师德师风建设相关法律法规十二篇
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
富春大青小学 陈川
通过对教师法律法规师德师风的学习,使我从中加深了对教师这一职业的理解。教师既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又是文明之树的培育者,既是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又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开拓者,是年轻一代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光辉典范。因而,教师的言行是构成对学生影响的最现实的因素之一,它不仅影响着学生学习状况及其效果,而且影响着学生人格等心理品质的形成和心理健康的发展水平。通过此次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学习,我简单谈谈一下几点体会:
一、服务心态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燃烧着的蜡烛“等称号,是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高 度评价,同时,也是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教师要具备为学生服务的心态,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对学生指东点西,把他们当作指挥的工具来使唤。教师在教学中的服务心态,不应只少数优等生服务,而应该平等对待那些后进生。教师甚至要给予他们最优惠的服务,设法调动全心全意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善于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把他们培养成为合格且有特色的“产品”。
二、敬业精神
具有敬业精神的教师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呕心沥血对工作一丝不苟,即使碰到这样和那样的困难也会想办法克服。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以学生满意不满意,学生快乐不快乐,启发没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了他们的实践能力作为教育教学工作台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以积极因素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为人师表
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
自己要率先做到;
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
要求学生不迟到,教师就提前到教室,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教师不仅要有这种做人的威望,人格的力量,令学生所敬佩。还要以最佳的思想境界,精神状况和行为表现,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
四、终生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我们都深深地知道——学高为师,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要求教师学识渊博、学业精深、个性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把握教育问题的高超学术、和谐、感人的师生关系,无不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技高为师,
一、是要以科学的施教知识,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教学过程,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
二、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三、是要有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在耕耘中拓展视野,在执教教学中提炼师艺、升华师技。所以,作为教师的我,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努力做一名“四有”好老师。
2015年8月24日
2012年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
长坝乡中心完小
黄
萍
通过对教育法律法规的学习,使我从中领会到教师的言行是构成对学生影响的最现实的因素之一,它不仅影响着学生学习状况及其效果,而且影响着学生人格等心理品质的形成和心理健康的发展水平。通过此次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学习,我简单谈谈一下几点体会:
一、服务心态
教师在教学中的服务心态,不应只限于为少数优等生服务,而应该平等对待那些后进生,因为他们同样也是“财富”的源泉。教师甚至要给予他们最优惠的服务,设法调动全心全意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善于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把他们培养成为合格且有特色的“产品”。此外,教师的课外辅导,上门家访,以及与学生的促膝谈心等,都可以看作是这种服务心态的具体表现。只有当我们的教师具备了这种心态,才能为学生更好的服务。
二、敬业精神
具有敬业精神的教师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呕心沥血、对工作一丝不苟,即使碰到这样和那样的困难也会想办法克服。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以学生满意不满意,学生快乐不快乐,启发没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是否培养了他们的实践能力作为教育教学工作台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以积极因素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为人师表
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的;
自己要率先做到;
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教师不仅要有这种做人的威望,人格的力量,令学生所敬佩。还要以最佳的思想境界,精神状况和行为表现,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只能以他的整个人、以他的全部自
1 发性,才是以对学生起真实的影响,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
四、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完善自我。
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知识容量在扩大。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够不断充实自己,才能不断吸收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学校教育虽说由师生两个主体共同完成,但关键还是在于教师。教师的主导、导向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用什么样的教育思想、理念、模式、方法、途径来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导,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育教学效果。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
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
朱 婷
通过对教师法律法规师德师风的学习,使我从中加深了对教师这一职业的理解。教师既是知识种子的传播者,又是文明之树的培育者,既是人类灵魂的塑造者,又是人类社会发展与进步的开拓者,是年轻一代健康成长的引路人和光辉典范。因而,教师的言行是构成对学生影响的最现实的因素之一,它不仅影响着学生学习状况及其效果,而且影响着学生人格等心理品质的形成和心理健康的发展水平。通过此次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学习,我简单谈谈一下几点体会:
一、服务心态
“人类灵魂的工程师,”燃烧着的蜡烛“等称号,是社会对教师职业的高度评价,同时,也是对教师提出的要求。教师要像商口行业一样,将“为顾客服务”溶进“为学生服务”之中去,并且要具备这种心态。不能再像过去那样对学生指东点西,把他们当作指挥的工具来使唤。教师在教学中的服务心态,不应只少数优等生服务,而应该平等对待那些后进生,因为他们同样也是“财富”的源泉。教师甚至要给予他们最优惠的服务,设法调动全心全意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善于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把他们培养成为合格且有特色的“产品”。此外,教师的课外辅导,上门家访,以及与学生的抵足谈心等,都可以看作是这种服务心态的具体表现。只有当我们的教师具备了这种心态,才会在日益激烈的行业竟争中立于不败之地,并使“太阳下最光辉的事业”更焕发光彩。
二、敬业精神
具有敬业精神的教师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呕心沥血对工作一丝不苟,即使碰到这样和那样的困难也会想办法克服。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以学生满意不满意,学生快乐不快乐,启发没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了他们的实践能力作为教育教学工作台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以积极因素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为人师表
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
自己要率先做到;
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
要求学生不迟到,预备铃一响,教师就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等等,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精神做表率。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教师不仅要有这种做人的威望,人格的力量,令学生所敬佩。还要以最佳的思想境界,精神状况和行为表现,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只能以他的整个人、以他的全部自发性,才是以对学生的整个起真实的影响,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
四、终生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
我们都深深地知道——学高为师,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要求教师学识渊博、学业精深、个性鲜明的教育教学风格,把握教育问题的高超学术、和谐、感人的师生关系,无不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技高为师,
一、是要以科学的施教知识,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方面的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引入教学过程,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
二、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三、是要有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在耕耘中拓展视野,在执教教学中提炼师艺、升华师技。所以,作为新教师的我,更应该树立终身学习的思想观念,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争取为社会培养出更多优秀的人才!
《广东省扶助残疾人办法》
广东省人民政府令(第115号)(经2007年3月20日广东省人民政府第十届112次常务会议通过,自2007年5月1日起施行
第十九条 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可以免费或者减半缴费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中心)、科技活动中心、公园、动物园、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
对盲人、智力残疾人、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可以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或者减半缴费进入上述公共场所。残疾人凭残疾人证免费办理图书馆借书证、阅览证。
《广东省实施办法》
(1994年9月15日广东省第八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次会议通过 2010年6月2日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九次会议修订 2010年6月2日公布 自2010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四十七条 公共文化、体育活动场所应当对残疾人提供优惠服务。残疾人进入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中心)、科技活动中心、公园、动物园、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凭残疾人证享受免费或者减半缴费的优惠。
《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
广州市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于2007年12月7日表决通过的《广州市残疾人权益保障条例》,业经广东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一次会议于2008年3月27日批准,自2008 年7月1日起施行。第三十八条残疾人持残疾人证可以免费或者减半缴费进入本市行政区域内政府举办的博物馆、纪念馆、科技馆、美术馆、展览馆、体育场(馆)、文化馆(室、中心)、科技活动中心、公园、动物园、旅游风景区等公共场所。对盲人、智力残疾人、双下肢残疾人和其他重度残疾人,可以允许一名陪护人员免费或者减半缴费进入上述公共场所。
2012年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
杨玉萍
通过对教师法律法规师德师风的学习,使我从中领会教师的言行是构成对学生影响的最现实的因素之一,它不仅影响着学生学习状况及其效果,而且影响着学生人格等心理品质的形成和心理健康的发展水平。通过此次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学习,我简单谈谈一下几点体会:
一、服务心态
教师在教学中的服务心态,不应只少数优等生服务,而应该平等对待那些后进生,因为他们同样也是“财富”的源泉。教师甚至要给予他们最优惠的服务,设法调动全心全意的积极性和上进心,善于捕捉他们身上的闪光点,把他们培养成为合格且有特色的“产品”。此外,教师的课外辅导,上门家访,以及与学生的抵足谈心等,都可以看作是这种服务心态的具体表现。只有当我们的教师具备了这种心态,才能为学生更好的服务。
二、敬业精神
具有敬业精神的教师有着强烈的责任感和事业心,为人民的教育事业能呕心沥血对工作一丝不苟,即使碰到这样和那样的困难也会想办法克服。为了学生的一切,一切为了学生,以学生满意不满意,学生快乐不快乐,启发没启发学生的创造性思维,培养了他们的实践能 1 力作为教育教学工作台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以积极因素的心态饱满的热情搞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三、为人师表
教师一定要在思想政治上、道德品质上、学识学风上全面以身作则,自觉率先垂范,真正为人师表。”教师凡是要求学生做到地;
自己要率先做到;
要求学生不能做的,自己坚决不能做。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因此,为人师表是当好人民教师最基本的要求。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教师不仅要有这种做人的威望,人格的力量,令学生所敬佩。还要以最佳的思想境界,精神状况和行为表现,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只能以他的整个人、以他的全部自发性,才是以对学生的整个起真实的影响,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
四、不断加强学习,提升自我,完善自我。
社会在发展,知识在更新,知识容量在扩大。不学习,就跟不上时代的步伐。只有不断学习,才能够不断充实自己,才能不断吸收新的教育思想、教育理念、教育模式,教育方法和教育途径。学校教育虽说由师生两个主体共同完成,但关键还是在于教师。教师的主导、2 导向作用是十分重要的。用什么样的教育思想、理念、模式、方法、途径来完成自己的教育、教导,将直接影响到学校的教育教学效果。只有不断学习,才能不断提升自己、完善自己。
通过学习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让我看到了一位真正共产党人的斗志和情操。杨善洲同志一生以党的事业为重,以人民的利益为重,对党忠诚,对人民忠诚,具有崇高的理想和坚定的信念,几十年来,对党的事业兢兢业业,恪尽职守。他30岁担任县级领导,39岁担任地委副书记,50岁担任地委书记,60岁退休后放弃舒适的晚年生活,毅然奔赴深山植树造林,当荒山变成林海后,又无偿将价值超过3亿元的大亮山林场移交给当地政府。
纵观杨善洲同志的一生,感触最深的是:他具有坚定的政治信念,有一心为民、扎根于民的公仆情怀,有鞠躬尽瘁、不懈奋斗的崇高境界,有大公无私、谈泊名利、乐于奉献的献身精神。这一切都是这位老共产党员给我们留下的精神财富,对我们是一种无形的鞭策。
我们要认真学习杨善洲同志的先进事迹,缅怀先进人物,更要传承和发扬他的信仰追求,并以此为标准来调整和找准自己的人生航向。作为一名教师,我们应忠于党,忠于人民,忠于自己的事业,自觉地推动教育改革方案的实施,推进教育事业的发展 。
年师德师风学习心得体会
杨 玉 萍
水 长 中 学 2012年4月
4 2012
法律法规及师德师风建设培训心得体会
纳雍一中地理教研组
张槐军
听了姜超副校长的师德培训,我们要做“四有”“三者”好老师。
四有: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
三者:教育改革的奋进者、教育扶贫的先行者、学生成长的引导者。
四有具体内容:
一、有理想信念。
忠诚人民教育事业,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政策、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事业观。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做知法守法楷模。加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学习,自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以坚定的理想信念引领学生的健康成长,为党和人民培养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和接班人。
二、有道德情操。
为人师表,教书育人。牢记教师的职业特性,不断加强自我修养,努力提升自身道德情操和人格品质,做“以德施教、以德立身”的楷模。把社会主义道德和中华传统美德传授给学生,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影响和带动学生,引导、帮助青少年学生养成良好的道德品质。自觉增强职业认可、职业自信、职业自律,志存高远,甘于奉献,做一个道德高尚、趣味高雅的人。
三、有扎实学识。
崇尚科学,树立终身学习的理念。始终站在知识发展的前沿,努力拓宽知识视野,更新知识结构,不断提高自身教育教学能力,以渊博的学识启发学生,引领学生,激发学生的探索精神和创新精神,努力做一个专业、博学、智慧型的老师。
四、有仁爱之心。
牢牢树立“大爱”理念,爱岗位、爱学生,爱一切美好的事物。尊重学生人格,严慈相济,诲人不倦。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人身安全。胸怀真善美,做学生的良师益友。
同时还学习了《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中小学教师违反职业道德行为处理办法》(教师【2014】1号)、《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的规定》(教监〔2014〕4号)、《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试行)(毕教发〔2015〕9号)、《毕节市中小学教师师德师风监测制度》(试行)(毕教发〔2015〕9号)、《毕节市师德师风建设问责制度》(试行)(毕教发〔2015〕9号)、《毕节市师德师风考核评价制度》(试行)(毕教发〔2015〕9号)、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以及王志明主任的教育法律法规培训,学习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新宪法(修正案)》(2018.3月)、《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有关的内容,我们要按《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严格要求自己,遵纪守法,依法执教。
2018.8
江苏省法律法规师德师风建设知识竞赛100分答案 通过分数:80分 满分:100分 考试时长:120分钟
1、单选题 分值:2
根据学生的身心发展特点,小学、初中、高中不同学段的德育工作有相应的侧重点,其中,小学阶段的德育重点主要是(3 )。
选项1: 道德理想信念的培养与指导
选项2: 人生观价值观的选择与确立
选项3: 日常行为习惯的养成与实践
选项4: 基本道德知识的理解与掌握
2、单选题 分值:2
教师对解除收容教养、劳动教养后回校复学的未成年学生应当(3 )。
选项1: 限制其使用学校的设施
选项2: 按其以往表现评价品行
选项3: 允许参加学校各项活动
选项4: 限制其与其他同学接触
3、单选题 分值:2
班主任张老师按照学生的期中考试成绩调整座位,将考试成绩后5名的学生安排在教室的最后一排。张老师的做法( 2)。
选项1: 是激发学生的重要手段
选项2: 侵犯了学生的人格尊严
选项3: 是管理班级的有效手段
选项4: 侵犯了学生的受教育权
4、单选题 分值:2
如果一所小学附近的国家财产发生火灾,学校应当(3 )。
选项1: 即使有危险,也继续坚持上课
选项2: 积极带领小学生前去救火
选项3: 组织学生到安全的地方去
选项4: 回避
5、单选题 分值:2
《未成年人保护法》中所指的未成年人是指未满(4 )周岁的公民。
选项1: 20
选项2: 10
选项3: 16
选项4: 18
6、单选题 分值:2
人们常说:“做教师的不要忘记,自己也曾是孩子”,这话提示教师要(1
选项1: 善于换位思考
选项2: 消除刻板印象
选项3: 拓宽知识视野
选项4: 淡化教师角色
7、单选题 分值:2
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提出,对教师实行(3 )。
选项1: 每七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选项2: 每三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选项3: 每五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选项4: 每两年一周期的全员培训
。
)
8、单选题 分值:2
从事有偿补课查实三次的,给予____处分。( 4)
选项1: 警告
选项2: 记过
选项3: 撤销职称职务
选项4: 开除或者解除聘用合同
9、单选题 分值:2
用人单位未按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的,工伤职工或者其近亲属、工会组织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2 )内,可以直接向用人单位所在地统筹地区社会保险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选项1: 2年
选项2: 1年
选项3: 1个月
选项4: 90天
10、单选题 分值:2
教师的专业技术人员身份是在(4 )中确定的。
选项1: 《教师资格条例》
选项2: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
选项3: 《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
选项4: 《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
11、单选题 分值:2
审判的时候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不适用死刑,但( 1)的除外。
选项1: 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死亡 选项2: 杀死人的
选项3: 杀人放火
选项4: 手段残忍
12、单选题 分值:2
王老师在化学课上讲到元素周期表中的“镭”元素时,向学生们介绍了“镭”的发现者居里夫人现身科学的事迹,同学们深受教育。这体现了哪一教学原则?(2 )
选项1: 发展性原则
选项2: 科学性和思想性统一的原则
选项3: 理论联系实际的原则
选项4: 启发性原则
13、单选题 分值:2
午餐时,有些幼儿边吃边玩,为了让幼儿专心就餐,李老师正确说法是(3)。
选项1: 比比谁吃的最快
选项2: 看看谁还在那墨迹
选项3: 我看看谁吃的最香
选项4: 没吃完的不许睡觉
14、单选题 分值:2
同学们正在听孙老师讲课,乐乐却偷偷扯了一下糖糖的头发,糖糖疼得大叫。孙老师立即大声呵斥道:“乐乐,你不想听就出去! ”“乐乐太坏了,以后同学们都别跟他玩。”孙老师的做法( 4)
选项1: 不合埋。破坏了课堂学习氛围
选项2: 合理。保护了糖糖的健康
选项3: 合理。维护了教师的权威
选项4: 不合理。侮辱了乐乐的人格
15、单选题 分值:2
学生赵某上课玩手机,被班主任以代为保管的名义没收,赵某多次索要未果,对此他可以采取的法律途径是(3 )。
选项1: 复议和仲裁
选项2: 复议和诉讼
选项3: 申诉和诉讼
选项4: 申诉和仲裁
16、单选题 分值:2
关于国家教育政策说法错误的是( 3)。
选项1: 受到剥夺政治权利或者故意犯罪受到有期徒刑以上刑事处罚的,不能取得教师资格;
已经取得教师资格的,丧失教师资格。
选项2: 各级师范学校毕业生,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选项3: 国家严令禁止非师范高等学校毕业生到中小学或者职业学校任教
选项4: 国家实行教师职务制度,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17、单选题 分值:2
我国义务教育阶段的课程计划应该具有三个特征是(3 )。
选项1: 科学性,普遍性,基础性
选项2: 强制性,普遍性,科学性
选项3: 强制性,基础性,科学性
选项4: 强制性,普遍性,基础性
18、单选题 分值:2
老师在专心致志地讲课时,发现有学生开小差。老师应采取的措施是( 4)
选项1: 大发雷霆,要求学生公开检讨
选项2: 停止上课,对学生反复劝说
选项3: 立即停止,让学生站着听课
选项4: 轻拍学生,提醒学生集中精力
19、单选题 分值:2
某校女童在校车内窒息死亡,其所在学校(1 )。
选项1: 有责任,没有采取措施保障未成年人的人身安全
选项2: 没有责任,校车司机承担主要责任
选项3: 没有责任,与家长有关
选项4: 有责任,不应该雇佣校车,而应自己购买符合规范的校车
20、单选题 分值:2
陈某(13岁)父母离异,由于父母忙于工作,陈某在家自己居住,根据我国法律不得让不满( 2)的未成年人脱离监护单独居住。
选项1: 十五周岁
选项2: 十六周岁
选项3: 十四周岁
选项4: 十八周岁
21、判断题 分值:2
教师聘用合同解除以后,单位和个人应当在3个月内办理人事档案转移手续。
正确
错误
22、判断题 分值:2
我国基础教育实行三级课程管理的基本模式,学校课程管理亦需要建立三级管理网络。
正确
错误
23、判断题 分值:2
教师资格证书暂缓注册、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评聘教师专业技术职务。注册不合格的教师,不得继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
正确
错误
24、判断题 分值:2
教师资格证书破损补办,应到持有人户籍或人事关系所在地教育主管部门办理。
正确
错误
25、判断题 分值:2
学校的校舍和教育教学设备可以适当的租借给个人或社会培训机构,供其举办以学生为对象的有偿补课活动。
正确
错误
26、判断题 分值:2
当前我国事业单位法定退休年龄为男性干部60周岁,女性干部55周岁,男性工人55周岁,女性工人50周岁。
正确
错误
27、判断题 分值:2
连续旷工超过10个工作日或者1年内累计旷工超过20个工作日的,聘用单位可以随时单方面解除教师聘用合同。
正确
错误
28、判断题 分值:2
一切国家机关、武装力量、政党、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公民都有保护档案的义务。
正确
错误
29、判断题 分值:2
教师考核结果是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依据。
正确
错误
30、判断题 分值:2
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财产状况、宗教信仰等,依法享有平等的教育机会。
正确
错误
31、判断题 分值:2
参加继续教育是中小学教师的权利和义务。
正确
错误
32、判断题 分值:2
在新课程中,教材提供给学生的是一种学习线索,而不是唯一的结论。
正确
错误
33、判断题 分值:2
凡规定工作时间,无正当理由,又没有办理正当请假手续,擅自离开工作岗位(或由别人顶替上班)的,作旷工处理。
正确
错误
34、判断题 分值:2
教师享有法律规定的权利,履行法律规定的义务,应当为人师表、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教师应当取得国家规定的教师资格。
正确
错误
35、判断题 分值:2
教师考核结果是其受聘任教、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
正确
错误
36、判断题 分值:2
对违反学校管理制度的学生,学校应当予以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可以开除。
正确
错误
37、判断题 分值:2
职工的出生年龄应以档案中信息为准,当身份证信息与档案信息不一致时,以档案信息为准。
正确
错误
38、判断题 分值:2 人类的教育活动与所谓的动物的教育活动的根本区别在于人类教育活动具有生产性。
正确
错误
39、判断题 分值:2
公办学校编制内教师聘用的程序中,考试由事业单位自行组织,也可以由政府人事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上级主管部门统一组织。
正确
错误
40、判断题 分值:2
社会通过教师向学生提出的道德要求与学生已有品德水平之间的矛盾是德育过程的基本矛盾。
正确
错误
41、多选题 分值:2
张某是一名教师,可以行使的权利有(134)
选项1: 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其他形式,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选项2: 责令上课不遵守纪律的学生离开教室
选项3: 在寒暑假期带薪休假
选项4: 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42、多选题 分值:2
发生学生伤害事故,学校应当如何处理?1234
选项1: 事后对学生进行安全教育
选项2: 学校应当立即采取救助措施,将受伤害学生就近送医疗机构进行救治 选项3: 首先通知家长,告知情况
选项4: 保护事故现场,保全相关证据,以便保险公司赔偿
43、多选题 分值:2
为保障教师完成教学任务,保证教师权利的实现,各级政府有关部门学校应当履行的职责有(1234)
选项1: 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和设备
选项2: 提供必须的图书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选项3: 支持教师制止侵犯学生合法权益的行为
选项4: 对教师在教育教学科学研究中的创造性工作给以鼓励和帮助
44、多选题 分值:2
新课改中所提出的“三维目标”是指(124)
选项1: 过程与方法
选项2: 情感态度价值观
选项3: 个性与特点
选项4: 知识与技能
45、多选题 分值:2
教师培训按照统筹规划按需施训注重实效改革创新的原则分层组织实施,主要包括1234
选项1: 县级培训
选项2: 省市级培训
选项3: 校本培训
选项4: 国家级培训
46、多选题 分值:2
以下哪种情况不再享受遗属补助?(12)
选项1: 死者原在学校学习的年满十八岁的子女弟妹毕业离校后
选项2: 遗属上大学毕业后又考取研究生
选项3: 未满十八周岁辍学在家
选项4: 子女年满十八周岁读本科的在校学生
47、多选题 分值:2
对教师“爱岗敬业”的具体要求是(1234)
选项1: 忠诚于人民教育事业,志存高远,勤恳敬业
选项2: 认真备课上课,认真批改作业,认真辅导学生
选项3: 对工作高度负责,不得敷衍塞责
选项4: 甘为人梯,乐于奉献
48、多选题 分值:2
以实际训练为主的教学方法有(135)
选项1: 练习法
选项2: 谈话法
选项3: 实验法
选项4: 讲授法
选项5: 实习作业法
49、多选题 分值:2
哪些情况下教师资格证注册不合格?(123)
选项1: 无故逾期不申请定期注册的
选项2: 依法被撤销或丧失教师资格的
选项3: 违反《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和师德考核评价标准影响恶劣的
选项4: 一个定期注册周期内有一次年度考核不合格的
50、多选题 分值:2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相关条款,教师所在学校、其他教育机构或者教育行政部门可以因哪些行为而对其给予行政处分或者解聘?345
选项1: 从事有偿家教的
选项2: 因材施教,培养学生兴趣爱好的
选项3: 品行不良侮辱学生,影响恶劣的
选项4: 体罚学生,经教育不改的
选项5: 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给教育教学工作造成损失的
法律法规、标准及其他要求获取和修订管理制度
1、目的
为了及时识别、获取和更新适用于本汽修厂活动的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建立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获取渠道,使汽修厂运行符合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汽修厂各部门对安全管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的识别、获取、更新。
3、责任部门
安全部门(办公室)为主,其他部门为辅。
4、内容
4.1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包括:
4.1.1在安全管理相关的国际公约、国际法;
4.1.2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条例、规章规范、标准规范;
4.1.3安全管理相关政策规划、公告规范性文件;
4.2获取途径
4.2.1安全部门从以下途径获取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1)安全管理相关的政府部门;
(2)图书馆、报刊、书籍、杂志、电视、广播和网络等媒体;
(3)咨询机构
(4)本汽修厂内其它部门。
4.3适用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识别
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识别;
安全部门获取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后,依据汽修厂活动识别出汽修厂适用的政策法规和标准。
4.4法律法规和其他要求的更新
4.4.1为保证已识别的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有效性,安全部门应每年至少一次更新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
4.4.2当发生下列情况时,安全部须考虑修订适用的法律法规;
(1)颁布新的法律法规;
(2)已收集的法律法规已发生修改;
(3)汽修厂增加新工艺、新设备、新服务或根据持续改进的原则,导致新的安全风险,因此需产生新的适用要求。
(4)原法律法规废除。
4.5适用法律法规和其它要求的处理
4.5.1安全部门应及时将汽修厂适用安全管理相关的法律法规及其它要求传达至相关部门,以确保相关部门了解法律法规及其他要求。必要时组织培训。培训内容记录于《培训记录表》。
4.5.2企业外部获得的法律法规汇总可列入法律法规清单表格;
企业内部相关规章制度、标准要求参看企业安全生产管理规章制度。
5、附则
5.1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实行。
5.2本制度的解释权归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办公室
第一节 安全生产方针
1.安全第一的含义。“安全第一”,就是要求在生产过程中始终把安全放在第一重要的位置上,把安全放在一切工作的首位,树立以人为本,做到不安全不生产、隐患不处理不生产。当安全工作与其他活动发生冲突与矛盾时,其他活动要服从安全,绝不能以牺牲人的生命、健康、财产损失为代价换取发展和效益。
2.预防为主的含义。预防为主是对安全第一思想的深化,从安全生产管理这门学科发展的历程看,我们经历了事后控制到事前预防的发展过程,也就是我们经常讲的关口前移,重心下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前提条件。含义是建立起预教、预测、预报、预警等预防体系,以隐患排查治理和建设本质安全为目标,实现事故的预先防范体制。虽然在生产经营活动中还不可能完全杜绝事故发生,但只要思想重视,按照客观规律办事,运用安全原理和方法,预防措施得当,安全事故特别是重大恶性事故是可以得到有效控制的。
3.综合治理的含义。随着社会经济的快速发展,生产经营活动面临的情况错综复杂,稍有疏忽就会酿成事故,且事故后带来的破坏性越来越大。将“综合治理”纳入安全生产方针,标志着对安全生产的认识上升到一个新的高度,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秉承“安全发展”的理念,从遵循和适应安全生产的规律出发,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等手段,人管、法管、技防等多管齐下,并充分发挥社会、职工、舆论的监督作用,从责任、制度、培训等多方面着力,形成标本兼治、齐抓共管的格局。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的最有效的手段。
三都关系。安全第一是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统帅和灵魂,这就要求我们不断提高安全思想的意识。预防为主是实现安全第一的根本途径,只要把安全放在建立事故隐患预防体系上,才能有效防范事故的发生。综合治理是落实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的手段和方法。只有不断健全和完善综合治理工作机制,才能真正把安全第
一、预防为主落到实处。
第二节《安全生产法》
《安全生产法》共7章97条,具有丰富的内涵。其核心内容简略归纳如下。
(1)三大目标《安全生产法》的第一条,开宗明义地确立了通过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措施,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需要实现如下基本的三大目标:保障生命安全,保护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由此确立了安全(生产)所具有的保护生命安全的意义、保障财产安全的价值和促进经济发展的生产力功能。
(2)五方运行机制(五方结构) 在《安全生产法》的总则中,规定了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总体运行机制,包括如下五个方面:①政府监管与指导(通过立法、执法、监管等手段);
②企业实施与保障(落实预防、应急救援和事后处理等措施);
③员工权益与自律(8项权益和3项义务后面讲);
④社会监督与参与(公民、工会、舆论和社区监督);
中⑤介支持与服务(通过技术支持和咨询服务等方式)。
(3)两结合监管体制《安全生产法》明确了我国现阶段实行的国家安全生产监管体制。这种体制是国家安全生产综合监管与各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比如公安消防、质量技术监督、工商行政管理等)专项监管相结合的体制。
(4)七项基本法律制度《安全生产法》确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基本法律制度。分别为:①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制度;
②生产经营单位安全保障制度;
③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权利义务制度;
④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安全责任制度;
⑤安全中介服务制度;
⑥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
⑦事故应急救援和处理制度。
(5)四个责任对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对我国安全生产具有责任的各方,包括以下四个方面:①政府责任方;
②生产经营单位责任方;
③从业人员责任方;
④中介机构责任方。
(7)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的六项责任
《安全生产法》特别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的安全生产责任作了专门的确定。确定如下: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
组织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保证安全生产投入;
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消除生产安全事故隐患;
组织制定并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及时报告并如实反映生产安全事故。
(8)从业人员八大权利《安全生产法》明确的从业人员的八项权利是:①知情权,即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和事故应急措施;
②建议权,即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③批评权、检举权、控告权,即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④拒绝权,即有权拒绝违章作业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⑤紧急避险权,即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⑥依法向本单位提出要求赔偿的权利;
⑦获得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劳动防护用品的权利;
⑧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9)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安全生产法》明确了从业人员的三项义务:①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②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③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10)四种监督方式
《安全生产法》以法定的方式,明确规定了我国安全生产的多种监督方式。①工会民主监督②社会舆论监督,即新闻、出版、广播、电影、电视等单位有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的权利;
③公众举报监督,即任何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个人做出违反安全生产法规的行为时,公众均有权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或者举报;
④社区报告监督,即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发现其所在区域内的生产经营单位存在事故隐患或者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时,有权向当地人民政府或者有关部门报告。
(11)处罚方式《安全生产法》明确了相应违法行为的处罚方式:对生产经营单位有责令限期改正、停产停业整顿、经济罚款、责令停止建设、关闭企业、吊销其有关证照、连带赔偿等处罚;
对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有行政处分、个人经济罚款、限期不得担任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降职、撤职、处十五日以下拘留等处罚;
对从业人员有批评教育、依照有关规章制度给予处分的处罚。无论任何人,造成严重后果,构成犯罪的,依照刑法有关规定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节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自2002年3月15日施行。它的适用范围是在我国境内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使用危险化学品和处置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各个环节和过程。
危险化学品指的是爆炸品、压缩气体和液化气体(比如煤气)、易燃液体、自然物品和遇湿易燃物品、氧化剂和有机过氧化剂、有毒品和腐蚀品等。
第四节 《突发事件应对法》自2007年11月1日施行。它主要预防和减少突发事件的发生,控制和消除突发事件引起的严重危害,规范突发事件应对活动,保护人民财产安全。本法规定,任何单位和个人报送、报告突发事件信息,都应做到及时、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虚报、瞒报、漏报。同时荻突发事件信息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应当立即向所在地人民政府、有关主管部门或指定的专业机构报告。
第五节 《安全生产事故隐患查治理暂行规定》 ,2008年2月1日起施行。
首先要明白事故隐患分为一般事故隐患和重大事故隐患。一般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较小,能及时整改排除的。重大事故隐患,是指危害和整改难度大,要停产停业经过一定时间才能排除的隐患。
它要求单位每年对本单位事故隐患排查治理情况进行统计分析并分别于15日前和下一年1月31日前向安监部门和有关部门报送统计分析表。统计分析表还要求单位负责人签字。
对重大事故则要求及时报告,内容包括:
第六节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安全许可实施办法》 它于2006年10月施行。略
2009年环境影响评价师考试《相关法律法规》真题及答案
一、单项选择题(每题1.00分)
1、按照法律效力由高到低,下列排列中正确的是(
)。
A、法律、地方性法规、行政法规
B、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地方性法规
C、地方性政府规章、地方性法规、部门规章
D、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地方性政府规章
答案:D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重要的水资源涵养区域,应当采取措施加以保护,严禁破坏。该行为的法律责任主体是(
)。
A、县级人民政府
B、省级人民政府
C、各级人民政府
D、地方各级人民政府
答案:C
3、当发生生产事故造成环境污染事故时,必须立即采取措施处理,及时通报可能受到污染危害的单位和居民的部门或单位是(
)。
A、当地县级人民政府
B、当地公安行政主管部门
C、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单位
D、当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C
4、经批准建设的某新建项目,其污染防治设施没有达到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规定的要求,主体工程就投入正式生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对此违法行为有权做出责令停止生产决定的单位是(
)。
A、项目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
B、项目所在地县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开工报告的主管部门
D、负责审批该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D
5、制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的目的,是为了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预防因规划和建设项目实施后对环境造成不良影响,促进(
)。
A、社会正常发展
B、经济发展
C、环境质量提高
D、经济、社会和环境的协调发展
答案:D
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有关规定,下列规划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的是(
)。
A、设区的市级以上流域水电规划
B、设区的市级以上跨流域调水工程
C、设区的市级以上防洪、治涝、灌溉规划
D、设区的市级以上地下水资源开发利用规划
答案:C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某下设两个区的城市在制定种植业发展规划时,须编制(
)。
A、环境影响报告书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影响登记表
D、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答案:A
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国务院有关部门、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其组织编制的土地利用的有关规划,区域、流域、海域的建设、开发利用规划、应当在规划编制过程中组织进行环境影响评价,编写(
)。
A、环境影响报告书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影响登记表
D、环境影响篇章或者说明
答案:D
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组织进行专项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时间应当是(
)。
A、规划实施中
B、规划实施后
C、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后
D、规划草案上报审批前
答案:D
10、某市人民政府鳊制了土地资源开发整理规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形式应当是(
)。
A、环境影响登记表
B、环境影响报告表
C、环境影响报告书
D、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答案:D
1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可能造成不良环境影响并直接涉及公众环境权益的规划,征求公众对环境影响报告书草案意见的时间应当在(
)。
A、規划报送审批后
B、规划报送审批前
C、规划正式批准前
D、规划报送审批过程中
答案:B
1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某专项規划环境影响评价过程中进行公众参与的主体是(
)。
A、規划编制机关
B、当地规划审批机构
C、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D、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A
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需编制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的规划,编制机关在报送规划草案时,应当将环境影响的篇章或者说明(
)。
A、先报送規划审批机关
B、先报送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C、作为規划草案的组成部门一并报送规划审批机关
D、作为规划草案的组成部门一并报送当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C
14、依据《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办法》,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自收到专项规划环保影响报告书之日起,会同有关部门对专项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查的时限为(
)内。
A、30日
B、45日
C、60日
D、90日
答案:A
15、某下设四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在审批电镀行业规划草案时,拟不采纳审查小组对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审查意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该市人民政府应当(
)。
A、对该电镀行此规划草案提出重新审查的要求
B、提出重新编制该规划有关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要求
C、对不采纳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作出说明,并重新审查
D、对不采纳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以及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作出说明,并存档备查
答案:D
1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环境有重大影响的规划实施后,应当及时组织环境影响跟踪评价的单位是(
)。
A、规划的审批机关
B、规划的编制机关
C、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D、有资质的环境影响评价单位
答案:A
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编制机关组织环境影响评价时弄虛作假或者有失职行为,造成环境影响评价严重失实的,应当由上级机关或者监察机关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
A、給予通报批评
B、依法給予行政处分
C、给予经济处罚
D、建议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答案:B
1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对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应当按(
)实行分类管理。
A、建设项目的投资規模
B、建设项目的投资主体
C、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
D、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程度
答案:D
19、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卑录》,跨行业、复合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确定方法是(
)。
A、按其中单项等级最高的确定
B、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C、由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
D、按不同行业评价类别分别确定
答案:A
20、对于《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未作规定的建设项目,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均应填报环境影响登记表
B、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类别,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C、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建议,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
D、由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确提出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建议,报省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抄报国务院环境保栌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C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作为一项整体建设项目的规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时,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不进行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
B、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可适当简化
C、規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可适当简化
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应落实规划环境影响评价中提出的要求
答案:B
22、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对国家規定实行备案制的建设项目,建设单位提交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时限应当为(
)。
A、提交项目申请报告前
B、报送可行性研究报告前
C、办理备案手续后至开工前
D、申请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前
答案:C
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应当将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报原审批部门重新审核的情形是(
)。
A、建设项目的規模发生重大变动
B、建设项目采用的生产工艺发生重大变动
C、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五年方决定开工建设
D、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自批准之日起超过三年方决定开工建设
答案:C
24、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下列类型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应当由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是(
)。
A、涉及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建设项目
B、垃圾焚烧可能造成重大环境影响的建设项目
C、由国务院有关部门备案的对环境可能造成重大影响的特殊性貭的建设项目
D、公众参与中争议较大、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认定难以决策的建设项a
答案:C
25、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程序规定》,下列建设项目中,省级以下环境保护部门无权审批其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是(
)建设项目。
A、化工
B、造纸
C、印染
D、电石
答案:D
2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的,由有权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A、责令其限期补办手续
B、责令采取措施恢复环境原状
C、给予警告处分,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D、对建设单位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給予行政处分
答案:D
27、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不得申请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的单位是(
)。
A、某水运工程设计院
B、某环境设备开发公司
C、某铁路局环境监測站
D、某环境保护科学研究所
答案:C
28、某单位拟申请乙级评价资质,评价范围为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该单位的环境影响评价专职技木人
员至少为(
)。
A、6人
B、8人
C、10人
D、12人
答案:B
29、某评价机构在评价工作中弄虛作假,致使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失实。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质管理办法》该评价机构应受到的处罚是(
)。
A、通报批评
B、缩减评价范围
C、责令限期整改3个月
D、吊销资质证书并处所收费用2倍罚款
答案:D
30、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高速公路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不包括的设施是(
)。
A、声屏障
B、收费岗亭
C、服务区的锅炉
D、隧道内的涡流风机
答案:D
31、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关于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应当提交的材料要求,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报告,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測表或调查表
B、瑱报环境影响登记表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建设项目环境保护验收登记卡
C、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測表或调查表
D、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建设项目,应当提交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时申请表,并附环境保护验收监測表或调查表
答案:C
32、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建设单位提出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申请的正确做法是(
)。
A、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行业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的申请
B、在试生产的1年内,向当地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延期验收的中请
C、在试生产的1年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的延期验收的申请
D、在试生产的3个月内,向有审批权的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提出该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延期验收的申请
答案:D
33、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规定的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条件,下例情景中符合要求的是(
)。
A、环境保护设施安装完成,正在制定有关操作人员的培训计划
B、建设前环境保护审查、审批手续完备,技术资料与环境保护档案资料齐全
C、建设单位对受破坏的生态环境已编制了生态恢复方案
D、建设单位已向当地政府报送了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要求的污染削减方案
答案:B
34、某建设项目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建成而主体工程正式投入生产,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有权责令其停产的部门或机关是(
)。
A、该项目的行业主管部门
B、该项目的核准许可部门
C、该项目所在地人民政府
D、审批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D
35、某企业的建设项目超过了试生产期,审批该项目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但逾期仍未办理。按照《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该企业应当受到(
)的处罚。
A、责令停止生产,处4万元罚款
B、责令停止生产,处10万元罚款
C、责令提交延期验收申请,处5万元罚款
D、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处10万元罚款
答案:A
36、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管理办法》,对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工作人员在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工作中徇私舞弊、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的行为,可进行的处罚是(
)。
A、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B、根据情节轻重处5万元——10万元罚款
C、尚不构成犯罪的,由所在单位给予通报批评
D、没收全部非法所得,根据情节轻重处1万元——3万元罚款
答案:A
37、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4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被注销登记的情形是(
)。
A、以个人名义承揽环境影响评价及有关业务
B、脱离环境影响评价及有关业务工作岗位2年以上的
C、超出登记类别所对应的业务领域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
D、以他人名义或允许他人以本人名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的
答案:D
3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的具体办法由(
)规定。
A、国务院
B、地方人民政府
C、地方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D、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A
3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国务院经济综合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公布限期禁止生产、禁止销售、禁止进口、禁止使用的(
)名录。
A、燃料
B、原料
C、设备
D、产品
答案:C
4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对于污染物排放超过规定的排放标准的机动车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
)。
A、销售、使用或进口
B、制造、销售或使用
C、制造、销售或进口
D、制造、使用或进口
答案:C
4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在人口集中地区和其他依法需要特殊保护的区域内(
)。
A、禁止焚烧生产恶臭气体的物质
B、严袼限制焚烧产生恶臭气体的物质
C、取締生产恶臭气体物质的生产厂家或生产工艺
D、焚烧产生恶臭气体的物质必须采取有效的防治措施
答案:A
42、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适用的活动是(
)。
A、建设海岸防护工程
B、建设跨海桥梁工程
C、生产经营滨海大型养殖场
D、从事海洋航运的船舶进入内河航行
答案:D
4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应当坚持的原则是(
)。
A、预防为主、限期治理、综合整治
B、预防为主、防治结合、限期整改
C、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综合整治
D、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区域限批
答案:C
4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排放水污染物正确的说法是(
)。
A、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就合法
B、达到国家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总量控制指标就合法
C、达到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或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就合法
D、达到国家或地方规定的水污染物排放标准以及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就合法
答案:D
4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对超过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的地区,有关人民政府环境保护部门应当(
)。
A、停止审批本地区所有棑放水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B、暂停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C、暂停审批新增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所有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D、停止审批新增重点水污染物排放总量的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文件
答案:B
4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船舶水污染防治的规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禁止向水体倾倒船舶垃圾
B、禁止向水体排放船舶含油污水
C、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应当执行国家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D、船舶排放生活污水,应当执行当地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答案:A
4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应当对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出水水质负责的单位是(
)。
A、设施的运营单位
B、设施的施工设计单位
C、设施所在地的建设主管部门
D、设施所在地的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A
4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关于船舶水污染防治的規定,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
A、船舶无毒垃圾可排入水体
B、船舶的少量残油可排入水体
C、船舶产生的废油禁止排入水体
D、船舶含油污水处理达标后不能排入水体
答案:C
4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有权批准饮用水源保护区的是(
)。
A、国务院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B、省級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C、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
D、国务院和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
答案:D
5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已建成的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责令(
)。
A、限期治理
B、搬迁改造
C、停产治理
D、拆除或关闭
答案:D
5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在饮用水水源准保护区内被禁止的行为是(
)。
A、垂钓
B、冋箱养殖
C、新设排污口
D、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但不增加排污量的项目
答案:D
5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当饮用水水源受到污染并可能威胁到供水安全时,有权作出责令有关企业事业单位采取停止或减少排放水污染物等措施的决定是(
)。
A、当地人民政府
B、水行政主管部门
C、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D、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C
53、某企业生产过程中的噪声在厂界超过规定的环境噪声排放标准,并直接影响厂界外居民的正常生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企业应当(
)。
A、搬迁
B、与相邻居民协商解决办法
C、給予受影响的居民一定的经济补偿
D、采取有效措施,减轻噪声对周围生活环境的影响
答案:D
5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某建筑工地在城市市区范围内向周围生活环境排放建筑施工噪声,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
)。
A、声环境质量标准
B、社会生活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C、建筑施工场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D、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
答案:C
5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下列关于“使用声响装置”的正确说法是(
)。
A、机动车辆在城市市区范围内行驶时,禁止鸣喇叭
B、警车、消防车在执行非紧急任务时,可以使用警报器
C、铁路机车驶经或者进入城市市区,疗养区时,必须按照规定使用声响装置
D、消防车、工程抢险车、救护车等机动车辆安装、使用警报器,必须符合当地人民政府的規定
答案:C
5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国家对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实行(
)的原则。
A、污染者依法负责
B、当地人民政府依法负责
C、当地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
D、当地人民政府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依法负责
答案:A
5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为防治采矿废石贮存设施停止使用造成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应当由(
)按照国家有关环境保护规定进行封场。
A、当地县级人民政府
B、实施采矿生产的矿产企此
C、当地县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当地县级国土行政主管部门
答案:B
5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危险废物管理计划应当报产生危险废物的单位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
)。
A、核准
B、批准
C、备案
D、同意
答案:C
5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规定外,贮存危险废物必须采取符合国家环境保护标准的防治措施,并不得超过(
)。
A、一个月
B、半年
C、一年
D、二年
答案:C
6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对产生危险废物而不处置的单位,由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责令(
)。
A、关闭
B、限期改正
C、限制生产
D、停产治理
答案:B 6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设置陆源污染物深海离岸排放的依据不包括(
)。
A、海洋功能区划
B、海水动力条件
C、海底工程设施
D、海岸保护措施
答案:D
6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向海域排放含热废水,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保证邻近渔业水域的水温符合(
)。
A、国家污染物排放标准
B、地方污染物排放标准
C、国家海洋环境质量标准
D、国家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
答案:C
6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放射性污染防治法》,产生放射性固体废物的单位处置放射性固体废物时,符合规定的做法是(
)。
A、对高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实行集中的深地质处置
B、对其产生的放射性固体废物进行处理后,送交放射性固体废物处置单位处置
C、对中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直接实行地表处置
D、对低水平的放射性固体废物在符合国家规定的区域直接实行地表处置
答案:B
64、《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中循环经济是减量化、再利用、资源化活动的总称,其活动的过程是指(
)。
A、设计、生产和流通
B、生产、流通和消费
C、设计、生产和消费
D、生产、流通和回用
答案:B
6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必须符合项目所在地行政区域(
)总量控制指标的要求。
A、主要污染物棑放、节能和用水
B、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用地和用水
C、主要污染物排放、节能和废物再利用
D、主要污染物排放、建设用地和废物再利用
答案:B
66、下列说法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关于减量化规定的是(
)。
A、国家禁止一次性消费品的出口
B、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农业等主管部门应当推进土地集约利用
C、在有利条件使用再生水的地区,禁止将自来水作为游泳用水使用
D、电力、化工、钢铁、有色金属和建材等企业,必须以洁净煤、石油焦等清洁能源替代燃料油
答案:B
6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建立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目的是(
)。
A、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生态用水安全
B、保护水源保护区内的生物多样性和防止水体污染
C、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居民饮用水安全
D、防止水源枯竭和水体污染,保证城乡工农用水安全
答案:C
6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对超过单位产品能耗限额标准用能的生产单位,(
)。
A、由当地的人民政府责令限期治理
B、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实行节能审查和监督
C、按照国务院管理节能部门的规定实行限期淘汰
D、由管理节能工作的部门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责令限期治理
答案:D
69、下列说法中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关于“已沙化土地范围内单位治理责任制”的规定是(
)。
A、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下达治理责任书
B、由林此行政管理部门下达治理责任书
C、由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主管部门贞责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D、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造林种草或者采取其他治理措施
答案:A
7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应当被划为基本草原的是(
)。
A、一般放牧场
B、退耕还草地
C、用于休闲的人工草地
D、作为野生动物生存环境的草原
答案:D 7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草原法》关于"禁止开垦草原”的有关规定,对(
)应当有计划、有步骤地退耕还草。
A、已造成沙化的草原
B、已造成盐碱化的草原
C、已造成石漢化的草原
D、水土流失严重的已垦草原
答案:D
72、国家重点铁路工程选址因特殊情况不能避开国家重点文物保护单位。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对此不可移动文物说法正确的是(
)。
A、应当尽可能实施原址保护
B、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经国务院批准拆除
C、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迁移
D、无法实施原址保护的,应当经国务院文物行政部门批准拆除
答案:A
7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进行勘查、开采矿藏和各项建设工程(
)。
A、不得占用林地
B、应当不占或少占林地
C、必须占用林地的,应当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
D、已占用林地的,应当由用地单位安排植树造林恢复植被
答案:B
7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不属于“只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的森林是(
)。
A、薪炭林
B、母树林
C、护岸林
D、防风固沙林
答案:B
7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关闭矿山必须提出的材料是(
)。
A、人员编册
B、矿山闭坑报告
C、员工安置计划
D、档案管理的资料
答案:B
7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下列说法中不符合矿山资源开采规定的是(
)。
A、开采矿产资源,应当节约用地
B、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均可牧购各种矿产品
C、草原、林地因采矿受到破坏的,应当采取复垦利用、植树种草等措施
D、开采主要矿产的同时,对具有工业价值的伴生矿产应统一规划,综合开采,综合利用,防止浪费
答案:B
7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编制土地利用总体規划时,规定的土地用途分为(
)。
A、耕地、工业用地和特殊用地
B、农用地、建设用地和未利用地
C、农用地、交通用地和城镇用地
D、农用地、建设用地和特殊用地
答案:B
7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建设占用土地涉及农用地转为建设用地审批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国务院批准的建设项目占用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B、省人民政府批准的道路工程占用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C、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的大型基础设施占用土地,由国务院批准
D、在已批准的农用地转用范围外,具体建设项目用地可以由市、县人民政府批准
答案:D
7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应当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划为基本农田保护区”的耕地不包括(
)。
A、蔬菜生产基地
B、农业科研、教学试验田
C、需要退耕还林、还牧、还草的耕地
D、有良好的水利与水土保持设施的耕地
答案:C
8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家保护耕地,严格控制耕地转为非耕地。国家对占用耕地实行的制度是(
)。
A、监督制度
B、补偿制度
C、保护责任制度
D、审批问责制度
答案:B 8
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防洪区是指洪水泛滥可能淹及的地区
B、洪泛区是指尚无工程设施保护的洪水泛滥所及地区
C、防洪保护区是指在防洪标准内受防洪工程设施保护的地区
D、蓄滞洪区是指包括分洪口在内的河提背水面以内临时贮存洪水的低洼地区及湖泊等
答案:D
8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在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确定的建设用地范围之外,不得设立(
)。
A、基础设施用地区域
B、公共服务设施用地区域
C、各类开发区和城市新区
D、基本农田和绿化用地区域
答案:C
83、某高速公路的停车场拟安排在城乡规划确定的绿地用地范围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该用地(
)。
A、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B、使用时不需要申请选址意见书
C、可以出让方式提供国有土地使用权
D、使用时不需核发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答案:A
84、《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的适用范围不包括(
)。
A、太湖
B、内水
C、京杭大运河
D、河道内的航道
答案:A
8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城镇建设和发展不得占用河道滩地。确定城镇规划的临河界限的部门是(
)。
A、河道主管机关
B、城镇規划部门
C、河道主管机关会同城镇规划等有关部门
D、城镇规划部门会同河道主管机关
答案:C
86、依据《风景名胜区条例》,在风景名胜区内,应当经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办理审批手续的活动是(
)。
A、采石、开矿、开荒
B、在景物或者设施上刻划
C、修建储存放射性物品的设施
D、按照风景名胜区規划设立开发区
答案:D
87、《基本农田保护条例》所称基本农田是指依据(
)。
A、农业区划
B、农血发展规划
C、基本农田保护条例
D、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答案:D
88、依据《医疗废物管理条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是(
)。
A、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必须设在医院内部
B、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可以设在交通干道旁
C、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应当远离水源保护区
D、医疗废物集中处置单位的贮存、处置设施必须远离工厂、企业
答案:C
89、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包括(
)。
A、人工鱼礁工程
B、海上提坝工程
C、滨海石油勘探开发工程
D、盐田等海水综合利用工程
答案:B
90、依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对需要拆除的海洋工程,下列要求符合规定的是(
)。
A、必须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B、应当报海洋主管部门备案
C、必须报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批准
D、如拆除后可能产生重大环境影响应当进行环境影响的评价
答案:D 9
1、依据《防治海洋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禁止进忏围填海活动的区域是(
)。
A、海滨湿地
B、大型养殖场
C、鱼类越冬场
D、经济生物自然产卵场
答案:D
92、依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加强环境监管制度”的要求不包括(
)。
A、对生态治理工程实行充分论证和后评估
B、完善环境监察制度,强化现场执法检查
C、关闭不能稳定达标或超总量的排污单位
D、推行排污许可证制度、禁止无证或超总量排污
答案:A
93、依据《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确定的目标任务,到2010年,全国设市城市污水处理率不低于(
)。
A、55%
B、60%
C、65%
D、70%
答案:D
94、某重要水源涵养区60%的面积位于甲省、40%的面积位于相邻的乙省。按照《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的规定,在该水源涵养区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的级别应当是(
)。
A、县级
B、省级
C、国家级
D、地(市)级
答案:C
95、《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的指导思想包括(
)。
A、以改善生态系统功能,恢复和改善脆弱生态系统为目标
B、以维护生态系统完整性,恢复和改善脆弱生态系统为目标
C、倡导生态文明,枳极增进群众参与意识,逐步恢复脆弱区生态系统
D、倡导生态文明,积极增进群众参与意识,优先恢复脆弱区生态系统
答案:B
96、《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规划纲要》的规划总体目标包括(
)。
A、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B、到2015年,生态脆弱区3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C、到2020年,生态脆弱区3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D、到2020年,生态脆弱区40%以上适宜治理的土地得到不同程度治理
答案:D
97、《全国生态脆弱区保护規划纲要》的具体任务不包括(
)。
A、研究制定生态脆弱区资源开发监督条例
B、构建生态补偿机制,多渠道筹措脆弱区保护资金
C、在全国生态脆弱典型区建立长期定位生态监測站
D、按流域或区域编制生态脆弱区环境友好产业发展规划
答案:B
98、依据《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确定淘汰类产业指导目录的原则不包括(
A、严重污染环境或严重破坏生态系统
B、危害生产和人身安全、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
C、产品质量低于国家规定或行i规定的最低标准
D、低水平重复建设比较严重,生产能力明显过剩
答案:C
99、《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7年修订)》的分类类别包括(
)。
A、发展类
B、禁止类
C、允许类
D、淘汰类
答案:B
100、依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废弃危险化学品包括(
)。
A、失效的危险化学品
B、盛装废弃危险化学品的容器
C、受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的包装物
D、某转产单位库存的合格危险化学品
)。
答案:A
二、不定项选择题(每题2.00分)
10
1、我国现行环境保护法律法規体系包括(
)。
A、全国人大制定的环境保护法律
B、国务院制定的环境保护行政法規
C、省级人民政府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
D、县级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环境保护法规
E、省级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环境保护规章
答案:A,B,C
10
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下列说法中错误的是(
)。
A、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规定污染防治措施
B、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对项目产生的污染和对环境的影响作出评价
C、当建设项目设计任务书获得批准后,环境保护主管部门方可审批该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
D、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经项目主管部门审批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方可批准建设
答案:C,D
10
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现有工ik企业技术改造应当采用的技术设备和工艺有(
)。
A、经济合理的污染物处理技术
B、资源利用率适中的设备和工艺
C、经济合理的废弃物综合利用技术
D、污染物排放量适中的设备和工艺
答案:A,C
10
4、《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关于建设项目防治污染设施“三同时”的规定包括(
)。
A、公用工程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B、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开工
C、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D、防治污染的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投产使用
答案:C,D
10
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某下设两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在审批该市的旅游区发展总体规划草案时,应当将该規划的(
)作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A、环境影响的说明
B、环境影响的篇章
C、环境影响报告书结论
D、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小组的审查意见
答案:C,D
10
6、《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所称的环境敏感区包括(
)。
A、珊瑚礁
B、基本草原
C、生态功能保护区
D、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
E、以行政办公为主要功能的区域
答案:A,B,C,D,E
10
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必须包括的内容有(
)。
A、环境影响评价结论
B、环境风险影响评价
C、对建设项目实施监測的建议
D、建设项目对环境影响的经济损益分析
E、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措施及其技术、经济论证
答案:A,C,D,E
10
8、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内容及袼式的有关要求,建设项目影响报告表的结论与建议应当包括的内容有(
)。
A、环境管理机构及定员
B、实施环境监測的建议
C、污染防治措施的有效性
D、建设项目环境可行性的明确结论
E、项目达标排放和总量控制的分析结论
答案:C,D,E
10
9、取得乙级评价资质的某评价机构位于M省N市,评价范围为社会区域、轻工纺织化纤类环境影响报告书和一般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依据《建设项目评价资质管理办法》,其可编制的环境影响文件有(
)。
A、由环境保护部负责审批的轻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B、由Q省环保局负责审批的化纤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C、由N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海洋工程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D、由M省P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房地产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
E、由M省N市环保局负责审批的交通运输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
答案:B,D,E
110、依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行为准则与廉政规定》,评价机构不得承接O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A、高耗能高污染项目
B、公众争议较大的项目
C、资源利用率较低的项目
D、国家明令禁止建设的项目
E、违反国家产业政策的项目
答案:D,E 1
11、依据《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的管理办法》,建设单位若未按规定申请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或延期验收,依照相关規定对其采取的处罚可以有(
)。
A、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
B、逾期未办理验牧手续的,责令停止试生产
C、责令限期办理环境保护验收手续,并处10万元以下罚款
D、逾期未办理验收手续的,责令停止试生产,并处5万元以下罚款
答案:A,B,D
1
12、依据《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管理暂行办法》关于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登记、再次登记和变更登记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若登记者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不予登记。
B、登记者因单位调动发生的变更登记,一年内最多可申请两次
C、登记者再次登记的同时,可申请变更登记类别
D、登记有效期届满需要继续以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名义从事环境影响评价及相关业务的,应当于有效期3个月前办理再次登记
答案:A,C,D
1
1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关于防治燃烧产生大气污染的有关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国家鼓励企业采用先进的脱硫除尘技术
B、在集中供热管网度盖的地区可以新建燃烧供热锅炉
C、企业应当对燃料燃烧过程中产生的氮氧化物采取控制措施
D、大、中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规划,对饮食服务企业限期使用天然气、液化石油气、电或者其它清洁能源
答案:A,C,D
1
14、《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规定,禁止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人工商户采取規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下列排放方式中属于规避监管的行为包括(
)。
A、私设暗管排放废水
B、将废水进行稀释后排放
C、将废水用槽车转移出,并随意倾倒
D、揸自改变污水处理方式且不经法定排放口排放废水
答案:A,B,C,D
1
1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禁止向水体排放或者倾倒的有(
)。
A、工业废渣
B、含热废水
C、城镇生活污水
D、城镇生活垃圾
E、含病原体的污水
答案:A,D
1
1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根据保护饮用水水源的实际需要,可以对饮用水源保护区的保护范围进行调整。有权作出该项调整决定的有(
)。
A、国务院
B、省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
C、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县级人民政府
D、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市级人民政府
E、饮用水源保护区所在地的省级人民政府
答案:A,E
1
1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关于“限期治理”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被限期治理的单位必须按期完成治理任务
B、限期治理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C、对于在噪声敏感建筑物集中区域内造成严重环境噪声污染的企业事业单位,应该责令限期治理。
D、对小型企i事业单位的限期治理,可以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在国务院的规定权限内授权其环境保栌行政主管部门决定
答案:A,B,C,D
1
18、某住宅开发建设项目拟布置在城市主干道一側。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该项目的建设单位应当(
)。
A、按国家规定将住宅与城市主干道间隔一定距离
B、给住宅居民一定的经济补偿
C、将面向城市主干道的房屋不作为住宅使用
D、采取减轻、避免城市主干道交通噪声影响的措施
答案:A,D
1
19、《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中对民用航空器噪声污染防治的规定有(
)。
A、民航部门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环境噪声污染
B、除起飞、降落或者依法规定的情形外,民用航空器不得飞越城市市区上空
C、城市人民政府应当在航空器起飞、降落的净空周围划定限制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
D、在限制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的区域内建设噪声敏感建筑物,建设单位应当采取减轻、避免航空器运行时产生的噪声影响的措施
答案:A,B,C,D
120、《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庋物污染环境防治法》所称"固体废物处置”是指()。
A、将固体废物压縮以减少体积
B、将固体庋物焚烧以改变特性
C、将固体废物临时置于特定设施或者场所中
D、将固体废物最终置于符合环境保护规定要求的填埋场
答案:B,D 1
2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生活垃圾处理设施、场所的有关规定,必须经过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环境卫生行政主管部门核准的行为包括(
)。
A、拆除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B、关闭生活垃圾处置场所
C、闲置生活垃圾处置设施
D、建设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场所
答案:A,B,C
1
2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关于危险废物收集、贮存的规定,下列说法符合该规定的有(
)。
A、危险废物禁止与非危险废物进行混合收集、贮存
B、收集、贮存危险废物,必须按照危险废物特性分类进行
C、性质相容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可以与非危险废物混合贮存运输
D、性质不相容且未经安全性处置的危险废物,可以混合收集、贮存、运输
答案:A,B
1
2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严格控制向海域排放的废水有
(
)。
A、经过处理的含热废水
B、含有重金属的废水
C、中水平放射性的废水
D、含有不易降解的有机物的废水
答案:B,D
1
2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洋环境保护法》,下列说法中,符合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对海洋环境的污染损害防治规定有(
)。
A、严袼限制在海岸采挖沙石
B、环境保护设施未经海岸行政主管部门验收不得投入生产
C、兴建海岸工程建设项目,必须采取有效措施,保护海洋水产资源
D、环境保护设施未经海洋行政主管部门检查批准,建设项目不得试运行
答案:A,C
1
2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清洁生产促进法》,企业在进行技术改造过程中,应当采取的清洁生产措施包括(
)。
A、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余热进行综合利用
B、采用无害或低毒的的原料替代毒性大、危害严重的原料
C、采用污染物产量少的设备替代污染物产生量多的设备
D、采用能够达到国家规定的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污染物防治技术
答案:A,B,C,D
1
26、某企业为降低资源消耗,采取相关措施减少废物的产生量和排放量。该企业采取的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循环经济促进法》相关规定的有(
)。
A、建立健全管理制度
B、以清洁能源替代燃料油
C、优先选择采用易回收的材枓
D、制定并实施节水计划,对生产用水进行全过程控制
答案:A,B,C,D
1
2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水资源开发利用的规定,下列说法中符合该规定的有(
)。
A、移民安置应当与工程建设同步进行
B、跨流域调水,应当进行全面规划和科学论证
C、在水资源不足的地区,应当对城市规糢加以限制
D、在水能丰富的河流,应当有计划地进行多目标梯级开发
E、在水资源丰富的地区,应当对雨水和微咸水进行收集、开发和利用
答案:A,B,C,D
1
28、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关于排污口设置的规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禁止在饮用水水源保栌区内设置排污口
B、在湖泊改建棑污口,由流域管理机构进行审批
C、在江河扩大排污口,由有管辖权的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审批
D、在江河新建排污口,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对该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报告书进行审批
答案:A,D
1
29、《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中“淘汰制度〃规定的淘汰对象包括(
)。
A、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产品
B、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设备
C、落后的耗能过高的用能生产工艺
D、落后的耗能过高的行企生产能力
答案:A,B,C
13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沙治沙法》关于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的規定,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可以有条件地安置移民
B、在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内,禁止一切破坏植被的活动
C、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主管部门应当组织该保护区范围内的农牧民迁出
D、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范围内尚未迁出的农牧民的生产生活,由该保护区主管部门妥善安排
答案:B,D 1
31、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可以有条件实施的行为有(
)。
A、毁林采土、采石
B、建设工程征用林地
C、进入自然保护区的森林考察
D、对革命紀念地的林木进行抚育和更新性质的采伐
答案:B,C
1
32、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关于基本农田保护制度的管理要求,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征收基本农田由国务院匕准
B、基本农田保护区以县为单位进行划区定界
C、基本农田保护区划区定界由县级人民政府农血行政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D、省、自治区、直辖市划定的基本农田应占本行政区域内耕地的以上
答案:A,C,D
1
33、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下列说法中,符合建设工程防止水土流失规定的有(
)。
A、矿山企业棑弃的尾矿必须堆放在规定的专门存放地
B、在铁路取土场和废弃土存放地的裸露土地,必须植树种草
C、矿山企业因采矿破坏的植被,必须采取措施恢复表土层和植被
D、在公路两侧地界以内山坡地必须修建护坡或采取其他土地整治措施
答案:A,B,C,D
1
34、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应当划定为自然保护区的有(
)。
A、有重要经济价值的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区
B、有科学研究价值的水生野生动物分布的水域
C、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地区
D、国家和地方重点保护野生动物的主要生息繁衍的水域
答案:C,D
1
35、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关于城乡建设和发展与风景名胜资源的相关规定包括(
)。
A、应当依法保护风景名胜资源
B、应当合理利用风景名胜资源
C、统等安排风景名胜及周边乡、镇、村庄的建设
D、风景名胜区的规划、建设和管理,应当遵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的规定
答案:A,B,C,D
1
36、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乡規划确定的(
)等用地,禁止擅自改变用途。
A、自然保护区
B、水库、水源地
C、防汛通道、消防通道
D、污水处理厂和公共服务设施
E、输配电设施及输电线路走廊
答案:A,B,C,D,E
1
37、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可以在自然保护区实验区从事的活动有(
)。
A、采药
B、捕捞鱼虾
C、教学实习
D、科学实验
E、驯化濒危野生动物
答案:C,D,E
1
38、某国家重点建设项目经国务院批准占用基本农田。依据《基本农田保护条例》下列说法中正确的有(
)。
A、该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中,应当有基本农田环境保护方案
B、该项目1年以上未动工建设,应当按照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规定缴纳闲置费
C、该基本农田连续2年未使用,应当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无偿牧回其土地使用权
D、该基本农田虽满1年不使用但仍可以耕种并收获,应当由原耕种该基本农田的集体或个人恢复耕种。
答案:A,B,C,D
1
39、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危险化学品的生产装置和储存设施,与(
)的距离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有关规定。
A、车站
B、河流
C、基本农田
D、运输工具加油站
答案:A,B,C
140、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治海岸工程建设项目污染损害海洋环境管理条例》建设岸边油库工程时应当采取的环境保护措施有(
)。
A、设置含油废水接收处理设施
B、输油管线符合国家关于防渗漏、防腐蚀的规定
C、储油设施符合国家关于防渗漏、防腐蚀的規定
D、设置库场地面冲刷废水的集接、处理设施和事故应急设施
答案:A,B,C,D 1
41、《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在积极发展环保事i中提出,要加快环保产血体系建设的(
)。
A、国产化
B、国际化
C、现代化
D、标准化
E、科学化
答案:A,C,D
1
42、依据《国务院关于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强环境保护的决定》目前需要切实解决的突出问题包括(
)。
A、以强化污染防治为重点,加强城市环境保护
B、以防治土壌污染为重点,加强农村环境保护
C、以降低二氣化硫排放总量为重点,推进大气污染防治
D、以核设施和放射源监管为重点,确保核与辐射环境安全
E、以加强环保队伍和能力建设为重点,健全环境监察、监測和应急体系
答案:A,B,C,D
1
43、依据《节能减排综合性工作方案》,严格控制新建高耗能、高污染项目,其开工建设要严格执行“六项必要条件”,即必须符合(
)等规定和要求。
A、环境监察制度
B、产业政策和市场准入标准
C、项目审批核准或备案程序
D、用地预审和环境影响评价审批
E、节能评估审查以及信贷、安全和城市規划
答案:B,C,D,E
1
44、依据《全国生态环境保护纲要》应通过建立生态功能保护区,实施保护措施的区域有(
)。
A、江河源头区
B、洪水调蓄区
C、风景名胜区
D、重要水源涵养区
答案:A,B,D
1
45、下列说法中,符合《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目标要求的有(
)。
A、合理布局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
B、形成较完善的生态功能保护区建设体系
C、重要生态功能区的生态恶化趋势得到遏制
D、建立较完备的生态功能保护区相关政策、法规、标准和技术规范体系
答案:A,B,C,D
1
46、《国家重点生态功能保护区规划纲要》确定的基本原则包括(
)。
A、保护优先,预防为主
B、统筹规划,分步实施
C、高度重视,精心组织
D、避免重复,互为补充
答案:B,C,D
1
47、《促进产业结构调整暂行规定》自2005年12月起施行,原国家计委、国家经贸委发布的(
)同时废止。
A、《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修订)》
B、《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04年修订)》
C、《工商投资领域制止重复建设目录(第一批)》
D、《当前国家重点鼓励发展的产业、产品和技术目录(2000年修订)》
E、《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目录(第一批、第二批、第三批)》
答案:C,D,E
1
48、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通知》,推进产能过剩行业结构调整的重点措施包括(
)。
A、推进技术改造
B、淘汰落后生产能力
C、健全行业信息发布制度
D、切实防止固定资产投资反弹
E、深化市场退出机制方面的改革
答案:A,B,C,D,E
1
49、依据《废弃危险化学品污染环境防治办法》,危险化学品(
)时,需对其生产或者储存设备、库存产品及生产原料进行妥善处置。
A、使用单位转产
B、生产单位扩建
C、生产单位停产
D、储存单位停产E、使用单位解散
答案:A,C,D,E
150、依据《国家危险废物名录》,危险庋物包括(
A、医疗废物
B、农药废物
C、爆炸性废物
D、焚烧处置残渣
E.城市生活垃圾
答案:A,C,D
。
)
供水相关法律法规
第一条 为了加强供水管理,维护供水企业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保障生活,生产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发展供水事业,根据有关法律和国务院《城市供水条例》,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所称供水,是指原水供水,公共供水和自建设施供水. 第三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供水,用水及其相关管理活动. 第四条 上海市水务局(以下简称市水务局)是本市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条例的组织实施.市水务局所属的上海市水务行政执法总队(以下简称市水务执法总队)具体负责本市供水的监督检查工作,并按照本条例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区(县)供水范围内的供水管理,业务上受市水务局领导.本市有关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实施本条例. 第五条 市,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将供水事业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市水务局应当根据本市城市建设和社会经济发展的实际需要,编制全市供水发展规划,经市城市规划部门综合平衡后,纳入城市总体规划. 第六条 本市供水工作实行开发水源与计划用水,节约用水相结合,保障供水与确保水质相结合的原则. 第七条 本市实行有利于供水事业科技进步的政策,鼓励供水和节约用水科学技术研究,推广先进技术,改善水质,提高水的重复利用率. 第八条 对在本市供水,节约用水工作中作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由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给予奖励. 第二章 供水水源管理 第九条 市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市城市规划,水务,地质矿产,环境保护部门编制本市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 第十条 编制供水水源开发利用规划的基本原则:(一)符合本市开发利用水资源和防治水害综合规划的要求,并与水长期供求计划相协调;(二)优先利用地表水,严格控制和合理开采地下水;(三)优先保证生活用水,统筹兼顾工业用水和其他建设用水. 第十一条 以地表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应当向水务部门办理取水许可;以地下水作为供水水源的,应当向市水务局办理取水许可. 第十二条 严格保护地下水源.用于人工回灌地下的自来水水质,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批准取用地下水:(一)可以利用地表水供水的;(二)在地下水超采区域内的;(三)在建筑物或者构筑物安全保护区内的;(四)易造成地下水污染的. 第十三条 市和区,县环境保护部门应当会同市水务局和同级城市规划,建设,卫生等部门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在供水水源地划定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并对饮用水水源实施保护和管理.第三章 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四条 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按照本市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进行.供水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应当按照规定的审批权限,经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其他有关部门审核批准后实施. 第十五条 用水单位需要增加公共供水量的,应当缴纳自来水增容费.自来水增容费由市,区(县)人民政府统一用于供水工程建设. 第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将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委托持有相应资质证书的设计,施工单位承担.禁止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承担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任务.供水工程的设计,施工应当遵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第十七条 供水工程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验收.未经验收或者验收不合格的供水工程,不得投入使用. 第四章 供水设施保护 第十八条 在供水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应当划定安全保护范围.在安全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下列活动:(一)建造建筑物或者构筑物;(二)开挖沟渠或者挖坑取土;(三)打桩或者顶进作业;(四)其他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活动. 第十九条 在原水引水管渠的上下或者两侧,应当划定保护范围和控制范围,并设置保护范围的永久性识别标志.在原水引水管渠的保护范围内,禁止从事危及管渠,输水安全和原水水质的活动. 第二十条 在供水输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的上下或者两侧埋设其他地下管线的,应当符合国家和本市的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并遵守管线工程规划和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在供水设施安全保护范围外从事建设工程施工可能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在开工前向供水企业查明有关情况;建设工程施工时影响供水设施安全的,建设单位应当与供水企业商定相应的保护措施,并会同施工单位组织实施. 第二十一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原水供水,公共供水设施.建设工程确需改装,迁移或者拆除原水供水,公共供水设施的,建设单位应当在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前,报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审批.经审核批准的,建设单位应当会同施工单位和供水企业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第五章 供水用水管理第二十二条 供水企业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实行职工持证上岗制度. 第二十三条 供水企业应当设置水质检测机构,建立,健全水质检测制度,确保供水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自来水供水企业应当确保供水水质符合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市水务局,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和市,区,县卫生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定期对公共供水全过程进行水质监测. 第二十四条 供水企业应当在供水输配管网上设立供水水压测压点,做好供水水压的测压工作,确保供水水压符合规定的标准.市水务局,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对供水水压进行监测. 第二十五条 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洗和消毒,确保其正常,安全运行. 第二十六条 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和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按照规定的供水水压标准,保持不间断供水,禁止擅自停止供水.因供水工程施工或者供水设施检修等原因,确需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经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在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二十四小时前通知用户. 第二十七条 供水设施在运行中发生故障时,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在接报后立即组织抢修,并在二十四小时内抢修完毕,但特殊情况除外.抢修时应当采取有效的安全和卫生防护措施.因不可抗力事件或者供水设施抢修等原因,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在抢修的同时通知用户,并向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报告;连续超过二十四小时不能正常供水的,原水供水企业,公共供水企业,自建设施对外供水企业或者供水设施权属单位应当采取应急供水措施,保证生活用水的需要.供水设施抢修时,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支持和配合,不得阻挠或者干扰抢修工作的进行. 第二十八条 本市公共供水的用水单位自行建设供水进户计量水表以外的供水输配管道及其附属设施,经公共供水企业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并实施统一管理. 第二十九条 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需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有关单位应当在征得公共供水企业同意后,报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以及同级卫生部门审核批准,并在管道连接处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禁止将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 第三十条 供水企业与用户应当签订供用水合同.供水企业应当对用户的用水装表计量,并按照规定期限抄表.供水企业应当按照规定向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填报供水统计报表. 第三十一条 供水价格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拟定,经同级物价部门审核后,报同级人民政府批准. 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当按时缴纳水费.禁止用户下列行为:(一)在供水输配管网上直接装泵抽水或者采用其他方式盗用供水;(二)擅自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转供公共供水. 第三十三条 消防供水设施实行专用.因特殊情况确需通过消防专用供水设施用水的,应当征得供水企业的同意,并报公安消防部门批准. 第三十四条 本市实行计划用水和节约用水.市水务局和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用水单位核定并下达年度和月度用水计划指标,并按月进行考核.超计划用水的单位,对超计划部分除缴纳水费外,还应当缴纳加价水费. 第三十五条 供水设备,供水管材和用水器具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或者地方标准.地方标准由市水务局协同市技术监督部门制定.禁止生产,销售和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供水设备,供水管材和用水器具.市水务局应当会同市技术监督部门对供水设备,供水管材和用水器具的开发和使用进行监督. 第三十六条 市水务局和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定期对供水企业安装的计量水表进行检测.按照规定列入强制检定目录的计量水表,应当由市技术监督部门资质认可的计量检定机构进行强制检定. 第六章 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违反供水发展规划及其年度建设计划或者未经批准兴建供水工程的;(二)无证或者超越资质证书规定的经营范围进行供水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的;(三)未按照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进行供水工程设计或者施工的. 第三十八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局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一)供水水质或者用于人工回灌地下的自来水水质不符合国家规定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二)供水水压不符合规定标准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三)未按照规定对供水设施进行检修,清洗,消毒或者在供水设施发生故障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组织抢修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一千元以上一万元以下的罚款;(四)未按照规定履行临时停止供水或者降低供水水压的通知义务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五)擅自停止供水或者未按照规定采取应急供水措施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三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六)未按照规定装表计量或者抄表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可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责令其停业整顿;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九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未经批准擅自取用地下水的,由市水务局责令其停止取水,并限期将深井填实. 第四十条 本条例第三十七条,第三十八条,第三十九条规定的行政处罚,市水务局可以委托市水务执法总队实施. 第四十一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造成损失的,由责任方依法赔偿损失;对负有直接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机关给予行政处分:(一)损坏供水设施或者危害供水设施安全的;(二)涉及供水设施的建设工程施工时,未按照规定的技术标准和规范施工或者未按照规定采取相应的保护或者补救措施的;(三)使用不符合标准的供水设备,供水管材和用水器具的;(四)擅自改装,迁移,拆除供水设施或者经批准但未采用相应补救措施的;(五)擅自将自建设施供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连接的;(六)将产生或者使用有毒,有害物质单位的生产用水管网系统与公共供水管网系统直接连接的.有前款第(四),(五),(六)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停止供水. 第四十二条 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予以处罚:(一)盗用供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向供水企业补缴供水水费,并处以补缴供水水费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二)擅自转供公共供水的,责令其限期改正,并处以转供水水费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三)阻挠或者干扰供水设施抢修工作的,责令其改正,并处以五百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的罚款.有前款第(一),(二)项所列行为之一,情节严重的,经市或者区(县)人民政府批准,可以在一定时间内对其停止供水. 第四十三条 市水务局或者市水务执法总队或者区(县)供水行政主管部门违法审批,或者作出其他错误决定,由上级行政机关责令其纠正,或者予以撤销;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依法赔偿. 第四十四条 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除本条例已规定处罚的外,由有关行政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五条 供水行政管理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行政主管部门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四十六条 当事人对行政管理部门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复议法》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当事人在法定期限内不申请复议,不提起诉讼,又不履行具体行政行为的,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部门可以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规定,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港口相关法律法规
目 录
1、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1 河北省港口条例················································10 中国主要港口名录·············································20 港口深水岸线标准··············································22
2、
3、
4、
1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
第 五 号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已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于2003年6月28日通过,现予公布,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 胡锦涛
2003年6月28日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
(2003年6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次会议通
过) 目 录
第一章 总 则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三章 港口经营
第四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六章 附 则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制定本法。
第二条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法。
第三条本法所称港口,是指具有船舶进出、停泊、靠泊,旅客上下,货物装
2 卸、驳运、储存等功能,具有相应的码头设施,由一定范围的水域和陆域组成的区域。
港口可以由一个或者多个港区组成。
第四条国务院和有关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在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中体现港口的发展和规划要求,并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资源。
第五条国家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港口,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第六条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主管全国的港口工作。
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港口的管理,按照国务院关于港口管理体制的规定确定。
依照前款确定的港口管理体制,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市、县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
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一个部门具体实施对港口的行政管理。
依照前款确定的对港口具体实施行政管理的部门,以下统称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第二章 港口规划与建设
第七条港口规划应当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要求以及国防建设的需要编制,体现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的原则,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其他运输方式发展规划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协调。
编制港口规划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八条港口规划包括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
港口布局规划,是指港口的分布规划,包括全国港口布局规划和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是指一个港口在一定时期的具体规划,包括港口的水域和陆域范围、港区划分、吞吐量和到港船型、港口的性质和功能、水域和陆域使用、港口设施建设岸线使用、建设用地配置以及分期建设序列等内容。
港口总体规划应当符合港口布局规划。
第九条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
3 关军事机关的意见编制,报国务院批准后公布实施。
省、自治区、直辖市港口布局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根据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组织编制,并送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意见。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自收到征求意见的材料之日起满三十日未提出修改意见的,该港口布局规划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公布实施;
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认为不符合全国港口布局规划的,应当自收到征求意见的材料之日起三十日内提出修改意见;
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对修改意见有异议的,报国务院决定。
第十条港口总体规划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征求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编制。
第十一条地理位置重要、吞吐量较大、对经济发展影响较广的主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后,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主要港口名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并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确定本地区的重要港口。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公布实施。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市、县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范围的港口的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第十二条港口规划的修改,按照港口规划制定程序办理。
第十三条在港口总体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会同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
建设港口设施,使用非深水岸线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但是,由国务院或者国务院经济综合宏观调控部门批准建设的项目使用港口岸线,不再另行办理使用港口岸线的审批手续。
港口深水岸线的标准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制定。
第十四条港口建设应当符合港口规划。不得违反港口规划建设任何港口设施。
第十五条按照国家规定须经有关机关批准的港口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审批手续,并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建设港口工程项目,应当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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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六条港口建设使用土地和水域,应当依照有关土地管理、海域使用管理、河道管理、航道管理、军事设施保护管理的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办理。
第十七条港口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和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消防、检验检疫和环境保护的要求,其与人口密集区和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应当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
经依法办理有关手续,并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后,方可建设。
第十八条航标设施以及其他辅助性设施,应当与港口同步建设,并保证按期投入使用。
港口内有关行政管理机构办公设施的建设应当符合港口总体规划,建设费用不得向港口经营人摊派。
第十九条港口设施建设项目竣工后,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
港口设施的所有权,依照有关法律规定确定。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应当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用于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维护。具体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有关人民政府应当采取措施,组织建设与港口相配套的航道、铁路、公路、给排水、供电、通信等设施。
第三章 港口经营
第二十二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书面申请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实施港口经营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
港口经营包括码头和其他港口设施的经营,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经营,在港区内从事货物的装卸、驳运、仓储的经营和港口拖轮经营等。
第二十三条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应当有固定的经营场所,有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并应当具备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二十四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书面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依法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颁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告知理由。
第二十五条经营港口理货业务,应当按照规定取得许可。实施港口理货业务
5 经营许可,应当遵循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
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应当公正、准确地办理理货业务;
不得兼营本法第二十二条第三款规定的货物装卸经营业务和仓储经营业务。
第二十六条港口经营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遵守有关法律、法规,遵守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港口作业规则的规定,依法履行合同约定的义务,为客户提供公平、良好的服务。
从事港口旅客运输服务的经营人,应当采取保证旅客安全的有效措施,向旅客提供快捷、便利的服务,保持良好的候船环境。
港口经营人应当依照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采取有效措施,防治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第二十七条港口经营人应当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和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
第二十八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未公布的,不得实施。
港口经营性收费依法实行政府指导价或者政府定价的,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九条国家鼓励和保护港口经营活动的公平竞争。
港口经营人不得实施垄断行为和不正当竞争行为,不得以任何手段强迫他人接受其提供的港口服务。
第三十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和有关行政法规的规定要求港口经营人提供的统计资料,港口经营人应当如实提供。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港口经营人报送的统计资料及时上报,并为港口经营人保守商业秘密。
第三十一条港口经营人的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向港口经营人摊派或者违法收取费用,不得违法干预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自主权。
第四章 港口安全与监督管理
第三十二条港口经营人必须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港口安全作业规则的规定,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等规章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采取保障安全生产的有效措施,确保安全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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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本单位的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保障组织实施。
第三十三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利益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旅客紧急疏散和救援预案以及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三十四条船舶进出港口,应当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及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
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进出港口的时间报告海事管理机构。海事管理机构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但是,定船舶、定航线、定货种的船舶可以定期报告。
第三十五条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应当按照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规定将危险货物的名称、特性、包装和作业的时间、地点报告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接到报告后,应当在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规定的时间内作出是否同意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
第三十六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对港口安全生产情况实施监督检查,对旅客上下集中、货物装卸量较大或者有特殊用途的码头进行重点巡查;
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职责范围内对港口安全生产实施监督检查。
第三十七条禁止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
不得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
因工程建设等确需进行的,必须采取相应的安全保护措施,并报经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批准;
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须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的,还应当报经海事管理机构批准。
禁止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以及违反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的规定排放超过规定标准的有毒、有害物质。
第三十八条建设桥梁、水底隧道、水电站等可能影响港口水文条件变化的工程项目,负责审批该项目的部门在审批前应当征求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九条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进出港口须经引航的船舶,应当向引航机构申请引航。引航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
7 规定。
第四十条遇有旅客滞留、货物积压阻塞港口的情况,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疏港;
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认为必要时,可以直接采取措施,进行疏港。
第四十一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制定所管理的港口的章程,并向社会公布。
港口章程的内容应当包括对港口的地理位置、航道条件、港池水深、机械设施和装卸能力等情况的说明,以及本港口贯彻执行有关港口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有关规定的具体措施。
第四十二条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据职责对本法执行情况实施监督检查。
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人员依法实施监督检查时,有权向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了解有关情况,并可查阅、复制有关资料。
监督检查人员对检查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应当保密。
监督检查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出示执法证件。
第四十三条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监督检查的时间、地点、内容、发现的问题及处理情况作出书面记录,并由监督检查人员和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签字;
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签字的,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
第四十四条被检查单位和有关人员应当接受港口行政管理部门依法实施的监督检查,如实提供有关情况和资料,不得拒绝检查或者隐匿、谎报有关情况和资料。
第五章 法律责任
第四十五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或者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由作出限期改正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
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一)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
(二)未经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的。
建设项目的审批部门对违反港口规划的建设项目予以批准的,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四十六条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建设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的,或者建设的危险货物作业场所、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
8 与人口密集区或者港口客运设施的距离不符合国务院有关部门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建设或者使用,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七条码头或者港口装卸设施、客运设施未经验收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使用,限期改正,可以处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八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经营,没收违法所得;
违法所得十万元以上的,并处违法所得二倍以上五倍以下罚款;
违法所得不足十万元的,处五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款:
(一)未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从事港口经营的;
(二)未经依法许可,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
(三)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兼营货物装卸经营业务、仓储经营业务的。
有前款第
(三)项行为,情节严重的,由有关主管部门吊销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证。
第四十九条港口经营人不优先安排抢险物资、救灾物资、国防建设急需物资的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造成严重后果的,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
第五十条港口经营人违反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在经营活动中实施垄断行为或者不正当竞争行为的,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承担法律责任。
第五十一条港口经营人违反本法第三十二条关于安全生产的规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依法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给予处罚;
情节严重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吊销港口经营许可证,并对其主要负责人依法给予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二条船舶进出港口,未依照本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向海事管理机构报告的,由海事管理机构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罚。
第五十三条未依法向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并经其同意,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作业,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四条在港口水域内从事养殖、种植活动的,由海事管理机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强制拆除养殖、种植设施,拆除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可以处一万元以下罚款。
第五十五条未经依法批准在港口进行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采掘、爆破等活动的,向港口水域倾倒泥土、砂石的,由港口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限期消除因此造成的安全隐患;
逾期不消除的,强制消除,因此发生的费用由违法行为人承担;
处五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依照有关水上交通安全的法律、行
9 政法规的规定由海事管理机构处罚的,依照其规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五十六条交通主管部门、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等不依法履行职责,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违法批准建设港口设施使用港口岸线、违法批准建设港口危险货物作业场所或者实施卫生除害处理的专用场所,或者违法批准船舶载运危险货物进出港口、违法批准在港口内进行危险货物的装卸、过驳作业的;
(二)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给予港口经营许可或者港口理货业务经营许可的;
(三)发现取得经营许可的港口经营人、港口理货业务经营人不再具备法定许可条件而不及时吊销许可证的;
(四)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违反港口规划建设港口、码头或者其他港口设施的行为,未经依法许可从事港口经营、港口理货业务的行为,不遵守安全生产管理规定的行为,危及港口作业安全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本法规定的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
第五十七条行政机关违法干预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自主权的,由其上级行政机关或者监察机关责令改正;
向港口经营人摊派财物或者违法收取费用的,责令退回;
情节严重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六章 附 则
第五十八条对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开放的港口,由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商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同意后,报国务院批准。
第五十九条渔业港口的管理工作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渔业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具体管理办法由国务院规定。
前款所称渔业港口,是指专门为渔业生产服务、供渔业船舶停泊、避风、装卸渔获物、补充渔需物资的人工港口或者自然港湾,包括综合性港口中渔业专用的码头、渔业专用的水域和渔船专用的锚地。
第六十条军事港口的建设和管理办法由国务院、中央军事委员会规定。
第六十一条本法自2004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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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港口条例
来源:国务院法制办公室网站
2012-06-1
1(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27次会议通过2011年11月26日河北省第十一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48号公布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加强港口管理,维护港口的安全与经营秩序,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资源,促进港口的建设与发展,发挥港口在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中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从事港口规划、建设、维护、经营、管理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条例。
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适用其规定。
第三条港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港口发展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依法保护和合理开发利用港口资源,加大对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的投入,统筹港口物流、仓储和临港工业布局,完善港口集疏运体系,促进港口集装箱和散杂货运输的发展,提高现代化服务水平。
第四条鼓励国内外经济组织和个人依法投资建设、经营港口,引进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
对港口投资人和经营人的合法权益,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第五条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港口管理工作。省港航管理机构具体实施全省的港口行政管理工作。
港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设置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具体实施对本级人民政府管理的港口的行政管理工作。
省港航管理机构和港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县级人民政府确定的港口行政管理部门或者机构,统称港口管理部门。
跨设区的市行政区域的港口,由省港口管理部门负责管理。
发展和改革、财政、国土资源、海洋、住房和城乡建设、农业、水利、环境保护、公安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等有关部门以及海事、海关和检验检疫等有关机构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港口的相关管理工作。
第二章港口规划
11 第六条港口规划包括港口布局规划和港口总体规划。港口总体规划应当符合全省港口布局规划。
港口规划应当根据本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区域经济发展、产业结构调整的需要,体现港口可持续发展和合理利用岸线资源的原则,结合产业布局、港口资源条件、环境保护和综合运输网等因素编制,统筹考虑区域内港口布局和功能定位,符合城镇体系规划,并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江河流域规划、防洪规划、海洋功能区划、水路运输发展规划和其他运输方式发展规划以及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有关规划相衔接、协调。
编制港口规划应当组织专家论证,并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
第七条全省港口布局规划,由省人民政府组织编制。省港口管理部门按照省人民政府的要求具体编制时,应当征求有关部门、单位和港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人民政府的意见,经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同级有关部门审核后报省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并公布实施。
第八条港口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征求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后编制。
主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会同省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省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并公布实施,并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备案;
其他港口的总体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求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并公布实施,并报省人民政府备案。
第九条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应当根据港口总体规划编制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
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包括港区功能定位、港区主要功能布局、港区陆域布置规划、港区水域布置规划、港区港界划分以及相应的港区配套设施规划。
主要港口、重要港口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省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其他港口的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由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征得省港口管理部门同意后批准并公布实施。
第十条港口规划经批准后,未经规定程序,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更改。港口规划的修订或者调整,按照原审批程序办理。
第十一条禁止违反全省港口布局规划设置港口;
禁止违反港口总体规划或者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港口设施;
禁止在港区内新建、改建、扩建影响港口规划实施或者港口功能发挥的设施。已经建成的,应当依法拆除或者搬迁,但是依法建设的军事、水利等工程设施除外。
第三章港口岸线
12 第十二条港口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港口岸线资源的管理,坚持深水深用、节约使用和环境保护的原则,严格保护和合理利用港口岸线资源。
港口岸线应当优先用于公用码头建设。鼓励和支持建设单位在自用码头的设计和建设中考虑社会需求,为社会提供必要的港口公共运输服务。
第十三条在港口规划区内建设港口设施需要使用港口岸线的,应当在申请项目审批或者核准前向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法人资格证明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二)岸线使用申请文件;
(三)建设项目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
(四)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
(五)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需要提交的其他材料。
第十四条对申请使用港口深水岸线的,由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受理。省港口管理部门审查并征求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意见后,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审批。
对申请使用港口非深水岸线的,由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受理。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征求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报省港口管理部门征求省人民政府发展和改革主管部门意见后审批。省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
第十五条在港口规划区内需要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应当向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提出书面申请。书面申请应当包括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期限、范围、功能、恢复措施等事项。
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批准或者不予批准的决定。作出批准决定前,应当征求海事管理机构的意见。
第十六条临时使用港口岸线的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期限届满需要续期使用的,岸线使用人应当自岸线使用有效期届满三十日前向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提出续期申请。续期期限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临时使用的港口岸线,不得建设永久性设施。建设的临时性设施,岸线使用人应当自使用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自行拆除并恢复岸线原貌。
第十七条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自取得港口岸线使用许可之日起一年内开工建设港口设施。
港口岸线使用人取得深水岸线使用许可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限开工建设港口设施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3 港口岸线使用人取得非深水岸线使用许可后,未按照本条例规定的时限开工建设港口设施的,岸线使用许可失效,由省港口管理部门予以注销。如遇不可抗力,待不可抗力事由消失后,可以申请续期使用。续期使用期限不得超过一年。
第十八条港口岸线使用人应当按照批准的范围和功能使用港口岸线,不得擅自改变港口岸线的使用范围和使用功能;
确需改变的,应当按照原审批程序重新办理相关审批手续。
第十九条港口岸线可以实行有偿使用,具体办法由省人民政府另行制定。
第四章港口建设
第二十条港口建设项目应当遵守国家和本省规定的建设程序,依法办理相关手续,并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和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实行项目法人责任制度、招标投标制度、工程监理制度和合同管理制度。
港口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环境保护设施,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
第二十一条省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由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受理后,报省港口管理部门审批。
省港口管理部门审批港口建设项目的初步设计文件前,应当委托不低于原初步设计文件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另一设计单位对初步设计文件进行技术审查咨询,并根据审查咨询报告、其他相关文件和有关部门的意见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批复。
第二十二条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审批港口建设项目施工图设计前,应当委托不低于原施工图编制单位资质等级的另一设计单位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结构安全、稳定、耐久性等内容进行审查,并书面征求省港口管理部门意见后,在规定的时限内作出批复。
第二十三条港口管理部门依法对港口建设项目的招标投标工作进行监督管理。
港口建设项目法人应当按照项目管理权限将招标文件、资格预审结果、评标结果报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第二十四条港口建设项目实行法人管理、企业自检、社会监理、政府监督的施工安全和质量保证体系。
港口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前向省港口管理部门办理质量监督手续。
港口建设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采用节能降耗、环境保护并能保证工程质量的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
第二十五条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港口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前将项目核准或者批准文件、初步设计批准文件、用地用海批准文件、环境影响评价批准文件等相关材料,报省港口管理部门备案。其他港口建设项目,港口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在开工前将上述材料报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备案。
14 第二十六条港口建设项目完工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试运行;
试运行前,港口建设项目法人应当向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具备试运行条件的,由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核发有效期不超过十二个月的港口经营许可证。
港口建设工程试运行期满后,应当按照规定进行竣工验收;
经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交付使用。
涉及防洪防潮、排涝安全、地质灾害防治、口岸查验等事项的港口建设项目,工程竣工验收时应当有相关部门参加。
第二十七条省和有关设区的市人民政府可以组建或者委托特许经营机构组织开发建设公用港区。特许经营机构出租经营或者转让公用港区经营权取得的收入,用于港口设施的维护和港口的发展。
第二十八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建设市场的监督管理,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营造统
一、开放、竞争、有序的港口建设市场环境,建立和完善港口建设市场诚信体系。
第二十九条国家和省有关部门审批或者核准的港口建设项目以及航道、锚地、防波堤等港口公用基础设施建设用海,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免缴或者减缴海域使用金。
因港口建设项目填海形成的土地,海域使用权人应当自填海项目竣工之日起三个月内,凭海域使用权证书,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提出土地登记申请,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登记造册,换发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确认土地使用权。
第三十条在港区内新建建筑物、构筑物或者埋设管线、电缆等设施的,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建设项目选址意见书、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前,应当征求所在地港口管理部门的意见。
第三十一条港口建设项目法人、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报送有关港口建设和生产的统计资料。
第五章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维护与管理
第三十二条港口公用的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由港口管理部门组织建设和维护,港口所在地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根据国家或者本省的有关规定保证必要的资金投入。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管理,保障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安全有效运行。
第三十三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专项用于港口航道、防波堤、锚地等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的港口建设费应当专款专用。港口所在地的设区的市编制的港口建设费年度使用计划应当符合全省港口建设费年度使用计划。
省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建设费使用的监督管理,可以统筹部分资金用于回淤量大、疏浚任务重的港口航道等公用基础设施的维护。
15 第三十四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向社会公布港口公用基础设施的基本情况。当基本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公布变化情况。
第三十五条因自然灾害、人为损坏等原因,造成港口公用基础设施损坏或者发生航道回淤、骤淤以及其他影响正常使用的情况,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并组织专业力量进行维护。
第六章港口经营
第三十六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取得港口经营许可,并依法办理工商登记等相关手续。
港口经营包括下列活动:
(一)为船舶提供码头、过驳锚地、浮筒等设施;
(二)为旅客提供候船和上下船舶的设施和服务;
(三)为委托人提供货物装卸(含过驳)、仓储、港内驳运、集装箱堆放、拆拼箱以及对货物及其包装进行简单加工处理等服务;
(四)为船舶进出港、靠离码头和移泊提供顶推、拖带等服务;
(五)为委托人提供货物交接过程中的点数和检查货物表面状况的理货服务;
(六)为船舶提供岸电、燃物料、生活品供应、船员接送以及船舶污染物(含油污水、残油、洗舱水、生活污水以及垃圾)接收、围油栏供应服务等船舶港口服务;
(七)从事港口设施、设备和港口机械的租赁、维修业务。 第三十七条从事港口经营,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有固定的经营场所;
(二)有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设施、设备;
(三)有与经营范围、经营规模相适应的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从事港口理货、船舶污染物接收经营应当具备的条件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港口经营人,还应当依法取得由港口管理部门核发的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
从事港口经营的具体条件和应当提交的申请材料,由省港口管理部门根据本条例和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省实际作出规定,并向社会公布。
第三十八条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自受理港口经营许可申请之日起三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核发港口经营许可证;
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涉及本条例第三十六条第二款第
(二)项、第
(四)项规定的港口经营许可,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作出行政许可决定前应当书面征得省港口管理部门同意。
16 第三十九条港口经营人需要变更港口经营许可证载明事项的,应当按照国家或者本省的有关规定办理变更手续。
港口经营人需要停业一年以上或者歇业的,应当提前三十个工作日告知原许可机关;
原许可机关应当收回并注销其港口经营许可证书,并向社会公布。
第四十条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在其经营场所公布经营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
未经公布的,不得实施。
禁止港口经营人违反国家有关港口收费的规定收取费用。
第四十一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港口经营人的经营资质、经营行为和经营状况的核查。对已经不具备经营条件的港口经营人,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整改;
对整改后仍不符合条件的,取消其港口经营许可。
第四十二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港口、港区公用调度协调管理机制,实行统一调度,保障港口经营公平、有序进行。
第四十三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推动港口信息化建设,科学整合与共享信息,为港口经营人、船舶、货主和旅客等提供信息咨询服务。
第四十四条鼓励从事自用码头经营的港口经营人为社会提供装卸、仓储等港口公共服务。
第四十五条鼓励和支持港口企业在港口腹地进行内陆无水港建设,实现港口服务功能延伸。
第七章港口安全
第四十六条港口经营人应当依法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环境事故应急预案、预防自然灾害预案和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并报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备案。其中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还应当报设区的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备案。
港口经营人应当与周边救援力量建立定期沟通协调机制,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救援演练,及时修订完善应急预案。
港口发生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遇有紧急情况时,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在报警、报告的同时,对灾害事故进行先期应急处置,防止和控制危害蔓延。
第四十七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制定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人员疏散和救援预案、预防自然灾害预案以及可能危及社会公共安全的港口危险货物事故应急预案,建立健全港口重大生产安全事故的应急救援体系。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港口安全管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港口安全管理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17 港口管理部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海事管理机构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加强对港口安全的监督管理。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隐患的,应当按照规定责令被检查人立即排除或者限期排除。
港口经营人应当履行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对经营范围内的港口安全负直接责任,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加强对设施和设备的维护和管理,保障安全生产。
第四十九条港口经营人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应当符合规定的条件,并向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自收到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申请之日起二十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者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核发危险货物港口作业认可证;
不予许可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依法取得港口经营许可证的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化学品仓储经营,不需要取得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
第五十条港口经营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危险货物装卸码头、罐(库)区、库场、港区内加油站以及生产用燃料油储存库等场所,进行专项安全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制定安全措施。
从事港口客运、筒仓作业以及其他非危险货物装卸码头经营的,应当对可能影响安全生产的因素,开展安全现状评价,并根据评价结论制定安全措施。
专项安全评价和安全现状评价的结论应当报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同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海事管理机构备案。
第五十一条港口经营人在港区内从事危险货物港口装卸、过驳、储存、包装、集装箱装拆箱等作业的,应当在作业开始二十四小时前向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报告。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应当在接到报告后二十四小时内,作出是否同意作业的决定,通知报告人,做好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安全监督和现场监管,并通报海事管理机构。未经港口管理部门同意,港口经营人不得进行危险货物港口作业。
作业委托人不得在委托作业的普通货物中夹带危险货物,或者将危险货物谎报为普通货物。
第五十二条港口经营人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港口作业的操作人员应当接受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安全知识、职业卫生防护和应急救援知识的培训,经考核合格取得安全资格证书后,方可上岗。
从事翻车机、堆取料机和装船机等大型机械的操作人员以及港口危险货物、筒仓等作业的人员,除依照前款规定参加相关安全培训以外,还应当接受专门的业务培训。
第五十三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港口经营人应当立即采取应急措施,并及时报告设区的市港口管理部门:
18
(一)发现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危险货物;
(二)在普通货物中发现危险货物;
(三)在已申报的危险货物中发现性质相抵触的危险货物;
(四)其他可能危及港口安全的情形。
港口管理部门接到港口经营人报告后,应当按照相关预案的要求和有关规定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第五十四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及时对码头前沿水域进行疏浚,确保靠泊、离泊和通航安全。
第五十五条港口经营人应当在车辆进港处、售票大厅、码头停车场等场所的显著位置公告船舶禁运、限运的车辆和物品,并按照规定对装载的车辆、货物和乘客实施安全检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禁止装载、夹带或者携带国家禁止的危险物品上船。
第五十六条禁止在港口区域内从事下列活动:
(一)违法排放有毒、有害物质或者倾倒泥土、砂石、垃圾以及其他废弃物;
(二)违法携带易燃、易爆、危险品或者其他禁运物品进入港口;
(三)养殖、种植、捕捞和采砂;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危及港口生产和港口设施安全的行为。
第五十七条为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或者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提供服务的港口设施,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取得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核发的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并通过省港口管理部门组织的年度核验。
未取得有效港口设施保安符合证书的港口设施,不得停靠航行国际航线的船舶或者为移动式海上钻井平台提供服务。
第五十八条引航机构对提出引航申请的船舶,应当及时安排持有有效资质证书的引航员,按照船舶引航的有关规定,提供及时、安全的引航服务,不得无故拒绝或者拖延引航。
港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引航机构的监督管理。
第五十九条港口管理部门应当依照本条例的规定加强对港口建设工程项目和经营作业场所的监督检查。
省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以及港口管理部门应当设立举报电话、信箱或者电子邮箱,接受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举报。对受理的举报经调查核实后,应当依法予以处理。
第八章法律责任
第六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港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在港口管理过程中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9
(一)不按照规定的条件、程序和期限实施行政许可的;
(二)不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造成生产安全事故的;
(三)违反规定的权限、程序批准或者修改港口规划的;
(四)参与或者变相参与港口经营的;
(五)索取、收受他人财物或者谋取其他利益的;
(六)不依法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对未经批准使用临时港口岸线、违反港口建设程序建设港口设施、未取得港口经营许可从事试运行的行为,以及其他违反本条例规定的行为,不依法予以查处的;
(七)篡改、伪造、虚报、瞒报或者不及时报送港口建设和生产统计资料的;
(八)其他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行为。
第六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拆除违法建设的设施,可以处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违反港口总体规划和港区、作业区控制性详细规划建设建筑物、构筑物以及其他设施的;
(二)临时使用港口岸线建设永久性设施的;
(三)临时使用港口岸线期限届满后一个月内没有自行拆除并恢复岸线原貌的。 第六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港口管理部门按照下列规定予以处罚:
(一)未经批准,擅自改变港口岸线的使用范围或者使用功能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依法撤销港口岸线使用批准文件;
(二)港口建设项目法人未按照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的,责令限期补办手续;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三)未按照规定向港口管理部门报送港口建设和生产统计资料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报送;
(四)未经批准,擅自从事危险货物港口作业的,责令限期改正;
逾期不改正的,可以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的罚款;
(五)有关负责人、管理人员和操作人员未按照规定参加培训,擅自上岗或者作业的,给予警告,责令限期改正。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三条本条例下列用语的含义是:
(一)主要港口:是指列入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公布的主要港口名录的港口;
(二)重要港口:是指经省人民政府确定并公布的港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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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其他港口:是指除主要港口和重要港口以外的港口。 第六十四条本条例自2012年1月1日起施行。
交通部关于发布中国主要港口名录的公告
状态:有效 发布日期:2004-10-26 生效日期: 2004-10-26 发布部门: 交通部 发布文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 十一条的有关规定,现公布全国主要港口名录。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 2004年10月26日
全国主要港口名录
一、沿海主要港口
大连港、营口港、秦皇岛港、天津港、烟台港、青岛港、日照港、连云港港、上海港、南通港、苏州港、镇江港、南京港、宁波港、舟山港、温州港、福州港、厦门港、汕头港、深圳港、广州港、珠海港、湛江港、防城港港、海口港。
二、内河主要港口
哈尔滨港、佳木斯港、济宁港、徐州港、无锡港、泸州港、重庆港、宜昌港、荆州港、武汉港、黄石港、长沙港、岳阳港、南昌港、九江港、芜湖港、安庆港、马鞍山港、合肥港、蚌埠港、杭州港、嘉兴港、湖州港、南宁港、贵港港、梧州港、肇庆港、佛山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第 十一条规定:地理位置重要、吞吐量较大、对经济发展影响较广的主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和有关军事机关的意见后,会同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批准,并公布实施。主要港口名录由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征求国务院有关部门意见后确定并公布。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的意见后确定本地区的重要港口。重要港口的总体规划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征求国务院交通主管部门意见后批准,公布实施。
前两款规定以外的港口的总体规划,由港口所在地的市、县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报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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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县人民政府港口行政管理部门编制的属于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范围的港口的总体规划,在报送审批前应当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同意。
港口深水岸线标准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的《港口深水岸线标准》,港口深水岸线是指适宜建设一定吨级以上泊位的港口岸线,按照所在水域分为沿海港口深水岸线和内河港口深水岸线,并分别制定标准。
沿海港口岸线的范围是指沿海、长江南京长江大桥以下、珠江黄埔以下河段及各入海口门、其他主要入海河流感潮河段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
其标准是指适宜建设各类万吨级及以上泊位的沿海港口岸线(含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内河港口深水岸线其范围是指除沿海港口岸线以外的河流、湖泊、水库等水域内的港口岸线。
其标准是指适宜建设千吨级以上泊位的内河港口岸线(含维持其正常运营所需的相关水域和陆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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