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申报2010年中央财政扶贫贷款贴息项目的报告
中共XX市委农办 XX市财政局
关于申报2010年中央财政扶贫贷款贴息项目的报告
省农办:
按照《关于申报2010年中央财政扶贫贷款贴息项目的通知》(闽农办〔2010〕58 号)精神,以及各县区行文申报的实际情况,经研究,决定上报2010年中央财政扶贫贷款贴息项目3个,申请贷款贴息资金180.27万元,具体申请的项目及资金情况如下:
1、XX市天兰蔬菜发展有限公司进行“1万吨无公害蔬菜保鲜加工及原料基地建设出口”项目建设,于2009-2010年先后向秀屿区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共计贷款500万元,特申请贴息资金补助金额40万元。
2、XX市宏龙木业有限公司扩大企业生产规模向中国工商银行秀屿支行代款1700万元,申请贴息资金补助金额90.27万元。
3、福建省真好食品有限公司厂区改造,于2009年6月份向XX市荔城区新度农村信用合作社贷款260万元,2010年6月进行了转贷,2009年9月底向兴业银行XX分行贷款300万元,进一步充实公司流动资金。特申请贴息资金补助金额50万元。
专此报告。
附件:天兰、宏龙、真好等三个公司申报材料
二○一○年九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