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迅达文档网 > 范文大全 > 工作总结 >

安监执法人员工作总结

| 来源:网友投稿

安全监管监察重点监督检查下列事项:

(一)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二)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三)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四)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五)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情况;

(六)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七)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八)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九)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十)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十一)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十二)为从业人员提供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并监督、教育从业人员按照使用规则正确佩戴和使用的情况;

(十三)在同一作业区域内进行生产经营活动,可能危及对方生产安全的,与对方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明确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和应当采取的安全措施,并指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进行安全检查与协调的情况;

(十四)对承包单位、承租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统一协调、管理的情况;

(十五)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十六)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十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十八)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

(十九)依法应当监督检查的其他情况。

安全监管检查中,发现生产事故隐患的,应当依法采取下列现场处理措施:

(一)当场予以纠正;

(二)责令限期改正、责令限期达到要求;

(三)责令立即停止作业(施工)、责令立即停止使用、责令立即排除事故隐患;

(四)责令从危险区域撤出作业人员;

(五)责令暂时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或者停止使用;

(六)依法应当采取的其他现场处理措施

开发区安监局2009年度推进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我局行政执法工作在区工委、管委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大力帮助、指导下,坚持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严格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督管理职能,以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为根出发点,开拓进取、求实创新,努力提高全局行政执法水平,牢固树立 “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逐步构筑起执法责任、执法监督、执法作风三个体系,进一步规范了我局行政执法行为,依法行政,严格执法,不断加大执法力度,较好地履行了《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赋予的职责,有效地保障了全区安全生产的顺利开展。为构建“滨海新锦州”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作出了积极的努力。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单位情况:市安监局现有干部职工11名,局领导班了成员4名,取得执法资格证的11人。局机关内设有4个职能科室(办公室、非煤矿山科、危险化学品科、行业科)和行政执法大队。目前,同时兼有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职责,负责全区安全生产协调和监管工作。

(二)安全监管范围:我区各类生产经营单位按行业分类:非煤矿山企业6个(采石场);
危险品经营企业13个(加油站9个,氧气乙炔经销站4个);
规模以上企业46个。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加强领导,健全制度,确保行政执法工作稳步推进

党的十七报告中明确提出了“坚持安全发展,强化安全生产管理与监督,有效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要完善突发事件应急管理机制”,“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的要求。我局深刻理解党的十七大报告的精神实质和科学内涵,切实采取有效措施,从源头上防范事故,遏制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发生,努力抓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在抓行政执法工作中,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推行行政执法工作领导组,将行政执法各项工作落实到科室、落实到个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为使2009年全区安全生产责任内容更加明确,我局根据各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的重点,在认真调研的基础上,对全区《安全生产工作责任状》进行了认真细致的修改和完善,并提交区安委与各成员单位和区属企业进行签订。组织召开全区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时通报全国、全省、全市、全区安全生产运行

情况。半年、年终组织对责任制完成情况进行检查,使安全生产责任和依法行政工作得到了层层落实。

(二)抓好理论学习,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安监局班子一贯重视全局干部职工的政治理论及业务知识学习。制定统一学习制度,学习主要内容是国家的法律法规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业务知识。同时每年还按要求征订《辽宁日报》《锦州日报》等党报党刊。年内选派多人参加省、市行政执法培训,通过集中学习和自学的方式,使干部职工熟悉掌握运用各种法律法规。

(三)依法实施行政许可,严把安全生产源头关

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是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具体体现,规范行政许可实施行为,加强行政执法监督的重要手段,也是推动政府职能转变,保障管理相对人合法权益的需要。我局班子高度重视,切实加强行政许可领导,从源头上严把安全生产行政许可关。我局现有《烟花爆竹(零售)经营许可证》、《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三同时”审查》等前置申批和行政许可。通过行政许可,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有关标准的申报企业,一律不予受理,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的企业给予停业停产处罚,对合法企业,依法行使日常监督管理,促使企业加大安全生产投入,大力改善硬件环境,进一步落实安全生产主体

责任。

(四)坚持依法行政,加强安全监管

区安监局在执法过程中,按照无证不办案、无证不上岗、亮证执法的要求开展工作。对案件的处理,始终坚持严格程序,兼公执法,依法办理。一般情况下,在接到报案后由区安监局牵头立即组织相关部门成立“专案调查组”,深入事故企业和现场进行调查、询问等工作。事故的处理必须经过集体讨论研究决定;
在处理每一起事故中都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正确运用政策和法律,做到宽严相济、教育与惩处相结合,这样既规范了案件办理;
同时又加强了对办案全过程的管理和监督,从而确保了文明办案、依法办案。

(五)加大事故隐患和事故的查处力度,强化行政执法 今年是安全生产“安全生产年”,为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我局行政执法工作以贯彻落实《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为主线,以安全生产行政许可为重点,加强执法工作管理力度,强化对安全生产领域日常监管监察执法,严肃查处各类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一年来,向各生产经营单位下发整改指令书48份,查出各类安全隐患171项。

三、存在问题

(一)社会的安全意识还比较薄弱。一些企业重生产轻

安全,片面追求经济效益,忽视安全生产管理现象比较严重。外来员工比较多,许多人来自农村,缺乏安全意识。

(二)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问题。我区部分企业还缺乏建章立制,安全教育、培训的力度和广度还不够,从业人员缺乏安全意识和必要的自我防护技能,在伤亡事故中,绝大多数都是因为违反操作规程和劳动纪律而导致的。

锦州经济技术开发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四日

安监执法程序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实施监督检查时,应有两名以上安全生产执法人员进行。执法人员应出示有效的行政执法证件,对被检查单位明确指出需要提供的有关资料和配合检查的要求。

二、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监督检查中,应当详细记录存在的问题和不安全因素,填写《现场检查记录》,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检查单位负责人分别签字,存档备查。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检查过程中发现违法事实清楚、情节简单,而且违法事实确凿并有法律依据,对个人处以50元以下罚款、对生产经营单位处以1000元以下罚款或者警告行政处罚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四)生产经营单位完成整改和已到整改期限的,应当向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复查申请。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自申请或者限期届满之日起10日内进行复查,填写《整改复查意见书》,由被复查单位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复查人员签名后存档。对逾期未整改、未治理或者整改、治理不合格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五)对有根据认为不符合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在用设施、设备、器材,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予以查封或者扣押,并在15日内依法做出处理决定。

实施查封、扣押,应当当场下达查封、扣押决定书和被查封、扣押的财物清单。在交通不便地区,或者不及时查封、扣押可能影响案件查处,或者存在事故隐患可能导致生产安全事故的,可以先行实施查封、扣押,并在48小时内补办查封、扣押决定书,送达当事人。

立案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中,除依照简易程序作出行政处罚外,发现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应当给予行政处罚的,应当立案调查。

二、对拟立案查处的案件,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填写《立案审批表》,并附上相关的资料,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

三、已经批准立案的案件,不得随意终止、撤销。确实需要终止或撤销的,应写出书面报告,由批准立案的单位负责人审批。

调查取证

一、对已立案的案件,应由两名以上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负责调查。

二、在调查中要收集与案件有关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证人证言、当事人陈述、鉴定结论、勘验笔记、现场笔录等。

三、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可以询问当事人及证人。认为有必要时,应当在询问前发出《询问通知书》,告知其如实陈述事实,回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的询问,并协助调查或者检查。当事人及证人不得拒绝、阻挠或者提供虚假情况。询问时应当做好《询问笔录》,询问结束后,笔录应交被调查人(被询问人)核对。对没有阅读能力的,应向其宣读。笔录如有差错、遗漏,应允许其更正或者补充,笔录涂改处应由被调查人签名、押樱经核对无误后,被调查人应逐页在笔录上签名、押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在笔录上签名。

四、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有权要求当事人提供与案件调查有关的证明材料,并由当事人在有关材料上签名或者盖章,拒绝签名或者盖章的,应在材料上注明。

五、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收集、调取与案件有关的原始凭证作为证据。调取原始证据有困难的,可以复制。复制件应标明“经核对与原件无误”,并由出具证据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六、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收集证据时,可以采取抽样取证的方法,被抽样取证单位的相关负责人应当到场,并填写《抽样取证凭证》,由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和被抽样取证单位的现场负责人签名或者单位盖章。

七、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对与案件有关的物品、场所进行勘验检查时,应通知当事人到场,制作《勘验笔录》,并由当事人核对无误后签名或者盖章。当事人拒绝到场的,可以请在场的其他人员作证,并在《勘验笔录》中注明;
也可以采用录音、录象等方式记录有关物品、场所的情况后,再进行勘验检查。

八、对涉及专业问题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委托有相应资格的检测检验单位或有专业知识、技术能力的专家进行技术鉴定,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填写《鉴定委托书》。技术鉴定单位或专家出具《鉴定意见书》。

九、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在查处违法行为过程中,在证据可能灭失或者以后难以取得的情况下,填写《先行登记保存证据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可以采取先行登记保存措施,下达《先行登记保存证据通知书》,填写《证据登记保存清单》,并在7日内做出以下处理决定:

(一)违法事实成立依法应当予以没收的,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予以没收;
依法可以扣留或者封存的,予以扣留或者封存。

(二)违法事实不成立,或者依法不应当予以没收、扣留、封存的,解除登记保存。

十、案件调查结束后,负责承办案件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整理案件证据,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连同有关证据材料报本部门负责人审批。

十一、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及时对案件调查结果进行审查,根据不同情况,分别作出以下决定:

(一)经调查违法事实不能成立的,不予行政处罚;

(二)违法行为轻微,依法可不予行政处罚的,不予行政处罚;

(三)确有应受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的,根据情节轻重及具体情况,填写《案件处理呈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并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四)违法案件或依法不属于本部门管辖的案件,填写《案件移送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填写《案件移送书》,移送有关部门或者移送同级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行政处罚

一、经立案审理,依法应当给予处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根据其情节,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法定程序,分别给予以下种类的处罚:

(一)警告;

(二)罚款;

(三)没收违法所得;

(四)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整改、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五)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

(六)吊销有关证照;

(七)安全生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行政处罚。

二、予以关闭的行政处罚,根据《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规定,由县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请同级人民政府按照国务院规定的权限决定。

吊销有关证照的处罚决定,由发证机关作出。

三、对严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责令停止施工、吊销有关许可证、撤消有关执业资格或者岗位证书、处3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开采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的,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并填写《行政处罚集体讨论记录》记录在案。

四、按一般程序进行行政处罚的,在发出行政处罚决定前,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制作《行政处罚告知书》。告知书应当载明当事人违法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受送达人在《文书送达回执》上签字。

五、《行政处罚告知书》由负责案件调查部门送达,送达告知书时应当告知当事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事实、理由、法律依据,以及当事人依法享有的陈述和申辩权利。当事人要求陈述和申辩的,应当在接到《行政处罚告知书》后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

安全生产行政执法人员应当认真听取,并将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依据填写《当事人陈述申辩笔录》。

六、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充分听取当事人的陈述和申辩,对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应当进行复核;
当事人提出的事实、理由和证据成立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采纳。

七、对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撤消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对个人罚款为1万元以上,对生产经营单位罚款为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填写《听证告知书》,告知当事人有依法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举行听证,应当在接到《听证告知书》后3日内以书面方式提出。

八、当事人应当在收到《行政处罚告书》、《听证告知书》后3日内进行陈述、申辩,或者依法提出听证要求,逾期未行使陈述、申辩权或未要求举行听证的,视为放弃上述权利。

九、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应当组织听证,并在举行听证会7日前发出《听证通知书》,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严格按照听证程序的要求组织听证,作好《听证笔录》。

十、听证结束后,听证主持人依据听证情况,制作《听证会报告书》,提出处理意见并附《听证笔录》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核。

十一、决定依法给予行政处罚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后,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

十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送达文书,应当采取以下方式:
《行政处罚决定书》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向当事人宣告,并在宣告后当场交付当事人;
当事人不在场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将行政处罚决定书于7日内送达当事人或者其他的法定受送达人:

1、送达必须有《文书送达回执》,由受送达人在《文书送达回执》上注明收到日期,并签名或者盖章。受送达人在《文书送达回执》上签收日期为送达日期。

2、受送达人是个人的,本人不在交他的同住的成年家属签收,并在行政处罚决定书送达回执的备注栏内注明与受送达人的关系。

3、受送达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由法人的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主要负责人或者该法人、组织负责收件的人签收。

4、受送达人指定代收人的,交代收人签收并注明受当事人委托的情况。以挂号邮寄送达,也可以委托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代为送达,代为送达的安全监督管理部门收到文书后,必须立即交受送达人签收。挂号回执上注明的收到日期为送达日期。

6、当事人或者他的同住成年家属拒绝签收的,送达人应当邀请有关基层组织的代表或者有关人员到场,注明情况,在《文书送达回执》上注明拒收的事由和日期,由送达人、见证人签名或者盖章,将《行政处罚决定书》留在当事人的住处或者收发部门。

7、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以上方式无法送达的,可以公告送达,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经过60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直接送达确有困难的,可案卷中注明原因和经过。

十、《行政处罚决定书》一经送达,即发生法律效力。当事人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行政处罚不停止执行,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十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出并送达行政处罚决定后,必须监督被处罚单位或个人履行。

十四、当事人收到行政处罚决定书15日内没有正当理由,逾期不缴纳罚款的,案件承办人员应制作《罚款催缴通知书》,每日按罚款数额的3%加处罚款。

十五、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需要延期或者分期缴纳罚款的,经当事人申请,案件承办人员应填写《延期(分期)缴纳罚款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签发《延期(分期)缴纳罚款批准书》,可暂缓或者分期缴纳。

十六、当事人无正当理由,经承办人员催缴通知,仍不履行法定义务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可以采取下列措施:

1.根据法律规定,将查封、扣押的设施、设备、器材拍卖所得价款抵缴罚款;

2.由案件承办人员填写《强制执行申请书》报单位负责人签发。承办人员将《强制执行申请书》及《行政处罚决定书》送交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结案

一、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30日内办理完毕;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同意,可以延长,但不得超过90日;
特殊情况需进一步延长的,应当经上一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批准,可延长至180日。

二、案件属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予以结案:

(一)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完毕的;

(二)经人民法院判决或者裁定执行的;

(三)免予行政处罚或者不予行政处罚的。

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对下列案件,应当向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报告、备案:

(一)上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交办的案件;

(二)跨行政区域移送的案件;

(三)有重大影响的案件;

(四)行政复议的案件;

(五)经人民法院审理判决的案件;

(六)向司法机关移送的案件。

(七)自治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处以10万元以上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非法生产的煤炭产品或者采掘设备价值10万元以上、责令停产停业、停止建设、停止施工、停产停业整顿、撤消有关资格、岗位证书或者吊销有关许可证的行政处罚的,应当在作出行政处罚之日起10日内报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备案。

四、案件办理完毕后,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人员应当填写《结案审批表》,报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审批结案。

归档

一、安全生产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应统一编号。案件承办人员应将实施具体行政行为过程中形成的文书、图表、视听资料等编目分类,并按文书档案管理规定立卷归档、集中管理。归档要求:

(一)案卷必须一案一卷;

(二)填写案卷首页

(三)填写案卷卷内目录

(四)各类文书、资料齐全完整;

(五)案卷应当按顺序装订。

二、案卷立案归档后,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增加、抽取、涂改和销毁案卷材料。未经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负责人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借阅案卷。

北京市*****局

关于安全生产执法回访工作的成效与探索

为积极推进“安全生产年”活动的顺利开展,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结合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分工,结合廉政风险规范,加强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工作领域,使执法人员用好手中权,慎用手中权,打造一支清正、廉政、服务为民的执法队伍。年初经局党组研究决定,在全局范围内建立执法回访制度。

执法回访是就行政执法过程中或办理完毕的执法事项,区安全监管局纪检监察部门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当事人进行一系列回访,并在回访过程中对当事人提出的意见、建议、问题进行督促整改落实。执法回访重在对执法人员进行警示、教育,促进执法公正规范的一项外部监督活动。继而完善、深化纪检监察。

截止目前,我局已采取信函、电话、短信等方式对全区1300余家生产经营单位、作业场所的主要负责人、安全负责人、当事人等进行了执法回访。其中:邮寄信函200封、电话回访300余次、短信回访870余次。主要针对4个方面的内容进行回访:1:有无单独一人从事所谓的执法活动的现象;

2、有无接受吃请的行为;

3、有无借助手中的执法检查、调查、事故处理和罚款权力要挟执法相对人,索贿和收受钱财的情形;

4、其他违纪情况等。反馈的结果均为:无上述违纪行为。

从整体上看:区安全监管执法情况良好。但与上级的总体要求还存在差距,还有进一步深化、细化的空间。结合当前区划调整工作,为加强纪检监察组织建设、制度建设,现就前一阶段执法回访工作进行总结并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做一下粗浅探讨。

一、局机关建立执法回访制度的主要成效。

我局处在全区安全生产执法监督的第一线,每天都要进行大量的执法检查、隐患整治、事故处理等行政执法工作。针对具体的执法办案行为主动采取切实有效的回访措施,对完善执法监督、促进执法规范、约束不良行为、改善外部执法环境、树立良好的安监形象已取得初步成效。

(一)执法回访制度实现了“四个结合”,有利于拓展纪检监察工作范围,减少了执法监督盲区。

今年以来,我局建立执法回访制度是规范执法行为、加强执法质量管理、严格执法考核奖惩的重要措施。开展执法回访,就是通过回访当事人,倾听他们对执法人员办案程序、执法态度、处臵依据的陈述和意见,是外部监督机制的拓展和延伸,从而将执法、办案的全过程纳入执法监督。可以有效弥补传统执法监督方式覆盖面窄、监督范围有限的不足。实现了执法人员自我规范与外部监督相结合、事中监督与事后监督相结合、执法科室自查与纪检部门督查相结合、局机关内部监督与当事人外部评价相结合的“四个结合”。有力地促进了全体干部的程序意识、服务意识、证据意识、监督意识的增强。从而封堵风险防范点,推动执法活动的规范、廉洁。

(二)执法回访制度有利于加强了科室协调配合,形成了执法监督合力。

通过建立执法回访制度,进一步明确纪检监察、督察督办、法制等监督科室的回访职责,使得相关职能科室能够提前介入、各司其职,切实担负起监督、教育、保护、惩处的职能。从而整合相关科室、岗位的力量,实现了对执法活动的全方位、全过程监督,有效避免了监督中各自为战、相互推诿、重复劳动等问题,有利地从各个层面减少了执法监督漏洞,加强了薄弱环节。建立起各科室整体联动、相互配合、各负其责的长效监督网。

(三)执法回访制度有利于发现苗头倾向,延伸了纪检监察工作的触角。

长期工作证明,在执法人员违纪违法问题和苗头中,绝大部分与执法过程有关。执法回访在强化执法监督的同时,还可以通过公开的跟踪回访,及时提醒纠正偏差、督促整改问题,切实将违法违纪倾向性问题和苗头消除在萌芽状态。实现了纪检监察工作从事后处理向源头治理的转变,从而真正把队伍的管理监督环节落实到具体的执法过程之中,有利于防范和减少不廉洁行为的发生。

(四)执法回访制度有利于消除误解偏见,树立了廉政执法的良好形象。

全区8万余家生产经营单位决定了我局在有效控制全区安全生产形势下,每天都承担着非常繁重的执法任务。由于对安全生产重要意义认识的层次不同,难免会有部分企业负责人对安全生产执法管理工作不理解,有的甚至产生误解和偏见。同时,有的企业管理者可能只与我局接触一次,执法人员的执法态度和行为有可能给其留下一辈子的印象,从而影响其周围一圈人对安监工作的看法。通过执法回访,我们可以有效征询企业对我局执法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掌握第一手资料,从而可以获得主动权,做到了:

1、对企业不理解的,可针对性地加强宣传教育,主动说服沟通,消除误解和偏差;

2、对执法中确实存在问题和瑕疵,及时予以纠正、整改落实。争取到了社会的理解和支持。

二、安全生产执法回访工作存在的问题。

虽然我局建立了执法回访制度,并取得了显著成效,但在工作中,仍存在一些突出的问题,削弱了执法监督的作用,影响了执法回访的进一步开展。

(一)执法回访主体力量薄弱,可能导致衔接断档现象。 局机关具有监督职能的岗位有政工、纪检监察、督察督办、信访、法制等。但我局因人员少、科室设臵高度融合,多个岗位由一人兼任,如:纪检监察科科长由办公室主任兼任、信访工作由文件收发岗位兼任、督察督办工作由信息岗位兼任、法制工作由特种作业岗位兼任等。执法回访主体工作由办公室代行牵头,各监督主体多是身兼数职。由于各自工作重点和出发点不一,加之相关规定不完善,岗位之间协调能力不强,互相配合有时存在衔接断档的现象。这种状况不利于纪检监察工作的开展和业务水平的提高,容易延误发现问题,错过解决问题的最佳时机。

(二)执法回访工作形式、内容单一,可能导致隐性问题存在。

前一阶段,为提高执法回访效率、覆盖率,我局采用信息化手段,利用短信群发方式,成批次地对执法对象进行非现场回访。鉴于短信篇幅所限,回访内容上仅侧重廉政风险防范点的质询。这种方式很难发现执法过程中的违纪违规端倪。比如,对扣押财物(危险化学品)是否开具法律文书、扣押清单上登载的财物数额与实际扣押数额是否相一致、执法人员行为是否文明规范等问题,此类违法侵权问题很难通过短信回复的方式暴露。

(三)如不能处理发现的问题,可能导致执法回访流于形式。 当前,市局对各区县制定了较高的执法指标,并开展执法评比工作。为完成任务指标,执法工作采取提高人员专业水平,简化执法流程,大大缩短了执法案件处理周期。如果执法回访不及时,一些案件由于时间间隔较长,对当时的事实真相难以说清和查实,性质难以认定,同时,顾及执法群体的工作积极性,导致处理难度大,无法开展,流于形式。

三、我局完善执法回访工作的进一步措施

随着区划调整到位,我局工作人员将有所增加,这为深化执法回访工作,健全执法监督体制,提供了客观可能。我局抓住重点监督环节、提升执法回访效能的原则,将采取四项措施进一步加强执法回访工作:

(一)加强执法回访主体组织建设

结合此次区划调整,在我局拟单独成立纪检监察科、法制科,依据各科室职责分工,建立由纪检监察科牵头组织执法回访工作,办公室、法制科、执法队等相关科室各负其职、整体协作的组织体系。在这一组织体系中,回访工作的主体包括:

1、牵头科室。由纪检监察科作为牵头执法回访工作的部门,进一步完善执法回访工作制度、工作流程。执法队需向纪检监察科报执法计划、临时工作安排,防止瞒报、漏报情况;
纪检监察科按月汇总执法情况,及时组织办公室、法制科等相关职能科室进行回访监督,确保形成监督合力;
同时,将回访发现的问题个别约谈、定期通报,以促进执法工作的规范化。

2、相关监督科室。由具有督察督办、信访、法制等职能的科室组成,包括办公室、法制科等。其主要任务是根据执法回访工作制度的要求,将执法回访工作纳入科室的职能工作,从自身职能出发,在日常监督管理中发现执法问题,及时反馈给纪检监察科协调处理。

3、执法队。执法队的内部管理是执法监督的第一道关口。为加强执法监督,我局在执法队内每个执法单元建立专职或兼职法制员,负责对本执法单元的执法质量进行先期把关,具体负责执法计划、执法结果、执法风险点等相关信息的报送,从而前移执法监督关口,真正把回访监督工作落实到一线。

(二)明确、规范执法回访的对象事项

针对执法易出问题的环节,依照回访对象的不同,进一步明确相关事项。

1、企业当事人。主要回访了解执法人员到达现场时间、执法态度、现场取证、执法结果等情况,以便对执法人员行为是否规范实施监督。

2、行政相对人。主要回访了解执法人员行为是否合法、强制措施是否依法使用、是否履行了执法办案告知义务、办案程序是否合法、对处罚结果有无异议、有无违法违纪行为等情况,以便对执法办案是否合法进行监督。

3、涉法举报人员。主要回访了解执法人员在执法过程中是否侵犯了公民、法人合法权益,是否存在“不该立案而立案、不该处罚而处罚”等乱作为情形,是否存在索贿、受贿等腐败现象,以便对执法人员的执法办案过程中是否存在职务犯罪问题进行监督。

(三)执法回访的方式

1、纪检监察科的回访方式。一是根据执法部门每月提交的执法计划、完成记录单等,对行政相对人通过电话、走访、短信质询等方式进行回访,并做回访记录予以注明。二是制定执法质量考评制度,建立执法考评指标库,每月牵头召开相关监督科室执法考评会,为每名执法人员(包括科、室、队负责人)进行例行考评。

2、相关监督科室的回访方式。监察、督察督办、信访、法制等相关监督科室发挥其的职能优势,结合工作特点,随机抽取案件开展约访、回访工作,进而拓宽回访渠道,提升回访效能。

3、执法部门的回访方式。一是采取回避方式,定期交叉抽取行政案卷,以电话联系、现场走访等方式进行回访。二是对行政处罚金额较大、处罚金额变更等案件必须进行现场回访,回访结果记入案卷。

(四)执法回访的结果运用 执法回访制度要真正落实到位,需要相应的执法责任机制与之相配套。重点要做到“三个纳入”:

1、将回访结果纳入执法质量考核。依据执法考评指标对违法违纪行为提出纠正意见,对执法科室提出整改意见,并按执法质量考评标准扣分,记入考评成绩。

2、将回访结果纳入队伍管理考核。对侵犯当事人权利的问题,责令执法办案科室妥善处理,消除影响,化解矛盾。对一些轻微的违纪行为,应加强诫勉谈话,及早提醒,防止问题变大。对违法违纪的案件,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坚决严惩。

3、将回访结果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对回访工作中发现的涉及执法人员和执法科室的违纪违法问题,实行重大问题一票否决,计入对执法人员和执法科室的绩效考核,依据人事相关规定,与季度奖金、年终评优、晋升职级挂钩,切实发挥回访的作用。

目前,执法回访工作虽已取得较好成效,但还处在起步阶段,有待于完善。只要坚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执法回访制度一定能为健全安全生产执法监督机制,提升队伍的整体执法素质,推进队伍的正规化建设,巩固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为****区政治、社会、经济建设的可持续发展起到积极的保障和促进作用。

继续教育培训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我局行政执法人员的法制素质,提高行政执法水平,确保法律、法规和规章的正确、及时、有效实施,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学习培训、资格管理对象是指具有建设系统行政执法任务的执法人员及行使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监督职责的监督人员,所有参与建设系统行政执法的人员必须经过县法制办行政执法培训班学习,成绩合格后获得行政执法资格,领取《行政执法证》后,方能参与行政执法。

第三条 法制科负责行政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的制定和组织实施工作。

第四条 学习培训分为监督检查学习培训行政执法学习培训和我单位管理知识业务学习培训三种。

县级行政执法学习培训是指县法制办组织的全县行政执法培训。每年视县法制办的行政执法培训计划和本职工作需要积极组织参加。

第五条 法制学习培训必须确保培训效果,培训结束必须通过培训考核。学习培训考核结果应作为考核行政执法人员执法资格的一项重要内容。

第六条 定期学习培训制度。原则上每年举办一期管理知识学习培训班。

第七条 定期研讨制度。每年召开一次由执法人员参加的讨论会,交流学习心得,研究在执法活动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提高执法水平和对执法的认识。

第八条 法制学习培训考核应与持证上岗和执法证件年审相结合;

凡新上岗的行政执法人员必须经市法制办学习培训考核合格,获得行政执法资格后才能参与行政执法。

安全生产举报案件核查制度

为了更好的开展执法监管工作,及时处理举报投诉案件,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办法。

1、执法大队,应在接到举报投诉受理处理单后,调查核实举报投诉真实性。确有违法行为的,及时建立案案卷,按法定程序进行调查,实施行政处罚。结案后及时将调查原始材料及处理意见及时整理归档。

2、举报投诉内容较复杂并违法事实清楚的,执法大队人员应事先就有关情况进行充分讨论,制定调查方案,必要时利用相关设备对有关情况进行暗访。

3、经调查核实,未查实被举报投诉人有违法行为的,举报投诉调查即告终结。

4、调查时限:执法大队接到举报投诉案件后,应在接到《安全生产监管举报投诉案件登记表》之日起15个工作日的调查时效内,将调查结果及拟处理意见报告局办公会讨论,经局办公会同意后由执法大队落实,并将处理结果答复举报、投诉人。如因案情重大复杂,需延长调查期限的,执法大队应说明情况,但延长调查期限一般不超过15个工作日。

一般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安全生产行政处罚行为,提高办案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及《山西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制度》等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适用于大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下稀“安监局”)职能科室及大同一生一世产监察大队(下称“监察大队”)依法查处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下称“行政处罚案件”)。

第三条 行政处罚案件,是指安监局各职能科(室)及监察大队在执法检查过程中查处的或接到的举报、移送的违反安全生产有关法律法规,依法需要作出行政处罚的案件。

承担行政处罚案件办理的安监局职能科室和监察大队统称为案件办理单位。负责案件查处的安全执法人员必须取得安全监察执法资质,执法过程中不得少于两人。

第四条 市安监局成产行政处罚案件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案审委),负责行政处罚案件的审理工作。案审委主任由局长担任,副主任由其他局领导担任,委员由查关职能科(室)及监察大队负责人担任。案审委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政策法规科,负责行政处罚案件审理的日常工作。

第五条 对公民处以50元以下(包括50元),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处以1000元以下(包括1000元)罚款或者警告、责令改正、责令限期改正、责令停止违法行为、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停止建设的行政处罚案件,由市安监局职能科(室)或监察大队依法办理;
对适用于立案程序查处的行政处罚案件,根据实际情况由政策法规科委托监察大队依法查处。有关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职科能(室)对需要立案程序查处或群众举报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案件,填写《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案件移交表》后,由政策法规科委托监察大队依法查处。

对事故的调查处理,按局有关规定办理。由相关科室参与调查,调查结束后,拟写事故处理报告,经政策法规科审核后,提交局领导审批后上报。

第六条 案件办理单位立案查处行政处罚案件,应当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审批,批准之日即为案件办理起始时间。

第七条 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或举报的不立即查处可能造成严重后果,但又来不及立案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安全执法人员可以先行调查取证及依法采取相应措施,并在5个工作日内补办立案审批手续。

第八条 对个 处以人民币1000元及以下(包括1000元)、单位处以(含没收违法所得折合并处)人民币3万元及以下(包括3万元)的违法行为案件,由案件单位填写《立案审批表》,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审查批准后,按规定制作行政执法签发盖章,然后由政策法规科委托监察大队依法查处。

第九条 对适用下列行政处罚的案件,应当提请案审委审理:

(一)个人处以人民币1000元以上(不含1000元)、单位处以(含没收违法所得折合并处)人民币3万元(不合3万元)以上的行政处罚案件或者吊销有关证照:

(二)需报请市人民政府决定关闭的行政处罚案件;

(三)需要变更或撤销已作出行政处理决定的案件;

(四)涉嫌犯罪,需要移送司法机关处理的案件;

(五)案审委文任、副主任认为需要审理的其他案件。 第十条 案审委审理行政处罚案件实行集体审议制度。会议由主任或主任委托的副主任主持。主持人根据案件情况和工作需要决定参加安审委会的委员,参会委员不得少于5人,案件经办人应当列席案审委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其他有关人员列席会议。案审委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做出决定。

第十一条 对需要局案审委审查决定的行政处罚案件,由案件办理单位向案审委办公室提出申请,案审委办公室对案件进行初审。经初审,对案件材料不全、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以及违反法定程序等问题需要补充调查的,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批准后后退案件办理单位重新调查或者补充调查;
对案件材料齐全,具备案审委审议条件的,提交案审委审议。

第十二条 案审委会议应当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 承办部门汇报案件的调查情况和处理意见;

(二) 初审部门汇报案件初审情况;

(三) 案审委委员审议;

(四) 案审委对案件进行审理并做出决定。

第十三条 案审委对行政处罚案件进行审理的主要内容:

(一)执法主体是否合法;

(二)违法事实是否确凿,证据是否充分有效;

(三)适用的法律或条款依据是否正确;

(四)执法程序是否合法、规范;

(五)案件定性是否准确;

(六)处罚意见是否适当;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内容。

第十四条 对事实清楚,法律使用适当,能形成一致意见的行政处罚案件,依法做出相应的处罚决定;
对审议中意见分歧较大需要补充调查的行政处罚案件,不予做出处罚决定,在案件办理单位对行政处罚案件重新调查或补充调查完毕后,重新提交案审委审议。

第十五条 案件办理单位依据会议的审理结果制作相应的行政执法文书,经主持会议的案审委主任或副主任签发盖章。

第十六条 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案件自立案之日起,应当在30日内输完毕;
由于客观原因不能完成的可经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批准适当延长,但一般不得超过90日。

第十七条 案件办理完毕后,案件办理单位应当制作《结案审批表》,报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审批结案,并在结案之日起30日内将有关文书、图表、视听资料等交政府法规科分类立卷归档。

第十八条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所使用的执法文书,由政策法规科按照国家安监总局网站发布的“安全生产行政执法文书(式样)”自行制作。

执法过程中需使用加盖市安监局印章的(空白)执法文书,由政案件办理单位提出数量、种类(不包括进入立案程序的行政处罚决定书),在政策法规科登记并编号,经分管法制工作的局领导批准后,加盖市安监局印章。案件办理单位对空白执法文书要妥善保管,并将使用情况及时向政策法规科反馈。

执法过程中需使用的封条由市安监局政策法规科制作、编号和盖章,案件办理单位可直接到政策法规科领用。封条使用情况及时向政策法规科反馈。

第十九条 在局机关作出吊销有关证照,实施关闭或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决定之前,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单独听证的权利;
当事人要求听证的,局机关应当组织听证。

第十二条 当事人逾期不缴纳罚款的,由监察大队每日按罚款数额的百分之三加处罚款,拒不履行行政处罚决定的,由政策法规科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会审制度

第一条 为规范行政处罚的实施,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及相关规章,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集体讨论制度是指,经执法人员调查终结的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由领导集体讨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制度。

凡各执法科室在行政执法过程中,属于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包括:

(一)没收违法所得和罚款累计在3万元以上,或行政处罚在2万元以上的;

(二)处以责令停产停业;

(三)处以吊销安全生产许可证或执业许可证;
(四)跨辖区的重大复杂案件;

(五)已造成严重社会影响的案件;

(六)主管领导认为情节复杂或其他应集体讨论的行政处罚案件。

第四条 重大行政处罚案件集体讨论以领导办公会的形式举行。参加会议的人员还有:相关执法科室科长及案件承办人员。稽查科负责集体讨论会议记录。

执法科室在召开领导办公会前三日内,应当将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案卷交稽查科,由法规科负责提交领导办公会讨论。

第五条 集体讨论会议程序:

1、由案件承办人员汇报案件调查情况,包括违法事实、证据、处罚的理由、法律依据和拟处罚意见等有关内容;

2、涉案的执法科室发表意见;

3、进行集体讨论;

4、法规科组织参会人员对行政处罚意见进行表决;

5、参会人员阅讨论记录并签署姓名。

安监站工作人员“十不准”

1、不准在检查工作中玩忽职守,敷衍塞责,举止不端;

2、不准在工作时间内饮酒、打扑克、打麻将和从事其它与工作无关的活动;

3、不准以蛮横、粗暴的态度对待被检工程及有关人员;

4、不准利用工作及职务之便,向被检工程吃、拿、卡、要、报或接受礼物;

5、不准单人进入工地进行检查、复查、揭封等工作;

6、不准私约被检工程人员到非办公场所处理有关问题;

7、不准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从事与建筑企业有关的第二职业或参与经营活动,谋取私利;

8、不准为被检工程说情或在检查中弄虚作假,通风报信充当关系单位的保护伞;

9、不准利用工作和职务之便,为自己及他人谋取私利;

10、不准用生硬、冷淡或推委扯皮的态度对待来访群众;

市安监支队自2009年3月份正式行使执法监察工作以来,始终坚持在执法中做好服务,在服务中严格执法的理念,以“诚实、求实、务实”的队风,努力探索新形势下专业执法监察的新思路、新方法,为营造执法服务、和谐发展氛围作出了努力。

一是用“诚实”的态度赢得企业信任。在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工作中,市安监支队始终要求每位执法监

察人员必须“诚”字当头,“实”在其中,从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耐心、细心、换心地做好安全生产执法监察宣传工作,用诚实本文来源:公务员在线http://www.dawendou.com、诚信来赢得执法对象的理解、支持、信任。4月下旬,市安监支队到一家企业监察时,企业主要领导主动抽出时间接待监察人员,并对监察人员说:从友邻单位早听说你们了,你们执法规范、认真、严谨,能查出不少问题,对我们单位有好处,我们欢迎你们检查,这样可以有效解决我们整天在这个环境里的“视觉麻痹”的问题。

二是用“求实”的精神消除安全隐患。市安监支队在实际执法监察工作过程中,针对新的经济环境下生产经营单位新情况、新特点、新问题,坚持以法律法规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以资料核查和现场检查为重点,3个月来,已经监察生产经营单位83家,先后查出各类问题709条,消除了一批安全生产事故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严格履行了安全生产监察职责。

三是用“务实”的作风提高服务水平。依法实施安全生产监察执法,根本目的是纠正违法违规行为和整改事故隐患,市安监支队在工作中坚持“四必访制度”,特别是对整改有困难的单位在整改期间坚持必访服务,及时帮助企业找出有效的整改方法,完善安全管理长效措施,在回访服务中支队开展的“送法上门”、“送教上门”、“送计上门”得到企业的认同,有效地增进了社会和谐。

一、单选题

1.某公司董事长由上一级单位总经理张某兼任,张某长期在外地,不负责该公司日常工作。该公司总经理安某在国外脱产学习,期间日常工作由常务副总经理徐某负责,分管安全生产工作的副总经理姚某协调其工作。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此期间对该公司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的人是(

A.安某

B.张某

C.徐某

D.姚某

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

)予以保证。

A.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C.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门

D.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者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3.某道路运输企业共有基层员工83人,管理人员15人,依据《安全生产法》的规定,下列关于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的说法,正确的是(

)。

A.该企业可根据需要,自主决定是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这是其经营自主权范围内的事

B.该企业规模小,配备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就可以了

C.该企业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该企业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4.某化工厂委托一家安全生产服务机构为本单位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在这种情况下,保证该厂安全生产的责任(

)。

A.仍由该厂负责

B.由受委托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负责

C.主要由受委托的安全生产服务机构负责,该厂承担相应责任 D.该双方在委托合同中约定

5.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应当按照国家规定(

)。

A.进行安全条件论证

B.进行安全评价

C.分别进行安全条件论证和安全评价

D.进行安全条件论证或者进行安全评价 6.关于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以下表述错误的是(

)。

A.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技术、管理措施,及时发现并消除事故隐患 B.事故隐患应当报告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C.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健全重大事故隐患治理督办制度

D.事故隐患治排查治理情况应当如实记录,并向从业人员通报 7.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正确的说法是(

)。

A.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政策性保险

B.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C.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D.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8.关于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错误的说法是(

)。

A.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 B.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C.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D.本单位做出有关安全生产的决策,必须经全体从业人员同意

9.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以下哪项处理措施是错误的(

)。

A.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B.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首先向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根据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指令组织抢救

C.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治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D.生产经营单位负责人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立即如实报告当地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10.某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张某在本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逃匿,根据《安全生产法》的有关规定,应当处(

)日以下拘留。

A.5

B.10

C.15

D.30

11、下列行政许可中可以转让的有(

)。

A.商业银行设立许可

B.取得的律师资格 C.企业登记

D.排污许可

12、行政许可采取统一办理或者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的,在规定的期限内不能办结的,经本级人民政府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

)。

A.3日

B.7日

C.10日

D.15日

13、行政机关作出的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应当予以公开,公众(

A有权查阅

B无权查阅

C可以查阅

D得到许可机关同意可以查阅

14、行政机关作出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 )内向申请人颁发、送达行政许可证件,或者加贴标签、加盖检验、检测、检疫印章。

A.5日

B.20日

C.10日

D.15日

15、行政复议机关负责法制工作的机构应当自行政复议申请受理之日起七日内,将行政复议申请书副本或者行政复议申请笔录复印件发送被申请人。被申请人应当自收到申请书副本或者申请笔录复印件之日起( )内,提出书面答复,并提交当初作出具体行政行为的证据、依据和其他有关材料。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16、行政复议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表述不清楚的,行政复议机构可以自收到该行政复议申请之日起( )内书面通知申请人补正。补正通知应当载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申请人放弃行政复议申请。补正申请材料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A.5日

B.10日

C.15日

D.20日

17、行政复议期间涉及专门事项需要鉴定的,当事人可以自行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也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机构委托鉴定机构进行鉴定。鉴定费用由( )承担。鉴定所用时间不计入行政复议审理期限。

行政复议机关

B.行政复议机构

C.鉴定机构

D.当事人

18、行政复议机关在对被申请人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进行审查时,认为其依据不合法,本机关有权处理的,应当在三十日内依法处理;
无权处理的,应当在七日内按照法定程序转送有权处理的国家机关依法处理。处理期间,( )对具体行政行为的审查。

继续

B.停止

C.终止

D.中止

19、行政复议机关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六十日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
但是法律规定的行政复议期限少于六十日的除外。情况复杂,不能在规定期限内作出行政复议决定的,经行政复议机关的负责人批准,可以适当延长,并告知申请人和被申请人;
但是延长期限最多不超过( )。

15日

B.20日

C.30日

D.60日

20、行政许可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修改或者废止,或者准予行政许可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的,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行政机关可以依法变更或者撤回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由此给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造成财产损失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 )。

A.不予赔偿

B.给予赔偿

C.不予补偿

D.给予补偿

21、下列选项中哪一项不属于法定的职业病:( ) A车间温度过高引起的中暑

B工作岗位噪声太大引起的听力下降 C化工厂液氨泄露导致的氨气中毒

D长期重体力搬运劳动造成的腰肌劳损

22、疑似职业病病人在诊断、医学观察期间的费用,应由谁承担?( ) A民政部门 B.卫生部门C.用人单位D.劳动者本人

23、《职业病防治法》中所称用人单位是指( )。

A企业、事业单位、政府机关

B企业、科研单位、政府机关 C所有企业单位

D企业、事业单位和个体经济组织等

24、下列选项应对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全面负责的是( )。

A总经理

B 安全部长 C 职业卫生专员D 辖区安监局

25、职业健康检查费用应由( )承担。

A劳动者

B用人单位

C工伤保险基金 D公立医疗机构 26.“9·11事件”又称“911恐怖袭击事件”、“美国911事件”等,指的是美国东部时间( )年9月11日上午(北京时间9月11日晚上)恐怖分子劫持的4架民航客机撞击美国纽约世界贸易中心和华盛顿五角大楼的历史事件。包括美国纽约地标性建筑世界贸易中心双塔在内的6座建筑被完全摧毁,其它23座高层建筑遭到破坏,美国国防部总部所在地五角大楼也遭到袭击。

A. 2000

B. 2001

C. 2002

D. 2003 27.(

)年12月18日,湖北省应急广播在汉口广播大楼揭牌,同一天,湖北省应急广播“应急之声”开播。这意味着,在自然灾害和重大事故等应急突发事件发生时,湖北应急广播(FM92.7交通广播)将用电波架起空中应急指挥平台。

A. 2010

B. 2012

C. 2013

D. 2014 28.《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自(

)起施行。

A.2007年10月1日

B. 2007年11月1日 C.2007年12月1日

D. 2008年1月1日

29.国务院( )出台《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

A.2005年

B.2006年

C.2007年

D.2008年 30.突发事件预警信息最高级别为Ⅰ级,用( )表示。

A.橙色

B.红色

C.黄色

D.蓝色

31.应急响应是在事故发生后立即采取的应急与救援行动,其中包括( )。

A.信息收集与应急决策

B.应急队伍的建设

32.恢复工作应在事故发生后立即进行,首先使事故( )恢复到相对安全的基本状态,然后逐步恢复到正常状态。

A.发生区域

B.影响生产 C.引发地区

D.影响区域 33.应急演练的基本任务是检验、评价和( )应急能力。

A.保持

B.论证

C.协调

D.保护

34.需要多个有关部门共同参与处置的突发事件,由该类突发事件的( )牵头,其他部门予以协助。

A.业务主管部门

B.上级领导机关 C.行政主管部门

D.行业指导部门

35.特别重大、重大突发事件及其先期处置的相关情况,要在事件发生后的( )内报省政府应急办,同时通报有关地区和部门,并及时反馈后续处置情况。

A.24小时

B.12小时

C.2小时

D.1小时

36.对迟报、谎报、瞒报和漏报突发事件重要情况或者在应急管理工作中有其他失职、渎职行为的有关责任人,要依法依规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其( )。

A.民事责任

B.行政责任

C.经济责任

D.刑事责任

37.暴雨橙色预警信号含义:过去的3小时,本地降雨量已达( )毫米以上,且降雨可能持续。

A.30

B.50

C.80

D.100 38.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 )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A.1

B.2

C.3

D.4 39.应急演练可以检验应急预案的有效性,锻炼队伍,检查应急资源准备情况,理顺工作关系,完善应急机制,提高从业人员应对突发事件的自我生存保护能力和救助他人的能力。应急演练实施主要包括(

)环节。

A、演练前策划和培训、接警通知启动、抢救与救援、结束点评

B、描述演练概况和培训、启动演练、疏散人员、危险控制、救援、结束

C、演练前检查和情况说明与动员、启动、执行、结束与意外终止、现场点评会

D、检查演练预案和完善准备、组织演练锻炼队伍、演练结束讲评、评审与完善 40、省安委会从(

)年4月在全省推广运用体系建设综合试点工作。

A.2010

B.2011

C.2012

D.2013

41、“两化”管理系统分为两个端口,即( ) 和企业端。

A.监管端

B.企业端

C.政府端

D.部门端

42、“两化”管理系统行业领域分(

)大类。

A.8

B.9

C.10

D.13

43、生产经营单位至少(

)天要进入“两化”系统上报安全检查和隐患信息。

A .5

B.7

C.10

D.15 4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物品的作业场所应当予以( )。

A.封存

B.扣押

C.查封

D.关闭

45.( )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组织有关部门制定本行政区域内特大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应急救援体系。

A.市级

B.县级

C.省级

D.乡级

4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采取停止供电措施,除有危及生产安全的紧急情形外,应当提前(

)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A.十二

B.二十四

C.三十六

D.十八

47.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和有关地方人民政府对事故情况不得隐瞒不报、谎报或者( )。

A.拖延不报

B.迟报

C.误报

D.晚报

48.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未履行本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

)的罚款,责令生产经营单位停产停业整顿。

A.五千以上一万以下

B.一万以上五万以下

C.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

D.五万以上十万以下

49.对发生特别重大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处五百万元以上一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处一千万元以上二千万元以下的罚款。

A.情节特别恶劣的

B.情节特别严重的

C.社会影响恶劣的

D.危害后果特别严重的

50.生产经营单位使用的危险物品的容器、运输工具,以及涉及人身安全、危险性较大的( )特种设备和矿山井下特种设备,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由专业生产单位生产

A.海洋石油开采

B.油气管道

C.煤矿开采

D.城市轨道 51.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 )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D.特种设备监督管理部门 52.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对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应当立即处理;不能处理的,应当及时报告本单位(

)。

A.主要负责人

B.法定代表人

C.安全生产管理负责人

D.有关负责人

53.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应当按照分类分级监督管理的要求,制定( )。

A.执法计划

B.安全生产年度监督检查计划

C.监督检查计划

D.年度执法计划

54.金属冶炼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 )。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经济信息管理部门

C.冶金管理部门

D.住建部门

55.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由(

)予以保证。

A、当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

B、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

C、生产经营单位的财务部门

D、生产经营单位的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个人经营的投资人

56.下列行政主体中,不能设定行政许可的主体是(

)。

A、国务院

B、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C、省级人民政府

D、省辖市人民政府

57.行政复议不同于行政诉讼的最大特点在于(

)。

A、合法

B、公正、公开

C、及时、便民

D、有错必纠 58.根据《突发事件应对法》,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汇总分析突发事件隐患和预警信息,必要时组织(

)进行会商,对突发事件的可能性及其可能造成的影响进行评估。

A、相关部门

B、专业技术人员 C、当地驻军

D、专家学者

59.安全生产许可证颁发管理机关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

)天内审查完毕,经审查符合《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的,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A、30

B、60

C、45

D、15 60.依照《安全生产法》,未经(

)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A、安全生产教育

B、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C、安全技术培训

D、安全操作培训

61.对重大违法行为给予责令停产停业整顿、责令停产停业、吊销有关证照、较大数额罚款和没收违法所得折合人民币(

)的行政处罚的,应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的负责人集体讨论决定。

A、3万元以下

B、3万元以上 C、5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

62.特别重大事故是指一次造成(

)人以上死亡,或者(

)人以上重伤,或者(

)亿元以上直接经济损失的事故。

A、40,100,2

B、50,150,1

C、30,100,1 63.从业人员在100人以下的,可以不设专门机构,但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

)。

A、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B、安全生产监察人员 C、安全生产执法人员

D、安全卫生调查人员

64.当事人提出听证要求后,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在举行听证会的(

)日前,通知当事人举行听证的时间、地点。

A、5

B、7

C、14

D、30 65.安全生产监察员当场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最迟在(

)日内报所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或者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备案。

A、3

B、5

C、7

D、10 66.《行政处罚法》授权国务院规定罚款的限额,国务院规定部门规章设定罚款的行政处罚的数量为(

)万元以下。

A、3

B、5

C、10

D、20 67.《行政处罚法》规定,行政处罚应遵循(

)的原则。

A、公正、公平

B、公正、公开 C、公开、公平

D、公共、公平

68.行政处罚的违法行为在(

)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

A、4年

B、3年

C、2年

D、1年 69.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

)。

A、查思想、查管理

B、查隐患、查事故

C、查管理、查隐患

D、查思想、管理、隐患、制度

70.摩擦轮式提升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

)年,平衡钢丝绳的使用期限应不超过4年。

A、1

B、2

C、3

D、5 71.按照我国目前的机构设置,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的部门是(

)。

A、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质量技术监督检验部门 C、劳动行政主管部门

D、卫生行政主管部门

72.对生产经营单位的(

)行为应处以责令限期改正,并处3万元以下罚款。

A、阻碍、干涉事故调查工作,拒绝接受调查取证、提供有关资料的 B、隐瞒存在的事故隐患及其他安全问题的 C、对工人屡次违章作业熟视无睹,不加制止的

D、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操作资格证书,擅自上岗作业的 73.关于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正确的说法是(

) A、安全生产责任保险是政策性保险

B、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C、高危行业的生产经营单位必须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D、国家鼓励生产经营单位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74.民用爆破器材生产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发证机关是(

)。

A、县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B、省级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C、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D、以上都不对

75.发生危险化学品事故,有关部门未依照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履行职责的,对负有责任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处分。

A、降级或者免职

B、记过或者免职降级或者撤职 C、记过或者撤职

D、降级或者撤职

76.矿山企业发生重伤、死亡事故后,矿山企业应当在(

)内如实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

A、2小时

B、12小时

C、16小时

D、24小时 77.用人单位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

)。

A、给予岗位津贴

B、给予精神安慰 C、定期更换工作

D、定期修养

78.以下(

)不属于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律责任。

A、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B、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上岗作业

C、未对安全设备进行经常性维护、保养和定期监测的 D、作业人员未能正确地穿戴安全防护用品 79.(

)的一般事故,县级人民政府也可以委托事故发生单位组织事故调查组进行调查。

A、造成1-3人死亡

B、造成3-5人死亡

C、未造成人员伤亡

80.取得特种作业人员操作证的特种作业人员,需每(

)年复审一次。

A、1

B、2

C、3

D、6 81.下面哪项不属于公务员的义务?(

A、服从和执行上级依法做出的决定和命令

B、保守工作秘密 C、公务员要模范遵守社会公德

D、保持“政治中立”

82.接到事故报告后,当地安全生产监督综合管理部门和当地政府立即采取了如下行动,请问哪种行动是不应该采取的。

) A、派员赶赴现场,监督应急计划的执行 B、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如实上报事故情况

C、召开新闻发布会,向媒体通报事故情况和原因 D、为事故调查做有关准备工作

83.当行政处罚实施机关对行政相对人实施行政处罚时,行政相对人有权如实陈述与行政处罚相关的(

)。

A、事实、情节

B、事实、细节 C、理由、证据

D、原则、清理 84.行政法规不能设定的行政处罚是(

)。

A、警告

B、责令停产停业 C、行政拘留

D、吊销许可证

85.一个完整的应急救援预案包括的文件体系是(

)。

A、总预案、程序文件、说明书、行动记录 B、法规、责任制、说明书 C、组织机构、技术保障、法规 D、总预案、责任制、行动记录

86.《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规定罚款的行政处罚,由(

)决定。

A、公安机关

B、司法机关

C、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87.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筑施工单位未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未按规定签订救护协议的,责令改正,并可以处(

)的罚款。

A、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B、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10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

88.从事烟花爆竹批发的企业向从事烟花爆竹零售的经营者供应非法生产、经营的烟花爆竹,或者供应按照国家标准规定应由专业燃放人员燃放的烟花爆竹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处(

)的罚款,并没收非法经营的物品及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证。

A、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

B、2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 C、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D、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89.依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规定,生产、储存、使用剧毒化学品的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的生产、储存装置(

)进行一次安全评价。

A、3年

B、2年

C、1年

D、半年

二、多选题(每题至少有2个是正确答案)

1.2014年8月3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修改的决定》,对立法目的做了两处修改,分别是(

)。

A.将“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修改为“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

B.将“为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修改为“为了避免和杜绝生产安全事故” C.将“促进经济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D.将“促进经济发展”修改为“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2.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B.生产经营单位参与

C.职工参与 D.政府负责

E.政府监管

F.行业管理 G.行业自律

H.社会监督

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应当明确的内容包括(

)等。

A.各岗位的责任人员

B.各岗位的责任范围

C.考核标准 D.主要负责人财产状况

E.安全生产守法情况记录 4.关于安全生产费用的提取和使用,正确的表述是(

)。

A.安全生产费用提取的具体比例由生产经营单位根据本单位实际情况决定 B.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支出 C.安全生产费用在成本中据实列支 D.安全生产费用不得在成本中列支

5.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

)。

A.登记建档 B.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C.制定应急预案

D.告知从业人员在经济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E.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6.生产经营单位将经营项目、场所发包给他人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

A.不得将经营项目、场所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B.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后果

C.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者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D.对承包单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7.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依法对存在重大事故隐患的生产经营单位做出停产停业、停止施工、停止使用的决定,生产经营单位拒不执行,有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现实危险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停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等措施,依法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采取上述措施,应当符合的要求是(

)。

A.以保证安全为前提

B.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

C.通知采用书面形式

D.提前24小时通知生产经营单位 E.报上级部门批准

8.关于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的记录和公示制度,以下表述正确的是(

)。

A.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库 B.违法行为信息库要记录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信息

C.对违法行为情节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告,并通报行业主管部门、投资主管部门、国土资源主管部门、证券监督管理机构以及有关金融机构

D.对违法行为情节通报严重的生产经营单位,经本级人民政府同意,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有权要求金融机构不予贷款,投资部门不予核准有关项目等

9.根据《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以下哪些生产经营单位(经营规模较小的除外)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

)。

A.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B.矿山

C.金属冶炼企业

D.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企业 E.建筑施工单位

F.道路运输企业 10.生产经营单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应当如何处理(

)。

A.直接予以关闭

B.经停产停业整顿仍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的,予以关闭 C.予以关闭的,有关部门应当衣服吊销其有关证照 D.对其主要责任人处15日以下拘留

11、行政复议的比较优势有以下方面(

)。

A.经济、不收费

B.及时、便民

C.规范的司法行为

D.全面、有效

12、行政许可的主要功能是(

)。

A.控制危险

B.预防和治理腐败

C.配置资源

D.证明或提供某种信誉、信息

13、下列(

)属于行政许可的实施机关。

A.工商局

B.政府办公厅 C.治安联防队

D.公安局

14、下列哪些制度体现了行政许可的便民原则(

)。

A.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

B.信赖保护

C.听证制度

D.窗口式办公制度

15、当事人经调解达成协议的,行政复议机关应当制作行政复议调解书。调解书应当载明,

并加盖行政复议机关印章。行政复议调解书经双方当事人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

A.行政复议请求

B.事实C.理由D.调解结果

16、行政复议期间具体行政行为不停止执行;
但是,有(

)情形之一的,可以停止执行:

A.被申请人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B.行政复议机关认为需要停止执行的;

C.申请人申请停止执行,行政复议机关认为其要求合理,决定停止执行的;

D.法律规定停止执行的。

17、被申请人不履行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履行行政复议决定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法给予(

)的行政处分;
经责令履行仍拒不履行的,依法给予降级、撤职、开除的行政处分。

A.警告

B.记过

C.记大过

D.撤职

18、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行政机关实施行政许可,享有(

A.陈述权、申辩权

B.有权依法申请行政复议

C.有权依法提起行政诉讼

D.其合法权益因行政机关违法实施行政许可受到损害的,有权依法要求赔偿。

19、政机关实施监督检查,(

A.应当得到上级机关的批准

B.不得妨碍被许可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

C.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被许可人的财物

D.不得谋取其他利益。

20、行政机关在监督检查时,发现直接关系(

)的重要设备、设施存在安全隐患的,应当责令停止建造、安装和使用,并责令设计、建造、安装和使用单位立即改正。

A.公共安全

B.人身健康 C.生命财产安全 D.环境保护

21.《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将突发公共事件分为(

)四类。

A.自然灾害

B.事故灾难

C.环境污染事件 D.公共卫生事件

E.社会安全事件

22.关于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下列说法有错误的是(

)。

A.重大事故的应急管理是指事故发生后的应急救援活动 B.应急管理是对重大事故的全过程管理

C.应急管理应贯穿于事故的全过程,体现“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的应急思想 D.应急管理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包括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阶段 23.安全生产法的调整范围不包括:(

) A.消防安全

B.核与辐射安全 C.非煤矿山安全

D.民用航空安全

24.下列有权对本行政区域内生产经营单位实施安全生产检查的主体有:(

) A.乡政府

B.街道办事处

C.村民委员会

D.开发区管理机构

25.下列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单位包括:(

A.金属冶炼

B.建筑施工

C.道路运输

D.危险物品的装卸 26.下列哪些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任免,应当告知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A.危险物品的生产、储存单位

B.矿山 C.金属冶炼单位

D.危险化学品生产单位

27.下列哪些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

A.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

B.以及矿山 C.金属冶炼

D.道路运输

28.《安全生产法》规定应当进行安全评价的单位包括:(

A.矿山

B.金属冶炼建设项目

C.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

D.建筑项目

29.生产经营场所和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禁止(

)生产经营场所或者员工宿舍的出口。

A.锁闭

B.封闭

C.封堵

D.封堵

30.生产经营单位不得将(

)发包或者出租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者相应资质的单位或者个人。

A.生产经营项目

B.设施

C.设备

D.场所 31.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

)。

A.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B.服从管理C.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D.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32.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重大事故隐患,在责令排除前或者排除过程中无法保证安全的,应当(

)。

A.责令从危险区域内撤出作业人员

B.责令暂时停产停业 C.停止使用相关设施

D.停止使用相关设备

33.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可以采取通知有关单位(

)等措施,强制生产经营单位履行决定。

A.停止供电

B.停止供水

C.停止供应民用爆炸物品

D.停止生产经营 34.应当建立应急救援组织的单位包括(

)。

A.危险物品的储存单位

B.金属冶炼 C.城市轨道交通运营

D.建筑施工单位 35.事故调查处理应当按照(

)的原则。

A.科学严谨

B.依法依规

C.实事求是

D.注重实效。

36.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停止建设或者停产停业整顿,限期改正(

); A.未按照规定对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进行安全评价的; B.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没有安全设施设计或者安全设施设计未按照规定报经有关部门审查同意的; C.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的施工单位未按照批准的安全设施设计施工的; D.用于生产、储存、装卸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安全设施未经验收合格的。

37.下列选项中,属于我国安全生产法律体系的有(

)。

A、全国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法律 B、国务院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行政法规 C、省(自治区、直辖市)级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颁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地方性法规 D、国务院主管部委、地方人民政府发布的关于安全生产的部门规章和地方政府规章 38.按照职责分工,有权对安全生产许可行为实施行政处罚的行政主体是(

)。

A、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 B、国家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和省级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C、国务院和省级人民政府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 D、国务院国防科技工业主管部门

E、市级人民政府的安全监察部门可以对民用爆破生产企业实施处罚 39.以下几种制裁属于行政制裁的是(

)。

A、支付违约金

B、劳动教养

C、行政处罚 D、行政处分

E、没收财产

40.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部门依法享有的权力是(

)。

A、现场检查权

B、紧急处理权 C、查封扣押权

D、当场处理权 41.行政处罚决定程序一般分为(

)。

A、简易程序

B、一般程序

C、听证程序

D、多头程序

42.下列叙述中,企业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应当具备的安全生产条件的是(

)。

A、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完备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B、安全投入符合安全生产要求

C、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不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D、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管理人员经考核合格 E、特种作业人员经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培训即可 43.下列属于行政处罚实施机关的有(

)。

A、法定的行政机关

B、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C、依法接受行政机关委托的组织

D、国家人事部门

E、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

44.《安全生产法》相对以下哪些法律、法规是上位法(

)?

A、《宪法》

B、《北京市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C、《北京市城市燃气管理办法》

D、《北京市天然气区域供气管网与市政输配管网并网技术要求》

E、《北京市燃气安全管理规定》

45.地方人民政府主要领导人和政府有关部门正职负责人对(

)的防范、发生,依照相应法律和行政法规的规定负有领导责任。

A、特大火灾事故

B、特大交通安全事故

C、爆炸物品特大安全事故

D、特大建筑质量安全事故

E、煤矿和其他矿山特大安全事故

46.《安全生产法》从不同方面规定了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既包括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国家监督,也包括社会力量的监督,具体包括(

)。

A、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的监督管理

B、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监督管理

C、监察机关的监督

D、安全生产社会中介机构的监督

47.在《职业病防治法》中,对职业病病人的保障作出的规定有(

)。

A、职业病诊断应当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医疗卫生机构承担

B、劳动者可以在用人单位所在地或者本人居住地依法承担职业病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进行职业病诊断

C、用人单位和医疗卫生机构发现职业病病人或者疑似职业病病人时,应当及时向所在地卫生行政部门报告。确诊为职业病的,用人单位还应当向所在地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报告

D、当事人对职业病诊断有异议的,可以向作出诊断的医疗卫生机构所在地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鉴定

48.适用《安全生产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进行报告和调查处理的事故包括(

)。

A、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人身伤亡的生产安全事故

B、生产经营活动中发生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的生产安全事故

C、国防科研生产事故

D、核设施事故

E、环境污染事故

49.生产经营单位及其有关人员与行政处罚有关的权利包括(

)。

A、当事人有权进行陈述和申辩

B、当事人有权申请行政复议和提起行政诉讼

C、行政机关对当事人进行处罚不使用罚款、没收财务单据的,当事人有权拒绝处罚,并有权检举

D、对行政机关的处罚有异议时,有权拒绝处罚 E、安全中介机构及其有关人员对其违法行为负责 50.安全生产投入主要用于以下哪些方面:(

)。

A、建设安全技术措施工程,如防火工程、通风工程等

B、增设新安全设备、器材、装备、仪器、仪表等以及这些安全设备的日常维护 C、重大安全生产课题的研究;
按国家标准为职工配备劳动保护用品

D、职工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其他有关预防事故发生的安全技术措施费用,如用于制定及落实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等。

51.应急救援活动一般分为(

)个阶段。

A、应急准备

B、应急指挥

C、初级反应

D、扩大应急

E、应急恢复

52.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机制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生产经营单位负责

B、生产经营单位参与 C、职工参与

D、政府负责 E、政府监管

F、社会监督

53.下列单位中,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有(

A、矿山、建筑施工单位

B、金属冶炼、道路运输单位 C、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

D、从业人员150人的百货公司

54.生产经营单位对重大危险源应当采取的安全管理措施包括(

) A、登记建档

B、进行定期检测、评估、监控

C、制定应急预案

D、告知从业人员在紧急情况下应当采取的应急措施

E、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

55.生产经营单位员工宿舍的安全保障措施包括(

A、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不得与员工宿舍在同一座建筑物内

B、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危险物品的车间、商店、仓库应当与员工宿舍保持安全距离 C、员工宿舍应当设有符合紧急疏散要求、标志明显、保持畅通的出口 D、禁止锁闭、封堵员工宿舍的出口

56.生产经营单位将经营项目、场所发包给他人的,应当遵守下列规定(

A、不得将生产经营项目、场所发包给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B、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全面负责,并承担全部后果 C、与承包单位签订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协议,或在承包合同中约定各自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D、对承包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统一协调、管理,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问题的,及时督促整改

三、判断题

1.特种设备安全管理不适用《安全生产法》。

2.生产经营单位做出涉及安全生产的经营决策,应当取得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以及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同意。

3.危险物品的生产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 4.注册安全工程师按专业分类管理。(

5.生产经营单位接受学生实习时,应当对实习学生进行相应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

) 6.生产经营单位进行吊装作业时,应当指定人员兼职负责现场安全管理。(

7.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承担的责任,但从业人员有违章作业情形的除外。

8.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后,不能再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9.被检查单位的负责人拒绝在书面检查记录上签字的,检查人员应当将情况记录在案,并向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报告。

10.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或者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11、对于行政机关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机关系统内部自我监督的一种重要形式;
对于行政相对人来说,行政复议是对其被侵犯的权益的一种救济手段或途径。

( )

12、被许可人超越行政许可范围进行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

13、行政复议不只以行政争议为处理对象,它还解决民事争议和其他争议。

( )

14、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未经行政许可,擅自从事依法应当取得行政许可的活动的,行政机关应当依法采取措施予以制止,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

15、当事人申请行政复议不交纳任何费用。

( )

16、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除法律、法规规定依照法定条件和程序可以转让的外,不得转让。( )

17、行政机关提供行政许可申请书格式文本,可以适当收取工本费。( )

18、行政复议期间被申请人改变原具体行政行为的,终止行政复议案件的审理。( )

19、行政复议机关在申请人的行政复议请求范围内,不得作出对申请人更为不利的行政复议决定。( )

20、申请人申请行政许可,应当如实向行政机关提交有关材料和反映真实情况,并对其申请材料实质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

21.目前将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危险分为轻微、一般、严重三种。( )

22.根据《职业病防治法》要求,存在职业病危害的企业必须每年组织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 )

23.乙级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应由省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资质认可,服务范围在所属市(州)以内。( )

24.职业病诊断鉴定机构为诊断或鉴定职业病如需要安监部门组织现场调查,必须由医院所属的卫生行政部门向同级安监部门提出申请。( )

25.劳动者被诊断患有职业病,但用人单位没有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其医疗和生活保障由该用人单位承担。

26.制定安全生产法的目的是为了加强安全生产工作,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经济发展。

27.生产经营单位委托依法设立的为安全生产提供技术、管理服务的机构提供安全生产技术、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和技术服务机构共同承担(

) 28.各级人民政府在组织生产安全事故调查时,可以邀请工会参加。(

29.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计划是《安全生产法》赋予生产经营单位的法定职责。

); 30.《安全生产法》规定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2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31.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金属冶炼单位应当有注册安全工程师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32.矿山、金属冶炼建设项目和用于生产、储存危险物品的建设项目竣工投入生产或者使用前,应当由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负责组织对安全设施进行验收。

) 33.国家对严重危及生产安全的工艺、设备实行淘汰制度,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制定并公布具体目录。(

) 34.生产经营单位应当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 )

35.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后,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报告本单位负责人。( ) 36.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工作人员,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给予降职或者撤职的处分。( )

37.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重大、特别重大生产安全事故负有责任的,终身不得担任任何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

38.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未履行安全生产法规定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导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暂停或者撤销其与安全生产有关的资格。( )

39.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应当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进行处罚。( )

40.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

41.重大危险源,是指长期地或者临时地生产、搬运、使用或者储存危险物品,且危险物品的数量大于或者超过临界量的单元(包括场所和设施)。( ) 42.《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安委【2012】10号)指出:到“十二五”时期末,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储存等高危行业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经营单位特种作业人员(简称“三项岗位”人员)100%持证上岗,以班组长、新工人、农民工为重点的企业从业人员100%培训合格后上岗,各级安全监管监察人员100%持行政执法证上岗,承担安全培训的教师100%参加知识更新培训,安全培训基础保障能力和安全培训质量得到明显提高。( )

43.2011年12月31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关于修改的决定》。

44.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在对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实施行政处罚时,可因当事人陈述或者申辩,酌情给以加重处罚。( )

45.事故调查报告报送负责事故调查的人民政府后,事故调查工作即告结束。事故调查的有关资料应当归档保存。(

46.有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为应对突发事件,可以征用单位和个人的财产。

) 47.事故调查组成员与所发生事故没有直接利害关系,对事故后果不承担责任。(

48.当单元内存在的危险物品为多品种时,则按其中存量最大的物品来判断其是否为重大危险源。

49.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是造成生产安全事故发生的基本因素。

) 50.从业人员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51.行政处罚决定程序是指行政主体在实施行政处罚时所必须遵循的步骤、方式、时限等。

52.把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如实告知从业人员,会有负面影响,增加思想负担,不利于安全生产。

53.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可不予行政处罚。

) 54.生产经营单位发生生产安全事故造成人员伤亡,他人财产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拒不承担或者其负责人逃匿的,由人民法院依法强制执行。(

55.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非煤矿山企业发生重大事故的,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并限期整改。

56.事故直接责任者是指对事故的发生负有领导责任的人员。

57.在发生安全事故后,从业人员有获得及时抢救和医疗救治并获得工伤保险赔偿的权利。

58.企业从业人员没有经过安全教育培训,不了解规章制度,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的,行为人不负法律责任,应由发生事故的企业负有直接责任的负责人负法律责任。

) 59.发生生产安全事故要按规定进行调查处理,对事故处理必须坚持“四不放过原则”,即:事故原因和性质不查清不放过、防范措施不落实不放过、事故责任者和职工群众未受到教育不放过、事故责任者未受到处理不放过。( )

60.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单位终止生产或使用危险化学品时未按规定及时办理并注销登记手续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其改正,并视情节轻重处1万元以下罚款。

61.尾矿库管理单位未按规定及时、如实报告尾矿库事故或者重大险情的,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并处2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其对尾矿库实施停产整顿;
对主管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由其所在单位或者上级主管单位给予行政处分;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安监员的岗位职责

1、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方针政策及上级各项管理规定。

2、监督检查公司所辖部门及车间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及公司各项管理制度、规定的执行情况及上级文件精神的贯彻落实情况。

3、在履行监督管理职责时发现违章、违纪行为有权制止和责令整改,责令停止工作等。

4、有权检查公司各个环节、所有的岗位。对检查出的事故隐患及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提出整改意见。

5、参加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与事故调查处理。

6、积极参加公司组织的各类安全检查,负责对查出的所有事故隐患和不安全因素,采取三定的形式(定人、定时、定措施)及时进行解决和处理。负责对查出的“三违”现象,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和经济处罚。对安全检查中所查出的问题,要详细做好检查记录和处理情况记录以待备查。

7、完善规章制度,开展安全培训教育,建立完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建立安全台帐。

8、监督检查安全技术措施及安全操作规程执行情况及时纠正违章作业。

9、协助公司有关部门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

乡镇安全生产安监办的主要职责

安监办在乡政府的领导和上级安监部门的指导下,根据市安监局和其他有关部门的委托,组织、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本辖区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主要履行以下职责:

一、宣传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及安全生产方针政策,负责承办乡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的日常事务;

二、了解、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及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人员配置和管理状况;

三、组织开展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情况的监督检查;

四、监督检查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情况;

五、在安全生产监督检查中,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纠正或者责令限期整改;重大问题应当及时报告所在乡镇人民政府和上级安监部门;

六、统计、报告辖区内安全生产伤亡事故的情况,配合调查处理生产安全事故;

七、依法组织实施上级有关部门委托的安全生产行政处罚权。

安监办工作人员工作职责

围绕安监办的职责任务积极开展日常工作。

(二)及时搜集整理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各类资料,按照规范化管理的要求分类归档。

(三)做好安全生产信息,安全生产事故统计上报工作。

(四)认真做好综治工作的咨询解答和接待任务。

(五)组织各单位参加的综治工作会议,做好会议记录。

(六)完成领导交办的其它工作。

安监员岗位职责

安监员岗位职责

1条 积极配合矿领导开展安全管理、安全检查工作,保证煤矿在生产、建设过程中,遵守国家有关安全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和技术规范等规定。

第2条 认真学习贯彻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上级安全指示精神,坚持学习安全生产业务知识,掌握业务范围内生产工艺和安全生产技术。

第3条 以“三大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为依据,对工作范围内安全生产情况认真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制止“三违”,按规定处罚“三违”人员。

第4条 加强对排查的重大安全隐患、重大危险源治理情况的监督,确保重大安全隐患按时得到有效整改。对重大隐患和危及人身安全的隐患要立即下令停止作业,盯住整改,或将有关人员撤出危险区域 ,并报告有关领导或调度室。

第5条 分片包干,当检查范围内发生事故时要立即赶到现场,查看事故情况,调查事故原因,协调抢救工作,及时向部门领导汇报。

第6条 监督落实管辖范围内的各项安全措施,及时处理各类隐患。

第7条 坚持班中报岗、汇报制度,上井后交安全信息卡、检查记录本、安全动态评估表,做到及时准确。

第8条 坚持现场交接班制度,做到口交口、手拉手、你不来、我不走,把情况交接清楚。

第9条 协助生产单位抓好工程质量,质量不合格的工程不准留给下一道工序,直到合格后方可继续生产。

第10条 保证煤矿安全系统工程的正常运行,及时分析、处理存在问题。

第11条 及时查处现场存在的问题,经常检查特殊工种的持证上岗的情况和煤矿从业人员的培训情况,随时掌握采掘工程的进度等情况,及时向有关领导汇报。

第12条 监督煤矿安全设施、设备、仪器(表)的使用及作业规程的执行情况。

第13条 必须尽职尽责,杜绝“三违”现象。

安监人员如何提高工作质量

安全生产人命关天,在构建和谐社会中有着十分重要的地位和作用。安监人员代表国家和政府行使着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神圣使命,事关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危和经济建设的大局,所以不断地提高工作质量,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应根据《安全生产法》的具体要求和我国安全生产的实际,结合他人的经验和个人的工作实践,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以专家的标准钻研业务

安监人员要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向业务要精度。安全生产的总方针是“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要想贯彻落实好这一方针,把预防为主深入到日常工作之中,“专家查隐患”经常化、制度化便是一项不可或缺的重要措施。而“专家查隐患”,并不单纯是指每次隐患排查都要组织大批专门的专家,进行拉网式的排查,而是对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管部门在人才培养上的一个要求。也就是说,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单位和监管部门都要有相关行业的专家型人才。

常言说外行不能领导内行,一个对本行业的专业一无所知,或是一知半解的人,很难胜任自己的工作。即使借助于工作的贯力能坚持一段时间,但时间长了也会坚持不下去。所以安监人员必须坚持以专家的标准钻研业务,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才能真正担当起对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职责。

在具体实践中,有的同志只满足于一知半解,满足于不说外行话、不办外行事就行,这只是对工作的一种应付,一旦被人摸清了底细,就会露出“南郭先生”的本来面目,被一些投机分子所利用,使查找隐患流于形式,让自己的无知酿成更大的隐患。在工作实践中发现,个别企业对自身存在的问题并不是一无所知,而是心中有数,只是他们多是抱有侥幸心理,为了减少投资而过一天算一天,对存在的问题,只要监管部门不指出、不发生事故他们是能拖就拖。这种情况,是对安监人员业务素质最好的检验,也是我们必须正视的一个严峻问题。

用“以人为本”理念武装自己

要坚持工作时“六亲不认”,向舍我取谁要力度。

“以人为本,安全发展”是我国经济发展的大方向,作为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者,首先要用这一理念武装自己。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说到底,就是查找生产过程中在安全方面存在的不足,是用治病救人的方式来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那种让生产带着隐患运行的行为,是对经济建设的不负责。把安监局长干成“经委主任”的干部,绝对不是好干部。

经济的发展和社会的进步,就是需要各行各业的人们各司其职,各尽其能,首先是自己干好自己的活。然而就我国目前的安全生产形势而言,行动上的重视、工作上的支持、财政上的倾斜,力度都尚有欠缺,甚至有些地方对安全生产的重视只是落实在口头上。对于安监人员而言,不出事领导认为是正常的,而出了事就有责任,干安监工作是项出力不讨好的差事。但随着国家对安全生产的重视,一些地方对安全生产的重视程度也在发生着实质性的变化,既然选择了安监工作,就要把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完成好。

打铁需要自身硬:抓安全生产要六亲不认。只要自己能硬起来,有各级党委政府的关心,有广大安监人员的共同努力和和亿万人民的支持,工作就会有一个崭新的局面。

坚持以史为鉴

要认清前车之鉴,向历史要深度。作为一名安监人员,虽然不能左右国家的前途和命运,却肩负着如何把党的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落到实处的重任。如果善于从历史中汲取营养和智慧,就能不断地完善和丰富自己的知识结构,提高自己发现问题、解决问题的能力。把别人的经验化作自己的智慧,把他人的教训当作自己的财富,不在别人摔跤的地方摔跤,在具体工作中少走或不走弯路,这就是对安全生产工作的最大贡献。

安监人员学习历史,可以通过由近及远、由中到外的方式进行。尤其要突出与安全生产相关内容的深入学习,把别人好的做法与自身实际结合起来,为我所用,不断探索跳出安全生产怪圈的途径。

锐意改革 不断进取

安监人员要向前沿知识要新度。新知识新技术在安全生产上的运用,引起了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变革,安监人员要想有所作为,必须锐意改革,不断进取,向前沿知识要新度。

首先要正确认识新知识、

新技术在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中的地位和作用,处理好它与“老经验”的关系。科学技术是生产力,是生产力中最活跃的分子,它不但能提高人们的工作效率,而且可以破解许多前人无法解开的难题,这已是被实践证实了的、不容置疑的事实,所以我们必须善于学习和运用新知识、新技术。但在某些特定的情况下,我们也不能否认经验的作用,不过新知识、新技术可以取代经验,而经验不能轻易否定新知识、新技术所确定的成果。

二是全面掌握新知识、新技术。

这也是以专家的标准钻研业务,成为本行业的行家里手的具体要求。在实践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这是干好工作必须遵循的规律。

三是积极探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新路子。

新的时代赋予了安全生产监管以新的内容,我们学习他人,主要是为了探索出适合自己的新路子。只有这样,才能建立起具有中国特色安全监管理论和体系,为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做出应有的贡献。照搬照抄、人云亦云,到头来只能坑了国家,害了人民。我国一些地区安全生产工作的实践已完全证明这是可行的。学习他人,就是为了超越他人。人民的支持,工作就会有一个崭新的局面。

浅谈安监人员执法责任风险规避

近年来,随着法制建设步伐的加快,行政相对人的法律意识逐渐增强,社会对执法主体规范执法行为,严格依法行政也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作为政府职能部门之一,在履行职责过程中由于各种原因不可避免产生风险。如何认识和规避这些风险,已经成为执法主体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必须认真研究和解决的重要课题。安全生产监管人员如何规避执法责任风险?为此,笔者谈点个人看法。

一、安监执法风险的涵义和基本特征

所谓安监执法风险的涵义是指在安监执法领域,安监部门在履职尽责过程中因执法不当、执法错误、不作为、作为不当、执法不到位等损害了国家或服务对象利益,在未来一段时间内可能会发生的风险。安监执法风险的基本特征:风险客观存在,不以安监人员的意志为转移;
执法活动中自始至终存在着风险;
风险具有潜在性;
需控制的执法风险是安监人员的非故意行为;
执法风险可以控制。执法责任风险可分为固有风险、控制风险和检查风险。这种风险的产生使得安监部门和相关责任人必须承担相应的行政和法律责任的不利后果及不良影响。而风险规避是应对风险的一种方法,是指通过计划的变更,工作方法的改进,人员素质的提高等来消除风险或风险发生的条件,保护目标免受风险的影响。风险规避并不意味着完全消除风险,我们所要做的是尽量将执法风险降低到最低程度。安监部门作为政府的职能部门之一,与其他职能部门相比,涉及的法律法规较多,职能范围较广,监管任务繁重。然而,监管职能越宽,行政职权越大,承担责任越重,执法风险一定存在,切不可忽视。

二、安监执法风险的成因分析

在市场经济体制下,安全生产监管执法风险来自多方面,最根本的是职能分工风险。安全监管职责的存在决定了监管风险的先天存在,风险与职责是共生共存的,也就是从事安全监管工作必然要承担有关责任和风险。再是不作为风险,作为不当风险,执法不到位风险。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原因,概括为主观和客观两个方面:

(一)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客观原因

1、发展与安全的矛盾,给安监执法带来不作为风险。近年来,有些地方政府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大刀阔斧上项目,一心一意谋发展,采取各种措施,制定优惠政策,改善投资环境,吸引外来投资。在一部分领导同志头脑中“重发展、轻安全”思想明显存在,主要表现为:一是担心安全检查多了、要求严了,怕影响软环境,怕留不住客商,怕减少投资热情,所以人为限制各种安全执法检查;
二是一味追求速度,不按程序办事,怂恿投资商“先上车、后买票”,甚至“只上车、不买票”,造成“先天性”安全隐患;
三是为违法违规者说情,有的甚至直接干预对违法企业的查处、处罚;
四是给执法部门领导加压,要求采取各种变通手段,确保项目顺利推进等等,致使安监执法人员在履行安全检查、调查处理、行政处罚等职责时很难到位,安全执法难作为。

2、法制建设滞后,给安监执法带来作为不当风险。一是目前的安全生产的立法和细则滞后于实际工作。二是带有计划经济色彩的法律法规得不到及时修改。随着国有、集体企业的改制,对中小企业、民营企业如何监管缺乏具体法规。三是法律、法规实施中存在法律条款过于原则,没有个案案例,缺乏可操作性的问题。四是法律、法规规定与现实存在一定差距。许多法规、规定都或多或少地存在着“一刀切”的问题,至使法律法规条款难以运用,难以把握,容易混淆,

造成了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容易,而有的地方执行起来困难,导致安全执法作为不当。

3、安全监管力量不足,给安监执法带来执法不到位风险。各级安监机构的监管范围越来越大,而各级安监执法机构力量非常薄弱,综合监管无抓手,执法装备落后,监管缺乏必要措施和手段,导致与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之间存在职能交叉或脱节现象,造成某些领域的安全管理执法,有盲区,有死角,有漏洞,不协调、不到位。

(二)安监执法风险形成的主观原因

1、安监人员经验和能力的差异。安监部门行政执法涉及面广,执法工作对执法人员要求高。执法人员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其水平的高低直接决定着执法效果的好坏,而基层执法人员由于种种原因,年龄结构、知识层次参差不齐,部分执法人员水平低下,缺乏对政策和相关法律法规的研读以及对专业知识的学习,往往凭着经验办案而忽视了周围环境的变化。一些执法人员不能正确使用自由裁量权,在作出行政处罚时没有考虑到处罚的合法性、合理性、合情性,随意裁量,随意执法。还存在少数执法人员对法律法规解读不透,断章取义,对行政违法事实认定不清,证据不确凿,处罚不当,为执法工作埋下风险。

2、安监人员工作责任心和职业道德的因素。我国正处在经济社会的转型期,当前仍然存在着执法不公的现象。主要表现在同“罪”异罚,在对同样的违法事实,同样的地域,同样的时间,对不同样的对象,作出了不相同的处罚。另外,由于上下级关系、同学关系、朋友关系、亲情关系等错综复杂的关系,往往使重罚轻处,大事化小,小事化了。不仅违背了罪刑相适应原则,还违背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原则。更有少数经不起金钱诱惑的执法人员,在实施行政处罚时,利用手中的权利搞钱权交易,进行权力寻租。当被相对人告发时,导致职务犯罪或被追究刑事责任,既损害了部门形象,也断送了自己的前途。

3、安监执法人员所采用的现行检查方法的缺陷。安监人员进行检查时凭着落后的眼看、手摸、耳听、实践经验、书本知识以及想当然的推断的办法,没有先进的检测检验设备,科学数据,过硬本领而检查的结果必然带有一定的误差。

三、规避安监执法风险的控制措施

行政执法风险是看不见摸不着但实实在在存在的,是可以预防的。要规避风险,主要是建立前期预防、中期监督、后期弥补三道防线的预防执法风险管理的工作长效机制。

(一)树立安全生产责任理念。安全生产监察人员应该认识到安全生产工作直接关系到国家、企业和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以及社会的和谐稳定,关系到每一个家庭的幸福,关系到人民群众根本利益中的最突出、最重要的利益。既然我们的一切源自人民,就应该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对人民负责、对法律负责、对岗位负责、对自己的良心负责,真正踏踏实实的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

(二)强化依法行政法制意识。依法行政,必须有法律依据,遵循法定程序,接受法律监督,使行政权在法律的框架内得到有效的控制。执法监察人员是具体行政行为的执行人,应该按照依法行政的有关要求开展有关工作。必须强化三项依法行政意识:

1、忧患意识:时刻提醒自己,我的这种行为会不会引起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会不会有过错,会不会被追究责任。

2、程序正当意识:时刻遵守既定执法程序,不存在程序违法行为。

3、证据充分意识:法律面前是讲证据的,我们收集的证据是否充分,收集过程是否合法,是否有严密关联性、逻辑性,有没有经过确认,经不经得起审查,所有收集的证据能否证明违法事实的确立。

(三)明确安监执法工作思路。一是明确执法监察任务。安全监管部门应当依照法律、法规、规章,根据监管的对象、时间、次数、主要事项、方式和职责分工等内容制定本部门年度安全监管执法工作计划,并按照既定计划开展工作。

二是明确执法监管重点。重点是依法取得有关安全生产行政许可的情况;
作业场所职业危害防治的情况;
建立和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作业规程的情况;
按照国家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以及其他安全生产投入的情况;
从业人员受到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项目的安全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以及按规定办理设计审查和竣工验收的情况;
在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设置安全警示标志的情况;
对安全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定期检测的情况;
重大危险源登记建档、定期检测、评估、监控和制定应急预案的情况;
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的情况;
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及时排查治理生产安全事故隐患的情况;
制定、实施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及有关应急预案备案的情况;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企业建立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兼职救援队伍、签订应急救援协议,以及应急救援器材、设备的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按照规定报告生产安全事故的情况等;
三是明确自己履行职责。一方面,要严格按照执法程序开展工作;
另一方面,要在执法监察过程中尽职尽责,做到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切实落实自己的岗位职责,根据自己的权限及时处理或请示上报。

(四)建立防范风险责任制度。一是加大执法行为的事前监督力度。预防执法风险,制度是保障、监督是关键。要通过制度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岗位要求、保证各执法环节密切配合、环环相扣、环环制约。做到用制度管人,用制度办事。同时要加强制度的执行力,规范执法行为,倡导文明执法,减少执法的随意性,杜绝不作为和乱作为。二是加大执法行为的事中监督力度。要严格遵循执法办案程序,实行检查、案审、处罚三分离,切实做好案件的预审、初审和案审工作,大力推行“阳光执法”和“开门审案”。要对执法工作中容易产生风险的环节加强监督,预防和制止各种执法错误或执法不当行为的发生。对工作中的执法风险要做到经常查找,边查边改。三是加大执法行为的事后监督力度。要经常开展执法监督检查,对执法人员的执法行为进行跟踪回访,建立行风跟踪制度和案卷回访制度。对玩忽职守,不履行安监部门职责,不依法行政、规范执法的执法人员要根据情节的轻重追究责任乃至调离工作岗位。

(五)提高执法人员综合素质。行政执法人员业务素质的高低决定着行政执法风险的多少和行政执法成效的好坏。因此,首先是执法主管部门要不断加大对执法人员的教育力度,教育执法人员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树立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从政治、思想、业务等方面不断提高执法人员的行政能力和执法水平,建立一支政治合格、纪律严明、业务精通、作风过硬的执法队伍;
其次是作为安监执法主体及其工作人员要从思想上高度重视执法工作中存在执法风险的客观性,要清醒认识到新形势下的安监执法环境。执法人员办理案件方式要由过去的粗放式向精细式、由运动化向常态化转变,如果我们继续用旧的、传统的执法理念作为指导思想,将会产生极大的风险。再是执法人员要履职尽责,爱岗敬业,时刻牢记执法为民的宗旨。要加强廉洁自律意识,筑牢防腐拒变的思想防线,正确履行党和国家赋予的权力,严格依法行政,规范执法行为。

(六)建立专业指导联动机制。安监部门行使着执法权和监督权,但也是被监督的对象。安监部门可建立专业指导机制,保证执法人员在遇到超出自己的知识范围的情况时,能够得到及时的咨询服务、恰当的业务指导。例如,聘请法律、经济、技术方面的专家做安监的技术顾问,成立安监技术顾问(或评估)组织,对执法状况进行定期评估;
使安监人员在做出判断和决定时,有权威的专业人士作后盾,就可以增强安监执法风险的承受力。接受“四大家”的监督,党委的行风评议、法院的行政诉讼、检察院的反渎职侵权监督等,就可以降低安监执法风险率;
面对外部的监督风险,要加强沟通协调工作,营造良好的执法氛围。安监执法不能孤军奋战,需要社会支撑,尤其是要与公检法等机关建立良好的沟通与协调机制,这种方式可以起到化解执法风险、争取支持、争取理解的作用。

xx市安监局2014年上半年执法总队行政执法工作总

今年上半年,省安全生产执法监察总队(以下简称执法总队)认真贯彻落实中央领导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安全生产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根据省安监局的工作部署和要求,不断创新执法方式,积极开展专项安全执法,强化督促检查,推动企业落实主体责任。现将2014年上半年执法总队行政执法工作情况通报如下。

一、计划执法

按照省安监局2014年度执法工作计划要求,执法总队上半年已按进度完成9家企业计划执法工作。其中:井下金属矿山企业2家,油气管道企业2家,钢铁、化工、水泥、烟草、船舶制造企业各1家。共发现问题和隐患47处,均下达了整改指令书。

二、专项执法

今年,执法总队加大了专项执法检查力度,持续开展重点行业领域专项安全执法检查。上半年,共完成各类专项执法检查7次,共检查企业105家。与2013年同期实施2次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企业26家相比,今年上半年在实施专项检查次数和检查企业数量显著提升。

(一)行业专项执法

一是职业卫生专项执法检查。今年1-2月,执法二处会同职业健康处检查了黄冈、天门、荆州、仙桃、随州、孝感的21家企业。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涉嫌违 1 法违规行为,省局立案查处2起,交由XX市、XX市、XX市、XX市安监局立案查处4起。

二是烟花爆竹“打非治违”专项检查。1-2月,执法二处会同监管三处检查了荆门、宜昌、荆州、仙桃、咸宁11家企业;

三是非煤矿山复工复产专项检查。2月,执法一处对鄂州、荆门、襄阳7家企业进行了专项执法检查,重点检查了复工复产前的安全培训和隐患整改情况。

四是使用危化品和重大危险源专项执法检查。4-5月,执法一处、执法二处检查了武汉、黄冈、荆州、荆门、孝感、潜江等地生产、储存、使用危险化学品的16家企业。重点检查存在重大危险源和使用液氯等有毒有害危险化学品的企业。对荆门某公司未进行危险化学品登记注册的案件交由XX市查处。

五是油气管线专项执法检查。4-6月,按照局统一部署,执法总队检查了中石化、中石油、省天然气公司所属12家管道储运企业。查出各类隐患16处,对存在重大隐患的XX县某厂占压洪荆输油管线的问题,报省安办下达了督办函。

(二)地区分片专项执法

执法二处上半年分别对黄冈、咸宁、鄂州、黄石、恩施、仙桃、荆州、荆门、十堰、襄阳等10个地区进行了分片专项执法检查。共检查33家企业,下达整改指令书33份,其中移交市县安监局下达20份。

另外,执法二处会同XX市安监局开展联合执法行动,检查了5家企业,下达责令限期整改文书4份,并对XX县两家公司的涉嫌违法行为交由XX市立案查处。

三、行政处罚

2 今年上半年,执法一处查办了去年“3.12”和“4.14”两起重大事故案件,对7个涉案单位和2名个人实施了行政处罚,依法对南漳“11.20”非法建筑施工事故进行了立案查处。同时,加强了过程执法,对9起涉嫌非法违规案件进行查处,并完成了2家违反职业健康管理规定企业的行政处罚执行工作。

四、执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

(一)在安全管理方面的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安全培训方面。少数企业教育培训工作末落实到位,有些企业三级教育培训档案不全,对新员工进厂培训和特种作业人员培训末做到全覆盖,没有按照国务院安委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培训工作的决定》要求,落实相关培训制度。少数非煤矿山企业复工复产安全教育培训存在流于形式的现象。

二是非煤矿山方面。一些企业井下矿山“六大系统”中的人员定位、识别、报警等装置不规范,尚未达到设计要求;
尾矿库和井下安全标志、标识设置不规范,避灾线路标识不够完善等;
未严格落实矿领导带班下井制度,有的交接班记录填写不规范,有的晚班没有领导带班下井;
一些开采时间较长的矿山,普遍存在井下通风不畅的问题。

三是化工和危险化学品方面。部分企业岗位操作工不熟悉操作规程、不能熟练使用应急救生器材;
在重大危险源或有较大危险因素的生产、经营场所和有关设施、设备上的安全警示标志不足或不规范;
一些企业安全作业管理票证不规范,特别是在动火、登高和进入受限空间作业的管理方面存在着漏洞。部分企业在重大危险源场所或危险工艺装置上的自动切断装置不可用,可燃气体和有毒有害气体泄漏检测报警装置数量不足等。

3 四是油气输送管道方面。个别单位安全意识不强,接受属地监管主动性不够,管线相关文本图纸资料没有及时报送当地主管部门;
应急管理普遍薄弱,应急预案针对性、操作性不强,应急演练不够,应急器材准备不充分。个别单位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制度不到位,排查不彻底,没有做到全覆盖。多数隐患无现场示意图,对排查出的隐患,没有做到“一点一案”。

(二)职业卫生管理方面的一些共性问题:

一是对职业病防治工作的认识不够,工作力度不强。新的《职业病防治法》自2011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但一些企业对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知之甚少,未认识到企业存在职业病危害,一些企业主管人员将普通体检视同职业健康检查、将环境监测视同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

二是职业卫生管理基础薄弱。从检查情况来看,一些企业主要存在:未按要求设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配备专(兼)职管理人员、未制定职业病防治计划和实施方案、未建立健全职业健康监护档案、未实施由专人负责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订立劳动合同时未告知劳动者职业病危害真实情况、未按照要求开展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和评价等问题。

三是劳务派遣用工单位未履义务。部分企业在使用劳务派遣工时,未按《职业病防治法》规定为被派遣劳动者提供职业病防护用品、实施职业健康检查,劳务派遣输出单位的劳动合同中未明确告知职业危害因素等。

执法总队对有关地方和单位对其执法工作给予的理解、帮助和配合表示感谢!并提醒广大企业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工作,进一步强化安全生产责任,对照执法中发现的突出问题,举一反三,排查整治隐患,防治发生各类安全生产事故。

4 关键词搜索:工作总结,您还可以返回 半年工作总结 栏目浏览更多相关范文。

xxx年安监中队长执法工作汇报

各位领导,各位同志:

大家好!

xxx年对我来说是转折的一年、适应的一年、更是学习的一年,因为这一年里,承蒙领导的器重,我担任了中队长一职,角色的变化,给我带来了工作和能力的挑战。一年来,我始终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刻苦钻研业务知识,努力提高理论知识和业务工作水平,服从领导,服从安排,遵纪守法,努力工作,在领导和同志的关心、支持下,中队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我个人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也取得了很大的进步,下面,我就自己和中队一年来的工作做以总结汇报,敬请各位领导、各位同志批评指正。

一、加强政治理论学习,不断提高自身素养。

一年来,我认真学习了党的十七届六中全会和胡锦涛书记在建党90周年会议上的讲话精神,积极参加党组织开展的教育活动,严于律已,自觉加强党性锻炼,党性修养,坚持真理,明辨是非,用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指导自己的学习、工作、实践,政治思想觉悟进一步提高。

二、认真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提升业务能力。

结合安监工作的特点,利用业余时间,积极开展学习,先后学习了《安全生产法》、《陕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安全生产违法行为处罚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等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认真撰写学习笔记和心得体会。同时,积极参加局机关组织的法规学习测试和培训活动,增 1

长了法律知识,增强了法律意识,提高了我的业务素质和执法水平。

三、重心在基层,中队执法检查工作全面加强。

在执法工作安排上,突出了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和重点部位检查督导,坚持检查全覆盖;
在执法对象安排上,突出了矿山、建筑施工等事故多发企业检查优先考虑、优先组织,确保及时、有效;
在执法内容安排上,突出了以查制度、查现场设施设备、查隐患为重点,确保把主要精力放在重点位置上。安全监管执法是个动态、连续管理过程,在日常监管执法中,我们注重抓好三个环节,一抓企业自查,二抓现场督查,三抓隐患跟踪复查。一年来,我坚持和全队同志一道下乡检查,检查中,我们严格规范执法,严守执法工作纪律,对检查发现的隐患我们是严查到底,一硬到底,坚持做到五不放过,即隐患排查不彻底不放过,治理隐患措施不到位不放过,治理隐患的责任人不明确不放过,隐患不按期整改不放过,隐患没有得到彻底根除不放过。共计检查企业单位xxx多家(次),共查出安全隐患xxx多条,提出合理化建议xxx余条,督促企业及时进行了整改,对于隐患未及时整改企业立即责令其停产并依照相关法规予以处罚,决不姑息迁就,确保了安全隐患及时消除。

四、廉洁执法,树立了安监人的良好形象。

在执法检查中,我们中队全体同志能够团结协作,严格执法程序,做到规范执法,严格遵守各项规章制度,做到公正执法,廉洁执法,未出现有损我局形象的言行,未出现一

例不廉洁的行为。在执法中,我们正确处理了与企业的工作关系,建立了较为融洽的感情联络,在企业中树立了良好的形象,改变了过去有些企业认为执法人员“生、猛、横、冲”的形象。许多老板愿意同我们交朋友,愿意积极配合执法队工作。可以说执法队的执法理念已深入人心,塑造了执法队伍的良好形象,彰显了执法人员的内在素质。

总之,一年来,我们全中队同志精心团结,认真工作,执法检查基本做到了不漏企业,不留盲区,对检查的执法案卷,我们做到及时完善归档,共计建档xxx余份,大队下达的各项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此外,凡是局机关临时交办的各项工作,执法检查工作再忙也不耽误,从不打折扣,保质保量按时完成。

回顾一年的工作,我深深的感到执法责任的重大,更看到执法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面临的困难:一是安全宣传不够深入。在执法检查中,我们发现有些企业老板法律法规意识不强,甚至有个别企业对我们的职能职责显得比较陌生,这对我们今后执法工作来说,是极为不利的。二是执法素质有待进一步提高。在执法检查中,我们有时会遇到吃不准,说不透,讲不到位的问题,不能使被处罚者心服口服,心悦诚服。四是执法工作要进一步创新。观念的更新,思想的解放,执法领域的进一步拓展,执法措施和力度的加强,这都是我们今后工作需要改进的。三是领导的支持是我们执法工作的坚强后盾。在一年的执法中,我深感,各位领导的鼎力支持这是我们开展执法检查工作的动力和后盾,有了领导的指导与

支持,执法工作中我们就有了方向和目标,就有了底气和硬劲。今后我在继续强化自身行政执法素质和业务能力的同时,要进一步凝聚全队同志的力量,充分调动全队同志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一如既往地抓好分管区域的安全执法检查工作,确保不出事,不添乱。

谢谢大家!

安监站工作人员守则

1、认真贯彻执行党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

2、忠于职守,爱岗敬业,坚持原则,勤奋学习,钻研业务,努力工作,甘于奉献,尽职尽责,掌握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相应的安全科学技术知识。

3、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规章,依法行政,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以保证人民生命安全和财产为已任,履行国家赋予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

4、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安全生产方针,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的各项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5、执行上级的决定和命令,服从大局,相互配合,相互支持,团结一致,齐心协力做好工作。

6、要办事公正,讲求效率,不徇私情,不以权谋私,热情为群众服务,反对拜金主义、享乐主义。

7、克已奉公,遵守纪律,廉洁奉公,保守秘密。反对无组织、无纪律、自由散漫、我行我素的行为。

安监执法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共13篇)

安监执法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共13篇)

安监执法人员工作岗位职责(共13篇)

安全生产执法工作总结(共3篇)

食品安全监管执法工作汇报(共16篇)

推荐访问:执法人员 工作总结 安监

热门排行

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2020年处(科)室意识形态工作总结 今年以来,在上级正确领导下,我处牢牢把握正确政治方向,坚持以提

政府单位文员工作总结

政府机关文员工作总结政府机关文员工作总结为大家整理政府机关办公室人员的工作总结,总结个人岗位职责履行

市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工作总结汇报

市人民检察院绩效考核工作总结汇报 XX年,xx市人民检察院在市委和自治区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主动适应

二00九年度广播电影电视工作总结

衡东县广播电视局(台)  二00九年度工作总结  衡东广电系统共有干部职工283人,其中退休人员68

2022年度“扫黄打非”工作总结3篇

2022年度“扫黄打非”工作总结3篇2022年度“扫黄打非”工作总结篇1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扫黄打非”有关文件和会议精神,进一步加强我镇文化市场

乡镇2010年上半年依法行政工作总结

上半年XXXX镇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强投入促转型,重民生促和谐”发展大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全面

社区群众工作总结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民意调查活动开展及群众工作情况汇报下面,向各位领导和同志们汇报一下人社局的工作情

村镇银行贷款月度工作总结

九华村镇银行创新信贷产品开辟生猪贷款绿色通道近日,青阳县一畜牧养殖企业用存栏的243头能繁母猪作抵押

社区党风廉政工作总结存在不足

工作存在不足(总结10篇)工作存在不足(一):一是工作态度不认真,存在敷衍了事、马虎不仔细、糊弄应付

后勤科党风廉政工作总结15篇

后勤科党风廉政工作总结15篇后勤科党风廉政工作总结篇1_年,我局认真贯彻落实上级各部门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部署和要求,深入开展“两学一做”专题学习