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项工程管理规定
专项工程管理规定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XXXXXX专项工程管理的管理职责,管理内容与要求,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适用于XXXXXX大修、更改、业扩工程的管理。
2引用标准
下列标准所包含的条文,通过在本标准中引用而构成为本标准的条文
GB/T 15498—1995 企业标准体系管理标准工作标准体系的构成和要求。
3管理职责
3.1各职能部室、部门的领导对所管辖的专项工程管理负领导责任。
3.2计划发展部是局专项工程的汇总、计划下达主管部门,各职能科室是本主管业务专
项工程的主管部门,对项目的执行、管理、方案及资金使用情况负责。
4管理内容与要求
4.1专项工程管理流程图
4.2专项工程申报
划报送归口管理部室。对特殊及复杂的工程项目需报送初步设计方案、概算等资料。
4.3专项工程审批
出项目计划讨论稿,经局办公会研究、综合平衡后,于次年1月下达正式专项工程计划。
4.4专项工程设计
、施工单位,并由该主管部门负责编制该专项工程的施工组织设计纲要,经主管领导审核后
下达给施工单位。
计,经主管部门审查同意后实施。
4.5专项工程的实施
归口职能部门审核。
施。
4.6专项工程的竣工验收
关人员(负责人、施工单位、运行单位等)自行验收,提交竣工报告和决算书给归口管理部门
审核。
验
后,提出竣工报告、决算书和验收申请,由归口管理部门牵头会同局有关部门组织验收。
部门牵头,主管局长、有关职能部门、执行单位、施工单位及运行单位参加验收。
4.7专项工程的财务管理
续。
后
,物资部门才可进行采购或发料,财务部才能办理预付款、借支手续。项目验收后,决算资
料经归口管理部门审核,审计稽查部审计通过后,由执行单位负责人、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字
后才可到财务部报帐。工程项目决算资料还必须由局长或分管经营局长签字后才能报帐。
归
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的签字凭证到财务部办理有关手续。项目完工验收后,决算资料需由执行
单位负责人、归口管理部门负责人签出意见后送计划发展部登记盖章后才能到财务部报帐。
对伍万元以上的项目决算资料还必须由分管局长签字后才能报帐。
4.8专项工程项目的变更、追加
及
归口管理部门应提出书面报告报计划发展部及局领导,经主管局长同意后再调整该项目。
,应及时提出申请,交局办公会讨论。
4.9专项工程项目归口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和权限
措工程项目归口于局生产科技部管理。生产科技部负责对这些项目计划的安排、项目的实施
、监督管理、验收、决算审查。
管理、推行节能技术、扩充工程项目归口市场营销部,它负责对计量器具的计划采购、验收
、领用、修理、报废等过程的监督管理工作。
4.10对工程质量不合格者,令其返工直至工程质量合格。
4.11对未能按计划时间完成工程者,按《XXXXXX工作质量综合考核办法》进
行考核。
4.12专项工程资金计划必须严格执行,如事先未按程序进行申请并得到批准而突破资
金计划的项目,其超出计划的资金不予追补。
4.13对未按时上报统计报表者,一次不报,扣除其工程款100元交局财务,二次不报,
扣除其工程款200元交局财务,三次不报,扣除其工程款1000元交局财务。
5检查与考核
本标准的检查与考核按《XXXXXX工作质量综合考核办法》执行。
本标准的检查与考核还应按XXXXXX有关规定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