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缓就业承诺书
承 诺 书
我叫,系广东商学院2011届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第十条的约定,本人就暂缓就业期间计划生育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第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计生政策。如本人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广东商学院有权上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终止暂缓就业协议,并通知公安派出所注销本人与广东商学院的户口关系。
第二,在暂缓就业期间,如本人结婚、离婚或者生育等婚育状况发生变更,应在30日内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报告变更情况。如本人不能按时报告婚育变更情况,将无权要求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任何相关婚育状况证明,由此所引起的不利后果均有由本人自行承担。
第三,暂缓就业的女生须在每年4月和9月到学院居委会见面两次。如本人未按要求履行见面义务,将无权要求学院居委会出具任何相关计生证明;
如果本人连续两次不到居委会见面,广东商学院有权上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终止暂缓就业协议,并通知公安派出所注销本人与广东商学院的户口关系。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承诺人联系电话:
承诺人家庭联系电话:
承诺人家庭通讯地址:
承诺人签名:承诺时间:
承 诺 书
我叫,系广东商学院2011届毕业生。根据《广东省普通高校本专科毕业生暂缓就业协议书》第十条的约定,本人就暂缓就业期间计划生育事宜做出如下承诺:
第一,本人将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广东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和《广州市人口与计划生育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计生政策。如本人有违反计划生育行为,广东商学院有权上报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终止暂缓就业协议,并通知公安派出所注销本人与广东商学院的户口关系。
第二,在暂缓就业期间,如果本人结婚、离婚或者生育等婚育状况发生变更,应在30日内向本人户口所在地居委会报告变更情况。如果本人不能按时报告婚育变更情况,将无权要求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任何相关婚育状况证明,由此所引起的不利后果均有由本人自行承担。
承诺人身份证号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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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诺人家庭通讯地址:
承诺人签名:承诺时间:
暂缓就业
1、暂缓就业的申请
申请时间:每年的5月1—30日。逾期没有书面申请的,一律不再办理。办理时必须先回校通过辅导员填写《广州华立科技职业学院暂缓就业申请表》。
2、不能办理办理暂缓就业的学生
外籍学生、办理出国留学的毕业生、结业生、留级生及其他未取得毕业资格的学生不能办理暂缓就业。
3、暂缓就业学生档案及户口管理
毕业生离校前暂不发《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档案送省就业指导中心托管,户口(已迁移到学校的)托管在学校保卫科,党团关系留在学校。
4、暂缓就业的取消
办理时间和地点:每周
二、周五到农林下路省高校就业指导中心取消暂缓就业。
所需材料:
回生源地就业的,需持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
跨生源地就业的,需就业单位有效证明或人事局接函,有条形码的《暂缓就业协议书》和有效证件。
5、暂缓就业其他需要说明的问题
档案;
期限;
不再享受在校生待遇;
不能办理其他证明;
不计算工龄及办理职称评审
办理暂缓就业资料
一、毕业生在什么情况下需要办理暂缓就业手续?
1、在学校上报方案时,就业单位仍未最后确定者或是自主创业暂未获批准;
2、暂时未落实单位,但希望把户口人事关系留在学校,以便继续找工作的毕业生(注:志愿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不需办理);
3、考取国家公务员,成绩入围,等待复(面)试的毕业生;
4、已签就业协议,但单位在非生源地且不解决人事户口关系,本人又不想把人事户口关系迁回生源地的毕业生;
二、办理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户口和党团关系暂留学校,档案由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集中保管。
三、申请暂缓就业有什么利与弊?
1、有利的方面
(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考专插本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2、不利的方面:
(1)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从而影响未来工资中的薪资、福利等待遇。暂缓就业期间无法购买社会和医疗等保险,暂缓就业的毕业生也无法享受就业者拥有的社会与劳动保障。
(3)按照暂缓就业协议,申请了暂缓就业的毕业生需要定期向原
毕业院校汇报个人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这也会给暂缓就业的学生带来一定的不便。
(4)如果申请了暂缓就业后,毕业生将无法办理相关的证明(如《失业证》、《未婚证》、《计划生育证》、还有办理出国留学证明、护照等)。
有需要办理同学请认真阅读,办理暂缓就业请找韦建林老师。
房地产学部学管办公室
2012年4月24日星期二
1.在毕业两年暂缓就业期限内,需要取消暂缓就业,可持《暂缓就业协议书》、身份证复印件和有关单位接收证明(人才市场接收函,回原籍者免),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取得《报到 证》(地点:广州市农林下路72号之一3楼大厅)。
2.暂缓就业期限届满后,未办理取消暂缓就业手续的毕业生档案由省就业指导中心自动将其寄回毕业生所在生源地的就业主管部门处,《报到 证》由学校就业办领回,毕业生务必在暂缓就业到期后一个月内返校领回学生本人的报到证,否则报到证过期或档案遗失等一切后果将由毕业生本人承担。
3.不能如期毕业的学生,所签订的《暂缓就业协议书》作废,档案保留在学生处,待正式毕业后直接寄回生源地人事局。升学、未获得毕业资格或毕业前申请出国(含出境)的学生,不能申请办理暂缓就业,也不签发《报到 证》。
甲方:
(省/市)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
丙方:
(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
广西壮族自治区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以下简称乙方)********于 年 月毕业于*********(院校)*******专业,是 省 市 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 省(市)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
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
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等,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由乙方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回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由乙方个人承担。
九、本协议书一式三份,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甲方签章:
丙方签章:
联系地址:
联系地址:
邮政编码:
邮政编码:
200 年 月 日 200 年 月 日
乙方签章:
联系电话:
家庭地址:
邮政编码:
200 年 月 日
-------
甲方: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
乙方:张三
丙方:五邑大学就业指导办
广东省高等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下简称甲方)是广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___张三_____(以下简称乙方)于_XX__年___6__月毕业于__五邑大学信息学院__院校__计算机科学与技术__专业,是_广东___省___江门___市___鹤山__县(市。区)生源。甲方与乙方和丙方(毕业生毕业学校就业管理部门)根据教育部及广东省关于高校毕业生可申请暂缓两年就业的有关规定及乙方的申请,就乙方暂缓两年就业事宜,经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暂缓就业时间为XX年7月 l日至XX年6月 30 日。
二、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的档案委托甲方保管,乙方须将有效联系地址及电话通知甲方;
乙方的户口(入学时户口未迁入学校的按《关于做好普通高等学校学生户籍管理工作的通知》(粤教毕〔XX〕10号)有关规定办理)及党团关系及材料按规定保留在丙方,丙方负责提供用人单位所需乙方在校期间或在暂缓就业期间行为表现等鉴定材料。
三、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应每月一次向丙方所在院系汇报有关情况,党员要交思想汇报,参加组织生活。乙方可以参加丙方举办的各种类型的招聘活动,获取用人单位的需求信息,与用人单位进行双向选择,以及获取丙方提供有关就业的其他服务。
四、暂缓就业期限内,如乙方需要升学(出国留学除外)或报考公务员时,甲方负责为乙方出具与升学有关的和报考公务员有关的证明,乙方须持本协议书及毕业证到甲方办理;
如乙方需办理《失业证》、《结婚证》、《计划生育证》或申请出国留学等手续,必须终止本协议,将档案、户口及其关系转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由生源地按相关规定办理相关手续。
五、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回生源地就业的,凭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就业单位的,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或省直及中央驻粤单位接收证明到甲方办理派遣手续。
六、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在非生源地落实单位或回生源地就业经批准办理了派遣手续的,凭报到证及本协议书到甲方办理档案转递手续。甲方在五个工作日将乙方档案交由机要部门转递(特殊情况除外),如乙方未交回转递资料而造成档案转递延误,由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在联系用人单位时,如对方提出调档查阅的,广州地区的用人单位请乙方通知用人单位到甲方审阅;
广州以外地区的用人单位乙方可凭本协议书及当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调档证明到甲方办理借档审阅手续。(注:借档要在一个月内归还,逾期不还视为放弃本协议,甲方有权作出适当处理,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七、暂缓就业期限届满时,如乙方尚未落实就业单位,必须在暂缓期限届满后的十天内,到甲方办理派遣回生源地和档案转递回生源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手续,并到丙方办理户口迁出及党、团组织关系转出手续。若协议到期时乙方不办理,甲方有权将档案转回乙方生源地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并将报到证交由丙方,由丙方连同户口、党团关系一并寄回生源地,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八、暂缓就业期限内,乙方必须严格遵守法规法纪,如果乙方有违法违纪以及民事纠纷、劳务纠纷。债权债务纠纷,所引起的法律责任及后果自行承担,与甲、丙方无关。乙方被劳动教养或犯罪被追究刑事责任的,甲方有权取消其暂缓就业资格,将乙方档案转口生源地级市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户口关系和党组织关系及材料按本协议第七条中关于未落实单位毕业生的规定办理。暂缓就业期间,医疗费用、人身意外伤害费用,乙方个人承担。
九、逢周
二、五办理上述相关手续。
十、本协议书一式三份(须粘贴有与档案一致的条形码),甲方委托丙方签署,甲、乙、丙叁方各执一份。协议书自丙方将本协议书及乙方档案在规定时间内移交给甲方之日起生效(档案未到甲方,此协议无效)。
乙方签章:
张三
联系电话:
125847332
家庭地址:
广东省江门鹤山市xx村xx号
邮政编码:529000
XX年 5月 21 日
暂缓就业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你们好,我是某某专业的学生。由于尚未找到合适单位,想继续参与公务员考试,所以想要申请暂缓就业。
为使学校能及时了解,上报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情况,以便给暂缓就业毕业生以更多的帮助,本人郑重向学校承诺:
1. 符合办理暂缓就业的条件,明确暂缓就业的政策,本人自愿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2. 认真阅读暂缓就业申请表及承诺书,并妥善保管。
3. 有新的去向后,10日内到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 暂缓就业到期时,于当年7月10日前自行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
5. 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6. 拿到报到证后,承诺自动取消
承诺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暂缓就业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我XXXX学院的XXX级会计电算化XXX班的XXX。本人正在用人单位实习试用期间,接收单位仍在考虑试用尚未签署《就业协议书》或其他形式合同,所以本人郑重向学校提出申请暂缓就业。
为使学校能及时了解,上报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情况,以便给暂缓就业毕业生以更多的帮助,本人郑重向学校承诺:
1. 符合办理暂缓就业的条件,明确暂缓就业的政策,本人自愿申请办理暂缓就
业。
2. 认真阅读暂缓就业申请表及承诺书,并妥善保管。
3. 有新的去向后,10日内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 拿到报到证后,承诺自动取消。
申请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暂缓就业申请书
尊敬的领导:
您们好,我是广州民航职业技术学院的10级航空物流x班的xxx。由于户口迁移至学校,自己想把户口,档案留在广州,但目前无法确定,已经填了户口类型是在学校托管,所以想要申请暂缓就业。
为使学校能及时了解,上报暂缓就业毕业生的情况,以便给暂缓就业毕业生以更多的帮助,本人郑重向学校承诺:
1.符合办理暂缓就业的条件,明确暂缓就业的政策,本人自愿申请办理暂缓就业。
2.认真阅读暂缓就业申请表及承诺书,并妥善保管。
3.有新的去向后,10日内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办理相关手续。
4.暂缓就业到期时,于当年7月10日前自行到学校大学生就业指导中心领取报到证,并到学校保卫工作部户口迁出手续。
5.执行国家计划生育有关规定
6.拿到报到证后,承诺自动取消
承诺人:
联系电话:
申请日期:
什么是暂缓就业,为何要办理暂缓就业
2008年05月24日 星期六 下午 10:12
第一问:什么是暂缓就业?
暂缓就业是在每年5月底学校向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上报毕业生就业计划时,部分毕业生未落实就业单位,又不愿把户口、人事关系迁回原生源地,将人事关系暂寄存在省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将户口暂留学校的一种办法。
第二问:什么样的人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呢?
需要办理暂缓就业(其实是暂缓派遣)的人有以下几类:
1、升学的(考专插本的、考研究生的)。
2、要考公务员的。
3、自主创业的。
4、希望在非生源地的国营机构工作的。
举例说明第2条。对于现在没有考上公务员,想在七月份以后继续考公务员的同学来说,不少职位是只有应届毕业生才能报考的,那么如果没有办理暂缓就业的同学毕业后那其身份就是社会人员了,就不能报考这些职位,但如果办理了暂缓就业手续后,则在暂缓就业期间,他都可以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去参加相关的公务员报考。
举例说明第4条。比如说某同学是梅州生源,毕业前还没有找到工作,但依靠自己的能力或关系他可能有机会在珠海找到一个国营企业或者政府机关的工作岗位,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梅州市人事局,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以后他再去珠海找到了这个工作,单位接收他时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珠海人事局发调令到梅州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梅州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珠海。比较麻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
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等他找到这个工作的时候,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珠海人事局的报到证,这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珠海报到了。
又或举例说明第4条。某同学是河源生源,毕业前其已经在广州某事业单位找到了工作,但由于是没有事业单位人员编制的,而下来在两年内有机会通过考核等方式取得编制。如果他不办理暂缓就业,他的报到证的报到单位肯定是河源市人事局或河源市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结果是先把他派遣回生源地。将来他解决好编制问题后想办理户口档案的相关手续就就必须走人事调动这条线了,他会以社会人员的身份由单位申请,经广州人事局发调令到河源人事局调他的档案,河源人事局同意之后他才会调到广州。比较麻烦,一个环节出现问题他就调不过去;
如果他办了暂缓就业,当他解决了编制问题后他可以到省就业指导中心办理取消暂缓就业,省就业指导中心就会直接给他发一个到广州人事局的报到证,这
样他就以应届生的身份到广州报到了。
第三问:暂缓就业有何利利弊?
利:
1、延长了找工作的时间,毕业生可以有更长的时间来选择;
2、准备来年考研、考公务员或期望解决人事编制的同学,档案、户口可以暂时不迁回生源地,一旦落实后相关手续办理简单方便;
3、为部分被用人单位要求先实习后签约的毕业生,提供了缓冲时间。
弊:
1、毕业生在暂缓就业期间既不是在校学生,也不是社会人,身份比较尴尬,造成有些证件或证明无法办理,暂缓就业期间不能结婚等,如须结婚必须先终止暂缓就业,然后回生源地办理;
2、暂缓就业的毕业生因错过应届毕业生就业最佳时期,将会面临更大的就业压力不仅可能会受到用人单位的歧视,还须与更多的毕业生竞争;
3、暂缓就业期间不能计算工龄;
4、办理其它证明或手续时较为繁琐,如要办理身份证补办手续或其它涉及户口本的事情,如果没有办理暂缓就那么按公安局的手续就可以了,但对办理了暂缓就业的同学来说,就须持暂缓就业协议书先回南海学院就业办盖章,然后再去华南师范大学就业办和省就业指导中心盖章后才能借出户口本去公安局办理相关手续。
第四问:党员办理暂缓就业后怎么过组织生活?
党员办理了暂缓就业后其党籍和档案保留在南海学院,其组织生活通过以下方式过:
1、关于组织生活会。
每年固定安排四次毕业生党员组织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承担的任务包括政治学习、汇报思想、民主评议党员、办理预备党员转正和缴纳党费等。时间定在每年的元旦、五一劳动节、七一建党节和十一国庆节当天下午,每位毕业生党员暂缓就业期间每年至少回校参加一次组织生活会,具体参加时间由党员从四次会议时间中自主选择。
2、关于思想汇报。
毕业生党员每半年需向党组织递交书面思想汇报一份;
思想汇报采取邮寄方式递交(或回校参加组织生活会时递交),须本人亲笔签名以便归入档案。思想汇报递交时间为按半年计算,上半年6月30日前递交,下半年12月30日递交。邮寄地址:佛山市南海区狮山镇华南师范大学南海校区组织人事办公室;
联系人:余老师;
邮编:528225。
3、关于预备党员转正。
毕业生预备党员办理转正手续时,须本人亲自回校办理,并提交《转正申请书》、思想汇报以及党员居住地地居委会(村委会)或临时工作单位出具的现实表现情况证明。预备党员转正手续一般安排在四次组织生活会上集中办理。
4、关于组织关系转移。
暂缓就业毕业生党员保留组织关系在学校最大期限为两年,从毕业时算起两年内必须把组织关系转出。毕业生党员落实工作的应及时把组织关系和组织档案转出;
毕业满两年仍未落实工作的要把组织关系转回生源地党组织。办理组织关系转移原则上由本人回校办理,确有困难的可以委托他人代办,但本人必须事先向党组织声明委托代办。
暂缓就业协议书(共19篇)
自愿就业承诺书(共8篇)
未就业承诺书(共3篇)
暂不随调承诺书(共7篇)
物业承诺书(共8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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