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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总结7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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扫黑除恶工作总结7篇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2018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垣曲县地处运城市东南部,全县辖xx11个乡镇,188个行政村,总面积xX平方公里,人口XX万。近年来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扫黑除恶工作总结7篇,供大家参考。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7篇

篇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18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垣曲县地处运城市东南部,全县辖 xx11 个乡镇,188 个行政村,总面积 xX 平方公里,人口 XX 万。近年来,县委县政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始终保持对黑恶势力的高压态势,重拳出击,用实实在在的成效,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安全感。

 自今年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我县县委、县政府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有条不紊地开展工作。截止目前,全县先后破获各类刑事案件 17 起,打掉恶势力团伙 2 个,抓捕犯罪嫌疑人 21 名,执行逮捕 9 人。现将扫黑除恶工作汇报如下: 一、领导高度重视。

 成立了由县委书记杨彦康挂帅,县政法委书记王坚任组长,县公安局局长张忠任副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抽调公检法司精锐力量下设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办公室,组编综合协调组、打击组、专案组共计 XX 人。1 月 24 日(全国扫黑除恶会议第二天),县委书记杨彦康召开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贯彻落实意见。2 月 22 日(正月初七)出席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并讲话。之后,又在县委经济工作会议、党委部门工作会议和全县干部大会上分别作了强调和

 安排,并在常委会上前后两次听取专题汇报,对扫黑除恶提出“四个结合”的要求,即:坚持把扫黑除恶与创优发展环境相结合、与巩固基层政权相结合、与净化社会风气相结合、与平安垣曲建设相结合。4 月 19 日,在扫黑除恶推进会上,杨彦康书记重点听取了 11 个乡镇党委书记的汇报,要求全县各级各部门要政治站位再提高,工作责任再压实,担当作为再给力,督导问责再严格,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力有序开展。5 月 9 日至 11 日,市扫黑除恶第五督导组来我县督查并召开座谈会,对我县扫黑除恶工作的总体印象良好,从领导重视,工作扎实;宣传到位,形式多样;摸排全面,打击及时;思路清晰,措施得力等四个方面给予充分肯定。5 月 15 日,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召开会议,通报分析全县扫黑除恶工作开展情况及存在问题,明确各单位职责任务,研究一系列工作制度,提出了“一套机构、三条措施、四个结合、十五项重点、三个阶段、六个保障、一个总体目标”的全县扫黑除恶行动方案。

 二、全面动员部署。x 月 x 日,召开了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扩大)会议,传达习总书记重要批示和中央、省市委有关精神,制定下发《实施方案》,全党动员,全民参与,坚决打好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主动仗、整体仗。全县共组织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议 XX 次,通报工作进展,进行再部署、再动员。x 月 x 日,县委常委会专题听取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开展情况 ,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专项斗争深入、持续推进。

 2、压实责任抓摸排。

 ? 制定了《垣曲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任务》,建立了 31 个成员单位一把手负责制,进一步明晰了各乡镇、各成员单位、各行业主管部门的职责任务。采取政法部门分工包联措施,制定《“一村一警”十条规定》,对全县农村(社区)、重点企业项目、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进行全方位摸排。全县扫黑除恶工作紧锣密鼓、有序推进,做到了全发动、全覆盖、全摸排。全县所有农村和社区入户摸排实行一户一表、一村(社区)一汇总、一季度一轮回。

 三、人民监督 建立了公检法司部门定期协商制度,对司法疑问,法律量刑,黑恶标准方面具体的案例进行探讨。聘任了由人大、政协离退休人员组成的人民义务监督员队伍。

 四、尽职履责查线索。采取政法部门分工负责,由公安局包联全县188 个行政村及所有城市社区;县法院包联全县所有重点企业及重点经营单位;县检察院包联全县所有在建及新建重点工程项目;县司法局包联全县党政机关及企事业单位。同时,对“一村(社区)一警”工作提出“十条规定”。活动中,全县政法部门共走访重点企业 13 个、重点项目 25 个、机关事业单位 105 个,走访群众 12000 余户、56000余人,摸排各类问题 240 余件;收集扫黑除恶线索 40 条,其中省扫黑办转办 2 条、市扫黑办转办 8 条、群众举报 21 条、邮箱举报 2 条、

 电话举报 2 条、其他单位转送 5 条。转公安局办理 24 条,转纪委监委 8 条,转住建、水利、林业、市场监管、城社中心、英言乡政府各1 条。现办结 15 条、未办结 23 条 五、依法严惩震慑黑恶。

 先后依法查获聚众赌博案件 1 件,打掉恶势力团伙 2 个,破获敲诈勒索案件 2 件、寻衅滋事案件 1 件,抓捕犯罪嫌疑人 21 名,执行逮捕9 人。具体为:①2017 年 8 月 8 日,查获王某某等 11 人聚众赌博案,于2018年3月一开设赌场罪提起公诉,于4月19日进行了公开审理。通过这起案件的审结,本县赌博的风气有了明显的好转。②2018 年 3月 24 日,通过深挖余罪,打掉了以董某为首的 10 人强迫卖淫恶势力团伙,破获该团伙涉嫌的刑事案件 13 起;③分别于 2018 年 3 月 15日和 4 月 3 日,查实晋某娥、王某兰 2 起敲诈勒索案,现犯罪嫌疑人晋某娥现已被依法执行逮捕,王某兰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④2018年 3 月 23 日,查实尚某京寻衅滋事案,犯罪嫌疑人尚某京现已被依法刑事拘留。⑤2018 年 5 月 4 日,打掉以李二东为首的恶势力团伙,抓获发罪嫌疑人 8 人,破获寻衅滋事案件 1 起。在这几起刑事案例中发现,犯罪嫌疑人多为无业人员组成,建议应加大无业、失业人员的管控力度。在全县扫黑除恶工作会议部署之后,县公安局在近一个月时间里连续破获 2 起命案积案。于 2018 年 3 月 7 日,成功破获长达19 年的“1999.8.6”抢劫杀人案,抓获犯罪嫌疑人刘某鹏、贾某来;于2018 年 4 月 2 日,成功破获长达 13 年的“2005.4.23”杀人碎尸案,抓

 获犯罪嫌疑人张某军,进一步彰显了警威、震慑了犯罪,掀起了扫黑除恶新高潮。

 存在问题一、对《刑法》黑社会性质犯罪理解不深不透,对黑恶势力犯罪缺乏准确的界定,尤其恶势力法律界定不明。普遍反映因在刑法中对黑社会组织犯罪有明确的定义但对恶势力犯罪没有相应的条款,因此,在打击处理恶势力中缺乏法律依据,只能按照其他罪名进行处理。认为如果能在刑法中增加恶势力犯罪相应的条款,可能专项斗争实际效果会更好一些。

 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宣传氛围不浓,群众发动的不够深入,社会各界参与的积极性不高,单靠政法机关唱“独角戏”,影响了扫黑除恶工作的力度和实效。

 三、扫黑除恶工作开展以来,从目前收集的线索看主要集中在(1)农村村邻之间矛盾引起纠纷、村中赖皮阻碍正常工作等。其形成原因大致为村寨处于较偏远山区,其村民素质普遍低下,妒富心理作祟,异姓之间排挤等原因。(2)、开发商与业主之间矛盾。以小产权房为多,其多为经济纠纷。之间多因合同签订不合规,无法获得法律支持而引发不满。(3)、民间借贷引发的纠纷,同样无法律依据。(4)、非法集资引发,(5)、 自身不足:宣传发动还要再扩大,认识高度还要再提升,打击力度还要再精准,

 建议:要快办快结,处理结果公开、透明,争取打掉一个,震慑一片;要提高基层对扫黑除恶工作的认识高度,要明白“护犊子”的心理要不得;是要在健全协调沟通机制上下功夫。进一步充实完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分析研判工作机制,定期或不定期对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行分析研判,及时研究解决专项斗争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强化问责机制,坚持依法严惩方针,严查“微腐败”。严格按照“两高两部”《关于办理黑恶势力犯罪案件若干问题的指导意见的通知》要求,与政法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统一执法办案思想,提升办案质量。对每一起黑恶犯罪,都要及时深挖其背后的腐败问题,特别是黑恶势力的“关系网”“幕后者”和“保护伞”,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抓住涉黑涉恶和腐败长期、深度交织的案件进行重点督办、一查到底,严惩不待,绝不姑息。

 第二篇 8 月 2 日,省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第十二省督导调研组副组长、省委政法委综治二处处长翟中锋同志,省督导调研组成员、省工商局个体私营经济监督管理处副处长韩其昌同志,省督导调研组成员任文飞同志,以及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倪建军同志,市综治办秘书科科长胡刚同志深入渑池县督导检查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渑池县委书记杨跃民同志,渑池县委副书记、县长谢喜来同志,县人大主任张行军同志,县政协主席郭艳华同志,县委常委、组织部长张世林同志,县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主任郭占忠同志,县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师生林同志,县公安局局长袁奇峰同志,县检察院检察长贾建超同志,以及县扫黑

 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分管副职,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同志,参加了动员汇报会。

 会上,督导组对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负责同志,各乡镇党委书记和分管副职,县扫黑除恶领导小组办公室全体同志进行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常识测试。并听取杨跃民同志汇报渑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主要战果、主要做法(组织领导、安排部署、宣传发动、线索摸排等)、存在的问题和下步工作打算。

 督导组在听取渑池县扫黑除恶工作整体进展情况后,先后深入扫黑办、纪委、工商局、交通局、民政局等单位进行实地调研。在查阅资料、实地检查、听取汇报后,翟中锋同志对渑池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开展情况予以了充分肯定,并就本次督导检查的目的、内容做了详细说明。他就如何做好下一阶段工作强调了五点意见,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要高度认识扫黑除恶的重大意义,把思想统一到中央、省委的决策部署上来,逐级传导压力,统一思想,形成合力,坚决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这场攻坚仗;二是进一步严格落实《督导方案》。要根据《督导方案》部署的督导检查内容,真扫快除,彻查彻办,完善台账,坚决完成好党中央部署的这项重大工作任务;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发动。要充分利用传统媒体与新媒体相结合等一切资源力量,加强对中央政策、举报渠道、主要战果等的深入宣传,全面营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声势,进一步发动人民群众检举揭发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四是进一步加大线索摸排核查。要充分发挥公安机关主力军的作用,

 聚焦重点领域,做好黑恶势力线索摸排工作,确保涉黑涉恶线索底清数明、核查到位。进一步深挖保护伞,有的放矢重点打击黑恶势力的经济来源,多措并举主动出击,进一步扩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战果。五是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各相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管,始终保持打击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高压态势,不断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向深入,确保此项工作取得实效。

 第三篇 为深入贯彻党中央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精神,切实扫除黑恶势力,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提升人民群众满意度及幸福感,鹅埠镇党委政府积极行动,于 2018 年 7 月 3 日和 7 月 10 日两次召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会,落实责任、安排部署、多措并举,将扫黑除恶真正落实到具体工作中。

 会议由党委书记吴海林同志主持,会上,镇长戴国钦同志传达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着重强调要落实县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建隆同志提出的:强化领导、强化配合、强化宣传发动、加强基层组织建设四点要求。

 会议研究决定,调整充实了鹅埠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吴海林任组长,党委副书记周达明同志任常务副组长,其他党政领导为成员,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各项部署和措施落到实处。

 吴海林书记提出:政治站位要提高,各单位各部门对扫黑除恶重视程度不够、打击不主动、整治不彻底、线索有数量没质量,我们要提高思想觉悟,把扫黑除恶纳入重点工作,要敢于担当、敢于碰硬,打击力度要再加大,一要对重点线索、重点部门、重点领域进行多次研判、排查;二要排查清楚各村(社区)干部、村民小组长是否存在参与;三要求各个部门,各村(社区)要紧密配合上级的调查,以事实为依据,提供相关证明;四要大力开展线索排查工作,积极发动群众,如实上报,必须旗帜鲜明地支持、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周达明副书记强调:一、扫黑除恶要把握形式,提高认识,加大力度。充分认识市、县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要求,正确把握工作方向和重点,认真总结经验教训,进一步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往深里做、往细里做、往实里做;二、做好线索排查工作。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线索摸排是基础、是先决条件,各部门、各单位需加强联动与协作,主动及时沟通,相互通报情况,特别是有关侵占集体用地,违规采沙、石场的各种线索;三、如期上报排查的线索。对扫黑除恶工作不重视,线索摸排工作不落实,该发现的问题没有发现的、发现问题不处理不报告的,要按规定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第四篇 一是对于银行业领域,要重点打击非法设立的从事或主要从事发放贷款业务的机构或非法以发放贷款为日常业务活动中的以下活动:

 1、利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变相吸收公众存款等非法集资资金发放民间贷款的; 2、以故意伤害、非法拘禁、侮辱、恐吓、威胁、骚扰等非法手段催收贷款的; 3、利用黑恶势力开展或协助开展的;套取金融机构信贷资金,再高利进行转贷的; 4、面向在校学生非法发放贷款,发放无指定用途贷款,或以提供服务、销售商品为名,实际收取高额利息(费用)变相放贷的; 5、银行业金融机构工作人员和公务员作为主要成员参与或实际控制人的。

 二是对于保险业领域,要重点打击有组织的保险诈骗活动。

 《通知》明确,各级监管机构相关部门要及时接收、处理以下举报线索,并按职责进行处理或移送相关部门处理,做到每条线索都有落实:

 1、对非法放贷、暴力讨债、非法设立金融机构和非法开展金融业务等问题的举报; 2、对银行保险机构和从业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的举报; 3、银行保险机构在日常经营中发现的涉黑涉...

篇二: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我乡扫黑除恶工作在县委县政府和政法委的正确领导下, 以十 九大精神为指导, 继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之后, xx 乡党委、 政府迅速召开会议,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密摸排、形成声势, 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的正义行动。

 一、高度重视,认真安排。按照县委政府要求, 2 月 13 日组 织召开了‚ xx 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动员部署会议‛ ,3 月 5 日 组织召开了‚ xx 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政法、信访 工作会议精神‛ 会议, 制定了《xx 乡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 对全乡的扫黑除恶工作进行部署, 要求各村于 3 月 9 日前召开由党 员、村代表、村干部参加的会议,将本会议精神认真贯彻落实, 3 月 15 日组织召开了‚ xx 乡学习传达全县重点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 争工作部署会议精神‛会议, 4 月 13 日召开‚ xx 乡扫黑除恶专项 斗争工作推进会议‛ ,对宣传工作和线索摸排工作进行了强调, 5 月 10 日组织召开了‚ xx 乡学习传达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暨‘双 提升’工作‛布置会议。

 农村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二、强化领导,压实责任。乡成立了以党委书记为组长、班子 成员任副组长、相关干部为成员的‚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领 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及部门协调 ; 各村 成立以支部书记为第一责任人的工作小组, 确保扫黑除恶日常工作 有人抓,有人管。

 三、加强宣传, 营造氛围。

 充分利用宣传标语、 横幅、村喇叭、 微信群等深入广泛宣传,全力做好‚扫黑除恶‛宣传工作,营造良 好的社会治安氛围。在全乡范围内张贴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 民检察院、 公安部司法部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的通 告》,张贴宣传标语共 100 余条,在全乡主要道路和各行政村显著 位置悬挂横幅 20 幅,书写永久性标语 30 余条, 对扫黑除恶专项行 动工作的意义、 打击重点进行宣传。

 设置了举报箱, 公开举报电话, 畅通了信息渠道。

 四、加强摸底排查,线索收集,重点人员,突出管理。对辖区 内的重点人群进行突击检查,坚决做到‚黑恶必除,除恶务尽‛ , 确保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取得实实在在的成效,为 xx 乡提供和谐稳 定的社会环境。

 由班子成员牵头,组织派出所人员驻村干部、相关 负责干部对所驻村、分管领域、重点群体开展‚问题‛和‚苗头‛

篇三: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金融办、银监分局关于银行业扫黑除恶工作要求和会议精神,某某银行 XX分行认真部署,快速行动、严格排查,在全辖扎实开展一场扫黑除恶行动,维护招商最安全银行、可信赖的银行形象。

 一、强化领导,精心组织。成立扫黑除恶工作领导小组,该行行长为组长,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安全保卫部承担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确保部署安排、线索排查、宣传教育、组织协调等工作到位。各支行也成立了一把手负责的工作小组,同所辖网点相关人员进行谈话部署,各网点负责人利用晨会、夕会学习时间,向员工讲清中央开展扫黑除恶的重要意义,保证每名员工都熟知“三个事关”、“六个围绕”、“一案三查”的内容要求,使广大干部员工认清扫黑除恶面临的形势,积极主动做好线索排查、行业监管、受理和及时处理群众举报等工作。

 二、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在全辖 36 个网点 LED屏滚动播放“严惩黑恶犯罪 维护社会稳定 深入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出重拳、得民心,顺民意!黑恶不除,社会不宁!”等标语,并利用视频播放、微信客户群、公示栏、宣讲等多种途径,对群众进行针对性的宣传教育和警示,提升民众思想意识,鼓励全体员工和人民群众广泛参与扫黑除恶斗争,积极投诉举报各类黑恶势力违法犯罪行为,确保安定和谐。

 三、强化管理,加强排查。要求各支行、各部门加大员工日常行为排查及管理力度,畅通举报渠道,坚决将涉黑涉恶员工彻底清理出我行员工队伍,对照省银监办要求的十一个方面进行重点摸排,发现线索及时向安全保卫部报告。

 四、压实责任,确保成效。各支行、各部门、各条线主要负责人为本行、本部门、本条线扫黑除恶工作第一责任人,在职责范围内负有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如果排查中没有上报线索,而被群众举报、媒体监督等其他方式发现的,追究相关负责人、主管人员、办事人员的领导责任、管理责任。如果上级单位或部

 门没有部署安排到位的,追究上级单位和部门的责任。

 五 、下一步工作计划

 1、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让扫黑除恶深入人心,在全行系统范围内形成人人知晓、人人喊打的氛围,设立举报信箱,加大群众监督和举报力度。

 2、广泛发动干部群众,继续加大摸排力度,对摸排出的涉黑涉恶线索进一步深挖,坚持对涉黑涉恶行为“零容忍”态度,营造一个风清气正的环境。

 3、加强信息报送,严格执行“周报告”。对平时的摸排行动加强信息的报送,一经发现有涉黑涉恶的行为,第一时间向上级汇报,及时向县扫黑除恶办报送工作开展情况;实行摸排线索“周报告”制度,各科室、支行每周四上午 12 点前对辖区内摸排的情况进行上报,并将此项工作纳入科室年终目标考核,对不报、瞒报、谎报的科室进行责任追究。

 4、加大与各部门相互协作,加强联动机制,实现资源共享,打好扫黑除恶这场攻坚战。

篇四: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除恶专项行动 工作总结 范文 三篇合集 篇一:

  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及信访维稳工作相关会议精神,做好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结合工商质监工作实际,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报告如下:

  一、建立健全组织领导

  为推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顺利开展,及时成立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文志宾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各股、室、所、队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不定期召开会议,负责研究部署“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工作制度,从组织机构上保证了“扫黑除恶”专项行动的有序开展。

  二、动员部署常态化

  定期组织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学习贯彻中央、省、市、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和相关会议精神,安排部署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切实把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抓紧抓好。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认真贯彻落实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学深学透,从思想上高度重视;二是要营造专项行动氛围,通过拉横幅、电子显示屏、微信平台等途径,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三是要落实责任到位,通过学习全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会议精神,严格

 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责任制,落实监督监管责任,对日常监管不到位,导致黑恶势力滋生蔓延的,要实行责任倒查,严肃问责。

 三、扎实开展专项行动

  (一)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人民路农贸市场电子显示屏、悬挂横幅、手机网络等宣传平台,大力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提高市场主体对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认识,营造浓厚的工作氛围。

  (二)严格落实责任。认真摸排,全面掌握辖区内市场中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与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沟通,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

  (三)强化市场监管。结合各类市场检查,加大对欺行霸市、强买强卖、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的检查力度,同时结合“红盾春雷”专项行动,开展市场监管领域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

  (四)畅通投诉举报。充分利用 12315、12365 等渠道,鼓励广大群众举报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种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黑恶势力问题线索。

  (五)摸排查情况。我县人民路市场内有鱼肉经营户 23 家,经我所工作人员调查了解该 23 户经营户无法达到每户购买鱼类运输车、租赁门面喂养活鱼等条件,为了降低成本,不增加消费者压力,该23 户经营户销售的鱼类统一由王某供应,王某平常从名山、浦江、

 邛崃等地进货,王某日常在人民路市场内租赁国资公司门面进行喂养销售;牛肉经营户有 3 家,分别是王某、林某,王某,因我县牛肉需求量小,如果三家同时杀牛在市场上销售会造成供大于求,产生大量过剩牛肉,因此三家协定每家销售 10 天,牛肉是县内供应,经过县屠宰场后进入市场;猪肉经营户有 99 户,全县的猪肉销售都是经过定点屠宰场统一宰杀后进入市场。菜市摊点(含干杂、水果、蔬菜)约有 600 多户,主要依靠 37 户批发经营户从西昌、米易等地运回提供。目前我县市场内无“肉霸”、“市霸”、“菜霸”情况发生,暂未发现黑恶势力。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继续按照“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无乱固基”的要求,聚焦经营者、消费者反映强烈、问题突出的重点行业和领域,深入排查重点商品交易市场中的经营行为,加强对重点商品交易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管,重点对市场中“市霸”、“菜霸”、“肉霸”、“鱼霸”和重点行业、重点领域、重点场所涉嫌强制消费、强制交易的行为进行摸排,严厉打击重点行业、重点领域的不正当竞争、垄断经营、走私贩私、非法传销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行为,掌握可能存在的黑恶势力,及时向公安机关、政法部门汇报情况,扎实推进专项斗争工作,按照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的总体安排,坚决扫除我县一切涉恶涉黑势力,净化我县营商环境,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积极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篇二:

  为全面贯彻落实市政法委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会议精神,迅速在卫计系统掀起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高潮,努力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社会和谐,市卫计委迅速安排部署,大力开展扫黑除恶专项专项行动,具体工作如下:

  一是迅速动员。全市扫黑除恶专项工作动员部署会后,市卫计委认真研究领会《高安市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实施方案》文件精神,提高广大干职工对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认识,明确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在全系统召开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动员部署会,要求各地各单位迅速加大宣传力度,让广大干职工积极参与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来。

  二是组建机构、制定工作举措。为确保工作有序推进取得实效,早在二月初市卫计委就成立了以主任书记为组长,其它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委属各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及委相关股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制定了高安市卫计委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实施方案,对专项行动工作做了明确部署和要求,明确责任分工、职责到位。

  三是认真开展排查。各地各单位就卫计委行业特点迅速全面开展涉黑涉恶问题排查,特别是要针对涉医违法犯罪行为进行深度排查,同时要做到证据真实有效,保证打击有力。3 月份卫计委领导小组对全系统进行了一次为期半月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大督查,对部分

 单位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提出了督导意见和建议。力争使扫黑除恶心专项斗争在卫计系统起到真实可见的效果,更好地营造良好的医患关系,促进高安和谐快速地发展。

 篇三:

  为了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精神,坚持把惩治“蝇贪”同扫黑除恶结合起来,xx 县纪委按照中央纪委、省纪委全会部署要求,从开展打击“村霸”“沙霸”入手扎实组织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整治工作,积极回应群众期盼和社会关切,助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在开展扫黑除恶和整治“村霸”“沙霸”工作中,xx 县纪委高度重视,将此项工作纳入全年监督执纪工作重点,及时行动,明确了各职能室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的职责。对设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村霸”“沙霸”信访举报平台,建立党员干部涉黑涉恶、“村霸”“沙霸”线索管理台账,建立问题线索信息共享和快速移送反馈机制等具体业务工作进行了明确要求。要求各镇、各单位成立专班、指定专人、专门负责扫黑除恶、整治“村霸”“沙霸”工作,明确职责、推进措施和任务要求。

  二是强化问题导向,突出工作重点。为增强工作针对性,要求各镇纪委和各纪检监察室重点在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中注意发现和查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问题线索,优先查办、挂号督办、一查到底。重点摸排基层党员干部沦为“村霸”或为“村

 霸”充当保护伞、村干部勾结黑恶势力欺压群众、强行霸占集体利益、向扶贫领域伸黑手、群众意见强烈的以及基层党员干部利用手中权力破坏经营秩序,欺行霸市、强揽工程、强买强卖或与“沙霸”勾结串通等问题线索。

  三是拓宽举报渠道,规范线索处置。充分利用 xx 县纪委网站、纪检监察工作微信群、微信公众号等形式,广泛宣传涉黑涉恶腐败问题举报范围和内容,不断扩大群众知晓率和参与率。通过入户走访、随机抽查、现场接访等方式,广泛收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线索,同时将涉黑涉恶腐败问题纳入专项巡察工作内容,拓展线索来源,着力发现相关问题。对收集到的问题线索实行台账管理,专人负责,专项登记,及时梳理汇总,加强核查督办,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

  四是建立协作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与政法机关的日常联系,建立与政法机关问题线索快速移送反馈机制和查办结果反馈机制,在扫黑除恶专项行动中做到信息互通,相互配合,做到党员干部和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涉黑涉恶腐败问题应收尽收,对政法机关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中发现的问题线索优先处置、及时反馈,做到纪法衔接、协调推进,切实提高扫黑除恶和反腐“拍蝇”的整体性、协同性。

篇五: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1 -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 根据上级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决策部署,根子镇党委、政府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针对当前涉黑涉恶问题新动向,切实把专项治理和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结合起来,把扫黑除恶和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结合起来,自觉把扫黑除恶作为重大政治任务抓紧抓好。现将我镇 2022 年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扫黑除恶工作情况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长效机制。

 为确保工作取得实效,成立以镇委书记袁海峰同志为组长,镇人大主席梁宝型、镇党委副书记温颖、镇纪委书记梁权旭为副组长,其他各班子成员及相关人员为成员的根子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协调扫黑除恶工作。健全扫黑除恶工作长效机制,明确扫黑除恶工作重点,制定工作方案,坚持“打早打小”、“打准打实”,广辟线索来源,积极主动出击,铲除黑恶势力“保护伞”和经济基础。

 二是拓宽宣传阵地,开展广泛宣传。

 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镇积极拓宽宣传阵地,不断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着力营造全民知晓、众人参与的浓厚氛围。通过悬挂横幅、设点咨询、出动宣传车、

  - 2 - 张贴标语、发放宣传单张、设立固定宣传牌、宣传专栏、村村通广播等方式,对扫黑除恶工作进行广泛宣传。同时,充分发挥新型宣传媒介的作用,利用微信工作群、QQ 工作群、LED 显示屏等媒介进行密集宣传,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人心,形成人人皆知、人人参与的良好局面。截止 12 月 16日,全镇 18 个村居委汇合各成员单位张贴宣传通告 20 多份,发送宣传册子 7000 多份,悬挂横幅 95 条,固定宣传牌 68个(其中大型宣传牌 14 个),宣传专栏 21 个,举报箱 19 个,营造良好的扫黑除恶斗争氛围。

 三是加强线索精确摸排、固定证据。

 坚持情报领先,积极运用信息化手段和人力情报手段,全方位开展集中排查、滚动排查,切实加强对重点领域涉黑涉恶情况明察暗访。同时畅通群众举报渠道,通过群众来信、来电和互联网等多种渠道,确保群众举报、投诉畅通无阻。注重在解决群众诉求、清理信访积案、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发现涉黑涉恶线索,广泛收集黑恶势力犯罪线索,定期分析研判,把每一起举报、投诉、线索都查清楚,全面掌握涉黑涉恶人员和案件情况,将重点嫌疑对象纳入工作视线,及时跟进,适时打击。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镇坚持要求各村委会,各行业每月开展线索摸排 1 次,并在镇政府及各个村委会设置举报箱、举报电话、举报邮箱,以便群众举报,收集涉黑涉恶线索。

  - 3 - 四、涉黑涉恶突出问题整治情况 根据当前黑恶势力犯罪出现的新情况新特点,积极采取针对性的措施,深入开展专项打击,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做到有的放矢、突出重点,精准打击。主要有几种:第一,把持和操纵基层政权、侵吞农村集体财产的“黑村官”及幕后推手;横行乡里或利用家族、宗族、宗族势力称霸一方的“村霸乡霸”;采取贿赂、暴力、欺骗、威胁等手段干扰破坏村换届选举的黑恶势力,以各种名义在征地租地过程中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性上访的黑恶势力;第二,强占各类农贸市场,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敲诈勒索、聚众滋事,侵害群众利益的各类“菜霸”“行霸”“市霸”等黑恶势力;第三,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仓储物流等领域强揽工程、强立债权、恶意竞标、强迫交易、非法垄断经营、收取“保护费”、破坏经济秩序的黑恶势力;第四,群众反映强烈的涉嫌高利贷非法讨债,以及采取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威胁恐吓等手段暴力讨债,或插手经济纠纷的“讨债公司”、“地下出警队”、“职业医闹”等恶势力;第五,在乡村、居民社区、娱乐场所,有组织地从事涉“黄、赌、毒、枪”的违法犯罪活动,严重败坏社会风气、危害社会治安的黑恶势力;第六,对矿产资源进行私挖滥采的违法行为,以及在滩涂养殖中由于划地为界,“扒皮”等行为滋生的矿霸流氓恶势力。

 目前,我镇打击整治的主力是根子派出所,开展扫黑除

  - 4 - 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镇涉黑恶案举报线索 4 宗;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我镇刑事拘留涉黑恶案 8 人。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人手不足。我镇在扫黑除恶工作中的主力是派出所的民警,现根子派出所只有 5 名正式编制的民警。全镇 18个村居委会,每位民警需要负责 3 至 4 个村(居)委会的相关警务工作,人员力量明显不足。

 (二)宣传方式单一。现我镇主要是通过拉横幅、派发宣传单张来宣传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因市没有统一的培训指导,所以宣传方式单一,宣传面还不够广泛。

 (三)线索排查难度大。因为黑恶势力比较隐蔽,且控制力强,不易被发现。通过村(居)干部、村民很难排查相关的线索。

 (四)经费没有保障。全镇基本建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队伍,形成了党政领导亲自抓,警民齐抓共管的工作体系。由于镇村两级财政困难,缺乏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工作经费,造成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难以开展。

 三、下一步计划 下一阶段,我镇将着力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加大宣传工作力度,积极拓宽宣传阵地、创新宣传手段、丰富宣传内容,通过全方位、多角度、多层次、多渠道的宣传,深入发动群众积极向公安机关提供涉黑涉恶违法

  - 5 - 犯罪线索,着力营造全民知晓、众人参与的浓厚氛围,增强群众参与扫黑除恶的决心和信心。

 二是由扫黑办牵头,针对扫黑除恶工作形成科学的打击机制,镇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各村居委会开展实施联动,提高政治站位,对涉黑恶犯罪在侦查破案、深挖线索等方面形成合力。

 三是进一步加强线索摸排工作,充分发挥基层治保组织的作用,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形成周密的线索研判机制。

篇六: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局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汇报 X X

 X 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区城管局不断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宣传力度和摸排力度,确保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取得实效。现将我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总结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一是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局属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政策法规科,明确专人具体做好扫黑除恶日常工作,形成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二是及时召开党组会、干部职工会、工作推进会,迅速将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有关精神和工作要求传达到全局的每一名干部职工。三是研究制定全局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方案,明确工作重点、任务和目标要求。

 (二)强化线索排查。根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城市管理领域的表现,把专项排查与日常管理相结合起来,注重在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中排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及时摸排以暴力手段阻碍执行公务,为违法建设、占道经营等充当“保护伞”,收取“保护费”、“地盘费”等涉嫌黑恶违法犯罪的线索。

 (三)强化宣传发动。一是围绕重点群体开展宣传。发挥城管执法与市民群众广泛接触的工作优势,开展以法律

 “五进”为主要内容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让“扫黑除恶”专项行动家喻户晓,深入人心。二是围绕重点内容开展宣传。大力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和区委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决策部署和《刑法》、《刑事诉讼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及其他与扫黑除恶相关的法律法规,充分彰显坚决扫除黑恶势力的信心决心。广泛宣传城市管理领域黑恶性质违法犯罪的特征特点,让人民群众深刻认识黑恶势力的重大社会危害。设立举报电话、信箱,鼓励发动群众积极检举揭发城市管理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三是多种方式开展宣传。向商户发放宣传彩页,利用沿街店铺的电子屏滚动播放扫黑除恶宣传内容。把传统与现代结合起来,集中利用一切宣传阵地、运用一切宣传手段、深化一切宣传载体,开展多层次、多样式的扫黑除恶宣传活动。

 (四)强化乱象治理。从严治理违法建设乱象。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强化违法建设治理主体责任,加大城区内违法建设现象的巡查密度和查处力度,鼓励群众和社会媒体监督举报,严格查处辖区内所有违法建设行为,实现违法建设无死角、无盲区。

 二、工作亮点 。通过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持续开展,城区市容环境秩序治理得到明显增强,人民工作生活质量和安全指数持续上升。(一)霸占门前停车泊位现象明显减少。(二)粗暴执法现象基本杜绝。(三)工作上的人情“关系网”得

 到遏制。

 三、存在的问题。

 。(一)思想认识不到位。对专项斗争的重要性、对黑恶势力的危害性、对持续开展的必要性认识不到位,个别职工认为扫黑除恶就是政法部门的工作,与城管部门关系不大。(二)“打伞”反腐不衔接。没有把打击城市管理领域的黑恶势力和反腐败、查处“保护伞”结合起来,有问题被查处影响形象和政绩的担优。(三)斗争意识不坚决。专项斗争推进上热下冷,上级部署多、下级行动少,对城市管理领域的涉黑涉恶线索排查不到位、不深入,点到即止、见好就收,甚至出现认为城市管理领域无黑可打、无恶可除、无乱可治、无线索可查的苗头倾向。(四)乱象治理不彻底。重打击、轻治理情况存在,对一些突出问题源头治理协同性不够。没有从已查处整治的乱象中举一反三,梳理查找城管领域存在的问题和盲点。(五)机制建设不健全。城管部门与其他建设主管部门之间衔接不够,线索移送、核查机制不健全。

 四、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加强宣传引导营造氛围。将宣传报道工作贯穿专项斗争全过程、各阶段,积极推进取得实效,迅速形成扫黑除恶的浓厚氛围。一是广泛发动群众,通过发放宣传单、执法车辆流动播放宣传录音等多种形式,深入广泛地宣传扫黑除恶政策法规,广泛动员市民群众积极投身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二是认真落实区委区政府对扫黑除

 恶专项斗争工作的要求,大力开展城管执法领域对社会群体的宣传教育,提高城管执法部门的法治水平。三是畅通举报渠道,向社会公布城市管理领域涉黑涉恶线索举报电话:X,对所有接到的问题线索和举报,建立专门的工作台账,畅通群众反映问题、检举线索的渠道。

 (二)加强监督管理依法打击。局属各部门对在城管领域涉黑涉恶的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加大执法监管力度,扎实开展专项整治,依法打击各类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市容环境秩序监管执法,严厉查处利用公共空间占道经营、占道加工、乱搭乱建、乱摆乱放,经执法人员劝阻仍不整改,纠集经营户,蓄意对抗城市管理或阻碍城市管理人员正常执法等违法行为。

 (三)加强线索摸排深入核查。按照“有黑打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要求,把排查线索、摸清底数作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要基础,明确执法人员排查涉黑涉恶线索的责任,全面实施拉网式、滚动式排查,确保全面见底,不留死角。一是用好用足现有线索,对群众举报、同级扫黑办移交、上级部门流转的的涉黑涉恶线索,建立专项管理台账,认真核查、督办、反馈,确保个个有落实、件件有回音。二是把专项排查与日常管理结合起来,根据黑恶势力违法犯罪在城市管理领域的表现,对行业内涉黑涉恶总体情况、表现形式及成因等进行全面排查分析,注重在日常监管执法中

 排查发现涉黑涉恶问题线索,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三是主动深挖线索,对近年来查处的违法违章建筑案件进行排查梳理、串并分析,深挖掩藏幕后的涉黑涉恶线索。

篇七:扫黑除恶工作总结

检察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 工作总结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市检察机关牢固始终坚持“有黑扫黑、无黑除恶、无恶治乱”的方针。自觉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重大意义,把思想与行动统一到中央决策部署上来,认真开展专项斗争工作,取得一定工作成效,现将市检察机关为期三年的专项工作总结如下:

 一、三年来的工作及成效 (一)提高政治站位,认真部署谋划 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讲话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文件精神作为重要工作,列入例会学习内容,列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内容,列入检委会学习内容,使每名干警都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能深刻领会习近平总书记的指示和党中央、省委重要会议精神,自觉与党中央保持一致。

 市县(区)两级检察机关均成立了以检察长为组长的专项斗争领导小组,下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并根据人员变化情况及时对领导小组成员进行调整充实。两级检察结合工作实际,及时制定了专项斗争工作方案,部署了工作,明确了任务、细化了责任。市院还成立了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活动工作团队,为专项斗争工作提供“智脑”作用。

 (二)抓好协调督导,强力推动落实 两级检察机关注重在指导和督导上下功夫。检察长靠前指挥,听取案件办理情况,对案件提出具体督导意见。市院组建案件审核小组,共召开涉黑恶案件审核领导小组会议 次,加强对涉恶案件工作指 导,全面提出建议,对 件恶势力犯罪案件进行督办。

 市院领导和扫黑办成员赴 个基层院开展了调研督导,从政治站位、依法严惩、综合治理、深挖彻查、组织建设、组织领导六个方面提出督导意见。市院扫黑办加强对案件承办的督导、跟踪,确保涉恶犯罪案件依法高质量办理。两级院共召开扫黑除恶专项工作推进会 次,联席会议 会,推进专项斗争向纵深发展。

 (三)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强大声势 两级检察机关深入开展扫黑除恶宣传,增进群众对扫黑除恶工作意义和内容的理解。

 一是通过“以案释法”开展宣传引导。在提审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时,告知其相关法律规定,并结合案情,详细分析说明其涉及的法律适用问题;通过接访、电话沟通等方式,向被害人、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近亲属讲解本案的程序及实体的法律规定,并进行答疑解惑;在开庭中,发表公诉意见、出庭意见时,讲明案件的警示教育意义,教育被告人、上诉人吸取教训,痛改前非,积极改造,早日回归社会。

 二是紧密结合实际开展宣传引导。两级院将专项斗争与

 “七五”普法和“ ”等宣传教育紧密结合,运用“互联网+”的法治宣传教育方式,通过微信公众号、微博等平台推送扫黑除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扫黑除恶典型案例重点讲解黑恶势力特征及极端社会危害性,鼓励群众举报揭发身边的黑恶势力犯罪。

 三是坚持全面覆盖开展宣传引导。两级院采取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和全覆盖的工作方式,发动驻村工作队走村入户进行宣传,做到村不漏户、户不漏人,人人知晓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两级院利用分发宣传资料、法律咨询、粘贴标语、LED 滚动播放等方式向社会公众进行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法律宣传。制定扫黑除恶专项宣传册 份。

 (四)坚持多措并举,提升办案质效 三年来,全市检察机关聚焦市委结合我市实际提出的 类打击重点,提起公诉恶势力案件 件 人,已决案件 件 人,提前介入率达到 %,对涉恶案件开展“回头看”,完成“六清”行动任务目标。其中,办理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督办案件 件,办理省检院督办案件 件。

 县院办理的 某 人敲诈勒索认罪认罚案件获评 十大检察监督案件。

 ” 一是发挥“头雁效应”。检察长带头办案,把各级督导和督办的案件放在首位,对办理的涉恶案件明确时间表,逐案销号,由检察长、副检察长组成办案团队办理涉恶案件达同类案件的 %。

 二是认真排查线索。两级检察机关在办案中严格贯彻

 “一案三查”、“两个一律”的要求,对涉黑恶及“保护伞”问题线索进行认真摸排。通过开通举报电话、设立举报信箱、开通网络举报邮箱、驻村工作队走访等形式,多渠道摸排涉黑涉恶线索;注重推行办理案件承诺背书机制,要求检察官对 20 年 月以来办理的案件进行倒查,深挖彻查“保护伞”,并对倒查结果承诺背书。

 三是整合办案力量。全市两级检察机关选派业务骨干,共同组建专项斗争专业化办案团队 个,集中攻关,为办理案件提供专业化支撑。

 四是密切协同配合。紧紧围绕关键事实、重要证据,与公安机关和法院积极会商研究解决罪名认定、证据标准等疑难问题,确保依法稳妥公正处理案件,取得良好效果。涉恶案件均做到召开联席会议,邀请法院提前介入,严格落实 “是黑恶犯罪一个不放过,不是黑恶犯罪一个不凑数”的质量标准,确保每一起案件都经得起法律和历史的检验。

 五是加强法律监督。在加强协调配合的同时,对于侦查机关移送的涉恶案件严格审查,追捕漏犯 人,发出纠正违法通知书 份。对 件恶势力犯罪集团改变定性为恶势力,并得到同级法院支持。发出检察建议 份,建议行业主管部门和乡镇人民政府履行法定职责和义务,提升检察机关参与社会治理的贡献度。

 六是注重“” 打财断血”。两级检察机关认真履行法律监督职责,进一步加大引导深挖彻查涉案财产的取证力度,积

 极认定违法犯罪所得及涉案财产,并依法向法院提出判处罚金的量刑建议,对法院执行涉恶案件财产刑进行监督,确保显性“浮财”、隐性“暗财”一网打尽。

 件涉恶案件的财产刑已执行到位。

 二、存在的不足 (一)宣传发动不到位 宣传方式过于简单,仅限于贴标语、挂横幅、发微信短信等形式,文字材料多,影视作品少,缺少能吸引公众的人物、事件和作品,微信公众号虽公开了一些生效典型案例,但剖析和宣传多采用书面语,并非老百姓喜闻乐见的形式,没能达到寓教于乐、入脑入心的宣传效果。

 (二)退回补充侦查案件量大 两级检察机关办理涉恶案件一次退回补充侦查案件 件。

 三、今后工作计划 在今后的工作中,检察机关将继续发扬斗争精神,不断增强斗争本领,推进专项斗争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 一是注重发挥“头雁效应”。将专项斗争中领导带头办案、加强审核、严格把关、“求极致”的经验做法扩大到民营企业、非法集资、职务犯罪案件上,并层报上级检察机关备案。

 二是注重建立会商机制。将公检法会商、提前介入的经验做法扩大到刑事检察部门管辖的所有重大敏感案件上,特

 别是区检院交办、督办、指定管辖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了解情况,征求法院的意见,统一司法标准,有效解决案件难题。

 三是注重规范退查机制。将严格控制和规范退回补充侦查的经验作法扩大到所有刑事案件。通过严格控制和规范退回补充侦查,提高补充侦查效率,缩短办案期限,坚决杜绝通过退回补充侦查延长办案时间的现象。

 四是注重开展逐案摸排。将涉恶案件“回头看”的经验做法扩大到所有案件,挖掘涉民事、行政、公益诉讼线索,积极制发检察建议参与社会治理。

 市人民检察院 2020 年 8 月 31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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