拆迁通告
中县人民政府拆迁通告
按照中县灾后重建规划,进一步推进项目实施进度,做好项目开工建设前期工作,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中县县城民贸市场进行拆迁。为切实保障建设项目的顺利实施,维护正常的社会公共秩序,确保公共财产和人民的生命财产安全,特通告如下:
一、拆迁范围:县城民贸市场内肉类经营户、蔬菜类经营户、干杂类经营户租用的摊位和中县盐业公司在民贸市场内的所有铺面房屋。
二、民贸市场内的摊位承租人和中县盐业公司在民贸市场内的铺面房屋的承租人,必须在2010年1月10日前自行搬迁。
三、肉类经营户和蔬菜类经营户搬迁到临时板房市场(位于原县人民医院旧址)继续经营;干杂类经营户搬迁到县应急市场(位于政府第二办公区一楼)继续经营;租赁中县盐业公司铺面的经营户自谋经营场所。
四、在本通告规定的期限内,未自行搬迁的承租人,有关职能部门将联合采取行动,依法查处其违规违法行为。
五、对采取阻碍、甚至暴力和其他威胁办法阻挠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人员,由公安、司法机关依法严惩。
特此通告。
中县人民政府
二00九年十二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