、市场运作、能进能出、规范有序的运作机制,更好地服务社会公益事业。严格上岗条件,完善竞争上岗的程序及应聘者的公示制度,坚持阳光操作,自觉接受群众监督,让真正的就业困难人员享受公益性岗位。
公益性岗位申请
尊敬的领导: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三留守服务中心位于信钢西部生活区南门, 紧临信钢学校 ,建筑面积1100㎡,环境优雅、布局温馨舒适。2017年12月15日在信阳市平桥区民政局正式注册成为一家民办非企业社会服务机构。本机构依托于平桥区委政府、明港党委政府,民政、妇联部门以及明港公益志愿者协会,以帮助留守儿童、妇女、老人获得健康、快乐、舒适的生活为己任,履行“让关爱成为一种习惯”的服务理念,让留守儿童、老人不再孤单、无助,真正感受到幸福家庭般的温暖!目前,机构已经安全运营3个多月,现有专职辅导老师3名,接收托管儿童60余名。随着留守儿童的不断增加和老年日间照料、妇女创业就业技能培训等项目的开展,人力缺乏无法适应快速发展需求,,特此申请公益岗位解决明港镇贫困大学生就业和服务中心用人等问题,以此缓解运营压力,确保该公益项目能够可持续发展。
申请公益岗位名额:辅导老师2名和专业护理员1名,招聘条件如下:辅导老师岗位:男女不限,本科学历,年龄:(1993年-1996年出生),明港镇户口,身体健康、热衷公益事业、有爱心、责任心强,服从分配和管理。护理员岗位:限女性,大学生优先,身体健康、能吃苦耐劳、热衷公益事业、有爱心、责任心强。
服务中心将严格遵守我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对招聘录用人员强化管理、明确责任,确保明港三留守服务中心又好又快持续发展,恳请领导批准为盼。
此致!
信阳市平桥区明港三留守服务中心
2018年3月8日
新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新政办[2006]15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
《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已经2006年8月28日市政府第40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九月七日
新乡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管理暂行办法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进一步加强公益性岗位的开发和管理,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和再就业,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通知》(国发〔2005〕36号)、《河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豫政〔2006〕8号)等文件精神,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指公益性岗位,是指政府投资、政府给予优惠或政府特许经营的生产、经营、服务性岗位。主要包括:
(一)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的后勤服务性岗位,如厨房厨工、餐厅(机关)服务员、司机、门卫等后勤保障、保洁绿化以及从事水、电、消防、空调等设施设备维护岗位。
(二)财政拨款的市政公共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清洁、绿化及社会治安、城市交通、车辆保管等公益性岗位。
(三)政府投资的促进(再)就业基地、有关部门及行业投资兴建的再就业市场等摊位、商铺及基地的管理服务性岗位。
(四)政府投资占投资总额70%以上的建设项目及其他可提供就业岗位项目的辅助性岗位,如机关事业单位基建项目、政府投资的新建项目、市政公共设施建设等项目的辅助性岗位。
(五)政府资助的为社区居民提供托老养老、社区卫生、保健、体育、文化、治安、绿化保洁等社区服务岗位。
(六)政府投资兴建或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的各类经营性市场、商铺、摊位。
(七)政府特许经营的公共服务项目,如书报亭、电话亭、福利体育彩票销售点、飞机车船票销售点等岗位。
第三条 凡我市行政区域内,有劳动能力和就业愿望,持《再就业优惠证》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者(以下称安置对象),均可申请在公益性岗位就业。
(一)国有、厂办大集体企业、市属集体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及国有、厂办大集体企业、市属集体企业关闭破产需要安置人员中的“4050”人员;
(二)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且失业一年以上的长期失业人员;
(三)夫妻均为下岗失业人员的一方;
(四)单亲抚养未成年人者;
(五)现役军人配偶、县级及县以上劳动模范、军烈属、残疾人、零就业家庭成员、复转军人;
(六)其它符合条件的持有《再就业优惠证》的人员。
第二章 组织实施
第四条 新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新乡市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市就业办公室)负责协调本市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资源的统筹管理、综合开发和调剂配置等项工作。
第五条 市、县(市)就业办公室负责本地公益性岗位调剂使用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组织实施工作,按年度提出公益性就业岗位数量,下达安置分配计划,并组织实施。各区就业办公室协助市就业办公室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的有关工作。人事、财政、建设、工商等有关职能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对象的安置工作。
各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负责落实本辖区就业困难人员情况,建立安置对象就业基础台帐,指定专门人员,组织落实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工作等有关具体事务。
第三章 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
第六条 各级政府应加强公益性岗位的统筹规划、综合开发、调控管理,调整、开发、掌握一批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本地下岗失业人员。
劳动保障、人事、财政等部门应加强监督管理,督促用人单位调整在岗人员结构,腾出公益性岗位用于安置符合条件的下岗失业人员。
第七条 凡市政府已明确安置任务的公益性岗位,由市就业办公室进行综合管理,并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市政府今后每年制定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的任务指标,分解下达到各县(市)、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单位。
第八条 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进行。市、县(市)就业办公室分别负责市(包括区)、县(市)财政拨款和投资单位及本级政府特许经营项目的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省级财政拨款、投资单位及特许经营项目的公益性岗位的收集和安排,按属地化原则,由市就业办公室负责。
第九条 在公益性岗位招录工作中,凡第二条前三项所涉及的公益性岗位,应全部优先录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第(四)、(五)项范围内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80%的比例招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第(六)项所涉及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60%的比例招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第(七)项范围内的公益性岗位,应按不低于50%的比例招用符合条件的安置对象。
第十条 凡政府投资项目或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对外招标、发包时,应在招标文件中明确录用安置对象的比例,并作为竞标的重要条件。
其它公益性岗位的招录工作,可根据实际情况,参照以上安置比例进行。
第四章 公益性岗位的申报和评估
第十一条 市、县(市、区)就业办公室在每年元月份将《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发给有关部门、单位填报。有关部门、单位应将本系统(含下属单位)公益性岗位的用人需求情况汇总后,于每年3月份前将《公益性岗位申报表》汇总上报;政府投资的建设项目,主管部门应在立项后30天内向同级就业办公室填报《公益性岗位申报表》。
各县(市)、区就业办公室于每年3月10日前,将《公益性岗位申报表》汇总后向市就业办公室备案。市就业办公室应对申报的公益性岗位情况核实后建立台帐。
第十二条 市、县(市)就业办公室接到《公益性岗位申报表》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进行岗位申报评估,对申报数不符合实际情况的,应将申报表退回申报单位重新填报,并要求其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经审验核准后,由市、县(市)就业办公室对有关单位、部门下达安置任务,以此作为考核各有关单位年度公益性岗位安置下岗失业人员目标任务落实情况的主要依据。
第五章 公益性岗位的调剂使用与管理
第十四条 用人单位招用公益性岗位的从业人员时,在就业办公室的指导下,到当地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其他职业介绍机构公开招聘。市就业办公室应明确,各区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原则上应用于安置各区的安置对象。有节余时再调剂使用。用人单位招用安置对象后,应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并到当地劳动保障部门办理就业登记手续。
第十五条 用人单位招聘的公益性岗位安置对象人数,未达到本办法第九条规定招聘比例的,需有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出具的当地安置对象暂缺适当人选的证明,经市、县(市)就业办公室核准后,方可招用其他人员。
第十六条 用人单位不得擅自解除劳动合同。对安置人员变化情况及空岗情况应及时反馈当地就业办公室和推荐单位,以便调整分配安置人员。
第六章 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待遇
第十七条 在公益性岗位安排安置对象并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在相应期限内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包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医疗保险),社会保险补贴以当地上年度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作为缴费基数,按规定的缴费比例确定。个人应缴纳的部分仍由其本人负担。
第十八条 各类公益性岗位招用安置对象,并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或劳务协议的,可按我市有关规定向劳动保障部门申请公益性岗位补贴,岗位补贴的标准原则上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50%。
第七章 公益性岗位申报和岗位补贴申领程序
第十九条 安置对象申请公益性就业岗位应填报“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由所在街道社区劳动保障工作机构编报“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报送所在地就业办公室。“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和“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由各县(市)、区就业办公室汇总,报送市就业办公室备案。
第二十条 市、县(市)就业办公室应及时将“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送公益性职业介绍机构或劳动保障部门指定的职业介绍机构,备用人单位、部门公开招聘使用。就业办公室与各类职业介绍机构应保持经常性联系和沟通。
第二十一条 安置单位申领岗位补贴,应按月填报《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补贴资金申请表》,并携带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名单、《居民身份证》及《再就业优惠证》复印件、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副本、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企业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复印件及申请单位银行基本账户,报市、县(市、区)就业办公室审核。经就业办公室审查并提出拨付意见后,由同级财政部门对拨款意见进行复核,并及时将补贴资金拨付到安置单位专用账户。各级财政部门要保证公益性岗位补贴的按时足额支付。
享受对象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关系的,停拨岗位补贴。
第八章 监督和考核
第二十二条 市政府把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任务指标纳入政府目标管理,作为就业再就业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
第二十三条 承担公益性岗位开发安置任务的各有关部门、单位的行政负责人,应及时督促并调整本单位公益性岗位的人员结构,确保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十四条 市、县(市)政府人事部门要定期对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及其所属机构公益性岗位安置人员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凡党政群机关、事业单位公益性岗位当年安置下岗失业人员达不到规定比例的,应责令改正。建设、工商等部门要重点加强对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市政公共设施建设项目和其他可提供就业岗位项目的公益性岗位开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 市、县(市、区)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应定期组织公益性岗位开发和安置工作情况检查。对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单位和个人应给予表彰;对工作不力、或拒不执行本规定的部门和单位,应通报批评。
第二十六条 本办法应用中的具体问题由市就业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办法自2006年9月7日起执行。
附件:1.公益性岗位申报表(略)
2.公益性岗位就业申请表(略)
3.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花名册(略)
公益性岗位是指:城市公共管理和涉及居民利益的非营利性的服务岗位,包括各级政府投资开发的城市公共管理中的公共设施维护、社区保安、保洁、保绿、停车看管等。各级机关事业单位的后勤服务岗位,以及适宜就业困难人员再就业的其他公益性岗位.劳动法(labour law),是调整劳动关系以及与劳动关系密切联系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总称。
为了促进就业,促进经济发展与扩大就业相协调,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制定本法。
劳动合同法是规范劳动关系的一部重要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属于社会法。
桐庐县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协议
甲方:镇劳动保障站
乙方:村
丙方: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址:联系电话:
援助证号/求职登记证号:
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丙方在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签订本协议:
一、公益性服务岗位是以满足社区、行政村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帮扶措施,是帮助就业困难群体渡过生活难关而推出的一种过渡性、临时性、救助性、保护性岗位。丙方自愿申请上岗。
二、本协议期限为年月日 至年月日(初次上岗人员其中含试用期一个月)。
三、丙方同意甲乙双方的安排,在村岗位上岗,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公益性服务。
四、丙方在上岗期间必须遵守公益性服务岗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考核考评等管理,配合县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的检查。
五、公益性服务岗位实行责任公示,甲乙双方对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人员的姓名、照片、岗位名称、责任区域、在岗时间以及监督电话等在公示栏予以公示。
六、甲乙双方按月支付丙方的公益性服务岗位劳务性费用元。
七、如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1、经考核确认为不胜任,又不接受另外安排的;
2、三次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
3、严重违反纪律或公益性服务岗位规章制度,不履行规定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行政村、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批准不上岗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日或1年内累计超过9日;
6、因岗位调整、撤并、缩减需要变换岗位,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7、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
八、丙方在签订协议期限内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的,本协议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含依法提前退休)当月中止。
九、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协议自动作废。
十、丙方在协议期限内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就业扶持政策。
十一、本协议期满,且丙方在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经丙方书面申请,甲乙双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协议。
十二、甲方或乙方为其办理协议备案提档手续并及时在台帐上和《桐庐县就业援助证》、《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的“就业情况”栏做好记载,其《桐庐县就业援助证》、《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和档案分别由劳动保障(站)室和县就业管理服务处集中保管。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十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签约日期:年月日
申
请
尊敬的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领导:
本人XXX
,
女
,
岁
,
汉
族
,
家住 ,200 年毕业于 ,专业 ,毕业后一直待业在家,无正式工作和收入。本人通过相关信息了解了仁怀市招聘公益性岗位的有关情况,并认真阅读了《仁怀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按照办法规定,前期向贵局递交了申请,并提供了相关档案资料,填写了登记表格,经中街办审核,本人符合仁怀市公益性岗位申请条件,并联系了仁怀市安监局作为公益性岗位的接收单位,同时又经贵局就业办审核通过。现特向贵局再次递交申请,请领导审核有关资料,并将同意本人签订仁怀市公益性岗位合同。本人承诺,获得此工作机会后,一定严格遵守有关工作纪律,认真工作,在岗位上发挥应有的作用,同时遵守《仁怀市公益性岗位开发和管理办法》的有关条款,在公益性岗位期满待续签而暂无公益性岗位名额的情况下,由接收单位仁怀市安监局决定是否留用和以其他途径安排工作,不给仁怀市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提出不合理要求。
望领导批准同意为谢。
此致!
申请人:
2011年4月 日
桐庐县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协议
甲 方:
镇劳动保障站 乙 方:
村
丙 方:
身份证号:
现居住地址:
联系电话:
援助证号/求职登记证号:
经协商,甲乙双方同意丙方在公益性服务岗位上岗,签订本协议:
一、公益性服务岗位是以满足社区、行政村及居民公共利益为目的的管理和服务岗位;
是解决就业困难人员基本生活和社会保障问题的帮扶措施,是帮助就业困难群体渡过生活难关而推出的一种过渡性、临时性、救助性、保护性岗位。丙方自愿申请上岗。
二、本协议期限为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初次上岗人员其中含试用期一个月)。
三、丙方同意甲乙双方的安排,在 村 岗位上岗,完成该岗位所承担的各项公益性服务。
四、丙方在上岗期间必须遵守公益性服务岗位的规章制度,服从甲乙双方的考核考评等管理,配合县劳动保障、财政等部门的检查。
五、公益性服务岗位实行责任公示,甲乙双方对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人员的姓名、照片、岗位名称、责任区域、在岗时间以及监督电话等在公示栏予以公示。
六、甲乙双方按月支付丙方的公益性服务岗位劳务性费用 元。
七、如丙方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有权中止本协议:
1、经考核确认为不胜任,又不接受另外安排的;
2、三次考核被评为不合格的;
3、严重违反纪律或公益性服务岗位规章制度,不履行规定义务,经多次教育仍无转变的;
4、严重失职、营私舞弊,对行政村、社区及居民公共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
5、未经批准不上岗或无正当理由擅自离岗、逾期不归,连续超过3日或1年内累计超过9日;
6、因岗位调整、撤并、缩减需要变换岗位,本人拒绝合理安排的;
7、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上岗条件或就业困难人员条件的;
8、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9、。
八、丙方在签订协议期限内办理按月领取基本养老保险金手续的,本协议在其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含依法提前退休)当月中止。
九、丙方在本协议期限内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协议自动作废。
十、丙方在协议期限内不得重复享受其他就业扶持政策。
十一、本协议期满,且丙方在公益性服务岗位服务期限未满3年的,经丙方书面申请,甲乙双方考核合格后可续签协议。
十二、甲方或乙方为其办理协议备案提档手续并及时在台帐上和《桐庐县就业援助证》、《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的“就业情况”栏做好记载,其《桐庐县就业援助证》、《杭州市农村劳动力求职登记证》和档案分别由劳动保障(站)室和县就业管理服务处集中保管。
十三、本协议未尽事宜按相关文件规定办理。 十
四、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丙方(签字):
签约日期:
年 月 日
在公益性岗位上岗会议上的讲话
——丁润啟
同志们:
上午好,首先,我代表天镇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全体干部职工欢迎大家的到来。
就业是民生之本。做好就业困难人员的再就业工作是我们政府的一项重要职责,也是提高人民生活水平、构建和谐天镇、维护我县改革发展稳定大局的一项重要任务。在此,我希望大家珍惜这个来之不易的机会,振奋精神,自立自强,爱惜岗位,敬业奉献,自觉遵守单位的规章制度,在岗位上充分展示自身的能力和价值。大家都是接受系统的高等教育大学本科毕业生,经过四年的大学学习,相信大家的素质是高的,也具备了一定的社会能力,俗话说,十年寒窗。读书是一件苦差事,可我们为什么要读书?因为学习的本质是改变和提升,改变观念和思维,提升素质和境界。社会需要的是高素质有能力的人才,知识才能改变一切。我们为大家搭建了一个展示自己、锻炼自己的平台,希望大家珍惜这次机会,努力奋发、拼搏进取、立足自身,做好本职工作,将自己最耀眼、优秀的一面展现出来。下面,我对大家提三点要求:
一、以积极的态度去生活
孟子说过:“故天将降大任于斯人也,必先苦其心志,劳其筋骨,饿其体肤,空乏其身行,行拂乱其所为,所以动心忍性,曾益其所不能。” 人生是多姿多彩的,也是曲折的,也正因为此,人生才显得精彩。我希望大家不要满足于现状,也不能妄自菲薄,历史告诉我们,社会进步总是呈螺旋状的,总有曲折和反复,人生总是在挫折中前进,在曲折中上升。每一次的曲折,都是为了更好的出发!
一是希望大家有理想。每个人都要牢固树立远大的理想,让理想发挥指路明灯的作用,照亮自己的人生道路,要善于把远大理想与各个阶段性的目标结合起来,把美好理想付诸于实际,始终保持积极进取、奋发向上的精神状态,脚踏实地,做好本职工作,积蓄力量,一步一个脚印迈向自己的远大理想。二是希望大家有热情。我们部门是政府的窗口单位,面对的对象方方面面,工作的内容涉及群众的切身利益,这就要求我们,要用自身的热情和努力去温暖人、感染人、鼓舞人,让前来办事的群众开心的来,满意的走。三是希望大家有韧性。工作,有各种的规章制度制约着我们,比起大学里丰富多彩的生活,肯定会显得枯燥,但我们要时刻牢记“为人民服务”这个思想,忍的住孤独,耐的住寂寞,本着爱岗敬业、尽职尽责的思想,以坚定、坚韧、坚强、百折不挠的精神投入工作,相信大家会成功的。四是希望大家有情怀。人民是我们的衣食父母,发自内心地去爱民是做好工作的基本要求,要深入了解群众的愿望和期盼,把为群众解决问题作为自身的责任,在服务群众中纯洁思想、提升自我、走向成功。
二、以端正的态度去学习
学习者智、学习者成、学习者胜。做好本职工作,需要具备科学文化知识和专业知识。但是,知识不是喊出来的,更不是凭空想出来的,而是通过孜孜不倦学出来的。学习,决定着
- 2并以群众满意作为检验活动效果的标尺,通过建立健全作风评议考核制度体系,开展双向考评,对人员作风是否优良、工作是否落到实处、办事效率是否提高进行重点督查,并纳入年终考评和任用选拔考评的重要内容。通过考评,淘汰和转岗一批不适合岗位需求的人员。
最后,再次对大家的到来表示欢迎。希望大家积极进取、奋发图强,以崭新的面貌融入新的环境、投入新的工作、迎接新的机遇、接受新的挑战!相信大家会迎来崭新的明天、辉煌的人生!
谢谢大家!
二〇一〇年十二月 日
述职报告
单位:XX民政办姓名:XXX日期:XXXX年XX月
我叫XXX,是XXX民政协理员。负责尊老金、老年优待证办理、
农村居家养老、入户调查、来访接待等工作。在XXX领导和同志们的
帮助下2013年的工作即将结束,迎来了崭新的2014年。首先我很感
谢能够拥有从事基层民政工作这样的机会,让我从一个什么都不懂的
大学生成长成为为老百姓办实事的好公民,在这一年里,不论思想认
识、业务能力还是人际交往上都得到了很大的提升。下面就我的工作
向各位领导做如下汇报:
一、思想方面
基层民政工作面对的多为弱势群体,在思想上我始终铭记“为人
民服务”的宗旨,严格要求自己语言规范、举止文明,耐心接待每一
位老百姓。爱岗敬业、乐于奉献、关心集体、团结同事、作风正派。
服从领导安排,及时完成本职工作,努力做到今日事今日毕。
二、工作方面
(一)尊老金申报审核
申报尊老金需本人或各村会计到户籍所在地民政办填写尊老金
申请表格,表格需村签字盖章和乡老龄委签字盖章,并提供老人本人
2张1寸彩照、2张身份证及户口簿复印件、老人本人身份证开户的
信用社帐号(交乡财政所用于尊老金发放)。在尊老金办理方面努力
让每一位符合条件的老人都能申报成功,对漏报的老人要及时补报,
对死亡老人要及时注销,努力做好尊老金办理工作并做好档案存储。
(二)老年优待证办理
老年优待证是国家、政府为了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按照规定给予老人的一种优惠、照顾,给老年人的一种享受和待遇。老年优待证办理条件需老人达到60周岁以上,带一寸近期彩照和身份证到户口所在地民政办即可办理。
(三)养老机构管理
根据X老龄发〔2013〕3号文件,XXX认真贯彻落实《XX县2013年老龄工作要点》,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省市老龄办的总体要求,积极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服务、老年精神关爱、安康关爱行动等重点工作。XXX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中心(站)共12家,其中今年新增XX、XX、XX3家,正在积极的创建中,切实解决老人养老难问题。在养老机构管理过程中不断加强安全、卫生工作并定期组织安全卫生大检查,消除安全隐患,清除卫生死角,定期组织老人洗澡、理发等确保老人拥有安全舒适的环境。
为全面实施“安康关爱行动”,XXX认真学习上级精神,积极做好宣传并开展工作。其中60岁以上老人约7350人,参加60岁以上老人意外伤害综合保险为3758人,参保率达51%,现已有4名老人获得赔付。
(四)来访接待
来访接待是工作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我严格要求自己对群众来访要做到热情接待、文明礼貌,解答要耐心细致,对当事人反映的问题,能当场解决的要当场解决,当场解决不了的要明确时限解决并请示上
级分管领导,同时对来访人员要做好来访登记。
(五)其它
积极配合敬老院创建、文字打印工作,做好乡镇动态更新,秸秆禁烧期间,积极配合县局乡部署,分点看管,确保在职在岗,做好秸秆禁烧宣传和监督。低保申请期间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做好低保入户调查和核实工作。
在这一年的工作里做了很多也学到了很多,这是与上级领导的关心和帮助是分不开的。新的一年即将开始,本人决心在以后的工作里还要更加努力,更加刻苦,做好养老保障工作,努力提高自身的业务理论知识的学习,使自己能够更加熟练掌握本职工作,胜任本职工作,争取以优异的工作成绩,为老龄保障事业的发展做出贡献。
公益性岗位是指由政府出资开发,以实现公共利益和安置就业困难人员为主要目的,从事非营利性公共管理和社会公益性服务的各类岗位。开发公益性就业岗位是党委和政府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重点帮扶的重大举措。为了加强对全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进一步明确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的工作任务,保障用工双方的合法权益,同时建立健全公益性岗位监督管理机制,更好的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积极性,让他们在各自的岗位上发挥更大的作用。近日,**区就业局组织相关人员采取座谈、电话咨询、实地调查等方式对公益性岗位进行了调研。
一、公益性岗位呈现的特点
据调查,全区公益性岗位呈现“三多”特点。一是开发的部门多。全区6个街道,24个乡镇和62个机关事业单位均开发有公益性岗位。二是安置就业困难群体多。公益性岗位安排了工作人员1627名,其中安置就业困难群体1478名,占开发公益性岗位的90.8%。三是从业人员涉及工种多。主要有保洁员520名、保安840名、城市治安巡防员86名、交通协勤50名、文明交通劝导员50名、社区综治员21名、其他工种60名。
二、存在的问题
(一)管理体制不够顺畅。一是缺乏统一管理部门。目前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的招聘、录用主要是各职能部门和用人单位自行负责,缺乏统一的管理部门。二是事权财权分离。公益性岗位大多在机关事业单位、街道(镇乡)、社区,而财政部门对各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没有专门安排经费,导致公益性岗位开发困难。三是部分单位安排非就业困难群体在公益岗位上工作,挤占了部分公益性岗位。
(二)管理机制不够健全。一是缺乏考核与评价机制,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没有实行统
一、客观的评价与考核,无法实现岗位人员“有进有出,能聘能退”的动态管理。二是缺乏激励机制,滋生了干多干少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的“吃大锅饭”现象。目前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由用人单位自行确定,多数没有建立奖惩机制,导致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不高,工作效率较低。
(三)社会保障不够规范。一是缺乏正常的工资增长机制,在物价不断上涨的情况下,何时能涨工资、涨多少都没有一个预期。二是从业人员之间存在着经费安排不平衡、工资福利待遇不平衡、工作时间长短不平衡等问题。三是部分用工单位不履行法定义务,未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规定,不与就业困难人员签订劳动合同,不参加社会保险和缴纳社会保险费。
(四)工作经费不够充足。一是财政部门对开发公益性岗位没有安排专项经费。二是因未签订劳动合同和参加社会保险原因,部分单位未主动申报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三是福利待遇资金特别是加班工资落实不到位。
(六)从业人员队伍不够优化。一是就业困难人员相对素质偏低。据调查,已安置的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中,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86人,高中文化程度的178人,初中以上文化程度的934人,初中以下文化程度的280人。二是就业困难群体普遍年龄大、并且缺乏工作技能。三是队伍不够稳定,因工资待遇偏低,工作不安心,跳槽现象较频繁。
三、对策措施
(一)理顺管理体制。一是按照《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要求尽快出台开发公益性岗位的相关文件,进一步细化公益性岗位开发与管理的具体措施和相关政策。二是建立公益性岗位人员数据库,实行实名制管理,随时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增减变动和劳动报酬、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发放情况。三是鼓励成立劳务组织,具体负责对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管理,统一从业条件、统一招聘解聘、统一制定管理制度和考核标准、统一确定工资标准与福利待遇、统一制定合同范本,统一开展检查与督查等工作。四是科学界定公益岗位,制定具体的管理制度、开展业务培训、考核、奖惩工作。
(二)健全管理机制。一是建立人员进出机制。规范岗位的招聘条件和审核程序,严把入口关,按照属地就近录用的原则,根据“本人申请、社区公示、公开招聘、严格把关”的程序,由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与劳务组织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面向社会联合招考。在与从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的同时,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务委派合同,由劳务组织实行劳务派遣。对于各用人单位开发的公益性岗位,在符合岗位工作需要的前提下,确保年龄偏大、文化程度偏低、无技术特长且家庭生活特别困难的失业人员、零就业家庭失业人员、低保家庭失业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失地农民得到优先帮扶。用工单位要对从业人员的履职情况予以客观及时的评价,对不能履行职责的要向派遣单位提出解聘建议,由派遣单位予以解聘。二是建立健全培训机制。从业人员上岗前,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道德、法律法规、工作形象、心理辅导等方面的培训。劳务组织、用工单位要对其进行业务技能、岗位职责等方面的业务培训,使从业人员能掌握基本的业务技能,从而适应工作岗位的需要。三是建立考核机制。各用工单位应根据各岗位的工作特性建立科学合理的考核制度,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日常管理与考核工作,对其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为实施惩优罚劣、严把人员的进出关提供依据。四是建立激励机制。各用工单位要筹措奖励资金,对在岗位上作出了积极贡献的个人,进行精神鼓励和物资奖励,充分调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五是财政部门负责合理筹集和调度专项资金,建立政府购买就业困难群体劳动成果的长效机制。
(三)加强管理督查。一是统一事权财权。实现属地管理,按照“谁使用、谁管理、谁调配经费”的工作模式来加强管理,做到事权职责的高度统一。二是管理与监督要分离。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人员的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发现工作不到位的现象,及时将情况反馈到用人单位,要求其认真整改,通过加强监管,提高工作效率。三是进行动态管理。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就业困难人员申报登记制度,就业困难人员向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申请就业援助,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确认属实的,纳入就业援助范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收集统计公益性岗位信息,指导各街道(乡镇)建立就业困难群众基本情况电子档案与台账。指导用人单位建立公益性岗位就业人员履职情况档案与台账,从而健全全区就业困难人员信息数据库,以作为公益性岗位统筹规划与管理的依据。四是加强检查督查。公共就业服务机构要建立定期检查制度,并将检查结果纳入综合目标管理考核范畴。定期对公益性岗位人员情况进行公示确认,鼓励居民群众、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人士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管理的监督,并形成监督合力,促进公益性岗位管理的规范化。
(四)加大资金投入。一是积极争取市级就业专项资金,区财政本级纳入预算,及时将资金落实到用人单位。结合当年本区企业最低工资标准,通过合适的比例来确定各公益性岗位的工资待遇,给从业人员以工资增长的预期,不断优化稳定队伍。二是用足就业再就业政策,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对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身份进行核定,对符合条件的,按规定予以公益性岗位补贴和社会保险补贴。三是各职能部门、街道(镇乡)要根据从业人员的个人情况,督促劳务组织缴纳社会保险费,落实工作经费、福利经费和奖励资金,确定年节的慰问标准以及加班费等各项津贴,实现人性化的管理。
(五)强化资金监管。用人单位、社区公益性劳动组织招收就业困难人员,与其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或劳动协议,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给予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失业保险补贴。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建立用人单位申报和划拨公益性岗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台帐,对虚报冒领、骗取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单位和个人,除追回划拨资金外,并移送司法机关依法追究申报单位及当事人的责任。
(六)加强宣传引导。一是进一步加强对《重庆市就业促进条例》的宣传,提高认识,将开发和管理公益性岗位作为党委和政府解决就业困难群体就业的重要措施。二是加强宣传教育工作,使从业人员树立正确的就业观念,充分认识到公益性岗位并不是一种福利待遇和救济手段,只有通过劳动付出才能获取劳动报酬。三是营造良好的舆论导向,加大在公益性岗位上实现就业的先进典型人物宣传,提高群众对公益性岗位的认同度,为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开展工作奠定良好的群众基础。
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社区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吉林市开展公益性岗位专项检查工作实施方案》(吉市人社联字【2011】25号),我社区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及管理工作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新星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17名,其中950元岗位18人,640元岗位31人,320元岗位68人,分别安排至社区日常工作、岗亭执法、楼道清扫等工作岗位,按工作性质、区域不同,我社区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
对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采用每日社区考勤每月街道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公益性岗位管理及措施:
(一)、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街道办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社区负责岗位设臵、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街道办事处,同时由街道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认证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近期我社区检查,社区内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二)、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我社区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加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三)、加强管理,加大检查力度:对社区各个部门的公益性岗位人员,坚持每日工作检查,社区工作的公益岗位人员每日上岗为居民服务,许多岗位人员,如医保协理员,社区调解员等,都兢兢业业,受到社区居民的一致好评;
岗亭执法岗位每日抽查出勤情况,岗位人员都能按时按班上岗,保证了社区的保卫安全工作;
楼道清扫岗位每天检查,现场办公,发现清扫不及时不彻底的现场通知及时清扫,做到人尽其用,保证公益岗位人员不空岗,并能较好的完成本职工作。
(四)、加强培训,积极参与社区建设:上岗初期,针对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年龄偏大,文化程度不同的特点,我们开展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切实提高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责任、自身素质和劳动技能,同时结合公益性岗位的实际,有针对性的对上岗人员进行职业技能、社会公德和责任意识的培训和教育,并针对所从事的岗位进行中长期业务知识与相关知识的培训,切实加强了公益性岗位日常工作的考核和管理,这些公益性岗位工作人员十分珍惜来之不易的工作机会,充分认识自己工作的重要性,在各自的岗位上辛勤工作,任劳任怨,得到上级部门及社区居民很好的评价,他们用自己的智慧和辛勤的汗水为经开区建设添彩助力,4月份,为美化社区居住环境,在社区的牵头和领导下,组织公益岗位人员连续3天对小区的卫生展开集中清理,各个公益岗位人员都积极参与,辛勤劳动,使社区环境焕然一新,社区居民生活环境在他们的手中发生着变化。
三、公益性岗位存在的问题及措施
几年来在公益性岗位使用管理中也存在着一些问题,有个别人岗分离、发工资不上岗,对这些不符合政策规定的做法我们及时进行了处理,并及时上报上级有关部门。总之,通过几年来的不断努力,我社区在公益性岗位的管理工作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也摸索出了一些与之相适应的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工作奠定了基础。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我社区的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今后我社区将不断努力探索,扎实工作,切实将这项惠及民生,造福困难群体的民生工程做实做好。
九站街道新星社区 2011年5月18日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公益性岗位管理使用情况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做好我校公益性岗位的开发管理工作,规范就业、再就业资金使用,确保各项促进就业的优惠政策和资金真正得以落实,使就业困难人员真正得到就业援助和帮助。根据县劳动服务局《关于开展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专项检查的通知》(宁劳服发〔2015〕11 号)文件精神,我校于2015年4月3日至2015年4月15日对校公益性岗位的使用情况进行了一次全面的自查。现将自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加强了公益性人员的管理工作。
依据上级管理要求,我们落实专人负责此项工作,规范建立了台账,熟悉人员基本信息,并与从业人员签订了劳动合同,制定了本单位公益性岗位人员考核管理办法和岗位责任制。
二、严格过程管理,切实将工作落到实处。
我校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共计20名,我们注重过程管理,坚持做到一人一岗,没有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现象,并严格落实从业人员的岗位职责,合同期内,无任何人脱岗。
三、按时划拨工资, 坚持专款专用。
我校按时划拨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的工资,依据县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标准将补贴资金如数发放到公益性岗位人员手中,无虚报冒领、骗取岗位的问题,坚持做到专款专用。
四、按照县劳动服务局相关规定要求,及时上报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考勤表,并制作了公益性岗位从业人员公示牌在行政楼大厅公示,以接受社会监督。
从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校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良好,用人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从业人员能够按时上岗,且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宁强县天津高级中学
二O一五年四月二十日
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中心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对全市公益性岗位进行专项检查的紧急通知》精神,我中心对本单位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宜阳县行政服务中心益性岗位基本情况:
行政服务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4名,其中文印室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
保安安置公益性岗位1名;
保洁员2名。我单位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
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镇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
由中心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并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同时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自查,我中心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并无一例发资拖欠问题发生。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
我中心积极建立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各村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通过此次自查情况来看,我中心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2011年6月8日
公益性岗位自查报告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街道公益性岗位开发管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人员的社会效益,根据《***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公益性岗位检查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发【2010】315号)精神,我街道对辖区内公益性岗位进行了一次全面检查,先将检查结果汇总如下:
一、****公益性岗位基本情况:***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共计12名,其中街道办安置公益性岗位6名;
社区安置公益性岗位6名。按工作性质、区域不同,我街道对街道办公益性岗位人员实行每日签到制度;
对社区公益性岗位人员采用每日社区考勤每月街道签到制度,所有人员有事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制度。通过在岗、出勤情况自查,我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出勤、在岗情况均符合岗位要求。
二、坚持“谁用人、谁管理”原则:由街道办统一掌握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总体情况。相关安置部门、社区负责岗位设置、工作绩效考核,然后统一报街道办事处,同时由街道每季度对公益性岗位人员进行“背靠背”考核,确保公益性岗位有进步、有成绩、有社会效益。通过近期在各部门、各社区检查,我街道公益性岗位人员严格执行各工作单位的规章制度,无冒名顶岗、互相借用、换岗、脱岗现象,能够严格履行岗位责任。
三、加强用人档案管理,合理分配人力:我街道积极建立草滩街道公益性岗位信息档案,对公益性岗位人员做到底子清,心中有数,在此基础上深入社区对公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岗位类型等进行调查,对公益性岗位使用情况进行详细登记、检查、考核、建档。
从这次检查情况来看,街道办和社区的公益性岗位情况基本良好,用人单位管理制度较为健全,公益性岗位人员职责明确,能够按时上岗,认真、负责地完成本职工作。
***街道办事处
2010年10月8日
社区工作者公益性岗位辞职报告(共12篇)
乡镇民政公益性岗位岗位职责(共10篇)
公益项目岗位职责(共18篇)
任性辞职报告(共9篇)
公交汽车公司辞职报告(共1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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