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年科技明星计划申报材料
一、政策依据
《**市1998-2010年科技人才队伍发展规划纲要》(济办发[1999]14号)、《**市青年科技明星计划实施办法》(济科发[2000]22号)
二、申报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热爱祖国,有强烈的事业心,有良好的职业道德。
2.年龄在35周岁以下。对在科技工作中做出过重大贡献,并且现在所从事的研究项目具有较大潜力,具有可预见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可放宽至40周岁。
3.大学本科毕业,有五年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取得硕士学位后,有两年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经历;已取得博士学位;在科学研究、技术开发中有过重要发现和做出过重大贡献者,不受学历、经历限制。
4.参加市级以上科研项目,并作为重要研制人员取得科研成果。
5.能独立主持开展研究工作,且其研究的项目具有进入国内科技先进水平的发展潜能。
6.研究课题新颖并具有重要意义。目标明确、具体,研究技术路线合理、可行,近期内可望取得预期成果或阶段性成果。
7.所在单位对开展课题研究的基本条件予以充分保证,科技人员具有良好工作基础,具备深入开展研究工作的基本条件和研究时间。
三、办理程序及时限
该计划每年两批,2-3月,7-8月集中申报。
网上发布申报通知
受理时限1个月
申报范围:由区县(市)、市直各部门、各大学、驻济科研单位组织申报
项目及人员考察。初审按1:1.2比例确定答辩人员
时限1个月 (退回不符合条件人员)
组织专家评审会,报领导小组审批,确定入选名单
时限25天
网上公告入选人员名单,下达计划书
时限10天
每年对项目进行跟踪检查一次
时限10天
四、受理处室及联系方式
**市科技局组织人事处
地 址:**市经二路193号(市政府六楼)
经 办 人:于修永、沙莉
电 话:6056549
**市产学研管理服务中心
地 址:**市历下区新宇路746号(高新区内)
经 办 人:高桓水
电 话:8870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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